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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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6 “所應許的”。即彌賽亞(創二二18四九10)。

二六8 保羅傳耶穌基督復活的道,是猶太公會主要控告他的。

二六10 “我也出名定案”(表決)不一定表示保羅是公會的成員,只是他同意他們的行動。參看哥林多前書七章8節的腳註。

二六11 “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即強迫他們褻瀆基督。那對猶太人來說並不是褻瀆神。

二六1 4  “ 用腳踢刺” 。一個希臘的諺語,意思是無用的抵抗;即保羅逼迫教會是無用的——他只是傷害自己而已。“刺”(即趕牛棒)指長的木棒,末端是尖的,牛耕田的時候用來驅趕牠。

二六24 “保羅,你癲狂了吧”。非斯都是一個羅馬人,然而他真的不能理解保羅的思路和語言,尤其是關乎復活的概念(23節)。亞基帕是一個猶太人,卻沒有這種語義的障礙。

二六25 “明白”指正確、合理。

二六27 保羅的問題使亞基帕進退維谷。若他說信,他便得承認耶穌是先知預言的應驗。若他說不信,便與猶太人的觀念不一致。

二六28 “你想少微一勸”。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是:“你想這樣短時間就叫我成為基督徒嗎?”或“你這樣三言兩語就想勸我做基督徒啊。”

二六29 “無論是少勸,是多勸”。直譯作:少或多;即短時間或長時間或三言兩語或長篇大論。這是保羅對亞基帕那“少微一勸……”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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