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上帝拥有绝对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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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第一章至第八章,保罗已将得救之道系统地述说清楚,为什么人类需要拯救?上帝用什么方法施救?人如何才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如何保持因信成义和因信成圣的生活?做上帝儿女的地位如何等等。

    现在保罗要解答一个难题,这是他在传福音中屡遭犹太人挑战和攻击的问题。那就是关于以色列人的地位、权利和前途。倘若耶稣果真是弥赛亚,为什么上帝的选民反而弃绝他?外邦人因信称义,以色列民做为上帝选民的地位还存在吗?以色列人弃绝耶稣的原因何在?责任谁负?因信称义是否使昔日上帝与选民所立的约、所发的应许改变?

    选民历来的希望都落空了吗?前景如何?

    保罗要对上述问题一一作出回答,解开以色列人心中的疑团,消除他们的不平。

    从第一章到第八章,保罗用“犹太人”这一称呼,第九章至十一章,保罗改用“以色列人”这一称呼,其用法的不同是由于:提到与外邦人的关系时,用“犹太人”这一民族称呼,以示与他们有别。凡是提到他们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时用“以色列”这一称呼,使他们追忆上帝拣选雅各的经历,他们是事奉上帝的一班特选子民。圣经中有时用另一个称呼——“希伯来人”,则包含着起源和语言的独特。

    1-5保罗为以色列人伤痛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上帝。阿门!

    一提到以色列民的现状,就引起保罗的无限悲痛。他虽然被召作外邦人的使徒,可是对同胞的爱却丝毫没有减少。他在爱里所发的忧痛是极其深切真诚的。当日摩西为叛逆的以色列民代祷时表现了完全的忘我和舍已(出32: 32,33)。保罗也愿意以自己的永死换取以色列人的永生。基督是保罗的至宝,远比生命可贵,但若可能,他宁愿自己与基督隔离而求得以色列人的归顺。

    保罗所愿意接受的“咒诅”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表示着“完全的毁灭”和“永远的沉沦”。是旧约时代对待当灭之物所采取的方法(见申3:6;2:34;7:26;书6:17;7:1-26)。保罗进入主舍己生命的崇高境界,所以甘愿用自己的死去调换同胞的生。如同昔日摩西的代祷,宁可从生命册上涂抹自已的名字,获得上帝对以色列的赦免(出32: 32)。

    以色列人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更衬托出他们今日属灵景况的可悲。他们有别的民族所望尘莫及的优先:

    (1)儿子的名份:在上帝眼中,以色列是他的儿子一般,他爱

    他们极其深切(出4:22;中14:1;何11:1)。

    (2)荣耀:上帝的荣耀显在他们中间(耶17: 12;结20: 15;哈2:14;赛44: 23; 49:3),宇宙主宰藉着圣所住在他们中间,与他们同在。上帝临格的荣耀充满会幕(出40章),道成肉身的主耶稣,是上帝本体的真像,荣耀所发的光辉,住在他们中间达三十多年,但他们却失去了荣耀。

    (3)诸约:上帝与人类所立的约,至关重要的内容是基督的救恩,自伊甸园的应许(创3:15)、挪亚的约(创9:12-17)、到向以色列人的祖宗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17:4 - 14)、借摩西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出24:1-8; 31:12-17;申29:1)、与大卫所立的约(撒下7:8-17)。以色列人原来与诸约中的福气都有份。

    (4)律法:以色列人的律法直接来自上帝,这有关于他们道德的标准和切身的利益,是别国所没有的殊荣(诗147: 19-20)。

    (5)礼仪:圣所及其崇事所构成的敬拜系统,远胜于其他国家和民族,内中蕴藏着丰富的救恩,启示永生之路。

    (6)应许:救赎的应许是一切应许中最为重要的(创3:15;22:18;申18:15;赛7:14;9:6),上帝应许亚伯拉罕成为大国,他的后裔可得迦南为业(创12:3),上帝应许摩西,以色列将在万国中作蒙福的子民,在属灵、物质、国力、文化都处于优胜地位(申6:10-12)。

