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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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0

《約翰福音》第8章,每一段都是明顯而且強烈的對比,講到我們的主跟宗教世界那個極大的對比,或是主耶穌這個人跟文士、法利賽人這些所謂虔敬的宗教人士中間的天壤之別。

 

這一段聖經分為三段:

第一段: 1-11節,淫婦的問題,讓我們看見恩典和律法的對比。

第二段:12-20節,講到光與黑暗的對比。

第三段:21-30節,講到屬天和屬地的對比,或是屬世界與不屬世界之間的對比。

 

第一段:恩典和律法的對比

主耶穌在殿裏教訓百姓的時候,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你可以想像她的羞恥、恐懼,因為照摩西的律法是要用石頭打死的,所以他們就拿她來問耶穌。從這一段的聖經裏,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他們帶這個婦人來見耶穌,目的是為了「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所以,他們並不是愛 神,以至於恨惡罪惡,不是為著 神的榮耀,或是 神家的聖潔而來處理這件事;更不是為了想要挽回這個犯罪的女人,讓她能夠從罪惡裏面脫離出來,而把她帶來,希望主耶穌責備她,讓她能夠重新過聖潔的生活。這是一段讓人看了很痛苦的經文,就是人心的險惡。其實自己本身敗壞,在主的面前這些人也是一樣犯淫亂,我們在《馬太福音》或是其他福音書,發現主耶穌責備這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他們也一樣犯淫亂,一樣有各式各樣污穢、敗壞的事。

 

這一段聖經的重點:整個故事是仇敵的詭計,並不是單純為著 神家的聖潔,為著 神的榮耀,為著要挽回犯罪的人,他們的目的是為著要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不是為著愛 神的緣故,他們是想要陷害、誣告主耶穌,這是仇敵非常可怕的詭計。他們為什麼要得著告祂的把柄呢?我們都很容易明白,因為耶穌如果回答說:應該用石頭打死的話,那麼主耶穌就干犯了羅馬的法律,因為那個時候是羅馬帝國的時代,猶太人不能夠隨便執行私刑的,必須是羅馬政府判有罪才能殺。所以,主耶穌如果說應該用石頭打死,那麼主耶穌就干犯了羅馬的法律。如果主耶穌說不應該打死話,祂就直接干犯了摩西的律法,猶太人就可以全力起來摒棄耶穌、攻擊耶穌,甚至拒絕主,因為祂連摩西的律法都這樣公開的反抗。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詭計。很多人都說主耶穌的回答很智慧,其實主耶穌一點不是用智慧在這裏脫身。主耶穌實在是看清了人心裏面所想的詭計,真的像《耶利米書》179節說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可是在這位造物的主面前,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3)。這些人隱藏的動機,裏面的險惡,他們來的陰謀,其實主耶穌都清清楚楚。

 

主耶穌在地上畫字,很多人很好奇,我們讀聖經要避免這樣的好奇。很多人在那裏爭說,耶穌到底在地上寫什麼?你可以去想,去發揮,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夠說他的答案是絕對的對,我們只能照自己想像的去交通,但是這個絕對不是這段聖經的重點。我聽說,有一個年輕的孩子說,在歷史上,在聖經裏,記載過 神三次出來寫字,一次是藉著摩西的律法,石板,講到律法的要求。一次是伯沙撒王犯罪,得罪 神的時候, 神藉著非人手的指頭,在牆壁上寫出了祂的判語,是對他的審判。這一次是主耶穌在地上,在恩典的裏面寫出了祂願意赦免這個人。這只能當作大家的分享,但是我們永遠不需要把重點放在這件事上。

 

現在回到重點來。主耶穌在這裏,他們不住的問祂。其實這是滿身污穢的人,在這裏控告另外滿身污穢的人,所以耶穌根本就不想回答他們,但是他們卻不認識光,不見光,不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羞恥。7-10節,「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n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站在當中。」所以,我再說,這不是主耶穌智慧脫身,而是主耶穌祂的光,祂的回應,祂的問話,一針見血的把人內心的敗壞給暴露出來,讓這些人見光,讓這些人羞愧。有人說,是越老犯的罪越多,所以是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出去,人知道自己的虧欠,人都在這句話面前抬不起頭來,沒有一個人敢在這句話的面前站得住,「誰是沒有罪的」,你發現沒有一個人敢拿這塊石頭。

