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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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概論

        羅馬書是一本論救恩的書卷,是最有系統和詳盡的。是
我們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義書,也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好好去
研讀的一卷經卷。

一.  羅馬教會
        羅馬教會不是保羅設立的,這是很清楚的,因為直到寫
信時,保羅還未曾到過羅馬。(羅馬書一:13 - 15; 十五:
22 - 24)
        那麼羅馬教會是由誰建立的呢?有幾種說法:
  1.  五旬節聖徒創立
        這一說的人認為,在五旬節時,彼得在耶路撒冷講道,
有些從羅馬來的人信了,就把福音帶回羅馬去,慢慢在那裡
成立了羅馬教會。
  2.  分散的信徒組成
        這一說的人認為,初期教會常遭逼迫,信徒到處流離,
有些先後到了羅馬,後來他們就組成了羅馬教會。
  3.  彼得創立
        羅馬天主教會認為羅馬教會是由彼得創立的。他自從被
天使從監中救出後,就到了羅馬,在那裡設立了教會並牧養
他們凡廿五年之久。他是羅馬教會第一任主教。
        我個人相信羅馬教會既非保羅創立亦非彼得建立,乃是
由一些不知名的信徒在那裡建立的。他們可能先在家中聚會,
信主的人多了就成立教會。其中有好些是保羅早就認識的。
(詳見十六章的問安話)
        教會由誰建立不重要,有人信主才重要。教會由那些人
開始不重要,能領人歸主才重要。羅馬教會中信主的人,各
種背景都有,當中有猶太人,那是肯定的。非猶太人應該也
不少,在保羅的問安中(十六章),就有些不是猶太人的名字。
例如:安多尼古,猶尼亞 (v.7),阿林巴 (v.15) 亞利多布
(v.10)等。同時,在保羅的問安中,也有一些是奴僕常用的
名字。例如:黑馬 (v.14),非羅羅古,猶利亞 (v.15) 等。
也許在羅馬城中,有不少做人奴僕的信了主。神愛世人,有
不同膚色、階層的人信主,這樣的教會才是合神心意的教會。

二.  羅馬書作者
       本書作者是保羅,那是毫無疑問的。
  1. 本書明說
       本書一開始就明白的告訴我們,這信是保羅寫的:「耶
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一:1)。在信的末了,提到要將捐項帶到耶路撒冷的行程、
計劃(十五:20-29)正和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八至九章所提及
的吻合。而在第十六章中所提到的人名,如百基拉,亞居拉,
該猶,提摩太等等,都是保羅的朋友,並且明言這信是由德
丟代筆(十六:22),這種說法也許是當時信徒都知道這信是
保羅寫的。
  2. .慣用語
        每個人所講的話,所寫的東西,常有他自己的用詞,慣
用語。從這些個人特有的用語,就可分得出是誰寫或說的。
保羅有他的慣用語,例如:
        「猶太人,希利尼人」。保羅在羅馬書常用「猶太人,
希利尼人」這句話。(羅馬書一:14,16;二:9,10等)。
保羅在其他書信中也常用這句話,(參哥林多前書一:24,
十:32 ; 加拉太書三:28;歌羅西書三:11)。但是這句
話卻沒有在其他新約聖經出現。
        「肉体」一字全本新約共有五十四次。福音書有三次,
彼得用了四次,約翰一次,希伯來書用了三次,其餘的四十
三次都是保羅用的。羅馬書用了廿一次,其餘的出現在保羅
其他書信,可見這也是保羅的常用語。
        「律法」一字也是保羅常用的。律法一字在中文新約聖
經共出現二百零七次。福音書有卅九次,約翰用兩次,雅各
用了十二次,保羅的同工路加的使徒行傳用了二十次,其餘
的都是保羅用的。羅馬書有六十七次,加拉太書也有三十二
次。這又是保羅的慣用語。
        「稱義」也是保羅喜歡用的。雖然雅各也用了三次,希
伯來書有一次,使徒行傳有兩次,其餘的二十七次都是保羅
在他書信中用的。
        「因信稱義」全新約只有四次,只有保羅在羅馬書和加
拉太書各用兩次。
        這些慣用語見證了一件事,羅馬書是出自保羅的手筆。

