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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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都同在罪恶的权势下(9):这是本段主旨。犹太人必须像其他人一样倚信仰并被教化。但这就是使他们难于理解的地方,因为他们一直都自以为是有信仰的人。他们相信他们才是真正的信徒,因为他们身上有割礼的记号,他们将会得到救恩之福。

    做犹太人有什么好处?(1)犹太人听不懂律法的人也可以得救,可能就会如此发问。所谓法律是指天主所教导的宗教。当现代的基督徒不再相信生活里没有基督和教会的人会下地狱的那一刻,也会问同样的问题。而且他们会想,如果我们和他们一样该多么好!我们用不着遵循繁锁的基督徒道德规范也照样可以得救啊!

    天主的圣言是交托给犹太人:保禄召集了所有犹太人-当然也包括我们-正视天主所赐予的神恩。天主以他的圣言,他的道启示给犹太人,并且要他们为天主的奇妙救恩作见证。我们既使透过了洗礼,成了“天主子民”,要是和那些虽不认识天主的奥秘,即能回归到天主的人数来比,我们算是少数的了。但天主托付我们要在多数人面前去为天主作证。圣洗圣事本来就不保证让我们有优越于他人的权力。

    接下来的第3、4至8节,是难懂的小节。也像是突然切入的一段文字。自本章第3节之后,接着的部分应该是第9节,为什么有如此的中断呢?保禄看来,本章第3节使他想起两件事:

    第一,天主总是往好处看,即使在估量我们满身罪恶时。这是保禄一直强调的真理。

    第二,这些话均出自仇家对手口里的恶毒结论:我们越是不遵守诫命,他们越是高兴。

    保禄的结论,很简单地指出这两者是互不相关的。

    第4节的“骗子”按照希伯来文的解释,应指做出令人想不到的行为的人,或是行为出轨的人,或可说是矫揉造作、不老实的人。在第3、7节都可如此解释。

    律法只不过使人认识罪过罢了(20):犹太人的律法,或者说梅瑟的律法是管理犹太人的宗教礼仪,律法有时候是指圣经,有时候则是指犹太人的宗教。许多犹太人认为因为他们遵守律法,所以应该得救恩。但是保禄说:我们自己本身是不能圣化自己的,绝对不能认为救恩是我们应得的报酬。

    3.21保禄推出两项要点:世界生活在罪恶中,单单遵行律法不足以获救。于是他传报天主借由基督降临来拯救我们的这个喜讯。

    所有的人都缺乏天主的光荣。天主不满足人的现实庸俗的愿望,即使人已对其平庸的处境感到相当满意。天主召唤我们来分享他的光荣,就是来分享他深切的爱,分享一切使他崇高、喜乐和永恒的事物。天主创造我们,使我们与他相通,但因为他是我们所不能及的,所以他向我们伸出了救援,使我们成义(21)。我们已经在1:17的时候说过,当保禄说到天主的正义时,他是指天主使我们成圣的方法。天主使我们成义和圣化。

    现在,面对所有这些自认为因为自己的努力,和遵守了所有的律法,因而在天主面前有价值的人,保禄却说:真正的完善完美来自上天所赐。惟一能做到的方法乃系于天主之意愿:就是天主愿意我们分享他的完美和爱。

    保禄发现以当时的宗教字眼,很难解释救恩的奥秘,因为当时的宗教辞汇都是指向一个残暴的天主。他已经说过天主的正义,但是他也提过天主的正义便是使人类重新恢复秩序,他提到天主的义怒,但义怒的结果却是救主的降临。他告诉我们,现在既然天主要基督成为受害者,我们便需要因此而赎罪;但是我们不要认为天主是在愤怒中,要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来遭受苦难。其实正是天主把自己奉献出来,赐与人类一份礼物-耶稣。耶稣的降临表达出天父广大无边的爱。

    保禄以简单的几句话赋予这些辞汇完全不同的新意义:基督徒的得救福恩对非教徒的人来说是绝对新颖的一件事。这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不了解什么是救恩,为什么要救赎。天主要恢复真正的秩序,一切都成义圣化,并非用责难人类的方式,而是用救赎的方法,赐与救恩之福。天主以爱征服了罪恶,使那些从不知道爱的人也能得救。

    3.31我们反能使它更恰如其分:连“律法”也得和其他宗教一样,用一番调整的眼光来看待。不论何时、何地,人都可得救(不论是不是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但是生活于信德之中,比谨守法律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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