 

在這段故事裏,可以很清楚看見在這裏有三種人

第一:是這個犯罪的女人,非常明顯她是一個犯了大罪的人,在犯罪的時候被抓的

第二:是想定罪人的人,就是也是罪人,但是卻不認識自己,拼命想定罪別人的人

第三:就是我們的主,是惟一可以定人罪的聖潔人子。

 

但是你卻發現這三種的人,那一個想定人罪的,到最後是一個一個都出去了,因為沒有一個人有資格來定別人的罪。惟一可以定人罪的人,是主耶穌聖潔的人子,祂卻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而那個有罪的女人也是經歷了特別的事,她從被定罪到被赦免,從恐懼變為平安,我們也相信她將來有一天也會從她的羞恥裏面完全走出來,而且能夠活出 神的榮美,因為主耶穌在這裏面不光只是赦免了她,主耶穌自己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這是講到主赦免她的罪,接著主耶穌講了一句話:「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們需要記得很清楚,主耶穌來,祂不光是贖罪祭,祂為我們的罪死了,祂為我們的過犯被害,又被釘十字架,祂不僅僅只為著我們的罪行而死。在《羅馬書》6章也講到,祂是向著罪是死的,這是一個更大的得勝。祂不光只是為著我們的罪死,祂也是向著罪死。所以在《羅馬書》69-10節「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 神活著。」底下保羅就勸我們「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我們也要效法基督,「向著罪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看自己是活的。」

 

這裏講到的三種人,不知道我們到底是哪一種人?希望我們在主的面前都肯承認,就算我們沒有犯淫行,像這個婦人一樣,但是也都要在主的面前謙卑,真正認識我們自己其實都是在罪孽裏所生的,沒有一個人可以說自己沒有罪,也沒有一個人可以定別人的罪。這一段話需要很平衡的來看,我們不敢隨便的犯罪,犯罪的人也不要隨便拿這句聖經來說:你們誰敢定我的罪?你就先拿石頭打我。很多犯罪的人很喜歡用這段的聖經,其實是他自己並沒有真正的悔改。真正悔改、認罪的人,他不會隨便去挑戰別人說:誰敢拿石頭先打我,誰是沒有罪的,你們就打我。這是表示他不見光,沒有悔改;錯,就認錯;犯罪,就專心、誠心、徹底的認罪,從罪惡中出來,別人能不能接納我們,能不能寬恕我們,是由主來說,或是由別人替我們說,我們絕對不替自己說。我們就是認罪,就是專心的認罪。主耶穌是滿有恩典,滿有憐憫,祂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並不是隨便赦的,乃是主耶穌不久以後上十字架上,為著這個有罪的女人流出了寶血,洗淨了她所有的罪;而且主耶穌也藉著復活要把生命賜給一切悔改、相信、接受祂的人,讓我們有能力可以向罪死。不光接受耶穌的寶血和救贖,祂為我的罪死,也接受耶穌復活得勝的生命,聖潔的生命,讓我們可以向罪死。

 

第二段,是講到光和黑暗的對比

12節「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裏特別注意,居然是一個活的人,這是我講道常常想要提醒的 神的性情或是我們認為所謂的美德,我們不能把美德當作一個美德去追求。在屬靈的世界裏面所有的美德都是講到主耶穌,又真又活的耶穌,祂是我們的聖潔,祂是我們的公義,祂是我們的良善,祂是我們一切的一切,祂是我們的光,祂是我們的平安。平安、光、聖潔不是只是一種美德,或是一種感受,或是一種態度,祂是一個活生生的耶穌基督。「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你就發現光、聖潔、仁愛、溫柔各方面的美德自然從我們身上出來。「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一個活的人,祂是一個光。跟耶穌關係正常,你自然就活在光裏,不需要去問怎麼作才是對的,什麼是不可以作的,你真是一個愛耶穌,跟隨耶穌,讓耶穌替代我們的,自然就活在光中。「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這是這個「光」很大的特點,這個「光」是會動的,「光」是不斷往前的,主是一直往前走的。像約翰壹書說,這個「光」是越照越明。我們在主的裏面,如果真正跟隨這個「光」,這個「光」要帶領我們走上行的道路,越走越豐富,而且「必得著生命的光」。這個「光」充滿了生命,越順服這個「光」,生命就越豐富,越順服這個光,這個「光」就越照越明。

