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返回上级目录】

經文:羅馬書22-10

 

 

今天從羅馬書222上起,但要再提兩處,一個在121「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這裡並沒有講到他們的思念為什麼會變成虛妄,是誰讓他們的思念變成虛妄的?當然我們說一切都在神的帶領中,都是神的旨意,這沒有錯,但保羅在這裡沒有講。你要說是魔鬼的引誘,或是他們自己的墮落也可以,但如果有個正確的神學,我們不能忘記神在每件事上掌權,又同時不能忘記神掌管、帶領的一切只充滿了善良和美好,而不會有任何的罪惡。

「他們知道神,但沒有把神當作神榮耀祂」,講得簡單一點就是沒有尊重祂,若講得稍微完全一點就是沒有把祂當作神來尊重祂。各位,你尊重一個小孩子,如果把他當作一個成人來尊重,可能就有很多的不當。譬如現在過馬路,如果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你尊重他,然後你跪著或彎腰把他扶過去,這就不太恰當。但如果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子,你彎腰扶他過去就很恰當,你尊重要配合他身份的尊重。所以尊重神是把祂當作神來尊重,這在神學裡流行講的一句話是Let God be God,要讓神作神。這句話很容易說,但需要知道神是怎麼樣的神,你對祂的尊重才對。這當然我們人的語言就非常有限,從保羅在羅馬書這裡講把祂當作神,是當作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管理者、拯救者、審判者等等,缺一不可。你要把祂當作神尊重祂。尊重祂當然就是榮耀祂,但榮耀略嫌不夠,還要加上受造物在造物主前面的態度

如果人知道神,知道祂是這樣一位神,就應該把神當作神來尊重祂,但人沒有這樣做,我們姑且說對神的本身我們不夠尊重,但神對我們是充滿了恩典、慈愛,我們也應該感謝祂。前面一個好像是有點怕祂,後面一個可能是很喜歡祂,這兩個可以說是人的基本錯誤我們都犯了,就是不尊重神,也不感謝祂。這當然也很嚴重,我們基督徒是不是也常是這樣。

另外一處是124「神任憑他們」,這字看似簡單,也不簡單,因為裡面的觀念很重要。「任憑」的原文有「主動交付」的意思,也就是不太是任憑。好像神就把他們放在一種狀況中,就是,「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當我們翻成「任憑」,你也知道理由是什麼,因為我們不太願意把人的墮落、罪惡的責任歸在上帝的身上,所以我們就翻「任憑」,就好像祂不太管、沒有管這件事。這在第9章講神的預定、揀選時會提到。這是一個很頭痛的問題,我也一再講,所有人的問題基本上都是這個問題,就是我們是不是信神在每件事上都掌管,如果我們信了,是不是就把到處充滿的罪惡的原因歸在神的身上。這答案,前面是肯定,後面是否定,我們肯定神在每件事上掌管,否定神跟罪惡有任何關連。神絕對不是邪惡的,祂做的也都美好。但這兩個有很多矛盾,我們需要求神給我們,不是聰明智慧,而是一個敬畏神的心,求神幫助我們。

神必照真理審判

22,「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上次講到「論斷」,我們說論斷或判斷其實是需要的,但在判斷時總需要知道這種能夠判斷、判清事實、在事實中找到是非對錯,是神給我們的恩典,所以在判斷時也要將榮耀歸給神,也要謙卑,因為那不是出於自己的。因為這是神才能作的事,神才能看清楚全貌,如果神不讓我們看到,我們憑著自己看就會走樣。

而在判斷事情時的做法,也需要從神而來。就是神在判斷時不像我們人的判斷,就是說這人有罪、沒罪,人間的判斷就是這樣,這人有罪、這人無罪,這人好,這人壞,這產品好,這產品爛,我們能判斷的就是這樣,最好的法官判斷也是這樣,然後定有罪的為罪惡,審判、懲罰,定無罪的為義。甚至不一定在法院上,我們判斷一個有獎徵答,誰的最好時還會有賞,在人間就是先判斷是非,然後恰當的賞和罰。但神的判斷不是只有這樣,神的判斷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當他判斷一個人有罪時,對那罪人就是罰,不救嗎?

耶穌說的「不可論斷」,就是我們不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論斷,需要靠著上帝,而且要有上帝的心,在最後處置這被論斷的對象時,不管他是好或不好,當我們在給他賞的時候,要想到這是主在給他賞,主會給他什麼樣的賞?

當然我再次說我們不能,我們沒有能力給,也沒有能力看到他的需要,多少時候我們賞卻賞錯了,多少時候我們的賞、稱讚是嬌縱了他?各位不要只想到對別人的處罰我們會誤處,對別人的賞我們也會誤賞,對別人的稱讚我們也會誤稱讚。

各位都聽過這有名的故事,有人畫最後的晚餐,找模特兒來扮耶穌和猶大,找了一個很純潔的年輕人來扮耶穌,但找不到猶大,過了幾十年,在殺人兇手中找到一個人來當猶大,結果發現就是當年扮耶穌的那同一個人。我們弄瞎了眼睛,這種故事多得不得了,李爾王也是這樣,他稱讚錯了,處罰也錯了。

這又是人有限的地方,你現在給這個人的稱讚是對的,他的確很好,也只能說他在所有的候選人裡是目前最好的,我們估計如果給他作董事長,將來他也會很好。事實上我們選得對不對我們不知道。我還是說在人間我們只能做到這一點。他的罪適合判十年,我們也只能判他十年,適合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就給他死刑或無期徒刑。

但神不是,神還要除掉這罪;不但要除掉刑罰,還要除掉這罪。所以「論斷」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尤其我們中文用「斷」,就是好像把這件事結束,哪裡有這事?人間一定有的,非有不可,尤其法院堆積如山的案件,一定要close。但人間又可以說沒有一件事是close的。比方說,「他是一個好人」這句話不能畫句點的,因為你怎麼知道下一分鐘如何。「他是一個壞人」也是一樣。我這講得稍微複雜一點,就是在講到「論斷」,耶穌說我們不要論斷,我說意思就是不要把自己當神,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做判斷的事

這裡講到,一個人如果知道人應當做什麼。這裡的論斷有負面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能夠判斷別人是有錯的。「論斷」這字在聖經裡有時候是翻「定罪」,論斷跟定罪好像沒有關係,論斷、judgement的結果可能是宣告無罪或定罪,但聖經裡通常論斷是宣告有罪的。因此這裡也有這樣的意思,宣告一個人有罪,你所做的卻跟那個人一樣,行這樣事的人神會來審判他。

意思是如果你現在看到一個人偷東西,你知道偷東西是錯的。你跟那人說:「你偷東西是錯的」,但說的人自己在偷東西。就是他不是不知者,他非常清楚知道這事該做或不該做,他卻做了同樣的事情。如果是這樣,聖經上說,「神必照真理審判他」。當然「真理」又是個大問題,彼拉多問過「什麼叫真理?」「神照真理審判他」的意思就是神會照事情的真相、真情,(翻「真情」可能比較能表達)來審判他。這審判恐怕也含有一個意思,就是要定罪、處罰。

23,「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我再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這論斷應該不只是判斷,而是負面的含意,就是定他有罪。而「行這樣事」是什麼事?如果廣泛的來講就是從128開始描述的這些罪惡。

「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行了這些事情,是指你在論斷或定一個人的罪,卻同時在行他所行的那被你定罪的事。就是你在振振有詞的定人罪的時候卻在做同樣的事情。

「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這需要小心一點講。在神面前每個人一定會被審判(或被定罪),我們看得到,但是在人間,我們也必須承認一點,(這不一定是假冒為善,是個很難避免的情形),就是我們不是什麼事都做好了、每件事都做到了,就可以責備人家;或我們做到了一件事,就可以責備沒有做到這件事的人。

譬如說,(當然這只是在你說別人的時候會覺得理虧、心情不安)你是一個抽煙的父親,跟兒子講不可以抽煙,如果你一面抽煙一面在罵你兒子抽煙,這好像不大對。但我要說的是,恐怕你也不能說因為我還在抽煙,所以我不能對任何抽煙的人提出責備。如果是這樣,我們在這世上什麼事都不能做了。「你自己還不是也這樣」,尤其從基督教的觀點,那我們什麼都不能做了。我是說我們這樣講的說服力比較低一點。「老爸,你自己都抽煙,怎麼叫我不抽煙?」「我抽煙是因為,我也知道不好,但因為已經老煙槍戒不了了,但我知道這不好,所以要你不要抽」以此類推,賭博的人勸人家不要賭博,可能說服力很差,但不能說他不應該講或沒有資格講。這一點我們需要注意。

這裡的重點不在說別人做得對或錯,別人可能真的做錯了,重點甚至不在你責備他做錯,這責備可能也是對的,重點在你自己為什麼做這個事情,如果你這麼清楚那是不對的。那我們也就要痛哭流涕了,有時候我們真的沒辦法。我們可以看到也很厭惡別人做這是不對,甚至我們可能也很厭惡自己怎麼做這事,這會在第7章看到,「我真是苦啊」,我們每個人都有這樣的苦。

