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福音和生命的改变 12章至15章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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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已经清楚说明,他所传的福音有能力将基督徒从罪恶和死亡的领域,转移到公义和生命的范畴。但正如保罗曾经指出(六11-23,八12-13),基督徒并不因这种转移而免去他在生活中活出义的责任,这义是神在福音中白白地赐予他的。神正动工将我们改变成祂儿子的形象(八29),可是,当我们真实地在每天的生活中活出这种改变,我们便有份参与这个改造的过程。因此,保罗在传讲福音时,十二章1节至十五章13节便自然成为当中的一部分,事实上,若没有了这部分,他所传的福音便变成不全面了。信徒过新的生活,并不是福音所带来的后果,却是福音的其中一部分,福音的目的正是要叫人‘信服真道’(一5)。

  保罗发出的第一句劝勉,便道出了甚么是活出基督徒生命的核心(十二1-2)。接着所提出的具体劝勉,是有关合一和运用恩赐(十二3-8)、对信徒和非信徒均以爱相待(十二9-21)、对政府的态度(十三1-7),以及再论及爱(十三8-10)。到了十三章11至14节,保罗再次回到最初在十二章1至2节所提出的劝勉,重新提醒信徒要认识他们如今是生活在一个怎样的时代。保罗在这部分的结尾,用了颇长的篇幅斥责罗马教会中分别属于‘刚强’和‘软弱’的信徒(十四1至十五13)。保罗在这个结尾部分,显然是想到罗马基督徒的实际情况而有感而发。最初的劝勉(十二至十三章)不是那么明显地指向罗马信徒的处境。不过,尽管保罗在前面那个部分只是概述基督徒生活的某些基本守则,但仍然有某些地方是暗指罗马教会中的需要和问题。

   12:1-15:13

  十二1-2 新生活的核心:心意更新

   保罗劝我们要改变自己的生命,这并不是一种空穴来风的呼唤。惟有当他‘以神的慈悲’劝我们,他的劝告才能切合我们的生命,而我们才有依从的可能。当我们明白神在祂儿子身上为我们所成就的一切(‘慈悲’的希腊文是复数式的)──正如保罗在一至十一章所描述的──我们才领悟到将自己‘当作活祭’地献给神,实际上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敬拜行动(参新国际译本对这句翻译的旁注)。‘活’这个字可以提醒我们,神已经使我们成为何等样的人:我们如今是‘向神在基督耶稣里……是活的’(六11)。保罗鼓励我们要将整个基督徒的生命看作是一种敬拜的行动。对神‘构成意义’的活动,并非单单是我们在星期日的教会建筑物内所做的事情,而是我们在神和世人面前每时每刻的生活。 12:1-2

  第2节 第2节虽然在语法上跟第1节近似,但实际上却是更详尽地说明如何将自己献作活祭。它所要求的,是整套世界观的完全改变。我们再不是从‘这个世界’的角度来看自己的生命,那是属于罪和死亡的领域,我们已经靠着神的能力迁离(参五12-21);反之,我们是站在一个崭新的领域去看生命,那个领域是由公义、生命和圣灵所掌管的。我们虽是在世界中生活,却不再是‘属于世界’(约十七15-16)。要过一个得胜的基督徒生活,精义在于‘心意更新’,以致我们能‘察验何为神的旨意’──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一切境况中,明白和实践神的旨意。神没有将一套详尽的诫命给予基督徒作为生活上的指引,但祂却已经将圣灵赐给我们,圣灵会在我们的心中动工,改变我们的心思意念,以致我们可以自然和自发地顺从神(参七6,八5-9;耶三十一31-34;林后三6-7;弗四22-24)。 12:2

