11·受难和复活 18章至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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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1-11 被卖 虽然约翰福音和符类福音有不少相近的记载,这段卖主的事件却是约翰福音独有的。只有约翰告诉我们园子位于哪个山谷,而符类福音只提及那园子是客西马尼园。虽然约翰没有提到在园子中的悲痛,但他知道这事件(比较11节)。他提及犹大很熟悉该处,因为耶稣和门徒常到那里,这显然是目击者的记述。当时有兵丁(3节)随从,是为了协助维持秩序。耶稣没有等待犹大来指出祂,就站出来向兵丁和差役表明身分(4节)。 110 18:1-11

  第5节 第5节的‘我就是’似乎和之前的‘我是’说法不一样,它的含义也不同,虽然搜捕耶稣的人听见,就‘退后倒在地上’(6节),显然是被某些力量慑住了。不过,他们很快爬起来。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发觉耶稣有何奇特之处。只有约翰福音记述耶稣请求他们让门徒离开(8节)。 111 18:5

  第9节 第9节被视为应验耶稣于十七章12节所说的话。彼得配刀,颇令人感到惊讶(10节)。它很可能是一种匕首。彼得向那仆人砍了一刀,显然是一种不要命的匹夫之勇。只有约翰提到那仆人的名字。耶稣提及‘杯’(11节),似乎是引述符类福音所载的客西马尼园经历(参太二十六39-40)。彼得在此还不明白耶稣执行使命的决心。 112 18:9

  十八12至十九16 受审判 18:12-19:16

  十八12-27 在犹太人前受审 此事的重点在于该亚法是那一年的大祭司(13节),以及约翰所提到有关该亚法较早前所说的话(十一49-51)。该亚法的岳父亚那也当过大祭司,因此有相当的影响力。这里只提及两个门徒的反应,就是西门彼得和另外‘一个门徒’(15节)。后者可能是约翰,不过他和大祭司相识,则难以解释。因着这个门徒的关系,彼得才得以进入院子。约翰记述彼得3次不认主,是配合了大祭司3次审问耶稣(十九24)。除了这里提到‘烤火’之外,路加福音也有提及(路二十二56)。不过,只有约翰提到‘天冷’(18节)。

  耶稣的回答(20节)暗示大祭司向耶稣查问祂私下对门徒的教导内容。对于这样的审问,第20节的答覆成了强烈的对照。如果大祭司真的要求证据,他有很多机会可以由许多见证人那里得到。这也是一个正式审判的合法程序。事实上,应该先传召辩方的证人。或许亚那觉得他的审讯不是正式的,所以不受法律约束。差役用手打耶稣也不符合法律程序。耶稣在第23节说的话,是冷静地要求公正的审讯。然而,仇敌的阴谋却不容许公正的审理。有人觉得22节及24节分别提到的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出现一些难解之处。可能亚那虽然已经退任,却还保留名分。

  第三个向彼得发问(25-27节)的人,是那个耳朵被砍之仆人的亲属。这是符类福音没有记述的。另一方面,约翰也省略了彼得的发咒起誓,以及他的痛哭。 18:12-27

  十八28-40 在彼拉多前受审 约翰所记述耶稣于彼拉多前受审的事件,比符类福音更加详细。他在此讽刺犹太人一方面很严谨地守安息日,另一方面却又无法严正地运用那制度去达到他们的目的。受审的第一幕于巡抚府(‘衙门’)内发生。彼拉多审问了控方和辩方。犹太人虽然可以避免进入衙门,使自己不致不洁净(28节)。但他们已因为欲杀害耶稣的毒念而心里不洁净了。彼拉多要知道控状的内容是完全合理的(29节),但控方的答覆不但是逃避,而且是厚颜无耻(30节)。虽然犹太公会有判人死罪的权力,但需要巡抚的允准方可执行死刑(31节)。约翰在第32节所说的话,意指耶稣已预言自己如何被钉死,因此犹太人拒绝自己行刑,就符合了预言的应验。

