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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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5:17-42

本段經文仍繼續論到教會最先遭遇的事情。現在,第一個明確的迫害臨到了。大祭司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這啟示一個事實:使徒的見證和教訓開始讓公眾明白官長釘死耶穌的真相。

我們先簡單敘述一下這個故事。使徒是在撒都該人的忌恨之下被下到監裏。早晨天尚未破曉之際,他們就被天使營救出去。他們被釋之后,立刻回到殿裏。天亮以后,撒都該發現使徒都不在監裏了,接著差役向大祭司報告,“你們收在監裏的人,現在站在殿裏教訓百姓。”于是使徒又被帶來,以傳講耶穌的罪名被審訊。彼得代表眾使徒答辯,最后公會決定釋放他們,不過卻先將他們打了,纔放人。“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這就是整個經過。

本章裏,我們要從三個觀點來探討這個故事:

1. 官長的反對─他們反對的理由是出于仇恨。因為他們感覺他們的權力正從指間消逝。反對的方法先是恐嚇;理性主義的撒都該人極力反對超自然的事。最后在迦瑪列的勸導下,決定觀望其發展,而不去面對、解決這問題。

2. 教會─“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那是初代教會最主要的原則。彼得在辯護中肯定三件有關神的事:神叫耶穌復活;神將耶穌高舉在祂右邊;神賜聖靈給順服祂的人。就是這三件偉大的事實,使他們完全順從神。我們不單單看見早代教會的原則,也看見了他們的方法。“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這就是教會最終的能力,也是最有力的事實。我們若不與聖靈合作,就無法使一個城震動。

3. 看見神在陰影中如何看顧祂自己的兒女

問題討論

1.    為什么教會迄今不能產生舊日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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