  十二3-8 谦卑和恩赐

   保罗写这段的目的,是希望鼓励信徒保持一种个人的谦卑和彼此尊重的态度──特别是在拥有和运用属灵恩赐的事上──藉此培养信徒之间的合一精神。保罗劝我们不要自视过高,却要以诚实和客观的态度来看自己。我们不是用别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而是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来作出真实的衡量。有些人以为这词句是指神将不同大小的信心给予我们各人(参新国际译本和修订标准译本)。然而,依据上下文的意思,保罗这里所说的是我们作为基督徒的一般信心,我们每个人都要用这种信心来衡量自己(耶路撒冷圣经:‘信心的准则’),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将自己与其他信徒的比较便变得相对地不重要了──特别因着神已经将不同的恩赐给予教会──基督身子──的不同肢体(4-5节)。信徒需要承认的,就是教会中充满了神所赐予的各样美好恩赐,而在圣灵的带领下,信徒的恩赐虽各有不同,却可以互相补足(参林前十二4-31也强调了同一个道理)。

  虽然保罗在这里并没有明确谈论到圣灵的角色,但从他提到‘恩赐’(charismata;比较一11;林前十二7-11)一事上,却已经暗示有圣灵的参与。保罗在其他两处地方具体地谈论到恩赐(林前十二7-11、28;弗四11),只要将这些经文互相比较,便可显出保罗一直没有打算将各样恩赐全面地列出来。反而,保罗在每处都有选择性地列举出一些合适的例子,来配合他当时的目的。保罗在此处,是要鼓励每个信徒殷勤而适当地运用本身的恩赐,不要为别人所拥有的恩赐,或别人运用恩赐的方式而产生不安的感觉。‘说预言’(6节下)的恩赐,是神向众先知启示的真理,传递给其他基督徒认识(参林前十四1-32)。作先知的必须‘照着信心的程度’来运用他的恩赐,这词句跟第3节的‘照信心的程度去衡量’意义相同(也许是指他在教会整体工作中所担任之角色)。‘作执事’(7节上)可能是指教导或带领敬拜的具体事奉,但更可能是表示一般性的各类事奉岗位(参林前十二5)。‘教导’(7节下)包含了基督教教义的传递(参提后二2);‘劝化’(8节)包括了各类透过说话来进行的服侍。当我们发现神将‘怜悯人’(8节下)也列为恩赐之一时,就明白到神是透过各种不同的途径来带领人去服侍祂和服务周遭的人。 12:3-8

  十二9-21 爱

   这段经文并非讨论一个单一的主题,因为保罗正探讨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在各方面的组成要素,是基督徒要用更新了的心意去察验的(2节下)。不过,它们也有一个中心要旨:就是第9节所宣示的要爱别人;因此,这里便以它为本段的标题。我们不可能为此段划出严格的界线,但还可以概略地将它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就是9至16节和17至21节。第一部分的焦点较侧重基督徒彼此之间的责任,而第二部分(在第14节已暗埋伏笔)的关注点,则放在信徒与教会以外的人之关系。保罗在这里所教导的,有很多地方与耶稣的教导相似(特别将14节与太五44,和21节与太五39作出比较),暗示这可能是初期基督徒经常采用的道德指引。

  ‘不虚假’的爱,是出于真诚和没有矫情伪饰的(亦参林后六6;林前一5;彼前一22),人必须先心意更新才可以生出这种爱。‘恶要厌恶,善要亲近’(9节)可以用来说明甚么是不虚假的爱,不过,它们本身很可能是独立的命令。保罗在第10节开始,便一直劝勉基督徒要追求真诚的爱,与其他信徒保持美好的关系。‘要彼此推让’就如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3节的教导:‘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从这句劝勉与第3节那句近似的话,暗示出保罗已经注意到罗马教会出现了纷争的问题(参十四1至十五13)。对神和对服侍神的事情经常抱有‘殷勤’的态度(11节),必须成为基督徒的特征,正如我们的主那样(参约二17)。接着的命令正是使我们保持这种热心的途径,它最适当的翻译应该是‘让自己被圣灵的火燃烧’(Cranfield;新国际译本有不同的译法,它没有将pneuma译为圣灵)。这种由圣灵燃点的火热,将会带领信徒真正地服侍主。保罗在罗马书的较前部分曾分别说到盼望(五2-10,八18-30)、患难(五3-4)和祷告(八26-27);他现在再次简略地提醒基督徒要以正确的态度来处理这3方面的事。真诚的爱会驱使人用实际的方法来帮助其他有需要的信徒(13节;亦参约壹三17-18)。

