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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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1-18

    这故事的最后一幕到后来在耶路撒冷才发生,「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听说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他们批评彼得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从彼得的辩护和他们的响应可知他们也不清楚外邦人作基督徒是否要先当犹太人。于是彼得把事情的始末完全告诉他们。这一段故事与十章948节是重复的,但路加把它再记述一次,可见这事件在他眼中的重要性。

    彼得把圣灵降在哥尼流身上这恩赐看作圣灵在五旬节降在使徒身上的恩赐一样(17节)。他的推理是:假若神用圣灵的恩赐为这些人施洗,证明神已接受他们进入得赎的群体里,那么谁能拒绝为他们施行水礼,不接受他们在属地的团契里(八34,十45)?如此行就等于「拦阻神」了。这段话说服了那些奉割礼的门徒,他们不再反对了。「也赐恩给外邦人」一语在此再出现,说明这事件对他们来说仍是出乎意料之外的。谁能想象神居然会「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

 

十一19-30 巴拿巴、扫罗与第一间外邦教会

    19-21节这一段经文回顾第八章与司提反有关连的逼迫事件,这事件至少间接造成第八章中福音外传至撒玛利亚。起初这些被逼四散的门徒只向犹太人传讲,但是有些人「也向希腊人传讲主耶稣」,而且很有成果。这里所谓的「希腊人」很可能是指不敬畏神的外邦人。

    22-24节这里的情况与过去在撒玛利亚的情况相同;「耶路撒冷教会」的人听闻此事就打发人来看过究竟。这回所差派的不是十二使徒之一,而是巴拿巴。当巴拿巴到了那里,发现「神所赐的恩」显然可见。假如当时信主的都是外邦人,而当局人那么容易接纳他们,看来此事必然发生在教会对哥尼流事件有了决议之后。

    25-26节从大数走路到安提阿有几天的路程。为甚么巴拿巴「往大数去找扫罗」,然后「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其中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至于保罗在大数究竟做甚么,我们亦一无所知(加一21的记载亦无大帮助)。巴拿巴之所以找保罗可能因为安提阿教会有好些外邦人,而巴拿巴很可能深知(九27)保罗被召,正是为了他们(二十六12-19)。他们二人在安提阿的合作似乎甚成功,他们「教训了许多人」。路加的记述还加插了一个有趣的细节:门徒被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这种称呼很可能起源自外邦非信徒的嘲笑。犹太非信徒不信耶稣是基督,而据记载信徒亦从不以此名号自称,宁愿自称为「门徒」,「圣徒」或「弟兄」(二十六28;彼前四16等都是新约里用此名词的出处)。在犹太传统之外,「基督」(Christos)这名词没有「受膏者」的意味,只是指「油腻的人」而已!

    27-30节虽然人们常常以为圣经中先知的角色是预言事情的发生,但其实他们的主要功能是预备人心。旧约中的先知往往致力推行社会公义,在目前这段经文中,亚迦布的职事并非在于他如何准确地预言未来,而是着重于他如何鼓励并促使信徒互相帮助。(亚迦布在二十一10-11再出现,而有关其它基督徒先知的工作则记载在十五32,及哥林多前书。)「革老丢年间」是指主后4154年,罗马史学家绥屯纽(Suetonius)已证实在这段时期确有旱灾。藉巴拿巴和扫罗送出去的捐献,很可能就是加拉太书第二章所记述的那次旅程时送出的。虽然那里的经文没有指明这捐款,但保罗却说及此行是应彼得和约翰的要求,记念穷人,而此事亦是保罗自己本来也热心去行的。参与十五章有关的时间表和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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