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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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的辩论

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徒二五:19)

基督教生死攸关的信仰中心,在外人听来却是无关紧要的辩论。当时的首长非斯都,只把保罗的事,当作许多案中的一件,而且他是断大案,决大疑的权贵,对这种争论感到大惑不解,认为无关宏旨,轻描淡写的说到保罗被控告的意见:
   "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著的。”(徒二五:18,19)

他言外之意,似乎以为这种事不值得他理会,而且也没有把握如何查问,所以"心里作难”,很愿意让亚基帕王也来听审,看他有甚么意见,好申报罗马。

其实,绝大多数的犹太人,对保罗所信的神和复活,都不反对;只是他们不愿承认,耶稣是神所立的弥赛亚;那些宗教人,又为了说不出口的自私理由,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那正是合了他们的心愿;但在三天三夜之后,耶稣复活了,证明他是永生神的儿子,正如他自己所宣告的。因此,他们烦恼的是:使徒"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在我们身上!”还不多久之前,彼拉多洗手表示"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犹太宗教人却当著官府面前,拍胸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太二七:24,25 徒五:28)

前后的态度何其不同。而且使徒更作见证说:"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神已经叫他复活;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五:30,31)他的复活升天,是基督教信仰和盼望的中心。

保罗更清楚的坚言说:"赦罪的道是由这人[基督耶稣] 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8,39) 这使以律法夸口的犹太人,失去了传统的荣耀和盼望。他们不惜用一切的手段,定要使保罗的声音止息。但他不妥协的中心信息,是说:耶稣的"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在神面前不算为有罪。

历史的灰尘,掩埋了罗马的光辉。几个世纪之后,非斯都的名字只有很少的人知道;而他认为不足轻重的基督教,却征服了罗马帝国,全世界都记念基督的降生,以为纪元,基督复活的日子,成为休息的日子,包括不信从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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