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在腓力斯前受审 ㈠被告的罪状(24:1-9),他们所控告保罗的罪状,是故意歪曲事实,可分底下三项: ① 控告保罗是个鼓动生乱的人:如瘟疫一般。这把保罗归入那些造反人物之中,有意加害于保罗。帖土罗明知道罗马政府虽然宽大,却不容许民间的动乱,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帖土罗知道这是谎话,可是这是一项有效的罪状。 ② 控告保罗是拿撒勒教派的头目: “拿撒勒教党”,耶稣被成为“拿撒勒人耶稣”,最早归信主基督的人,因此被犹太人统称作“拿撒勒教党”。保罗既是基督耶稣的使徒,传和平的福音,对那不信和反对的人简直是一种祸患。他们以此故意捏造事实而控告保罗,想把他置于死地。 ③ 控告是个污秽圣殿的人: 祭司们是撒都该人,是合作分子的党派。污秽圣殿乃是侵犯祭司的权利与律法。在罗马的法律中,“凡侵犯祭司的权利与律法、或玷污圣殿,罗马政府准许犹太人对犯这罪的人执行死刑。”可知,这罪状是最危险的。 ㈡真实的分诉(24:10-21),心中无诡诈的人,才能说事实的经过。一个不爱惜性命的人,他能承受一切的打击。保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在被审时,提出充分的理由为自己辩护。 ① 否定被告的罪状的真实性:
帖土罗在腓力斯台前控告保罗连圣殿也想污秽了。但是保罗这次带着捐项到耶路撒冷在这十二天内,这些控告保罗的人并没有看见他在殿里,在会堂里、或在城里。“惟有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保罗在殿里。”(21:27) ② 申明这次被囚的原因,乃是信仰的差异: 犹太教的信仰,既相信神,而不承认耶稣是三位一体真神中的一位,也就是不相信耶稣是他们历来所盼望的弥赛亚,并且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又把基督教的信仰当作『异端』,又因保罗到处传扬耶稣是基督,是人类的救星,人只因信耶稣而得救,不必遵守摩西的律法。因此,他们对保罗恨之入骨,把他捉拿归案。 ③
申诉这次被审,乃是盼望死人复活的道理。有关死人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耶稣曾说过:“时候将到,凡在坟墓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㈢坦率的讲论;
腓力斯和他的夫人两位,似乎很渴慕真理,明白真道。于是要求保罗把这耶稣基督的道讲给他们听,其实他们是背道而驰的人。24章22节说:“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因为他而很可能从他的犹太籍妻子那里得知许多有关基督信仰的内容。所以保罗并不向他讲论《基督的生平》,乃是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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