   12:9-21

  第14节 第14节岔开了原本的主题,抢先提出了将会在17至21节详述的劝勉。保罗教导信徒要为逼迫他们的人祝福,明显是依从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教导(太五44)。耶稣的命令大概已成了初期基督徒守则的基本内容(亦参彼前三9)。 12:14

  第15节 到了第15节,保罗再次回到信徒之间的关系。感同身受地分尝其他信徒的喜乐和忧伤,正是对弟兄姊妹流露出真诚的爱的标记(10节)。问题是在于信徒总是‘志气高大’。保罗再次提醒罗马信徒要留意这个问题(亦参3、10节下),并且劝他们甚至要向‘卑微的人’给予真诚的关注。保罗在这里所用的词(tapeinos),是指许多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仍会对自己属世的优胜之处或社会地位,稍微有自夸的表现(参路一52;雅一10)。

  在本段的最后一个部分(17-21节),保罗劝勉信徒要用真诚的爱(9节)去对待那些逼迫他们的人。保罗的教导再次与耶稣的教训互相呼应(太五38-42;参帖前五15;彼前三9),禁止信徒存以恶报恶的心态(17节上;参19节上)。反之,他劝勉信徒以积极的态度作出回应:‘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美事’的直译是‘好事’;参十二2下)。基督徒要特别留意与每个人──包括信徒与非信徒──保持融洽的关系(参箴三4;林后八21)。不过,保罗也承认,我们在这方面的努力也有一定的限制,就是在于别人的态度,而我们不能出卖本身作为基督徒的正直品格。信徒绝不能为了与别人保持和睦的关系,而对本身的信仰和见证作出妥协,作为交换的条件。因此,保罗在此加上了‘若是能行’这个先决因素。

  保罗提出了第二项禁止的事后(19节上),对信徒为何无须自行报复作出了解释。我们要记着,我们所事奉的,是一位掌管一切和公义的神,祂承诺要报应那些在世上作恶的人(申三十二35)。因此,我们无须自行去承担起报复者的角色,反而‘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希腊原文没有清楚指明愤怒是出于神,不过,这显然是保罗的意思。)保罗引用了箴言二十五章21至22节来加强他的劝导。

   12:15

  第17节 第17节再次重申基督徒要用以善报恶的态度来对待仇敌。我们透过这种以德报冤的行动,就能‘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这个可以指将来神所施行的惩罚:我们的仇敌若没有因我们的善行而悔改,那么,我们那些出于爱心的行动便会换来神对我们的仇敌发出最大的烈怒。不过,保罗劝勉我们藉着善行把炭火堆在仇敌头上的真正含义,是希望我们能运行爱心,使仇敌产生羞愧和悔意。 12:17

  第21节 第21节‘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不单很贴切地成为这个部分(17-21节)的结语,还可间接地总结了3至20节的劝勉。 12:21

  附注 第9-13节和16-19节的命令,代表了希腊文的分词(participles),那种动词的形式并不经常表示一种命令。保罗在这里的用法,可能反映出当时许多拉比都习惯采用希伯来文分词来提出命令。第11节有些抄本在这里所用的词不是‘服侍主()’,而是‘服侍时间()’。后者显然是出于一个较难解释,却往往是表示具有相当可靠性的抄本,不过,它还是欠缺足够的外在文献支持。第20节箴言二十五章22节采用炭火来象征羞愧和悔意,可能是源于一个埃及的礼仪:人可以透过用头顶着一碟熊熊炭火来赎罪。

  十三1-7 基督徒对政府的责任 保罗没有用直接的方式将本段与前面的内容连接起来,以致某些学者认为,这部分是后来──也许是在保罗死后──才补充上去的。然而,却没有任何文献上的证据支持这种看法。反之,这段内容正好衔接上文的讨论:顺服政权是属于‘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之其中一部分(十二2下),也是行‘众人以为美的事’的一个具体例子(十二17下)。保罗可能察觉到罗马基督徒特别需要这方面的提醒,因为有证据显示,部分居住在罗马首都的不同的群体──当中包括了犹太人──都在当时鼓吹反对纳税(Tacitus, Ann. 15.50 ff.)。因此,保罗劝罗马基督徒要纳税(6-7节),作为顺服国家政权的其中一项基本义务(1上、5节上)。保罗指出,我们要顺服政府当权的,因为他们是神所设立的,为的是要完成神赏善罚罪的心意(1下-4、5节下)。

