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人人都当顺服他
保罗在本段经文中特别小心教导基督徒生活方面的态度,似乎是由于当时的环境,使他必须如此行;虽然传福音的事历来与时代发生特别的关系,但是当时更是如此。因为总是有些卤莽的人相信惟有一切属世的权柄被废除之后,基督的国度才得以高举起来;同时又认为若不是脱出了人所给予的压制,就不能享受主给他们的自由。犹太人的心中比其他人更有此种错误,因为他们认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在救赎主临世之先,曾多么兴盛,但因救主的来临反倒受外邦人的统治,是莫大的羞辱。使犹太人与统治者隔绝的还有一原因,因为多数掌权者都蔑视敬虔的人,并以绝对敌意的态度来逼迫宗教。因此这些在上执政者,图谋从天上地下惟一的主基督手中将权柄夺去,若我们还是去顺服他们似乎有些不合常理。或许就是为了这些原因,保罗要很小心地来讨论民事法官的权威。他先将一般的戒律说出来,借此可以概括他所要提到的各点,然后再加以解说并证明他所提到的戒律。 2.所以抗拒掌权的 因为无人能够抗拒神而不使自己灭亡;保罗在此警告我们,凡在这方面反对神旨意安排的人不能不受刑罚。所以我们必须小心,不然我们会自讨咒诅。刑罚(或"审判")我认为不但是法官所给的审判,有如保罗在此所要说的,凡抗拒掌权的都会受到刑罚,而且也是神自己所执行的报应。保罗在此让我们看见那些反抗神的人最终所得的结局。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
他现在叫我们要顺服作官的,理由是因他们对我们有益。作官的之所以有益于我们,是因为主这样安排,为的是要使行善的人有平安,又能制裁恶人偏邪的行为。在这两件事上,作官的使人民获得太平。恶人的狂暴若不受到辖制,无辜的人若不受到保护以免受到恶人的危害,那么世界就会混乱,甚至毁灭。假使这是惟一的良方能使人类不至于毁灭,我们就应当特别小心地拥护这种制度,不然我们就是有认为人类的公敌。 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于你有益的
作官的人可在这里学习一个功课,晓得他们的天职是什么,他们治理人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公众的福利。他们的权柄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他们的权柄只限于百姓的益处。简言之,他们治理时,应当向神向人负责,因他们是蒙神所选,又是为祂服务,所以应当向祂交帐。但是神所交托给他们的职务又是关于他们以下的百姓,他们因此对百姓也有职责。保罗也提醒我们各人,乃是因神的恩慈,我们得以受到执政者的保护,他们佩剑就是要阻止恶人来危害我们。 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 保罗在此再重述一次他在本章开始时所提到的对于执政者的顺服,但这里说得更清楚,我们顺服他们不但是为了人间的原因,而且也是因为神吩咐我们顺服他们。这里所谓刑罚(忿怒)乃是指执政的,以惩罚那些轻视他们尊严的人。保罗的意思是:"我们顺服不是因为他们有权柄可以刑罚我们,或是使我们无法抗拒他们,因为通常不顺服时,受到亏损的是我们;我们顺服却是因为神的话与良心而来的自愿的顺服。"所以若是掌权的没有佩剑或是我们虽轻视或激怒他们,也不会受到刑罚,我们还是要顺服他们,好像我们若如此行会立刻受到刑罚一样。神给他们权柄来管理我们,我们个人就无权剥夺他们的威严。这里的论点完全是关于民治政府的;因此若有人要利用人的良心或本节经文来建立他们独裁的统治,是没有根据的。 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 保罗在此也趁着机会提到付税的事,他认为向政府交税是应当的。如果他们的责任乃是要保卫以及保持真正的和平,使正直的人不受到恶人的损害,那么他们必须有兵力作为他们的支持,不然他们就不能保障和平。因此按法律收税可以支持这种必须的费用。这里我们不是在详细讨论政府当如何征税,或是执政者当如何处置所收的税,或是使税收不入他们的私囊;但我们认为,他们应当记得他们所征收的税都是公共的财产,不能以之来满足私人的欲望与享受。我们看到保罗所提的税收,都有适当的用途,就是说,我们纳了税,可以使政府长官用来防卫国土,保护百姓。 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使徒在这里似乎是将我们对于执政者的各种责任加以总结起来。我们应当尊敬重视他们,顺从他们所颁布的律法与判决,并向他们付税纳捐。保罗所说的惧怕乃是指服从;所谓关税或税捐不单是指固定的某种进出口税,也包括其他各种税捐。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有人以为这句话是讽刺性的;保罗在此可能是在答复人们的反对,这些人认为基督徒既然应当有爱心,那其他一切的戒律都是多余的。