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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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救贖(三21-- 十一36 )
生命更新的意義與果效
一、1白人的海救(三21-- 八39 )
1.稱義(三21 '"'-'五21 )
@神的義已經顯明(三21 "'"'26 )
a. 顯明在律法以外( 21 )
A 神的義是恩典的義,也是因信而得的義( 22 、24"'"'28 、30) 0
A 此事舊約聖經早已有預言(賽五十三4 "'"'12 :路二十四27 :約
三14'"'-'15 '五39 )
b. 一切犯罪的世人,只要相信耶穌,就能白白的稱義,這是神的恩
典( 22'"'-'24 )。
c. 神的義之顯明,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 25"'"'26 )。
@惟信能叫人蒙神稱義(三27"'"'31 )
a. 人稱義是因著信,所以說沒有可誇的了( 27"'"'28 :弗二8 "'"' 9 )。
b. 因信稱義的恩典,沒有猶太人與外邦人之差別( 29"'"' 30 )
c. 律法非但未因信而被廢掉,反而更堅固( 31 )。
A 叫普世的人都服在神的審判之下( 9 、19 )
A 因信稱義又成聖( 24 :林前- 2 '六11) ,可以成全律法的要
求(利十一44"'"'45 )。
?亞伯拉罕因信被算為義(四1"'"'12)
a. 猶太人的祖宗亞伯拉罕也是因信被算為義,所以沒有可誇的( 1
'"'-' 3 )。由此可知, r 因信稱義」的真理,早就顯明在亞伯拉罕
的身上了(創十五6 )
b. 沒有善行的罪人被算為義,是福氣(4"'"'8) 。
A 這項「因信稱義」的真理,大衛早就闡明過了(6"'8 :詩三
十二1"'2) 。
C. 亞伯拉罕先因信被算為義(創十五6) ,再過了十四年,才遵照
神的吩咐而受割禮(創十二4 '十六3 、間,十七9"'14 、22'"
24 )。所以未受割禮的人也可以因信被算為義(9"'10) 。
d. 亞伯拉罕受割禮,有雙重的意義。就外邦人來說,亞伯拉罕在未
受割禮之前已因信稱義,叫他作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
也算為義。此其一。就猶太人來說,亞伯拉罕先被算為義,才受
割禮作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跟隨
他未受割體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使他們也算為義。此其二(1l
"'12 )。如果亞伯拉罕在受割禮之後,才因信被算為義,則未受
割禮的外邦人便不能單因信而被稱義了。
@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四13"'16 )
a. 在未頒佈律法之前,神己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
界,使他因信而被算為義( 13 )。當時,亞伯拉罕若因沒有信心
而未被算為義,便無分於神的應許了(創十二1"'5 、7 '十三
14"'18 '十五18 '十七8 '二十二16~18 )
b. 人得為後惘,是憑著神的應許,不在於是否屬乎律法;是本乎信
,所以就屬乎恩。屬乎律法的猶太人如此,不屬乎律法的外邦人
亦然( 14"'16 :加三7 )。
@亞伯拉罕信心的特色(四17"'25 )
a. 亞伯拉罕因相信神能叫死人復活,並且能使無變為有,而得以做
多國的信仰之父( 17) 。所謂「相信神能叫死人復活J '就是相
信神能叫他所獻上的獨生子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
來(來十一17"'19) 。所謂「相信神能使無變為有J '就是當他
年老而沒有兒子的時候,對於神的應許一一「你的後裔將要像天
上的眾星,多得無法數算J '竟然完全相信(創十五5 "'-' 6 )。
這就是信心的本質。
b.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己死,撒拉的生育
也已經斷絕,依人看來,是無可指望的時候,他還是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因此,他不但被算為義,而且得以作多國
的信仰之父( 18"'22 )
C. 亞伯拉罕因信被「算為義」這句話,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義之人
寫的。而我們所信的是,神已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了( 23'" 24 )
。我們既然如此相信,便更該相信,我們將來也必定會復活的(
林前十五12"-'18 )。
d. 耶穌所以被釘死,是為了擔當我們的罪;復活,是為了叫我們稱
義( 25 )。我們若相信這些既成的事實,並且相信我們將來也必
復活,這信就「算為我們的義J 了。
@因信稱義的果效(五1 "-'21 )
a. 與神相和( 1 )
A 罪人與神為敵(西-21 )
A 耶穌是中保,靠著祂的血,我們被稱義,與神和好;因而免去
神的忿怒,得享平安(約壹二1"'2; 羅五9 .......10 ;弗六15 ;
約十六33 )
b. 現在進入恩典中,將來進入神的榮耀( 2 )。
A 活在基督裡的人所要享受的恩典,包括靈肉多方面的恩典,可
使我們終生充滿喜樂和感謝。
A 進入神的榮耀,是好得無比的l福分(八18 ;林後四17 :排-23
) ,值得歡歡喜喜的盼望。
C. 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3"'5)
A 患難生忍耐( 3) :在患難中可以學習忍耐的工夫。
A 忍耐生老練( 4 上) :經歷無數次的患難之後,若能忍耐到底
,就達到老練的境界了。
A 老練生盼望( 4 下) :應付無數次患難而達到老練的人,因每
一次患難都沒有被打倒,盼望便油然而生了。
A 盼望不至於羞恥( 5 上) :經歷無數患難而產生的盼望,是體
驗出來的活潑的盼望,遲早必實現,所以不至於羞恥。
A 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5 下)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
聾,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使我們深信我們的盼望必實現
;不但今生處在患難中的盼望如此,對於將來進入神之榮耀的
盼望亦然。因此,雖然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這種恩典是
何等的奇妙呢( 2) !
d. 基督為罪人捨命,顯明神的愛( 6 "-'11 )。
A 人人都珍情自己的生命,即使是義人或仁人,也極少有人願意
為他捨命。但基督卻為全世界的罪人捨命,而且被釘死在十字
架上,忍受痛苦的極限。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6"-'8
;約十五13 :約壹三16 )
A 靠著基督的血,我們現在既被稱義,將來便可以藉著祂免去神
的忿怒了。因為藉著基督的死,我們既然與神和好,就更要因
為祂的復活,不斷地為我們代求,使我們對得救有把握了。由
於這個緣故,我們便可以終生以神為樂了(9"-'11 '八33"-' 34
;徒十六34 )。基督為我們死,所帶來給我們的神的愛,是何
等的大呢!
e. 罪由亞當入了世界( 12 )
A 罪由亞當一人入了世界,使眾人都成為罪人,這就是所謂「原
罪J (原始罪)。原罪包括「罪汙J (詩五十一5 )和「罪性
J '也叫做「罪律J (羅七21 "-'25 )。
A 罪的工價是死,死是罪的後果(六23 )。所以說死從罪來,死
臨到眾人。
f.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13"-'14) 。
A 罪由亞當一人入了世界,所以說在摩西尚未頒佈律法之先,罪
已經在世上了( 13 )。
A 但沒有律法,罪(罪行)也不算罪( 13 )。如今既然有了律法
,所以凡想靠律法稱義的人,因為不能行全律法,罪就無可推
護了(雅二9-----11; 羅四15 )
A 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玉( 14) :死由罪而來,全人類既然
都是亞當的後裔,都由亞當承受了原罪,死就臨到眾人了。所
以說,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死)的權下(
14 )。
A 亞當是基督的豫像( 14) :基督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 )
,採取亞當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降生(排二6 ) 0 r 豫像」
就是豫定的形像,表示在亞當受造之前,神已有救贖人類的計
畫了。
g. 恩典由基督帶來( 15-----19)
A 神的恩典( 15) :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基督恩典中的賞賜
( 15) :赦罪、稱義、永生。我們眾人既因亞當一人的過犯而
死了,也必因基督一人而得到加倍的恩賜。
A 既然因亞當一人犯罪,眾人都被定罪;當然也可以因基督一人
的恩賜,使許多過犯都被遮蓋,而蒙神稱義了(16 )。
A 因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成為罪人,被死權轄制。
但因基督一人的順從和義行,眾人卻都被稱義,得永生,而可
以在生命中作王了(17-----19)
A 亞當與基督的行為和影響告訴我們,人人都被賦予自由意志,
可以自由選擇他的行為;但在選擇之前,他卻應該考慮到後果
,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當一個人決定選擇某種行為之後
,他並不是單獨為自己做決定,而是為全人類作決定,甚至為
歷史作決定。因此,選擇是自由的,同時也是痛苦的:這種痛
苦的感受,乃愈有影響力的人愈明顯。主在客西馬尼的禱告,
就是這種痛苦的心聲(太二十六39 )
h. 律法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裡( 20-----21 )
A 律法本是外添的( 20 上) :現代中文譯本作「律法制定以後」
,新譯本作「律法的出現J '思高譯本作「法律本是後加的」
。神藉著摩西頒佈律法的目的,是要叫過犯顯多( 20 上) ;因
為若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3 )
A 罪顯多,恩典就更顯多( 20 下) :罪顯得越多,人越知道自己
的軟弱,也越恐懼,這是尋求救恩的必經途徑(七21 "'25 )
於是,主的救恩終於臨到他,使他的罪顯得越多,所要臨到他
的恩典也顯得更多了(提前一15"'16 )。所以說,律法是訓蒙
的師傅,可以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
A 罪作王轄制人,結果死也作王轄制人,使人既然無法勝過罪的
律,也就無法勝過死的律了。但恩典卻藉著義作玉,使我們因
相信主耶穌基督而戰勝罪和死的律,以致可以享永生了( 21 )
2. 成聖(六1'" 八17)
也〉洗體的意義和功效(六1"'11)
a. 在罪上死了的人,不可活在罪中(1"'2)
A 如果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三28) ;如果想靠律
法稱義,反而會惹動神的忿怒(四15 )。那麼,行為不是顯得
不重要了嗎?如果罪顯多,恩典就顯得更多(五20 )。那麼,
為了叫恩典顯得更多,我們豈不是可以仍在罪中嗎( 1 ) ?