現在保羅沒有講那麼多,我剛才是分析得稍微深一點,我也要注意在講得比較深時要趕快回到那最簡單的,免得你們掉到一個叢林裡,不知道我講到哪裡去了。保羅就是說,你明明知道這件事是錯的,你為什麼還在做這樣的事?你以為你能逃脫神的審判?這就很嚴重了,你知道這件事是錯的,甚至知道到一個地步你會責備別人做這樣的事,但你自己卻在做這樣的事。我們先不要說剛才講到的「我是不得已,沒辦法」,這些我覺得不敢說合情合理,但我們可以瞭解,也常常有這樣情形。但會不會有一個可能,你在非常知道這件事是錯誤,而且會責備別人做這事的時候,你卻繼續自己做?你為什麼會做?大概有兩個理由,一個理由是這事有好處,另一個可能更重要的理由就是你覺得別人不會發現。

你覺得這事有好處,這理由不大能成立,因為你既會責備別人說這事不可以做,可能有好處,但好處遠不如那壞處。第二個可能是更大的理由,跟你我一樣,我覺得別人不會發現,或者我做的時候不要別人發現。各位,這真是,定我們罪的就在這裡,包括我自己在內。為什麼我有些事情不要人家看到?就是我知道這是錯的,所以不要人家看到。

到這裡都還不是那麼嚴重,嚴重的在:不把神當作神榮耀祂。你覺得神不知道嗎?你覺得你可以把上帝的眼睛弄瞎?你覺得你可以否認上帝?所以倫理上的錯誤跟知識上的錯誤是有關係的。你居然以為你做這事情的時候上帝會不知道?這是一點,上帝看不到。第二個,上帝會徇私、糊塗、偏好?就是上帝不會審判嗎?如果再推下去,每一點都是直接在打擊上帝。你覺得你可以逃掉上帝的審判?你先說祂看不到,再說祂判斷會錯誤,再說祂執行不到我身上。你是誰啊,敢這樣講?然而各位,我們每個人都這樣,每次犯罪的時候都這樣。

保羅在講是不是還有一個可能,當我們明知故犯,甚至責備別人,自己又犯這錯誤時,就是第4節,「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

24,「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這些話,我相信你們以前看羅馬書都覺得這很簡單,就是看下去,但被老師一講,講得很複雜了。我不是故意把它複雜化,就是在講我們為什麼會做這些明明知道是錯的事情。我剛才講的好像就是「無限上綱」把一件小小事變得很嚴重。我小的時候偷吃糖果,這不是在偷吃糖果,這是在殺上帝、否認上帝,把上帝的眼睛挖出來,那就很嚴重了。不是殺人而已,是殺上帝。

下面有講到一個可能,為什麼會做這事?就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藐視,小看。這乍聽之下又很容易瞭解,但保羅的論點對不對?應該是你「重視」祂豐富的恩慈才對?好比,有些小孩子撒野:我在我爸媽面前敢無惡不做。當然無惡不做講得太重,你們教會一定不會有,小孩子錯了一定馬上處罰,但到處都有些小孩子不受管教,兇得不得了。你說他是藐視他爸媽的恩慈嗎?恐怕他就是恰恰好就是重視,他非常看到一點就是爸媽一定會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他。所以不但不是藐視、忽視,是看到這些,「我就知道我老爸對我就是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我這樣解釋你就懂了,就是要講那「藐視」有沒有用錯?

保羅當然不會用錯,只是我們就想到是這樣嗎?這不是在講笑話,當然是在講很重的神學,也在講我們的生活。這就是歷世歷代很多神學的錯誤,包括今天也有很多錯誤,我們天天在講上帝有豐富的慈愛憐憫,看那些詩歌、信息,一般基督教書房賣的這些東西,我們的上帝是這樣的愛罪人、憐憫罪人,吸毒的、打麻將的、打老婆的、罪惡的,上帝真是好愛我們這些罪人。這些信息沒有錯,但這些信息也有個很大的錯誤、疏漏,就是都沒有講到悔改。我看很多都沒有講到悔改,你在注意看一下現在的很多非常動人的流行著作,反正都在講上帝充滿了慈愛,但在講上帝充滿慈愛時,甚至我覺得基督教的信息跟慈濟、星雲、世界搭勾的地方就在這裡,就是我們的上帝這麼慈愛,對於人一切犯的錯誤都無所謂,講得好聽就是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我看神在現在的神學和現代人底下就是一個不會發脾氣的神,非常寬容。你說我們就是看重上帝的寬容,今天很多教會講的就是要有愛。各位,要有愛是非常對的,我也承認我不夠有愛,愛裡面表現出來的一定也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這都是真的,但不要忘記下面一句話,「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而不是領你繼續吸毒、打麻將、打老婆的。

我講過好多次,現在的信息、福音就是把基督教當成一個安寧病房。什麼叫安寧病房?就是不會好了,你照樣打老婆、這世界大家都繼續罪惡下去。安寧病房就是不會好,但讓你死得好,死前舒舒服服的。我們基督徒因為失去福音和聖靈的大能,所以也看不到神的工作;即使看到很多,我們也很軟弱,好像看不到上帝可以叫那頑石點頭、罪大惡極得凶犯徹底悔改,現在都看不到了。不要說別的,在教會裡普遍現象就是這傢伙從小到老頑劣,就一直頑劣下去,大家就一直不斷的包容他,不講他,講了他就叫做沒有愛心。我們現在也治不好你這癌細胞了,就讓你死得很舒服。

我覺得整個教會的信息都是一種失敗者的信息,或是無奈,要安慰我們自己:「沒關係,都不要太要求,反正上帝都很愛我們。」上帝都很愛我們是真的,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也是真的,但你看錯了,這樣叫做藐視。這不但不是重視,剛好就是藐視,就是把它小看了。神的豐富恩慈、寬容、忍耐不是很小,是很大、很重,重到叫你會悔改,而且叫你能夠悔改。

所以我們今天比方有個流浪漢來了,我們對他很好,感謝主;有個吸毒的來了,我們對他很好,給他吃喝等等,很好,感謝主。有個日本牧師叫我很佩服的就在這裡,他專門在東京作流浪漢的工作,非常有愛心,但不是只幫他們洗澡,若他們不改,他是會打、罵他們,嚴嚴的責備他們。有出了這本書,「謝謝你用愛來罵我」。

恩慈是叫人悔改的。今天我們有沒有想到這一點?恩慈是叫我們繼續墮落、享受、頑梗的嗎?

再講一下「悔改」。這字的動詞在新約裡出現34次(名詞不只),保羅只用過一次,所以這是個很奇怪的現象,「悔改」是很重要的字眼,保羅為什麼用得這麼少?這也很妙,我的觀點是,瞭解保羅的歷代名人裡,最有名的還是路德,而路德也沒有講很多悔改。照理講應該很多,為什麼用得這麼少?保羅很注重人的行為、心思要改變,為什麼講得這麼少?我們當然講悔改,但要知道為什麼他們那麼少講。

我想保羅和路德有個共同點。保羅那時候當然沒有看到一個流弊,所以他沒有講,路德是看到了一個流弊,所以他講了。可能保羅那時沒有這現象,但聖靈感動他也預感到了。就是在路德那時候,「悔改」這個字常常變成人的功德。天主教講到:你錯了,就禁食、數念珠、行功德。這些都是好事,如果做錯了要重新得到上帝的接納,你得做一些補贖、補救、積些功德,不管是合理或不合理的,那才是真正的悔改。所以你要小心,魔鬼不是只叫你吃喝嫖賭,我們的墮落或錯誤常常是在一個正直、善良、公平的路上,但沒有把這些觀念放在神之下,那就會出問題,所你愛人、人道精神、環保、關心人、要求正義、很有理性、感情豐富,這些都非常好,但可怕的就在這裡,就是這些好東西如果不在神的手中,它也會讓人墮落的。

我看很多知識份子遠離基督教就是這樣,包括斯托德John Stott,這幾十年他一直說不相信有地獄。理由就非常簡單,因為一位慈愛的神叫不信祂的人(包括沒有聽到福音就死的人)永永遠遠的在火裡面被折磨,這你的理性和人道精神說不通的。我不是說這些問題很好解決,只是說你的仁慈、正義,在歷史上看過太多,他們犯的罪惡比殺人放火的罪惡還大,但實在都是出於好心。你要小心。

我很不相信神學教育也是這一點,因為在神學院裡常常這些老師們都是非常善良、理性、思想很廣,我很佩服,但這種就容易犯下這樣的錯誤,你想得到的,他也想得到:一個這麼好的上帝,會讓人在地獄裡,而且永永遠遠?這不好,所以斯托德還提出很多看法,也有聖經根據的,叫做「消滅論」,所謂地獄就是消滅,所有不信主的人到最後就是沒有了,他講的是不會永遠受苦。而正統的回答就是「沒有」比「在地獄受苦」還要更可悲。這詳細的內容不再討論,說這些的意思就是,要小心我們自己的善良、美好,而不是只是防備自己的罪惡

「悔改」是非常重要,只是路德是因為天主教有太多用自己的功德來讓上帝覺得我做得夠好了,我已經把自己鞭打得全身都是傷腫,你也知道天主教有這種自虐、拿鞭子抽自己來表示悔改。這些原意都是好的:不要讓悔改、上帝接納我們,變成一個口頭禪,但是也可以變成一個功德。保羅只有用這一次「悔改」這動詞,理由是他在強調相信,因為信心裡面包括悔改,所以他不需要多講悔改。

為自己積蓄忿怒

25,「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我沒有去查這裡的「任著」,跟24節的「任憑」是不是一樣,不過你要說上帝只是讓我們這樣,要替上帝減輕罪名,好像這樣的翻譯是可以的。在這裡就是說我們任著我們剛硬不悔改的心,頑梗到底;我們就是主動、積極的在那裡作惡。

