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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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七3~4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的,亚伯拉罕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那里去(来十一11)。他富于冒险精神。南印教会的牛毕真(Leslie Newbigin)告诉我们,谈判这联合教会时每每因为人们要求某一步骤可能引导到甚么地步去,以致被拦阻了。终归有人要对这些小心翼翼的人说,『基督徒没有要求知道前途的权利』。对司提反,属上帝的人乃是纵然还未知道可能的后果如何,使顺服上帝的命令。──《每日研经丛书》

 

【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是否只有七十五岁?(徒七4)

     根据使徒行传七4,司提反断言亚伯拉罕于其父他拉去世后才离开哈兰。但从创世记十一32可知,他拉活至二百零五岁。又参看创世记十一26,他拉于七十岁时生亚伯拉罕,那么,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吗?创世记明明记载亚伯拉罕迁徙迦南时,年七十五;于是,司提反将亚伯拉罕的时间往后拖了六十年,而亚伯拉罕也必定于他拉死前六十年已移居迦南。

    事情不是这样糟糕,司提反所言并非虚构。创世记十一26记载:「他拉活到七十岁,生了亞伯兰、拿鹤、哈兰。」一般来说,一连串名字的首个是长子,但也有例外的。虽然创世记十一26首先提及亞伯兰,但他并非长子。他拉的三个儿子当中,似乎哈兰最大,因为他最先逝世(参创十一28)。至于拿鹤何时去世,我们不得而知,只知他的寿命比哈兰长,到了以撒娶妻时,拿鹤的后裔拉班及利百加仍居于哈兰地。但为什么创世记十一26将亚伯拉罕的名字放在首位呢?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亚伯拉罕的重要性比其余两人高。他拉应于一百三十岁时生亚伯拉罕,故此他是三人中最年幼的。但就以色列人历史发展来说,亚伯拉罕至为重要。──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Section:TopicID=254}四百三十年(徒七6创十五13)

问:创世记十五章十三节与使徒行传七章六节的「四百年」,与出埃及记十二章四十节之「四百三十年」,如何解释?

答: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是,首三十年是很平安的。他们在四百三十年中,只受「苦待」四百年。此二者完全相合。―― 倪柝声《圣经问答》

 

229.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时间是430年呢,还是400年呢?(加三章17节;徒七章6节)】

    这是与上述问题有关连的问题。

    有关430年及400年的经文,全部圣经共提过的次数如下:

    一、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400年(创十五章13节)。

    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430年(出十二章40节)。

    三、正满了430年那一天,耶和华的军队都从埃及地出来了(出十二章41节)。

    四、那里的人……苦待他们400年(徒七章6节)。

    五、所立的约不能被那430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加三章17节)。

    对于这问题,解释法有二:

    一、400年是一个“整数”,430年是一个“确数”。以色列住在埃及共430年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摩西自己说得很清楚。但在谈话中,则400年这个整数容易使人记忆。

    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430年,但为奴的时间共400年,这400年是神对亚伯拉罕宣布的,所以不会有错误。

    以上二说以第二说较多人采用。

    可是,以色列人从什么时候计起住在埃及共430年呢?又从什么时候计起为奴400年呢?这问题就非常复杂了,因为任何与年代有关的问题,总是有不同的推算法。

    简单来说,约瑟在埃及为宰相后,雅各才和以色列众于同下埃及寄居。约瑟去世后,出埃及记一章说得很清楚,因为“有不认识约瑟的新王起来,治理埃及”,所以以色列人不久受压迫,过为奴的生活。那么如果要推算以色列人在埃及是否曾为奴400年,可以根据埃及新旧王朝的年谱去勘定。

    据许多考古研究的结果,证明赏识约瑟的埃及法老为“胡克琐王朝”(HYKSOS),他们不是埃及人,乃是从别处侵入埃及而为王的,这些胡克琐朝的人原是牧羊的流浪民族,而希伯来人也一向以牧羊及养牲畜为业,所以使胡克琐的法老格外喜欢他们。但一切牧羊的人都被埃及人所厌恶(创四十六章34节),原因就是当时统治埃及的是牧羊民族。

    胡克琐是在纪元前1720年至1570年(一说为1800年至1500年)年间统治埃及,共十四王。等到埃及南部的原有埃及统治者兴起,进军北埃及,推翻胡克琐王朝之时,亦即不认识约瑟的新王兴起之时,便开始压迫以色列人,他们以为以色列人和胡克琐王朝的人是一大家族中的一支。

