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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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至十一章:猶太人不信的問題

第九章:以色列的不信不能欄阻神旨

1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 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九章1-5節:保羅為以色列而有的憂傷

那攔阻猶太人普遍的接受基督的福音最大的絆腳石乃是猶太人的不信。雖然有相當數目的猶太人,特別是在猶太省的,曾作了基督徒,但是全國不但是不信並且是非常的剛愎的敵對。猶太的官長曾釘基督於十字架上。他們曾利用了各種機會來遭迫教會。保羅在所去的每一個地方所受的困擾難為都是從這些不信的猶太人而來的。

倘若耶穌果真是他們聖經預言中的那一位彌賽亞,那麼為何神自己的選民又如此的棄絕衪呢?這三章書就是保羅的答覆。

1-3節:這幾節經文充分表達了保羅對以色列同胞的愛。為了讓自己的民族得蒙拯救,他甚至願意代他們受罰;這是何等深厚的愛,好像基督願意為別人捨命一樣。對於未信主的人,你會怎樣關懷他們呢?為了使他們信主,你是否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金錢、精力和舒適的生活呢?

4節:猶太人認為,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被神揀選,就如同被神收養、立為後嗣一樣。他們原本沒有作神兒子的權利,也是不配得到的,可是神接納他們,並賜給他們兒女的名分。

5節:"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雅各的諸子,這些人特別蒙神祝福。神曾與他們立約,稱自己為他們的神(參四:5;六:3,8)。

這裏提到基督,用很智慧的字眼來介紹衪的身分:

衪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衪從猶太族而出,是有血有肉的真人。但是,當介紹到基督的人性時,保羅立刻補充:"衪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的神"。新約明確見證基督的神性,(?約翰簡釋資料)。(太廿八:19;路一:35;約一:3,五:18;林後十三:14;腓二:6;西一:15-20,二:9;多二:13;來一:3-8)。

九章6-24節:神的主權

6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 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纔算是後裔。 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4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 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1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21 陶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 22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24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

保羅在這段經文裏並非討論關於預定個人的得救與沉淪的問題,乃是斷言神對列國的揀選與支配上擁有絕對的主權,為要使世界列國所有的動態事務在最終都能歸服於神自己。16節那一個厲害尖銳的陳明也可能包括我們個人的。其他相似的經文也當然包括了我們個人的,即如徒二:23,四:28,十三:48;羅八:28-30。

關於神的主權與人類意志的自由究竟如何融洽,我們是不明白的。這兩方面的真理都有清楚的教訓在聖經中。我們對於這兩個真理都應當相信。至於解說這兩個如何都是確實的這一件事,我們只能留待別人去作了。

6節:神的應許是給亞伯拉罕的。亞伯拉罕的真子孫、立約的子民,不僅是他血緣的後代,更包括所有信靠神、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參29;加7)。

11節:猶太人常以自己是以撒的後裔而誇口,以撒是亞伯拉罕的正室撒拉的兒子。保羅指出沒有人可以因他的家族或他的好行為而被神揀選,神是按著祂的旨意來揀選人。這個揀選告訴我們,神有絕對的主權按著祂的良善和憐憫來拯救我們,而不是憑著我們的長處或者優點。

12-14節:神揀選次子雅各代替長子以掃,這樣做合理嗎?瑪拉基書1章2至3節說"愛雅各,惡以掃",是指兩個民族,不是指他們兩兄弟。神揀選雅各,因為神知道雅各對祂的心,但是祂並沒有不讓以掃認識祂和愛祂。應當知道我們所敬拜的神擁有絕對的主權,但是祂並非專橫不講理。祂所做的都是為著我們的利益,祂是值得信靠的;凡信祂的,祂必拯救。只要我們明白神這樣的本性,就能夠認定祂所揀選的必然是最好的,雖然我們並不能完全了解其中的理由。

17-18節:保羅引用出埃及記9章16節。在那裡,神預先告訴法老他將會怎麼樣,藉此彰顯神的大能,保羅於是用來論證救贖的主權在神,不是人可以成就的。法老不順服神,是神任由他心硬,他不順服的後果,便是被神懲罰。

19節:本節從一個不信者的立來反問:神既然主宰歷史,使人心剛硬(出十:20,十一:10),為什?又說人是自由的,要找他的錯失呢?人犯了錯誤應該毋須負責,因為人違背神命也是遵行衪的旨意。

20-21節:保羅的答覆是,神並不禁止人誠心向衪尋問。衪不喜歡的是人的傲慢態度,居然要公正又有恩慈的神向人交代。保羅斥責人忘了自己是受造之物,對造他的主發出那種大不敬的問題。他用舊約先知書中陶匠的比喻來說明神對待人有自由決定的主權(參賽廿九:16;耶十八:6),但人也決不像泥巴,沒有知覺,沒有選擇的自由。"卑賤的器皿"是一般用途的器皿,"貴重的器皿"則指有特別用途的器皿。

22-24節:人沒有權利要求神解釋衪的作為。衪選擇了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也造了預備受毀滅的器皿。但衪對後者不但沒有發怒,反而"忍耐寬容",證明衪是有恩典有慈愛的神。神寬容忍耐,是讓敵對衪的人有機會悔悟(二:4)。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也就是神所召作衪兒女的信徒,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

九章25-33節:聖經對於猶太人的預言

25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26 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27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28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的完結。』 29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30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32 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以色列人的被棄絕與外邦人的蒙揀選,在聖經中都老早有了預言。所以我們不但不因此而絆倒,反而要認為那是必有的事。

25-26節:在耶穌降生前七百年,先知何西阿已經指出神會因猶太人拒絕祂的計劃而將外邦人也接納進祂的家中;保羅引用何西阿的信息,說明當猶太人拒絕了神的計劃以後,祂便將外邦人帶進祂的家。(第25節出自何23,第26節出自何10。)

27-29節:先知以賽亞預言,在神原來的子民中,只有少數的餘民會被拯救。保羅在各城宣教時,也看到這種情況。他甚至刻意先在猶太人中間宣講,但是願意接受的人仍然是少數。(第27、28節根據賽22-23,而第29節出自賽9。)

31-33節:有時候我們會像猶太人那樣,竭盡所能地遵守神的律法,以為不間斷到教會聚會、參與事奉、奉獻金錢及品行端正便足夠了。但是保羅堅定地說,沒有人能靠這樣做而得救。神的計劃不是要拯救一些自以為義的人,而是要拯救那些自知無法成為義、必須依賴基督的人。我們要把信心放在耶穌基督已經成就的工作上,這樣我們就永遠不會羞愧和失望了。

32-33節:猶太人有個很好的傳統--以榮耀神為目標,但是他們要達到此目標的途徑卻錯了。他們誤以為嚴格遵行律法就能榮耀神,因此有不少人尊崇律法卻不敬拜神;他們誤以為只要遵守律法,神便要接納他們為子民。但是,神是不能被人操縱的。其實猶太人不清楚在舊約聖經內,已經明載人得救是靠信心,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參創16)。

耶穌成了絆腳石。猶太人不相信祂,因為祂沒有能符合他們心目中的彌賽亞的標準。有些人不接受基督,因為他們難以理解因信得救的道理,他們寧可自尋通往神的道路,或者希望神看不見他們的罪。另有些人因基督而跌倒,因為祂的價值觀和世界的價值觀背道而馳:祂要求人謙卑,但是許多人做不到在祂面前謙卑;祂要求順服,但是許多人卻拒絕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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