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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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書者:

本書的著者和路加福音的著者,顯然為同一人(徒1:1-5.路1:1-4.24:44-53),因此本書的著者也為路加。『從起頭,本書與那第三本福音,就都被人毫無疑問的承認為路加的著作。』(聖經手冊710頁)。

路加雖是一位大有學問的醫生,卻甘心獻身於主的救靈聖工(西4:14.門24)。當保羅第一次出門遊行佈道於特羅亞途中,即將前往馬其頓時,路加即開始成為他隨行的伴侶和同工(注意徒16:6-8中『他們』和16:9-10,11-16中『我們』);以後被保羅和西拉留在腓立比(徒16:39,40);直到保羅六、七年後返回腓立比,以後路加便與保羅一直同行、同工到最終(徒20:6,13-15. 21:1....28:14-15);甚至當保羅最後第二次被囚於羅馬監獄,即將殉道之前,當許多人都離棄保羅之時,路加卻始終伴隨著他,成為他極親密的伴侶和滿有信愛而忠心到底的同工!(提後4:11)

路加的一生終於在上帝的帶領和祝福下,對人類的救靈聖工,作出了無可估量的貢獻,他不但伴隨保羅遊行佈道於當時的歐亞各處,而且還在聖靈的默示下著成了全部新約聖經的四分之一的內容──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造福著歷世歷代人類,直到主復臨!

 

受書者:

提阿非羅(徒1:1),參路加福音受書者之介紹。

 

作書時地:

大約是在保羅於羅馬被囚二年的末期,即主後63年所寫成,參看使徒行傳28:30-31。由於那時保羅的案件還未判決,所以使徒行傳中也沒有提起。『另有一些近代批評學家認為行傳的著作時間比較上述的時間還要遲些。他們最主要的根據是本書是著作在路加福音之後,他們說,路加福音一定是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遭毀滅之後而寫的,其原因是路加21:20-24那一段話語絕不能寫在耶路撒冷遭陷落之前的。這一種推論對於基督信徒是毫無價值力量的,至少有兩個理由:一,我們不樂意相信路加在四十年後,將耶穌所未曾講過的話歸在祂身上而信以為有;二,我們對於相信耶穌能預言未來之事是毫無困難疑問的。』(海萊博士著聖經手冊710頁)。『很多人推想路加寫這部福音是在主後大約六十年,適為保羅被囚於該撒利亞之時;而且接著在往後二年保羅被囚於羅馬的時候寫使徒行傳;因為這兩部書都是寫給同一個人,實際上是一部著作中的兩卷。』(聖經手冊607頁)。

 

本書大題:

使徒行傳。或教會的創立與發展經過。本書特別向我們展示了初期教會在『早雨復興』中的極其激動人心的經歷,對末後即將進入『晚雨復興』的上帝餘民教會有著特別親切而重大的意義。

 

本書鑰節:1:8

 

本書分段:

分段一:

一.彼得的傳道之工:徒1-12章

二.保羅的傳道之工:徒13-28章

分段二:

一.   在耶路撒冷:徒1:1-8:3.

二.到撒瑪利亞:徒8:4-25.

三.到阿非利加:徒8:26-40.

四.到該撒利亞:徒9:1-11:18.

五.到小亞細亞:徒11:19-15:35.

六.到歐羅巴:徒15:36-26:32.

七.到羅馬:路27-28章 

(註:以上二種分段皆引自楊紹唐牧師著『聖經綱要』,以供參考)

分段三:

(一)基督的升天和門徒的聚會:徒1章

        一.本書序 1:1-3.

二.基督升天前的囑咐  1:4-8.(關於以色列國復興的問題,詳參下面附題二)

三.基督升天時的情景 1:9-11.

        四.基督升天後,門徒的情況──同心合意祈禱聚會,揀選猶大的接替代人  1:12-16節

  (二)聖靈的沛降和福音的傳開:徒2章 

        一.聖靈的沛降與眾人的驚奇(主後31年五旬節,在主被釘後五十天,在主升天後10天) 2:1-13.

        二.使徒彼得等傳揚福音及其成果(當天三千人悔改,主也將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他們) 2:14-47.

(三)彼得醫愈瘸腿者,並抓緊時機傳福音:徒3章

        一.彼得、約翰進殿時,醫愈瘸腿者  3:1-10.

二.彼得抓緊時機傳揚福音  3:11-26.