 

以前年長的弟兄姊妹勸我們:“活在今天的亮光中”。這是我們的挑戰,我也希望小組討論的時候,就著這句話能有一些生命的交通,什麼叫做活在今天的亮光中”?就是今天照著我們的度量,照著我們對 神的認識, 神已經給我們的光照和要求,並且絕對是我們可以作做得到的。我們再全力以赴的來順服這個光,當你真順服這個光的時候,明天的光就又往前去了,後天的光又比明天的光更往前去了,「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而且這個光要「越照越明,直到日午」。這個光是非常實在的,也讓我們一路上走過來,我們的生命自然成熟,自然豐富。13節,「法利賽人對祂說:祢是為自己作見證,祢的見證不真。」底下主耶穌又重複了一些話,跟我們從前讀《約翰福音》6章講到七大見證很像的。主耶穌在這裏再次強調:「我們雖然是為我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也講到父 神也為祂作見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18節)

 

我們在第六章講到耶穌基督的見證,除了主自己的見證,父神的見證,《約翰福音》第539節也說「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聖經也為主耶穌作見證。主耶穌在第633-35節,也提到施洗約翰為祂作見證。到了《約翰福音》1526節,講到聖靈為主耶穌作見證。還有門徒們也為主作見證。整個教會歷史都在為主耶穌作見證。主耶穌說祂的見證是真的,其實是多方面的。猶太人不接受,挑戰說:「祢是為自己作見證,祢的見證不真。」他們是因為根本就沒有心要接受耶穌。其實有太多不同的人,不同的方式, 神親自的見證,聖靈的見證,聖經的見證,都在見證耶穌,只是他們硬著心不肯接受就是了。

 

第三段:講到屬天和屬地的對比(21-30節)

中國有一句說天壤之別,屬天跟屬地的差別,不僅僅是天壤之別 而是遠遠超過這個。在《哥林多前書》第214節講到「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他們不僅不領會,根本是不可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弟兄姊妹,我們在主的面前一定要追求屬靈。不然的話我們都會用屬地,用我們受到的觀念,我們所謂有限的理性,把 神關在一個框框裏面,認為這就是 神,超過這個範圍我們就不能接受,這都是屬地、屬血氣的。主對他們講的話,從他們對主耶穌講話的回答,你就知道他們真的是不知道主在講什麼,因為屬血氣的人,不明白屬靈的事;屬地的人,不明白屬天的事;屬世界的人,不可能明白屬 神的事情。他們甚至以為耶穌要去自盡,你就曉得他們是多麼的荒謬,不認識主。

 

主耶穌的回答,24節「我對你們說,你們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這個「我是基督」基督下面有點,表示是翻譯的人加上去的,主耶穌原來講的是「你們若不相信我是」。摩西問 神說我要怎麼去介紹祢呢? 神說我的名字叫做「我是,我就是的 神,是自有永有的 神。」我們的 神偉大到一個地步,是你沒有辦法去定意祂,去講祂,就是用一個簡單的「我是」的那一位。28節,主耶穌又回答了一次「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再一次講到「我是基督」,基督下面又是加點。

 

我們知道《約翰福音》一卷很特別的書,在這一卷書裏,有一些特色。其中一個非常強調對主耶穌 神的兒子的啟示,講到「我是」。在整卷《約翰福音》裏面「我是」出現過23次。在前幾次的交通裏面也已經提過,歸納在《約翰福音》至少有七大類:

6章, 主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

8章, 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

10章,主耶穌說:「我是羊的門,我是好牧人。」

11章,主耶穌講:「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14章,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15章,主耶穌又說:「我是葡萄樹」

 