    (7)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他们的祖宗,上帝特意拣选了他们,成为举世瞩目的因信称义的典范,其经验、历程、成就都是属灵宝库中闪光的财宝。

    (8)基督由之而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道成肉身,也是经由以色列族而出,可见上帝与以色列民的关系是何等密切,他们所蒙的恩,所得的福是何等大。正因为如此,他们拒绝救恩的举动就显得不可思议,更令人痛心。

    6-13上帝拣选人的原则

    这不是说上帝的话都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都是上帝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在上帝的选民身上发生如此令人痛心的事,那么上帝对以色列民所发的应许是否都落空了呢?保罗认为并没有落空。因为上帝的应许一直来都是临到真以色列民身上,而不是临到肉身的以色列民身上。保罗认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却认为,凡是亚伯拉罕生的都是以色列人,是上帝特选的子民。保罗在这段话中首先否定以色列人的“肉身蒙选论。”

    肉身蒙选论:凡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借着割礼与上帝立过约的都凭着肉身的归属而蒙上帝拣选。

    保罗认为,上帝拣选人并不是凭传统和肉身的原则,而是凭信心的原则。在以色列民的历史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蒙拣选,总是有一部分人列入上帝的计划,另一部分人失落在救恩的应许之外。上帝的拣选从来不是以善工为基础,乃是凭着信心和他自己的绝对主权。保罗提出两件事加以证明:

    ①、以撒和以实玛利——超越出生权的拣选:

    以撒和以实玛利都是亚伯拉罕亲生的儿子,但上帝认定以实玛利是肉身生的,“血气生的”(加4:29),认定以撒是凭应许生的(加4:23)。“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从肉身生的,只能为奴仆,而从灵生的,才能承受产业(加4:25,30)。撒拉要把以实玛利从家中赶逐出去,亚伯拉罕心中很痛苦,但上帝叫亚伯拉罕听从撒拉的话去行。犹太人对这段历史是十分清楚的,他们承认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血统上的后裔,却决不会承认以实玛利是上帝的选民。他在上帝应许上是无分的。

    同样,以色列人虽然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但其中也有属肉体的以实玛利,将被排除在上帝选民之外,应许的后裔将如以撒一样承受产业。

    立刻会有人再发难题:这样说不确切,因为以实玛利是使女生的,当然不能承受产业,我们是撒拉生的怎能与夏甲生的相提并论呢!

    保罗根据他们的思维,再举雅各和以扫的例证,这是双胞胎,同父同母,他们的被选和见弃将是一个无法辨驳的例证。

    ②、雅各和以扫——超越出生权和行为的拣选:雅各和以扫是一母所怀双胞胎,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以扫)要服侍小的(雅各)”如果上帝拣选人是凭出生权和肉体,必定是先出生的以扫被选中,如果上帝拣选人是凭行为,应当等到他们俩长大成人后,看他们的行为如何再作决定。当时二人都还没有出世,就是以后,在雅各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显而易见的缺点。可见上帝拣选人的计划是超越这一切的,与血统无关,与善工无关。

    上帝这样行事,并非表明他的武断,乃是说明一切事物都属上帝管理,有他自己的行动和计划。人类的一切功绩在上帝的救赎计划中并不能起决定作用。上帝预见这两兄弟的历史,雅各羡慕追求属灵的福分,他是因信称义者的象征性人物。反之,以扫轻蔑属灵福气,是蔑视上帝救恩的代表人物。依保罗的观点,从古至今,上帝对以色列人所说的话都没有落空。他的应许都已赐给属灵的以色列民,至于属肉体的见弃在历史上屡有记载。

    所恶(恨)的(13):这里是引玛1:2-3的话。“恶”这个字同“恨”字一样,在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中并不表达我们所理解的那么强烈的感情。只是爱得少一点或置之一边的意思。圣经上有好几处都以同样的方式运用这字(创29: 30-33;路14: 26;约12:25)。

    14-25上帝拣选人的主权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着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如此看来,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

