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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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廿四24~27腓力斯对保罗并非不好,只是保罗一些教训却使他心中发生恐惧。他的妻子土西拉本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她原来是嫁给以麦撒王亚西撒,但是腓力斯借着术士阿陶摩司(Atomos)的帮助,勾引了她,并且劝服她嫁他。当保罗向他提出上帝所要求的高度道德时,他当然害怕起来。

     保罗在狱中有两年之久。后来腓力斯多次做事越份,便被撤职。该撒利亚究竟是犹太城市还是希腊城市是长期的争辩,而犹太人与希腊人则是势不两立的。一场暴乱爆发了,结果是犹太人占了上风。腓力斯派了他的部队去帮助外邦人,杀害了上千的犹太人,而他的部队得了腓力斯的同意和鼓励,把城中最有钱的犹太人家洗劫一空。

     犹太人像所有罗马地方的人样,有权把他们的巡抚告到罗马去。这就是腓力斯虽然明知保罗应当得到释放,却仍要留他在监里的原因。他要设法讨好犹太人,可惜徒劳无功。他丢了巡抚的官职,还好他的弟兄巴拉斯的势力救他免掉死刑。──《每日研经丛书》

 

【徒廿四25「恐惧」而推得救问题于来日,失去机会了!现今最便;现今不便,永无「得便」。非今即永不。―― 倪柝声

 

【徒廿四26前日不爱纳主话,今则望得银钱了!他真再叫保罗来,然而求道之心已死了。―― 倪柝声

 

173波求非斯都是何等人?(徒廿四27)】

答波求非斯都——是猪的快乐意思,他约于主后五十九年接腓力斯的职务,其行事为人教腓力斯公义。到任三天以后,便从省府所在地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会晤大祭司长和犹太公会,犹太人欲求将保罗从该撒利亚提到耶路撒冷来,好在中途埋伏将之杀害,非斯都没有允诺,住了八天十天,就回该撒利亚去,次日坐堂提讯保罗,对犹太人所控告之罪都不能证实,保罗逐一予以驳斥,非斯都为讨犹太人的喜欢,即问保罗愿否上耶路撒冷去,保罗深知此中诡异,即恐怕非斯都愿从犹太人之请,而任他们谋害之,是以作了一次远大的决定,利用自己以罗马公民的特权身份,向非斯都请求上诉于该撒(参七十题),非斯都为免左右为难,就有这个理由允许保罗所请了(徒廿四27-廿五12)。未几,亚基帕王偕百尼基来到该撒利亚,非斯都据情以告,遂提审保罗于王之法庭,使王听讼,藉此得了真相,于解往罗马时有所陈奏,此番庭案审讯,经过保罗有力的分诉,被非斯都称为他学问太大,斥为癫狂,总因亚基帕与他所讯查明保罗未犯有该死之罪,于是就决定要把保罗释放了(徒廿五13-廿六32),非斯都巡抚任期非常短促,不过两年死于他的任所,其时约在主后六十一年。——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腓力斯(徒廿四22~27)

   一、腓力斯的机会(24节;罗一16)

   二、腓力斯的恐惧25节;徒十七30~31;来九27;诗一5;林后五11)

   三、腓力斯的推辞(25节末二句;林后六2;箴廿九1)

   四、腓力斯的贪心(26节;出廿三8;太十六26)

   五、腓力斯的不义(26节;箴十二10后半)

── 丁良才《经题模范》

 

【腓力斯审案】

暂且去罢,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一、大祭司的控诉

         1.卑躬谄媚

         2.这个人如同瘟疫

         3.不实与恶意的控告

   二、保罗自己的分诉

         1.盼望死人复活

         2.对神和对人

         3.常存无亏的良心

   三、腓力斯的反应

         1.宽待保罗

         2.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

         3.指望保罗送他银钱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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