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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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论重生

    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使此段对话变得格外重要。他极可能熟习犹太教教导而能够理解耶稣的讲论。虽然约翰轻视法利赛人,在这里他介绍一位认真寻求耶稣的法利赛人。我们无法知晓他「夜里」来见耶稣的原因,也许是为了避人耳目。这也许只是约翰形容时间的偶笔;又或是要带出尼哥底母的属灵光景。

    2节尼哥底母说的第一句话与第二章2325节的话是互相联接的。他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而继续发出更多问题。然而,尼哥底母只是将耶稣当作一位神所差遣的拉比而已。虽然他对耶稣的认识不深,无论如何他总算已经有一个好的开始了。

    3节耶稣并没有回答尼哥底母心底的问题。我们可用两个角度去看「人若不重生」此句话,第一是指从母腹重生,第二则是从属灵角度看生命的重生。尼哥底母很自然地以人的角度去思想,拒绝接受从母腹再生的可能。但事实上,耶稣所指的是与别不同的重生,是属灵的重生。这理解比初期教父的解释更合理,后者根据第5节,看这句是指洗礼。

    符类福音比约翰福音更多使用「神的国」一词。「神的国」与神的主权有关。「见神的国」和第5节「进神的国」似乎与约翰常说的永生同义。第4节尼哥底母的问题:「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可看出他按字面意思解释耶稣的话而产生混淆,他也拒绝接受要重生才能进神的国度,更显出他的怀疑。

    5节耶稣一再强调:「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的道理。一直以来,学者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均有很大的争议。部分学者指出从「水」生是指洗礼;虽然此段经文没有明示,但学者相信尼哥底母会认为是施洗约翰所施行的悔改的洗礼。另外有些学者则认为是指基督教的洗礼,而尼哥底母不可能知道基督教洗礼,故此这话一定是约翰在后来写作时加上去的,为的是让当代人明白真理。可是,若耶稣的话是对尼哥底母有意义的,我们就必须把「水」和「灵」一并与3节的重生联起来解读。旧约经常用水和圣灵来说明神洁净人的工作(参结三十六25-27)。在这段经文里可看出,尼哥底母所听到的是人必须有重生的属灵经才能认识神的国。

    6节「灵」所指的到底是圣灵,还是与礼仪洁净作对比的属灵经历,便曾引起争议。对尼哥底母来说,也许属灵经历会来得更加贴切;但是从后来继续谈论圣灵一事看来,约翰要读者理解的应为圣灵。从肉身与灵的对比写法看来,灵指的应该是圣灵,「肉身」指的是人性,借着人性无法生下神的儿女。借着圣灵而生的人,必须经过彻底的改变,以带来新的开始。耶稣的重点乃是生命的性质取决于生命的根源。

    可惜今世的人已把「重生」二字的意义贬低了。它被用来形容一些极端分子,甚或是形容一些重新包装的旧概念或是新款式汽车!若我们容让基督教的中心信仰被这些轻视的说法所破坏,那将是一件憾事。

    7节强调重生的重要,人不用作任何选择。用风形容圣灵的工作有画龙点睛之妙,因为「风」和灵于希腊文是同属一字。耶稣所表达的是人虽然没法知道风和圣灵的来源,它们所带来的果效却是有目共睹的。当然,我们现今对风的来龙去脉已经加深了认识,但当时根本不懂预测风的来源。这里要传递的意思乃指神的灵独立自主的运作。这和一章13节的内容是互相联系的。

    耶稣十分期望尼哥底母会明白祂的意思,但从他怀疑不信的提问(11节),可见他他未能了解耶稣话里的真义,耶稣因而用了较严厉的话:「……还不明白这事么?」。

    11节「我们」有很多人对这词有很多不同的解释。若「我们」是指耶稣和门徒似乎不大可能,因他们对耶稣仍然了解不深。若是指圣父和圣灵则可能性最高,但尼哥底母是否明白则仍是疑问。另一可能是耶稣正在响应尼哥底母在第2节的提问,藉「我们」与「你们」的对比,来突显犹太人不信耶稣的话。

    12节「地上的事」指的必定是那些耶稣已经宣讲过的事,因此必定包括了重生的教导,这些事情是发生在地上的;而「天上的事」指的是将来天国降临的启示。

    13节可能是指耶稣降生而到后来会升天的事。由于天国是耶稣的家,因此他具有足够的权威来论述天国的事。乍看之下,第14节似乎和第13节没有清楚的关联。摩西在旷野举蛇是犹太人家喻户晓的故事,表明神赐生命予祂的子民;更加深远的意义却是十字架上的被悬挂,就是人子在地上最重要的工作。

    15节「人子也必照样被高举起来」显示若要信者得永生,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是无可避免的。就清楚有力的突显了这点。