    那么这不认识约瑟的新王本是埃及人,他们等于收复失地,再统一全埃及。这新王称为“阿摩西斯”一世(AMOSISI),为王于纪元前1567年。至于开始苦待以色列人的仍是“突摩西”三世(THUTMOSEIII),救摩西也就是这王的公主。(有关埃及王朝年代,是根据1966年大英百科全书所载,但亦有另外的推算法,极不一致。)

    现在我们来研究430年与400年的推算法,其推算法有几:

    约瑟在埃及为宰相后,以色列人下埃及居住

        是在                            纪元前1879

        以色列出埃及是在                纪元前1448

                                            431

    以色列人在埃及共寄居了430年,可以用这个推算法去寻得答案,这是根据圣经百科全书739页下表与上表联合计算的。

    约瑟在埃及为宰相约在年四十时,    纪元前1710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              纪元前1280

                                            430

    这是根据英国基督教大学生联合会所出版的圣经词典2l8页所推算的。

    约瑟在胡克琐朝去世时约在          纪元前1570

        (假定约瑟四十岁为相,在埃及共住70年,

        以该王朝最后1500年加70年去计算)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新王朝,约在  纪元前1200

                                              370

    这是根据上述考古学家的推算的王朝年代去计算的。但不足400430年,中文圣经百科全书738页对此王朝问题有所讨论,但给予读者一不明确与不肯定的推算印象。

    因此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430年抑400年,竟因考古家不同的发现等推算而减缩至250年甚至215年者(中文圣经百科全书738页下段末数行)。信义宗联合出版部所出版的旧约圣经神学38页亦有此说法的研讨。证道出版社所出版的出埃及记注释77页也提及有人主张以色列人在埃及只住过2l5年的推算法。

    最有趣的是撒玛利亚人的圣经(只有摩西五经)在出埃及记十二章40节如此翻译说:

    以色列人和他们的列祖在“迦南”和埃及共住了430年。七十译本(即希拉文的旧约圣经全书)则译为: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共430年。

    这两种圣经译法给予考古家对于年代的研究发生了影响,因为如果这430年也包括列祖住在“迦南”地的话,以色列人在埃及居留期间不及430年的问题便有了解决的伸缩性。

    于是有人主张以色列人(由亚伯拉罕计起)住在迦南地2l5年,住在埃及又215年,共430年。

    不过,我们需要解释的乃是,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不能称为以色列人,雅各的后人才称为以色列人,亚伯拉罕不是雅各的后人,乃是雅各的祖父。因此这种解释法不合神学上的原则。因此,大多数神学家仍拥护大家目前所用的旧约“玛琐拉本”(MASORA)希伯来文圣经,认为最可靠。相信摩西在出埃及记所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是依照字面的解释,无减少或变更的必要。同时,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430年,为奴则有400年时间,是最稳妥的解释法,因为考古家所发现的证据与理论时有矛盾不解之处。――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10恩典是一个可爱的字眼。这字(Grace)在英文,最简单的意思是指身体上的美;引申为指人人喜爱的品格美。最接近的字眼是风度Charm)论到约瑟,他的风度是真正的善人所常有的。他极容易遭受苦害。但是不论为奴,为宰相,对每一责任,他都能一样的尽心去完成。──《每日研经丛书》

 

149 雅各全家到底是多少人下了埃及?(徒七14)】

答:爱旧约圣经中几处记载是「雅各全家来到埃及的共有其实人」(创四十六27,出一5,申十22),但在新约圣经中,司提反当众申诉时,引述先祖的历史,却说是「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人来到埃及」(徒七14),对于这两个数字可作这样的解释:甲、这七十个人是表示包括约瑟同他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在内。乙、这七十人是表示雅各家人数,七十五人是表示雅各全家,包括他儿子们的妻子在内。丙、这七十五人是司提反引用当时多数人能阅读旧约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圣经(旧约原为希伯来文本),该译本在创世纪四六20节末,是加上玛拿西的一个儿子玛吉和一个孙子基列,以及以法莲的三个儿子书提拉,比结,他罕等五人(参民廿六282935),因此是一共七十五人在埃及,可信无误也。这些人下埃及时是一个家族,到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多万人口,成为一个有军队的国家了(出十37,卅八26,民十一21,一46,二32)。——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Section:TopicID=316}七十五与七十(徒七14;创四六27)

            问:使徒行传七章十四的「七十五人」,与创世记第四十六章二十七节之「七十人」,如何解释?