A 答案是:斷乎不可!因為藉著基督的救贖,因信稱義的人,是
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2 ) ?
b. 受洗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3"'7) 。
A 受洗是歸入基督,成為基督裡的人( 3 上;加三27) ;是歸入
祂的死,與祂同死( 3 下)
A 受洗也是與主同埋葬,並且向復活( 4) 。
A 主死的形狀是低下頭斷氣(約十九30) ,所以我們受洗時也要
採取低下頭(面向下)的樣式。如此,在主復活的形狀上,我
們也要與祂聯合( 5 ) 0 r 一同種植J '或「一同生長J .呂
振中譯本作「接種J '是生命的結合,思高譯本作「結合」。
由此可知,受洗時必須在主死的形狀上與祂一致,就是低下頭
(面向下)受洗。
A 受洗前,我們是舊人,在亞當裡做罪奴的人(約八34 )。但受
洗時,我們的舊人卻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同死了;目的是要
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6 ) 0 r 滅絕」一詞,
原文、katargeO" 的意思是, r 沒有效用J '或「廢除J ,新
譯本作「喪失機能J '呂振中譯本作「無能為力J 0
A 因為己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7) :不但罪案消滅,而且脫離
了罪律。就罪案消滅而言,一個罪人若在受審判之前死去,法
律就不再追究他的罪了;就脫離罪律來說,罪人一旦死去,罪
的權勢也就不轄制他了。
C. 受洗後當向神活著( 8 ~1l )
A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 8) :受洗是與基督
同死,所以要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一致。如此,就必與祂同活
,有祂的生命在裡頭(加二20) ,而且能活出祂的生命來(ft·非
-20~21 )
A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 9) :我們受洗既然是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所以
我們也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我們的主了。前面說受洗是脫離
罪的轄制(6~7) ,此處說受洗是脫離死的轄制(8 ~ 9 )
。脫離罪的轄制,就是不再做罪奴,不再活在罪中;脫離死的
轄制,就是與基督同活,活在義中。死是罪的工價,是神施予
罪人的懲罰。受洗既然是與主同死,已經脫離了罪的權勢,當
然也就脫離了死的權勢,可以與基督同活到永遠了。
A 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 10) :基督的
死是擔當我們的罪過(賽五十三4~6; 羅四25 ;彼前二24 )
,只有一次,不會重演;因為己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7) ,與
罪斷絕了關係,所以也就不再死了。基督的復活是向神活著,
與罪不再有任何關係,惟有活在與神之間的關係中。
A 受洗既然是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我們向罪也就當看
自己是死的,不再做罪奴;而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
是活的,活在與神之間的正常關係中( 11 )。
A 受洗的意義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亞當裡的舊人的生命
和生活已經結束,基督裡的新人的生命和生活已經開始了。因
此,就消極方面的意義而言,受洗後的人斷乎不可仍在罪中活
著( 1 '"'-' 3 、6'"'-'7) :就積極方面的意義來說,則一舉一動
都要有新生的樣式,像復活的基督一樣,活在與神之間的關係
中( 4 、8'"'-'11)
A 受洗不但有與主向死、同埋葬、同復活的意義,也有其實際功
效;就是因為有實際功效,其意義才顯得更實際。這就是說,
受洗時,我們實際上已經與主同死,並且同埋葬,罪已經與我
們無關了;因此,罪已經洗去(徒二十二16) ,也因此我們不
可再活在罪中。不但如此,受洗時,我們實際上也已經與主同
復活;因此,我們應該與主同活,活出祂的生命來。
A 再說,受洗因為有與主問復活的實際功效,所以受洗後才有基
督的生命在裡頭(加二20 )。如果受洗只有與主間復活的意義
,而沒有實際功效,怎麼會有基督的生命在裡頭呢( 8 ) ?怎
麼稱洗禮為「重生的洗J (多三5 )呢?
A 受洗因為有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屬靈功效,是一種關
乎得救的聖禮(可十六16) ,所以洗禮的形式也很重要。這些
形式就是:低下頭,在主死的形狀上與祂一致(5 :約十九30
) ,表示與祂間死( 3) ;全身浸入水中,表示與主同埋葬(
4) ;從水裡上來(徒八38'"'-'39) ,表示與主同復活( 4 '"'-' 5
、8'"'-'11)
@要將肢體獻給神(六12----- 14 )
a. 不要容罪在我們身上作王( 12----- 13 上)
A 受洗後的人,雖然已經洗去罪,與罪脫離了關係;但若不決心
確實悔改,仍然可能再被罪轄制。原因是,受洗除了洗去「本
罪J (本身罪)之外,也只是洗去「原罪J (原始罪)中的「
罪汙J '並沒有洗去「罪性J 0
A 所以說,不要容罪在我們身上作玉,使我們順從私慾;也不要
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為罪效勞( 12----- 13 上)
b. 要將肢體獻給神( 13 下)
D r 死裡J .呂譯本作「死人中J '思高譯本作「死者中J 0 r
死人」一詞,在聖經上常指靈性上的死人,也就是尚未在基督
裡重生的人(路九60 ;弗四17-----19 ) ,有時也指活在罪中的基
督徒(啟三1-----2; 提前五6 )。受洗後,我們已經從「死人
中」復活了,所以不該再活在死人中,而當活在「活人中」
A 所謂「活在活人中J '就是將自己獻給神,為神而活;並將肢
體作義的器其獻給神,為神效勞。換句話說,就是一舉一動都
有新生的樣式( 4)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
C. 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14 )
A 在律法之下的人,只能「知罪J (三20) ,卻無法脫離罪的轄
制(七18-----21) ,以致惹動神的忿怒(四15 )。
A 在恩典之下的人,卻已經脫離了罪( 7) ,被稱義,並且因基
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五16-----19)。
A 受洗後的信徒,因為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只要
決心將肢體作義的器其獻給神,罪就必不能再作我們的主了。
@罪奴和義奴(六15'"'-'23 )
a. 在恩典之下,可作為犯罪的藉口嗎( 15) ?
A 在律法之下的人,一切的罪行都要受審判,而被定罪;但在恩
典之下的人,一切的罪行卻都要被塗抹,而被稱義。
A 既然如此,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的人,就可以犯罪
嗎?答案是:斷乎不可( 15) I 為什麼?理由如下:
b. 究竟要作誰的奴僕(16) ?
6 r 罪的奴僕」與「順命的奴僕J '在形式上不能互相對照。可
以將「罪的奴僕」作「遵命的奴僕」解釋一一違命就是罪(約F
壹三4) ,使它與「順命的奴僕」形成對照;也可以將「順命
的奴僕」作「義的奴僕」解釋一一順命就是義(雅二21) ,使
它與「罪的奴僕」成為對照。
A 世界只有兩個主,就是神和撒但;只有兩個權力,就是義和罪
「我們獻上自己做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不能同時
事奉兩個主(太六24) ,不能中立。要作「罪的奴僕J '或要
作「順命的奴僕J '兩者只能擇其一;也不可能不選擇,若不
作順命的奴僕,便淪為罪的奴僕了。
A 誰都被神賦予了自由意志,誰都可以由自己決定要作罪的奴僕
,或要作順命的奴僕。但在選擇之前,卻要慎重考慮其後果。
若作罪的奴僕,結局是死;反之,若作順命的奴僕,結局是成
義。問題乃在乎究竟要作誰的奴僕,要「以至於死J '或要「
以至成義J '如此而己。那麼,在恩典之下的人是否可以犯罪
這個問題,還用間嗎?
c. 如今,我們都作義的奴僕了( 17"'-' 18 )。
6{言主以前,我們都作過罪的奴僕,活在違命之中;但如今卻順
服了神的道理,以顯明我們是順服神的了。由於信主的緣故,
我們已經從罪之奴僕的身分,變成順命的奴僕了( 17 )。
A 我們既然從罪裡得了釋放,不再受罪擱綁,就作了義的奴僕,
絕對順從義( 18 )。那麼,為什麼要開倒車,恢復作罪之奴僕
的身分,情願再受罪轄制,活在罪中呢?
d. 要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 19"'-'20)
A 不潔:道德上汙穢的行為。不法:違背律法的行為。從前因為
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做了污穢和犯法的事,肢體就成為
不法的肢體。但現在卻要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成聖(1 9) 0
A 我們若情願作罪的奴僕,受罪轄制,就不被義約束了;從前如
此,現在也是。所以我們應該立志作義的奴僕( 20 )。
.e.作罪奴的結局是死( 21 )
D, r 那麼,你們當時得了什麼果子呢?無非是你們如今所看為羞
恥的事罷了;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J (呂振中譯本)。
A 從前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罪)作奴僕的時候,也會得到幾分
滿足和快樂。等到從心裡順服了道理的模範之後(17) ,才知
道那種快樂是屬乎肉體的快樂,也是罪中之樂(來十一25 )
甚至是羞恥的事。更可怕的是,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如今,
既然知道那些是羞恥的事,並且會導致永死,為什麼要恢復從
前那種舊人的生活呢?
f.作神僕的結局是永生( 22"'23 )
A 現今已經從罪裡得著釋放,不必再過著不潔不法的生活。而且
已經作了神的奴僕,靠聖靈幫助,成為聖潔(羅十五16 ;帖後
二13) ,就可以得到永生了( 22 )。
A 罪的工價是死,死是神施予罪人的懲罰;惟有神的恩賜,在主
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 23 )。照字面的意思來講, r 永生」就
是永遠的生命。惟因這生命是在「基督裡」的生命,才有其無
限的價值;否則,如果只是屬肉之生命的無限延續,那又有什
麼益處呢?
A 作神的奴僕既然有成聖的果子,又能在基督裡得到永生,為什
麼還要作罪的奴僕,過著不潔不法的生活,而導致永遠滅亡呢?