「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這句話中文文法好像不大通,他的意思可能也是個對猶太人的諷刺。「積蓄忿怒」,猶太人對上帝,慈濟對上帝,沒有聖靈光照的基督徒對上帝,大概都會犯一個錯誤,就是積功德。我再次說,這是個很好的心,希望多做一點美好的事叫我們的神喜悅,都是很好的心,但變成要在神面前誇口,認為人可以獨立自主的做一些事情,那就真是最大的危險。人的善良比人的罪惡還更可能危險,因為善良,不順服神,導致出來的危險更可怕,你察覺不到。猶太人就是有積功德的觀念,甚至後來天主教有功德庫。我想慈濟也有它們的功德庫。你以為天天定人家的罪而不悔改,是在積蓄你的善工?其實你是在積蓄忿怒。

「積蓄忿怒」,以前我看到一些小孩,我兒子小的時候也有過,他做錯了,比方玩電線,媽媽說:「不可以」,他不甩,媽媽再說:「不可以」,他還不甩,他每次的不甩,就為他又積蓄一點忿怒。最後有一次媽媽爆發時,所有積蓄的就通通要償還。這聽起來好笑,但我們都常常在積蓄忿怒。那討厭的就在這裡,的確上帝的賞罰不是立竿見影的。不是你今天思想或做了一件錯事,神馬上就罰。同樣,也不是你今天思想或做了一件好事,神馬上賞。我覺得成功神學一個很大的缺點就在這裡,神不是不會賞、罰,但賞、罰中間的方式和距離差得太遠,這叫我們受不了。在西方法律有這麼一句話:「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這話我舉個例子就能懂,這和後來講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也是有關。

就說大專聯考,你辛辛苦苦考上台大,但要等你五十年後才能進去,這太遲了。也看過很多這類的小說,一個人被關在監獄,打官司打了卅、四十年,到最後定案無罪,已經被關了卅、四十年。最後正義臨到,你真的是無辜的,不是太晚了?對賞、稱讚是這樣,對罰也是這樣。那正義有沒有實現?太晚了,青春都已經過去了。各位要小心,上帝給你的賞罰可能等很久,等到一輩子都等不到,這也是很多人失去信仰的原因。

「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那一天什麼時候來到?也請各位小心,你不要說:「主,我願你來。康牧師今天講的真是把我心裡的一切都表達出來,我就是看不順眼這世界,正義來得太慢了。」我說要小心的就在這,因為正義要快一點的話,你怎麼知道第一個該罰的不是你?聖經裡講到很多這種事情,包括舊約裡,第一個罰的常常是從神的家裡開始審判。

這「神震怒,顯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在前面118,神的忿怒已經講過,聖經裡太多,神是忿怒的神。但是神的震怒雖然是會發出來,我們也說從亞當夏娃、洪水臨到、天火降到所多瑪、蛾摩拉時,其實每個人死的時候,或天災人禍時,或我們生病時,或這世界在原來神所造的世界裡沒有的現象發生的時候,就是不公不義、瘟疫、災難等,這些災發生的時候,就某個意義來講,都是神震怒的顯現,只是這話又要很小心講,因為實在很複雜,神學就是希望你講得周延一點。

我們不能說任何一個弟兄姊妹感冒了,就說是神的震怒在他身上。我們也不能因為一個人死了,就說神的震怒在他身上,我們知道太多,西羅亞樓坍了並不是因為這些人罪更大。不過我也提醒過好多次,不是他們沒有罪,說無辜,沒有人是無辜的,說可憐,每個人都很可憐。同樣我們也不太能夠說一個人很幸福快樂、舒服,他就是在神的祝福當中。但人在這罪惡、被咒詛的世界,我的確覺得因為神每分每秒都沒有改變,所以每分每秒我們都同時經歷到神的震怒和神豐富的恩典。這我覺得一點都不矛盾。但同時,這神的震怒和豐富恩典對你是好還是不好,就看你有沒有信心了。如果神讓你,譬如神讓保羅、摩西、大衛、千千萬萬人遭遇到很多橫逆,在橫逆中願意更加信靠神,這就是好的,就對你是個試煉,把我們煉得更好。如果這些橫逆讓我們抱怨、恨惡,最後離開神,這橫逆就對你不好,就變成震怒在你身上。有信心,好像的震怒就變成一個恩典,你沒有信心,好像的震怒就是真的震怒,就變成試探。舒服的事也是一樣,每一個舒服的事你可以去作見證:感謝主,我為了主怎麼樣犧牲這、那,奉獻等等,但感謝主,神讓我今年的收入是更多。這未必是成功神學,可以真的是說神就給我們一個祝福,很好。當神給我們祝福,收入、生意多了三倍,也不要忘記很多人去賭博,一賭多了卅倍,就說這是耶和華給我的祝福。所以若用物質的東西來衡量,實在都不準,但又不能否定這些,因為聖經裡有講。一般來說遭遇比較橫逆的事情時,是神給的艱難,不一定要馬上想到這是震怒,但我們也承認在沒有罪惡的世界裡是沒有這些的。神在生活中隨時給我們這些,希望讓我們更加倚靠上帝,但基本上來講雖然神的震怒和恩典,在人間歷史上每一秒鐘都並進的有,但一個完全的日子就是這裡說的,「顯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

耶和華的日子

這個日子,特別在以賽亞書裡常常出現,「當那日」。以賽亞書22「末後的日子」;41「在那日」;212「必有萬軍耶和華降罰的一個日子」。簡單的說「耶和華的日子」就是「主的日子」就是「末後的日子」就是「那日」,也就是「耶和華行大事的日子」,而這大事對不肯悔改的人就是大審判、大震怒的日子,對悔改的人就是大恩典、大拯救的日子。我再強調,每一件事都同時顯出上帝所有的作為,而這些作為對你是好還是不好,就看你是不是有信心了

這些日子在歷史上也具體而微的出現過很多次。譬如在挪亞的日子,就是「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這之前有很時間(最少有一百年)給人悔改的機會,但他們不肯悔改,就顯出來。譬如所多瑪、蛾摩拉,也是神震怒的日子。譬如在第一個逾越節對埃及的長子,在紅海邊對埃及軍隊,那是一個震怒的日子。譬如耶利哥城坍的時候,對耶利哥人是個震怒的日子。

而這每一個日子,也剛好是個拯救的日子,洪水對挪亞一家是拯救的日子;所多瑪、蛾摩拉對羅得是拯救的日子;耶利哥城坍是對喇合拯救的日子;逾越節、紅海邊是對以色列人拯救的日子。同樣,當主耶穌再來這最後一個「末後的日子」,對所有不信的人是哀哭切齒的日子,也是我們信的人歡喜快樂、昂首挺身的日子,因為我們得贖的日子到了。

在舊約裡有時就講是「耶和華報仇的日子」,「施恩的日子」,比較有代表性的在西番亞書114-16「耶和華的大日臨近,臨近而且甚快…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難困苦的日子,是荒廢淒涼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是吹角吶喊的日子」也記得在亞述王圍城的那日子,希西家也講到,「今天是凌辱的日子」。

我們再說,這就是末日,末後的日子,我們不知道哪一天臨到,但具體而微的每個人都會臨到,你死的那時也是這日子。當然對信主的人也是個最大蒙恩的日子。

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原則我們必須說好像是古今中外所有的原則。我們常覺得這是不信主的人講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我們信主的人不是一樣講到這些?就是信主的、不信主的、各個宗教都有這種報應的觀念。

舊約聖經裡也多得不得了,像詩6212,箴言2412,耶利米書1710,這原則是很普遍的。新約裡也有,馬太福音1627,啟示錄2212,新約、舊約裡都有這些經文,多得不得了,不要忘記這是一個普遍的觀念,墮落的人也有這樣的觀念,「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是一個極大的問題,雖然很普遍,但恐怕我們又會覺得是很大的錯誤,或跟因信稱義道理很不合。但我們等一下再看。

2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這翻得太多了一點但意思沒有錯,「不能朽壞之福」原文就是「不朽的」。我們從前唸過「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當然,人的不朽是很愚蠢的,木乃伊不朽,也不過千年,人也早死了,萬年能不朽嗎?簡單點說「尋求不朽的」就是尋求上帝,因為只有上帝是不朽的。

如果一個人「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就以永生報應他們」這叫做善有善報。相信儒家或任何宗教、無神論都會同意這樣一個倫理的指導。

2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結黨」有個奇特的意思,但「黨」字是有這樣的意思。「結黨」就是結一群人,其實卻是最自私的。所以孔子說,「君子群而不黨」我們合群,但不結黨。因為結黨的目的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或喜好。這不一定是錯誤的事,我結合喜歡爬山的人,有個登山社;結合喜歡唱歌的人,有個合唱團,這不一定是壞事,但的確只是為了自己的好處,這些人在一起大家都有好處。不一定是壞事,但我要說即使是最好的事,沒有神,遲早也就不好。一旦沒有神,我們結合的一群就會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所以當教會沒有神的時候,也就是一群很自私、罪惡的人,比外面還要更壞,因為還有一些很漂亮的口號在前面。

「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這裡的真理不只是在知識上的真理。就像可能很多經濟罪犯、電腦駭客,他在知識上是非常正確,但道德上很邪惡。他知道金庫的密碼要怎麼樣才打得開,知識上非常正確,但道德上不正確,他不應該打開拿裡面的東西。所以「順從不義」就是罪惡,「不順從真理」就不只是在知識、道德上,恐怕最簡單的說還是不順從神,因為神是一切知識、真理、道德的源頭。