          答:七十人是「雅各家」的数目(27),就是雅各的「儿子、孙子、女儿、并他的子子孙孙。」(7)七十五人乃是并雅各的亲族都在内。使徒行传七章十四节的「全家」,在原文是「亲族」,所以,《文和》译为族。这样,则亲戚多出五人,亦是情理之常。所以,二者并无反对。―― 倪柝声

 

【随同雅各下埃及的有多少人?(徒七14)

     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14指出,身居埃及地的约瑟请父家各人下埃及,「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但出埃及记一1-5有如下记载:「他们的名字记在下面……(雅各十二个儿子的名字,除掉约瑟),凡从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约瑟已经在埃及。」关于下埃及的人数,希伯来文圣经(马所拉抄本)明显是指七十人。表面看来,使徒行传七14与出埃及记一1——5有冲突。要处理这问题,我们首先会留意到,司提反所述的可能是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此经文指出下埃及的人数是七十五。事实上,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一5是这样的:「约瑟已经在埃及,雅各全家共有七十五人。」要解释上述两数目的差异,应回溯创世记四十六26-27,马所拉抄本如下:「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儿妇以外,凡从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还有约瑟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但七十士译本的记载有些微差别:「除却雅各的儿妇外,凡从雅各所生,随同雅各下埃及的共有六十六人。还有约瑟的七个儿子,他们在埃及出生。雅各全家在埃及家,共有七十五人。」换言之,七十士译本的人数包括了约瑟的九个儿孙,而不是两个儿子。雅各死后玛拿西和以法莲显然育有七个儿子。雅各下埃及时,玛拿西和以法莲大概不会超过七及五岁,十七年后雅各去世了,那时他们大概是二十五及二十二岁;假如两人均早婚,到那时可能已经有七个儿子。

    总括来说,七十及七十五之数均属正确,而出于不同的统计。雅各有十二个儿子、五十二孙儿,下埃及时已有四个曾孙,合计六十六个。玛拿西及以法莲生于埃及,使总数增至六十八人,再加上雅各及其妻(无论是那一位),即七十人;至于七十士译本,则加上约瑟的七名孙儿,却减去雅各及其妻。

司提反引述七十士译本的创世记四十六27及出埃及记一5,指雅各全家共七十五人,实属正确。同样,创世记四十六27、出埃及记一5及申命记十22的马所拉抄本,指雅各下埃及全家共七十人,也没有错误。两数字均正确,端在乎有没有加上约瑟的孙儿。(马所拉抄本的「七十」,已将雅各的四名曾孙计算在内。)──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137 旧约圣经记载下埃及的是七+人,何以司提反证道时说是七十五人?(徒七章14节)】

    一、这问题在圣经中,所记的经文如下:

    “雅各家来到埃及约共有七十人”(创四十六章27节)。但这里包括约瑟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

    “凡从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约瑟已经在埃及”(出一章5节).这表示七十人,是包括约瑟在内,因为他也是雅各所生。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申十章22节)。

    “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这是司提反所说的。

    二、这问题的几种解释如下:

    这七十个人不包括约瑟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犹大的两个儿子即珥、俄南已经死在迦南地(创四十六章12节),但他们也算是“雅各全家”,正如司提反所说的所以一共有七十五人。

    雅各与他的妻子和约瑟的两个儿子在内,共七十五人。

    司提反在这里证道时,是引用“七十译本”的旧约圣经,该译本在创四十六章20该节中,加上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五个子孙(中文与英文只照希伯来本,不照七十译本即希腊文译本,所以在此节未加上玛吉、基利和书提拉、比结、他罕等五人,参阅民数记二十六章282935节)。因此共有七十五人在埃及。

    以上三说,第三说最可信,因为当主那稣时代,多数人只能阅读希腊文本的旧约,很少人能念希伯来本的旧约。司提反既然引用希腊文本旧约(即七十译本),则很自然会说有七十五人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16司提反提及约瑟归葬的那块地是亚伯拉罕买回来的;这节经文是否与约书亚记二十四32有冲突?】

     司提反在公会答辩,提及雅各众子归葬迦南一事,他说:「又被带到示剑,葬于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徒七16)从司提反的整段答辩看来,他透彻了解旧约,他怎会忽略约书亚记二十四32呢?后者指出,约瑟归葬之处是「雅各从前用一百块银子向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所买的那块地里」。第一眼看来,上述两段经文显然互相冲突;然而,雅各购买亚伯拉罕以前买下的同一块地,极可能是要确保地权。

    别是巴井的情况与此相似。别是巴井原来是亚伯拉罕的工人掘出来的,他为确保拥有这口井,就把七只羊送给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创二十一27-30)。但亚伯拉罕当时仍以游牧为生,离开别是巴后,那口井附近一带地区又重落当地居民的手上。他依合法手续买来的井,转归当地居民。多年后,以撒重修别是巴井,饮他的群畜;他认为宁可付款购下本已属亚伯拉罕的水井,以免动干戈。于是,以撒与亚比米勒立下友好盟约(这个亚比米勒,可能是多年前与亚伯拉罕交易的亚比米勒的儿子或孙);为使盟誓具约束力,两人还献祭及举行宴会(创二十六28-31)。这样,亚伯拉罕曾经购下的一口井,他的后人要再次购买。

