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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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與生活的關係  (十二:1 - 十六:廿七)

        從十二章起,聖經很明顯的不再是談論教義問題,乃是
轉而論到生活方面去了。為什麼呢?因為一個真正得救的人,
他必須在生活行為上表現,證明出來。這是保羅書信的特徵,
也是聖經一貫的真理。人雖不是靠行為得救,也不可能靠行
為得救。但一個得救了的人必須有好行為證明他是有新生命
的人,他也必須有好行為與他所蒙的恩相稱。
        這五章聖經可以歸納為四方面:

一  總則 -- 獻身 (十二:1-2)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
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
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
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這是信徒有美好生活的基礎和有好見證的原因。能明白
原委,我們活出見證就不是一件艱難吃力的事了。
 1. 誰該獻身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
作活祭」。弟兄們就是指凡已因信而稱義的人。每一個得救
的人都應該獻上自己作為活祭。

 2. 為何要獻身
       得救的人為什麼要獻身作活祭?
  A. 是出於神的慈悲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能奉獻給神,服事神,是出
於神的慈悲,因為人其實是不配的。同時,要獻身給神作為
活祭,不是出於勢力,壓迫,乃是出於慈悲,出於愛。唯這
樣才不至於勉強,辛苦。

  B. 是聖潔的
        「是聖潔的」。將身体獻上給主是項聖潔的行動,因為
在舊約時,只有聖潔的東西才可以獻給主。故此,能獻上就
表示已經成為聖潔。

  C. 是神所喜悅的
        「是神所喜悅的」。蒙恩而感恩,感恩而有所獻上,
是神所喜悅的。作神喜悅的事,是應該的。

  D. 是理所當然的
        「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既是理所當然,
那麼不這樣做就是千不該,萬不該,是豈有此理了。

 3. 如何獻身
        蒙恩的人該如何獻祭呢?新約的獻祭又如何呢?
  A. 是獻身
        「將身体獻上」。舊約是獻祭物,新約是獻自己,獻
上身体。

  B. 是活祭
       「當作活祭」。是活的,不是死的。舊約的祭物都是
死的,新約的祭物卻是活的,要活生生在人前為主而活。
  C. 是更新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
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獻身是要更新
的。
        消極的是不效法世界,不學世界的樣子,不被世界所
同化。
        積極的是照神心意,因為祂的心意是善良、純全和可
喜的。

二.教會生活  (十二:3 - 21)
        第十二章三節起,我們看見這是論到有關在教會生活,
特別是比較注意事奉和服事方面。
  1.  事奉 (十二:3 - 8)
        這一段是論到如何在教會事奉,比較注重工作、事工
方面。
  A. 要合理 (十二:3)
       在教會事奉要合理。什麼叫做合理?合理是什麼意思?
  a.  勿高看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就是高估自己,自覺
很重要。
  b.  要合中道
        「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就是看自己看得適中,對稱。你是什麼就看自己是什麼。
你能什麼就作什麼。
        神給各人的都不同:信心,恩賜,才幹,体力等等都
不同。不必和別人比較,照神給的去看自己就是了。作神
認為你可以作的和能作的,因為神已把你能作什麼的恩賜
給了你。
  B. 要分工(十二:4 - 8)
        在教會裡的事奉是要分工,不能一人獨佔。
        聖經將信主的人稱為基督的身体,是要我們認識,信
徒是屬一個身体的,要彼此合作,聯絡,正如身体各部分
緊密合作一樣。
        神將各種不同的恩賜(6-8)分給人,各人不同,但各人
都有。是要信徒各人運用各自的恩賜,彼此配搭,互相合
作,以產生最大的效用和功用。
        但是神將恩賜給人,是要人專一,盡全力去運用。當
各部位都全心專注去做時,就必能使身体的功能發揮到至
極,成為有用。

  2. 服事 (十二:9 - 21)
        這一段是論到如何在教會服事,重點是對人。信徒在
教會裡生活不但要用神給我們的恩賜去配搭事奉,也要懂
得如何去服事弟兄姊妹。
  A. 愛的服事 (十二:9 - 10)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
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這是愛的服事,教會
中最重要的是有愛。
  B. 耐性的服事 (十二:11 - 12)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在指望
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這明顯是論
到耐性。服事主需要耐性,因為事奉不是件容易的事。事
奉要見到果效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耐性。

  C. 恩慈的服事 (十二:13-14)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逼迫你們的、
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是論到對人要
有恩慈。在教會中彼此接待要有恩慈,對那些有需要的人
固然如此,對那些敵對的人也要如此,因為唯有恩慈才能
叫人得到真正好處,才能真感動人,助人。