  ‘掌权者’(希腊文是exousiai)明显是指属世政府中的当权者;在保罗的时代,当然是指罗马政府,特别是各省的官员。要‘顺服’这些当权者,是表示要承认他们在人世间所设立的制度中,其地位是高于信徒的。这‘制度’包括了神并不认同的世俗制度(例如奴隶的制度:多二9;彼前二18),也包括了按照神的吩咐,为了人的好处而设立的制度(例如婚姻制度:弗五22;西三18;多二5;彼前三1、5。家庭制度:路二51。教会领袖:林前十六16;彼前五5;弗五21可能同时包括了婚姻、家庭和奴隶制度)。保罗在第1下-4节清楚指出,政府制度明显是属于后者的类别,即是神所设立的。保罗的教导与旧约的教导(箴八15-16;赛四十15、23-24;但二21,四17、25-32,五21)和犹太人的教导(《所罗门智慧书》六3;《传道经》十4,十七17)互相呼应,都是要提醒我们认识到掌权者都是神所‘命’的(tetagmenai),因此,无论是在何等间接或完全不自觉的情况下,他们都是神的‘用人’(4、6节)。掌权者透过赏善(3下-4节上)和罚恶(3上、4节下)来事奉神。因此,基督徒又像其他任何个人一样(参1节),要依从掌权者的吩咐去做;并非单单因为惧怕受罚,更因为认识到当权者的背后有神,也避免做出任何违背我们良心的事(5节下)。

  保罗在这里的教导显然相当直接,而且也跟新约其他书卷的教导一致(特别见彼前二13-17)。然而,这项似乎要绝对听从掌权者的命令,却为极多基督徒带来困扰。这些困扰不单只因着我们的经验而产生──不少信徒要生活在一些由独裁和极端反基督教的政权统治下的国家──更是因着新约本身曾称许一些不顺从当权者的表现(徒四19-20;启示录)。因此,十三章1至7节所带来的问题,可以从几个不同的途径来处理。有些人认为,保罗要求信徒,当政府执行神的吩咐,发挥赏善罚恶的功能时,他们便要顺服政府。虽然这个见解蕴含某些真理,但保罗不会要求基督徒视乎政府的表现而决定是否顺服。另一些人则认为,保罗提出这项教导的时候,可能只将自己局限于当时罗马社会的当前处境;可是,经文中所用的涵盖性语言(‘人人’、‘没有权柄’,1节),却似乎使这个想法变得不大可能。另一个更容易吸引人接受的看法,是保罗要基督徒顺服政府,其实只是期望他们认识到,在神设立的各阶层社会关系中,政府所占的适当位置,而神是在这一切之上的首要位置。因此,当政府想僭夺神的位置,要我们去做一些有违那位我们最终要向祂负责的神时,我们就可以──实际上是有义务──不顺从此政府。然而,这个观点却可能不适当地削弱了‘顺服’一词的意义。也许,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将十三章1至7节视作基督徒该以甚么态度面对政府的一般性教导,至于背后所假设之任何特殊例外因素,这里并没有直接讲明。 13:1-7

  十三8-10 爱和律法 13:8-10

  第8节上 第8节上发挥了承上接下的作用。‘凡事都不可亏欠人’重申了一个重要的待人处事原则,是由基督徒要顺服属世当权者的教训引申而来的(参7节上),保罗也以此为根据去提醒信徒,他们是彼此亏欠,永远也无法偿清的:‘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保罗再次回到爱的主题(参十二9-21),指出它成全(8下和10节)和总括(9节)了摩西律法,藉此强调出它的重要性。耶稣曾经亲口强调了利未记十九章18节那‘爱的诫命’之重要性(太五43,十九19,二十二39;可十二31;参约十三34-35),新约圣经也不断对此作出回响(参加五14;雅二8,四11-12;约壹四11)。当保罗坚称遵行这条诫命就‘成全’或‘总括’了其他所有诫命的时候,他并非表示我们只要去‘爱’就能讨神喜悦──以为只要我们凭着‘爱心’而行,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同时,保罗的意思也并非单单表示,爱人就是律法中最重要的诫命,或其他所有人都要遵行。反之,他是指出基督徒如今藉着爱成全了摩西律法的所有要求(至少与我们对其他人的义务有关之一切律例)。因为爱是‘基督的律法’之核心(加六2;参林前九20-21),耶稣乃是用此律法来管理我们在新领域中的生活。这律法本身便已经‘成全’了摩西的律法(参太五17)。 13:8上