    至于示剑,是亚伯拉罕离哈兰入应许地停留的第一站。亚伯拉罕还在示剑向耶和华神筑坛,这是他在应许地内筑下的第一座坛(创十二6-7)。在这里,神在异象中向亚伯拉罕显现,向他及他的的后裔应许赐下这地。当时,那座坛筑在摩利橡树附近,亚伯拉罕购下附近一带地方是合理的。虽然圣经没有记载亚伯拉罕购下此地,但以色列人的口传却有;司提反显然根据有关口传,才说出上述使徒行传的一番话。

    亚伯拉罕后来向南迁徙,以撒定居于别是巴,雅各又在巴旦亚兰度过二十一年光阴。于是,示剑的居民也忘记了亚伯拉罕一家于当地拥有业权;或者,他们见亚伯拉罕家久久未归,可能是放弃拥有权了。这样,当地一些家庭便占住亚伯拉罕的产业。

    雅各长期流放在外,他终于返回迦南地,到达示剑。很自然地,他也不重申亚伯拉罕的业权,而愿意重新购买。创世记三十三18-20记载,雅各以一百个qesitah购买此地(qesitah乃重量单位,稍重于一个舍客勒)。约书亚记二十四32后来复述此事。(除却创三十三18-20qesitah只可见于伯四十11,約伯病愈后,亲戚资助他重建家园业务。)雅各所付出的价目,无疑远超过亚伯拉罕以前付出的。因此,雅各购下示剑那块地,自然更能作实。

    最后要讨论的,是亚伯拉罕在示剑购下的坟地(mnema)。旧约圣经一直没有记载于示剑购买坟墓一事,直至记述埋葬约瑟时,才一并提及。至于亚伯拉罕,圣经从未记载他曾购买坟地;撒拉死后,亚伯拉罕亦只购下希伯仑的麦比拉洞,作为埋葬撒拉的地方,亦是他身故后归葬之所。亚伯拉罕为撒拉及自己预备葬地,司提反绝不会混淆这一点,因为全以色列人都知道,亚伯拉罕及撒拉葬于麦比拉洞,此洞位于希伯仑。

    这样,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结论:示剑的「坟墓」(mnema)可能是预期的说法,遥指约瑟归葬示剑(「亚伯拉罕所购的坟墓」意即「亚伯拉罕所购的坟墓原址」);又或者希腊文「与格代名词」ho代表了en to topo ho -onesato Abraam(亚伯拉罕购下的地方),用以指示剑城外摩利橡树附近之地,亦即坟墓mnema所在之处。一般来说,希腊文用专指地方及关系的副词hou表达「该处」、「位于」,但用hou却使onesato(买)这子句缺少受词。这样,ho更适合上文下理。──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Section:TopicID=256}亚伯拉罕与雅各(徒七16创卅二18-19)

问:在创世记三十二章十八至十九节与约书亚记二十四章二十二节俱说雅各从哈抹买地,怎么在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说是亚伯拉罕呢?请解释。

答: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与创世记五十章十三节相合。照创世记四十九章二十九至三十二节和五十章十三节,雅各乃是葬在亚伯拉罕所买的一块地上。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对于这一点是没错的。亚伯拉罕买地(创廿三),和雅各买地,中间约隔八十年。此八十年中,当日地主又来掌权,雅各不与之争论,重新再买其祖所已买的。雅各所买的地和亚伯拉罕同是一个地方;示剑的父亲和以弗仑同是哈抹的子孙;这二点是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所说明的。所以,这里并无反对。―― 倪柝声《圣经问答》

 

138.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到底是雅备买的呢?还是亚伯拉罕买的呢?(徒七章16节)】

    在创世记二十三章1719节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所买的是赫人之地,他把撒拉葬在幔利前的麦比拉田间的洞里。至于雅各所买的乃是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之地,雅各用该地支搭帐棚(创三十三章19节)。雅各以后被埋葬在那块地是亚伯拉罕所买的麦比拉洞,不是哈抹子孙之地(创五十章12l3节)。至于示剑,只有约瑟的骸骨从埃及被带到迦南地后埋葬在这里(书二十四章32节)。似乎司提反在这里作了错误的报导。

    关于这问题,其解释如下:

    一、示剑那块地是雅各买的,但在名义上则归于其祖父亚伯拉罕。这和中国人的习俗相同,父亲如在生,儿子为孙子请朋友吃满月喜宴,还得在请帖上用父亲的名字请客,不得用儿子的名义,以示敬老。雅各买了示剑那块田地之后,在名义上仍归于亚伯拉罕,是非常可能的。这样,司提反并没有说错。