這一卷書非常強調主的所是,這七類,不過是從這七方面講,主耶穌的, 神的「我是」太多了,「我是阿位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始,我是終。」聖經裏「主是萬王之萬。」這個「我是」太多了,講不完的,你永遠可以填上去的。所以,我們需要「信主是」,我們需要「知道主是」。在這裏有兩節24節和28節,一個主要求你們需要「信我是」,另外一個你們必須要「知道我是」。一個講到需要相信,一個講到我們需要真知道、真認識祂、真經歷到祂,祂是那位「我是,我就是的 神」。

 

《馬可福音》136節,主耶穌也提醒我們「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的人。」《馬可福音》136節裏的「基督」也是加點的。換句話說,將來也有人用同樣的話說:我就是那一位。弟兄姊妹就當小心,他還不光只是說我是基督,他根本就是冒用主耶穌在第8章這裏說的「將來也有人對你們說我是」。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聖經上講的太清楚了。

 

我們看見屬天與屬地的不同,不光是源頭不同:一個是從上頭來的,一個是從下頭來的;一個是從屬血氣來的,一個是從屬靈來的;一個是從 神來的,一個從這個世界來的。它的歸屬也不同,或是屬這個世界,或是屬 神。結局也不同,從屬地的,從下頭來的,屬世界的,他的結局就是死。我們需要主真的是提醒幫助我們。

 

29節,主耶穌說「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祂。」你發現人信耶穌,不見得都要看神蹟奇事,你真正愛耶穌,真正相信主所說的,看見主所作的,你自然就會信祂。今天我們也希望跟主之間的關係,跟父 神之間的關係也是這麼真實,能夠像29節說的:我們常常經歷主的同在,也常常經歷到主的扶持和幫助,祂沒有撇下我們獨自在這裏。而且我們也能夠像主一樣「常作祂所喜悅的事」。希望弟兄姊妹們的交通都能夠集中在得著耶穌真好,因為我們所得著的,不是一些宗教的道理、字句,或是宗教世界裏的一些法則、律法、要求、作法,我們乃是在這裏面真認識恩典的主,真認識這位生命之光,也真認識這位從天而來,那位「我是,我就是」的偉大的主,祂實在是跟我們有一個最親的關係,這是我們的福分,這也是我們這一生最寶貴的恩典,我們感謝 神!

 

 

小組討論

 

1.什麼叫做「活在今天的亮光中」?

2.如何在每天的生活中操練與 神同行?

3.得著耶穌真好!請分享你目前的得著與未得之地。

 

 

禱告:

主耶穌,我們謝謝祢,我們為著這些的經文獻上感謝。主,求祢也讓我們在祢面前更加卑微,讓我們渴慕活在祢的光中,能夠在每一天裏,我們學習來跟從這光,好讓這光不僅僅越照越明在我們的裏面,而且讓我們因著跟從這光,這生命之光,就讓我們的生命越來越豐富,讓罪惡在我們裏面無所遁行,也讓我們這個人不僅僅不再犯罪,也能夠向罪是死的,能夠在祢的面前,能夠平平安安的活在祢的面前,來享受,也真認識,真經歷祢這位「我是」的主,能夠常常在祢面前作祢所喜悅的事。謝謝主,聽我們的禱告,祝福我們的交通,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831-59

我們上一次讀前半段時,說過《約翰福音》第8章有很多的對比,講到恩典與律法的對比,講到光與黑暗的對比,講到屬天的和屬地的對比。

 

自由和捆綁的對比

31節開始是講到自由和捆綁。31-34節耶穌對信祂的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這些信祂的猶太人馬上就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祢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聖經裏不光主耶穌這麼說過,保羅在《羅馬書》第616節也曾經說過:「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這裏講到你順從誰或是你被誰轄制你,就是誰的奴僕。主耶穌在這裏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我們就算不是一些明顯之罪的奴僕,但我們可能是錢財的奴僕,是工作的奴僕,是某一項嗜好的奴僕,或某一項隱私的奴僕:有人愛喝酒,有人是非吃某種東西不可,非抽煙不可。

 