  D. 体貼的服事 (十二:15 - 16)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
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
要自以為聰明。」服事人要体貼別人的感受,不是一味照
自己意思去做,更不要唱反調。

  E. 和睦的服事 (十二:17 - 21)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
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
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
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
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
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
惡。」服事人要保持和睦、和平。和睦同居才是最美好的
見證,才能使人有感動。
三. 社會生活 (十三:1-7)
        明顯的,這一段是論到基督徒在社會應有的生活表現。
        信徒在社會裡應是一個守法、盡責的人。
  1.  對執政者的態度 (十三:1-5)
        在一般正常的情形下,信徒是應該順服政府,順服執
政者的。為什麼呢?
  A.  因為權柄是從神而來 (十三:1-2)
        保羅先指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自神,都是經過神允准
的,因此,我們是應該順服那些掌權者的。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
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有的權柄都是出
於神,和神所命的,是要完成神的旨意,沒有任何一個政
府是例外的。法老雖然是一位可惡的君王,但仍然是神揀
選來完成祂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羅馬書九:17)。古
列雖也曾征服以色列,但還是神所立的。(以賽亞書四十四:
28,四十五:1)因此我們看見,地上的君王能執政,是經
神準許的,無論是好王或是壞王。
        故在一般正常情況下,信徒是要順服政府。當然,當
地上的王法和神的律法相抵觸時,信徒就當以神的律法為
依歸(使徒行傳四:19,五:29)。
   B. 因政府是對付惡 (十三:3-4)
        其次,保羅指出掌權者的責任來,明白他們的責任和
功用,人對他們才會有正確的態度。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
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
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
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
為良心。」
        政府的存在,是使社會安定、安寧,並藉以對付惡。
既是這樣,人應該順服政府,與政府合作,以對付罪惡。
人若反對政府,與政府作對,就使社會生亂,人就該被罰。
  C.  因是為良心 (十三:5)
        為什麼要順服掌權者?保羅提出良心的問題來。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
心。」信徒要順服政府,也是原則問題,就是良心的原則
問題。人不是單為怕刑罰才順服政府,那是消極的。人順
服政府,是因為人良心上知道政府是神允准而設的,良心
也知應該要順服,守法。人是因良心的原故而順服政府。
這樣順服,就不至於勉強了。

  2.  盡公民責任 (十三:6 - 7 )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
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
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
恭敬他。」在此,保羅又告訴我們信徒在社會上是要盡上
公民的責任。具体的表現就是要納稅。為什麼呢?
  A.  因他們是神所差的 (十三: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
常特管這事。」政府是神的差役,是神設立要管理人民的。
他們既是神派來管理的,他們享有權利,那是理所當然的
了。人應該納稅,好叫政府有錢可以治理國家社會。
  B.  因他們是該得的 (十三: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
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
他。」人民向政府納稅是應該的,因為那是政府該得的。
人民要政府治理、服務、保護,那麼給政府納稅就是天公
地道的事。政府是為人民服務,因此,凡他們該得的,就
應該給他們,無論是糧、是錢、是尊敬、是懼怕,該得的
就給他們。
四. 肢体生活 (十三:8 - 十六:27)
        最後,保羅告訴我們,一個被神稱為義的人,要懂得如
何過肢体的生活。
  1.  愛的生活  (十三:8 - 10)
       首要的是要有愛的生活,因為這幾節經文明顯的顯示出
有關愛。
  A.  因我們有缺欠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信徒在任何事上都不可虧欠人,但是在愛心上要常以為虧欠。
        第一, 因為事實上我們真有虧欠,我們實在愛人不夠。比
我們好的,我們沒有去愛,反而妒忌。比不上我們的,我們
看不上眼,也沒有去愛。我們虧欠了人。
        第二,這種虧欠感會使信徒更加彼此相愛。當我們常覺
得欠了別人的時候,我們就必定要去償還。當我們大家都去
償還愛的時候,我們中間就有了愛。
   B. 因這是完成律法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
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
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能常覺得愛人不夠,就會去愛,去愛就是完成了律法,因為
律法的精神就是愛人如己,愛就不會加害於人,於是律法就
成就了。

  2.  儆醒生活 (十三:11-14)
       其次,我們要儆醒地生活。
  A. 原因 -- 因時候不多  (十三:11 -12)
        我們要儆醒地生活因為時候不多了。「再者,你們曉得
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
時候更近了。」
        我們每過一日就是少了一日,是更近主再來一日,所以
要儆醒。
       主耶穌再來不會無休止地拖長,祂將要快回來。
  B. 表現  (十三:13-14)
       然後,保羅又教導信徒如何儆醒地生活。
  a. 消極方面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
因為時日無多,信徒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就是那些見不得
光的事。這雖是較消極,但仍是必須的。
        「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
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這是具
体的暗昧行為,是信徒要脫去的。
  b.  積極方面
        「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這是正面的儆醒生活表現。要光明磊落,像光明之子,能見
得光,要常行在神的光中,在光明中與神同行。