  审讯中有另一件事,就是耶稣和彼拉多于衙门内的对话。彼拉多在第33节问的问题,应该理解为:你是否声称自己是犹太人的王?犹太公会故意利用称王的概念来迫使巡抚牵连在内。耶稣很清楚的表明,祂的王权概念和彼拉多的不同。若耶稣的‘国’真的成为罗马帝国的威胁,祂早已经组织军队造反了。耶稣说祂的国‘不属这世界’[36节末句,直译:不是来自这里 (not from here)],意思是清楚的,那就是耶稣的王权和这世界的政权是完全另一个层次的。属灵的国度毋须倚靠武力。

  彼拉多的问题带有轻蔑的意味(37节),他其实并不期待耶稣以介绍‘真理’的概念来答覆他。这里是本书唯一直接提及耶稣降生的记述。由于这世界的王权普遍与真理的概念无关,彼拉多的问题是‘真理是甚么呢?’就容易理解了,虽然他也不是为了要认识真理而发出此问题。无论如何,他确实知道犹太人对耶稣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从彼拉多对无辜的耶稣的审判,以及他向犹太人所提出的建议(39节)二者的冲突,我们看见他性格上的弱点。彼拉多的问题:‘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么?’乃是故意藉着那‘王’字来表示他对犹太人的轻视。巴拉巴是‘强盗’(直译),其实此字词也具有恐怖分子的意味,就如新国际译本所提的‘造反’。犹太群众宁愿选择一个暴徒,也不要真理的王。 18:28-40

  十九1-16 彼拉多判决耶稣 彼拉多向指控耶稣的人让步,他任由兵丁鞭打和羞辱耶稣(1-3节)。他或许认为可以藉着鞭打耶稣来阻止犹太人进一步的要求,但他这样作是不合理的。由于他鞭打耶稣之后又重申耶稣无罪(4节),他似乎是要以此取代十字架的刑罚。第3节使用了未完成时态,显示兵丁们对耶稣的羞辱是连续不断的。彼拉多将耶稣带到众人面前,欲唤起他们的同情心(5节),但更显出他的懦弱和无常。我们无法知道当他说‘你们看这个人’(5节)的时候,究竟是甚么含义;但这话却是意义深远,因为耶稣作为世人的代表,祂代替他们,遭受羞辱。四福音书对此事的记述是完全一致的,就是当彼拉多呼吁释放耶稣之后,众人的回应是‘钉他十字架’(6节)。他答覆众人,可让他们钉死耶稣时,所说的话充满讽刺,因为他晓得犹太人根本没有权柄可以如此行。那些控诉耶稣的人,因此援引律法,以宗教罪来治耶稣死罪。彼拉多因为众人提及律法而感到害怕,因为罗马的政策是维持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无论如何,耶稣自称为‘神的儿子’,对彼拉多来说,是充满神秘而又令他感到坐立不安的,因此他问道:‘你是哪里来的?’(9节)耶稣对这问题保持缄默。其实这问题和众人的指控是有关连的。耶稣拒绝回答,激怒了彼拉多,他于是提醒耶稣有关他的权柄(10节)。然而,耶稣却藉此机会纠正了彼拉多对权柄的理解。彼拉多或许真的拥有该撒所赐的权柄,它却不是终极的权柄(11节)。耶稣知道整个救赎工作并非依赖罗马政府的权柄。该亚法的罪更加重了。

  耶稣的审讯就在彼拉多的进退两难之间结束了,彼拉多一方面想释放耶稣,另一方面又不敢犯上对该撒不忠的罪名。对彼拉多来说,该撒的名字已经决定一切。彼拉多不能让该撒听到任何有关对他不忠的谣言(参路十三1)。彼拉多看重他自己的利益胜于维护公义。‘铺华石处’(13节)就在巡抚府前面。这里提及‘坐堂’,显示耶稣接受正式的审讯了。由于耶稣的死和犹太人的逾越节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约翰在第14节提及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更说明了时间(‘午正’)。耶稣后来成了真正的逾越节羔羊。彼拉多问群众:‘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么?’(15节)其实是一句挑衅性的话。祭司长们代众人发表向该撒效忠的话,使彼拉多无法等闲视之。当中其实充满讽刺──他们意图表示比彼拉多更忠于该撒。如此一来,他们其实已经将以色列神的崇高地位,拱手让给罗马政府。

