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二十一章 1-16節 保羅去耶路撒冷 此行的目的: 1。 保羅這一次的上京乃是要將外邦的眾教會為著耶路撒冷貧窮聖徒所奉獻的款項交付清楚 (參徒廿四:17;羅十五:25-26;林前十六:1-14;林後八:10,九:1-15)。 這是一筆很大的獻金。保羅曾用了一年的時間來收集這些捐項 (參林後八:10)。這是弟兄相愛的最高表現,用以鼓勵猶太人與外邦人間的基督徒的愛心。 2。 是完成他的誓願 (廿一:23-24),在第二次遊行佈道結束的時候去耶路撒冷, 他在早年曾有這一誓願(十八:18)。 保羅雖然激烈的主張外邦人是毋需遵守所有猶太人的律例,但他自己卻是小心翼翼的恪守著。 當他起程的時侯,沿途過亞西亞各城時,曾再三的被警告著,他這一次的上京一定會遭遇拘捕的(廿:23)。這一種警告,在推羅(廿一:4)與該撤利亞(廿一:11)曾再三著重的發出。在每次情形之下都是聖靈發出警告的。甚至路加也懇求保羅不要上京去(12)。 雖然如此,保羅卻非常堅定,認為乃是神的旨意,雖遇死也是不辭的(13-14)。那麼這從神而來的警告是什麼意義呢?難道是保羅錯了,而神一直藉著這些警告指明給他看見嗎?或者是神藉著這些來試煉預備他呢?無論如何,保羅堅定不移前往,不受那些警告的阻撓。 他在多年前曾應許了一件事(加二:10)。他認為那乃是表現教會合一最實際的方法。他曾盡了他的一生教訓外邦人說,他們毋需先歸依猶太教就可以作基督徒,因此許多猶太弟兄就非常的痛恨他。他現在要用外邦信徒身上所表現的那一種基督徒弟兄真誠相愛的精神為他工作的高峰,同時也作猶太人與外邦人彼此間相愛永恆的標誌。我們若由這個觀點來看,保羅這次上京乃新約歷史中最重要事工之一。保羅或許從未忘記,當他多年前將那些猶太的聖徒捉下監牢時,那些男女聖徒所受的痛苦是何等的難堪(徒八:3),並且他早已決定了,他要在他能力範圍之內,將他往日加於猶太教會身上的痛苦報應在他自己身上。 3 節: 古代乘船很難確切決定行期,首先要找到船。船啟行後,卸貨,上貨,時常耽延日程。保羅雖急於上耶路撒冷,但在特羅亞耽擱了七天,現在又迫而逗留七天,行期完全無法控制。「使徒行傳」沒有在推羅建立教會的記載。可能是司提反遇難後,耶路撒冷四散的傳道人中有的來到敘利亞,設立了教會。 8節 : 該撒利亞距多利買約六十公里。保羅一行在此見到傳福音的腓利,他是(六:5節)所記教會選出的七人中的一人,曾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八:26-40)。他的佈道事工可能集中在該撤利亞一帶地方,先後達二十五年。 9 節: 腓利的四個女兒都有先知的恩賜。她們未結婚,很可能終身不嫁事奉神。 10節: 這位先知亞迦布應該就是(十一:28)豫言耶城十五年後將有饑荒的那一位。 11節: 亞迦布有關保羅的豫言與事實有出入,是外邦人在耶路撒冷將保羅從猶太人手中救出來。不過後來保羅仍死在外邦人手中。用動作來說豫言也見於舊約先知(耶十八:1-4)。保羅後來的確被捆綁(參廿一:31-33;廿八:17)。 16節: 拿孫的家可能在該撒利亞與耶路撒冷中間。他是個老門徒,當為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 廿一章17-26 節: 保羅在耶路撒冷 (由廿一:17-廿三:30 節) 他在主後五十八年六月到達耶路撒冷。這是他悔改後有記錄的第五次訪問。 保羅到了耶路撒冷,卻給教會帶來一個問題。領袖們接待他,也知道上帝的大能在他的工作之中;但是謠言散播開來,說他鼓勵猶太人離棄祖傳的信仰。保羅絕未這樣作過。誠然,他主張猶太教的律法與外邦人不相干;但是他從未叫猶太人離棄他們先人的習俗。 (20-25)節這番話顯示耶路撒冷教會裏堅持守律法的極端信徒對保羅存有戒心。長老們建議他遵守律法上的潔淨禮儀,表明他是尊重律法的。 [有四個人許了拿細耳的願]:這願是為了從上帝中得了一些特殊的福氣,表示感謝而起的。這願包括戒酒戒肉三十天,在這期間留頭髮到最後七天不剃,要完全在聖殿裏過。到完結時要獻多種祭----- 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贖愆祭,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和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最後要剃頭髮,把髮放在祭品裏,在壇上燒掉。這是一件破費的事。工作要停下來,要化費去買祭品。有很多人真是力不從心。於是一些有錢的人代那些許願的人支付這些費用,而這樣做也被視為敬虔。這便是他們叫保羅為這四人去做的,而保羅也同意了。這事無疑保羅是所厭惡的。