  3.  互相照顧的生活 (十四:1-十五:13)
        下一大段經文,可以歸納為肢体之間的彼此關顧。彼此
照顧、体恤是真正肢体生活的美好表現,是信徒要追求的。
  A.  接納人(十四:1 - 12)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接納人是彼此照顧,体恤的表現。
  a.  接納不同信心程度的 (v.1 - 2)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喫的人不可輕
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神己經收納他
了。」人人的信心程度不同,認識不同,因此要彼此接納,
不要互相批評。有的人對真理的認識有信心,因此他吃肉也
吃素。但有人卻只吃素,因他的信心程度是如此。接納就是
不要彼此論斷、攻擊。我們要清楚的知道,無論人的信心大
小如何,神都接納,神接納的,我們就要接納。

  b.  接納神所接納的 (v.3)
        「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
因為神己經收納他了。」神都接納了他,我們還有什麼權柄
不去接納神所接納的人呢?

  c.  人人向神負責 (v.4-5)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
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人信了主耶穌,耶穌就是他的主人,我們卻不是,因此,人
是向主負責而不是向我們負責,如果他作的不對,人就自然
要對付他。同時,如果他是主的人,主自己必照祂的時候,
心意使這人站住。

  d.  人人為神而活 (v.6-12)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
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喫的人,是為
主喫的,因他感謝神。不喫是為主不喫的,也感謝神。我們
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
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
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
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
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
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信徒要彼此接納,
因為不但因人人向神負責,更是人人都為主而活。
        人的信心程度雖不同,但是,無論是吃喝,守節等各方
面還是要為主而作,為主而活。
        人人要記得,所作的一切事,有一天都要在神的面前交
帳。
         為此,不要因為不同,而彼此批評,以至分裂。

  B.  不絆倒人 (十四:13-23)
        其次,保羅希望信徒不要絆倒人,這是更積極的做法。
  a.  不憑知識乃憑愛心 (v.13 - 15)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
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
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
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
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知識本來是好的,但知識有
時卻會絆倒人。
        人對真理的知識有程度上的不同,我的知識可能是對的,
但弟兄的知識未到這程度,我若堅持我的知識就可能絆倒他,
因此,我們對待弟兄,不是憑知識乃是憑愛心。

  b.  不在乎物質乃在乎靈性 (v.16- 18)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喫喝,
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
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吃喝是物質方面的事。公義、和平、喜樂等是靈性上的
事。基督徒活在世上不是為物質,乃是為靈性。我們追求不
是為叫自己歡喜,乃是追求靈性上的事,要得神歡喜。

  c.  不要拆毀乃要建立 (v.19-21)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
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喫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
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纔好」。
        叫人跌倒是拆毀神的工,使人和睦則是建立神的工。基
督徒若因堅持相對性的事,而使弟兄跌倒,就是變相拆毀神
的工程。

  d.  不作感疑惑的事 (v.22 - 23)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
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喫的,就必有罪。
因為他喫,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人如果因真知而生信心,那麼他就要在神面前守著。但
是若有所懷疑或不清楚的,就不要作,免得作錯而掉在罪裡,
得罪人更得罪神。

  C.  不求自己的喜悅 (十五:1-13)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
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彼此關顧的生活是不要只求自己喜悅。所謂不求自己喜
悅,是指不按自己的喜好、愛惡去接納人。我們乃是要使別
人喜悅,使別人得益,使別人得建立。

  a.  因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 (v.1-6)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
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基督為了別人的益處,寧可
受人辱罵也不按自己的喜好行。
        因此屬基督的人就要效法基督所作的。「從前所寫的聖
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
可以得著盼望。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
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人效法基督,父神就會因而得榮耀。

  b.  因基督已接納我們 (v.7-13)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
耀歸與神。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
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
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
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又說,
『外邦阿!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又
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
的,外邦人要仰望他。』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
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
有盼望。」
        主耶穌基督接納猶太人,是要證明祂向猶太人所應許是
真的。(v.8)
        主耶穌接納外邦人,是要叫他們榮耀神,正如在聖經上
所預告的。(v.9-12)
        主耶穌怎樣接納猶太人和外邦人,信徒就應該彼此接納。
使人有盼望的神,能加力量給人,使人能完成這事。
五. 結語 (十五:14-十六:27)
       這一段是羅馬書的結語。
  1. 述志 (十五:14 - 33)
       在結束這封信時,保羅再述說自己的志願:
  A. 希望自己工作有效 (v.14 - 19)
        「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
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但我稍微放膽寫信給你們,是要題
醒你們的記性,特因神所給我的恩典,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
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
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裡
有可誇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
題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
外邦人順服。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
了基督的福音。」保羅以外邦使徒的身份,藉著憶述過去的
事奉,而表達自己的心志,就是到處去傳福音,使外邦人歸
信基督。