   19:1-16

  十九17-37 受死 耶稣必须背负自己的十字架,显示祂被当作普通的囚犯来处死(17节)。约翰没有提到替耶稣背负十字架的西门(比较太二十七32;可十五21;路二十三26),不过此事应该是在往各各他的路上发生的。虽然约翰提到那两个和耶稣同钉十字架的人(19节),不过他没有描写他们的罪状。另一方面,只有约翰指出耶稣的‘名号’,是彼拉多安放在十字架上的。虽然在不同记载中,名号的写法有点不同,但内中必定有‘犹太人的王’几个字。不过,这名号却引起了祭司长们的怨恨和抗议,但彼拉多坚决反对作出任何让步(21-22节)。当约翰指到‘犹太人的祭司长’,所用的字词形式与耶稣所得之名号成了强烈对比。 19:17-37

  第23节 第23节的记述显示罪犯的衣服是属于当时值勤的兵丁。虽然符类福音没有提及,约翰却指出这事其实是应验了诗篇二十二篇18节的话。究竟有3个抑或4个妇女陪伴在十字架旁,引起争议(25节)。比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有4个妇女,‘他母亲的姊妹’指的应该是撒罗米。在与马可福音十五章40节对照之下,显示马可福音所记述‘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就是这里所记述的革罗罢的妻子。耶稣特别交托祂所爱的门徒来照顾祂的母亲,显示祂即使在如此痛苦的时刻,仍然爱护顾惜祂的母亲。

  耶稣在地上的使命快结束之际,祂发出了两次呼喊,一次是为祂肉体的需要(28节‘我渴了’),另一次则是为祂使命的完成(30节‘成了’)。约翰再次提到经文的应验,可能出自诗篇六十九篇21节。究竟‘牛膝草’(hyssop)能否用来绑绒蘸醋,引起了一些争论(29节)。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此字原文应该是标枪用的枪(hysso),这可能性极低;没有任何文献可以支持在十字架旁的兵丁们有这类的枪。马可福音十五章36节记述的‘苇子’倒是可用来绑绒蘸醋。那些醋也许加给耶稣一些气力,作最后的呼喊。

  由于这个安息日是在逾越节期间,犹太人更加想遵守礼仪的要求(31节)。将腿打断并非刑法的一部分,那是为了使罪犯更快死亡(32-33节)。若不如此,罪犯可能拖上好几天才会断气。对于约翰而言,耶稣的肋旁被扎,并且流出血和水(34节),是非常重要的(35节)。有关‘血和水’的解释有好几个,但其实约翰是要证实耶稣真的死了,来对比那些持幻影说的人,因为他们声称耶稣并非真正死亡。

   301 19:23

  第35节 第35节‘看见这事的’可能是指作者本人或是第三者。若真是作者本人也无可厚非,因为他可能小心地隐瞒身分,来讲述他亲眼看见的一些事实。他强调事情的真实性,是为了引导人相信耶稣。此处的‘真’和十五章1节葡萄树的‘真’是同一个字。约翰这里引用的两段经文,是要证明出埃及记十二章46节和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节应验了,也有人认为第一段经文与民数记九章12节及诗篇三十四篇20节有关。 302 19:35

  十九38-42 安葬 约翰所记述主的安葬十分重要,因为当中提到尼哥底母。他和亚利马太人约瑟都是犹太公会的人。约瑟可以藉此身分亲近巡抚。约翰提到约瑟是‘暗暗的作门徒’,但他所作的这件事情,却绝对不是秘密。他很勇敢地向彼拉多要求领取耶稣的身体。那些因为叛乱而治罪的人,死后通常都被扔到公坟去,但是彼拉多接受了约瑟的请求,显出他并不觉得耶稣的死是因为叛乱的缘故。约翰再次论到尼哥底母的时候(39节),特别提起他先前曾去找耶稣(三1-15;参七50)。约翰特别提及那时是在夜里,似乎要读者留意尼哥底母与耶稣现在的关系已经由黑暗中显露出来。尼哥底母所带来的没药和沉香分量不少,这显示他对耶稣的感情。耶稣安葬的地方也反映了约瑟的富裕,因为那里不只是坟墓,更是一个园子。那坟墓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这句话很重要,表示耶稣的身体并没有接触其他尸体(似乎应验了诗十六10) 19:38-42