在黑暗的權勢下,人就無能為力

有一次一位弟兄來這裏傳福音,講到在南灣曾經有一位財主,後來長了咽喉癌,喉頭上開了一個孔幫助他,到了末期,他還是把香煙插到喉頭所開的孔上,他仍然沒有辦法脫離香煙的轄制,所以你可以看見在煙的底下他無能為力,他是煙的奴僕。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在主的面前謙卑,要謹慎。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12節也提醒我們「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我們需要在主的面前蒙光照。猶太人的一個致命傷,就是他們不見光,太驕傲了,自以為是  神的選民,  神愛他們,把律法托給他們,把  神的旨意托給他們。這個並沒有讓他們因著蒙恩而更謙卑,反而因著得到恩典和祝福讓他們驕傲,以至於當主耶穌  神的兒子親自來到地上的時候,他們不僅不認識祂,反而拒絕祂,甚至最後釘死了祂。

 

我們是否真認識  神?

我們是不是真認識自己?是不是真認識  神?或是認識  神所差來的?這是我們基督徒軟弱、貧窮、跌倒、不快樂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很多的時候,我們不夠認識自己的不行,自己的不配,自己的致命傷,自己在主面前的虧欠、驕傲等等,而不能讓我們在主面前謙卑下來。我們不夠認識自己;另外一面是我們不夠認識主,以至於我們這個人常常活在諸般的軟弱,貧窮、跌倒、不快樂、不自由、不得勝的裏面。很希望弟兄姊妹就著這兩個點有一點交通,因為在我個人信主這30多年裏,你說信主了30年,難道對主還不夠認識嗎?我真的越來越承認我剛才所說的這兩個點:我覺得我們太不認識自己,而且我們太不夠認識我們所信的到底是誰!以至於我們這個人還是活在自己的裏面,活在對  神不夠認識的一種光景裏,所以我們活得非常盲目、軟弱、不快樂。希望主幫助我們。主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主耶穌說「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要注意到我們每一次講到罪,至少有兩個重要的點要去面對和去解決的:

第一、罪行。英文是加了複數Sins,是說這是可以數算的,表示它是一件行為。撒謊犯了一個罪,恨人犯了一個罪,嫉妒人犯了一個罪,心中動淫念又犯了一個罪,自己賴皮不肯把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給  神,你又犯了一個罪。在主面前,這個罪是可以數的,這個叫做罪行。這個罪行主要是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所有的罪。我們難免犯罪,但是要對罪認真,要到主面前認真的去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19

 

第二、罪性。英文是不可數的,是單數Sin,講到罪的性情,罪的生命是隱藏在我們裏面,這是從老亞當墮落的生命裏面,我們與生俱有的。罪性,不是靠著我們攻克己身,就可以克服得了。必須靠著十字架,與主同死、同復活,我們才可能勝過的。《羅馬書》66-7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第一件非常關鍵的事情,要脫離罪性

罪性是一直跟著我們一輩子的,但是你要想罪性不來轄制我們,我們的秘訣就是要認識主,連於主的同死,就是跟主同死,跟主同復活——「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你對一個死人,去誘惑他犯罪,把香煙放在他旁邊,把他愛喝的酒,愛吸的毒放在他旁邊,把他愛看的不好的雜誌放在他旁邊,你發現他沒有動靜——「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必須知道在基督那一次包羅萬有的死裏面,我們的舊人與基督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這個是叫做「己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所以,我們必須知道自己死了。

 

第二件事情,學習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卻看自己是活的

《羅馬書》611節「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我們向著罪要承認我是死的,我知道我死了。但是光這樣不夠,因為你會發現罪性,試探、誘惑還是在我們的身上繼續的攪擾我們,牽引我們,這個時候我們要接著轉向主,不光連於祂的死,我們更要積極的連於祂的復活,而讓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讓我們能夠活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讓我們能夠像保羅說的「我活著就是基督」。這個時候就是我們轉向主,我們拒絕,我們否認,我們離開我們的舊有,轉向主支取基督的復活。這些聽起來好像是一個道理,但是我們一定要來經歷,這是  神給我們完成的偉大的救恩。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說「你們如果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8:31-32)請注意這一段聖經是從相信、順服開始。如果我們真相信基督為我們作的救恩是一個全備的救恩,是一個完全的救恩,是絕對可以救我們,不僅赦免我們的罪行,而且救我們脫離罪性,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如果我們真信,我們願意起來遵守祂的道,照著祂的話,學習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卻看自己是活的,我們學習與主同死,與主同復活,你就發現這個真理會幫助我們真正成為一個得勝的人。希望弟兄姊妹不要忽略聖經的研讀,不要忽略屬靈的追求。

