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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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十三1这先知的真名单乃是象征福音的普世性。巴拿巴是从居比路来的犹太人;路求是从北非洲的古利奈来的;西面也是犹太人,他又名尼结,而尼结是罗马人的名字,就表示出他一定是在罗马人当中的;马念则是与贵族有来往的人;而保罗自己是从基利家的大数来的犹太人,而且是一个受过训练的拉比。在这一小群的人中,可以见到基督教的联成一体的力量。因为他们发现了基督的秘诀,这些从各方各地和各种背景来的人也都发现了在一起的秘诀。──《每日研经丛书》

     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推测。西门很可能是从非洲来的,因为尼结是个非洲名字。有人推测他就是那替耶稣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门(译注:西门与西面在原文是同一字。路廿三26)。如果是这个人的话,他最初与耶稣发生接触是为耶稣背十字架──这事一定是他所非常不愿意的差使──而后来竟是一个直接负责把十字架的故事传给普天下的人,这可能是件很奇妙的事。──《每日研经丛书》

 

146.耶路撒冷与安提阿,在使徒时代,各为何种圣工的中心?(徒十二章25节,十三章1节)】

    教会是在耶路撒冷开始建立的,所以耶路撒冷为初期教会的中心。在五旬节大会时(徒二章),有各国人士听闻福音,福音于是由耶路撒冷传出去。当使徒们选举七位服务的人员负责管理饭食之事的时候,其中有一位安提阿人尼哥拉被选上(徒六章5节),“安提阿”(ANTIoCH)之名首次出现在使徒行传。

    司提反殉道后,门徒因受逼迫而四散,有些人也走到安提阿只向犹太人讲道,其中也有些信徒(可能是侨居国外的犹太人),也向希利尼人讲道,于是在安提阿便有许多基督徒。“基督徒”一名,也就从安提阿开始闻名(徒十一章26节)。

    教会中心的耶路撒冷于是差派巴拿巴到安提阿去访问,巴拿巴则到大数找寻保罗一同到安提阿布道。约有一年之久,奠定了安提阿教会的基础(徒十一章2226节)。

    安提阿教会以后日渐兴旺,慢慢成为“国外教会根据地”与耶路撒冷等量齐观。不久,圣灵在安提阿要差遣人出去海外传福音,于是安提阿成为第一个“海外布道中心”(徒十三章14节)。巴拿巴和保罗是由安提阿被差出去海外传道,他俩成为“第一对”海外宣教师,后来保罗两次环游布道,均以安提阿为大本营(徒十四章26节,十八章22节)。

    今日,任何地方均可成立教会,那教会所在地,可以比方为耶路撒冷。然后,教会应该在有基础之后,向外发展,派人到另一地方去传福音,那么,这差派人出去别处传道的教会便可以比方为安提阿了。每一成熟的教会均应有安提阿的精神,开创新的教会,不应以一个教会的人坐满礼拜堂为满足。――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三1~3我们的身体,不只有眼睛,还有耳朵;不只有手,还有脚;如果身体只有一个肢体,那是多怪多可怕呀!身体的美,有不同的肢体;身体的利害,是不同肢体的运用。照样,教会的美,在于不同的样子,不同的表现,不同的恩赐。如果每个人都像你或像我,那么,教会的力量就大大减少了。── 戴绍曾《初期教会的型态──使徒行传()

 

159 保罗往外邦旅行传道有几次?经过情形如何?(徒十三1-3)】

答:使徒保罗往外邦旅行布道的工作,是从叙利亚的安提阿(参一五五题)出发,正如彼得的工作是从耶路撒冷出发,从使徒行传十三章起,保罗成为使徒,奉圣灵的差遣,就由安提阿和巴拿巴一同往各地传主福音,以后又在各地设立教会,并且看望各地弟兄姊妹,保罗的旅行布道前后计有四次,其经过情形如下:

第一次——约于主后四十五年至四十九年间,保罗和巴拿巴由安提阿出发去西流基(安提阿西北一海口),坐船往居比路岛(即赛浦路斯),在岛东的撒拉米讲道,有马可的约翰作帮手再经全岛以及岛西的帕弗工作,从帕弗此地坐船至旁非利亚省的别加,此时约翰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了。他们又从别加前行,往彼西底省的安提阿、以哥念,又到吕高尼省的路司得、特庇各处作见证,又从特庇回程记过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坚固众门徒的心,再经过彼西底、旁非利亚,在别迦讲了道,去亚大利,坐船返回叙利亚的安提阿去了(徒十三1-十四26)。

