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徒十一章 1-10節 彼得辯白給外邦人施洗的事 從這件事所佔的篇幅,可見路加對這事的重視。古代作者的篇幅有限。書籍的形式那時還未存在。作者所用的是一捲稱為蒲紙的材料;蒲紙是紙張的先驅,是用蒲草的心造成的;蒲草則是一種蘆葦類的植物。書捲是笨重的。所用的書捲,最長的有三十五尺,差不多正是要寫上使徒行傳所需的長度。在這篇幅裏,路加有無限的材料要放進去。他必須十分小心選擇放進去的材料;可是他認為彼得與哥尼流的事蹟非常重要,所以他把全部敘述了兩次。 路加是對的。我們通常都不領悟到基督教幾乎成了另一種的猶太教。初期基督徒全是猶太人,而猶太教的全部傳統和觀點,使他們很易把這宗教據為己有。而相信上帝絕無意於給予外邦人。路加認為這件事是教會在摸索世界歸主的構想路上一個值得注意的里程碑。 (1節) 所指的"猶太的弟兄": 指猶太教區內教會的成員,包括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猶太信徒有時被稱為"受割禮的門徒"。大多數猶太信徒都認為只有他們才會得到神的拯救,因為神把律法賜給他們(參出十九章和二十章);在耶路撒冷另有一群信徒相信外邦人也可以淂救,但要他們遵守所有猶太人的律法和傳統,才可以得救,即是說要他們成為猶太人。 這兩種想法都是錯的,神揀選猶太人,將律法教導他們,是要他們將救恩傳給世上所有的人 ( 參:創十二:3;詩廿二:27;賽四十二:4;六十:13;瑪一:11;羅十五:9-12 )。 十一章11-18 節 彼得使人信服的閱歷 彼得受爭辯的乃是由於他與外邦人一同吃飯(3 節)。彼得這樣行是違反了祖傳的律法和民族的傳統。彼得的辯白並不是爭論,卻是敘述事實。不管批評他的人怎麼說,聖靈卻以最為人注意的方法臨到這些外邦人身上。在(12 節)有一個重要的間接說明。彼得說他帶了六位弟兄同去。連他在內,一起有七個人在場。猶太人都很明白,按埃及的法律,要完全證明一個案件,必須有七個證人。猶太人也都很明白,按照羅馬法律,要證明一件真正重要的文件,必須有七個印章。因此彼得實際上是說,[我不與你們爭論;我們告訴你們事實,而對這些事實我們有七個見證人。這案子便是證實了。 彼得在論哥尼流得救的事上,曾提起神的手明顯的參預,以致說服了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們,那就是接納外邦的信徒入教會是毋需他們先變作歸依猶太教的外邦人。但是在耶路撒冷另一勢力甚大的派系是不同意於使徒們的斷案的(十五:5 節)。 十一: 19 - 26節 建立安提阿教會 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 大概在主後四十二年,即彼得接納了外邦的百夫長哥尼流以後不久的時候。直到那時福音仍然只傳給猶太人(19節)。 將福音帶到安提阿並非使徒,乃是那些曾居留在耶路撒冷的居比路人和古利奈人。他們本身或是猶太人或是歸化猶太教者(20節)。 神也在一些事上顯出衪喜悅的明證(21 節)。 數目眾多的外邦信徒雖然未經過割禮,也參加了基督徒的聚會。耶路撒冷的教會聽聞這個消息後,就打發巴拿巴去調查真相。他證實了那工作是出於神的,並且去找保羅出來一同照顧那事工。巴拿巴去到安提阿西北約一百哩的大數去找保羅,並帶他到安提阿。看來是在掃羅得救以後十年,其中三年是在大馬色和亞拉伯度過的,其餘的時間,大約是在大數。 神曾呼召掃羅傳福音給外邦人(廿二:21 節)。無疑地,他無論在何處,從不間斷地傳講耶穌的故事。現在他成了新生的外邦人基督教中心的負責領袖了。 巴拿巴和掃羅在安提阿一同牧養這間首次容納外邦人的教會。信奉基督的人被外邦人稱為基督徒由此時開始,以別於猶太教。 在這段的經文中,卻說明了歷史上一件最大的事件; 如今猶太人才是正式的向外邦人宣講福音。 原因有三: (1) 在徒八:5-13,記載腓利向撒瑪利亞人講道;但撒瑪利亞人畢竟是半猶太裔。 (2) 在徒八:26-35,腓利向埃提亞伯太監傳道,乃是主的使者指示。 (3) 其次是彼得接納哥尼流;全部是由神安棑指導,且主動的乃是哥尼流尋求基督教會,而不是基督教會尋求哥尼流。現在有從居比路和古利奈的人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是主動的且姓名也沒有留下,他們實在是歷史上的無名先鋒。 安提阿 是當時的世界第三大都市,僅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以奢華淫樂名聞於世。其中最著名的則是膜拜亞斯他錄神明的禮儀上,是非常淫猥的,並有很多的宗教節期,都是縱慾和不道德的。在這樣的一個俗世敗壞城市,卻有很多人接受基督,同時又向不信神的希臘人傳福音,這是佈道事工的大突破。後來保羅第一次和第三次的出外傳道,都是由安提阿為出發點;安提阿教會很快成為外邦基督教的領導中心點。 十一: 27- 30 節 安提阿送捐項到耶路撒冷 這件事很重要,因為表示初期教會的人己了解教會的合一。捐項是由巴拿巴和保羅帶去的。這似乎是保羅得救後第二次回到耶路撒冷( 加二:1 )。在第一次回去時猶太人設謀要殺他( 徒九:26-30 )。他這次到達耶路撒冷,( 十一: 30 ) ,恰在希律殺雅各和彼得下監之前( 十二:1-4 ),在希律死之後( 十二: 23 ),他回到安提阿( 十二: 25 )。 希律之死知道是在主後四十四年,可以把這次送捐項到耶路撒冷也是主後四十四年。 小組討論 第十一章 1。(1-3節) 耶路撒冷教會一些信徒不滿彼得向外邦人傳道。留意(3)節所提到的批評。今天的教會是否對一些信徒的[反傳統行為]覺得難以接受呢?當我們對這些行為作出評價時,有沒有重蹈耶路撒冷覆轍呢? 分享: 2。(4-17節) 彼得在複述他的經歷時提及聖靈的工作。當你傳福音時,是否留意聖靈的工作並與衪同工呢? 分享: 3。(18節) 外邦人藉著彼得的宣講得以領受神的道。你同意這是教會初期歷史的一個里程碑嗎?身為外邦 分享: 4。(19-26節) 第一個外邦人的教會在安提阿建立起來。她在那一方面能成為今天教會的榜樣呢? 分享: 5。 請重新思想我們自稱?[基督徒]的含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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