    善恶还没有作出来,上帝就拣选了雅各,这样作岂不表明上帝不公平吗?保罗说;“断乎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上帝有自己的主权——“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使徒引用的这句话记在出33:19 ,是上帝宣告自己名时所讲的,表明他是拥有绝对主权的神,他所作的事,人是无权干预的。主耶稣说了一个葡萄园主与工人的比喻也含有这层意思,表明上帝旨意所作的计划有自己的决定权,也是公义合理的(见太20:1 - 15)。

    作者用摩西和法老两个相对的人物来说明上帝的主权。象摩西这样对上帝忠诚的人,也并不是凭什么功德来赚取上帝的恩宠,仍因上帝怜悯的旨意临到他。还有谁能够说,我是配得恩宠,上帝不拣选我显明他的不公平呢?!

    既然得恩宠是出于上帝的怜悯,便与我们自己的立志(定意)和企图赚取救恩的功德(奔跑)无关。只是在于发怜悯的源头——上帝。

    法老是一个刚硬的例子,但人的刚硬并不能改变上帝施怜悯的旨意,反而更叫上帝的名被人认识。上帝的主权范围是不会被人的硬心所干预的。法老虽然对上帝带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旨意多方拦阻,这对上帝的工作并没有丝毫影响,反而更显明上帝的能力,名扬天下(出15:13—16;书2:9-18;诗105: 26-38)。人的硬心也在上帝的主权范围里完成施怜悯的旨意(以色列人的硬心不信反而成为福音传到外邦的好处,也与此同理,保罗已铺下路石)。

    上帝并没有专横的要法老刚硬,而是任凭他硬着心(出8:15, 32;9:34;撒上6:6)。面对法老的刚硬,上帝再向他显出恩慈和宽容,并不立刻施报。谁知法老却再三蔑视上帝的恩慈而加以拒绝,所以恩慈和宽容的增加使法老的心越显出刚硬。在决定毁灭的审判台前,法老绝对不会认为上帝对他有什么不公平。人的每一项犯罪的行为,每一次转离上帝的恩典,都会使心地愈来愈刚硬,往往选择错误,使意志败落、悟性麻木,逐渐发展下去,便不可能顺服上帝圣灵慈柔的劝化了。

    不但法老如此,一切不信的硬心的以色列人也是如此(来3:7-8;出32-33章)。保罗从来没有说上帝可以专横无理地决定人的永生或永死,人的命运都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可是,不论人的顺从或背叛,好或坏,都不会影响上帝对个人乃至宇宙一切事物拣选和支配上拥有的绝对主权。上帝会排除一切干扰使一切事物的运动最终都归服于自己的旨意(徒2:23;4:28; 13: 48;罗8:28—30;弗1:s-ii)。紧接着又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上帝随着自己的旨意拣选人,人是无法反抗上帝的旨意的,人类还有什么道德责

    保罗认为,当他们发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忘记了上帝是是谁,自己是谁。上帝非常愿意人存着诚心来寻求他,向他求指教,但他绝不喜悦人的傲慢,被造之物岂能向创造主兴师问罪?创造主岂没有自由对待被造之物?他们实际上已犯了亚当吃禁果时的错误,妄图摆脱被造者的地位,以为自己有权利可参与上帝的计划。

    使徒用陶匠与泥土的比喻来回答这一责难。

    陶匠的比喻是以色列人非常熟悉的(赛29: 16;45:9,10:耶18:6)。保罗的意思是:上帝从一团泥中(这团泥可代表沉沦于罪中的所有人)造出不同形状、不同用途的器皿。有卑贱的、有贵重的(比如像摩西与法老、以色列人与外邦人)。

    我们在理解这比喻时千万注意,保罗并没有说卑贱的器皿就是为沉沦灭亡而造的,贵重的就是为得救而造的。我们更要留意,保罗写这段话是针对那些心中充满以色列民族优越感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是理所当然属于贵重一类,外邦人则是卑贱的。但保罗却说,上帝这位创造主,可以从贵重的器皿中,也可以从卑贱的器皿中分别一些人使他们得救,这有什么不可以呢?有谁能干预呢?