「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這當然就是上帝就會處罰他們。不過有一些哲學上的說法也不能說完全講的錯,像康德的哲學,就是你不必等到報應,作惡本身就是處罰,行善本身就是祝福,Evil is the punishment of itselfvirture is the reward of itself。就是你行善不要想到行善的祝福,就是有個代價,有人給我一百萬,你在行善的時候就已經是個祝福。你作惡、偷東西,不必等到偷了以後被處罰才是報應,偷的時候就是一個報應。這當然一般人不太會這樣想,尤其偷吃或性上面犯罪,你在行的時候不會覺得那是個報應,後來得了愛滋病才覺得是報應。但從聖經裡,這兩個倫理觀念都可以,就是你本身做不好是個報應,但神也的確會在有一天終極的審判,歷史上也都有一些報應。

如果你尋求這個,會以永生給你,若是尋求那個,是會把忿怒、惱恨報應你。第910節再講這報應,不過比較多一點講是報應誰,而且次序剛好顛倒過來。前面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第9節這裡是先講「惡有惡報」再講「善有善報」,然後講到是給誰的。

29-10,「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你說這裡在說「報應」,當然一點都沒有錯,我還是說小心一點看。

9節就是神把患難困苦加給作惡的人。但這句話可以講得多廣泛?神豈不也講把患難、困苦加給許許多多聖徒?神豈不也把患難、困苦加給耶穌?我再說,經文不僅要看得仔細,而且要看得全備。

你說,「康牧師,我以後沒有辦法講道了,因為講到這句還要想到相反的那一句。」也許我太謹慎,只是怕我們有時候太斷章取義,抓一節經文就用在每件事上。是有這樣的事,所以我們不能說患難、困苦這一定是不對的。   

 

經文:羅馬書28-16

 

神會報應

28-11,「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因為神不偏待人。」 

羅馬書26-10,兩次講到神是會報應的,理由就是11節,「因為神不偏待人」。對每個人都是一樣,對猶太人、外邦人都是一樣。「先是」的意思已經講過,就是都會有,時間上可能是猶太人快一點。而這就不必多說,大家都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我再說一下,這是從哪裡來的?在舊約利未記26章,還有特別文字和思路的表達是在申命記28章,從第1節到14節不斷講到,如果你行善,也就是你聽神的話,就繼續有什麼樣的好報。而這些好報都講到是現實世界裡有的,不必等到將來最後的審判。1568節講惡報,你不遵守神的話,就會這樣報應,如果再不遵守,就會這樣報應,越來越嚴重,也不必等到最後的審判。所以我前面強調過,神最後的報應是最重要,但在現在的生活中不是沒有。

這些都是太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我還要強調?

各位,如果這樣,還傳什麼福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們就叫人開始天天做好事,將來在天堂,慈濟、其他宗教的也碰得到,因為這裡沒有講:「祂必照各人的信仰報應各人,凡決志信主,受洗歸入主名下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唯有不信耶穌的、頑梗悖逆的、始終拒絕的,就以地獄報應他們。」一個字都沒有講到信仰。

我要提出來就是,我們生活裡常常有些巨大的矛盾,包括我們基督徒,我們想都沒有想。這些都是聖經上的話,特別申命記28章,你行得好就祝福你,行得不好就咒詛你。這很對。對是很對,但耶穌、信心、上帝、「信耶穌得永生」到哪裡去了?這裡一個字都沒有講,這裡是講行為。

這是在聖靈的帶領下寫的,而且保羅是那麼仔細、思想周延的人,他就是想到上帝的公平、上帝律法的美善、行善的就怎麼報應,不遵守律法的就怎麼報應,而且他就是講神沒有偏待人,對任何人都是一樣,所以他等一下要講的就是(我在這裡先給各位一個答案,不然你們就懸在那裡,因為答案是在後面):凡是這樣的就給你這些,結論就是:沒有人這樣。所以沒有一個人(一個都沒有)可以「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沒有一個人可以用他的行為遵守律法而得到永生。每一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有第8節以後的情形,所以每個人都要下地獄。

神不偏待人

下面也有個問題,就是神不偏待人嗎?你當然會說,「這還有問題?我們神最公義、最慈愛,哪有偏待人?」但你記不記得這句話:「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就恩待誰」?誰說神不偏待人?神不是揀選了以色列人?那不是偏待?神不是棄絕了法老?那不是偏待?我們也常聽到近代神學家講的,神不是偏愛貧窮人、討厭富有的人?

各位,這些都不是那麼好回答。我們相信神絕不偏待人,神絕對公平,因此我們也要相信神的揀選和一切的帶領,通通都沒有不公平。簡單的說,祂是祂自己的尺度,別的都不能拿來衡量祂,但神又不是君。不過這個問題,這裡就不能講得很多,先放在這裡。神是沒有偏待人,我們也相信神要揀選、恩待、棄絕誰,就揀選、恩待、棄絕誰。

人有罪,都要滅亡

2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律法」在這裡應該指的就是摩西的律法,不過這句話我們可以很簡單的瞭解,就是「不知者不罪」,沒有這條律法,你就不可以說我犯了這律法。這裡我們中文寫「犯了罪」,但要容易瞭解的話可以說是,「凡沒有律法而犯了律法的,就不會按犯律法來處罰」,就是若沒有這律法的規定,你不可以說我犯了這條律法。

講簡單的交通規則,如果沒有規定「紅燈不能右轉」,我紅燈右轉你不能處罰。沒有這個規定,我做了沒有規定的事,不算犯錯。沒有說「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犯了這些就沒有罪。這應該很容易瞭解。有時候為了規定會改變,比方原來紅燈不可以右轉,現在可以,所以在法律執行時,都有個公佈期。

以前我不太懂一條法律要通過怎麼這麼麻煩,還要立法院三讀,讀得累死了。然後不是馬上就有效,還需要公告若干日子,意思就是要讓每個人都知道這事情,要有很長或合理的一段時間宣導。譬如這條路以前是雙向道,現在要改成單向道,可能幾個禮拜前就開始公告。甚至在它執行了以後可能還有一、兩個禮拜的寬容期。但如果有一個人離開台灣一年,這中間改了他不知道,回來後開車,警察把他攔住,逆向行駛。他說:「我從小住在這裡,你還沒有來,我就住在這裡,都是雙向,怎麼變成單向?」警察說,「一年以前就改了」他說,「我一年都不在台灣,都不知道。這種就是可以打官司了,不知道,所以不能罰我。

到底罰不罰,這法律上我不知道,但保羅在這裡表達的「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先講簡單的,如果沒有這規定,你做了這件事情就沒有罪。我們舉比較沒有道德因素的例子,比方在台灣,抽油煙機很平常,把你家的油煙抽到外面去。好像新加坡有這規定,不能就這樣排出廢氣,因為這污染空氣,抽油煙機需要經過某種處理才能排出去,不然就等於你亂倒垃圾。在台灣,因為沒有這法律規定,你就這樣把髒空氣排出去沒有錯,但如果到了新加坡,知道這不可以,還這樣做,就錯了,要受罰。這我們懂,意思就是「不知者不罪」。

下面說的就不只是法律上的問題了,保羅說,沒有律法告訴你「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除我以外,不可以有別的神」,那麼你姦淫有沒有罪?

今天在台灣,姦淫有沒有罪?在歐洲很多國家,通姦是沒有罪的。在有些國家,毀謗也沒有罪,講言論自由。這是各個國家不同的規定。各位,姦淫有沒有罪?謀殺有沒有罪?基本馬上會想,殺人、謀殺當然有罪。而說謊有沒有罪?當然有罪,我們會這樣講。但如果有一個人在他的國家、文化、家庭、社會裡沒有這條律法,就好比有些宣教士到某些國家、部落,發現那地方道德非常敗壞,譬如說亂倫。我們今天講亂倫當然是錯誤的,但恐怕在亞當夏娃的家庭裡,兄妹一定是通婚的,因為再沒有別的對象。甚至說母子的話,我們也不敢想像是不是就是沒有罪,起碼在動物裡面是這樣。亂倫在某些國家、民族裡沒有這條律法,聖經裡有,猶太人、我們基督徒有,如果在某些沒有這條律法的民族文化裡,做了這事,有沒有罪?