我不否认本句话是讽刺性的,似乎是他在此承认除了爱之外,没有其他律法;但我采取不同的解法,我宁愿采取更简明的看法,保罗在此乃是指出关于执政者的权柄也是以爱为前提的,因我们不会以为他们是软弱的。保罗在此似乎是说:"当我请求你们顺服掌权时,我乃是盼望一切的信徒当以爱的律为出发点。假使你们盼望善行得以伸张(若不是这样盼望的人是没有人性的),你们就应当努力使律法与善政得以普遍,以至于人民可以顺服保障律法的人,因他们使我得享太平。"因此想要实行无政府主义就是破坏了爱的原则,因无政府主义的直接后果乃是国家趋于混乱状态之中。 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有人以为这句话是讽刺性的;保罗在此可能是在答复人们的反对,这些人认为基督徒既然应当有爱心,那其他一切的戒律都是多余的。我不否认本句话是讽刺性的,似乎是他在此承认除了爱之外,没有其他律法;但我采取不同的解法,我宁愿采取更简明的看法,保罗在此乃是指出关于执政者的权柄也是以爱为前提的,因我们不会以为他们是软弱的。保罗在此似乎是说:"当我请求你们顺服掌权时,我乃是盼望一切的信徒当以爱的律为出发点。假使你们盼望善行得以伸张(若不是这样盼望的人是没有人性的),你们就应当努力使律法与善政得以普遍,以至于人民可以顺服保障律法的人,因他们使我得享太平。"因此想要实行无政府主义就是破坏了爱的原则,因无政府主义的直接后果乃是国家趋于混乱状态之中。 9.像那不可奸淫 我们不能由于这句话就认为保罗所提到的只是诫命的第二部分,因为他也说:或有别的诫命。如果是第二部分,他也略去了我们当孝敬父母的诫命。此点与他所讨论的题目最有关系,他将此略去似乎是没有理由的。但使徒故意将此略去,目的是否他不愿意使他所讨论的反而变为意义不明呢?我觉得并不一定,因为他已经指出要证明的各点;就是说,假使神颁下诫命的惟一目的乃是要教训我们爱的本分,所以我们就当以各种方法努力达成这一点。若有什么读者想要争辨的话,当晓得保罗在本段经文所要指出的,乃是全部律法的目的,是为要鼓励我们生发爱人的心。我们也必须加上他所略去的话,就是顺服执政者并不是不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保持和平,并完成弟兄相爱的心。 10.爱是不加害于人的 保罗在此证实了他说的从爱所产生的果效,因此爱字已包括了一切诫命的教训。凡有真正爱心的人,绝不会想加害于他的弟兄们的。全部律法就是禁戒一件事,是叫我们不要去危害邻舍。这点与保罗目前所讨论的也有关系。执政者既是保卫我们的平安与公正,那末凡想使人人获得自己的权利,使人们生活自由,不受伤害的人,都需竭力拥护政府的制度。保罗重复提到爱能成全律法的事,也包括人类社会中的律法。这里并没有提示诫命的第一部分,就是论到如何敬拜神的部分。 11.再者,你们晓得现在……的时候
从这里开始,保罗给另一方面的警戒。白天既有属天生命的光开始照在我们身上,我们就当像那些在公众注视之下习惯行动的人那样过我们的生活,因此我们会小心不行那卑鄙下贱的事,假使如此行,就会给许多人看到。我们更应当避免不洁的行为,因为我们一直在神与祂的使者的观察之下,同时我们也受基督邀请来仰望祂那如同公义日头的脸。 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
这就是他前面所说的情景。虽然信徒尚未获得完全的真光,但他却以之来与将来借福音的白昼所照亮我们的明光作为比拟。白昼在此并不是像其他地方那样指信仰之光(不然他不会说"将要临到",却当说"已经临到",因为信仰之光确已照亮我们)。白昼却是指属天生命有福的荣美,我们在福音之中已开始看到此荣美。保罗在此所说的乃是当神开始呼召我们时,我们就当立刻注意基督的再临,正如我们在晨曦初现时,可以知道午日当空的白昼已经不远了。 13.不可荒宴,醉酒 他在此提到三种邪恶的行为,而且每种都用了两个名词来描写--酗酒与放纵,以及与此相关的肉体的情欲和不洁的行态,嫉妒与竞争。这些行动既是如此可耻,甚至于属肉体的人在别人眼前也羞于如此行,那么我们在神光中行走的人,更当时时刻刻避免这样行,甚至于在没有人看见时也不可去行。虽然保罗在第三组中先提到争竞,后提嫉妒,但无疑地是要教训我们,使我们知纷争不和都是起于同一个原因,就是若有人要自高自大,就会在弟兄们中间产生嫉妒。所以野心是这两样邪恶的主要原因。 14.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
这个比喻在圣经中常有提到,以指出人当怎样使自己的形状变美或变丑;两者都在于他的服装,污秽破烂的衣服使人失去尊严,清洁而正派的服装使一个人受到尊敬。穿上基督乃是说我们全身都受到祂的圣灵所护卫,因此我们有资格表现一切圣洁的生活。惟有这样,神的形象,即我们灵魂的真正装饰,可以在我们里面得到更新。保罗在此乃是要指出我们蒙召的目的,因为神收纳我们为儿子,而使我们得以接合在祂儿子的身体上,这样我们就必须弃绝以前的旧生命,而在祂里面变成新人。为这缘故,他在别处也提到信徒受洗而穿上了基督(加三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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