    在《提摩太后书》中,保罗提“大户人家,不但有金器银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为贵重的,有作为卑贱的。”其中的含义与本书的含义完全不同,大户人家卑贱的器皿决非得救者,其所指为随从假道、偏离正路、心不圣洁的人,保罗劝人要脱离卑贱的事(见提后2:16 - 26)。

    至于人的灭亡其本身有没有责任呢?有,而且责任完全在这人方面,是不容推卸的。保罗说:“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当代圣经》是这样翻译的:“上帝本可以向那些惹他发怒,应该毁坏的器皿显示他的烈怒和权威,但他却极力容忍,这有什么不可以?”

    “预备遭毁灭”含有“适合遭毁灭”的意思,实际上已达到可毁灭的程度,这不是说上帝使他们成为遭毁灭的器皿,是说他们本身的现状已使他们成为遭毁灭的器皿。上帝并没有命定这些人的灭亡,反而在灭亡的境况中给他们多有悔改的机会,忍耐宽容如对待法老一样,灭亡的人怎能推卸自己的罪责呢?他们既然抗拒到底,上帝显出忿怒又有何不可呢?

    保罗是分两步论述,堵塞了责难者的口。

    第一步:本来被造之物是无权向造物主强嘴的,他原可随己意行事。第二步:虽然如此,造物主对背逆的人仍多多忍耐宽容,这些人灭亡还有什么理由可说呢?

    保罗又说:“又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也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上面我们已学过,“可怒遭毁灭的器皿落”到那个地步并非上帝专横的断定。但在此我们看到,被拯救的人却是“早预备得荣耀”(参8:29)。上帝在拯救人类的工作上永远是主动的,在毁灭工作上永远是被动的。在怜悯人方面是早作准备的,在刑罚人方面是多多忍耐宽容,直至到了极点才不得不行。所以人的灭亡是因着自身的犯罪,人的得救却是上帝的恩典,“天国只是上帝的恩赏,地狱才是人应得的分”。

    不在乎那奔跑的(16):保罗从来没有说基督徒不必在24, 26追求,他经常运用奔跑喻我们所当有的努力(见林前9:24,26;腓2:16,3,12)。在此,保罗是强调上帝的主权,说明人的意志,人的奋斗都不能干预上帝主权的运用。这里的奔跑更多的是指人企图以功德赚取救恩所作的努力。因为以色列中的反对者认为上帝待人不公,自认为善工众多,上帝怎么反而不拣选我们呢?

    预定论:《罗马书》第九章常被用来证明双重预定论:上帝在创世以前就命定一些人会得救,而另一些人会灭亡。选民将无可避免地被拯救,而另一些人将无可避免地要灭亡。两组不同的人,都无法改变有关他们未来命运的神圣命令。奥古斯丁是预定论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个人蒙恩的经历如保罗一般有些特殊,所以对预定论坚持),到十六世纪马丁·路德和喀尔文都本质上接受了奥古斯丁的预定论。

    预见预定论:雅各贝斯·亚美尼斯(1560-1609荷兰著名改正教神学家)对预定论持反对意见。他认为:预定是根据上帝的预知,上帝预见谁会接受基督,谁不愿接受基督。每一个人都有主权选择或拒绝基督。那些上帝预见要接受基督的人是预定得救者,而上帝预见要拒绝基督的那些人是预定要灭亡的人。上帝的救恩与公义,要赐给那些选择信心道路的人,但对于那些不选择信心道路的人则是隐藏的。

    根据预见预定论的见解,并不是上帝故意将救恩赐给雅各而不赐给以扫,也并不是出于上帝单方面的独断,使以扫得不到救恩的福分。上帝藉基督所赐的恩典是白白赐给万民的,罪人若不是自取灭亡,上帝是绝不会命定他们灭亡的。