  十三11-14 白昼将近

   保罗在这部分开始的时候论到基督徒的一般伦理教训,提醒信徒认识到自己如今是生活在一个新的领域中──不再‘属于这个世界’(十二2)──现在,他便要总结这个主题。信徒必须晓得‘现今’是甚么时候:我们预期‘白昼’快将临近了(12节)──即‘主耶稣的那日’将最终的救恩带来给我们的日子。正如保罗在前面已经清楚指出(五9-10),‘救恩’是一个过程,惟有当我们在末日从神倾出的愤怒中被拯救出来时,这个过程才真正地完成(亦参腓一19,二12;帖前五9)。随着现今的世代依从它的轨迹前进,这个日子便愈来愈临近,它已在我们如今生活的时间中开始投下光影。因此,保罗劝我们的行事为人要好像行在‘白昼’(12下-13节),并且远离那些属于‘黑夜’的行为,就是世界中与神敌对的价值取向。 13:11-14

  第14节 第14节用了另一句话来表达同一个重点:我们要以主耶稣基督来裹住自己,以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藉着祂和为了祂而作;至于那些来自这个堕落和罪恶世界的邪恶欲念,我们甚至连想也不可(希腊文的‘肉体’是sarx,即‘罪恶本性’,参七5的注释)。 13:14

  十四1至十五13 合一的劝勉

   保罗在十二章3节至十三章14节曾经提到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的几个较一般性特征,那应该成为基督徒藉着福音的大能更新了心意之后的标记(参十二1-2)。如今,保罗谈论到罗马教会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就是他称之为[信心]‘软弱’的(十四1-2,十五1),跟信心‘坚固’的人(十五1)产生之纷争。他们彼此为了基督徒应否吃肉(十四2、6、21)、守特别的宗教节日(十四5-6)和应否饮酒(十四21;参17节──究竟这是否教会中一个真正的问题,抑或只是保罗套用的一个例子,这里并没有完全清楚说明)等问题各持己见、争论不休。

  我们不能确认出这两班人的身分。这里所论的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八至十章所谈论的内容有某些近似之处。于是,有些学者便认为保罗在这里是论到基督徒究竟应否吃祭偶像的肉之问题。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此处所争论的,是基督徒采纳某些沿自异族宗教的苦修式行为,究竟是否恰当。然而,保罗在十五章8至13节强调了犹太人和外邦人合一的重要性──这也是整封书信所要谈论的要旨──暗示出这里的分歧,是源于犹太人基督徒坚持要保持他们传统中的某些‘禁忌’。就像其他生活在外邦人社会的虔诚犹太人一样(申一8-16;《犹滴传》十二1-4),许多罗马的犹太人基督徒显然为免接触偶像,而决定禁戒吃肉(或许还包括滴酒不沾)。(他们需要作出这个决定,可能是由于他们已脱离了较大的犹太人社会群体,较难购得符合犹太教规戒律的食物。)