第二次——约于主后五十至五十三年间,保罗和巴拿巴同另几个人,为了争辩外邦信徒和长老,解决了问题之后,回到安提阿(徒十五2-42235),然后再由安提阿出发,为了马可的问题,二人起了争论,彼此分开。保罗带领西拉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然后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遇见提摩太,带他同去作工,经过各城,又经过弗吕家省,加拉太省到了每西亚边界,下到特罗亚,坐船见了异象,到撒摩特喇岛,再往前行了马其顿省的尼亚波利,又来到腓力比经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来到帖撒罗尼迦,又去庇哩亚往该撒利亚省的雅典,保罗站在当地最高法院略巴古中见证真神,以后到了哥林多,住了一年半,到了坚革哩,来到以弗所,坐船直达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随后返回安提阿(徒十五36-十八32)。

第三次——约于主后五十四至五十七年间,保罗离开安提阿经过加拉太省和弗吕家省,坚固众门徒,以后来到以弗所,住了三年之久(徒廿31),就往马其顿去,劝勉众门徒,然后来到希腊,住了三个约,再从腓力比坐船到特罗亚,住了七日,步行到亚朔,与同工们相会,上船来到米推尼又坐船到了撒摩,经过米利都,请了以弗所教会长老来,作最后一次交通,此后开船一直到哥士、罗底,帕大拉,又改乘往腓尼基去的船到了推罗,住了七日,又行水路来到多利买,又到了该撒利亚,不顾先知迦布的预言和警告,终究到了耶路撒冷(徒十八22-廿一17)。

第四次——约于周后五十八至六十三年间,保罗因犹太人的迫害,受捆锁,离开耶路撒冷,经过安提帕底,来到该撒利亚,在那里经过先后几次申诉,后来被押送坐船往罗马,其间经过西顿,贴着居比路背风岸行去,到了弗吕家省的每拉,顺着沿海岸来到佳澳,复行至米利大,因风浪船被损坏,在此岛上过了三个月,换船经过叙拉吉、利基翁,来到部丢利,在此住了七天,再经过亚比乌市和三馆地方,最终进了罗马城(徒廿三11-廿八16)。

以上所述是保罗旅行传道之大致经过情形,至于他的以后前面路程如何,圣经未有记载,惟据传说,他最后的结局,是在罗马为主殉道了(参一四五题5项)。——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Section:TopicID=319}行使恩赐(徒十三1~3)

         问:蒙主予恩赐以治会之人,富如何使会众识其资格?按照使徒行传十三章一至三节,按手承认,及声明此举,是否也为主所恨恶?治会之人,富有何权限?若无权,则如何在书中排难解纷呢?教会之权,固然属乎全体;但人人自中行使其权,不受任何人之裁制乎?抑当公举数人执行之,以利办事乎?

       答:教会是主的身体,我们必须藉身体的功用,才能明白恩赐。因为圣经中都是将恩赐和身体连起来说(罗十二;林前十二)。我在别的地方已经一再说过,圣经中的按手并非为承认恩赐。我们必须分别恩赐和职分。恩赐是为造就全体的;职分是为管治教会的。恩赐乃是为基督整个的身体的;职分乃是为单个的教会的。圣经中有按立人以管治教会的事,但圣经中从来没有按立人以传道的事。传道是一个恩赐;管治是一种职分。

         在归于主名的聚会中,一个少年人可以用他所得的恩赐,教训聚集的信徒,虽然有的年纪是比他更大几倍的。但是,为他的年龄的缘故,他不能作一位长老来管治。你的问题,像现今各宗派的制度一般,并不分别此二者。这是错误和不明白的原因。治理的人,不一能都是为传道:「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这节圣经告诉我们,有的长老只管理教会,他并没有传道教导。长老的职牙原是为管理教会,不过有的特别得主赐给他以传道教导的的恩赐而已。一个长老在会中传道教训,并不是因为他受按立,是长老,才有资格传道教训。一位没有职分的少年人,他有资格来传道教训,一若一位有职分的长老般。

         总而言之,圣经中所言的恩赐(传道、教训牧养包括在内),乃是每一位信徒可以共同使目的。有这恩赐,就有使用这恩赐的资格。至于管治教会的职分,乃是长老(和那些服事的执事)所有的。圣经对于恩赐是没有用按手来承认的,对于职分才有按立的事(至于现在长老和按立的问题应当如何,因在别处已说,故不复赘)。使徒行传第十三章的按手,乃是表同情的意思,不然,那有先知按立使徒之理。治会人所有的权限乃是属灵的,并非肉体的。他应当用他的祷告、敬虔,爱心来治理教会。强制的办法,是圣经所不许的(彼前五1~3)