    二、雅各是埋在亚伯拉罕所买的麦比拉洞,而司提反说雅各埋葬在示剑的地方,显然是把约瑟和雅各两人的埋葬地点弄错了。

    但是,如果把14l6节照下列方法安排,则容易明白司提反没有弄错。

    14节: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

    15节:(于是雅各下了埃及),后来他(指约瑟,不是雅各)和我们的祖宗都死在那里。

    16节:又被带到示剑(指约瑟),葬在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如果我们这样去念,便知埋葬在示剑地的乃是上文的约瑟,并非雅各,正如约书亚所记的。

    旧约圣经原文并无标点符号,亦无章节之分,因此16节“他”字可指上文的雅各,或约瑟,但指约瑟而言,则合文法及事实。不要忘记司提反证道是被圣灵充满的,不会报导错误的历史记载。――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20按约瑟夫说,摩西是一个很美的孩子,乳娘带他上街,人们都停下来注视他。他又是个很聪敏的孩子,在他所学的课业上,他比别人都快,也很勤恳。有一天,法老的女儿带他到她父亲面前,求他让摩西继任埃及的王位。法老同意了。那故事接下去说,法老开玩笑地把王冠放在这孩子摩西头上;可是这孩子抓开了它,丢在地上。旁边站着的一个埃及学者说,这是一个征兆,如果不马上把他杀死,这孩子注定是要给埃及国王带来灾难的。但是法老的女儿把摩西抢回怀中,并且说服了她父亲不要注意这警告。摩西长大以后,作了埃及最伟大的将军,而且远征埃提阿伯(今称埃塞俄比亚),与当地的公主结婚,凯旋而归。──《每日研经丛书》

 

【徒七30~34过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旷野,有一位天使从荆棘火焰中,向摩西显现......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悲叹的声音,我也听见了;我下来要救他们,你来,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接受一个重大的使命之前,需要何等长的等候和豫备!神若迟延,并不是遗忘。祂是在豫备祂的器皿,给他们相当的训练和教育,到了神所指定的时候,神要用他们来背负他们的工作。就是拿撒勒人耶稣,也必须有三十年的准备,直等祂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长完全了,纔开始祂的工作。─ 乔怀德

        神从不性急,祂肯花长时期去豫备祂要重用的器皿。祂从不以为豫备的日子太长了,或是太无聊了。

        在苦难中最难受的常是漫长的时间。短而急的痛苦易受,长而慢的痛苦难当。有时候我们的痛苦缠绵数年,一天一天过去,并没有得着减轻,那时候我们的力量会失去。如果没有神的恩典,我们必定会沉入绝境。约瑟的试炼是长时期的,到了时候,他成了何等样的人!神常藉火把祂的功课烙在我们的最深处。「祂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玛三3),祂知道该炼多少时候。像银匠一般,他一看见银子炼得能照见他的形像时,便立即把火停止。现在我们虽然看不见神的美意,也看不见将来荣耀的结果,但是信心知道神是不会错误的,祂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让我们像约瑟一样,在神苦难的学校中用心学习一切的功课,不盼望立时的拯救。每一课功课都是必需的,我们学会了,拯救自然会来的。那时候我们就要看见:如果没有在试炼中受过教育,我们绝不能站在更大的工场上担任更重要的工作。所以亲爱的,神现在训练我们,是为我们的将来─将来更大的事奉和更多的祝福。如果我们有资格可以坐宝座了,神的拯救就来了,那时候没有东西能再拦阻我们。但愿我们不去夺神手中的明天,给神充分的时间来栽培我们。祂绝不会来得太迟的,学习耐心等候罢。

        不要很性急的跑在神前面,要学习等候祂的时间。钟表上的分针和时针的走动都有它们一定的规律的。─

 

【徒七30~34过了四十年,在...旷野,有一位天使...显现.......你来,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神常把我们从工作中召出来,要我们休息一时,乘此静心学习功课,然后重新出发到祂所指定的工场去工作。这段等候的时期,绝非耗费。

        从前有一位战士,从他仇敌手中逃出来,半途发觉他的马有换蹄铁的必要。焦急催他从速逃生,勿稍耽延;但是智慧教他停在一家铁匠门口,花几分钟重换马铁。虽然他听见追踪者的脚步由远而近,他仍耐心等着马铁装好。当仇敌和他只有一百码距离的时候,他一跃上马,风驰而去,顷刻间脱离了危险。他的暂停并不失算,反而加快他的速率。

        神也常常如此,在我们工作之前使我们有片刻的暂停,好恢复我们的体力和灵力,来走前面的路程。─《地上的天上生活》

 