  因此,我们可以想像当时出现的情况:犹太人基督徒为了自己能过着绝对敬虔的生活而引以为傲,并‘论断’(十四3)那些没有采纳相同标准的信徒;但与此同时,许多外邦人基督徒却认为犹太人基督徒所坚持的那些守则,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于是,他们便夸耀自己在这些事情上是‘自由的’(15-22节),并且‘论断’(十四1)和‘轻看’(十四3)那些被他们视为没有维护本身在基督里的自由、愚蠢地自甘‘软弱’的人。保罗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是非常清晰的:他将自己列为‘坚固人’(十五1),同时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十四14)。但重要的是,保罗并没有尝试说服‘软弱’的信徒去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反之,他却劝导‘坚固’的信徒去接纳他们当中较软弱的弟兄姊妹(十四1,十五7),而且,实际上是劝他们在这些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上限制自己所运用的自由,为了促进信徒之间的合一和避免损害软弱者的信心(十四13-22)。软弱的人亦要停止论断那些坚固人,接纳他们为弟兄姊妹(十四3、13,十五7)。保罗清楚明白,在罗马教会中引致信徒分裂的问题,是属于一些不置可否的事情(比较1节)──这些事情并非与信仰的核心有关,即使委身和真诚的信徒也可能各持不同的见解。他的目的是希望劝勉双方在这些问题上互相忍让,以致促进信徒在教会中的合一。这些问题本身已随着年日而改变,但遗憾的是,现代教会却在其他非信仰核心的问题上,也经常产生同样不必要的纷争。只要不是在福音核心的教义上作出妥协,我们就必须听从保罗的劝勉,坦诚地接纳那些已获得神接纳的信徒(参十五1和十四3下)。 14:1-15:13

  十四1-12 斥责论断的态度

   保罗对坚固人和软弱人的论断态度都同时作出斥责(1-3节),提醒他们无权论断那些已经得蒙神接纳的人(4-12节)。

  这里被形容为‘信心软弱’的人(1-2节),并不一定是在信仰上不成熟,或缺乏信心的人。取而代之,他只是不认为本身的信仰会准许他们做出某些行为;他只是过于谨慎或一丝不苟。然而,‘软弱’始终是属于贬语,显然是由那些‘坚固人’为这些‘软弱者’扣上的标签。我们再凭保罗先提醒‘坚固人’的事实,可推论出‘坚固人’是属灵群体中的大多数,亦是保罗写这段话时心目中的主要对象(亦参十五1)。这些信徒深信他们的信仰准许他们‘凡物都可吃’,但那些信心软弱的人却‘只吃蔬菜’(2节)。

   14:1-12

  第6节 第6节指出,软弱的人避免吃肉,大概因为他们都是犹太人基督徒,他们害怕肉类因祭过偶像而被沾污。保罗劝双方要停止论断对方,认识到自己都是同属一位主人的用人,只有那位主人有权论断他(4节)。每个信徒的‘站住’或‘跌倒’──即保存或失去信心──都是在他的主人面前(参十一20、22)。保罗相信那些神已经收纳的人(3节)都能持守着信心,因为主自己会使他们站住(4节)。

  另一个使软弱者与坚固人产生分歧的问题,是在于守某些特别宗教节期的态度(5节)。由于被称为软弱的信徒本身拥有犹太人的背景,他们显然会继续守犹太人的节期,很可能包括了安息日。但另一方面,那方称为坚固的信徒却看不见有任何理由要看重某一日。保罗清楚明白这是另一件引起‘辩论’的事(1节),所以便劝双方要互相容忍。每个信徒都要对这些引起争论的问题自行判定,无论是做或不做,都是‘为主’(亦参7-8节)和要感谢神(6节)。正如保罗提醒双方,基督徒并不是自主的:他们必须从服侍主的角度来运用自己的自由,主是为他们而死和复活的(7-9节)。每个基督徒都是向神而非向别的基督徒负责和交代本身的行为。因此,我们不应在某些引起争论的事情上,为了其他信徒与自己的意见不同而论断对方(10-12节)。

   14:6

  附注 第11节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10至11节也同样引用了以赛亚书四十五章23节。不过,那里是指万膝都要在主耶稣面前跪下,而此处要跪拜的‘主’,则应该是指神。

  十四13-23 自由的限制

   保罗再三提醒双方‘不可再彼此论断’之后,便转而劝告那些信心坚固的信徒,不要在软弱弟兄的信心路途上‘放下绊脚跌人之物’(13节)。这是此段的中心要点,而14至21节则详细阐述和说明此项要求。到了22至23节,则又较一般性地论及双方面的问题。