    以扫和雅各二人都曾犯下严重的罪(创25:27-34; 27:1-41),但雅各能悔改并接受救恩,而以扫却坚持他悖逆的生活方式。所以雅各蒙拣选,以扫见弃。而雅各的蒙拣选,并不是因上帝见他将来有多少善行,乃是预见他将会接受并白白得到上帝的恩典。

    25-29二位先知预言的证明

    就像上帝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上帝的儿子。”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地完结”。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象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使徒引用先知何西阿和以赛亚的预言证明:①、上帝早已定下旨意要从外邦人中拣选人作自己的子民。②、以色列人蒙恩并非根据肉身血统,却是有信心的余数。

    何西阿的预言(何2:23,1,10)说到外邦人的蒙恩是一个必定实现的计划,并爱他们如同爱自己的儿女。

    以赛亚的预言(赛10:22,23,1:9,37,32)明确指出:以色列蒙拯救不过是一个余数。就是那些不凭肉体却接受耶稣基督为其救主的一少部分人。其实,圣经中充满了这方面的例子'洪水时代的挪亚一家,背道时代的亚伯拉罕,亚哈时代的以利亚和存留的七千人,被掳时期的但以理,救主降生时的西面、亚拿、牧羊人及后来的尼哥底母、约瑟等都是信心的余数。

    30-33以色列人得不到救恩的第一个错误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以色列人为自己的失败寻找种种藉口,企图推卸责任。保罗现在就向以色列人指明他们失败的原因,讨论在这件事上人的责任问题。

    以色列人被弃的第一个原因是凭行为追求律法的义,他们注意上帝的律法,注意自己的行为,努力希望能达到律法的要求,指望终有一天上帝必因他们所积成的善工而给他们得救。他们想望圣洁的心意是好的,但方法却错了。以色列人依靠律法,恃功自义,走进了一条没有出路的死胡同,因为人的不完全永远不能满足上帝的完全。无人能因功德在上帝面前称义,只要有一点过犯就会打垮整个人生。

    犹太人虽然困乏地劳碌不已,妄图靠自己的努力以达成完全。但他们却失败了,而且失败得很惨。

    他们尽力想使自己成为圣洁,这种企图是想让洁净之物从污秽中产生出来。上帝的律法是圣洁的、良善的,它向人表彰上帝的义。人靠自己并不能遵守这律法,因为人的本性是腐败而畸形的。与上帝的义,与上帝的圣德全然不同。自私之心的作为都象“不洁净的人”,“而我们……所有的义的都象污秽的衣服”(赛64:6)。所以这种方法必定失败。

    上帝所赐的义是凭“信”而得,以色列人却凭“行”而努力,结果南辕北辙,越离越远。

    外邦人面对基督的爱,他们自知软弱不堪,毫无功劳,完全地投入主的爱中,由于他们的出发点正确,不凭行为求,只凭信心求,结果因信而得到了基督的义。

    基督对外邦中接受的人,是救恩的磐石,对不信的以色列人是绊跌他们的绊脚石。

    圣经多次用石头喻基督的工作(赛8:14; 28:16;但2:34:诗118:22;太21:42;徒4:11;弗2:20;彼前2:4-6)。上帝把耶稣差下来,作为信靠之人的得救根基。这万古的磐石是经过试验的,能承载一切罪的负荷。但对于自恃己功的以色列人来说,却正是使他们绊跌的原因。基督的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是无法接受的,他降生的方式他们无法接受,没有荣耀却是马槽;他的生活,他们无法接受,卑贱贫穷,与税吏罪人为友;他传的信息,他们无法接受,因为他否定了人的善行可以使人得救,只有信心。所以就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耶稣说:“这话是叫你们厌弃么?”(“厌弃”原文作跌倒,见约6:27-29,51-62)他死的方式更令他们无法接受,十字架在他们看来是羞辱、愚拙、失败。救主的一生对于自以为义的以色列人正是一块“绊脚石”(林前1:23)。要他们放弃自义,投靠相信这位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将得救的大事完全寄托在他的身上,怎么能够接受呢?正是这一个原因,使以色列入失去了救恩。

    耶稣的到来,对接受的人是救主,对拒绝的人却是定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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