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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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我 心 里 所 愿 的, 向 神 所 求 的: 保 罗 内 心 对 以 色 列 人 得 救 的 深 深 关 切 表 明, 他 并 不 赞 成 个 人 上 天 堂 或 下 地 狱 的 永 恒 结 局 都 是 神 所 预 定 或 命 中 注 定 的 观 点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0:3  
就 不 服 神 的 义: 关 于 保 罗 如 何 把 第 10 章 穿 插 在 9~ 11 章, 以 作 为 一 个 完 整 论 证 的 评 注, 可 参 “神 对 以 色 列 人 的 救 赎 计 划” 一 文。

10:9  
9~ 10 口 里 认 …… 心 里 信: 救 恩 的 全 部 要 素 概 括 于 此, 其 中 的 核 心 内 容 就 是 相 信 基 督 是 主 并 且 相 信 他 肉 身 复 活。 信 心 是 发 自 内 心 的 全 身 心 的 相 信, 包 括 理 性、 情 感 和 意 志 的 顺 服。 此 外, 信 徒 还 需 要 在 言 语 和 行 动 上 公 开 表 明 自 己 已 经 委 身 于 耶 稣, 承 认 他 是 自 己 的 主 (参 “信 心 与 恩 典” 一 文)。
10:9 认 耶 稣 为 主: 新 约 教 会 最 早 的 教 义 或 信 仰 宣 言 就 是 “耶 稣 是 主”, 而 不 是 “耶 稣 是 救 主” (比 较 徒 8:16; 19:5; 林 前 12:3)。 新 约 圣 经 16 次 宣 称 耶 稣 基 督 是 救 主, 而 宣 称 他 是 主 的 次 数 超 过 450 次 之 多。
       1.    目 前 一 些 布 道 团 体 盛 行 的 耶 稣 是 救 主 却 未 必 是 主 的 教 训 没 有 任 何 圣 经 根 据。 人 若 不 接 受 耶 稣 作 主, 就 无 法 接 受 他 作 救 主。 这 是 使 徒 布 道 信 息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组 成 部 分 (徒 2:36~ 40)。
       2.    “主” (希 腊 文 kyrios) 一 词 意 味 着 耶 稣 具 有 主 宰 人 生 命 的 能 力、 权 柄 和 权 力。 当 我 们 承 认 “耶 稣 是 主” 时, 便 是 在 宣 称 他 具 有 与 神 同 等 的 位 格 (13 节; 约 20:28;徒 2:36;来 1:10), 配 得 一 切 权 能 (启 5:12)、 敬 拜 (腓 2:10~11)、 信 靠 (约 14:1;来 2:13)、 顺 服 (来 5:9) 和 祷 告 (徒 7:59~ 60; 林 后 12:8)。
       3.    当 新 约 信 徒 称 呼 耶 稣 为 “主” 时, 不 应 该 单 单 流 于 一 种 外 在 的 形 式, 而 应 该 从 心 里 真 诚 地 接 纳 耶 稣 为 主 (比 较 彼 前 3:15), 使 基 督 和 他 的 话 语 确 实 在 信 徒 的 生 命 中 高 于 一 切, 作 主 宰 (路 6:46~ 49; 约 15:14)。 耶 稣 不 仅 应 该 掌 管 家 庭 和 教 会 的 属 灵 事 务, 还 应 该 掌 管 信 徒 个 人 生 命 中 的 任 何 领 域 ——包 括 知 识、 经 济、 教 育、 娱 乐 和 职 业 等 各 个 方 面 (12:1~ 2; 林 前 10:31)。
10:9 神 叫 他 从 死 里 复 活: 否 认 基 督 肉 身 复 活 事 实 的 人 都 不 是 真 基 督 徒。 这 样 的 人 仍 旧 是 不 信 者, 因 为 耶 稣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是 救 恩 信 息 中 的 核 心 内 容 (1:4;4:25;5:10, 17;6:4~10;8:11,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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