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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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自 己 所 行 却 和 别 人 一 样: 保 罗 在 第1章 讲 到 神 任 凭 外 邦 人 犯 罪 的 问 题, 现 在 又 用 第 2 章 显 明 犹 太 人 也 一 样 犯 罪, 同 样 需 要 借 着 耶 稣 基 督 才 能 得 到 拯 救。

2:3   样: 己! 则, ( 6:42) 照, 活, 式。

2:7  
荣 耀、 尊 贵 和 不 能 朽 坏 之 福: 保 罗 论 述 救 恩 时, 首 先 澄 清 了 一 个 有 关 神 如 何 对 待 整 个 人 类 的 基 本 观 念, 即 神 惩 罚 恶 人 并 要 赏 赐 义 人 (参 约 5:29 注;加 6:7~ 8)。
       1.    义 人 指 因 信 称 义 (1:16~17;3:24) 并 恒 切 遵 照 神 的 标 准 秉 行 公 义 的 人 (7, 10 节; 比 较 太 24:13;西 1:23;来 3:14;启 2:10)。 他 们 非 常 看 重 从 神 来 的 荣 耀 (1:23;2:7; 5:2;8:18), 积 极 寻 求 永 生 (8:23;林 前 15:51~57;彼 前 1:4;启 21:1~22:5)。
       2.    任 何 恒 心 寻 求 不 能 朽 坏 之 福 的 人 都 能 凭 借 信 心 和 神 的 恩 惠 寻 见 这 一 切 (3:24~25; 弗 1:4~7; 2:8~10;提 后 2:1;参 腓 2:12~13 注)。 忠 心 的 人 凭 着 基 督 的 恩 惠 和 “恒 心 行 善” (比 较 太 24:12~13) 将 得 着 “荣 耀、 尊 贵 和 不 能 朽 坏 之 福” (参 太 7:21 注;参 “信 心 与 恩 典” 一 文)。
       3.    恶 人 指 那 些 自 私 自 利、 违 背 真 理 专 顾 享 受 罪 中 之 乐 的 人,神 必 以 愤 怒 和 愁 苦 报 应 他 们 (1:28~ 32; 2:8~ 9)。

2:12  
也 必 …… 灭 亡: 所 有 一 直 陷 在 罪 中 的 人 即 使 对 神 的 律 法 一 无 所 知, 也 要 因 为 他 们 不 遵 循 是 非 之 心 的 指 正 而 遭 致 审 判 和 灭 亡 (14~15 节)。 神 不 会 自 动 拯 救 那 些 从 未 听 过 福 音 的 人, 也 不 会 在 他 们 死 后 给 他 们 第 二 次 机 会。 那 些 尚 未 有 适 当 机 会 明 白 福 音 的 人 将 无 可 避 免 地 面 临 永 远 灭 亡 的 结 局。 这 一 点 应 该 成 为 激 励 信 徒 要 竭 尽 全 力 地 向 各 个 民 族 中 的 每 一 个 人 积 极 传 讲 福 音 的 动 力 (参 太 4:19 注;9:37 注)。

2:13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称 义: 保 罗 所 讲 的 “律 法” 并 非 指 一 套 不 需 神 的 恩 典, 只 需 靠 着 人 的 努 力 遵 行 就 能 赚 得 神 救 恩 的 行 为 条 规。 这 里 的 “律 法” 代 表 圣 经 向 人 类 所 启 示 的 神 的 旨 意。 对 于 没 有 信 靠、 顺 服 和 行 道 之 心 的 人, 单 单 听 道 对 他 而 言 毫 无 益 处。 信 徒 必 须 借 着 爱 (加 5:6) 而 “信 服 真 道”(直 译 为 “因 信 而 顺 服 真 道”,1:5;比 较 16:26)。

2:16  
神……审 判 人 隐 秘 事:参 “信 徒 的 审 判” 一 文。

2:24  
神 的 名 …… 受 了 亵 渎:犹 太 人 犯 罪 使 得 外 邦 人 有 机 会 亵 渎 神 的 名。现 今 也 是 如 此。任 何 姑 息 纵 容 罪 恶 的 教 会 或 挂 名 的 信 徒 都 会 使 基 督 的 名 遭 到 不 虔 不 义 之 人 的 亵 渎。

2:29  
真 割 礼 也 是 心 里 的,在 乎 灵: 这 是 神 在 信 徒 心 里 做 的 善 工,使 他 们 能 够 与 神 的 性 情 有 份 并 且 能 够 为 着 神 的 荣 耀 而 离 弃 罪 恶, 过 圣 洁 的 生 活 (比 较 申 10:16;耶 4:4;彼 后 1:4)。 因 此, 圣 洁 生 活 就 成 了 信 徒 属 乎 新 约 关 系 的 外 在 标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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