150 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是什么?(徒七43)】

答①摩洛的帐幕——摩洛原是亚扪人的偶像,有牛头及人伸开的手臂,其像里面是空的,从下面生着火,将小孩放在那手臂中抱着活活的烧死献与摩洛。这种假神在旧约中有好几个名异实同的名字(注),为摩西所禁止的,但其后数百年仍有崇拜者(利十八21,廿2,王上十一7,代下廿八3,耶卅二35)。所说摩洛的帐幕,就是一个小型的便于携带的帐幕,用来遮蔽这种偶像用的。

②理番神的星——理番原是叙利亚人以为土星之神的名,英文圣经称为基芸(Chiun),就是中文所主偶像的龛(摩五26),实即此理番,为亚拉伯人,腓尼基人,与埃及人所崇拜者,是以孩童被献为祭,其方式与拜摩洛相似。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曾妄拜此假神,结果被掳到亚述与巴比伦外去,殉道之司提反对犹太公会宣道时提及这事,引为鉴戒也(徒七43,摩五2627)。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五九题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司提反引述阿摩司书五26,是否犯了错误?(徒七43)

     阿摩司书五26指摘以色列人犯罪;摩西时代的以色列人铸造偶像,私下举行崇拜偶像的仪式。司提反于使徒行传七43引述先知的话:「你们抬着摩洛的帐幕,和『罗法』(Rompha)神的星。」但希伯来文却有如下记载:「你们抬着你们的『王』的?』,和你们『偶像』的坛。」)(「?」,或作sikkut,可能是异教神sakkut的名字,sakkut亦即苏默神尼尼伯NIN-IB 「王≠或作「王之神」「偶像」kiyyun于旧约别处经文乃名词,源于字根kun,意即「建立」,但于本段经文更可能是某异教的名字叫七十士译本阿摩司书五26的译文差不多与使徒行传一样,只有「你的神『理番』(Raiphan)的星。不同。换句话说,kiyyun被译成「星」,又Raiphan取代了Rompha。以下依次解释各项歧异。

    首先,sikkut若解作名词「坛」,是十分启人疑窦的。正如上文所指,sikkut更可能加上元音而读作sakkutMillar Burrows亦持此意见,载于Koehler-BaumgartnerLexicon p657;亦参ESchrader,载于EissfeldtThe Old Testamentp507n5)。sakkut乃星神尼尼伯(NINIB)的名字,而尼尼伯(NINIB)加上元音可读作Ninurta(Rene LabatManuel depigraphie AkkadienneParisImprimerie Nationale1948],P535),此神管风暴、狩猎及战争,与天狼星(Sirius)有关(参EDhormeLes Religions de Babylonie et d'Assyrie[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45]P81)。因此,翻译为astron ()sakkut更适合;司提反明智地引述七十士译本。

    第二,要解释「理番」(Raiphan)与「罗法」(Rompha)。尼斯勒第二十五版新约原文圣经取罗法(Rompha),乃根据梵帝岗抄本;但西乃抄本作Romphan,而伯撒及拉丁本则作Rempham至于「理番」(Raiphan),乃依照七十士译本,有公元第三世纪的布特马抄本(Bodmer text)及亚历山大抄本支持,朗底亚斯抄本(Codex Laudianus)及以法尼美抄件(Ephraimi Rescriptus)的Rephan亦较为支持Raiphan(理番)。因此,联合圣经公会所编(AlandBlack.Martini MetzgrerWikgren)的新约希腊文圣经,以及尼斯勒第二十六版新约原文圣经,均支持「理番」(Raiphan)。因此,我们假设司提反当时以希腊语向公会中人发言,但他更可能用亚兰语。然而,司提反引述旧约经文时,始终都是参照七十士译本。

若「理番」是正确的读法,我们便可假设司提反乃根据「理番」于七十士译本中的意思而引述。那时候,七十士译本是最广为人应用的旧约经文。司提反毋须向公会中人解释阿摩司书原文中「理番」的早期读音,当时环境亦不容司提反多言。但更重要的是,翻译成七十士译本的人误读这个古怪的名字,因为被相似的字母弄得混淆了。主前五世纪左右,南埃及犹太社会的伊里芬丁蒲纸字母kaphK)写作7,其形状与字母reshR7极其相似。同样,字母Waww)写作7,亦相似于字母peP7。因此,希伯来文原稿中的K-Y-WN,就被误抄写成R-Y-P-N,于是被读作RaipanRaiphan