@律法的權限(七1"'6 )
a. 律法管人是在人活著的時候(1"'4)
A 律法管人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一旦死了,律法就管不著他了
。保羅在此特別要聲明的是,這種話是「對明白律法的人」說
的( 1 )。因為羅馬教會的信徒,有的是從猶太教歸入基督教
的,所以保羅需要讓他們明白基督徒與律法的關係,也就是「
六14J 所說「不在律法之下」的意義。以下的話,便是對這種
觀念的說明。
A 丈夫還活著,妻子就被律法約束;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
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
婦(2-----3) 。理由是,由律法上看來,嗎丈夫若死了,妻子也
是死了;雖然她仍然活著,但妻子的名義卻已經死了,她只是
一個婦人而已。因此,保障丈夫權利的律法,就不能再約束她
了。再回到第一節來說,律法管人只在他活著的時候,人一旦
死了,律法就不能管他了;如今,丈夫已死,妻子在名義上也
死了,所以律法當然不能管她了。保羅為什麼要舉這種例子呢
?下面所說的,就是對這個問題更進一步的敘述。
A 尚未信主之前,罪是我們的丈夫,使我們受約束。基督的身體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為了擔當我們的罪。我們受洗歸入基督
,是歸入祂的死,與祂間死、同埋葬;同時,罪也死了,罪與
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斷絕了(六3 ----- 7 )。從此,我們就脫離
罪的轄制,也就是不再受律法約束,可以歸給復活的基督,作
祂的妻子(弗五30 -----31) ,結果子給神了( 4 )。所謂「結果
子J '就是靠基督的幫助,彰顯善行。
b. 脫離了律法的人,當按著心靈的新樣服事主(5-----6) 。
A 屬肉體的時候( 5 上) :尚未信主的時候,做肉體的奴僕,凡
事體貼肉體而行。所謂「體貼肉體J '就是為了滿足肉體的需
要,而違背神的旨意O
A 因律法而生的惡慾( 5 上) :人所以會犯罪,乃由於魔鬼的試
探(太四1 、3) ,也是因為人的裡頭有罪的律(羅七20----- 23
)。律法是叫人知罪(三20) ,又是惹動神忿怒的(四15 )。
魔鬼也是控告者(亞三1 ;啟十二10) ,牠知道神是公義的審
判者,必照各人的行為施行審判。而審判的依據是律法,凡在
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二12 )。因此,律法一
頒佈,魔鬼為了達成控告人,叫人被定罪的目的,就誘惑人產
生惡慾了。因為若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五13 '四15) ,魔
鬼就不需要誘惑人了。舉例來說,神向人類所頒佈最原始的律
法,就是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二17 )。這條律法一
頒佈,魔鬼就試探夏娃,叫她犯罪,接著連亞當也犯罪,而惹
動神的忿怒,使人被定罪(創三1 ""'-'24 )。所以說,惡慾是因
律法而生的。
A 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5 下) :罪的
工價是死(六23) ,死亡是惡慾所結成的果子。所以雅各說: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
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J (雅一14""'-'15) 0
A 如今,我們既然受洗歸入基督,與祂向死,就脫離律法了。從
此,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再按著儀文的舊樣(
6 ) 0 r 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這段經文,
國語和合譯本的細體字註明. r 心靈或作聖靈J 0 依據現代中
文譯本的翻譯是. r 不再依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而是依照聖
靈所指示的新樣式。」這就是說,律法與我們結合的舊關係已
經終止,而主與我們結合的新關係已經開始;從此,我們服事
主,就不再受律法條文的限制,而是依照聖靈所指示的新樣式
了。如此,不在律法之下的我們,反而更能完成律法所要求的
「成聖」的工夫。所以說,我們並沒有因信廢掉律法,反而是
更堅固律法(三31 )
@律法不能叫人脫離罪(七7 -----13)
a. 誠命來到,罪又活了( 7 ""'-' 9 )。
A 惡慾既然是因律法而生,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5 )。那麼,
律法是罪嗎?答案是:斷乎不是!理由是,若沒有律法,我就
不知道什麼叫做罪( 7 )。那麼,律法使我知罪的結果是什麼
?下面的話,就是對這個問題的答覆。
A 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8 下) :所謂「死J '就是如同死的狀態
,表示停止活動。因為若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罪律不需要
活動,所以說「罪是死的J 0
A 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叫貪心在我裡頭發動( 8 上) :誡命使
人知罪,也是審判的依據。罪律屬乎魔鬼,犯罪的機會一到,
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以致犯罪了。
A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 9 上) :猶太人從十二歲起就要受
律法的教導。十二歲以前,我還沒有律法的時候,不知道什麼
是罪,也不受律法的約束。那時候,我是活著的,活得太自由
,太快樂了O
A 但是誠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9 下) : r 又活了J (
anazaO )一詞,其他幾處經文都譯為「復活J (路十五24 、32
:羅十四9 ;啟二十5 ) 0 r 罪又活了J '就是罪律又開始活動
了:結果,我就死了,因犯罪而死了。
b. 罪藉著誡命殺了我(10"-'11)
A 對於神的誡命, r 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o J 這是神親自說
的(利十八5 )。結果,它卻反而叫我死( 10 )。
A 因為一旦有犯罪的機會,罪就抓住機會,藉著誡命引誘我,並
且殺死我( 11 )。實際上,殺死我的是罪,並不是誠命。但若
沒有誠命,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而且神也沒有審判我的依據
。只因有了誠命,罪律才有活動的必要,而藉著誠命引誘我,
並且藉著誠命殺死我。再說,引誘我的是罪,並不是誠命。但
若沒有誡命,罪也不會引誘我,所以說「罪.... ....藉著誠命引誘
我」。這就是所謂「借刀殺人」。
C. 罪藉著誠命叫我死( 12"-' 13 )
A 律法是聖潔的,誠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2 )。所以說
'律法並不是罪( 7 )
A 如果說,誠命來到,我就死了( 9) ;或說,叫人活的誠命,
反倒叫我死(10) ;又說,誡命是良善的(12 )。那麼,難道
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回答是,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
說清楚一點就是罪利用律法叫我死。罪雖然如此借刀殺人,導
致我的死。但由神的經綸來看,卻為要顯露罪的真面目,並且
叫罪因著誠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3 )。但律法卻無法幫助我們
勝過罪,只是叫我們知道什麼叫做罪而已( 7 )。
A 在敘述罪與律法的關係時,保羅所以特地以「貪心」為例子,
又說「諸般的貪心J (7"-'8)' 乃因貪心是一切罪行的起因
,而且貪心是隱藏的罪。有些人在看得見的行為上,雖然沒有
違背誡命的跡象,但只要心存貪慾,在神看來仍然是罪;而且
貪慾若不除,則隨時隨地都有犯罪的可能。
D r 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誠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J (
8 )。這豈不是保羅親身經歷而說出來的心聲嗎?不錯,律法
說「不可起貪心J '也使我知道什麼叫做貪心( 7 )。但律法
能幫助我不起貪心嗎?答案是否定的。
@屬肉的人無法抗拒罪律(七14"-'25 )
a. 我已經賣給罪了(14"-'17)
A 律法的本質是靈( 14) ,因為律法是神的話,而神是靈(約四
24 )。但我的本質是肉體,已經賣給罪做奴僕了( 14 )。既然
如此,我怎能遵行律法,怎能抗拒罪律呢?
A 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何其矛盾!
所以說,我實在不明白,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15 )。
A 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就應該承認律法是善的
了( 16 )。因為我所以知道我應該棄惡行善,豈不是由於律法
的訓誨嗎?
A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17) 。
這不是推卸責任,而是分析我所以會違背律法的原因。正如前
面所說,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
了( 14 )。難怪我會如此墮落,如此可悲!
b. 我覺得罪律與我悶在( 18"'21 )
A 沒有良善( 18 上) :不是沒有良心,而是良心無能為力。因此
,雖然有立志為善的自由,卻沒有付諸行動的自由( 18 下)。
也因為這樣,所以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
,我倒去作( 19 )
A 律( 21) :是律法,也是約束力,因為律法被賦予約束人之行
為的權力。「有個律J '就是惡律,也是罪律。當我願意為善
的時候,我便覺得有惡律與我同在;就是它約束我,使我去作
我所不願意作的惡呀( 20"'21) !
c. 情慾把我據去了( 22""24 )
A 我裡面的意思( 22) :就是我裡面的人(看國語和合譯本細體
字的說明) ,也就是我心中的律( 23 )。我心中的律所喜歡的
是,遵行神的律法;但我肢體中的惡律卻戰勝了我心中的律,
把我據去,叫我附從那犯罪的律( 22""23 )。在這種情形之下
,我怎能遵行神的律法呢?
6 r 裡面的人J '也就是人的靈,因為人的靈屬乎神,而良心便
是靈的作用(竄二十27) 0 r 外面的人J '則是看得見的外體O
A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4) ?這是屬乎
肉體之人的哀歎'是絕望中的呼喊;也是脫離律法的擱綁,投
靠救主,因信稱義的必經途徑。
d. 惟主是靠( 25 )
A 照以上所說,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因此,惟有倚靠主耶穌的救贖,才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否則
,屬肉的人絕對無法抗拒罪律。
(j)基督裡的自由(八1 ~11)
a. 聖靈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 1 ~ 4 )
A 在基督耶穌裡的( 1 ) :不但受洗歸入基督裡,在生命上與祂
合而為一(六3~4 ; 11日二20) ;而且活出基督的生命,在生
活上與祂合而為一的人(排一20~21 ;約壹二5 ~ 6 )。欽定
版多加一句說明一- "Who Walk not after the flesh' but
after the Spirit. "這就是說,那在基督耶穌裡的,就是不隨
從肉體行,卻隨從聖靈行的人。惟有如此,才不被定罪。否則
,信主前的罪,雖然受洗時已經洗淨(徒二十二16 ;林前六11
) ,但受洗後若沒有隨從聖靈行,卻隨從肉體行,豈不是還會
被定罪嗎?第二節的經文,就是對這個事實的說明。
A 為什麼在基督裡的人不會被定罪呢?答覆是,因為賜生命聖靈
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2 )
。「律J '就是律法,也就是一種約束力。「聖靈的律J '就
是聖靈的約束力;「罪的律J '就是罪的約束力;「死的律」
'則是死的約束力。罪的工價是死,死由罪而來,死是犯罪的
必然結局;在律法之下的人既然勝不過罪的律,當然也就勝不
過死的律了。但在恩典之下的人,卻靠著聖靈的幫助,凡事隨
從聖靈而行,就可以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既然如此,他怎麼還
會被定罪呢?至於所以要說「賜生命聖靈的律J '乃因受洗時
,由於聖靈的見證(約壹五6 ~ 7) ,使洗禮發生與主同復活
的功效(西二12) ,而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頭,以致有能力
活出基督的樣式來。
公惟因肉體的軟弱,無法行全律法,所以主耶穌才降生成為人的
樣式,為我們捨命,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
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3 ~ 4 )。由此可知,因信稱義的意思
,並不是因信廢掉律法,而是更加堅固律法(三31 )。在律法
下的時候,靠血氣的努力無法滿足律法之要求的人,只要靠聖
靈的幫助,律法的義就能成就在我們身上了。
b. 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5"-'8)
A 體貼( 5) :原文、phrone 0" 的意思是思念。其他幾處或譯
「心思、J (林前十三11) ,或譯「意念J (排- 7) ,或譯「
思念J (排四10 ;西三2 ) 0 r 體貼肉體的事」一句,新譯本
作「以肉體的事為念J '呂振中譯本作「意念著肉體的事」
隨從肉體的人,凡事都以肉體為念;反之,隨從聖靈的人,卻
凡事都以聖靈為念。屬肉的人與屬靈的人,所以有完全不同的
生活形態,乃因在彼此所思念的事上有極大的差別。
A 體貼肉體的人,是與神為仇,不能得神的喜歡,結局是死;反
之,體貼聖靈的人,必得平安和生命(6"-'8) 。再者,體貼
肉體的人,不但將來的結局是永死,就是現在也是死的。因為
體貼肉體的人,已經賣給罪作僕人,內心所感受的是矛盾、痛
苦和絕望(七14"-'15 、18"-'24) ,這豈不是雖生猶死的狀態嗎?
c. 聖靈住在心裡的果效( 9"-'11)
A 聖靈住在心裡'是成為屬靈之人的開端;靠著聖靈的幫助,凡
事都可以隨從聖靈而行了(9 上)。再者,有基督的靈(聖靈
)在裡頭的人,他才是屬基督的;否則,他就不是屬基督的了
( 9 下)
A 基督住在心裡( 10 上) :聖靈住在心裡,因為聖靈是基督的靈
( 9 )
A 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0下)。這段經文,有幾
種不同的翻譯,列出作比較如下:
身體雖囡罪成為死的,你們的靈卻因義成為生命(呂振中譯
本)
身體因著罪的緣故是死的,而聖靈卻因著義的緣故賜給你們生
命(新譯本)。
身體因著罪的緣故雖是死的,靈卻因著義的緣故而活著(日本
新改譯)
身體雖因罪成為死的,但因被稱義,聖靈已成為你們的生命了
(日本共同譯)
丁道爾(Tyndale) 在「新約聖經註譯」一書上說,這段經文的
直譯是. r 身體是死的…...靈是活的。」並說,可以意譯為:
「由於罪的後果,你們的身體仍然臣服於暫時的死亡,這是事
實;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就是賜生命
的基督之靈,正賜給你們因稱義而來的永生。」
由上列幾種譯本可以看出,關於上句「身體就因罪而死」的譯
文,幾乎沒有什麼差異。所謂「身體就因罪而死J '就是由於
亞當一人犯罪的緣故,將死帶到世界來,所以基督徒也難免一
死(五12 )。只因我們有復活的盼望( 11) ,所以這死不過是
暫時的,是將來復活變成靈體的必經途徑(林後五1 '" 4 )
「聖經新釋」一書,卻依據「罪身J (六6 )和「這取死的身
體J (七24 )那種觀念說. r 我們那一副當為罪惡器其的身體
,對於我們是死的。」這種解釋,正與「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
是死的J (六11) 那教訓相符,也可作參考。
關於下句「心靈卻因義而活J '譯者顯然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是,認為「心靈」就是人的靈;第二種是,將「靈」
( pneuma) 當作聖靈解釋。雖然如此,他們卻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因為被稱義(或說因為義)的緣故,而有生命(或說活
著)
A 住在主耶穌裡面的聖靈,曾叫祂從死裡復活;照樣,住在我們
裡面的聖靈,也必叫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1) 0 r 這必
死的身體」的復活,是我們的盼望(林前十五12-----18 ;林後1
'" 5 ) ,當基督再臨之時,必定實現的(林前十五鈞、42'" 44
、50'" 54 )。
@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八12"'-" 17 )
a. 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活著(12"'-"13)
A 那麼我們便是欠債的了,卻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著肉體活的
( 12一一呂振中譯本) :其含意是,欠聖靈的債,當順著聖靈
活著。因為聖靈在基督裡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
2)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4) ;賜給我們生命和
平安( 6) ;以及現在使我們屬靈、屬基督(9 ) ,將來使我
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1 )等,其恩惠是多方面的。所以我
們當順從聖靈活著,以還清我們欠祂的債。至於肉體,因為主
耶穌已經從罪裡贖出我們,代替我們還清了( 3 '七14 )。所
以我們並沒有欠肉體的債,不必順從內體活了O
A 如果順從肉體活著,結局是死;雖然已經有基督的生命在裡頭,
也必再喪失。反之,若靠聖靈的幫助治死身體的惡行,則必要
活著;這就是說,他裡頭的基督的生命,必永遠活著(1 3) 。
b. 我們所受的是見子的靈(14"'-"15)
A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有聖靈在裡頭的) ,都是神的兒子(1 4 )。
怎麼說呢?