  二十1-29 复活 20:1-29

  二十1-10 空坟墓 约翰很明显是选择性地报导耶稣复活的事件。他有意藉此来传达一些属灵的教训。四福音对这事件的记述各有不同,如约翰提到抹大拉的马利亚是一个人来到坟墓那里(1节),而马太和马可的记述则显示还有其他人在场。当然,大家的记述都包括了抹大拉的马利亚。可能是大家都离开后,剩下马利亚一个人在坟墓那里。约翰所关心的,是她跑来通知彼得和主所爱的那门徒有关空坟墓的事情,并他们的结论。约翰福音随之引入了耶稣向马利亚显现的那一幕。马利亚提到‘我们’(2节),表示有其他妇女与她同去。她们一致结论,有人偷去了主的身体。或者,她是说出她猜想彼得和约翰的意见。作者很生动地描述当时的情形,那门徒跑得比彼得更快,只是没有进去(3-5节)。如果‘那门徒’正是约翰,那么我们所得的乃是目击证人的记录。约翰很可能因为年轻而跑得比彼得快。两个门徒‘看见’细麻布,但两者‘看见’的动词是不同的希腊文。彼得的‘看见’有凝视之意,词意较强烈;然而,却是约翰的‘看见’带来相信(8节)。

  约翰特别提到那些衣物在坟墓内的位置。‘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显示耶稣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动过它们。约翰当时很可能是将此情景,与拉撒路复活时尚包裹着细麻布作出比较。

   20:1-10

  第8节 第8节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必须以耶稣的复活显现,给门徒带来更大的信心作为背景来理解。此刻是信心的晨曦初露,此信将愈发增加。 1 20:8

  第9节 第9节的论述是本福音书的特点。所援引的经文可以是整本旧约,也可能是某处经文(诗十六10或何六2皆有可能)。初期教会的信徒后来才领略到在耶稣的使命里,应验了经上的话,是何等重要。 2 20:9

  二十11-18 耶稣向马利亚显现 马利亚此刻对主复活的信心尚未萌芽。她还是认为主的身体被偷去了(13节)。天使并没有安慰她,只是温柔的责备她。她不应该对着空坟墓哭泣,但她仍然未能从坟墓窃贼的理论里摆脱出来。她首先以为此事的祸首是那看园的(15节)。她的泪眼使她将耶稣当成了看园子的人。当耶稣向她发出与天使一样的问题,她不假思索地向祂索取耶稣的身体。她说话的时候是眼看别处,但当她认得是耶稣的声音,便立即转向耶稣。耶稣非常亲切的呼喊她的名字。约翰为外邦读者所翻译的‘拉波尼’(16节),其实并非最崇高的称呼,不过这样的称呼显出马利亚终于认得耶稣了。 20:11-18

  第17节 第17节的‘不要摸我’应该理解为‘不要握住我不放’。因此,这话并非与耶稣在第27节请多马摸祂一事互相矛盾。耶稣在此的意思是祂升天之后,他们之间将出现新的关系,而不是说祂升天之后才可以摸祂,因这显然是不可理喻的。事实上,‘摸’耶稣并非继续相信耶稣的基础。多马是怀疑耶稣复活的消息。耶稣吩咐马利亚去传报祂‘升上去’(而非回去)的消息,这含有事情尚要发展至高潮的意思。耶稣在第17节里说的‘我的’及‘你们的’有很重要的意义,它们将耶稣为子的身分及门徒为子的身分区别开来。当马利亚向门徒报告她与主相遇的事情时,她只顾着分享她的经验(18节),而忘记了主升天的事。 1 20:17