         公举治会的人,是圣经所没有的例。神所兴起的人,只要藉他们的信心、爱心和榜样,信徒自然认得他们是神叫拣选的。教会是一个身体,不是一个组织,所以,断不能「人人自由行使其权」。教会如果是个俱乐部,这样的行就可以。但她不是。就是因为宗派里面有了许多尚未重生的人搀杂在内,所以,一照圣经办法,就要发主问题。不然,就是信徒多数都是属乎肉体的,尚未受过圣经的教训的,所以,才如此。在主里老练的信徒,对有这样情形时,就应当责备行这事的人。说自由,但是,说束缚,这样作比从前更束缚;因为没有甚么比身体的联络更束縳。如果人人要有绝对的自由,那就是不法,就是随从敌基督的灵。总之,权柄是属灵的,下是经过肉体的鉴定的。―― 倪柝声

 

【徒十三2「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做我召他们所做的工。」

         人如果不先学习事奉主自己,他就不能真实的为主工作。当巴拿巴和扫罗在那里事奉主,禁食的时候,他们就听见了圣灵的声音,呼召他们去担任祂所特派的服事。

         他们所答应的乃是神圣的呼召,并不是为了应付人的需要与请求。他们事前没有听见野蛮民族食人肉或猎人头的报导。他们的同情心,也不是由于一些悲伤的故事,比方儿童婚姻,女子缠足,吸食鸦片等而激起的。他们没有听闻什么声音,只听见圣灵的声音,他们也没有遇见什么要求,只见到基督的要求,是基督主权要求他们起来服事,是靠着基督的权柄他们出外做工。――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圣灵是升天之主的代表,在教会中有至上的权柄,呼召祂所特选的工人从事传道的工作。真正的呼召常是出于圣灵。祂愿意的,就呼召;祂所呼召的,就分别为圣,又赐予能力,并且差遣。

         虽然选召的是圣灵,却仍要教会的赞同。因此教会需要禁食祷告,纔能听见神的声音,而与圣灵一起合作。―― 迈尔《珍贵的片刻》

 

147.基督徒应否学习禁食祈祷?(徒十三章23节)】

    关于禁食祈祷,主那稣与使徒们均曾示范,所以每一基督徒均应学习并且经常实行。

    一、主那稣曾禁食四十昼夜(太四章2节),目的是要对付魔鬼的试探。主那稣是神的儿子,也要禁食,我们为什么不禁食祈祷?

    二、主那稣曾吩咐门徒禁食祈祷,以便有力赶鬼(太十六章24节)。赶鬼时需要禁食祈祷,那稣已立下原则。

    三、主那稣也曾告诉门徒禁食者应有的态度(太六章16l8节),足见他愿意门徒作虔诚的禁食。

    四、巴拿巴与保罗被差遣到海外布道时,安提阿教会的几位主持人先“禁食祷告”,然后为他们二人按手,打发他们出去(徒十三章3节)。今天教会按立牧师,或打发同工到外地去传道,也应如此行。

    五、保罗与巴拿巴在各处教会中选立长老时,也禁食祷告(徒十四章23节)。今天教会选立长老,有否全体信徒作一次或多次的禁食祈祷,让上主拣选合他心意的人来事奉他呢?

    禁食祈祷,既然新约时代教会人士仍然奉行,我们今天没有理由摒弃它不予理会。禁食祈祷应列为教会事奉主的节目之一,经常举行,比方在受难节可以举行中午的禁食祈祷,为教会选举长老、执事、按立传道人及牧师,为教会困难问题均可禁食祈祷。

    个人方面,每周一次禁食祈祷,对灵性及健康均有裨益。――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三4巴拿巴是居比路人(徒四36),他的慈悲心肠使他自然想把耶稣基督的可珍贵之处,先与他的同乡分享。居比路是罗马的省份,以其铜矿造船业名闻于世。居比路有时又名马里亚(Makaria)意思是快活岛,因为它气候优美,资源种类又多,人们认为在其中可以得到幸福生活所需的一切。──《每日研经丛书》

 