在他看來,這類事情早已過時了。可是他為教會的緣故而壓抑自己的願望和觀點,這表示他真是偉大。 18節: "我們"二字從廿章5節開始,用到此處為止。然後再從廿七章1節開始, 這時作者路加再度陪伴保羅從該撤利亞去羅馬。 雅各是主耶穌的弟弟,現在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參十二:17;十五:13;加二:9)。 這裏沒有提到其他使徒,教會行政可能已交由雅各和眾長老處理。 廿一章23-24 節 保羅對律法的看法: 保羅反對一方面,接納另一方面。 (1) 保羅反對的,就是 "舊約律法將救恩只帶給那些守律法的人"這個觀念。 其實,救恩是神因衪的恩典而白白賜給我們的,只要我們憑信心就可以接受這恩典。 律法只可以顯出我們的罪,並不能將救恩帶給我們。 (2) 保羅同意"舊約律法預備和教導我們迎接基督的降臨"。 基督成就了律法,將我們從罪惡的重擔下釋放出來。 不過,律法仍然給我們許多寶貴的原則,指引我們如何生活。保羅不是為了救恩而遵守律法,他守律法只是"為了避免冒犯那些他想向他們傳福音的人" (參:羅三:21-31;七:4-6;十三:9-10; 有關 "律法與救恩"的經文,參考:加三:23-29;四:21-31。) 保羅遵從猶太人的習俗,以求保持耶路撒冷教會的和睦。 雖然保羅有堅強的信念,然而他願意在一些並非最要緊的問題上作出妥協,向甚麼樣的人,就成為甚麼樣的人,為的是救回一些人( 參林前九:19-23)。 很多時教會因為一些傳統或個人小事的爭論而分裂,我們應該像保羅一樣,在基要教義上堅定不移,毫不妥協;但在一些並非最要緊的事情上,則靈活運用。當然,任何人都不應違反真正的信仰,但有時候我們也需要為福音的緣故彼此信服。 廿一章27-36 節 保羅在聖殿被捉: 罪名與昔日對司提反的控訴類似(六:13-14)。 保羅的妥協竟引致不幸。那是五旬節的時候,世界各地的猶太人都在耶路撒冷;而若干由亞西亞來的猶太人也在那裏。這些人當然知道保羅在亞西亞的工作何等的收效。 他們看到保羅與特羅非摩同在,而他們都很可能認識這人。這許願的事使保羅頻頻到聖殿中去,以致這些亞西亞的猶太人以為保羅與特羅非摩同進聖殿。特羅非摩是外邦人,外邦人進入聖殿是一件駭人的事。外邦人可以進外邦人院,在這院與婦女院之間有一道壁壘,而在這壁裏面,有入牆的板子,板上刻有文字,說: [外邦人不許進入欄杆之內,也不可進那繞聖殿的圍牆之內,任何違者,所處罰是死。] 羅馬人都重視這事,准許猶太人對犯這罪的人執行死刑。 這些亞西亞的猶太人控告保羅瀆毀壞律法,玷辱選民,褻瀆聖殿,發動要對他施以私刑。 在聖殿的西北角有大希律所建的安多尼亞營樓。在大節期間,由一個千夫長守衛。羅馬政府重視秩序,暴亂是嚴重罪行,對發動亂事者和治安的長官都要負責。千夫長聽到這事,帶了兵丁到來。保羅被捉拿了。千夫長在一片混亂中,從那些激昂的暴民中,但得不到一致的罪狀。 保羅在這千鈞一髮的險境,那羅馬的公正法律卻救了他的命。 廿一章37-40 節 保羅面對暴民的憤怒 在羅馬兵營的臺階上,那是廿八年前彼拉多定耶穌死罪的地方,保羅對千夫長作了一個非常的請求。他請求千夫長准許他對那聲勢洶湧的暴民說話。 千夫長聽到這一位為群眾所要處以私刑的人,居然說出有教養的希臘話,很覺驚異。 31 節: 千夫長名叫革老丟呂西亞(廿三:26)。羅馬在耶路撒冷的駐軍,負治安責任。 約在主後五十四年左右,一個埃及人起來自稱是先知,預言耶路撒冷的城牆會塌毀,並率領約四千跟從者往橄欖山準備,待城牆下塌後衝入城內,克制羅馬駐軍,把城佔領; 但此事未成,羅馬軍己聞風趕至,逮捕這些造反者,那埃及人則漏網而逃走了,千夫長便以為保羅乃是那革命的埃及人回來了。那埃及人的徒眾乃是匕首黨,是暴烈的民族主義者,於腓力斯任巡撫時開始活躍,專門混在人群裏,以匕首暗殺親羅馬分子。 保羅提出了他的資歷,乃讓他講話。 當保羅轉過來說話時,他作了個手勢叫他們安靜,就像神蹟般,那群咆哮的暴民完全安靜下來。新約再沒有別處,像這樣地表示出,保羅命令那要處他私刑的暴民安靜下來這件事中,表示出保羅人格的力量。上帝的真正大能當時藉著他顯出來。 小組討論 第廿一章 1。保羅對政府的態度一向如何?(參羅十三:1-7)。當他知道往耶路撒冷之行會使他遭受監禁時(見廿:23,廿一:10-12),他的反應如何? 分享: 2。保羅怎樣證明自己是遵守律法的猶太人(參廿一:20-26)?面對指責,你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法是甚麼?你從保羅面對指責與謠言的行動中,有何領受?(參林前九:19-23)。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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