保羅說有,有罪。因為他說,犯了罪,就是表示行了律法上說不可以的事,雖然沒有這條律法、規定,他是會滅亡的。重點是說他是會滅亡,但不是按著律法滅亡。

所以這句話又是很濃縮的話,裡面很多。保羅說,這個人他所有接觸的文化、教育、家庭、社會等等完全沒有把通姦、殺人當作罪惡,但他殺了人,一樣有罪,該滅亡。

我們會想為什麼該滅亡?好像不該,因為他不知道。甚至我再講得強烈一點,包括我們台灣,我看過馬偕的時候,就是十六、七、八世紀,荷蘭人陸續來到台灣的時候,包括馬偕自己,他娶的也是原住民,他們對原住民都有個很深的印象,跟我們今天也很像,就是原住民非常好客、坦誠、慷慨、好交朋友,還有一個我們今天不大清楚的,就是他們嫉惡如仇,有仇必報,如果你騙了他,他一定會成為你的仇敵。因為很多部落原來就是仇敵,所以就訓練一種尚武精神。就是一個男孩要得到一個女孩的芳心,嫁給他,就一定要有其他部落的人頭給她。到十九世紀到山上原住民住的地方,還可以看到他們裝飾的人頭。那是榮耀,他們從來不覺得殺一個敵對的部落是罪惡,即使那人沒有仇恨。這也不是原住民才有,看羅蜜歐與茱麗葉也是,殺仇家,即使跟你無冤無仇,但有世仇,所以殺他是非常正確、榮耀的事。他殺了一個跟他沒有仇的人,但是風俗習慣叫他殺,他有沒有罪?保羅說有罪。「冤枉,我不知道這地方改了法律,原來是雙行道現在變成單行道。」「我原來不知道不可以殺人,現在才知道可以殺人。我不知道我殺了人為什麼有罪?」你有罪,你也要滅亡。答案在哪裡?等一下講

先講容易瞭解的的,12節下半句,「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這就沒有問題,律法一再警告過不可以殺人,你殺了人,當然就用律法,白紙黑字的判你有罪,「按律法受審判」。

看到他的對比嗎?我們常常說審判、論斷有時是負面的,這裡就是。其實他「凡在律法以下」的意思就是「凡知道律法的」,或「活在律法的管制中、是個法治國家」,反正他知道法律,犯了法律上不可以的,也就是他犯罪了,就會按律法,其實不只是受審判,是按律法被審判,而且被定罪。如果是死罪,就是上面說的滅亡。看到那對比沒有?一個是「按律法滅亡」,一個是「按律法受審判」,其實是差不多相等的。

我還沒有講到答案。

行律法的稱義

2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聽」字,希臘文、希伯來文裡跟我們中文的「聽」很類似,有幾重意思:最簡單的就是「聽到」,還有一重意思,聖經裡都用同一個「聽」字,沒有把它變得這麼複雜,就是「聽懂」。還有一重就是「聽從」。「我那兒子是個非常聽話的孩子」,意思不是說他的聽覺很敏銳,也不是說他很聰明一聽就懂,而是我叫他去洗碗他就去洗碗,他聽從。其實這中間還有一個過程,我為了不叫你們更困惑不多講,就是「聽信」,跟「聽懂」很密切。

「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不是你聽到(也就是知道)了律法,是你能聽懂、聽明白,而去遵從,就稱義了。這跟我們在第2章講的一樣,「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這都在申命記28章律法上記載了。你聽了,然後去行,就稱你為義,神就給你永生。(稱義、永生不相等,但是有密切關係)。

2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下面就講到外邦人,外邦人是沒有律法的,原住民是沒有律法的。最起碼要知道就猶太人(包括保羅)來講,他們沒有摩西的律法,這裡的律法(不是我們一般講的律法,當然包含那意思)就是摩西的律法。

你要想這次序,沒有律法,當然就應該滅亡,剛才就是這樣講的:沒有律法,犯罪還是要滅亡。現在他又講正面的,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如果「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本性就是天性。這裡不能講得太仔細,但也不能不去想,就是他們的本性顯然可以行律法上的事。他們的本性,你說那是墮落的本性,一定是墮落的本性,但保羅在這裡沒有講墮落不墮落,他就講任何一個外邦人,不管是獵人頭的原住民,或美洲大陸當年剝人頭皮的印地安人也是一樣,他們可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這律法是指摩西的律法。

咦?原住民知道摩西的律法?愛斯基摩人知道摩西的律法?現在你們應該快要想到答案了。他們會知道嗎?保羅講的,「他們雖然沒有律法」,也就是再一次,沒有摩西的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們自己裡面一定就有摩西的律法。我們會說:沒有,今天不要說原住民、愛斯基摩人了,所有猶太人以外的外邦人,包括中國人,包括文明或野蠻民族,都絕對沒有摩西律法,摩西的律法沒有傳到外邦去。在兩約之間時有若干的流傳沒有錯,但也不是每個外邦人都知道,事實上知道的人非常少。他們自己怎會知道?難道那時就有網路,侵入了摩西的資料庫而知道的?答案就在上次花很多力氣講過的第1章,以及下一節:

律法刻在人心

2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這律法也是摩西的律法。「功用」不太能講到是摩西律法的文字,但那意義,或說它產生的作用,是刻在外邦人的心裡。這個字很重,上帝的律法是刻在外邦人的心裡。就是上一次我們所聽到,也很困惑,花了這麼多力氣可能還不一定同意的,就是這個世界上每個人,白癡也好,沒有受過教育的、從來沒看過聖經的、以前的原始人、以後的任何一個人也好,他們絕對知道上帝。上一次我們的答案是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而且顯明在他們心裡。現在講得同樣重要,是刻在他們心裡。

「刻」因為在保羅的時候已經有文字,甚至有紙張,更早的時候埃及就有蒲草,不過多半的像我們中國,是竹簡,是刻上去的。我們也知道刻在石頭上的就是十誡,十誡是刻在石版上的,是神的手指寫的,這當然也是形容,就是那不是用墨水寫的,是很深的。

「刻在他們心裡」。不知道保羅在寫這話時有沒有想到耶利米31,那裡是說以前所有猶太人對律法的認識是外在、外面耳提面命的,將來有一天在立新約時,神會把這話刻在人的心裡。刻在人心裡是一個祝福,以前外面一直講、一直講(用康德的話就是「他律」)講到你聽,以後會變成「自律」,神把這話放在你心裡,你自己會知道。那就是新約的時候。希伯來書也有講,不用再有人教你什麼叫認識神,他們從小到大都會認識神,與生俱來就放在他心裡。這是講將來在新天新地的時候,將來在新約的時候,將來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保羅卻在這裡說過去外邦人就有,還不是猶太人,律法已經寫在他們心裡。就是15節上半句,「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

這裡所講的,其實跟第119節開始講的是類似。是,原住民、不認識字的、白癡都知道神。他知道神,後來又怎麼不知道神了?我們說這是神的咒詛,是墮落,是原罪,是人自作孽不可活,都可以。我今天一開始就講保羅並沒有明說是神讓他們這樣墮落的,他就說有個現象:他們是知道神,卻不感謝祂。在不感謝、不榮耀的時候,他的心就越來越昏暗,然後就在道德上這樣。同樣現在講到這裡也是,保羅在第2章這裡講跟第1章一樣的事,就是人都知道上帝。各位要知道,律法刻在人心,律法所講的不只是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那是十誡的後面六誡,還有前面的四誡:「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也就是說人對神的認識是有的:「我這位神是怎麼樣一位神,不能用偶像來跟我相比的」。

現在要回到12節來講答案。「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沒有律法,凡是沒有摩西五經的,也就是說任何一個外邦人,雖然他沒有摩西五經,當他犯了律法時,雖然沒有人教他這件事,雖然他整個文化、風俗、習慣甚至都跟摩西律法剛好相反,殺人是可以的,殺人多甚至是個勇士,通姦、亂倫是可以的,保羅說你還是該死,因為在你的心裡你知道,你要滅亡,只是不是按著摩西五經滅亡,按著你心裡的律法滅亡。

我知道恐怕很多原住民(我不是故意罵原住民,只是這是比較凸出的例子),或很多後現代的人(年輕人,在歐洲長大的)也會這樣講,根本同性戀、通姦不是罪惡,甚至他們要把所有的罪惡都從律法裡塗掉,我相信現在的走向是這樣。保羅說你有罪,你有一個塗不掉的律法寫在你的心裡,是神在造你的時候就寫的,即使墮落後,也沒有消失,所以你會滅亡。審判你的不是摩西五經,是你心裡的律法。

罵完了人也同樣要講稱讚的話,給人一個應許,雖然這應許沒有人能得到,就是14節,「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同樣,外邦人沒有律法,可不可以得到祝福?保羅說,可以,神不偏待人。猶太人到底有沒有被看重?從這裡來看,他們沒有被看重,沒有優點。第3章就會講到猶太人有什麼長處。每個都是一環扣一環,保羅講得太豐富了。外邦人到底可不可以得到神的祝福?可以,你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猶太人也是一樣,你遵行上帝的話,申命記28章(利未記26章也講)講得清清楚楚,你要聽從這律法書上一切的話,以下的祝福就會臨到你。外邦人不要擔心,你們也是,順著本性去行,你們自己有自己的律法,律法已經刻在你們心裡了。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尊貴、榮耀加給一切行善的人。

不錯,行律法的猶太人、外邦人都可以稱義,但是,我趕快再講答案:有行善的人嗎?一個都沒有。「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人是知道對錯的

在細節上我再多講一點,不是那麼重要,但這一節在文字上不太好瞭解,就是15節的中間,「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我不知道中文為什麼翻「是非之心」,其實就是「良心」。

這要討論起來就非常多,包括很多解經家講「良心、是非之心」在當時的希臘文明裡是怎麼解釋的?當希臘文這個字,中文翻成兩個字,一個是「良心」,一個是「是非之心」的時候,翻得對不對?