160 巴耶稣,方伯士求保罗为何等人?(徒十三6-12)】

答①巴耶稣——巴字是儿子的意思,耶稣二字是希腊文,与希伯来文的约书亚名字相同(书一1),是耶和华为救主的意思,这巴耶稣就是约书亚的儿子的意思,他又名以吕马Eilmas,是性法术的意思,前面他的名字很光明美丽,但却是一黑暗之子。此人系居比路岛上一个行法术假充先知的犹太人,因抵挡使徒,叫方伯不信真道受罚而瞎眼,他行法术,拦阻人信主,妄自尊大,实与行邪术的西门同出一辙,方法无异也(徒八9)。

②方伯士求保罗——在罗马帝国时代,有两类省级政府,分设总督统制,一类是由元老院所管辖,派住的总督称为方伯,另一类是由皇帝所派的称为总督,若所管辖的仅为一小省的称为巡抚,但无论总督之任命如何委出,皆受皇帝之管理,在使徒行传中记有两个方伯(徒十三7,十八12,新译本作「省长」),与两个巡抚(徒廿三24,廿四27,新译本作「总督」),其整个统制权皆集中于罗马。士求保罗——意思是一个小纲,乃是由元老院所派的方伯,他是个通达人,因目睹巴耶稣受罚瞎眼,希奇主的道而信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三14彼西底的安提阿耸立在海拔三千六百呎的高原上。保罗与巴拿巴要跨过小亚细亚最艰苦的路,托鲁斯山脉(Taurus)才能到达那平原,而这路也是以劫匪和强盗著名的。

     但是我们一定会问,为甚么他们不在旁非利亚讲道呢?为甚么他们离开海岸,不传道,却出发走那些艰险的路呢?其后不久,保罗写一封信给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的人,这信称为加拉太书,因为这些城市都在罗马的加拉太省。他在这信里说,『你们知道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加四13)所以保罗到加拉太去的时候,他是一个病人。原来保罗身上有一根刺,虽然祷告多时,仍然在他身上(林后十二78)。这根刺──也许应当译作桩──是甚么,有许多种猜测。最古老的传说是保罗害了衰弱性的头痛症。而最近似的解释则是他受小亚细亚沿海一带时常出没的有毒性的,常常复发的疟疾热病所苦。有一个旅客说,这种疟疾的头痛,性质像一根火红的棒刺进额去;另外一个把它比作牙科医生的钻孔机钻进人的太阳穴。很可能是这种疟疾袭击保罗,使他要从低下的旁非利亚转到高原地区去消除它。

     请注意,这毛病总不能打击他,叫他后退。就在身体痛苦时,保罗依然不住的往前,要为基督作个冒险家。──《每日研经丛书》

 

148.旧约何处经文曾说过,耶和华神说“大术是合我心意的人”?(徒十三章22节)】

    旧约圣经并没有这样的明文,只是撒母耳先知对扫罗发言时曾作过同样口气的话,大概这句话是耶和华直接给撒母耳说过的,撒母耳却用第三身说法转告扫罗,“耶和华已寻得一个合他心意的人”(撒上十三章14节)。但在诗篇八十九篇20节则有“我寻得我的仆人大术”之句。――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十三36「大卫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归到他祖宗那里。」

         大卫服事了他那一世代的人,他不能服事两个世代。今日我们却想借着组织、系统、机构等来长久维持我们的工作,但旧约的圣徒们只是服事了他们那一个世代就过去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生命原则。麦子从撒种、生长、结穗到收成,然后整棵植物,甚至连根也都要被犁出来。神的工作那属灵性质的程度,也照样是没有属地的根,且完全没有一点属地的味道。人虽一代一代的过去,但主却永存,一切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必须是现在的、活泼的、能应付目前之需要的。永不可让它成为固定的,被「地」所捆绑的,或静止的。神把祂的工人收取回去,但祂又赐下新的。我们的工作虽会受损失,但祂的工作却永远是完美无疵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摇动祂,因祂仍然永远是神。――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徒十三44~50彼西底的安提阿是个使人兴奋的城市,是一个混杂的地方。它是主前三百年左右,由亚力山大大帝的一个继承者所创立的。犹太人通常蜂涌进入新城市,用现代词语说,占取有利地位。因为安提阿位居道路中点,主前六年便已经成了罗马一个殖民地,因此人口中就有希腊人,犹太人,罗马人,也有不少本地的弗吕家人,这些弗吕家人是一种富于情感而又反复无常的人物。这类人是一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人。