 

如果你真認識聖經上的真理,真認識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基督所賜給我們全備的救恩,這樣的認識和經歷會讓我們自由,從罪的捆綁裏面,從罪性的轄制裏面,從仇敵的控告裏面,從罪的奴僕的身份裏面,我們都要被釋放出來,都要得著真自由。

 

什麼叫真自由呢?

世上有很多人不願意信耶穌,因為覺得信耶穌不自由。我們都碰到過這樣的福音朋友,他們不願意信耶穌,因為怕信耶穌以後,每個禮拜要來聚會;有的人不願意信耶穌,因為信耶穌以後還要奉獻,所以他們就不敢來,他們覺得那樣太不自由了。其實他們太不瞭解。什麼叫真自由呢?真自由是“你想作的事,你可以作;你該作的事,你可以作;你不該作的事,你也可以不作,這才叫真自由”。如果想作的事情就能作這叫做自由的話,這樣天下就大亂了,犯淫亂的人就可以天天犯淫亂,想貪錢的人就可以到處去搶錢——你怎麼可以不把你的錢給我呢?你怎麼可以干犯我的自由呢?我們都知道這種自由不叫真自由。在基督裏的真自由,是因為  神的兒子叫我們自由,真理叫我們自由。不光是在真理的面前我們看見真理的要求是什麼,而且  神的兒子可以讓我們活出這個真理的要求,因為祂自己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希望我們在主的面前能夠從這個角度來看。

 

到底  神怎麼看我們?

底下看他們的對話,發現這些人真的是不見光,真的是不認識真理,所以他們一天到晚就是回答亞伯拉罕。主耶穌說「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主耶穌兩次提醒他們,在37-41節裏「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請注意主耶穌所說的「你們的父」,就是指的撒但,「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到了41節,主又說一次「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這般人以為他們是信  神的人,但是實際上主卻說「你們的父是魔鬼。」我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產生一個很大的警惕,他們自己認為他們是屬  神的,他們自己認為他們是照著摩西的律法生活、行事,討  神喜悅,但是主耶穌這位  神的兒子卻直接指出來「他們是屬於他們的父魔鬼,他們是行他們父所行的」。這個差距希望在我們裏面產生警惕,許多時候我們自己認為自己對,許多的時候我們自己認為自己屬靈、不錯,許多時候我們認為我們跟主的關係還可以,但是我們都要小心,我們都需要常常謙卑的回到主的面前,讓主來光照我們:到底  神怎麼看我們?我們需要的不是自己對自己的認識,我們需要的乃是有  神的眼光,有屬天的眼光回頭來看我們這個人,到底我這人如何?到底我這個人在  神面前是不是蒙悅納?

 

小組裏大家可以交通,因為這些經文都和我們生活發生絕對的關係。像我們對付罪的問題。怎樣在經歷中能更具體的,更全面的,更持續的過一個勝過罪,不再作罪的奴僕的生活?這都是很好的題目。還有我剛剛所說的,我們怎樣能夠真正的從  神的角度,  神的眼光來認識自己?免得我們活在錯誤中,免得我們將來去見主的時候,被  神一顯明,我們才懊悔;被火一燒,才發現一無所剩;被帶到  神的面光中,我們才知道原來自己是貧窮,是瞎眼,是赤身露體的,原來老底嘉的教會認為自己什麼都有,是富足的,什麼都不缼,沒有想到他們在主面前是這樣的可憐。我們都要小心。

 

 

真理和謊言的對比

44節,主再三提到:「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裏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這裏再一次講到對比:真理和謊言的對比。這個世代謊言太普通了,幾乎沒有人不撒謊,我們很容易在一些環境的裏,有時就說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說了一些讓人誤解的話來遮掩自己。弟兄姊妹,我們要求  神憐憫我們,謊言是罪惡的溫床,什麼時候有謊言,什麼時候就有罪在這裏蔓延,因為它被遮蓋了,它被保護了。所以,要過一個無罪的生活,一個得勝的生活,我們都必須要揭發我們自己裏面所有的罪,不要隱藏,要勇敢的去面對,向  神去認罪,我們求  神寬恕,甚至勇敢的找到屬靈的同伴,請他們幫助我們。