A 奴僕的心... ...兒子的心(15) : r 心」一字是誤譯,原文是「
靈J (pneuma) 0 r 奴僕的靈」也是聖靈,表示舊約時代的先
知或聖徒,雖然有聖靈在裡頭,卻因在律法之下作奴僕,所以
被稱為奴僕的靈。如今,我們已經脫離了律法的摺綁,所受的
並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自;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可以呼叫
神為阿爸、父了( i 5 )。
C. 我們是神的後桐(16"'-"17)
A 我們的心(16) : r 心」一字,原文是「靈J (pneuma) 。我
們是神的見女這件事,不但是我們的聾的認知,而且有聖靈與
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確實是神的兒女。
A 既然是神的兒女,便是神的後惘,與基督同作後桐,可以承受
天圓的基業了(加三鉤,四6"-'7: 弗一14 )。但在與基督一
同承受天國的基業,一同得榮耀之前,我們卻必須先與祂一同
受苦( 17 )。所以保羅曾說. r 我們進入神的閣,必須經歷許
多艱難。J (徒十四22 )。又說. r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
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J (林後四17 )。
3. 榮化(八18-----39)
@萬物的歎息與對得救的盼望( 18"-'27)
a. 受造之物的歎息(19"-'22)
A 受造之物( 19上) :人類以外的受造之物。
A 神的眾子顯出來(19下) :基督再臨的時候,在基督裡離世的
信徒必復活,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帖前四16"-'17 :西三
4 )
A 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乃由於神的安排( 20 )。原因是,人
類犯罪,全地受咒詛(創三17) ,禍及受造之物。
L:,.{且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 21) :國語和合譯本註明, r 享原文作入J 0 受造之物現在
所受的敗壞的轄制,等到與神的兒女進入自由的榮耀之時,就
終止了。
A 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22) :自亞當犯罪
,全地受咒詛起,直到現在;但也暗示著,有一天這歎息和勞
苦必結束。
A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 r 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
使管轄。」那麼,交給誰管轄呢?管轄那些東西呢?下面說:
r II...... 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腳下G
』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午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
還不見萬物都服他o J (來二5"-'8 )。注意. r 只是如今我
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一旬,暗示將來必見萬物都服他。所謂
「萬物」是那些東西呢?看希伯來書的作者所引證的經文「詩
八4 '"'-" 8 J '就知道了。
b. 基督徒的歎息( 23'"'-"25 )
A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 23上)。
關於這段經文的含意,下列三種譯本的翻譯,可幫助我們瞭解:
連我們這些有聖靈作為初熟果子的人(新譯本)。
就是我們這些首先受聖靈做初收果子的(呂振中譯本)。
我們這些得到上帝所賜的初熟果子,就是有了聖靈的人(現代
中文譯本)
由上列三種譯本的翻譯可知,所謂「初結的果子J '就是
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r 初結的果子J (aparchee) 一詞,也
譯為「初熟的果子J (森前十五20 、23 ;雅-18 ;啟十四4 )
。依照律法的規定,以色列人要把初熟的果子獻給神,是最寶
貴的供物(出二十三19 ;申二十六2"-'4 、10 ;尼十35 ;鐵三
9 )。神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
子J (雅一18) ,表示我們是神所珍惜的。其次,基督的復活
所以稱為「初熟的果子J '則因祂是首先復活的(林前十五20
、23 )
由此可以推知,保羅所以用「初結(初熟)的果子」來形
容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乃因聖靈是寶貴的恩賜;另一方面,
在尚未承受天圓的基業之前,神首先賜給我們聖靈,也可做憑
據,可以叫我們放心等候(弗-14 )
A 不但受造之物有歎息,連我們這些已經領受寶寶的聖靈,做得
天國基業之憑據的基督徒,也是自己心裡歎息。而這些歎息,
等到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身體得贖的時候,就終止了(
23 )。歎息的原因是,帶著血肉之軀的我們,由於肉體的軟弱
,遇到神的試煉或魔鬼的試探之時,難免的心理反應O
A 得著見子的名分( 23 下) :現在所得著的兒子的名分,可能因
犯罪而失去;將來所要得著的兒子的名分,是穩固而不再喪失
的。
A 身體得贖( 23下) :今生有許多爭戰,身體如同被擱綁(伯十
四14 ;路二29); 將來從死裡復活,變成榮耀的靈體,就是身
體得贖,就是釋放D
A 得救是在盼望,何時失去盼望,信心動搖,滅亡就臨到了。但
我們所盼望的,卻是未來看不見的;如果現在已經得薯,就不
叫做盼望了。惟因我們所盼望的是那看不見的,所以我們必須
忍耐等候,勝過一切考驗,盼望才能變成事實( 24'"'-'25 )。
C. 聖靈的歎息( 26'"'-'27 )
A 我們因為肉體的軟弱,有時不曉得當怎樣禱告。那時候,聖靈
會幫助我們,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禱( 26 )。
A 神知道我們內心的痛苦和需要,也曉得聖靈的意思,而且聖靈
又照著神的旨意為我們代禱,所以神必成全聖靈的代禱( 27 )。
@神的預定( 28'"'-' 30 )
a.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獲益( 28 )
A 萬事都互相效力:上帝在萬事上都和他們同工(目振中譯本)
A 遇到患難和困苦,或不如意的事之時,我們雖然會歎息。但我
們並不孤單,因為當我們遇到這些事之時,都有神的參與;為
的是要叫我們得益處,就是我們這些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而這
些會叫我們歎息的事,所要給予我們的益處,不祇是今生的,
也是將來我們要進入永遠的榮耀裡的必經途徑。怎麼說呢?
b. 神預定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 29 )
A 長子( pr 0 totokos) ,或譯「首生的J (西一15) ,或譯「首
先復生的J (西一18 )。當時的一般猶太人認為「詩八十九27
」所記載,神所設立的「長子」就是彌賽亞,祂是「世上最高
的君王J 0
A 我們所以蒙選召( 28) ,是由於神的預知和預定(29 )。但在
我們蒙選召之前,神就預定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了。神見子
的模樣是什麼呢?不是經歷許多苦難,而且忍受到底,給我們
留下榜樣,要我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嗎(彼前二20-----24) ?神所
以要我們效法祂的兒子,就是要使祂「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現代中文譯本作「在許多弟兄當中居首位J 0
c. 神選召我們,為要叫我們得榮耀( 30 )。
A 神預定要揀選的,必選召他們來( 30 上;約六37 、44 、65 ;徒
十三48 ;弗-4-----5; 提後一9 ;弗二8 )。
A 神所選召來的,又稱他們為義( 30 中) :藉著洗禮的方法(林
前六11) ,使他們因信稱義(三24-----28 )
A 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0 下) :這是神選召我們的
終極目的,也是我們終生最大的盼望。為了實現這個盼望,我
們應該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為要叫我們得益處( 28) ,而忍
耐到底( 25 )。
@無人能定我們的罪( 31 ----- 34 )
a. 無人能敵擋我們( 31 )
A 既然萬事都互相效力,為要叫我們得益處,而且神又預定我們
效法祂見子的模樣(28-----29) ,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31
上) ?
A 神選召我們,既然為要叫我們得榮耀( 30) ,又要幫助我們,
那麼誰能敵擋我們呢?我們的得救不是像臀石那樣穩固嗎(31
下) ?
b. 神是萬物萬福的根源( 32 )
A 神最寶貴的兒子,祂都為我們捨了,祂還有比祂兒子更寶貴的
東西,需要為自己保留嗎?沒有!只要是我們所需要的,而且
求得合乎祂的旨意,祂都會白白的賜給我們的(約壹五14-----15
;雅四3 )
A 主耶穌教訓我們說,我們所需用的一切東西,我們的天父都知
道;只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們了(太
六31 "-'33 )
A 保羅也對提摩太說,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倚靠無定
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
神是萬物萬福的根源,只要有了祂,就什麼都有了。倚靠神所
賜的財物,而不倚靠賞賜財物給我們的神,不是等於捨本逐末
嗎?
c. 無人能定我們的罪( 33"-'34 )
A 神已經稱我們為義,我們的罪案早已被撤消,誰也不能控告我
們了( 33 )
A 不但無人能控告我們,而且也無人能定我們的罪了。因為主耶
穌已經為我們受死,而且從死裡復活;我們的過犯已被塗抹,
又被稱為義了(四25 )。何況祂現今仍然活在神的右邊,做中
保,不斷的替我們祈求呢( 34 ;來七24"-'25 )
@無人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35"-'39 )
a. 任何事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35"-'37)
A 基督顯在我們身上的愛,極大無比(五6"-'8: 約十五13 :約
壹三16) ,任何患難、困苦、危險、困難,都無法使我們與祂
的愛隔絕( 35) 0 36節引證自「詩四十四22 J 的經文,描述以
色列人雖然處在仇敵逼迫之中,仍然不離棄神的心境。保羅所
以要引證這段經文,乃為要表示任何事都不能叫我們離棄基督
的決心。
A 對於上述的遭遇( 35"-' 36) ,我們所以能得勝有餘,乃完全靠
著愛我們的主的保守和幫助(37) :否則,軟弱的血肉之軀,
怎能勝過這些考驗呢(太二十六41 ;路二十二31"-'34 ;弗六12
;彼前五8 ) ?
b. 天地萬有萬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38"-'39)
A 死、生:包括我們生活的全部。
A 天使、掌權的、有能的:包括天使和宇宙中邪惡的勢力(弗六
12) 0
A 現在的事、將來的事:包括所有的時間O
A 高處的、低處的:包括所有的空間。
A 別的受造之物:我們所知道的受造之物以外的受造之物。
A 神藉著基督顯在我們身上的愛是絕對的,難以測度的(弗三18
"-'19) 。因此,天地萬有萬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正
如亞薩的詩篇所說. r 除詢: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詢:以外
,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J (詩七十三25 )。愛情的力量
是何等的大啊(歌八6----·7) !

