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基督徒生活 12章-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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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大段是聖經中「實用的部分」。

【基督徒生活總綱】羅十二1~2

1. 新約福音不只是教義,它有很實用的生活性教導,幾乎每卷書都有。有些人習慣於分析,連這些實用教導也是。有時,這有益處,但最好先勿如此,乃要先決心順從。

2. 既然神對我們得救恩有這麼巧妙的計劃與安排,事實上祂對我們個人的一生也有個奇妙的計劃,我們應當將自己獻上。我們能將自己獻上,是神的慈悲,而不是我們給神好處。

3. 「獻上」原文是「站在旁邊」。所以不是叫我們捲起袖子要為神大發熱心,乃是停下我們的偏行己路,侍立著問主:「我當做什麼?」像保羅一生就是如此,很自然地去做該做的事,但不籌謀作大事。

4. 將身體獻上,而不是苦待身體。因為聖靈居住其間,每天要體貼聖靈而活,不讓嫉妒、苦毒、仇恨、憂慮、淫亂、煩躁等,讓聖靈擔憂、讓身體失去安息的事留在我們身上;乃要常常喜樂、將憂慮卸給主、饒恕、去愛。

5. 常花時間等候神,讓聖靈更新我們的力量,使我們如鷹展翅上騰,像屬天子民;這樣就是讓身體向罪死去,卻向神活著。每天像活的祭物,不是獻一次就完了,乃是繼續擺在祭壇上。這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本當如此事奉、如此敬拜。(這裡的事奉,原文也有敬拜之意。)

6. 但這世界另有潮流,要引我們走在亞當裡的老路上,我們要留意不效法這世界,即使因此被人嘲笑、排擠、誤會。世人的評判不一定是有水準的,不用太在意;神如何看才是至終的標準,我們也據此得賞賜、得稱讚。

7. 所以要常心意更新變化,常親近神來得著新鮮的同在、新鮮的力量、新鮮的領悟。這樣我們必能分辨什麼是神善良(美好)、純全(完全)、可喜悅(可接受)的旨意。

 


 

【基督徒的教會生活】羅十二3~21

1. 在愛心與信心裡服事。照神量給各人的範圍,專一的服事,殷勤地服事;但不要越過界,作超過神要你做的,超過信心而做。有些人得某一領域的諾貝爾獎,就在其他方面也成為專家;有些人有一點醫病恩賜,就一下子變成什麼都會的教師!

2. 也不要羨慕別人的恩賜比較亮麗,在那將一切事物的真實本質都顯明的日子,在那最最後論定的日子,你並不是因你做的是什麼而交帳,而是因你如何做。神看的是你是否忠心、殷勤、良善、甘心。

3. 在愛心與信心裡生活。這些話都要用心用力地讀,很深的放在心裡去遵行。愛人不可虛假,愛不是感覺,是個決心。信心也是,在不容易時都要定意去信、去愛。基督已成全救恩,我們是在基督、恩典作王的國土上。

 

【基督徒的社會生活】羅十三1~14

1. 基督徒對國家社會應如何呢?Charles Colson說,主耶穌似乎從未與門徒談論政治,我也相信舊約先知對以色列國家及君王的關注,今天主要是應用在教會中,因為教會健全了、豐滿了,一定會影響國家社會,使世上一切都為永恆的神國效力。。

2. 但聖經確實教導我們要為國家及領袖們禱告,而且新約與舊約都一致地要我們為所居之地求平安(耶利米29:7,提前2:1~2)。另外一項清楚的教導就是像這裡,保羅跟彼得都教導要順服君王與在上的權柄。而那時的君王是尼羅(尼祿)呢!

3. 有人認為保羅是在羅馬尚未大逼迫時寫的,但彼得在羅馬已興起逼迫時,仍如此教導(彼前2章)。我想這不是說在一切事上聽從政府,因為世上沒有絕對的權柄,彼得也曾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4. 但彼得這句話應該是在被禁止禱告或傳福音時才如此,不要太輕易地使用這句話。保羅用了恭敬與懼怕來講這事,敬畏神的人面對權柄,即使是腐敗了的權柄,像掃羅一樣,也會存恭敬與懼怕的心,大衛就是如此。

5. 愛是律法的完全。有人認為第8節包含了主不要我們欠債的命令,在這個時代也許特別值得我們思考。保羅用了一句頂簡單平凡的話來論愛:「愛是不加害與人。」無論為私己利益,或為神國事工的發展,都要留意這個。

6. 我們需要常活在對時間有急迫感中,不要浪費光陰,要抓住機會追求認識主。柏拉圖說:「時間是永恆的影像。」有人說:「你無法在殺時間的同時,不傷害永恆。」

7. 保羅用愛總括一切律法,但他提到另一面,就是光明與聖潔。這段經文因著奧古斯丁而更加深刻在我們心中。他在讀了亞他拿修寫的聖安東尼傳之後,被引導去讀聖經而翻到這段話,因而悔改歸向主,從而改變了世界。