 

出於  神的,必聽  神的話

847節,主耶穌說「出於  神的,必聽  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  神。」這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當然我們不要驕傲到一個地步,隨便用這句話去判斷,去定別人的罪。我偶爾在網路上看到,有一些人動不動就罵人家是魔鬼之子,是地獄之子,這是太可怕的事,不要隨便罵你的弟兄,除非我們真的知道他抵擋  神,拒絕  神,違背了聖經的教導,不然的話,我們不要隨便這樣的說。但是另外一面,也的確是這樣「出於  神的,必聽  神的話」。不聽,因為他不出於  神,或是他目前跟主的關係不對,所以他不聽。我們自己也是有非常多的經歷,去輔導,去幫助弟兄姊妹從罪惡,從破裂的婚姻裏面出來的時候,很多的時候,有的人就聽了,但有的人就是不聽,並不代表他沒有得救,而是他那個時候跟  神的關係非常的不正常。

 

48節,「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表示他們是在侮辱,在褻慢,認為主耶穌出生卑賤,是沒有純淨的血統(撒瑪利亞人,我們從前都提過),而且更褻瀆主是被鬼附的。這些人不僅不認識真理,而且攻擊、褻瀆。主耶穌越講,他們越困惑,主耶穌越講,他們越受不了,甚至要拿石頭打主耶穌。但是主耶穌告訴他們,58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今天對我們來說讀這句話非常容易,我們接受起來沒有困難,可是對當時的猶太人,他們簡直無法相信,他們不僅僅棄絕耶穌,罵耶穌是鬼附的,他們甚至覺得這樣的人馬上要用石頭打死,這樣的人不能存留的,他怎麼敢講這樣褻瀆的話,自比是  神,自比是  神的兒子,這樣的褻瀆,這樣的不尊重亞伯拉罕!所以,弟兄姊妹,你就曉得真理需要  神的憐憫。讓我們真認識真理,真看見光;我們應該為著我們能夠活在新約的時代,能夠活在真理被恢復、顯明在我們的面前來感謝  神。

 

 

但是另外一方面來說,我們的責任也比他們更重,因為我們所聽見的道更全備,所知道的真理更清楚,尤其在基督已經完成救贖,聖靈來到我們中間,主住在我們心中,整本的聖經擺在我們面前,整個教會的歷史、興衰史都在我們的眼前,我們比歷代的人都有福,但是我們也比歷代的人責任更大,我們求  神幫助我們。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247-48節「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弟兄姊妹,看見了沒有「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我們求  神幫助我們,讓我們帶著虔誠、敬畏的心讀主的話,在新約的亮光和啟示中,讓我們真認識這位偉大的主,真認識祂所賜給我們偉大的救恩和真理——真理使我們自由,天父的兒子叫我們自由。我們真是感謝  神!

 

 

小組討論

1.你是不是真認識自己?是不是真認識  神?請舉例說明。

2.我們如何能持續過著得勝的生活?或成為一個得勝的人?

3.怎樣  神的眼光來看:到底我這個人真實的光景如何?到底我在  神面前是不是蒙 神悅納?

 

 

禱告:

主耶穌,謝謝祢!當我們讀這段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裏真是對祢充滿了感激。全本的聖經,整個的救恩,全備的真理都在我們的手中,為著這一切我們謝謝祢。求祢把能見的眼,能聽耳賜給我們,把受教的心賜給我們,讓我們都肯來遵守祢的道。不僅能見證我們真是祢的門徒,且讓我們因著曉得真理使我們得以自由。讓我們因著跟天父的兒子有一個這麼親密、真實的關係和連結,讓我們真活在自由的裏面。主耶穌,謝謝祢,也幫助我們脫離仇敵的謊言,讓我們自己裏面沒有謊言,好讓我們能夠活在新造生命的自由、光明中。主,我們謝謝祢,把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祢。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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