(四)彼得、約翰因傳福音被囚,在猶太官府和公會面前為主勇敢作見證,及被釋後的情況:徒4章

        一.五千男丁信主,彼得、約翰則被囚 4:1-4

        二.彼得約翰在猶太官府和公會前為主作見證 4:5-22

        三.被釋後在教友面前作見證,並一同禱告 4:23-31

        四.信徒同心合意,凡物公用,及巴拿巴變賣田地,奉獻一切 4:36-37

(五)亞拿尼亞與撒非拉夫妻兩人欺騙聖靈受罰和眾使徒二次被囚:徒5章

        一.亞拿尼亞、撒非拉欺騙聖靈與受罰 5:1-11.

        二.使徒們第一次被囚,蒙天使神奇拯救後,又在殿中教訓人  5:12-25

        三.彼得等眾使徒又第二次被囚,在公會前為主勇敢作見證,及被打後釋放 5:26-42

(六)揀選七執事,及司提反為主作見證與被囚:徒6章

  (七)司提反在公會前作見證和殉道(主後34年秋)徒7章

  (八)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門徒分散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各

處傳道:徒8章 

        一.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門徒分散各處傳道 8:1-4

        二.腓利在撒瑪利亞城所作之工  8:5-13

        三.使徒彼得、約翰也被打發到撒瑪利亞城看望教會,並為信徒按手,使之接受聖靈 8:14-25

        四.腓利蒙主使者引導,帶領埃提阿伯太監歸主 26-40

(九)掃羅(後改為保羅)蒙召(約主後35年),與彼得所行的兩個神蹟:徒9章 

        一.掃羅在到大馬色的路上見異象 9:1-9

        二.掃羅在大馬色經亞拿尼亞按手與受浸歸主 9:10-19

        三.掃羅在大馬色各會堂為主作見證,遭到抗拒與逃走

9:19-25

        四.掃羅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遭抗拒與回大數去9:26-30

        五.彼得周流四方傳道,在呂大醫愈以尼雅的癱瘓病  9:31-35

        六.彼得在約帕使多加從死裏復活 9:36-43

(十)彼得被請到該撒利亞的羅馬百夫長哥尼流家傳道:

10章

(十一)彼得回耶路撒冷為此事作解釋,以及巴拿巴奉派看望各處教會並帶掃羅到安提阿工作等:徒11章

一.彼得回耶路撒冷後為上述之事作解釋與作見證1-18

二.福音一直推進到腓尼基、居比路和安提阿,及巴拿巴奉差去看望各教會  11:19-24

        三.巴拿巴又去大數找掃羅,並帶他到安提阿教會工作達一年之久  11:25-26

        四.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的幾位先知中的一位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大饑荒,和安提阿門徒捐款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託巴拿巴與掃羅送去 11:27-30

(十二)雅各的殉道,彼得的蒙救(約在主後44年)和希律的遭報,以及巴拿巴、掃羅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從耶路撒冷回來:徒12章

(十三)保羅、巴拿巴第一次遊行傳道──在加拉太的工作(約在主後45至48年):徒13-14章

        一.在安提阿教會按聖靈指示被差派出去 13:1-3

        二.在居比路島(從撒拉米到帕弗)所作之工。掃羅(希伯來文名,意為求問的,願望的)也在此次出外傳道時,改名為保羅(羅馬文,意為微小的)13:4-12

        三.在旁非利亞的別加,稱呼馬可的約翰離開他們獨自回到耶路撒冷  13:13

        四.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所作之工 13:14-52

        五.在以念哥所作之工 14:1-6

        六.在呂高尼的路司得所作之工 14:6-20

        七.在呂高尼的特庇所作之工 14:200-21

        八.再回程探望路司得、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別加等信徒,設立長老,然後回到原出發地──敘利亞的安提阿 14:21-28