我覺得翻得對,這不容易瞭解。在講翻譯、甚至講溝通、傳播學、哲學、語言學的時候一個很嚴重的事就是:東、西方這些問題能不能傳達?有人說「罪」不能翻譯,因為「罪」這字,東、西方的意思不一樣;「良心」、「義」也不能翻譯,因為意義都不一樣。我們基督徒建立在一件事上就相信可以翻譯,就是神不偏待人。我們相信中文可以表達上帝的意思。你念希臘文、希伯來文很好,但也不要被那些太唬住,神沒有偏待人。

這個字翻得是對的,「良心」是什麼?孟子、儒家講很多,「不教而知」,先天就有的。今天的心理學、社會學根本否認有任何的良心,所有一切是後天塑造、教育來的,人像一張白紙一樣,你教他什麼就是什麼。這在西方叫做「經驗主義」,有它的道理和正確的地方,但不是全然正確。因為聖經裡有講他們有一些良心,不管在出生時,墮落之後、挪亞、洪水的時代、任何時代。(時代主義分有一個時代叫做良心時代,其實良心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有)。

就是我們會這樣說,我認為當年到台灣(包括在原住民那裡)、緬甸等原來完全沒有接觸過福音地方傳教的人,應該多多少少會有羅馬書的觀念。保羅在亞略巴古跟不信主的、從來沒有基督教文化人傳什麼?這蠻重要的,我不知道你們有一天會不會到所謂的跨文化、相當不明白基督教的地方去傳福音,今天這種人可能越來越少,但我們都對不管是知識份子、聽過很多次福音,甚至有些早期翻譯聖經的知識份子,(他們到死可能都沒有信,也加入翻譯聖經的行列。我知道有個叫王濤的,他的生活也很敗壞),我們怎麼跟他們傳道?我們跟他傳什麼?你今天跟街上的人傳耶穌,你傳什麼?

我們傳的大概就是:有一位神你不知道,但祂很愛你。這樣傳我也沒有說不對,但保羅講的好像跟我們略略有些不一樣,他是那麼看重神,神的福音。也跟我們有些詩歌一樣,他是講「有一位神」。保羅在亞略巴古對那些知識份子講的也是這樣的話:「雅典人哪,我告訴你神是誰,(當然他當時沒有直接提到耶穌,他有講神是誰)這個神,你們早就知道,你們在拜一個未識之神,我現在告訴你們」保羅在雅典講的跟這裡講的一樣,一方面在講好像是所謂的本色神學(我是反對這個的)就是說:我們講的跟你心裡想的是一樣的,其實這個神跟你們中國人講的是一樣的。另外一方面又會說,可是你們中國人把這神扭曲了,不管是天也好,媽祖也好,你們通通扭曲了,我告訴你們這位神是誰。

就是我們在傳福音給任何人的時候,不管從道德或孝順父母來談,你一定要談的就是這位神。談到這位神,恐怕下一個就要談到「你有罪」,就跟保羅在這裡講的:你為什麼會有罪?你的罪惡就是,這個神你明知,卻故意不認識。

大家聽了會說:「冤枉,我不知道有這個神」。我們先不要講你冤不冤枉,因為聖經講你不冤枉,但你也很有福氣,不管你知不知道,我現在來告訴你,你是誰,你也不知道你自己是誰。「我當然知道我是誰」,不,你不知道上帝,就不知道你是誰。你要認識這位上帝是誰,這位上帝已經把真理寫在你心裡。

我不是在教你佈道的技巧,但這跟神學有關係,也希望你先有這假設,因為聖經的話是這樣講的,就是你知道有這位神,不管你多麼誠實的說「我實在不知道有這位神」,那也沒有關係,我就告訴你,你的罪是不可推託的,你知道這位神卻故意不認識祂,違反祂一切的誡命。我現在來告訴你,你知道這個神,甚至知道這神的法則。

15節的下半句,「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簡單講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每個人的良心都會告訴他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不管是誰,多多少少對一件事情的事非對錯有些正確看法,他多少是知道的。每個人多少知道一點對錯,不管他是吸毒,或從小被教殺人放火,他心裡還是知道。

也聽過這樣的事:他殺了人,族裡都說他是英雄,(或他的環境是一妻多夫的制度,甚至在舊約以色列也有多妻的現象),環境是這樣,他應該心裡有平安,但夜深人靜時他恐怕多多少少會有一些不安。他雖然一直這樣被教,房間裡也一直充滿了這些人頭,是他的榮耀、喜悅,但不一定要在夜深人靜,就在他許許多多迷信和恐懼裡,他應該覺得他是活在一種忿怒、恐怖之下。為什麼會忿怒、恐怖?他不安。這些人頭不是獎狀,而是在控告他:我跟你無冤無仇,為什麼殺我,而且想盡辦法要殺我?(當然我也是想盡辦法要殺你)就是他會不安。再殘暴的勇士、再沒有天良的人也會不安,因為照我們的信仰,這是不能被塗去的,不管科學怎麼講,你的經驗怎麼樣。

保羅是在說:外邦人知道,甚至承認上帝的律法,是因為他們的良心,律法已經刻在他們心裡了。這是第一個,「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外邦人良心裡面有上帝的律法,包括十誡。

第二個我們不大容易看出來,就是,「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可能比較好的了解釋:在他們生活中,包括自己和其他人身上,有的時候會活出一些符合他們良心的行為,而他們也會稱讚這些行為。就是不信主的人也會有一些好的行為,我們會稱讚,他們也會稱讚。譬如又說原住民,勇敢是他們覺得的一個美德,我們也會覺得是美德。把仇家消滅,是個美德,我們也會覺得是個美德。我們今天不也是,殺敵是非常大的美德?

第三個,「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是他們會有頭腦去思想。就是三個東西,一個是良心,一個是符合良心的行為,一個是他們會去思想。這三種力量就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我們就說一個幾百年前的原住民,非常殘暴而且用偷襲的方式,暗暗的殺了他的仇家,帶著血淋淋的頭回去,變成了英雄,他覺得這是很光榮的事。為什麼他會覺得光榮?因為他克服了一件很難做到的困難,把一個仇家殺掉。我們今天,良心,或是非之心,或風俗習慣,不都也說當一個人完成一件很難的任務時是值得稱讚的。然後我們再想到為什麼這件事值得稱讚?因為很勇敢,很好。那為什麼你要殺他?如果你殺自己的族人就不可以,為什麼?因為族人是自己的人,他是敵人。所以殺敵人是好的?為什麼殺敵人是好的?因為敵人有時會來搶、殺我們,所以殺那對我們傷害的是對的。而同樣,在自己的族人裡,那幫助我們殺敵、耕種、獵獸的,我們就應該盡量的愛他。這也是對的。這些,我們的是非之心都是這樣。那他會不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相信會的)或偶爾會想到,若這敵族的人從來沒有殺、搶過我,他會不會這樣想:這被我殺的人跟我一樣是個十七、八歲的男孩,很勇敢,打獵技巧非常好,也非常有正義感,也要消滅敵人,完全跟我一樣。而且他沒有殺過我這族的人,我應該要殺他嗎?他如果是殺過我廿個族人,那我殺他是很好的,報仇,但他如果從來沒有殺過我們,我殺他還是很好嗎?可能心就比較軟了。如果是一個四歲、四個月大的嬰孩、母腹中的胎兒呢,我要不要殺?可能他會說要殺,(我們有看過殺孕婦腹中的胎兒的,聖經裡也有講),為什麼?因為他是個「潛在的敵人」,有潛在殺我的可能。但我們的良心就會告訴我們,怎麼潛在,總跟他實在殺了,好像有點不一樣。

我們不要再繼續推論下去,就跟上次推外邦人可不可能知道「三位一體」一樣,我們只能根據聖經說,他會不安的,他會覺得不應該。若要再繼續推下去,我們今天殺一個日本人,又是對還是不對?戰爭的時候應該殺他,因為他會殺我們。但在他沒有殺我之前,我可以殺他嗎?他已經殺了很多人了。有人因此就認為所有的戰爭都應該反對。我們也會想到一件事,就是理智也好,符合良心的行為也好,甚至良心,在聖經裡這些也都不是絕對可靠的。

在這裡講這麼多,只是在講一件事情,保羅說,外邦人知道對錯。知道對錯?我們常常是嘴硬,不承認,那是不信的人,有時候嘴軟,我們講不出來,說服不了別人,也有,但有一天通通都會顯出來的,16節:

末後審判顯明一切

2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什麼時候這些會非常明顯,公諸於天下?就是「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就是第5節,「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就是我們講的「末後的日子」。這一天,真相會完全大白,人的罪惡、上帝的拯救、耶穌是救主,一切會完全真相大白。

可是,保羅說在那天沒有來之前也真相大白,你是故意不相信,故意在掩蓋。所以那天審判只是把它很清楚的顯出來,叫你無可推諉,事實上你現在就已經無可推諉,審判現在就已經有了。

他的確說是「隱祕」,因為我們今天在錯綜複雜的文化、教育,昧著良心和各樣我們自己的軟弱中。當然這一切都來自我們生在一個咒詛、罪惡的世界,但這一切沒有叫你推託你的責任。神審判你,只是顯出祂更加的偉大和祂曾經對你的寬容。

保羅講的每句話、每個字都很震撼,他說:所有這些事是老夫我先講,好像上帝會照我的話來做。他說,「照著我的福音所言」。好大的膽子,福音不是神的福音,基督耶穌的福音?他居然敢講「我的福音」?你是什麼東西,講「我的福音」?