救恩彰顯神的智慧
二、全人類的海拔(九1 --十一36 )
1.揀選是神的預定(九1 ~26)
@保羅的同胞愛(1"-'5)
a. 為了同胞的得救,保羅情願與基督分離(1"-'3)
A 想到同胞的得救問題,保羅極其憂愁,心裡時常傷痛。他說,
這是在基督裡說的真話,有他的良心被聖靈感動,給他作見證
(1"-'2)
A 只要同胞能得救,即使我因而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 3 )。前面提到天地萬有、萬事、萬物,都無法叫他與基督
的愛隔絕的保羅(八35"-'39) ,在此竟然說為了他同胞的得救
,他即使與基督分離,也在所不惜!保羅這種同胞愛,豈不是
可以與摩西媲美嗎(出三十二12 、30""'32) ?
b. 以色列人是特蒙恩的選民(4""'5)
他們是以色列人,特別蒙神賜予下列七種恩惠(4""'5)
A 其一、見子的名分:以色列人是神的長子(出四22) ,或說是
神的兒女(申十四1 )。
A 其二、榮耀:神常常向以色列人彰顯祂的榮耀(出二十四16 '
二十九鉤,四十34 )
A 其三、諸約:神與亞伯拉罕(創十二2""'3 、7 '十五18 '十
七凹,二十二16""'18 )、以撒(創二十六3""'5 、24 )、雅各
(創三十五9 ""'12 '四十六2 "'" 4 )等族長們所立的約;以及
藉著摩西,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出三十四1 0 ;申二十九1 、
9""'15)
A 其四、律法:神在西乃山上,藉著摩西向以色列人所頒佈的律
法O
A 其五、禮儀:原文、latreia" 的意思是禮拜式,儀式。或譯「
事奉神J (約十六2 ) ,或譯「禮拜J (來九1 ) ,或譯「禮
J (來九6) ,就是利未記所記載,聖殿裡的禮拜儀式。
A 其六、應許:神給予以色列人諸般祝福的應許,尤其是關於彌
賽亞將奉差遣而來的應許(賽六十二11: 亞九9 )。
A 其七、基督:基督生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太一1
) ,是神賜予以色列人最大的恩惠;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
稱頌的神。
A 以色列人既然是特蒙恩寵的選民,從神那裡得到這麼多的恩惠
,如果不能得救,是多麼可惜,多麼令人傷痛呢!
@神應許的兒女才是真以色列人( 6 ""'13)
a.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6""'7) 。
A 神既然應許要拯救以色列人,如果他們不能全數得救,而有將
要滅亡的人,這樣是不是神的話落了空呢?沒有!因為從以色
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6) :惟有屬聾的以色列人,才是
真以色列人(二28"-'29 :加六15"-'16 )。
A 亞伯拉罕與夏甲所生的,不得稱為他的後裔;惟獨與撒拉所生
的以撒之後裔,才要稱為他的後裔(7 :創二十一12 )。
b. 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8"-'9) 。
A 保羅認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句話,有屬靈
的意義。所以接著作註解說. r 這就是說,肉身生的兒女,不
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J (8) 。照
這種說法,保羅又認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與神的兒女是同義字了O
A 第九節所引證應許的話,出自「創十八10 、14 J 。該處經文記
載,神一連兩次向亞伯拉罕應許. r 明年這時候,撒拉必生一
個兒子。」後來又說. r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創二十一12 )。由此可知,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亞伯
拉罕的後裔,也才是神的兒女了。
A 保羅說這些話的用意是要說明,亞伯拉罕的使女夏甲所生的,
是按著血氣生的,生子為奴,如同律法之下的猶太人;自主之
婦人撒拉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如同恩典之下的新約選民
。律法之下的猶太人不是憑著應許生的,不是神的兒女,不能
承受天國的基業;惟獨恩典之下的新約選民,才是神的兒女,
才能承受天圓的基業(加四22"-'31 '三26"-'29 )。
c. 揀選是恩典(10"-'13)
A 現在保羅的思考更深入更縮小了。他想:那麼,凡以撒所生的
都能蒙神揀選嗎?都可以做神的選民嗎?答案是否定的。理由
如下:
A 以實瑪利和以撒是向父異母的兄弟,神對他們的揀選的旨意是
:憑著應許生的,才蒙揀選;憑著血氣生的,就被遺棄了O
A 以掃和雅各不但是同父同母,而且是墮生兄弟,但神卻對利百
加說· r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瑪-2"-'3 J 所記載
「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那時候,雙子還沒
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由此可知,神對他們的揀選的
旨意是,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0"-'13)
@神隨意發憐憫( 14"-'18 )
a. 神隨意憐憫人(14"-'16)
A 神的揀選都按著祂自己的旨意,似乎沒有原則。這樣,我們要
怎麼說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回答是,斷乎沒有( 14) !
A 因為神要憐憫誰,或要恩待誰,都可以憑著祂絕對的自由意志
而行( 15 ;出三十三19 )
A 定意( thel 0) :原文上的意思是渴望,意欲,寧願。可以譯
為「想要J (太五40 )、「願意J (太七12 )、「喜愛J (太
十二7 )、「要J (太十三38 )、「意思J (太二十六39 )等O
A 奔跑:指人的行為。
A 神發憐憫的對象,既不在乎人意志的要求,也不在乎人的行為
,而只在乎祂絕對的自由意志。在人遠方面來說,無論如何都
沒有要求的權利;對神那邊來說,則沒有施予的義務(16 )
難道祂要憐憫誰,不可由袖自己作主嗎?
b. 神隨意叫人剛硬(17"-'18)
A 神藉著摩西向法老說,神所以將他興起來,乃特意在他身上彰
顯祂的權能,並要使神的名傳遍天下( 17 ;出九16 )。
A 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18) : r 叫」一字, r 出四21 J 譯
為「使J '並在「使」的下面以細體字註明「或作任憑,下
同J 0
A 這樣看來,法老好像是神手中的一顆棋子,為了使祂自己的旨
意通行無阻,以達成祂的目的,祂就叫(或說任憑)法老硬心
了( 18 )
A 上述這些例子(7"-'17) 告訴我們,神揀選的旨意,不管是憑
著應許也好,或憑著祂的喜愛也好,都在說明一個事實:揀選
這件事,對神來說,是絕對的自由,不受任何人平涉;對人來
說,則是恩典,與行為無關。
A 至於末蒙揀選,而被遺棄的人,其結局當然是滅亡。但這卻不
是說神要他們滅亡,而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是滅亡的了。正如聖
經所說. r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
復活。J (林前十五22 )。可見全世界的人,早就都因罪而死
了。而蒙揀選在基督裡復活的人,是改變了「死」的狀態;未
蒙揀選的人,則是保留著「死」的狀態。如此而己。
@揀選的絕對自由( 19"-'26)
a. 受造之物不得向神抗辯(19"-'21 )
A 神既然按著祂自己的旨意,使(或說任憑)人硬心,沒有人能
抗拒祂的旨意,所以我們即使硬心,也是不得已的,沒有責任
的。那麼,祂為什麼還要指責人的行為呢( 19) ?
A 保羅的答覆是,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抗辯呢?受造
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 20) ?
A 宮匠手中的泥,他想怎樣作就怎樣作,他自有決定的權柄,不
受任何人干預( 21 )。我們是泥,神是宮匠,我們都是祂手中
的工(賽六十四8 )。宮匠看怎樣好,就怎樣作,任何人都不
得向祂抗辯(耶十八4"-'6: 賽四十五9 )。你是誰?神是誰
?你竟敢向神抗辯呢?
b. 神有選召的自由( 22"-'24 )
A 預備( 22) :原文、katarti z 0 "的意思是,使適合,使完備
。所以「預備遭毀滅」一旬,應該譯為「準備成熟,適合遭毀
滅」比較恰當。如果神為了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
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準備成熟,適合遭毀滅的器血。( r 這
有什麼不可呢? J 含意如此,但被省略了。)這就是說,對那
些可怒,惡到極點,適合遭毀滅的器血,神仍然多多忍耐寬容
,給予他們悔改的機會。如果他們執迷不悟,罪惡貫盈,積蓄
神的忿怒,以致遭毀滅。那又有什麼話可說呢?神毀滅他們,
有什麼不可呢?﹒
A 預備( 23) :原文、proetoimazO" 的意思是,預先任命,預
先安排。新約聖經上只見二處,都譯為「預備J (九23 ;弗二
1a)。如果神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
榮耀的器血。( r 這有什麼不可呢? J 含意如此,與22節一樣
,但被省略了。)這就是說,如果神要按著祂自己的旨意,將
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預先安排得榮耀的器血上。
那又有什麼話可說呢?神早就預定要揀選他們,使他們得榮耀
了。這有什麼不可呢?
A 這器血(神早就預定要使他們得榮耀的器血) ,就是我們這些
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猶太人並
沒有特權,外邦人也未必被遺棄)。這有什麼不可呢?難道神
不可按著自己的旨意選召人嗎(24) ?
