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选民被弃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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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以色列人得不到救恩的第二个错误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遗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保罗的信仰是从以色列人中出来的,他深知其中的病症。他为他们忧心如焚,他切望他们能领受真光,他为他们祷告,他更为他们指出病因,希望他们明白真相后能求得医治。

    以色列入得不到救恩的第二个错误是灵中盲目,不明白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

    ①、热心而没有真知识:以色列入很热心,他们有极大的宗教热情,尽一切努力积累善工,但这种热心却使他们走入歧途——立自己的义。既有了自己的义,就视为宝贝,抱住不放,结果拒绝了上帝的义。以色列人有许多其他的知识,惟独缺少真知识。他们有律法的知识,敬拜的礼仪,可是不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使我们认识基督。这才是上帝赐予人因信称义的正确方法,是真知识,而他们却重椟轻珠,舍本逐末。以色列人视献祭为很重要的礼仪,但上帝的羔羊已为他们牺牲却全然不知;他们很认真的守安息日,赐安息的主耶稣却被关在门外……。认识基督是一切真知识的源头,不认识基督,就是灵的瞎子。如同老底嘉教会的病症一样,明明是赤身羞耻的,却说自己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明明不知道方向,还说能为别人领路……他们不认识基督,不知道上帝的救法、上帝的义。上帝的义就是上帝在基督里为我们所预备的义。由于他们不明白、不接受,于是就立自己的义,越立自己的义。就越不服上帝的义了。

    犹太民族自称是上帝所宠爱的、特别而忠贞的子民。可事实上他们的信仰中缺乏得救的信心。他们一切敬虔的虚饰、人为的构想与仪式,甚或他们所夸耀的,遵守律法条文要求的举动,都不足以使他们成圣,他们内心不洁,品格并不高尚,也不与基督相似。

    ②、不明白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以色列人自以为是天之骄子,明白上帝的各种律法并以此夸口;其实,基督是一切律法所介绍的本体和真象,是律法的集结和总归。

    a.基督是仪文律法的总归(来9:12):旧约中一切祭祀的规条、节期、祭物等,都是指明基督及其牺牲。以基督为目标,向人的心灵启示基督,并从基督身上找到答案,基督的来到使这一切都得到终结。

    b.基督是道德律法的总归(罗8:3-4):主耶稣并没有废除律法,或使律法的功用终止,他使以律法作为得义途径的手段得以终止,代之以信心的途径,使义能够实现在我们身上。律法的目的是提醒罪人,注意上帝的救恩:“使凡信他的人都得着义”。律法本身不能使人得着义,但它引我们去注视仰望耶稣,叫人因信耶稣而得着义。以色列人误解了律法的功用,把本来是引导人去投靠基督的律法,当作可以得救的门路,结果虽然追求律法的义,却得不到义。

    主耶稣一方面为我们成全了律法,达到了律法的要求和目的——完全的义。一方面又赐下信心使我们成义。当我们接受主耶稣,他公义的临格使信的人得到了义,这是主耶稣在我们心中所行的义,是合乎律法所要求的义。

    另一方面的理解:主耶稣一来到心中,想自己立义的企图就停止了,律法主义的手段被证明为行不通的,不要作此幻想和努力,已经到了终极。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4):  “总结”二字《新译本》为“终极”,可理解为基督是那些想要以律法达到成义目的之手段终止。

    希腊文有“达到目标”的意思,有人解释律法所指的目标乃基督。

    《当代圣经》译:“基督已经终结了律法”。表明基督是律法的实质和达到律法要求的唯一方法。

    5 -10以色列人得不到救思的第三个错误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

    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以色列人得不到救恩的第三个错误是不明白信心的义。

    以色列人不明白信心的义,他们热衷于律法的义,不服上帝的义,结果使一切的努力都归徒然。保罗将律法的义和信心的义作一对比,指出他们所拒绝的正是上帝拯救世人的唯一方法

    律法的义:如果一个人从不犯罪,便可在律法的基础上称义(利18:5;加3:10-12)。所以律法的要求就是“行”,要求在行为上满足律法的要求。但是这样的人世界上并不存在,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3:3),也没有人能凭今日的功劳去补昔日的过犯。所以这是一条已被经验所证实的绝路。

    信心的义:耶稣基督进入人的心,成了行义的能力,使圣灵写在心版上的律法能实现在信的人的生活中。

    它的特点:

    ①、上帝的主动:不必上天寻,因基督已降世;不必人地求,因耶稣基督已从阴间上来。

    ②、与我们相近:主耶稣与我们不离左右,随时随处能察验到他的同在。当我们口里提说他名的时候,我们感受到他的同在能力,当我们心里与他交通的时候他,就立即答应。

    ③、方法简单: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保罗这段话是引自《申命记》30: ll-i4,原文是讲上帝的律法写在我们的心版上,但保罗结合在这里是井心里的基督。有没有牵强附会和不相合之处呢?投有。根据保罗的精神,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基督乃活在心中的律法,所以他就自然地将心中的律法引到基督身上,因为惟有接受基督才有行律法的可能。