(十四)耶路撒冷的會議──討論外邦信徒是否要受割禮,守摩西律法的問題。(約主後50年) 徒15章

        一.安提阿教會中,保羅、巴拿巴同幾個從猶太下來的割禮派信徒的爭論,及保羅、巴拿巴被派去耶路撒冷教會見使徒和長老 15:1-5

        二.耶路撒冷的會議 15:6-29

        三.猶大和西拉奉派帶著信件隨同保羅和巴拿巴回安提阿等外邦教會 15:30-35

        四.保羅和巴拿巴分別去探望教會 15:36-41

(十五)保羅(帶西拉同工)第二次遊行傳道──在希臘的工作(約在主後50-53 年):徒16-18章

        一.再次訪問特庇,路司得等加拉太各城之教會並在路司得揀選提摩太  16:1-5

        二.保羅的計劃被聖靈所改變,及在特羅亞所見的異象──一個馬其頓人的呼聲 16:6-10

            (路加在此開始和保羅同行同工到馬其頓,注意:從16:6-9節中的『他們』轉變到16:10 節中的『我們』)

        三.在馬其頓的頭一個城腓立比所作之工(這是保羅在歐洲所建立的第一個教會) 16:11-40

        四.在馬其頓的最大的城帖撒羅尼迦所作之工 17:1-9

        五.在庇利亞(位於帖撒羅尼迦的西部,約50英里之處)所作之工  17:10-14

        六.在雅典所作之工 17:15-34

        七.在哥林多所作之工(住在亞居拉、百基拉家)一年零六個月  18:1-18

        八.保羅經過以弗所,耶路撒冷而回到安提阿(亞居拉、百基拉則跟保羅到以弗所住下) 18:19-22

        九.保羅第三次出門訪問加拉太、弗呂家地方教會18:23

        十.在上述之事期間,亞波羅在以弗所得到百基拉、亞居拉幫助後更明白真道,然後到亞該亞(哥林多等一帶)為主工作。 18:24-28

(十六)保羅第三次遊行傳道----在以弗所的工作(約在主後54-57 年):徒19-20章

       一.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述一帶地方(加拉太、弗呂家),來到以弗所(亞西亞省的首都)所作的工。 19:1-20

        二.保羅的行程與工作計劃──經過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再往羅馬,及先打發提摩太,以拉多往馬其頓去,自己暫住以弗所。 19:21-22

       三.以弗所的擾亂(約發生於主後57年6 月以前,參林前16:8) 19:23-41

        四.亂定之後,保羅再次訪問馬其頓和希臘 20:1-6節

            (註:『20:2「希臘」 是指著亞該亞說的,但普通所稱為希臘的,其北部乃是馬其頓,其南部乃是亞該亞。』聖經手冊)

        五.在特羅亞(約在主後58年4 月離開腓立比)20:6-12

        六.保羅在米利都對以弗所教會的眾長老的臨別贈言:20:13-38

(十七)保羅在耶路撒冷的被捕(約在主後58年6月):

21-23 章

        一.在耶路撒冷的行程中 徒21:1-16

        二.在耶路撒冷會見雅各和長老們 21:17-25

        三.在聖殿中被捕與被千夫長帶往營樓 21:26-40

        四.保羅用希伯來話向猶太眾人分訴並為主作見證:徒22:1-21

        五.猶太人的喧嚷與保羅被帶進營樓 徒22:22-29

        六.第二天在千夫長的主持下,保羅在猶太全公會的人面前分訴  徒22:30-23:10

        七.當夜主對保羅的安慰與啟示 徒23:11

        八.次晨猶太人40多人同謀起誓殺害保羅,與千夫長得知此情後,將保羅解送到該撒利亞巡撫腓力斯的衙門裏 徒23:12-35

(十八)保羅在該撒利亞的被囚(時間約為兩年:自主後58年夏到60年秋):  徒24-26章

        一.五天後猶太人祭司、長老等來到該撒利亞巡撫前控告保羅,和保羅的分訴。 徒24:1-21

        二.腓力斯寬待保羅並叫保羅來講道給他和他妻子聽,但為貪愛錢財,並討好猶太人,仍留保羅在監裏達二年之久,直到波求非斯都接了他的任。徒24:22-27

        三.猶太人祭司長等首領又在非斯都面前控告保羅,及保羅的分訴,並要求上告於該撒。 徒25:1-12

        四.保羅又得到機會,在亞基帕王和腓斯都巡撫等面前為自己分訴,並為主作見證。 徒25:13-26:32

(十九)保羅被解往羅馬的航程(主後60年秋開始,61年春到達):徒27:1-28:15.

(二十)保羅在羅馬城單獨被囚,並可自由傳講主的道達二年之久(主後61年春到63年春):徒28:16-31.

        註:本書介紹分段中的年代與地理資料主要均參照海萊

博士著『聖經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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