   3. 同工
        每個人都有他們自己相熟的朋友,同工,保羅也不例外。
因此從書中所提的同工的名字中,也可以幫助我們知道保羅
是本書的作者。
        例如:百基拉,亞居拉,是保羅常提到的同工,是保羅
特別的朋友。這一對夫婦,其他聖經作者完全沒有提到,只
有保羅在本書和哥林多前書,並他的同工路加在使徒行傳提
及。(參羅馬書十六:3, 哥林多前書十六:19;使徒行傳
十八:2)
        又例如提摩太這個人,他是保羅屬靈的兒子。他的名字,
新約其他作者完全沒有提到,只有在保羅的書信中和使徒行
傳才有出現,而保羅在羅馬書也提到他。
        以上提出的資料無非是告訴我們,羅馬書是保羅寫的。
也只有像保羅這樣有學問和有神特別啟示的人,才能寫出羅
馬書這樣的書卷來。

三.  著書時地
       本書大概是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在哥林多寫的。有
下列理由:
  1.  保羅提到該猶
        保羅代同工向羅馬教會問安時提到該猶,說他是接待人
的。大概他被該猶接待,住在他的家 (十六:23)。這該猶
是住在哥林多的,(哥林多前書一:14)可見這時保羅正在哥
林多。
   2. 保羅提到捐款事
        保羅本書十五章廿五至廿八節論到他正要送捐款到耶路
撒冷去的事,這些款項是馬其頓人和亞該亞人愛心的捐獻。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曾勸哥林多教會快快把款項預備好,等他
路過時把這些錢送到耶路撒冷。因此,我們可以相信當保羅
寫羅馬書時,正是他到了哥林多,拿了他們的捐獻要送到耶
路撒冷 (比較本書十五:26 和林前十六:1-6,林後八至九
章)。這時是保羅完成他第三次佈道行程,大約是在主後五十
六、七年左右。

四.  本書主題
        保羅很清楚的說要在羅馬得些果子(一:13),要盡力將
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人。(一:15)要傳福音是保羅一向的負擔。
        本書常題到「福音」 (14次),「信」 (75次),「義」
(75次),「稱義」(13次)等字句。
        什麼是福音?福音就是好消息。有什麼好消息?罪人因
為信耶穌而被稱義,成為義人,那就是好消息,是福音。
        保羅在書中多方證明全人類是無法自救的罪人,無論是
有神聖言的猶太人,或不認識神的外邦人都是一樣的。
        保羅又在書中極力的引證耶穌基督是神一早為人類預備
的救主,並引證人只要相信,就是接受耶穌,就可以被稱為
義,這是神自古以來所設立的方法。
        因此,「因信稱義的福音」就是本書的主題。 (一:17)

五.  本書的分段
        羅馬書的分段是相當明顯的,它可以分成三個段落:
  1.  福音與世人的關係 (一至八章)
        福音能使世上罪人成為義人。
   A. 罪人 (一至三:20)
        世人都是罪人,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例外,都是罪人。
   B. 義人 (三:21至八:39)
        罪人郤可以因為信耶穌成為義人。

   2. 福音與猶太人的關係 (九至十一章)
        福音既能使世人,連外邦人在內都可以成為義人,那麼,
神從前向猶太人的應許是否落空了呢?神的應許沒有落空 --
保羅從三方面解答這問題:
    A.因得救在乎應許 (九:1 - 9)
    B.因得救在乎揀選 (九:10 - 十:21)
    C.因以色列人終得救 (十一章)

  3.  福音與生活的關係 (十二至十六章)
        人成為義人以後,他應該怎樣過義人的生活呢?保羅也
是從三方面去講解:
   A.教會生活 (十二章)
   B.社會生活 (十三章)
   C.肢体生活 (十四至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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