  坚固人若继续吃那些软弱人视之为‘不洁净’的食物,便会制造了一个令软弱人跌倒犯罪的机会[绊脚跌人;参九33(赛八16)]。保罗直言他自己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这种看法是与耶稣的教导一致的(太七17-19;亦参徒十9-15)。‘不洁净’是指礼仪上的不洁净(希伯来文是,例如利十一4-8)。保罗本身明白──也期望所有罗马的基督徒能够明白──基督的降世已表示犹太人有关礼仪洁净的律法要停止效用。然而,他也了解到要犹太人基督徒摒弃自幼接受的教导和习惯,可能是十分困难的,所以,他提醒那些信心坚固的信徒,‘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14节)。虽然保罗在这里没有明言,但他所关心的,显然是那些软弱信徒若因着压力而吃他们认为‘不洁净’的食物,就会使他们感到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林前八7、10)。

  这种‘违背良心的吃’,正是保罗在15节所谓叫软弱基督徒‘忧愁’的含义。保罗如今个别地向坚固的信徒进言(第15节的‘你’是单数代名词),提醒他反省自己那种没有考虑到对软弱信徒造成影响的进食态度,正违反了基督徒最重要的爱的原则(十二9-10,十三8-10)。而且,坚固的信徒若运用压力使软弱的信徒在自觉违背良心的情况下吃某些食物,那么,坚固的信徒便可能‘败坏’那位基督已经替他死的信徒。‘败坏’(apollymi)是一个强硬的措辞,通常指永远的灭亡(二12;林前一18,十五18;林后二15;帖后二10)。这虽然可能是此处的含义,不过,保罗所想的结局可能并非如字面的意思般。这里所讲的‘败坏’可能是较温和的含义:‘造成灵性上的损害’。

  坚固的信徒要避免夸耀本身自由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这种使人忧愁和导致群体中产生不和的行为,会令福音在教外人前蒙羞受辱(16-18节)。非信徒若看见教会中的信徒因‘吃喝’而并非为‘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7节),而产生纷争,当然不会认为福音有甚么好处。因此,坚固的信徒应该藉着追求公义、和平与喜乐来事奉基督(18节的‘在这几样’),而避免在教会中做出任何损害这些美好质素的行为。若是如此,他们‘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18节)。 14:13-23

  第19-21节 第19-21节重述了保罗在本段较早前提及的重点。坚固的信徒(保罗大概仍然以他们为劝导的对象)要追求‘和睦’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参17节;林前十23)。他们要明白若坚持吃别人视为‘不洁净’的食物,只会‘毁坏神的工作’──保罗所指的大概是软弱的弟兄(参15、21节下),而并非整个群体。凡是以为自己拥有‘坚固’的良心,在基督里所享有的自由而自命不凡的人,必须先禁止自己做任何对其他信徒带来伤害的事。基督徒的自由是真实和宝贵的,没有任何人比保罗对拥护这种自由的表达更加强烈(加五1;西二16-23)。但保罗同时亦非常强调(加五13;林前六12),基督徒在运用其自由时,必须兼顾别人的需要。正如马丁路德的一句名言:‘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主人,无须受制于任何东西。但基督徒也是最忠心的仆人,要听命于一切事物。’

  保罗在总结他对坚固人的劝告时,建议他们继续持守自己对食物、守节日和饮酒的信念。他们无须在那些会因他们的行为而损害了灵性的人面前吃肉;也无须一方面禁戒吃肉,另一方面,却傲慢地表示自己原来所做的完全没错。坚固的信徒必须心安理得地明白到,他在这些事情上认定是‘可行的’,就无须为此而自责,反之却是他真正的福气。然而,有些人却不能运用其自由而觉得这些事是可行的。他们若去做违背良心的事,就是犯罪。纵然在神的眼中吃肉并不算犯罪(14节),但‘不出于信心’去做的事却是罪(23节)。

   14:19-21

  十五1-13 合一的最后劝勉 保罗劝勉罗马教会的信徒要彼此宽容的结语,可分为4个部分:对坚固人作最后的劝勉(1-4节);为罗马众信徒的合一祈祷(5-6节);以圣经的论据作为支持,对软弱和坚固者提出最后的劝勉(7-12节);并结束的祈祷(13节)。

