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返回上级目录】

本书历史之考证

基督教初期三十余年间的史实,除本书与保罗书信外,别无他书可寻,藉资考证。但考查本书时,首当注意它所记述的事实,是否可靠,这是先决的问题。依照历史的考据,有下列几项,足证本书所记一切,均为事实无疑。

 1.路加曾亲身加入团体之内

    用书内所记「我们」的地方,可知路加本身已加入保罗旅行布道团体之内 ( 徒十六10 )。所以能就亲眼所见,记述一切;有时虽不能同行 ( 徒十七1 ),但事后保罗必会将一切经过告诉路加,既不然路加亦会问之于保罗,或其它同工如西拉,提摩太等人,仍可就亲耳所听,继续记述。

  ·由此可知路加所记一切,均属事实。

 2.路加亲神曾经详细考查 ( 路一3 )

    路加着书在福音既能如此认真,再行传又何能马虎从事,必定也是经过诸方搜集,详加考察的。而且根据历史所载,路加直至主复活后约二十年时,始信耶稣,成为基督徒。由此可知他所著述的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采用的材料,除当时亲身经历,亲耳所听外,其关于耶稣在世时的言行或教会早年时代的一切,必经多方搜集,详加考查得来;而这些材料的来源,可能由以下诸人所提供的:

巴拿巴和彼得 ( 加二11 );因他们到过安提阿,而路加一般认为是叙利亚的安提阿人

由保罗处得到资料 ( 二三33;二四27 )

由七执事中的腓利处获得 ( 二一811 )

由耶路撒冷的老门徒拿孙之处获得 ( 二一16 )

由主的弟弟雅各之处获得 ( 二一1718 )

由马可处得到 ( 彼得口述 ),路加曾与他和保罗同工 ( 24;西四11 )

 3.路加自己的所见所闻 ( 十六10;二十5;二七1 )

 4.历史上其它的证据

①路加所记乘船过险之生动紧张情形,被认为作者实在是一位严密的观察者与忠实的传述家。且又被航海专家们引为羡慕,谓此乃古代航海上最宝贵的乘船记录。

②路加所记官府制度及社会情形,从前人多疑惑,但近来经考古学家发现碑文,证明路加所记,均属事实。如居比路、亚该亚、亚西亚均有方伯 ( 十三7;十八12;十九38 );米利大有岛长 ( 二八7 )。此外记城市方面于腓立比有罗马官 ( 十六20 );帖撒罗尼迦有邑宰 ( 十七6 );以弗所为自由市有干事和法庭 ( 十九3539 )。记社会方面之各色人物与各地景象,经考史学家游历史地详加考查结果,谓所记保罗曾接洽之国王、官吏、平民,以至行邪术等各色人物,与各地之景况均相吻合。

③将本书与保罗书信相对照,便可发现两者所记,多处相同,并证路加记述之实。例如

保罗所记原为法利赛人,逼迫教会 ( 加一1314;腓三56;徒七5460;九12;二二34;二三6 )

于大马色路上蒙主向他显现,竟猝然归主,敬遵主命 ( 林前十五8;加一1517;徒九19 )

大马色因受危险,由筐坠下,返回本乡 ( 林后十一3233;加一1821;徒九25 )

特别使命为被遣向外邦人传福音 ( 加一16;二9;罗十五16;徒十五4650 )

在安提阿及路思得证道受迫 ( 提后三1011;徒十四1922 )

在腓立比证道受辱,乃同众人至帖撒罗尼迦 ( 帖前一5;二2;徒十六40;十七1 )

因受犹太人逼迫,又独自逃至雅典 ( 帖前二17;三1;徒十七1315)

同西拉及提摩太在哥林多立教会 ( 林前三10;林后一19;徒十八1 )

在以弗所大开传道之门 ( 林前十六9;徒十九1 )

久意赴罗马而先携捐款回耶路撒冷 ( 罗十五2325;徒十一29 )

以上所记各事,均与本书相符。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