  二十19-31 耶稣向门徒显现 这段记载显示了门徒的情绪急速改变,他们从害怕(19节)转为喜乐(20节)。原因是复活的主宣告了平安。其实‘愿你们平安’是一句很普通的问候语,但是从耶稣的口中说出,就流露了祂之前应许赐给门徒的平安(十四27,十六33)。耶稣向门徒显示手和肋旁的伤痕,有其重要的意义,因为门徒可以因此知道和相信祂就是耶稣。耶稣复活的身体带着这些记号。这里不断提到平安的恩赐,强调它的重要意义,尤其它与门徒将接受的使命有关(21节)。这些话的意思是指出门徒所接受的使命,和耶稣从父那里领受的使命是同样重要。 20:19-31

  第22节 第22节和五旬节圣灵降临之间有甚么关系呢?有些人认为这两次圣灵降临是不同的。不过,这样的解释不大合理。最好的解释是,虽然我们从经文里看见门徒已经预尝了圣灵(‘吹一口气’),此刻的领受圣灵,只不过是五旬节圣灵降临的预示。门徒显然没有完全被圣灵充满,因为他们还未表现出五旬节圣灵充满时的那种能力。这里所提到圣灵的赐予,是与赦罪有关(23节)。这里的应许是赐予所有门徒(动词是复数)。虽然人没有赦罪的权柄,但福音的宣扬就是要传递这信息。所用的动词是被动式,表示神才是那主动者。那些拒绝回应福音的人,他就留在自己的罪中。有关这应许,可与马太福音十六章18至19节及十八章18至19节比较。 1 20:22

  二十24-29 耶稣向多马显现 虽然约翰曾经提过多马,现在他却分别提到多马的亚兰文和希腊文名字。多马的事件是本书其中一个高潮,因为它记述了他如何从不信到完全相信,充分呈现了本福音书的主题(参30-31节)。至于多马为何不在场,我们不得而知(24节)。他强烈不信其他门徒的见证,更加突显了他后来对耶稣的真正本性的认识(25节)。他需要实质的证据,来证明这位复活的基督就是他所熟悉的耶稣。‘过了八日’(26节)表示那日子是复活主日后的下一个主日。关了的门显示门徒仍然害怕,耶稣再次保证的平安,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耶稣精碓的重复多马所说的话,必定令他深感震撼。复活主对多马的疑惑深表体恤之情,不过,没有迹象显示多马真的用手去探那些钉痕(27节)。‘我的主,我的神’是一句带着深厚神学意义的宣告(28节)。不论多马是否真的明白自己所说的话,这准确又崇高的宣告,成了约翰所记载信心之路的一句合适的结语。不过,多马坚持要求眼见,也成了此宣告的弱点。因此,耶稣必须纠正他的错误,耶稣指出那些没有看见就相信的人更加有福,那就是日后许多没有看见耶稣就相信的基督徒。我们的信心是建基于确实的证据(圣经、历代以来教会的见证、以及我们个人的经验),而非真正的见过耶稣。

  20:24-29

  二十30至二十一25 跋 20:30-21:25

  二十30-31 陈述目的 很明显,本福音书所采用的资料是经过选择的,它们能引导读者对耶稣产生信心。本福音书提到耶稣的弥赛亚及神子两种身分,概括了它对耶稣的观点。藉着信心和生命的结合,本福音书很简洁的概括了它的应用。 20:30-31

  二十一1-14 耶稣在海边向门徒显现 有一些学者提出本章的作者另有其人,不过,没有任何的流传抄本是缺少本章的。虽然它似乎是作者后来写下的一章,它的原意是对应作者所写的序言。作者另有其人的说法难以成立,因为本章在风格和使用字词上,均与先前的记述类似。