  a.  羅馬信徒已有的長處 (v.14)
        「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
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保羅深信外邦信徒,特別是羅馬
的信徒,是良善,有知識和能彼此勸勉的,這是他們的長處。
他們這些長處使保羅覺得他們是馨香可蒙悅納的祭。

  b. 神所作的工 (v.15-19)
        「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v.18)
保羅認定這一切的成就都是神所作的工,是藉著他作成的,
他自己毫無功勞可言。他們能信主並有這些好表現,都是因
神賜給他的言語,神自己所行的神蹟,和祂自己聖靈所顯的
大能才成的,他深深体會不是他自己的本事能成就的。

  B.  希望向未信者傳福音 (v.20 -33)
        過去雖有成就,保羅未因此而志滿,他的志願是還要向
未聞福音的人傳道。
  a.  他一向的心志 (v.20-21)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
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
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這是保羅一向的志向,要向未曾聽聞福音的人傳福音。
一方面是免得和別人有所爭,另一方面是要完成聖經的吩咐,
讓所有未曾聽聞福音的人能聽見和明白。

  b.  他盼望能到西班牙去 (v.22-29)
        「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但如今在這
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
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
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
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
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
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
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等我辦完了這事,
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裡,往士班雅
去。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著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保羅也很想到羅馬去,和這些想見已久的信徒見面,但
一直有攔阻。他這種想見信徒之心,說明他真是掛念人的靈
性。
        保羅也很想到士班雅去,目的是要往那裡去傳福音,因
為他覺得主要的地區,福音已傳遍了。保羅這種願望,顯示
了他對傳福音的熱切,並不止息。也不因已有的成就而滿足。

  c.  盼望能順利到羅馬 (v.30-33)
        「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
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
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並叫
我順著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裡,與你們同得安息。
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保羅希望他在耶路撒冷所辦的事能順利,擺脫猶太人的
紏纏,平安的到羅馬和他們分享主恩,享受平安和安息,然
後再到士班雅去傳福音。

  2.  問安 (十六:1-27)
        在總結裡,保羅詳細的向羅馬的信徒問安。
  A.  保羅自己的問安 (十六:1 - 16)
        保羅提出許多人名,都是保羅所尊敬的。這些人都是對
福音和主的事工有心和有貢獻的。人對福音有心,保羅就寶
貴、尊敬他們。
        保羅提出這許多人,亦表示他記念他們。保羅常把人記
在心中。

  B.  提醒 (v.17 - 20)
        最後,保羅向信徒提出一些勸勉,要他們防備那些傳錯
誤道理的人。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
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
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
人的心。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
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
        這些人的特徵是什麼呢?
        離間人。大概是指他們傳假道理,在教會中間造成矛盾,
分化教會。假道理所到之處,必使教會分裂。
        使人跌倒。也許是指他們的假道理,使人偏離了基督,
降低了主耶穌基督的地位,敗壞信徒。
        背乎所學。就是和使徒們所傳的道理相違背,放棄了原
來純正的信仰。
        服事肚腹。保羅指出這些人傳道的目的就是為了自己,
為了利益,也許是為了賺取錢財,飽足肚腹。這些人的口才
可能特別好,能花言巧語,使人中計。更可能他們專向老實
的人下手,因為他們容易被欺騙和欺負,因此保羅提醒他們,
希望他們在這些惡事上,就是錯誤的道理上,不要過快反應
和接受,不要中計。

  C. 同工們的問安 (v.21 - 24)
        保羅把同工的名字和問候提出來,他的同工也向羅馬的
信徒問安。這群同工在傳福音的事上與他同心,在對信徒的
心意上也同心。

  D.  祝願 (v.25 - 27)
        末了,保羅以他的祝禱為結束。保羅願信徒們能堅固 (v.
25)。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
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
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
信服真道。」
        保羅希望信徒的信心能堅固,信心能堅固是靠接受耶穌
基督的福音,並知道神的心意已經實現了,如今天下萬國的
人都有人歸向基督,信服了真道。看見神的工作展開,看見
人得救,人的信心就會堅固,因此人要時常觀看神在世界各
處的作為。願所有信徒,信心都大得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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