    本福音书作者通常会在写作过程中区别他和耶稣两者所说的话,在此他却不如此做。

    11-16节明显是约翰所说的话。第16节言简意赅地表达了3个永恒的真理:神的爱是给世上每一个人的;基督为人牺牲以及成就永生的价值。无怪乎学者都把三章16节喻为「一言以蔽之的福音描绘」。「得永生」的动词是现在时态,意指「永生」是历世历代的人也可拥有的恩典。新约充满了对普世的爱的记载,但这节经文对犹太人来说,或许是很难接受的,因为他们多认为神只爱以色列。「世界」(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世人」)意指需要神怜悯的整个世界,第17节耶稣来是为了拯救而不为审判。事实上,这个世界根本配受神的审判,若不接受耶稣,就更难逃过神的审判了。

    18节世人是否选择相信神的儿子成为区分信和不信之人的试点。接受神的儿子的论述,与二十章3031节本书的写作目的,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19-21节再次回应了本书的序言(一5),论到光和暗的对比。那些活在黑暗中的人「所做的尽是罪恶」,意味着他们存心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这解释了为何这些人憎恨光,因为光会显露出他们内心的真实情况(20节)。这和那些「行真理的人」,成了强烈的对比,因为这里形容他们是活在光中,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第21节可以有两方面的解释:一是可以看见的生活内容;另一是亲近光的原因,而以前者比较符合文理。第19-21节的主要意义在于鼓励人们要相信耶稣。

 

22至四3 耶稣与施洗约翰

    这段经文可以分为3部分。施洗约翰为耶稣作的见证(三22-30);本书作者为耶稣事工所作的论述(三31-36);以及法利赛人的反应和耶稣决定离开犹太的记述(四1-3)。

    约翰将注意力转移到施洗约翰和耶稣二者的事奉上。他没有告诉读者这段记载和前段之间相隔了多久,但他提到两人事奉的地点。虽然耶稣已经在犹太,他却从耶路撒冷往周围的地方去。可见耶稣和施洗约翰二人在同一地区为人施洗(23节)。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的辩论引发起约翰和门徒的对话。这位无名的犹太人渴望区别约翰的洗礼和犹太人的洁净礼仪。约翰的洗礼要人先有悔改的心,符类福音也记载耶稣按着同一要求为人施洗。可见,他们所施行的洗礼和犹太人的洁净礼仪是不一样的。若研究约翰的门徒引起争论的原因,这极有可能是耶稣的成功使他们心里不期然地生出了嫉妒的心理。

    约翰在第27-30节回答们徒的问题。他首先申明一个关于真理的原则,人只能接受而不能自创。他随后将这原则运用到自己身上,他重提过去曾说的话,指出自己并非基督,神只派遣他做开路先锋,他十分愿意处于较为卑微的地位。第29节新郎的比喻清楚显明他的心意。新郎的「朋友」就是伴郎,协助安排犹太人婚礼的各样细节。耶稣的教导中也常有新郎的比喻(参太二十二1-14,二十五1-13)。使徒们也喜欢使用此比喻(林后十一2;弗五22-24;启二十一29,二十二17)。施洗约翰再次强调耶稣的超越性,正如他在第一章所言一般。不单是约翰要逐渐衰微,他所代表旧的传统亦是如此。第三章的最后这段可以说是总结为何耶稣要兴旺。有几个指标让我们看见祂的超越性:

    第一、祂「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31节)。祂必须和其它属乎地的分别开来。我们不能以地上的标准来衡量祂。因此,祂与施洗约翰是截然不同的。

    第二、祂的见证建基于个人的经验(32节)。

    第三、虽然有些人拒绝了祂的见证,但接受的人却能因此而「证明神是真的。」(33节)。

    第四、神会赐圣灵给祂所差来的人(34节)。旧约的先知是按着他们的使命得圣灵不同程度的能力,耶稣得圣灵却是没有限制的,更加突显了耶稣作为神的儿子的身分。

    第五、耶稣使命的印记,就是天父爱祂及把万有交托给祂(35节)。从天父给予祂的托付就可见一斑了(参五22,十二49,十七224)。

    36节约翰总结了整章的教训,人面对的考验就是是否相信,这和拒绝耶稣成了强烈的对比。神的「震怒」是神圣洁属性的彰显,而非一种非人格化的机械性反应。人只有借着信心方能逃避神的震怒。「得见永生」(参和合本小字)就是亲身经历了生命;神震怒的结果就是人无法经历真实的生命。

    四章13联系了前后两段的记载。有关施洗约翰的讨论,带来法利赛人对耶稣及约翰二人洗礼的回应。他们能够容让约翰施洗,但是当受耶稣施洗的人数逐渐增加的时候,他们就不由得提高了警惕。耶稣把事奉的工场从犹太地转移到加利利。第2节括号内的插句是为了澄清法利赛人所听见关于耶稣施洗的事情,其实耶稣本没有亲自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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