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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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3

順服于非神職的權威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
你愿意不懼怕掌權的嗎?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
你若作惡,卻當懼怕。
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
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還債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
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
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
  • 當得糧的,給他納糧﹔
  • 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 當懼怕的,懼怕他﹔
  • 當恭敬的,恭敬他。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光明的行為

13: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
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3: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
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 不可荒宴醉酒,
  • 不可好色邪蕩,
  • 不可爭競嫉妒。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
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


問題討論

對保羅關于順服于非神職的權威的話,當時的基督徒會有什么顧慮?
如果這些權威是“邪惡”的或暴虐的怎么辦?
順服于非神職的權威的合宜的動機是什么?
如果算上所交的稅,你給神的奉獻占你的收入的百分之几?
你所見到的人對其它人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傷害有哪些?
你所見到的人對其它人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好處有哪些?
舉例說明有些以愛的名義做的事其實給人帶來了傷害。
舉几個基督徒的愛的例子。
如何衡量“端正”的行為?
什么促使你做為基督徒端正地行事為人?
你以哪些人做為你生活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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