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保罗上诉于该撒-徒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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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根据:徒25:1-12)

0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提出这项要求,原是企图埋伏在保罗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将他杀死。但非斯都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所以很客气地谢绝将保罗提来。他宣称:“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徒25:16)他说明他自己快要往该撒利亚去,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

02  这不是犹太人所要的。他们还没有忘记他们前一次在该撒利亚的失败。他们自己恶毒的精神和那没有根据的控告,在与保罗沉着的风度和有力的辩证对照之下,就必显然居于劣势。所以他们再度要求,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受审,然而非斯都却坚持他的主张要在该撒利亚举行一次公正的审判。上帝的美意控制了非斯都的决定,使保罗的生命得以延长。

03  犹太领袖的毒计既不得逞,他们便立即下手准备在巡抚的法庭上控告保罗。非斯都在耶路撒冷逗留数日之后,便回到该撒利亚,“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坐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犹太人这次没有聘请律师,故亲自提出控告。在审讯的过程中,被告镇定而坦白地揭穿了原告供述的虚伪。

04  非斯都看出争讼问题完全关系犹太人的教义;而且按正确的推断,他们所控告保罗的事纵然能予以证实,也不足以定保罗什么该受监禁的罪,更不足以定他死罪。然而非斯都很清楚地看出:若不将保罗定罪,或交在他们的手中,势必要引起暴乱。因此,“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转过来问保罗是否愿意在他的保护之下,到耶路撒冷去受犹太公会的审问。

05  这位使徒深知他不能指望从那些因自己的罪而正在招致上帝忿怒的人手中得到公正的审判。他知道自己正象先知以利亚一样,在一班拒绝天赐亮光而硬着心肠不听福音的人中间,还不如在外邦人当中较为安全。他已厌烦争讼,他那活跃的精神实在忍受不住一再的拖延和他受审被囚的久悬不决。因此,他决定使用他为罗马公民的权利,上告于该撒。

06  保罗答复巡抚的问题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

07  非斯都一点也不知道犹太人想要杀害保罗的阴谋,所以对于他上告该撒的事觉得非常诧异。无论如何,保罗所说的这几句话就结束了这一次的审问。“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哪里去。”

08  这样,又一次有上帝的一位仆人因受偏见和自以为义所生的仇恨,而被驱逐到外邦人中求保护了。这同样的仇恨曾迫使先知以利亚逃到撒勒法的寡妇那里去藏身;后来也曾迫使福音的使者转离犹太人,去将他们的信息传给外邦人。生存在现代的上帝的子民必须应付这种仇恨。在许多自称信从基督的人中,也存在着那盘踞在犹太人心中的同样骄傲自大,拘泥形式与自私自利,以及同样压迫人的精神。在将来,也必有一班自称是基督代表的人,采取象古时祭司官长们对待基督和众使徒时所遵循的同样行径。上帝忠心的仆人在那即将临头的危机中,必要遇到这同样刚硬的心肠,同样残酷的意志,同样顽固的仇恨。

09  凡欲在那邪恶的日子凭良心指示而一无所惧地侍奉上帝的人,非具有勇敢、坚毅、以及对于上帝和他圣言的认识不可;因为凡效忠上帝的人都必遭受逼迫,他们的动机必遭受非难,他们最善良的努力必被曲解,他们的名字必被当作祸害而加以摈斥。撒但要极尽其欺骗的能事,影响人的心志,蒙蔽人的思想,“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上帝子民的信仰越纯洁,越坚固,他们顺从他的决心越刚强,则撒但必要越猛烈地设法激起那些自称为义却践踏上帝律法之人的愤怒来反对他们。那时,若要坚守那“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就必须具有最坚毅的信靠,和最英勇的意志。

10  上帝渴望他的子民为那即将来临的危机早作准备。他们不论已做准备或未做准备,都必须应付这危机;唯有那些已经使自己的生活符合上帝标准的人,才能在试炼和考验的时候站立得住。一旦属世的统治者与宗教界的领袖们联合起来,在信仰自由的问题上进行独裁,那时就必显明究竟谁是真正敬畏并事奉上帝的人。在黑暗极其浓厚的时候,象上帝的品格就必显得极其光辉灿烂。在一切其它的依靠都已失败之后,就必看出谁是坚心依赖耶和华的人。而且正当真理的仇敌四面窥伺要降祸与主的仆人时,上帝却要向他们留意降福。他对于他们必象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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