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课
经文:
使徒行传24:1-25:12 主题:
保罗在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的自辩 焦点: 为复活辩护 大纲: 三.
直到地极的见证(13:1-28:31) [教会扩展至已知的全世界] 5.
去罗马的路(21:27-28:31) 4)
在腓利斯面前的自辩(24:1-27) 5)
在非斯都面前的自辩(25:1-12) 介绍:
在该撒利亚的海滨就是罗马对犹太地区的巡抚(总督、省长)的府邸。保罗将在这里,而不是耶路撒冷,作他的自我辩护。这个案子将迅速开始,但是将延续到两年以后。
根本的问题是:犹太人无法证明保罗有任何真正的威胁,而罗马人却为了取悦于犹太人而不肯释放保罗。保罗在巡抚腓力斯和他的继承者非斯都面前都将作成功的自我辩护。 观察与注释: 去罗马的路(21:27-28:31) 在腓力斯面前自辩(24:1-27) 1.
在保罗被罗马士兵保护着到达该撒利亚之后的第五天,犹太人的起诉团队出现了,领头的是一个律师(“辩士”),名叫帖土罗。 罗马巡抚腓力斯将听取帖土罗代表亚拿尼亚和犹太长老所提起的诉讼(24:1-2)。 控告的内容(24:3-9) 2.
在一段常见的开场白之后,帖土罗将罗列对保罗的指控(24:3-4),在开场白中,他大大地谄媚了腓力斯一番。请注意这个律师是如何特别提到腓力斯所能维护的“太平”。罗马人对民间的扰乱和暴动十分敏感。 对保罗的指控主要有下面几条── ?
他被视为“瘟疫一般”(真正惹人生厌的人) ?
他“是鼓动天下犹太人生乱的” ?
他“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
而且“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24:6)。 3.
(中文版注:按和合本小字,即某些古卷)帖土罗接着加上说:犹太人已经按他们的宗教法审判了保罗(意思是说他们要杀死他),可是罗马人千夫长吕西亚却插手,救出了保罗(24:7-8)。 所有到场的犹太人都表示支持以上的对保罗的指控。 保罗的自辩(24:10-21) 4.
保罗先称赞了腓力斯的专才和经验,然后重述简单的真理,开始了他的自我辩护。 ?
12天以前保罗到了圣殿去敬拜(见21:26-28) ?
保罗没有带任何人去圣殿、会堂或城里,也没有挑动任何骚乱 ?
犹太人不能证明任何对他的指控(24:10-13) 5.
说完了这些,意思就是:“对我的任何指控,我都是无罪的”,保罗就已经结束了为自己的辩护,然后他就开始分享福音,这是他被审判的真正原因。不是保罗被审判──而是福音! 保罗的辩护词的要点如下: ?
他“按着那道事奉”神(这道被犹太人称为异端) ?
他信律法和先知书(旧约圣经)(21:14) ?
他坚信神在将来必会让义人和恶人都从死里复活(24:15) ?
他在神和人面前一直都保持“无亏的良心”(24:16) ?
他只是去圣殿里敬拜和献上供物,因为他离开了耶路撒冷几年(作了三次宣教旅程)(24:17-18) ?
是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挑动群众不公正地反对他,而他们需要在这里作证人(24:19) ?
或许犹太人的领袖可以说明他们在公会中审讯他的时发现了什么“妄为的地方”没有(24:20;见23:1-10) ?
他被指控的真正原因是他相信“死人复活的道理”(24:21)。 注意保罗最后是如何总结真正的问题何在── “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24:21) 决定基督教的成败虚实的关键、核心的教义因素就是:耶稣基督的身体的复活! 腓力斯的回应(24:22-27) 6.
腓力斯假装要听千夫长吕西亚的证词,这样就推迟了判决。按经文所示,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24:22)。显然他知道实际在被审判的是身体复活的信仰,而他不愿意得罪任何一方。 7.
保罗被放在保护性的看守之下,并许给他一些自由,让他的亲友可以去看他(24:23)。腓力斯对保罗和他的事业并不是毫无同情心的。 8.
腓力斯的妻子是一个犹太人,叫土西拉。他两人在私下里听了保罗“讲论信耶稣的道”(24:24)。 或许是因为有些信了保罗所讲的── ?
“公义” ?
“节制”和 ?
“将来的审判” 腓力斯“甚觉恐惧”,就推迟了判决。 9.
不过,腓力斯的真正动机是要等保罗贿赂他后,再释放保罗(24:26)。腓力斯早就应该知道保罗绝不会这么作! 10.
在漫长地两年里,保罗一直被放在保护性的看守之下,作为对犹太人的妥协。或许,他们已经完成了他们的短期计划,因为保罗在这段期间不能出去传福音了。 腓力斯在主后58年被非斯都接替。 保罗在非斯都面前的自辩(25:1-12) 11.
在非斯都继任后的不久,他去了一趟耶路撒冷。在那里,“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并且求他把保罗带到耶路撒冷来受审,而他们的真实计划是在路上伏击、杀死他(25:1-3)。 12.
非斯都没有掉进他们的圈套,而是同意当自己回到该撒利亚的时候,将亲自听取对保罗的指控。他也邀请了犹太人来告保罗(25:4-6)。 13.
故事和以前的一样,当保罗出现时── “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支持的(25:8)”。 这显然是一个宗教上的争论,没有任何对保罗的指控是实在的、可被证实的。 14.
保罗重申了他没有违背任何罗马的法律,也没有干犯── ?
“犹太人” ?
“律法”和 ?
“圣殿”(25:8) 15.
可是,罗马人想再次“讨犹太人的喜欢”,非斯都就问保罗是否愿意换一个审判地点,到耶路撒冷去受审(25:9)。因为保罗是罗马公民,他有权要求在罗马的官方法庭受审,就不愿把自己放到犹太人的手中。 16.
保罗提醒非斯都── ?
他现在就站在他应该站的法庭上 ?
他向犹太人没有行过任何不义的事 ?
他若是真的犯了什么该死的罪,他死也甘心 ?
他不愿意到耶路撒冷去,因为告他的都是不实之词(25:10-11) 17.
在这时,保罗可能感到非斯都将会强制把他送去耶路撒冷,就使出了他的王牌──保罗说:“我要上诉于该撒(凯撒、罗马皇帝)”。 这是保罗作为一个罗马公民的不可否认的权利,而神将使用它把保罗送去罗马,以完成他的旨意(见徒23:11)。非斯都就同意了(25:12)。 这以后,除了让希律王亚基帕二世决定此事以外,非斯都已经不再处理保罗的事了。 指导研经题 使徒行传24:1-25:12 1.
为什么犹太人的宗教领袖如此丧心病狂地要除掉保罗? 2.
律师帖土罗对此事又添加了什么? 3.
对保罗的指控的核心是什么? 4.
保罗对那些指控他的不实之词有没有自我辩护?为什么? 5.
保罗的受苦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为什么这很重要? 6.
保罗改成为福音辩护有多么快? 7.
按保罗的说法,是什么在受审?如果换了你,你会怎么说? 8.
为什么腓力斯没有马上判定这个案子? 9.
腓力斯在私下会见保罗的动机是否纯?他实际想要的是什么? 10.
腓力斯是否确信保罗是无罪的?你怎么知道的? 11.
非斯都是否对此事处理得当? 12.
为什么罗马人总是想“讨犹太人喜欢”? 13.
保罗想“上诉于该撒”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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