    希伯来文只有元音,对于希伯来文原有的字无大影响,但遇上外来语或异族名词时,就只能靠忆测而加上子音。当然,希伯来文准确的口传可能保持了正确的读音。至于外邦神的名字,是以色列人极讨厌反感的;他们故意扬声宣读异教神的名字,但过高的声调反而更难保持正确读音。事实上,阿摩司书的Kiyyun更可能是Kaywan,阿摩司书原来的Kaywan便因着使徒行传七43司提反所言而变成Raiphan── 艾基斯《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139.摩洛是什么假神?(徒七章43节)】

    一、“摩洛”(MOLOCHMOLECH),旧约旧有此名,旧约另外有下列等假神名称,其实与摩洛同,那就是:

    米勒公(MILCOM),王下二十三章13节,是摩洛的多数字。

    玛勒堪(MALCAM),英文译为“王”即实该字与米勒公同,是用亚兰文(耶四十九章1节)。

    亚得米勒(ADRAMMELECH),亚拿米勒(ANAMM-ELECH,王下十七章3l节),这两假神名字是与摩洛连起来的。

    巴力与摩洛一齐被题及(耶三十二章35节),推罗的假神之一便是“巴力摩洛”(BAALMOLECH)。

    二、摩洛是西顿人的“日神”(王上十一章33节),其象征是一个圆孔外有光芒,孔内有一牛头,头两边有人的左右臂。拜摩洛的人经常将头生的儿女(结二十章26节)婴孩放在牛左右手掌上,日神的圆孔则用烈火烧热,使婴孩慢慢被烙死。摩洛的祭司则命人打鼓,其声震天,使婴孩的父母听不见被烙婴儿的凄惨哭声。

    三、圣经对此摩洛的敬拜与禁止,记载如下:

    摩西禁止以色列人使儿女经火崇拜摩洛,可见摩洛是很古老的假神(利十八章21节)。

    所罗门王年老而胡涂,竟然敬拜西顿人的假神米勒公(王上十一章73133节),以致国度被神夺回。

    约西亚王复兴宗教,将假神米勒公污秽了(王下二十三章13节)。

    又有多处题到“儿女经火”都是人人皆知的崇拜米勒公的一种节目(王下十七章17节等经节),是神所憎恶的残忍宗教行为。在诸王中,有犹大的亚哈斯和以色列人的亚哈二人疯狂地崇拜此假神,将儿女经火(王下十七章17节;代下二十八章13节)。玛拿西王亦然(代下三十三章16节)。

    耶利米先知,亦题到他们如此行是可憎之事(耶三十二章35节)。

    司提反证道所说摩洛的事,是引用阿摩司先知的责备(摩五章26节)。

    以西结先知亦责备他们儿女经火(结二十章26节)。

    西番雅先知则豫言神必攻击事奉玛勒堪的人(番一章5节)。

    敬拜此摩洛最初的用意只是使儿女“经火”,在火上经过表示使儿女洁净,但后来可能与淫乱有关,把私生子索性去焚烧,慢慢形成这种奉献儿女与摩洛以求福的恶习(耶十九章5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40.理番是什么假神?(徒七章43节)】

    “理番”(REMPHAN)是星神的名号,在阿摩司书五章26节所称“偶像的龛”(英文为CHIUN 旧译“基云”YOURIMAGES),实即此“理番”。古时人称“土星”为理番,为腓尼基人与埃及人所崇拜者,腓尼基人有“KAIWANU”(开弯奴)神者,可能即此cHIUN(基云)。

    保罗在以弗所布道引起满城轰动之时,该处有一银匠底米丢,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徒十九章24节)。所谓银龛(此字音“堪”KAN)即一小盒子,内设神像。古时中东一带居民,在出门旅行时,喜欢携带此种小神像盒子,以求保护旅途安全。雅各的妻子拉结曾把“神像”藏在骆驼的驮篓里(创三十一章34节),那是一件较小的东西。

    古时以色列人崇拜理番,结果被掳到亚述与巴比伦去。司提反证道之后,犹太人不久也被分散在全世界。――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51 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何意?(徒七51)】

答:这是将要为主殉道的司提反,在对犹太公会宣道时所说指控的话:「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当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徒七51)意思是在指控犹太人,他们是以外面与神立约表记的肉身割礼(徒七8)(注),与遵守律法仪文为夸口,但他们的心里却是不洁污秽,犯罪崇拜偶像,远离真神,他们的两耳也是不听神的教训,违犯律法,悖逆神旨,这乃是与他们所轻视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一样(罗二22-29)。因此,他们是硬着颈项,时常抗拒圣灵,存心刚硬,不接受神的启示,他们的心与耳两方面,都是未受真的割礼也(罗二2829,耶九25,腓三3)。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一二五题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141.司提反何以会看见天开?天如何为他打开?(徒七章5456节)】

