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 福音的概要 1章1节至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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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序言

罗马书开头十七节的序言是保罗书信中最长的,其中保罗清楚交代两件事:1. 他将自己介绍给对方——他是神特派的福音使者。2. 他将福音概括性介绍给对方——这福音是普世人的需要。故在这前十七节里,便汇集了福音真理的特质与果效,本身已是一篇简单扼要的福音小论文。

B.启语问安(117

1.作者自介(11 上)

保罗启语从三方面下笔介绍自己:

a. 他是耶稣基督的仆人

新约罗马世界是「仆人世界」,奴仆之众多是历史之冠,一切劳力事工皆靠奴仆完成。作奴仆是不得已的,但保罗却是自愿为仆的,这自称不是显出他的谦卑,而是显出他的归属。

b. 他奉召为使徒

保罗为神的使徒并非自己所拣选,而是蒙神呼召而成。「使徒」一字原文(apostolos)有差遣之意,这是权柄的传递、使命的交托,是权利,也是责任。

c. 他特派传神的福音

「特派」(aphorismenos)意「分别」、「分开」,其亚兰文与「法利赛」同义,这也是保罗原来的工作,因法利赛人多是律法专家,分别出来诠释律法。当时保罗被神分别出来诠释福音,成为有力的福音使者。

2.简介福音(11 下~5

在保罗自称他是传福音的使者后,随即在四方面简介福音的性质与内涵:

a. 神的福音(11 下)

「神的福音」一词可指「有关神的福音」(主属词用法,subjective genitive),指有关内容方面。或指「从神而来」(附属词用法,objective genitive),指有关来源方面。在本章里,有关来源的意味较强(在罗35 两章似乎强调内容方面较多),神学家J. Murray 称之为「福音的神性」(divinity of the gospel)【注3】。

b. 应许的福音(12

福音非保罗所提倡,而是早藏在神的心意里,借着先知启示给神的选民,这些启示又藏在圣经里(指旧约),是神应许给世人的。

c. 神儿子的福音(134,参19

这福音是关乎(「论到」,peri)神的儿子的作为(在19 称为「神儿子的福音」)。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在肉体上言,是大卫的后裔,是王的后裔,有为王的权柄;在圣灵的工作上言(圣灵称「圣善的灵」)是靠圣灵的大能从死里复生的,「显明」(horisthentos,意「划分界线」,英文horizon 意「水平线」由此字变出)他是神的儿子。

d. 恩惠万国的福音(15

福音是关乎万民的,因为是从恩惠的源头来的,就此保罗领受了这个向万民传福音的使徒职分,务使万民信服真道。

3.读者的身分(167

在万民中信服福音的有罗马教会的人,保罗在四方面提醒他们拥有的属灵身分及地位。

a. 他们是蒙召的人(16 上)

「蒙召」与17 的「奉召」是同一个字,表示读者与作者同是蒙神呼召的人。

b. 他们是属耶稣基督的人(16 下中)

与作者般,读者亦有新主人:耶稣基督,正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c. 他们是神所爱的人(17 上)

人有蒙爱的地位,是因为他愿意接受神的爱。

d. 他们是奉召作圣徒的人(17 中)

「奉召」与16 的「蒙召」是同一个字,他们蒙神呼召,分别为圣,作为被神所用的一群人。

4.祝颂问安(17 下)

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于读者。这两对平行句分别指出福音的渊源与果效,前句叙后果,后句述来源,这也是福音的核心。

C.作者心愿(1815

1817 里,保罗向教会表示他关怀教会的心愿,这心愿是真的,因此他分两次表达出来。

1.第一次表达(1812

a. 为他们感谢(189

能为别人信心的长进而献上感恩,是保罗常有的习惯(参帖前13),也是属主生命成熟的标志,这个心愿,保罗呼求他用心灵所事奉的神来作见证,肯定他是诚实无伪的。

b. 愿早见到他们(11012

保罗从未到过罗马,却很想早日到罗马与他们会面,因此他发出三大心愿:

⑴愿早得平坦的路到他们当中(110)。

⑵愿将属灵恩赐分与他们,可建立他们(111)。

⑶愿在他们当中,因彼此之信心同得安慰(112)。

2.第二次表达(11315

a. 愿在他们当中得果子(113

保罗甚愿将来的探望可以在罗马城中得果子,但不能早日成行,因仍有阻隔。他没说阻隔是甚么(有一次他未能如期往帖撒罗尼迦去,是因撒但的拦阻,参帖前218),可能是工作未了之故【注4】。

b. 愿在他们当中尽力传福音(11415

保罗觉得他欠世人(文愚智拙)福音债太多,因此极欲早日到罗马去还此债。

D.对福音态度(11617

在序言结束前的两节中,保罗表明他对福音的态度和立场,从三方面解说(借着三个「因为」):

1.不以福音为耻(116 上)

116 节首字是「因为」(gar,中漏译),将保罗努力传福音之因表达出来,原来是他不以福音为耻,在大都市如罗马,十字架不会受人重视,但保罗强调,他永不以福音为耻。

2.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116 下)

「因为」(gar,中漏译)福音是神拯救世人的大能,可救一切相信的。「大能」(dunamis)是指神赦罪及改变人心的能力【注5】,先临到选民身上,后是外邦人(参太20116 葡萄园之喻),这是历史的过程,而非恩典的轻重。

3.福音是神公义的显明(117

「因为」(gar)神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

apokaluptetai,意「启示」,与14 的「显明」字不同)。

「神的义」是罗马书的一个重要神学观念,对其意义,经学家的意见也颇分歧:

a.指神的属性方面,义是他本性的一面(如Sanday &Headlam)。

b.「神」是形容词,指「神圣的公义」(如T. Zahn)。

c.指来源方面,意说「义从神而来」(如A. Nygren Meyer)。

d.指方法方面,意说神的义即神的拯救(如KnoxWeymouthWilliams)。

四见解中之第一解较合罗马书的用途。S. L. Johnson谓「神的义」是一个「法定的用词」(forensic use),表示神如法官般审判世人,对信者「宣告他有义」(declared),非「使他成义」(made become)【注6】。故此这义是「本」(ek)于信,以「致」(eis)于信,意说「义」的来源(ek)及终点(eis)全在于「信」,信是出发点,也是依归(Barrett 语)。信是阿拉法,是俄梅戛,离开了信,人永无可能享受神的义,如哈24 言:「义人因信得生」。

查神的义借着福音彰显出来,总括有以下这些意义:

a.神对人在生活上的要求、行为达到神所设定的标准。

b.神一种恩典的宣告,法庭式的宣告。

c.借着相信与接受福音的恩典,神从人的响应得到满足。所以,保罗运用本于(ek)及致于(eis二字,因为义的获得来自于信(ek),义的最终依归也是信(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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