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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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愛倫怎樣論述稱義和成聖

 

    (一)『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 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

(二)『獲得因信稱義的唯一條件是信心,但信心不但是相信,而也是信靠信從。』(信息選粹卷一389頁)   

    (三)『有一種不會使人得救的信心。經上說,「魔鬼也信,卻是戰驚。」所稱為信心,而不生發仁愛以至潔淨心靈的,不會使任何人稱義。「這樣看來」,使徒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亞伯拉罕信上帝,我們怎樣曉得他相信呢,他的行為証明他信心的性質,而他的信心就被算為他的義。..我們的信心應滿有好行為,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彰顯主基督65頁)。『單想領受上天的恩惠而不肯覆行蒙恩條件的心理決不是信心,而是僭越自持的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以聖經的應許和條件為基礎的。』(同上35頁)。

(四)『上帝在使人稱義之前,要求人心的完全降服,為了使人保持稱義,就必須使人藉著那能使人生發仁愛並潔淨心靈的有活力的活的信心,繼續的順服。(參加5:6.5:31)』(信息選粹卷一366頁)。

    (五)『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基督82頁)

    (六)『現在有許多人在發這個問題,正如五旬節眾人受了感動,自知有罪,就大聲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的回答第一句就說,當『悔改』。此後不久,又有一次,他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2:38. 3:19)。悔改包含著為罪痛心並離開罪的意思。但我們若沒有看出罪之為罪,就不會厭棄罪;除非我們真心遠離罪,我們一生的行為自然不能有真正的改變。』(喜樂的泉源第13頁)

    『這樣的悔改,不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能夠成就的;只有靠著那位升天又賜人大恩的基督,才能獲得。』(同上15頁)

    『須知使人真心悔改的能力,是出於基督的德行。彼得曾向以色列人說得很明白,他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耶穌)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除非基督的靈感動人的良心,人就不能悔改,正如我們離了基督,就不能得赦罪一樣。』(同上16頁)

    (七)『「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世人要得上帝的憐恤,條件是很簡單,很公道,很合理的。上帝沒有叫我們作甚麼難事,才肯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不必撇家離國,行走遠路,或克苦身體,才可親近天上的上帝,將功補過。只要認罪悔改,棄絕罪過,就可得蒙憐恤。』(同上25頁)

    『人未曾在上帝面前自卑認罪,就是沒有實行蒙上帝悅納的第一步。我們若沒有經驗過那種「沒有後悔」的懊悔,沒有以真正誠實自卑的態度和憂傷的心承認罪孽,憎惡自己的過犯,這就是表明我們還沒有真正的求饒赦,既沒有求,當然就得不到上帝的真平安。』(同上25頁)

    『謙卑傷心的人,為真正悔改的精神所降服,對於上帝的愛與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就會有相當的認識。凡真正悔改的人,必會在上帝面前,認自己所有的罪,正如兒子向慈父認罪一樣。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同上28頁)

    『你既已承認自己的罪,存心要將罪革除,你已是決意獻身給上帝了,現在就可到上帝面前,求祂洗淨你的罪,賜給你一個新心。此後就要確信上帝會照你所求的賜給你,因祂已經這樣應許了。耶穌在世時,確是這樣教訓人的,祂說上帝應許給我們的恩賜,我們須相信是可以得到的,那恩賜便是我們的了。』(同上35頁)

    『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同上37頁)

    (八)『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堂,後者使我們有資格適應於天堂的生活。』(告青年書英文35頁)

    (九)『真正的成聖是每日的工作,在有生之日繼續不已。日復一日與試探作戰,克勝自己犯罪的傾向,力求在心思與生活上成為聖潔的人,絕不誇張自己的聖潔。他們如饑如渴的愛慕公義。罪惡在他們看來是極其可憎的。』(彰顯主基督66頁)

    (十)『聖而又聖的變化工作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工作。上帝日復一日地為人的成聖而操勞,而人也必須藉著堅毅不屈的努力,在培養良好的習性上和祂合作。』(一同在天上英文129頁)

    (十一)『上帝為祂兒女所定的目標,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到的最高的標準。「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條命令就是一個應許。..上帝的每一個悔改相信祂的兒女,都能得到聖潔的性情,和基督化的人生。基督徒人格的理想標準,是像基督。人子在祂的生活上怎樣完全,祂的門徒在他們的生活上也當怎樣完全。..祂的品格必須成為我們的品格。』(歷代願望31312-313頁)

    (十二)『我們常常需要基督之新的啟示,天天有一種符合祂教訓的經歷。高尚神聖的境地是我們可以達到的。在知識和道德上日日進步,本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打算。祂的律法是祂自己聲音的回聲,邀請著每一個人說:「升高些來,要成聖,聖而又聖。」我們可以天天向著基督徒品格的完善進步。』(服務真詮4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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