  第1至4节跟十四章13至23节非常近似,不过保罗首次采用了‘坚固的人’这个词(dynatoi),来劝勉‘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保罗采用第一人称复数式代名词‘我们’,显出他将自己列为坚固人之一(参十四14)。‘担代’(bastazein)这个词表示了坚固人不单只是容忍软弱人的行为──他们更要用爱心来帮助他们(参加六2)。第2至3节可引证这点,这亦是保罗从第1节尾‘不求自己的喜悦’引伸而来的。这句鼓励我们要‘叫邻舍喜悦’的劝勉,使我们重新思想到爱的诫命(十三9;利十九18),以及基督为了别人的好处而献上自己的行为。第3节下所引用的经文是出于诗篇六十九篇,新约作者经常引用它来形容耶稣的受苦(参可十五23、36;约二17,十五25,十九28-29;徒一20)。

   15:1-13

  第4节 保罗在第4节提醒我们‘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可以看为是对第3节的引用作即时的肯定,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保罗劝勉基督徒去做的事情,他同时祈求神给予他们帮助──一个神人共同协力活出基督徒生命的典型例子。保罗刚刚指出圣经教训的目的,是要人生出忍耐和安慰,而他现在便向这位赐‘忍耐安慰’的神发出祈求(5节)。我们并不清楚这里的‘彼此同心’(5节,直译是‘彼此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是指坚固人和软弱人在意见分歧的事情上达成了共识,抑或──这个可能性似乎较大──虽然彼此还存有歧见,但仍不失互相接纳和尊重。新国际译本将原文kata Christon(‘按照基督耶稣’)解作基督徒效法基督的榜样(译注:中文和合本也是采纳这个意思),可是,这个词句亦可解作‘按照基督耶稣的心意’(参林后十一17)。无论如何,信徒合一所要达致的目标是非常明显的:罗马教会中的所有基督徒可以一心一意地热心敬拜神。信徒之间的纷争不单只破坏我们与神的关系,以及我们在教外人士心目中的声誉,它更大大削弱了我们将神应得的荣耀归予祂的能力。

   15:4

  第7节 第7节是十四章1节至十五章13节的高峰。我们在这节经文中找到保罗给予罗马教会的最根本劝勉(彼此接纳)、提出此劝勉的最重要论据(基督接纳你们)和此劝勉的最终目标(使荣耀归与神)。保罗此刻再为这项彼此接纳的要求提出进一步的论据:基督的事奉同时包含了犹太人(8节)和外邦人(9-12节)。保罗暗示,耶稣对‘受割礼人’(新国际译本按理译作‘犹太人’)之事奉,是始自过去,而没有终结的(从该动词的完成时态表达出来)。因此,保罗提醒外邦信徒,基督仍然要关心和接触犹太人(参十一1-2、28-29)。然而,基督对犹太人的工作还有一个更大的目标:为了证实神忠于祂的应许(这里的表示‘信实’,亦参三4和7节)。这些‘应许列祖的话’,包括了对‘多国’的祝福(四16-17)。所以,当这些应许一一应验之时,结果(9节)就是外邦人能够与犹太人一同因祂的怜悯而荣耀神。若然如此,犹太基督徒就必须认识到,外邦人得以被接纳成为神的百姓,完全是神计划中的一部分,他们必须学习与这些外邦基督徒和睦共处。 15:7

  第9下-12节 第9下-12节所引用的经文,强调了保罗指出外邦人被接纳为神的百姓。当保罗在第10节下引用诗篇十八篇49节(引自撒下二十二50)的时候,可能是将它理解为弥赛亚的话:它预言外邦人会簇拥着弥赛亚,与祂同声赞美神。经文还预言外邦人会出现在弥赛亚的群体中,与以色列人一同在神里面欢乐(10节;申三十二43)、颂赞主(11节;诗一一七1)和仰望‘耶西的根’──弥赛亚(12节;赛十一10)。 15:9下-12

  第13节 第13节似乎与上文扯不上任何关系,可是,保罗的祈求──可以称为第三者的代求──是盼望罗马的信徒能充满‘喜乐、平安’,这正是非常吻合他刚才所谈论到的(参十四17、19)。同样地,作为一个讨论的结语,将重点放在‘盼望’上是十分有意义的(亦参第4节),它使信徒重新反思教会目前的情况,并鼓励他们排除万难,采取行动去改善此境况。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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