  门徒已经离开耶路撒冷,来到加利利。只有在本福音书中,加利利海被称为‘提比哩亚海’。我们无需因为第2节提到7个门徒,而意图找出其特殊的象征意义。值得留意的是,此处没有提到西庇太两个儿子的名字,这其实符合了传统认为约翰就是本福音书作者的说法。本段记述和路加福音五章1至11节所记述的打鱼事件,有一些颇有趣的平行之处。约翰记述门徒折腾了一夜,竟无所得着,可能有其象征意义(属灵光景仍是黑暗),但更加可能的是,这又是作者目睹的另一件事。无论如何,其中必定有属灵的原则,因为耶稣的出现确实把他们的处境改变了。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门徒竟然无法认出耶稣,这情况持续至他们遵从耶稣的吩咐,在船的右边下网(4-6节)。如果他们不晓得祂究竟是谁,为何又遵行祂的命令呢?也许他们白白劳碌了整夜后,便愿意作出任何尝试。不过,他们所捕获的鱼确是可观。主所爱的那门徒最先认出耶稣,但他所做的,却是赶紧告诉彼得,而个性急躁的彼得则很快奔向耶稣。

  这事件让我们看见目击者所描绘的细节,特别是对所网之鱼的描述、离开岸边的距离(8节)、炭火烤鱼,以及耶稣吩咐门徒拿鱼给祂(9-10节)。准确记述捕获的鱼量也是一样,这表示他们数算鱼获的时候,有人在旁观看。虽然如此,不少学者尝试寻找本段加插这数字的原因。有人提出数学方程式的说法:153=1+2+3..17,又或将此事与喂饱五千人的神迹连在一起(5个饼加上12个篮子等于17)。可是,单纯的接受这数目就是捕获的鱼量,比接受这些说法来得简单直接。耶稣呼唤门徒一起来用餐,显示这只是平常的早餐(12节)。‘第三次’(14节)指的是耶稣向这一群门徒显现的次数,第二十章记述了其他的显现。

   21:1-14

  二十一15-25 耶稣与彼得和约翰的谈话 彼得面对耶稣一连3次的挑战,似乎是与他3次的不认主遥遥呼应(15-19节)。3个问题中的用词各有不同。第三次问题中的‘爱’()与彼得所回答的‘爱’字是一样的,但却与前两次问题中的‘爱’()不一样。然而,这两个字在新约中许多时候是互相交替使用的,因此不应把它们视为具有特别的意义。彼得一连3次所领受的托付也各有不同。第一和第三个托付所用的字词是‘喂养’,而第二个托付的用词是‘牧养’,包括了所有牧养羊群的工夫。第一个托付所关怀的是‘小羊’,第二和第三个托付所关怀的则是‘羊’。这些区别在神学上没有甚么特别的意义。彼得第三次的回应是‘忧愁’的(17节),这显然是因为他一连被主问了3次而感到难受。

  事实上,彼得已经清楚获得耶稣的饶恕,并且领受了新的责任,虽然他曾经彻底否认主,他仍然获得使徒的职分,对于今天那些觉得否认主之后就无法获得赦免的基督徒来说,这实在是很大的鼓励和盼望。主只是呼唤我们悔改和爱祂。

  根据传统的说法,第18节有关彼得的预言已经应验了,彼得被倒钉在十字架上。不过,这传统说法本身没有任何有力的支持,甚至可能是由本文推论出来的。论到彼得将以死来荣耀神,约翰的意思是指彼得将‘跟从’耶稣的脚踪行(19节)。有些人将彼得‘跟从’耶稣解释为二人在海边行走,其实此处‘跟从’的真正意思是指委身服侍主。彼得问及约翰的将来,以及耶稣的回答,清楚告诉他不应多事,也似乎是为了纠正本福音书成书期间所流行的一些谣传。如果约翰在本福音书成书之后仍然活着(假设他就是本福音书的作者),有关他不死(23节)的谣言就必须澄清。

   21:15-25

  第24节 第24节应视为延续前面的经文。本节最自然的解释就是它暗示约翰就是本福音书的作者。因此,‘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表示当时有人愿意证实主所爱的那门徒真正的身分。最后一节经文强调本福音书所记载的事件是经过选择的,同时也指出耶稣比本福音书所记述的祂更加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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