各位,保羅一點沒有大膽,他這種大膽是完全正確,我希望你也有這種正確的想法。你在跟人家講的時候,有時可能是大概、也許、或者是、我也不確定,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我們都承認,但有些事你不可以迷惑:只有一位神,只有一位救主耶穌。當然我們在軟弱時也會困惑,但希望我們有把握堅定:「照著我的福音所言」,會有審判。外邦人和猶太人是一樣的,我們都在神的審判前無可推諉,你不要等到那一天無可推諉,現在想想你心裡應該知道。

你說,我心裡不知道。你不知道沒有關係,我們不必跟人家爭吵說你是不是知道上帝,我們知道就好了,重要的是我現在告訴你了,你所知道卻掩蓋的上帝是誰,我現在告訴你了。所以這就是在神學上講的,不管一般啟示多麼的模糊不清,現在特別啟示已經講出來就夠了。特別啟示就是神的話。神的話已經告訴你是罪人,在一般啟示裡就已經講了,你不承認,好,我不跟你辯,我現在跟你講了,你應該知道了。就像我們將來到審判台前時,那些達爾文主義者、無神論者、最聰明、最棒、我們絕對辯不過他的,神會跟他說

像羅素這最堅定的無神論者就說過這話,有人問過他,假定真的有神,你見到祂時,祂說你怎麼不信我,羅素先生,你會說什麼?羅素說我會罵祂,你為什麼沒有給我夠多的證據。就是羅素覺得上帝存在的證據太少了,不夠。這都是神學裡的討論,我不去講。我可以告訴你,上帝給他的答覆就是這裡講的:我給了你夠多的證據。然後上帝會把每一個證據講出來,叫他無可推諉。

我們現在講不出來,我們沒有那個學問。但我們現在也講得出來,因為羅馬書講的。你今天遠遠不如這些科學家、羅素有學問,你絕對辯不過他沒關係,只要誠實的講出羅馬書的話:有一位獨一真神。羅素一定看過千千萬萬的書,可能所有基督徒、牧師、神學家都沒有一個比他聰明,我願意同意,但他們都講過這一點:有一位神,聖經裡的這位神。

上帝在跟羅素,和這世界上許許多多比我們有學問、有道德卻不信耶穌的那些人講,(假如在生活中你跟他傳過福音,然後你鎩羽而歸,被罵得死去活來、眼淚汪汪,再也不想傳福音。但又繼續傳,又被罵了等等,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感謝主)在審判的時候,他們的罪惡其中一個是:我已經跟你講過有神,另外一個就是,我曾經在某年某月某日,派一個可憐兮兮的小女孩跟你講有一位真神,她沒有騙你,她講的每一個都是真理,那就是證據。你居然漠視這樣的證據,你該死,要我把那證人叫出來?他一定說不要了,我記得那件事。

我們不要有報復的心,也不要有自大的心,求主憐憫我們。

 

附录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馬書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馬書2:6-29,「6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報應他們。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17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18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19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21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22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23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24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26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7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28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是外邦人的代表)。先是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先有神的律法。外邦人雖沒有神的律法,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因為神將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良心上。所以,即使神的福音、神的拯救、神的審判有祂的次序,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外邦人),「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但不論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外邦人),都不可逃脫律法的定罪,因為神把眾人都圈在同一個拯救和審判裡:「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11:32)、「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加3:22-23),就是按人的裡面對神的信靠來判斷人。

這樣說來,猶太人也不能以我們有神的律法誇口,或想靠聽律法稱義,甚至靠行律法稱義,因為沒有人能在神面前行全律法;因為神看人,是看內心,不是看外表;因為只有裡面做的,才是真的,包括猶太人或是基督徒,包括我們的禱告和一切的心思、意念、作為。但裡面做的,如果不是聖靈做的,又怎麼可能是真的?因為我們裡面的真實,就是虛謊(詩116:11)。

你外表光是猶太人,也有外表的記號(割禮),和外面的行為(守律法儀文),但裡面卻沒有聖靈和信心,仍不能得拯救,只能被定罪,因為你裡面不是真猶太人、不是真以色列人、不是真基督徒,內心沒有受真割禮。倘若你裡面有聖靈和信心,你必能活出外表的行為來;如此,即使你外表是外邦人,但你裡面卻是真猶太人、真以色列人、真基督徒,心裡受了真割禮,你必得著神的稱讚,「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5

這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林後10:18人的稱讚算什麼?常常是虛假、錯誤的;甚至人的論斷又算什麼?保羅說,別人怎麼講,我自己怎麼講,我都不在意,最主要是讓上帝來判斷:「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3-4全知的上帝來論斷(審判)的話,我們豈不都死了嗎?感謝主,我們信靠祂,基督的工作、聖靈的工作就在我們裡面活出來。盼望每個弟兄姊妹真的經驗到我們是真猶太人,裡面有聖靈的印記;我們是真以色列人,心裡沒有詭詐;我們是亞伯拉罕的真後裔,裡面有真信心;我們是真基督徒,真信基督。我們真的愛人,真的在禱告、讚美、感謝、交托、奉獻、服事,真的有平安,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做的。

這就是神不偏待人的福音,「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 12-13

省思:

我是真猶太人嗎?面對艱難和誘惑的試探,我對神始終有真信、真望、真愛,也有真平安、真喜樂嗎?

 

當然,猶太人、外邦人,基督徒、非基督徒,有律法、沒有律法,受割禮、沒受割禮,都一樣是罪人,常常是真假攙雜。但是,求主不要讓我們是一個攙雜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我們對主的信靠是裡面的,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做的;不像猶太人、法利賽人,是外面做的。

讚美:

有平安在我心,非世界所能賜,這平安無人能奪去;

雖試驗與艱難,如仇雲之繞環,我心裡永遠有這平安。

永遠在我心裡!耶穌我主,永遠在我心裡,無限快樂!

主說:「總不撇下你」,慈聲對我說:「我總不撇下你,因你屬我。」

 

普世人當迎接 救主為他之王,這平安便入他心中;

諸愁雲皆飛去,諸陰沉變輝煌,皆因耶穌為萬民之光。

永遠在我心裡!耶穌我主,永遠在我心裡,無限快樂!

主說:「總不撇下你」,慈聲對我說:「我總不撇下你,因你屬我。」

 

主賜我這珍寶,藏在我心殿中,在世寄居平安融融;

將來榮耀大日,主必再來接我,回到天上榮美父家中。

永遠在我心裡!耶穌我主,永遠在我心裡,無限快樂!

主說:「總不撇下你」,慈聲對我說:「我總不撇下你,因你屬我。」

禱告:

主,是祢叫我們到祢這裡來,但我們常常人到心沒有到;但主,我們謝謝祢,祢可是人到,心也到了。祢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且祢的靈住在我們心中。

 

主,孩子唱到「諸愁雲皆飛去」時很感動,但孩子也知道我們當中很多人的愁雲並沒有飛去,有時是愁雲更多。我總是想到病痛中的弟兄姊妹,他們有時候是短暫的愁雲飛去,卻帶來更重的陰霾。主,求祢幫助,讓人仍然知道、更加相信,祢永遠不撇下我們,祢與我們同在。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經文:羅馬書217-33

 

猶太人(基督徒)不可自大

217,「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上次講到21「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我說過,第1章猶太人看了是會很爽的,外邦人的確是這樣。我再推一下,保羅在這裡應該沒有講基督徒,我想基督徒也要記得這件事,因為猶太人的爽跟我們基督徒的爽也是一樣。我們今天不是覺得這些外邦人、拜媽祖的、拜偶像的,最起碼我們覺得他很可憐也很可惡,在罪惡過犯中。我也是這樣覺得。然後我們有律法、福音、聖經,他們沒有。

猶太人當時也是完全這樣覺得,外邦人有什麼希臘哲學,那不稀奇,都是給地獄不同的火燒而已,反正都是要燒掉,沒有什麼好,你們不認識神。所以猶太人很自大。

各位要小心,就一個意義來講,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什麼不一樣,就某個意義來講,基督徒和外邦人也沒有什麼不一樣,到今天還是這樣。就我們同有一位神,我們沒有什麼不一樣;就我們都是罪人,也沒有什麼不一樣。當然就我們蒙了恩典,我們可以說更豐富,那也是對的,但就恩典以後的要求更強,也是對的。就我們聽到了有了福音,卻沒有照著福音去做,恐怕也是一樣。所以求主幫助我們,真是不能自大,繼續倚靠上帝。

「你稱為猶太人」猶太人的意思,講得最簡單,就是一個信靠神的民族,或被神揀選的民族。猶太人、希伯來人、以色列人,我也講過有很多討論,現在不再講。

「又倚靠律法」有一個可靠的東西,就是律法。我趕快又講,律法可以倚靠嗎?這是一個比喻的說法。一個牆可以靠嗎?我們中國人講牆還不太可靠。一個山可以靠嗎?靠山。孟子裡有講,你的良人(老公)可靠嗎 ?投資公司、銀行可靠嗎?你說:「可靠,現在國家買了」,而國家可靠嗎?你會說都不可靠,猶太人會說律法是可靠的,因為那是上帝的,世界可以滅掉,上帝的律法不會滅掉,律法可以靠。律法當然可以靠,律法是上帝的話,但律法要可以靠,有個很矛盾的事:你得行律法,才可靠,如果你不行或違反了律法,那律法會把你壓死。猶太人覺得它可以靠,因為他行律法。

「且指著神誇口」誇口,實在也不太好瞭解,照我們中文是個壞的意思,自誇、誇大,英文翻boasting,也是壞的。但誇口也可以有個好的意思,就像指著神誇口。誇口可以翻譯成「稱讚、引以為傲」。當然這又是個模稜兩可的翻譯,「傲」是驕傲,壞的字,但「引以為傲」未必是壞的字。「我以我的老師、學生、國家、父母為傲」,這可以很謙卑,很感恩,很好,「我以神為傲、為榮耀」當然也讓我就附帶雞犬升天,被貼金了,因為這個神揀選了我們。

