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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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音讨厌的地方

对著万人为他作见证(徒二二:15)

注意装饰的人,不喜欢他穿的衣服跟别人一样;这与众不同,才显得出人头地。如果人人都穿他一样华美的衣服,他就得把自己新定制的高贵衣饰收藏起来。这样,跟随主的人都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也会使某些人感觉难堪的平等化。因此,广告术的要点,就是要叫你觉得与众不同。

福音是好信息,本来该受人欢迎才是;其讨厌的地方,在于其唯一性和普及性。如果你说耶稣基督的道德教训,不会引起甚么反对;但说是唯一的救恩,"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就必然引起争论。另一个遭反对的问题,是无论甚么人都可以因信他而得称义;也许是在地上常为了生存空间而争,恐怕天堂会太拥挤,不愿意别人也得救。

这样,当保罗引述亚拿尼亚的话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 [耶稣], 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所听见的,对著万人为他作见证”,在当时的犹太人听来,必然是极不舒服。保罗继续说到那天上来的异象:"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徒二二:14,15,21)这简直有爆炸作用,群众不仅认为这话不当说,而且喊叫说:"这样的人...是不当活著的!”(徒二二:23)奇怪吗?传福音让外邦人得救,他自己就该丧失生存权利。这算甚么逻辑!

知道自己蒙神的恩典,作他的选民,应当时时感恩。但如果把持"选民”思想,生怕人人都是选民,就等于没有选民,这种观念是要不得的,是惹神忿怒的。

保罗深得主启示,所以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罗三:28,29) 因此,他又说:"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因为世人都犯了罪,都包括在神的救恩计画之内(罗一:14-16)。

我们应该体贴神的心意,叫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如果我们自己吃饱了,不愿别人像我们一样吃饱;有衣穿却为了不愿别人跟我们一样,宁让他赤身,是何等的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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