     一件使犹太人光火的事乃是上帝的特殊待遇可以给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于是他们采取行动。当时犹太教对妇女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在古代的世界里,再没有比性道德更为马虎的了。家庭生活迅速崩溃,而受苦最深者却是妇女。犹太教所传讲的是纯洁的伦理与清净的生活。在会堂的周围结集了许多妇女,通常是上流社会的人,她们发现这种教训刚好是她们所渴求的。这些妇女中,许多都成了皈依者;而敬畏上帝者则更多。犹太人说服她们去煽动她们的丈夫采取反对基督教宣道者的步骤,而这些男人通常都是有影响力的。──《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三48关于『预定』这两个字,加尔文预定论的主张是:一个人得救,是主早就已经预定好了的。连甚么时候,甚么地点,以及甚么人来向你传,也都是预定好了的。

   另外一派对『预定』的看法是『预定本于预知』。神给人一个自由的权柄,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是神却预知谁会信,谁不会信,所以这节圣经可以这么说:『凡神所预知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161 人得永生是出于神的预定么?(徒十三48)】

答①关于这个问题,在教会历史中,在神学上有两大派别对立的主张,一派就是加尔文(CaLviN JohN A.D.1509-1564,法国复原派改教师,著名神学家)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是坚持神自永远预定了人所要遭遇一切的事,这绝对的预定,是神对于人类历史的技书和至尊的旨意,命定谁蒙拣选得救,并无条件,又命定谁要被弃绝受永刑,蒙拣选的人不得不自愿藉神的恩典而得救,他们是借着圣灵得了重生,且是一次在恩典中得救,就是永远得救,至终不能从恩典的地位中堕落(参徒三20,四28;路廿二22;罗八2930,九15;弗一45911;帖前五9;林前二7;彼前二8;约六3739,十2829)。另一派就是亚米纽斯(Jocob ArminiusA.D.1560-1690,荷兰新改正派教师,著名神学家)的意志自由论FREE WILL——是与预定论的观念切切相反,认为人是有条件的被拣选得救,基督为万人受死的救赎恩典,并非一切的人都能领受,乃在乎惟有相信的人才能实蒙其惠,而且对于蒙拣选的人也能拒绝这恩典,同时人也会从恩典中有堕落的可能(参约一12,三16-1836,五24;太廿28;提前二6;弗二89;罗一242628;提后四10,一15;来二13,六4-8,十26;加14)。

②以上这两派的分野,概而言之,前者认为人的得救,是神的预定计划,人在神前无功,是白白得着,全靠神的拣选恩典。后者认为人的得救,全由个人的自由意志选择,其自决接受与否,神不加勉强,让人知道在得救的事上应是自己负责,不能推诿,我们认为这两方面的主张各执一端,皆有其真实与偏颇之点,不能独守一面。从圣经所论神的预定(预定原文()徒十三48;弗一45811)人的得救,是出于神的预知(罗八2930,十一2;彼前一2——本节先见原文()与预知同字,如吕振中所译),而在人的方面同时需要负有相信的责任(徒十三48;弗一591113)。换而言之,神是根据祂预知人的信与不信而作预定的,神的莫大恩典,与人自由意志,都已清楚显明,今日对于我们已的人来说,知道这救恩是白白赐给得来的,是出于神的预定,对于尚未信的人来说,知道这救恩是神给人以自由的接受相信或拒绝,是本乎人的自由意志的自决,明乎此,人得永生乃是出于神的预定,抑为人所相信领受之成就也,所以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这一句话都已包含其上述之意义矣(参一二六及二七七两题)。

注:预定——徒十三48(),其字源(),有布置,安排,规定,派,相约等意思。(预定——萧钱笛译作注定,文理本译作定命)

先见——彼前一2(),预知之智慧,又从其字源(),预知,是由(),前,先前在,和()知,觉相结合而成()在新约中用此字,不独有脑筋之识,并且有灵性明觉之意。(先见——文理本译作预知)。

预先所知道——罗八29(),其字源同(),故亦可译为先见或预知,在徒二23先见,新译本,吕振中译本皆译为预知,但先见或预知不可解作先知(先见称先知——参撒 911;撒下十五27,廿四11;代上廿六28,廿九29)。

先知——()意先知,明道者,不是专指能说预言者,及代神宣布之人而言,其字源是()先前,在前,和()言,说,相结合而成,先知在新旧约中共用三三三次之多。——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十三51参看太十14。──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打发出去】

作神的工;生命的事奉

   一、从安提阿被差遣

         1.事奉主,禁食的时候

         2.被圣灵差遣

         3.胜过行法术的

   二、保罗的第一篇信息

         1.述说以色列历史

         2.见证主从死里复活

         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三、门徒满心欢喜

         1.主的祝福

         2.遭受毁谤和弃绝

         3.被圣灵充满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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