    而且基督的死和复活已是事实,基督完美无瑕的一生是完全了律法的要求。这救恩今日白白赏给一切信的人。

    信心的义是怎么得的呢?两大要素:承认耶稣为主,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这节经文常被人误用和曲解,可致对因信称义之道产生许多错误的认识,为口头信仰者开写进天国的“通行证”,平息良心的控告,打开犯罪的闸门。我们要留意,保罗在此决不是提倡“廉价的福音”、“口头的福音”、“不要行为的福音”。我们当明白保罗话语中的严肃性和真理的原则性,其中有十分重要的两点:

    (1)认耶稣为主:“主”这一称谓是保罗时代最尊敬的称谓。我们今日用惯了这一称谓,可能难以领会当时代的情景,除了下面几种情况,是不能用“主”这一称谓的。

    a.百姓对皇帝的称谓。

    b.对神明的称谓前面必定要加上“主”。

    c.将圣经从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时,用“主”来译耶和华的名字。犹太人尊上帝的名为圣,不敢直呼或直译,用“主”代替。

    所以当一个人称耶稣为“主”时,是接受耶稣作为生命的统治者。这并不是口头的称呼,乃是关系的隶属。承认耶稣是一切事上的首位和唯一,对他绝对的顺从和忠诚,生活上无条件的归顺。

    主耶稣已对那些生活与口头不符的人下了判决:“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基督徒不但在祷告中称耶稣为主,受洗时宣认耶稣为主,更是在生活上降服在主脚前,听从他旨意的引导。

    承认耶稣为主,在福音普及的今日,似乎并不困难,口是心非好象也能取得别人的好感。在保罗所处的时代就大不相同,这种承认往往是以性命为代价的。斗兽场、火刑柱、十字架在等待着一切坚持信仰的人。若想活命,只要否认耶稣的名,这时刻承认不承认主的名,是关系生死抉择的关键。主耶稣深知他的子民将要临到的考验,他也告诉我们,这是决定命运的时候“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2,33)。

    认耶稣为主,不单包括被人询问、审判时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也指向别人宣达自己所信的耶稣基督,见证耶稣的救恩,基督的福音也正是藉着宣信行动而推广。

    (2)信耶稣从死里复活:耶稣的复活是一项很重要的真理。主耶稣区别于一般的人物、革命家、先知、伟人、宗教领袖,就在于他是生命的主宰。他虽然经过死,却从死里复活,成为得胜者。他永远活着,为我们祈求,与我们同在,我们今天能以成义得胜就因为他活着,将复活的生命分赐给我们。

    涌进教会求平安的人比比皆是,他们寄希望于神迹、医治疾病,但没有联于复活的生命,他无法称义。

    涌进教会为得世俗利益的也不少,他们寄希望于发财、顺利通达,并没有想望生命改变,自然不能得救。

    涌进教会想作道德家的人也有,他们想望努力作好人,却不知如何与复活的生命联合,这还是靠自己作人。

    我们不要以为耶稣的复活是耶稣个人的事,他其实是为我们活,正如死是为我们一样。我们无法凭自己活着,必须凭基督活着,他复活的生命正是使我们活着的源头。信他复活并不是观念上的同意,乃是接受这复活的事实在我们心里。这样,我们就得着义。希腊文直译:“因为他在心中相信以致成义”。

    以色列人悖逆的责任无可推诿

    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保罗已将以色列人应负的责任一一列出,现在要将他们推卸责任的最后一个藉口堵塞。因为他们可能说自己缺少机会,没有人警戒他们。保罗认为绝对不是这样;上帝差遣许多先知来劝导他们,差遣许多传福音的人向他们述说救恩。上帝给人们机会是很公平的,给大家的条件也是均等的,他绝不会审判那些未曾听见的人。

    现今,这因信称义的福音已传遍天下,连那些外邦人都知道接受这救恩而成为上帝的子民,以色列民虽备尝基督的爱却拒绝了他。他们再不能推卸责任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上帝儿子在他们中间生活、工作,亲自宣扬天国福音。这福音优先临到他们,主耶稣告诉门徒:“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0:5)。当以色列人拒绝救主,钉死他,救主复活升天之际,还是没有忘记以色列人,他吩咐门徒再在自己的同胞中尽最后的努力:“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主耶稣曾将天父爱心的再三召请与以色列民的悖逆和硬心作深刻的对比(见太22: 1-44)。

    他们有饱享福音恩筵的机会,然而他们却不愿接受这有福的邀请。上帝已使这福音信息“传遍天下”、“传到地极”。那些没有寻找的人都起来寻找,而以色列民却成了“悖逆顶嘴的百姓”,这是何等可怜!

    上帝使外邦人蒙恩,原是为了激发以色列入,希望他们回头顺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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