A 由上述的經文( 22"'-'24 )可以看出,選召的恩典是早就預定好
的;但遭毀滅的器血卻不是預定的,而是神多多忍耐寬容,到
了無法再容忍的時候,才予以毀滅的。
c. 神早已預定選召外邦人( 25"'-'26 )
A 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
我要稱為棄愛的( 25) :引證自「何二23 J 那段經文o r 不是
我子民J '該處作「非我民J '原文是「羅阿米J '是何西阿
的兒子的名字(何一9) ; r 我的子民J '該處作「我的民」
,原文是「阿米J (何二1 ) 0 r 不是蒙愛J '該處作「不蒙
憐憫J '原文是「羅路哈瑪J '是何西阿的女兒的名字(何一
6) ; r 蒙愛J '該處作「憐憫J '原文是「路哈瑪J (何二
1 ) 0 r 羅路哈瑪」和「羅阿米」的意思,看「何一6 、9 J
細體字的註釋;「阿米」和「路哈瑪」的意思,看「何二1 J
A 何西阿是以色列國的先知,與以色列國的阿摩司、猶大國的以
賽亞和彌迦同時代。工作期間是主前七八五至七二五年,始自
耶羅波安二世(王下十四23 ;何一1 ) ,至以色列國最後一個
王何細亞為止(王下十七1 )。何西阿作先知的時代,以色列
國的宗教信仰和道德都非常墮落,尤其偶像崇拜和姦淫之惡行
,在何西亞書中更是屢見不鮮。在政治上則或迎合亞述,或討
好埃及,以倚賴外邦取代信靠前申(何七日,九3 '十二1 )
惟困在宗教方面崇拜偶像,在政治方面又要倚靠外邦,所以由
神看來,以色列人便如同背叛神的淫婦了。為了教訓以色列人
,並表明神對他們的至大而不變的愛,神吩咐何西亞娶淫婦(
何一2) ;後來,他的妻子歌蔑雖然背棄他,神卻吩咐他要贖
還(何三1"'3) ,以表明神對以色列人的容納。淫婦所生的
女見,神吩咐何西阿給她取名「羅路哈嗎J '表示神不再憐憫
以色列家;兒子取名「羅阿米J '表示以色列人不作神(我)
的子民(何一6 、9 )。但神卻有豐盛的慈愛,既不長久責備
,也不永遠懷怒,是滿有憐憫的神(詩-0 三8"'9 )。因此
,祂又對以色列人說. r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
民的意思) 0 J (何二1 ) ,藉以表明神對以色列人的容忍和
憐憫(何二23 )。
A 由上述的聖經背景可知, r 何二23 J 的預言,本來是指著以色
列的復興而說的。但保羅卻受聖靈感動,認為當作外邦人的得
救來看也是很恰當的。怎麼說呢?因為外邦人本來並不是神(
我)的子民(羅阿米) ,現在卻因蒙主選召而稱為神(我)的
子民(阿米) ;本來不是蒙憐憫的(羅路哈瑪) ,現在卻要稱
為蒙憐憫的(路哈瑪)了。我們中國人本來也是外邦人,並不
是神的子民,也不是蒙憐憫的;但現在因為主的選召,我們卻
由「羅阿米」變成「阿米J '由「羅路哈瑪」變成「路哈瑪」
了。
A 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
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26) :引證自「何一10J 那段經文。
該處「我的子民J '原文也是「阿米J '就是我民的意思。「
在什麼地方」和「在那裡J '本來是指以色列國,即預言以色
列的復國。但保羅卻認為它也可以當作外邦來瞭解,以證明外
邦人必蒙主選召,成為永生神的兒子這件事,在舊約聖經上早
就有預言了。因為聖經上的許多預言,往往都是一語雙關的。
2. 以色列人的不信與得救(九27"'-' 十一12 )
也〉以色列人因不憑著信心求而得不著義(九27"-'33 )
a. 以色列的餘數必得救( 27"'-'29 )
627"-'28 :引證自「賽十22"'-'23 J 那段經文。28節是依據「七十
士譯本J '與希伯來原典的內容稍有出入。「剩下的餘數J (
kat a1ei mma) ,就是剩下之物,餘下之物,新約聖經上只見於
此處,他們是神所保留有信心的少數人。以賽亞書上,稱為餘
種(一9 )、剩下的(十20 、21 、22 )、餘剩的(十一11 、16
,三十七31 '四十六3 )、餘剩的人(十六14 )、餘剩的民(
三十七4 、32 )等,就是這些少數人,原文上雖然不是同一字
,意思卻相似。以賽亞的兒子取名為「施亞雅述J (賽七3 )
,意思是餘數歸回,藉以預言神必救固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
賽十一11) ,並以他的兒子作為預兆和奇蹟(賽八18 )。保羅
受聖靈感動,認為這些「剩下的餘數J '不僅在屬肉的方面要
復興,而且在屬靈的方面也要應驗,以實現神與以色列人的祖
先所立的約(十一26"-'27 )。值得注意的是,以西結先知也有
類似的預言(結三十九28"-'29) ,使我們深信以色列的「餘數
J '時候一到,必全部得救。
629 :引證自「賽-9 J 那段經文,藉以說明神既然特意為以色
列人存留「餘種J '必定伸手選召他們,使他們得救。「餘種
J (sperma) ,在原文上的意思是,種子,子孫,後育等,呂
振中譯本譯為「後裔」。在他處經文,或譯「種J (太十三37
、38) ,或譯「立後J (太二十二24) ,或譯「後裔J (約八
33) ,或譯「子孫J (約/\37 )。
b. 以色列人因憑著行為求而得不著義(30""'33)
A 外邦人雖然不刻意追求神的義,卻因信反而被神稱義( 30 )。
A 以色列人因為只憑著行為求,不憑著信心求,反而得不著律法
的義( 31""'32 上)
A 因為想靠律法稱義,不信從基督的福音,以致應驗了以賽亞先
知的預言,跌在絆腳石基督的上面了( 32 下""' 33 ;賽八14 '二
十八16 )。但信靠祂的人,卻不至於羞愧( 33下)。
(2)因信稱義的必要(十1""'10)
a.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1""'4)
A 保羅向神所求的,就是要以色列人能得救( 1 )。因為他深信
,他們還有可以得救的「餘數J (九27 )。
A 以色列人雖然熱心事奉神,卻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他們只想
立自己的義,而不服神的義(2""'3) 0 r 真知識J (epihn 0 sis)
,在原文上的意思是,認識,了解。在他處經文,或譯「真知
道J (弗一17 ;西二2) ,或譯「認識J (弗四13 ;彼後一2
、3 、8) ,或譯「明白J (提前二4 ;提後二25 )。律法是
訓蒙的師傅,要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但以色列人卻不明白這項真理,所以說他們向神的熱心,
並不是按著真知識。也因為如此,他們才不能了解神的義,而
一心一意想要立自己的義。曾經活在律法之下的法利賽人保羅
,不也是這樣嗎(排三5""'7) ?
A 律法有時間的限制,也有能力的限制。就時間的限制來說,律
法是影像,等到形體基督出現,它就成為歷史的陳跡了(西二
17 ;來十1 ""'-' 7 '八7 、13 )。就能力的限制來說,律法只叫
人知罪(三20) ,而不能幫助人脫離罪(七21 ""'-'24) ;只顯明
人的過犯(四15 '五20 ;加三19) ,而不能叫人稱義(三20 、
28) ;只叫人死(七9""'-'11) ,而不能賜人生命(加三21 )。
所以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4 )。惟有基督來,律法才能
被成全(八3 ""'-' 4 ;太五17""'-'18) ;惟有信從福音,才能被稱
義(三24""'-' 鉤,九30 '十4 ) 0 r 總結J (telos) ,原文上的
意思是,結局,宋時,終了的時候。在他處譯成「末期J (太
二十四6 、14 )、「結局J (羅六21 、22 ;林後三13 )、「總
皇帝J (提前一5 )、「終J (來七3 ;啟二十一6 )、「末後
的J (啟二十二13 )等。
b. 出於信心的義( 5 ""'-' 8 )
D 5 :引證自「利十八5 J 的經文,說明律法的義以遵行為絕對
條件。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說, r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
不能行的J '神就差遣祂的見子來作了贖罪祭,使律法的義得
以成就(八3 ""'-' 4 )。
D 6""'-' 8 :引證自「申三十11""'-'14J 那段經文。在該處經文中,
摩西所說的是誠命,也是神的話。但保羅卻受聖靈感動,認為
它也可以當作基督來瞭解。而該處的「海外J '保羅卻將它說
成「陰間J 0 摩西的意思是說,神的話離以色列人不遠,既不
是在天上,也不是在海外,而是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
以遵行。保羅則引用摩西的話,說成. r 基督已經降生來到世
界,成全救恩,你不需要升到天上去領祂下來了。基督已從死
裡復活,你不需要下到陰間去領祂上來了。」又將摩西所說的
神的話詮釋為. r 我們所傅,信主的道。」信從這道,就是出
於信心的義。就是這麼簡單!
c. 心信口認就必得救(9""'-'10)
A 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可以稱義,
而且必得救(9"-'10) :正如上述(6"-'8) ,基督已經從死
裡復活,祂是救主,是我們信仰的對象;又說,這道正在你口
裡,在你心裡o 因此,只要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祂已經從
死裡復活,就可以稱義、得救了。因為「口認」是信心的表現
,不敢認主的信心是死的(太十32"-'33) ; r 信心」是口認的
緣由(林後四13) ,沒有信心的口認是假的(太七21 )。心信
和口認,關係至為密切,是稱義和得救的根本條件。
A 有人依據這段經文(9"-'10) 說,只要心信口認就稱義得救了
,洗禮只是加入教會做會員的手續而己,沒有赦罪稱義的功效
,也與得救無關。我們的答覆是:洗禮有赦罪(徒二十二16 )
、稱義(林前六11) 的功效,而且與得救有關(可十六16 ;彼
前三20"-'21 )。此處( 9"-'10) 所以沒有提到洗禮,乃因保羅
在此所強調的是,基督是律法的總結,祂已經從死裡復活,祂
是我們的救主(4"-'7) ;換句話說,他所強調的是信仰的
對象,而不是信主的方法,所以說只要心信口認就稱義得救了
。若因為此處沒有提到洗禮,就斷定只要心借口認就可以,洗
禮沒有赦罪稱義的功效,也與得救無關。那麼,我們是否可以
說不必悔改呢?當然不可!因為悔改的必要性在此省略了,並
非不需要。與此同理,洗禮關乎赦罪、稱義、得救的問題,在
此也是被省略了。
CID求告主名必得救(十11"-'15)
a.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1"-'13) 。
~11: 引證自「賽二十八16 J 那段經文。該處經文說,神在錫安
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
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寶貴的房角石J '就是基督
(彼前二6"-'8 )。信靠祂的人必不著急,也可以說必不至於
羞愧;因為他的盼望必實現,而不至於落空(五5 )。
A 眾人同有一位主( 12) :祂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
祂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三29"'-'30 )。猶太人並沒有特
權,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在救恩的下面,萬人平等
(加三28'"'-'29) ,祂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
613 :引證自「耳二32J 那段經文。該處經文說,到那時候,凡
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凡」一字,指在錫安山逃脫的
「餘民J '就是以色列的餘民。但保羅所說的「凡J '卻包括
全人類,不受種族和階級的限制。
b. 傳福音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14'"'-'15) !
A 先信主,才曉得求告主名;先聽到福音,才能信主;有人傳福
音,才有福音可聽。這樣看來,傳福音便是萬人聽道、信主、
求主的首因,也是萬人得救的開端了( 14 )。
A 必須奉差遣,才能傳道( 15 上) :為主作見證'是一切蒙恩人
當盡的本分(可五19'"'-'20 )。但此處所說,要奉差遣才能傳道
,卻是指受託付,有職分的傳道人。在舊約時代,要擔任先知
的職分,作神的代言人的,都必須奉神差遣(賽六8 ;耶一7
,二十八15 ;尼六12 )。在新約時代,則要有聖靈的差遣(路
四18"'-'19 ;約二十21 "'-'23) ,才可以擔任傳道的聖職。
615下:引證自「賽五十二7 J 的經文。該處經文所傳揚的信息
是,錫安被榜的居民要歸回,解開頸項的鎖鍊;神要作王,恢
復祂的神政(賽五十二2'"'-'4 、7 )。就靈意上來說,是關於
彌賽亞要建立祂的王圈,復興屬蠶的以色列國的預言。所以保
羅引證這段經文證明,耶穌就是那位將要來臨的彌賽亞;而為
祂作見證'傳揚祂的福音的人,他們的腳蹤是何等的佳美啊!
因為我們所信從的福音是. r 平安的福音J (弗六15) ,能叫
人得著身體的平安,又能叫人的心靈得著平安(約十六33 ;排
四6'"'-'7) ; r 和平的福音J (弗二17) ,能使人與神和平,
又能使人與人和平(弗二13'"'-'16) : r 得救的福音J (弗-13
) ,有聖靈為憑據,使我們能承受天國永存的基業(弗一14 ;彼前一4 )。所以奉差遣,擔任傳道聖職的人,他們的腳蹤實
在太佳美了。
@以色列人的不信聖經早已預言(十16'""-'21 )
a. 並非所有的人都聽從福音(16'""-'18)
616 :引證「賽五十三1 J 的經文。要信主,必須先聽見福音;
但聽到福音的人,卻未必全部信從。使徒們每一場的佈道會,
都是有信從的,也有拒絕的(徒二12'""-'13 、41 '十六13'""-'15 '
十七4'""-'5 、11'""-'13) 。所以我們不要灰心,無論得時不得時
,總要專心傳道(提後四2) ;若是主的羊,必聽從主的聲音
(約十16 、26'""-'27 )
617 :複述14節的內容,再一次強調傳道工作的重要性。
618 :引證「詩十九4 J 的經文。該處經文,原是說神所創造的
天地萬物,都日夜不停的述說神的榮耀,並以聽不見的聲音在
全地為祂作見證(詩十九1'""-'4) 。保羅所以引證這段經文,
是要說明他和他的同工都到處傳揚福音,所以那些不信主的以
色列人不可以說他們未曾聽見福音,只是他們不信從而已。
b. 聖經早已預言以色列人的硬心不信(19'""-'21 )
619 :引證「申三十二21J 的經文。「憤恨」一詞,呂振中譯本
作「羨妒J '新譯本作「嫉妒J 0 原文、parazeelo0Q 的意思
是刺激使其競爭(或嫉妒)。在新約聖經上,除了「憤恨J (
十19 ;林前十22 )之外,又譯為「惹動J (十19 )、「激動」
(十一11) 、「發憤J (十一11 、14 )、「惹J (林前十22 )
等。該處經文(申三十二21 )說,以色列人因為以那不算為神
的(偶像)當作神,觸動神的憤恨(嫉妒)。所以神也要以那
不成子民的(外邦人) ,觸動他們的憤恨(嫉妒) ;以愚昧的
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這就是說,由於以色列人的悸逆,神
要恩待外邦人,以激發他們的嫉妒。保羅卻認為這就是福音要
傳給外邦人,以激發以色列人嫉妒的預言。所以說,摩西的話這樣清楚,而且現在已經應驗,以色列人難道不知道嗎?