    所谓“天开”是用第三身的说法,事实上是司提反的,“魂的眼睛”张开了,所以他能看见“体的眼睛”所不能看见的事物。“魂的眼睛”能看,我称之为“第二视力”,即以肉眼为第一视力之意。这第二视力隐藏在人里面,当神要打开它的时候,人们纔能运用,平时是封闭的。

    圣经中曾有几次记载,人的“第二视力”被运用:

    一、巴兰骑着毛驴要去咒诅以色列人,在路上神使他魂的眼睛张开,他便看见有天使持刀站在他前面要杀他(民二十二章3l33节).该处有“使巴兰的眼目明亮”一语,即张开他魂的眼睛,使他看见平常人所看不见的天使。

    二、先知以利沙住在被亚兰人围困的多坍城时,他的仆人心里惧怕,以利沙祈祷,求神使那少年人“能看见”,果然,神“开他的眼目”,他便用了第二视力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使敌人不得攻城(王下六章1417节)。

    三、但以理时代,他的三位朋友因不屈膝跪拜巴比伦王的大金像,被扔在烈火的窑中。以后巴比伦王的魂的眼睛被神打开,便看见第四个人在火窑中,那第四个人好像神子(但三章2425节)。

    这些都是魂的眼睛看见平常用肉眼所不能见的事物的例证。司提反在离世前,神使他魂的眼睛睁开,于是他能看见天上的景象。

    主那稣受洗后,天也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太三章16节)。

    彼得也曾看见天开,以致看见空中动物园的景象(徒十章10l2节)。

    约翰在拔摩海岛所见一切景象,相信也是神打开他第二视力之故。――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55司提反被圣灵充满。」

        司提反的特点,是他经常被圣灵充满。他不仅一次充满(5),而是常常有满溢的生命。圣灵所充满的人,他们必常向上仰望;他们不是注意可见的事,而是那不可见的。在公会里有人看见司提反的容貌,好似天使的面貌;圣灵所充满的人,必然照射出神的荣耀。并且被圣灵所充满的人,必然看见主自己,因为圣灵的工作,就是使人看见主耶稣。―― 迈尔《珍贵的片刻》

 

152 保罗到过耶路撒冷有几次?行事如何?(徒七58)】

答:照使徒行传中记载,生于基利家省大数城的保罗(徒九11,廿一39),在他得救之前后,一共有六次到过耶路撒冷,其行事经过如下:

第一次——他在耶路撒冷亲眼看到司提反万恶主殉道的情形,此时他正是一个少年人,喜悦司提反被害,并且残害教会,将男女下在监里(徒七58-60,八1-3,九12)。

第二次——他得救后,从大马色到耶路撒冷,由巴拿巴接待,介绍领去见两个使徒,并且把他怎样在大马色看见主,以及放胆传道的情形都诉说出来,于是保罗得以在圣城和门徒出入来往,又放胆传道,险要被杀(徒九26-29,加一1819)。

第三次——他和巴拿巴从安提阿带着娟项,送到耶路撒冷众长老那里,救济那里的弟兄们(徒十一2930,十二25)。

第四次——他和巴拿巴为了摩西的规条受割礼的问题,从安提阿上耶路撒冷去和使徒和长老交通,参加会议,并且述说他们在外邦人所行的神迹奇事(从十五1-512,加二1-10)。

第五次——他在该撒利亚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随后回安提阿去,住了一些日子,又离开了那里,挨次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徒十八2223)。

第六次——他又该撒利亚与几个门徒同去耶路撒冷,受到弟兄们欢欢喜喜的接待,他们见了雅各和长老们,保罗问了安,并且述说神在外邦人中间所行的事,这是他最后一次到耶路撒冷,以后就被捉拿捆锁(徒廿一815-20)解送到罗马去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七60我们看到司提反效法他的主的榜样。像耶稣为他的刽子手求赦免(路廿三34)一样,司提反也作了。当魏沙特(George Wishart 1513-46)苏格兰宗教改革家,曾感化诺克斯约翰归主,被处以火刑。──译注将要被死时,刽子手迟疑不决,魏氏前去吻他,说:『看啊,这表示我饶恕你了』。自始至终跟随基督的,会有能力去作那些在人看来不可能的事。──《每日研经丛书》

 

【流血的见证】

有力的说话;有力的行为

   一、重述旧约的历史

         1.亚伯拉罕

         2.神人摩西

         3.以色列人

   二、斥责以色列人

         1.抬着摩洛的帐幕

         2.常时抗拒圣灵

         3.杀害那义者

   三、最先的殉道者司提反

         1.定睛望天

         2.用石头打死他

         3.睡在主里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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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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