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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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何為善的動機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倘若基督赦免了我們的罪,並且我們也不再在律法之下了,那麼為何不繼續去犯罪呢?我們就一直的赦罪。

保羅的答案是,這樣的理論是錯謬背理的。基督之死是為著救我們脫離罪。衪的赦免為要使我們恨惡我們的罪。我們不能一面作罪的奴僕,而一面又作基督的奴僕。我們必須揀選兩者當中的一個。活在罪中又想討基督的喜悅是不可能的。

這並非說,我們就能完全勝過我們所有的罪惡,並且我們是站在一個毋需衪恩惠的地位上。它的意義是說,是有兩種基本不同的生活方式,即基督的方式與罪惡的方式。我們的心中或傾向於這一個或傾向於那一個,但是卻不能兩者得兼的。

基督乃是神律法完全的化身,衪會供應我們以動機與能力,使我們能竭力追求,而藉著衪的恩典能使那完全的聖潔最後成為我們的所有物。

第六章至第八章是講成聖的問題------神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在信心裡成長。

第六章解釋信徒不再受罪的轄制。

第七章討論信徒對抗罪的持續性。

第八章則描繪信徒怎麼樣去戰勝罪惡。

1-2節:假如神喜歡饒恕人,人豈不是可以再犯罪,再求祂饒恕嗎?如果饒恕是必然的,那麼我們不是可以任意去犯罪嗎?保羅堅定地回答:絕對不能!這種討神便宜的態度,表示人還不瞭解罪的嚴重性。神的寬恕並沒有減低罪的嚴重性;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正好反映了罪的可怕。神的憐憫絕對不應該成為人任意妄為的藉口。

1-4節:在保羅時代,教會是採用全身浸入水中的方式洗禮,這表示基督徒完全被水埋葬了。象徵著把舊有的生活形態處死和埋葬,從水中起來象徵著與基督一同復活得著了新生命。如果我們想到舊的罪惡生命已經死去、被埋葬了,就有決心和動力去抵抗罪惡。(參加27;西12;1-4)。

5-14節:因為我們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跟祂聯合,所以能夠得享新生命。過往邪惡的慾念,罪惡的捆綁和犯罪的嗜好都與基督一同死了。如今藉著信心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並與神建立了穩固的關係,不再被罪轄制了。(有關我們在基督裡新生命及舊人的天性,請參弗21-24;西3-15)。

6節:罪的權勢和刑罰都與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了;我們的老我和罪性也都隨之一起死掉了,因此我們不再受罪的轄制。罪身不是指肉身,而是指由亞當遺傳給我們的這個貪戀罪惡的悖逆本性,雖然我們的肉身會順從罪惡本性,但是絕不能認為身體是邪惡的,邪惡的是我們裡面的罪,是罪的勢力把我們的肉體擊敗了。

保羅在前面已經指出,藉著在基督裡的信心,我們可以無罪地站在神面前,現在他再次強調:我們不再活在罪的權勢下。神並沒有要我們脫離這個世界,或將我們變成一部機械人,我們仍然會喜歡犯罪,但是分別卻在於得救之前,我們是罪的奴僕;得救之後則選擇為主而活的目標。(參加20)

8節:因著基督的死和復活,信祂的人不再懼怕死亡。這項保證使我們可以自由地與神相交,並實行祂的旨意。這項保證也會影響我們的生活,包括工作、敬拜、娛樂、讀經、休息和照顧他人。當你知道你不再懼怕死亡,你便進入了一個朝氣蓬勃的新階段。

11節:"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意思是看我們罪惡的舊本性有如死去一樣,對罪不再有反應了。因為我們已認定了基督,並且與祂聯合,我們再沒有必要保留過去的動機、慾望和目標。讓我們思想神希望我們做甚麼樣的人。我們已經有了新的開始,聖靈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幫助我們,使我們成為基督所說的新人。

14-15節:倘若我們不再受律法約束,是不是表示可以漠視律法,隨意犯罪呢?保羅的答覆是:"絕對不能!"從前我們受律法約束,罪就是我們的主人,律法既不能使我們稱義,也無法讓我們戰勝罪惡。如今約束我們的是基督,祂是我們的主人,祂賜我們力量去行善而非行惡。

17節:"從心裡順服"表示我們已經完全把自己獻給神,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祂(參太237)。不過,很多時候我們對於認識和遵從神的命令,只能說是半心半意。請看看你內心對神的順服有多少?神願意賜你力量,使你能全心全意地順服祂。傳給他們的"道理的模範",是指耶穌為人的罪而死、復活、並且賜人新生命的福音。一般相信這是指當初教會的信條(參林前11-11)。

19-22節:每個人都有一個主人,不是神就是罪惡,絕對沒有中間道路。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只是他不再做罪的奴僕,他已經屬於神了。

23節:"永生"是神的恩賜。既然是恩賜,就不是我們賺來的,或是用甚麼東西換回來的。如果某人接受了一份愛心的禮物,卻要為禮物付錢,這人實在是愚昧無知。禮物是不用人花錢購買的。當一個愛你的人送給你一份禮物的時候,你最恰當的反應就是滿心感謝地接受。救恩是神賜的禮物,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參弗8-9),也不是因為我們做了甚麼義的舉動(參多5),而是因為神的憐憫和恩典。神既然白白地將這份禮物賜給我們,我們應當怎麼樣帶著感謝的心去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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