~20 :引證「賽六十五1 J 的話。該處經文的下半段是. r 沒有
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由此可
知,這也是福音要傳給外邦人的預言。
~21 :引證「賽六十五2 J 的話,以說明神對以色列人所顯明的
慈愛,以及以色列人的悸逆和硬心。注意「整天伸手招呼」這
句話。
A 關於以色列人的硬心不信,以及福音要傳給外邦人的問題,聖
經上既然有這麼清楚的預言,以色列人還能說不知道嗎?
@神必揀選以色列中的餘數(十一1 "-'12)
a. 神必恩待以色列中的餘數(1"-'6)
A 以色列人既然如此硬心不信從福音,那麼,是否神已經棄絕了
他們呢?答案是,斷乎沒有!證據是,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
拉罕的後裔,神並沒有棄絕我啊( 1 ) !
A 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 2 上) :以色列人雖然硬
心,拒絕主的救恩,但他們之中也有神預定要揀選的,神並沒
有棄絕他們。請看下面歷史的見證:
~ 3 :引證「玉上十九10 、14 J 的經文。所謂「只剩下我一人」
,並不是說先知全被殺死,只剩下我一人;而是說以色列人全
部背棄了神,現在為神大發熱心的,只剩下我一人了。如今,
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如果我也被殺,就沒有人事奉神了。言
下之意好像說,以色列人全數被神棄絕了。
D. 4 :引證「王上十九18 J 的經文。以利亞以為以色列人全數背
棄了神,只剩下他一人為神大發熱心。但神卻回答以利亞說;
「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A 餘數( 5) :原文、leimmaQ 的意思是,殘餘,遺物,在新約
聖經上只見於此處。照著揀選的恩典,不但以利亞的時代有神
所保留的「餘數J '就是現在也是如此。所以以色列人還是有
希望,神並沒有棄絕他們o 保羅傳道的時代,也有受割禮的基
督徒,他們不就是神所保留的「餘數」嗎?保羅自己不是其中
的一個嗎?
L,. 6 :承接5 節的話,再一次強調神的揀選完全出於恩典,與人
的行為無關o
b. 惟有蒙揀選的人,才能明白神的救恩( 7 "'-'10) 。
A 頑摸不化( 7) :原文、OroO N 的意思是,使之剛硬,昏迷
。他處經文譯為「愚頑J (可六52 '八17) 、「硬J (約十二
40 )、「剛硬J (林後三14 )等。以色列中只有蒙揀選的人,
才得著神的救恩;其餘未蒙揀選的人,則成為心盲,毫無感覺
的人,而得不著救恩O
L,. 8 :綜合「申二十九4 J 和「賽二十九1 OJ 兩處經文。「昏迷
的心J '新譯本作「麻木的靈J '現代中文譯本作「心靈麻木
J '表示心靈上毫無感覺,聽到神的話也毫不受感動。這種心
態,正如主耶穌在世傳道之時的猶太人。祂說. r 我可用什麼
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 Ii'我們向你
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o .JI J (
太十一16"'-'17) 。心靈麻木,聽到神的話也毫不受感動;心眼
瞎,看不見神的救恩;心耳聾,聽不見福音。如此頑摸不化的
以色列人,怎能明白真道,怎能信從神的話呢?不但摩西和以
賽亞時代的以色列人這樣,就是保羅時代不也是如此嗎?
L,. 9 "'-' 10 :引證「詩六十九22"'-'23J 的經文。大衛在該篇詩中說
,他為神的緣故受了辱罵,滿面羞愧。他的弟兄看他為外路人
,他的同胞看他為外邦人(7"'-'8) 。保羅所引證的r 22"'-'23
J '是大衛的祈禱。大意是說,願他的仇敵快快樂樂上建席的
時候,神審判的網羅忽然降下,使他們不能逃脫,以致宴樂變
為網羅、機檻、絆腳石,作為他們該受的報應。並且因為被補
捉在網羅裡,而眼睛昏矇,不得看見;腰彎下,屈身在網羅裡
,無論如何掙扎也無法逃脫。保羅所以要引證這段經文,乃為
要警告當時的猶太人,若僅以自己是神的選民、熱心事奉神、
竭力追求律法的義等,為誇耀和快樂(九4---.....5 、31 '十2---.....
3) ,而不知悔改信從福音,則神審判必忽然臨到他們,使他
們的快樂變成痛苦。詩篇六十九篇也是關於基督為義受逼迫的
預言詩,其中有三處預言基督的遭遇。例如:4 節應驗於「約
十五25 J '21 節上半句應驗於「太二十七34 J '21 節下半句應
驗於「太二十七48J 等。由此看來,保羅引證「詩六十九22---.....
23 J 這段經文來警告猶太人,希望他們悔改,可以說是很恰當
的了。
C. 因猶太人的過失,救恩臨到外邦(11---.....12) 。
A 失腳(ptai 0) :原文上的意思是,跌,絆倒。在新約聖經上
,除了「失腳J (十一11; 彼後一10) 之外,又譯為「跌倒」
(雅二10) 、「過失J (雅三2 )。此處( 11 )應該當作「絆
倒J 講。跌倒(piptO) :原文上的意思是,墮落,倒下。在
新約聖經上,幾處譯為「跌倒J (十一11 、22 '十四4 ;林前
十12 ;來四11) ,也有譯為「倒塌J (太七鈞、27 )之處。此
處( 11 )的跌倒,表示在真道上跌倒,應該當作「墮落」講。
「過失J (paraptOma) :原文上的意思是,過錯,罪。在新
約聖經上,除了「過失J (十一11 、12 )之外,多處譯為「過
犯J (太六14 、15) ,有一處譯為「罪J (雅五16 )。此處(
11) 應該作「過失」講。發憤:在原文上與「憤恨J (十19 )
同一字,此處( 11 )應該作「嫉妒」講,呂振中譯本作「羨妒
」。
A 基督既然成為猶太人的絆腳石,使他們失腳(絆倒)在基督的
石頭上;那麼,神是要他們在真道上跌倒(墮落) ,全數滅亡
嗎?答案是,斷乎不是!理由是,反倒因為他們的過失(拒絕
救恩是莫大的過失) ,救恩便臨到外邦人了(徒十三46 )。神
所以如此安排,是要激動他們嫉妒,成為他們將來尋求救恩的
前因呢( 11) !因為神並沒有棄絕他們(2) ,神仍然有為自
己保留的「餘數J (3'"'""5); 他們的失腳是暫時的,神無意
要他們全部跌倒(滅亡)啊!
A 缺乏( heetteema) :原文上的意思是,錯誤,失敗,減少,縮
小。在新約聖經上,只見二處,除了「缺乏J (12) 應該作「
靈性衰微,得救人數減少」講。日本文語體作「衰微J '現代
中文譯本作「靈性上的貧乏J '呂振中譯本作「退落減少J 0
豐滿(p1eerOma) :原文上的意思是,滿盈(質和量都可以適
用) ,充滿的狀態,補全。在新約聖經上,除了「豐滿J (12
;約一16 )之外,也譯為「添滿J (25) 、「豐盛J (十五29
;西一19) 、「充滿J (林前十26 ;弗-23 )、「滿足J (加
四4 )。此處( 12 )應該作「滿盈」或「滿數」講0 日本文語
體作「滿數J '日本口語體作「全部得救J '思高譯本作「全
體歸正J '呂振中譯本作「滿數得救J 0
A 如果猶太人的過失,成為天下的富足(因為信主的緣故,在靈
性上成為富足) ;他們的減少(或說衰微) ,成為外邦人的富
足。何況他們滿數得救呢?天下不是更富足嗎( 12) ?保羅的
意思是說,如果因為猶太人拒絕救恩(這是莫大的過失),福
音得以傳遍世界,給世界帶來神豐富的恩惠;如果因為他們的
靈性衰微,得救的人數減少,福音得以傳給外邦人,給外邦人
帶來神豐富的恩惠。何況他們若全數得救,全人類所要得的恩
惠不是更豐盛嗎?
3. 外邦人的得救與以色列人的得救之關係(十一13"-'31 )
@外邦人勿因得救而誇口( 13'"'""24)
a. 以色列人是分別為聖的民族( 13'"'""16 )
A 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 13 上) :由這句話可以看出,羅馬教
會的信徒多數是外邦人。
A 敬重( 13下) :原文、doxazO" 的意思是,榮耀,尊崇。在新
約聖經上,多數譯為「榮耀J 0 國語和合譯本的細體字也註明
. r 敬重,原文作榮耀J 0 保羅受選召,是要作外邦人的使徒
(徒九15 ;加二8 )。他所以要以自己作外邦人的使徒職分為
榮耀,到處傳揚基督的福音,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
力,使外邦人順服(十五18"-'19) ,就是為要激動他的骨肉之
親(猶太人)發憤(嫉妒) ,好救他們一些人( 14 )
A 如果猶太人因拒絕救恩而被神丟棄,使外邦人因信從福音而得
與神和好(五10 ;林後五18"-'19 ;西-20) ,是一件值得慶賀
的大事。何況他們若因悔改信從福音而被神收納,豈不是等於
死而復生,好像浪子回頭,是一件更值得慶賀的大事嗎( 15 ;
路十五32) ?
A 新麵( 16) :原文、aparchee" 的意思是,初熟的果實。在新
約聖經上,都譯為「初熟的果子J '或「初結的果子」。但此
處不宜作「初熟的果子」講。應該如呂振中譯本譯為「初熟麥
子的麵J '或如思高譯本譯為「初熟的麥麵」口依據律法的
規定,以色列人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作餅當舉祭奉獻給神(
民十五17"-'21 )。他們相信,將「初熟的麥麵」中捏一小塊出
來獻給神,既然已經成為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16上)。在
此,所獻上的「成熟的麥麵」是比喻以色列人的祖先,r 樹根
」也是;「全團」和「樹枝J '則比喻以色列人全體。意思就
是說,以色列人是歸給神,與世界分別為聖的民族(申十四2
) ,有非常特殊的身分(民二十三9 )。既然如此,神怎麼會
棄絕他們呢( 2 ) ?不會的,神必收納他們( 15 )。
b. 蒙選召的外邦人不可向猶太人誇口(17"-'18)
D. r 17"-'24 J '保羅以「橄欖樹」比喻猶太人與外邦基督徒的關
係o 被折下來的「幾根枝子」比喻拒絕救恩的猶太人, r 橄欖
根」比喻信仰的祖宗亞伯拉罕(四11"'-'12) , r 野橄欖」則比
喻外邦人。一部分猶太人因不信從福音而被丟棄,如同被折下
來的樹枝。由於這個緣故,福音傳給外邦人,而得以分享亞伯
拉罕的福分,如同被接上的樹枝得以吸取樹根的肥汁。既然如
此,被接上的野橄欖樹枝(外邦的基督徒) ,怎麼可以向舊枝
子(猶太人)誇口呢?難道你不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
著你嗎?你所以蒙選召,豈不是託信仰之祖亞伯拉罕的福嗎(
創二十二18 ;徒三25) ?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4 出來的(約四22
) ,所以你這外邦的基督徒千萬不可以忘本(17'"'"'18) !
c. 外邦的基督徒要長久在神的恩慈裡( 19"'-'22)
A 依據上述的理由(16'"'"'18) ,外邦人雖然不可以誇口,但舊枝
子被折下來,豈不是特為將我接上去嗎?若然,神豈不是也很
重視外邦人嗎( 19)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
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這是神的恩典,不在乎人的行為,所
以你不可自高(弗二8"'-'9) ,反要↑自( 20 )。為什麼要懼怕
呢?
