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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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被釘十字架

16節:「......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馬可十五章15節記載:「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該死的巴拉巴得以免死,因有不該死的耶穌替他死。巴拉巴是得耶穌拯救的第一人。耶穌與巴拉巴調換地位,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拉多為討人的歡喜,出賣良心,冤枉良民,將義者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唉!正義失敗了,強權得勝了,良心失敗了,惡勢力抬頭了。那時就有兇惡的兵丁,鞭打耶穌,人若稍為思想,這鞭刑的慘痛,便會「全身發抖,毛髮悚然」。鞭為羅馬政府刑具之一,一端有柄,一端有線繩或皮條,線繩之尾,繫以金屬小塊,受鞭刑者皮破血流,慘痛,酷虐,非筆墨所能形容。施刑時先將犯人綁在柱子上,然後鞭其背部。有的立刻昏厥,有的當場死亡。無罪的耶穌,為完成神拯救罪人的救恩,甘願忍受這種鞭刑,正應驗聖經所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


17節:「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意思是死亡的地方,是罪刑之前?無罪的耶穌,生命之主,為擔當世人的罪孽,竟然走上這死亡的道路。十字架是羅馬時代極慘酷的刑具,由兩木做成,一橫一直,好像十字一樣,受刑之人,兩手兩腳被釘於架上。然後將木架豎起來,整個的身體,懸於架上,任日曝曬,痹痿至死。此種極刑,無異凌遲。所以有的血管破裂,骨頭脫節,有的頭眩神昏,時而驚搐,時而口渴;常常要延至幾天才死。這種刑罰,是慘無人道,達於極點。猶太人最為憎恨,認為可咒可詛。
主耶穌背上十字架,向各各他而去。猶如以撒順從亞伯拉罕的命令,背上燔祭的柴,往摩利亞山去一樣〈參創22章〉。路加廿三章26節記載:「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因為耶穌經十幾小時的捆綁,拖來拖去,受了五次疲勞的審判,又被兵丁鞭打。人子耶穌,與我們同有血肉之體的,那有氣力背負這笨重的東西。兵丁見耶穌無力支持,就勉強古利奈人西門為主代勞。凡願意為主來背十字架的有福了。因為今天與主同受苦難,將來必定與主同得榮耀。


18節:「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這兩個犯人,〈或係巴拉巴的黨羽〉,罪有應得,因他們所做的,與他們所受的刑罰相稱。沒有作過一點惡事的耶穌,竟與他們同釘在那裏,正應驗聖經的記載: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2〉。三個十字架同時立在髑髏山上。路加廿三章39至43節告訴我們,這兩個強盜,聽到主為罪人代求的禱告,其中有一個轉向基督說:「耶穌啊!.得國降臨的時候,求.記念我」。主立刻答應他,說:「今日你要向我在樂園裏了」。


19節:祂以王的資格為著全世界的人類,被釘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的地方聚集著希伯來人,羅馬人,希利尼人。證明基督是全人類的王:真理的王,生命的王,猶太人的王,萬王之王。祂為全人類而死,擔當了眾人的罪。


23節:約翰特別提起祂的裏衣。原來這件裏衣是沒有縫兒,上下織成一片,表現主耶穌人性的公義、完全、無瑕無疵,是神看為標準的模範。信徒行事為人,也當公義、完全、無有瑕疵。因為神是公義的,凡行公義的人,都是祂所生的。約翰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二29;三7)


24節:四個羅馬兵丁,奉命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以後,就把祂的衣裳分為四份,每人一份。但那件沒有縫的裏衣,他們不願把它撕開均分。有人提議,以賭博方法,拈鬮處理。一個罪人到處都有犯罪的機會,在耶穌痛苦悽慘的時候,仍賭博犯罪,掩耳不聽救主為他們的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四個兵丁,靠近十字架前,一定聽得清楚,無奈「利令智昏」,只爭眼前些須利益,將靈魂的得救丟於腦後。這是世人的常態,真是可憐啊!
約翰記載拈鬮的事,正應驗聖經的話說:「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詩廿二18〉。可見聖經是神的話,早在千餘年前的先知大衛,受聖靈的感動,啟示救贖主耶穌基督所經歷的事。


25-27節:基督耶穌雖然是道成肉身,是神的兒子,但祂站在人的地位上,自小孝順父母〈路二51〉。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痛苦悽慘的時候,仍是關心祂的母親,顧念祂的母親。想到祂離世以後,祂母親將怎樣呢?必當先好好的安置,所以在最後的五分鐘,仍是盡祂為人子的責任,對母親說:「看你的兒子」。又對祂所愛的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可見吾主耶穌,看孝道是何等的重要啊!所以保羅說:「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4,8〉


28節:天父所託付祂的事,祂已成全了,而母親也交託有人了。可說既盡天道,又盡人道了;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從各方面看來,主耶穌平時對聖經何等看重。將神的話,充滿在心中,就在極痛苦之間,聖經的話也不離開祂的口;不論所說,所想,一概都是依照聖經。「我渴了」~~這是最痛苦的表現。那只顧肉體奢華宴樂的財主,以為今朝有酒今朝醉,那管靈魂的禍福?及至死後在陰間火焰裏極其痛苦的時候,要得到一滴水來涼涼他的舌頭,都不能得著。可見在地獄裏的口渴,是最大的痛苦。感謝主,祂為人人嘗了死味,嘗了「我渴了」的苦。


30節:耶穌說:「成了」。就是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救贖的大功作成了。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耶和華將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以祂為贖罪祭,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就是那無罪的代替我們成為罪,從此使凡信祂的,不至沉淪,反得永生。
「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由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有六點鐘之久。由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黑暗遍滿全地。不但日月無光,連宇宙光也沒有了,真是驚人的大黑暗。因為真光的耶穌,神將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那時聖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由此可見,這是神的作為。因祂的死,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可以進到神的面前。祂的死和祂的降生,都同樣成為奇異的神蹟。難怪百夫長看見種種的經過,就歸榮耀於神說:「這真是個義人」。聚集的觀眾,見了所成就的事,都搥著胸回去。主耶穌的朋友,親屬,門徒等也是非常詫異。


耶穌基督是天下人間第一奇人,祂的釘十字架是第一奇事。如果你對這樣重要神奇的事故,不加思索不事潛研,那麼你就成了聖經所說:愚拙的人,無知識的人,滅亡的人了。誠如梅誠博士所說:「人對十字架的成就,必須有些了解纔行」。丹內博士說:「神首先在十字架上動手,對付祂兒子身上所負擔的罪孽,所以現在祂能宣告悔改者為無罪,而不致與自己聖潔的品格相抵觸」。


親愛的學者,你對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究竟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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