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廿五章1-12 節 保羅在非斯都面前 非斯都的為人與腓力斯不同;他是個公平正直的人。他在任才兩年便去世,但是他留下芳名。猶太人設法利用他;勸他把保羅送去耶路撒冷,設計在路上殺害他。 非斯都是羅馬人,有羅馬人愛好法治的本性;他告訴他們到該撒利亞去告保羅。 從保羅的答話我們可以推論出他們告他的惡意的罪狀。他們告他異端,褻瀆和煽動。亳無疑問的,從他們的觀點,第一項罪狀是真的,但對羅馬法律倒並不在乎;以下兩項卻是故意說的謊話。 非斯都不想在他剛接任巡撫的短期內開罪猶太人,他提出折衷辦法。問保羅願意上耶路撤冷聽他公平審斷這事否。但保羅知道,在耶路撤冷不會對他有所謂公平審斷這回事的,他乃下了決心要上告於該撒。 羅馬公民如認為在省級法院得不到公平審斷,他可以直接上訴到皇帝那裏的。只有在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海盜或土匪,上訴才無效。在其它案件,把申請人送上皇帝親自判決。 當保羅說出[我上訴該撒]時,非斯都便無選擇餘地,因為他有羅馬民籍,他有權利這樣做,這是非斯都必須尊重的。 保羅的羅馬民籍,大概是由於他的父親,在地方服務有功而得的賞賜,這民籍不只一次拯救了他的性命。 〔 廿五章 13 節 至 廿六章 32 節 保羅在亞基帕面前 〕 這個亞基帕二世乃是那一個十六年前殺害了約翰的弟兄雅各的亞基帕一世的兒子,是那個曾殺了施洗約翰並侮辱基督的希律安提帕的孫子,是那一個在基督降生時殺戮伯利恆城嬰孩的大希律的曾孫子。他是兇手世家的後裔。他的王國是巴勒斯坦省的東北部。現在被請幫助非斯都。百尼基本是他的妹子而充當了他的妻子。她曾嫁過了兩個王,曾作過維斯帕先與提多(Vespasian and Titus)二人的夫人。請試想一下保羅竟然在那樣一對夫婦面前來辯訴。雖然如此,亞基帕似乎深受感動(廿六:28)。一個由死裏復活的概念對非斯都那種異教而屬肉體的思想是絕對想不通的,以致他情不自禁的嚷叫說,[保羅你必定是癲狂了](廿六:24)。他們都同意保羅沒有犯甚麼罪過(31)。 "路加" 路加雖然不坐監,郤與保羅同在該撒利亞,[我們]即此意(廿一:17,廿七:1)。 路加寫福音書大概是在這時候(路一:1-3)。他在該撒利亞兩年的逗留,使他有機會去耶路撒冷和加利利,可以和使徒們以及耶穌的同伴談話,收集第一手的材料,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可能還活著,從她的口中可以知道主誕生,童年和許多關於衪生平的故事。 廿五章13-21 節 非斯都與亞基帕 亞基帕仍然是巴勒斯坦的一個很小的部份,包括加利利和庇哩亞的分封王;但是他很明白,他保有這有限領土,仍然是羅馬人所賜。他們把他安置在那裏,他們也很容易除掉他。所以當羅馬總督駕臨他的省份時,他習慣上都去拜會一下。百尼基是土西拉的姊妹,而土西拉則是腓力斯的妻子,而她也是亞基帕自己的姊妹。非士都知道亞基帕對於猶太人的信仰和習慣有最詳盡的知識,便提出保羅的案件與他討論。他給亞基帕把當時的情勢作了一個特別公正無私的檢討;如今便為保羅設定一個場面,去到王面前上訴他的案件,並且作見證。 耶穌曾經說過,「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太十:18)。這豫言應驗了;關於幫助的應許(太十:19),卻也豐豐富富的應驗了。 廿五:22-27 節 非斯都蒐求報告書的材料 根據羅馬律法,凡是向該撤上訴而又送去羅馬的囚犯,一定也要送去一份關於該案及被告罪狀的書面報告。非斯都的難題是,並沒有罪狀可送。這便是召開這個會的原因。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