 

【基督徒的自由】羅十四1~十五13

1. 14,保羅可能剛處理完哥林多教會吃祭偶像之物的疑惑,所以在羅馬書中也談論相關原則。十誡是絕對的律法誡命,但應用在生活中時有許多是要依各人良心行的。比方拜偶像當然是錯謬的,但能不能吃祭偶像之物呢?能不能對某人的遺像鞠躬呢?這些就可能不是絕對的了。

2. 關於食物、守日子,還有許多這類事,常常不是本身有對錯,有聖俗之分,保羅教導說要持定更重要的原則,就是愛、信心等。你沒辦法藉著一下子的教導就改變人多年來的良心原則,所以你要尊重別人的良心。

3. 如果有人問我這類食物的問題,或是家中有傳統儀式的喪禮,他可以向遺像行跪禮嗎等等;我通常會問他:「你自己覺得呢?」若他說沒關係,我會留意他是否守住當守住的;若他的良心不許,我會教導他代替的原則,也就是勉勵他儘量去做他能做的,而且做得比別人盡心。


 

4. 要儘量留意不要辯論,不要絆倒人,不要批評論斷,不要疑惑;只要留意14:17的話。最好我們成為自由的,不需要別人來配合我的需要;反而我能使用我的自由,來配合別人。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前9:19

5. 馬丁路得在《基督徒的自由》中開章明義地說:A christian man is a most free lord of all, subject to none!一個基督徒是最自由的萬物之主,不受人何轄制!A Christian man is a most dutiful servant of all, subject to all!一個基督徒是最順服的萬人之僕,向一切委身!

6. 基督徒是百無禁忌的,因為基督已釋放我們得以自由,凡事都可行,凡物都可吃。你可以有所不做,有所不吃,是為了別人,不要說:「我是督徒,我不可以吃這個,不可以作那個。」你可以說:「我不那麼做。」

7. 羅十五1~7是這一段生活教導的總結,教我們學習像主耶穌一樣,不求自己的益處(愛的真諦),凡事想到別人。一方面我們應當竭力追求主,但不是只一頭往裡面鑽,忽略了你如何對待人。

8. 十五8~13保羅引用四處舊約聖經,總結神不但要使猶太人得著福音,也早已預言外邦人也要蒙恩。有趣的是這四處經文就有三處提到頌讚神,我們蒙恩是要來以神誇耀的,正如保羅在本書第5章與第8章所說。

 

【結語】羅十五14~十六27

1. 保羅最後對自己的服事作了一些敘述,因為他未去過羅馬。他提到他是外邦人的使徒,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也作神福音的祭司,要得著外邦人當作可蒙神悅納的祭物獻上。

2. 他提到他的服事,彰顯出聖靈的能力,與神蹟奇事的能力。這樣區分也很有趣。有些情況,像施洗約翰一樣沒有行過任何神蹟,但無可置疑地充滿了聖靈的大能,使百姓的心歸向主。

3. 保羅提到他在小亞細亞與希臘馬其頓都傳過福音,現在想再往前去,但因為羅馬已有教會,他不願建立在別人根基上,但又想跟他們分享他所得啟示與恩典,所以說他想往西班牙去,順道經過羅馬!

4. 保羅還提到他必須先回耶路撒冷的理由,因為要帶去馬其頓、亞該亞聖徒為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的捐項。26節的「捐項」原文用的是相交koinonia,聖徒的團契交通應該在有需要時,包括了財物的分享。

5. 十五1~2非比也許就是將這卷羅馬書帶到羅馬去的人。「女執事」並不像今天說的是在教會中只管事務性工作的執事,乃是泛指服事的人。保羅常用此字在自己身上,像羅15:8,他說他是新約的執事(林後3)、是福音的執事(弗3),是教會的執事(西1)。

6. 保羅沒有去過羅馬,但在這帝國首善之區他認識許多人。他寫了這許多問安的名字,可能也是要拉近彼此的距離。這些話給了我們不少有趣的資料,像百基拉、一些女人的名字、魯孚等。

7. 保羅寫羅馬書好像欲罷不能,有人因保羅幾次有「願」的結語,而議論說羅馬書後面有一些經文是別人加上去的。我們不爭論這些事。保羅滿懷負擔,因著對羅馬教會的愛正如他對猶太人,也對外邦教會的愛,他似乎總覺得說的還不完備,所以有一再地說:「最後」是能了解的。

8. 光讀一讀這些保羅「末了的話」,也很得造就了:15:13, 15:33, 16:20, 16:25-27。最末了這段話,似乎可以說是全書的跋,將羅馬書的信息再一次總結起來。但願這卷豐富的書,更多向你我打開來,使我們受激勵,要追求進入基督付了重價,為我們贏取的一切豐盛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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