A 原來的枝子因為不信,神都不愛惜,把它折下來了;何況你是
野橄欖,難道神會特別愛惜你嗎( 21) ?
A 神是慈愛的神,也是公義的神;祂有恩慈的一面,也有嚴厲的
一面。向那跌倒的人,祂所顯明的是嚴厲的審判;向那活在祂
恩慈裡的人,祂便以恩慈對待他。所以你不要以為一旦被接上
,必永遠不會再被折下來。反要恐懼戰兢,長久活在神的恩慈
裡,作成得救的工夫(排二12) ;不然,你雖然已經被接上,
也會再被砍下來的( 22 )。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J '或
反對「除名制度」的人,對這些聖經根據( 22 ;排二12) ,不
知道要如何解釋?
d. 猶太人有蒙神選召的希望( 23"'-'24 )
A 猶太人所以被折下來,是因為他們不信。因此,將來他們若悔
改相信,神就從新把他們接上去了( 23 )。他們仍然是有希望
的。
A 逆著性( 24) :新譯本作「不自然」。按照一般正常的做法是
,以野生的樹為本樹,接上好樹枝;如果用好樹做本樹,接上
野生的樹枝,便是違反自然的做法了。這就是說,本來與基督
無闕,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活在
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的外邦人(弗二1l.--....12) ,現在卻因為
信從福音,尚且得以逆著性接在好橄欖上,分享亞伯拉罕的福
分(太八11 )。何況這本樹的枝子(亞伯拉罕的後裔),若悔
改信從福音,要接在本樹上,與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同得榮耀
呢( 24) ?這不是更可能嗎?
A 綜括上述( 13.--....24) 的教訓就是:蒙選召的外邦基督徒不可誇
口,反要懼怕,長久活在神的恩慈裡;猶太人是分別為聖的民
族,他們被丟棄是暫時的,將來他們必悔改信從福音。
@以色列人的得救與外邦人的得救有相互關係(25.--....31 )
a.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25.--....27 )
A 奧秘( musteer i on) :原文上的意思是,奧秘,神秘,隱意,
就是要有神的啟示才能明白的真理。在新約聖經上都譯為「奧
秘J '只有一處譯為「隱意J (帖後二7 )。以色列人的硬心
不信,只是一部分,而且是有時間性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
滿了,就是神預定要揀選的外邦人都歸入基督裡的時候,以色
列全家就都要得救了。這是神救贖外邦人和猶太人的經綸,保
羅希望羅馬教會明白這奧秘,不要自以為聰明,隨便猜測(25
.--....26 上)
-6 26 下.--....27 :引證自「賽五十九20.--....21 J 和「賽二十七9 J 那些
經文。那二處經文說,當以色列人悔改轉離過犯的時候,救贖
主便來到錫安,除掉他們的罪孽。當救贖主除去他們的罪孽之
時,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便完全兌現了。依據這些預言,保羅深
信以色列人將來必信從福音,全家得救。類似的預言,在以西
結書中也有(結三十九28'"'-'29 )。
A 當然,所謂「全家J '乃是在大患難中被保留下來的「餘數」
。當基督再臨之前,以色列國必成為空前絕後的戰場,全國的
人被殺死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仍必存留,這存留的三分之一就
是「餘數」。這些「餘數」還要經歷患難,並且在患難中悔改
,求告主名;主必應允他們,選召他們歸入祂的名下(亞十三
7 '"'-' 9 )。這就是以色列「全家得救」的時候。
A 現在以色列人所以難以信從福音,大概有三個主要原因:第一
是,以色列人所信的是「獨一神論J '他們無法接受一般基督
教會所信的「三位一體論J 0 雖然「三位一體論」的本質也是
「獨一神論J '而絕非「三神論J ,但對於他們為「三位一體
論」所作的解釋,他們卻不能贊同。第二是,以色列人極其重
視安息日,他們無法容納「安息日已被廢掉」的主張。第三是
,他們是看重神蹟的民族(林前一22) ,神蹟是他們衡量耶穌
是不是救主,基督教是否屬乎神的最簡捷的方法。但現在一般
基督教會卻很少體驗神蹟,甚至輕視神蹟的牧者也為數不少。
目前存在於一般基督教的這些問題若不解決,要叫以色列人信
從福音,談何容易?然而,神既然應許以色列人必全家得救,
所以這些問題遲早必定會解決的。
b. 以色列人是蒙愛的民族( 28'"'-'29 )
A 就著福音說,以色列人為外邦的基督徒的緣故,是仇敵( 28上
)。因為他們以為逼迫基督徒便是熱心事奉神,卻不知道他們
已經成為神的仇敵了(約十六2 '"'-' 3 ;徒九1'"'-'5' 二十六9
'"'-' 15 )。但就著棟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卻是蒙愛的( 28
下)。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申七6'"'-'8) ,神是他們的列祖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 ,神必兌現祂與他們的
列祖所立的約(創二十二18 '二十六3'"'-' 5 '三十五11 '"'-' 12 )。
A 因為神對於祂自己選召的預定,以及祂要給予蒙選召之人的一
切恩惠,都是沒有後悔的( 29) ;凡祂所應許的,祂都必作成
,而不會有所改變(四21 )
c. 世人不順服神,竟成為蒙憐恤的前因( 30~31 )
A 從前不順服神的外邦人,由於以色列人的不順服,拒絕救恩,
反而蒙了憐恤( 30 、20 )
A 與此同理,以色列人現在也是不順服,為的是要叫他們因著施
給你們的憐恤,激動他們發憤(11 、14) ,以致他們也蒙憐恤
( 31 )
A 這樣看來,外邦人的不順服和以色列人的不順服,不但不阻礙
神的選召,反而是蒙憐恤的前因,也就是神救贖全人類之經綸
的過程了。因此,以色列人現在的不順服,並不是絕望的。
4. 全人類的得救與神的智慧(十一32~36 )
@神要憐恤天下萬民( 32 )
a.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 32 上)
A 圈( sunk1ei 0) :原文上的意思是,圈住,關住。按照新約聖
經的用法是:魚被網「圈住J (路五6 ) ,不能逃脫了;或人
被聖經「圈」在罪裡(加三22) ,而被定罪,無法否認;或人
被「圈」在律法之下(加三23) ,不能不守律法等。
A 依據上述「圈」字在聖經上的用法可以瞭解,所謂「神將眾人
都圈在不順服之中J '就是說,世人的不順服是必然的傾向,
也極為正常的現象。由人類的始祖之違命(創三11""13) ,以
及以色列人不斷的悍逆神看來(申三十一27) ,也可以知道不
順服是人類的天性。但這卻不是說神使人不順服,祂只是把眾
人圈在不順服之中,使人保留不順服的狀態而已。
b. 神特意要憐恤眾人( 32 下)
A 神所以要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乃特意要憐恤眾人,使眾人的不順服成為蒙憐恤的前提。對外邦人如此,對以色列人也是。
A 神所以如此安排,乃為要叫一切蒙選召的人明白,神的選召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發憐憫的神(九15~16 )。
@神的智慧高深莫測( 33~36 )
a. 神的智慧和知識,豐富難測(33~34) 。
A 自第九章起,保羅一直思考猶太人的得救問題,並且為他們憂愁、傷痛(九2 )、惋惜(九30~31 '十2 ~ 3 )。至此,他的思考已經達到巔峰,問題有了答案,所得到的安慰和喜樂,真是一言難盡。
A 原來,以色列人不知道神的義,而想要立自己的義(十3 )。或因為他們的過失,而救恩臨到外邦人(十一11) :或他們被折下來,特為接上野橄欖(十一19~20) :或因為他們的不順服,使外邦人蒙了憐恤(十一30~31 )等,都是為要實現神救贖以色列人之計劃的過程啊!於是,保羅便大大的驚歎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以及祂奇妙的作為了(33) 。保羅這種感受,猶如韓愈所說. r 天者誠難測,而神者誠難明;理者不可推,而來者不可知! J 實在太奧妙了!我們怎能測透,怎能追尋呢( 33) ?
6. r 將事隱秘,乃神的榮耀。J (燒二十五2 )。無人能測度神的心,也無人可作祂的謀士指教祂;祂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無須與任何人商議( 34 :伯三十六22~23 :賽四十13~14 )。
b. 萬有都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35~36 )。
6. 35 :引證自「伯四十一11J 的經文。該處經文所記載的是,神對約伯說,天下萬物都是祂的,沒有人先給祂,叫祂非償還不可。這意思是說,約伯起初非常富有,擁有不少牲畜和僕牌,又有十個兒女,都是神的賞賜;後來,災禍忽然臨到,喪盡一切,等於被神收回o 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天下萬物都是祂的,祂有賞賜的絕對自由,也有收取的絕對自由,不受任何人干預。而且神是愛,神所安排給我們遭遇的萬事,都出於祂的愛,都對我們有益(約壹四8 ;羅八28 )。所以無論遭遇任何事,都要感謝神(帖前五18) ,並且要頌讚祂的尊名(弗五19 ;詩三十四1 '一四七1 )。約伯當然明白這些真理,在喪盡一切之時,不但毫無怨言,尚且從心裡頌讚神說. r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j (伯-21 )。雖然如此,神卻認為需要再提醒他,叫他再三思考這些真理。至於保羅所以要引證這段經文(伯四十一11) ,乃為要說明選召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恩典,祂並沒有虧欠我們,叫祂非償還不可:我們也沒有權利向祂要求,祂一定要選召我們,或要選召某些人口在選召的事上,祂有絕對的自由。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九14-----15) ;祂要把誰圈在不順服之中就把他圈住,祂要把誰從那圈子中拉出來就把他拉出來了(十一32 )。
A 本於祂( 36) :日本文語體作「出於神J '現代中文譯本作「由祂造成J 0 倚靠祂:日本文語體作「藉神而成J 0 歸於祂;日本共同譯作「向著神J '現代中文譯本作「為著祂而存在」。因為神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創一1 ;徒十七24 ) ,所以說萬有都本於祂,或說萬有都出於祂;因為神支配萬有(詩一。三19-----20 ;來一3) ,所以說萬有都倚靠祂,或說萬有都藉祂而進展,而成就;又因為神使萬有為自己的榮耀而運作(賽四十三7 、21 ;弗-14 ;詩十九1 ----- 4 '一0 三20-----22) ,所以說萬有都歸於祂,向著祂,或說為著祂而存在。擁有豐富的知識,莫測高深之智慧的神,確實是天地的主宰;人類的歷史,民族和個人的命連,都在神的手中(創四十一25-----41 '四十五5-----8; 但四28----- 37 '五25-----30 )。想到這裡,保羅很自然的從心裡讚美神;願我們也與他同聲讚美神說. r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 J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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