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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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基督與亞當

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保羅對於基督贖罪受死的功效的辯理乃根據在人類是出於亞當的一本的原理上。

那些持有反對意見的人或許會說,一個人怎能為這樣眾多的人代死呢?一個人或許能為另一個人作替身,這裏面還有一些道理。但是一個人受死是為著償還千百萬人的罪債,這個太不近乎情理了。

保羅是這樣回答的,人之成為罪人是不受咎責的。他們生下來就是罪人了,他們對於自己的出世是處在完全被動的地位上的。他們的存在根本在事前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的。他們一出母胎就發見他們是與生俱來的活在一個有罪性的肉身內了。保羅說,我們人類的元祖亞當並不是這樣誕生的。他的開始本是沒有那一種罪性的。

保羅在解釋基督贖罪的教義上,並非將基督對比我們各人,乃是將基督與我們族類的元首對比。亞當是吾人族類的天然元首。基督乃是屬靈的元首。一個元首所行的,而另一個元首沒有行。一個人的罪就將我們的族類捲入那罪惡的深坑中。因此一個人的死足以救拔全個族類脫離那深坑。

1節:我們如今與神相和,這是一種非一般安定平靜的感覺。與神和好表示我們跟祂恢復了和諧的關係,沒有罪的阻隔、彼此再無嫌隙。只有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我們才能夠與神和好。

1-5節:這是新段落的開始,其中包括一些比較複雜的概念。為方便了解下面四章經文,我們必須從基督徒生活的兩個方面去思考:一方面,我們完全在基督裡(我們接受了基督,這是肯定的);另外一方面,我們又要在基督裡成長(越來越跟祂相似)。如此一來,我們在同一時間內便擁有了君王跟奴僕的雙重身分,感受到基督的同在以及罪惡的壓力;既享受與神和好的喜樂,又要面對成長帶來的許多困難。但是只要謹記這兩方面,在試探和困難來臨時我們就不會感到氣餒,並能學習倚靠基督賜給我們的能力,祂藉著聖靈住在我們的生命之中。

2-5節:跟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所指出的相同,信、望、愛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我們跟神的關係由信開始,這信使我們知道是基督的死使我們從昔日的生活中得到釋放;當我們知道神為我們所做的,我們就對將來更有盼望。同時,神的愛充滿我們,使我們有能力,並去幫助別人。

3-4節:對第一世紀的信徒來說,忍受苦難已經是"家常便飯"。保羅告訴我們,信徒必須經歷很多困難才會成長。在患難中歡喜並非因為我們喜歡痛苦,而是知道神藉著各種困難和撒但的攻擊來建立我們的品格,培養堅忍的心志,使我們更剛強、更信靠神,也叫我們對將來更有盼望。你可能也要天天忍受不同的考驗,這正是你成長的機會,感謝神並且依靠祂的力量去戰勝這些困難吧(參雅2-4;彼前6-7)。

5-6節:三一神都參與在救恩之中。天父愛我們,所以差遣祂的兒子來,為我們建造一條通往神的道路(參約16);聖父和聖子差派聖靈來用愛充滿我們,使我們得著能力為主而活(參徒8)。我們得到這般無微不至的愛護,怎麼能不全心全意地事奉祂呢?

我們是軟弱的,因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得救,必須有人來救我們。按照神的計劃,基督會在最適當的時間降世,並且施行拯救。神掌管著歷史,基督死亡的時間、方法和結果,都在祂的策劃之下。

8節:"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何等奇妙!神叫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不是因為我們好,而是因為祂愛我們。要是你對神的愛感到沒甚麼把握,請記住在你還沒有歸向祂之前,祂已經愛你了!

9-10節:是愛驅使基督代替我們死,也是同樣的愛使聖靈住在我們當中,每日引導我們。基督從死裡復活的能力救贖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支持我們。你必須確知,從你成為基督徒開始,你已經獲得足夠的愛和能力,使你能面對各樣的挑戰和試煉。你可以祈求神賜給你所需用的愛和能力。

11節:神是聖潔的,祂不能跟罪有任何聯繫。所有人都犯了罪,跟神隔絕,並且招致刑罰。不過基督並沒有讓我們承受這些刑罰,反而承擔了我們的罪,替我們死了。如今藉著相信基督,我們與神和好了,從此"以神為樂",不再與神為仇了。

12節:我們怎麼可能因為遠古的亞當犯罪而被定罪呢?許多人對神因亞當的罪而審判我們感到不公平,但是事實上,我們每個人每一天所犯的罪,都叫我們跟亞當聯合。我們跟亞當同樣都是泥土造的,都有悖逆的傾向,所以同樣必須為所犯的罪接受審判。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我們要的不是公平,乃是神的憐憫!

13-14節:保羅多次申明人不能靠守律法得救。這裡他再補充說,人不是因為違反律法而招致死亡,而是由於亞當犯罪和我們眾人犯罪的結果。保羅提醒我們,早在律法頒佈之前就有死亡。律法頒佈的目的,是幫助人知道自己的罪並且看到干犯神的嚴重性,促使人向神尋求憐憫和饒恕。律法只能診症,不能治病;如果你承認自己有罪,就要歸向耶穌基督,尋求祂的醫治。

14節:亞當是個預表,和他相對的是基督。亞當是受造之人的代表,基督則是屬靈新人的代表。

15-19節:從肉體而言,我們同屬於亞當的大家庭,同樣面對著死亡。亞當的罪和犯罪的傾向遺傳給我們,使我們承受罪的惡果和神的刑罰。但是因著耶穌,赦免代替審判;我們的罪換來彰顯神的公義。基督赦免我們,讓我們成為屬靈家庭的一分子,並且把我們引向永生。如果我們不理會神,就會因亞當而步向滅亡,如果我們憑著信來到神面前,就可以藉著基督得到生命。你如今屬於哪一個家庭?

17節:對於那些愛耶穌的人來說,這是何等大的應許!我們可以勝過罪的權勢、死亡的威嚇和撒但的攻擊。我們現在和將來都享有永生。在耶穌基督的能力和保護之下,我們可以勝過試探。(有關我們在基督裡所享的權利,請參17)。

20節:對於一個跟神隔絕的罪人來說,律法是高不可攀的;要藉此爬上去接觸神,實在難過登天。但是只要信靠耶穌基督,並且倚靠祂大能的膀臂,就會發覺祂可以使我們越過律法的階梯,直接到達神那裡。一旦我們與神同在,便得到順從的自由了,這是因著愛,而非因需要;是靠著神的能力,而非自己的力量。我們知道,即使不慎失足,也不會一蹶不振,因為有基督慈愛的手握緊我們、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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