我指著神誇口,我認識神,我敬拜神,我讚美神,其他外邦人都是該死的,他們都在拜假神,我們拜的是真神,我們在榮耀神,當然也順便稱讚自己,因為我們是唯一能敬拜神、讚美神、榮耀神的民族。我們真是非常棒啊,我們是指著神在誇口,我們是被揀選的。

這些都很對,不對的在後面。

218,「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我談過「神的旨意」,不難明白,就是律法,律法上的規定,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你行為要良善、要好好信靠上帝、不可有別神,要守安息日、不可拜偶像、做偶像,這是神的旨意,神要我們信靠祂,信靠祂以後有好的道德行為。

「也能分別是非」這又是前面講的判斷。小字說,「也喜愛那美好的事」知道什麼是好的,什麼是爛的。我們今天對世界上的人說:怎麼你會去喜歡那些偶像?你怎麼會喜歡去網咖那種地方?你怎麼會喜歡吸毒、打麻將?當然他們會覺得你怎麼會不喜歡?你怎麼喜歡到教會聚會、看聖經、禱告,真是奇怪,天下最無聊痛苦的莫過於此。我在教會裡也碰到很多這樣的人,即使是基督徒,就是他不會選擇那上好的事。而猶太人會,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都最好。雖然他們的軍隊打不過羅馬人,文化、詩詞、雕刻也遠遠不如希臘人,但他們選擇上好的,因為他們是上帝的選民。

219-20,「19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讓我們誠實點吧,我們是不是覺得我們對外邦人也是這樣?各位,我知道你們都很謙卑、善良,我們也應當有這種自許,這些不信主的人是在罪惡中,我們應該要引導他們。這沒有錯,就像上帝的律法沒有錯一樣。

這段話,給瞎子領路這些,大概是以賽亞書42章,以賽亞書在42章以後有四首僕人之歌,這些我們當然馬上就用在耶穌身上,因為新約也是這樣用的。包括42章一開始就講的,這位神的僕人做的事情是,「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等等,我們都馬上把它用在耶穌身上,這絕對沒有錯,但仔細的來看,用在耶穌身上,也是用在耶穌的門徒身上,我們要做這些事情。但固然在以後歷史上是用在耶穌和耶穌的門徒身上,我們也不能忘記在當時應用的意義也是用在以色列人或先知身上。譬如4218,以後,就明顯指以色列人或猶太人。能夠領路等這些,最重要的就是他們有律法,熟知律法,會解律法,而且他們會遵行律法。

而保羅的定罪就在這裡了。猶太人是這樣,我們今天也應該很謙卑、誠實的把這應用在我們身上。

221-23,「21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22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23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這也求主幫助我們,我們不是一天到晚要有一個罪惡的心態,甚至我們也不應該是個非常天天在那裡自省的人,吾日三省吾身、哪裡錯了等等。這些都是好事,但我還是說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想到主。因為你太想到自己,不管是成或敗,也都會有偏差。總是求主讓我們想到主。

「還不教導自己嗎﹖」我們的確是去教導別人,就是常常沒有把神的事教導我們自己。當然這都需要聖靈的光照,你天天背、天天教,若不是聖靈在工作,也還是都錯誤。

「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大概絕大多數的猶太人,包括現在對猶太人很友善的基督徒,包括我們這些可能對猶太人不大瞭解,也對當時背景不大曉得的,我猜你會有個反應,跟我們頭腦清楚時對保羅責備不信耶穌的人的罪惡,會有一樣的反應,就是:這有沒有一點太誇張?

我們上次看過,這些外邦人是「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等等一大堆,我們都順口就念下來,但真的覺得所有的外邦人都是這樣?應該不會這樣覺得,我們也會承認外邦人有很多是不錯的。猶太人(包括在保羅那時的和現在的,和舊約的)他們真的有這麼壞嗎?他們偷竊、姦淫、偷廟中之物嗎?猶太人是一個惡名昭彰的民族嗎?

希望我現在講的這些不是種族主義,希望我們這些省籍情結都拿掉,但你會不會有一些印象,就是對某些種類的人印象比較差一點?譬如,東北人比較野蠻,喜歡打架,上海人比較狡猾一點。你對猶太人的印象怎麼樣?猶太人我覺得一般人的印象是他們很聰明,很多諾貝爾獎得主是猶太人。如果看聖經那時候的猶太人,雖然好像沒有顯出很聰明(他們的聰明是十九世紀以後比較顯出來,以前沒有),在耶穌那時候猶太人應該是道德還不錯的。有些種族我們的印象是比較惡劣。猶太人有保羅這樣講的罪惡嗎?大概所有人都會反對。就跟所有的外邦人會反對保羅前面講的外邦人是這樣。那我們怎麼回答這問題?

我還是說,客觀來講這世界有人好一點,有人壞一點,而且相當多的人在表相上表現得是不錯,這我們可以承認,包括猶太人。但保羅在講神,他最重要的還不在講外邦人、猶太人,他在講神。他在講神的律法、神的事寫在人的心裡,他在講人認識神(或人好像有這些律法),卻沒有聽信祂的時候(包括外邦人、猶太人)至終會非常混亂。

這一點我們又說外邦人和猶太人一定都會同意。猶太人會同意這個世界的悲哀,也會承認他們自己很多罪惡。包括今天的猶太人,他們在哭牆前面認罪悔改時也會真的講。保羅講的話也不是獨一的,你看耶穌罵猶太人罵得多重,在舊約裡也有多少責備猶太人的時候。我們承認從可以看得到的來說,不是太多人天天都是作惡,在廟裡也好、街上也好,不是那麼多人就是殺人放火、奸淫擄掠,不是都是這樣瘋狂的,但我們不能否認每個人的心中都有邪惡,也不能否認當這種邪惡繼續發展下去時就會有很多悲哀,到那悲哀出現的時候,我們才非常吃驚。

現在我們台灣社會怎麼樣?我覺得還不錯,沒有什麼沿街搶劫的。但,一方面這是神繼續在罪惡世界中的保守,一方面可怕的就是我們逐漸逐漸麻木了。你再看看報紙上,現在當然都是經濟新聞,你看這十年,有多少可怕的事越來越普遍,父親強姦女兒,小孩殺掉父母騙保險的,這以前好像十幾、廿年才看到一下,現在越來越多,雖然這些事又不是那麼普遍,但越來越多了。你說整個世界的文明這麼進步,二次大戰一下殺了六百萬那麼多猶太人,夠殘酷了。一個猶太人女哲學家,不是基督徒,她寫過一些非常有深度的書,她創造一個片語就是「banality of evil 庸俗化、普遍化的邪惡」她覺得廿世紀的可怕就是罪惡、邪惡變得很平庸、普通。我們今天不也是這樣?你看到911大樓倒塌以後,下一次要一下死兩百萬人才會刺激一下。毒奶粉這些事情,慢慢就把我們麻痺,覺得不稀奇,我們越看越多了。新聞裡今天統一超商被人搶了50元,一點不以為意,也許五十年前根本沒有看過搶的事情,就覺得很吃驚。慢慢的這些事情就越來越普遍,我們在其中麻木。雖然也看到其中很多美善的事情,但其實整個人類都在極大罪惡中,所以我們承認人可能有很多表面上(甚至心中)還是很規矩,也承認猶太人有很多很好的現象,不是每個猶太人都有這麼多罪惡,但總的來講,這個世界從亞當夏娃墮落後,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有相當多可悲、罪惡的現象,這現象就跟上帝的真實是一樣真實。

這我不再分析下去,你要講上帝不存在,可以講很多理由,但保羅說那都不成立,這已經辯論了很久,你也不一定服氣。你要講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充滿了罪惡,我們也講了很久,保羅說是無可推諉的,你們應該也會同意,越清醒時越會同意。  

224,「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我們說基督徒吧,一般來講,基督徒的行為應該還不錯,但我們不也常常聽到:「我不要信耶穌,因為這長老這樣,那牧師那樣。教會怎麼有這樣的事」就是一般的良善我們願意承認,但我們所看到、經驗到的邪惡也真是不少。

在舊約裡就非常的多,以賽亞書525「耶和華說:轄制他們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褻瀆。」那裡神的名受褻瀆,還不是說以色列人犯罪、拜偶像、得罪上帝,是以色列人被拜偶像的人欺負,根本亡國了,聖殿被燒掉,就好比有一天教堂變成佛堂、賭場,就是神的名被褻瀆。在當時以色列就是這樣。

當然這也是神做成的,或說以色列人墮落,神把他們交在仇敵手裡,這都有,但保羅就這樣來用,就是因為以色列人、基督徒、神的兒女的見證不好,人家就覺得你的神不好。這裡就包括因為以色列人或基督徒的見證不好,神就丟棄他們,把他們交在仇敵手裡,仇敵就像拉伯沙基一樣的說:你看,你們的神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嗎?你們的神辦不到的。

猶太人常常叫神的名受到褻瀆,像我們今天一樣。

真割禮

225,「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這跟前面講的類似,只是他針對猶太人在責備。這些要討論起來都非常的多。一般新派的(或同情猶太人的、或猶太人)當然都覺得這些是亂講,他們覺得「行律法的」和「割禮」是一致的事情,就算犯了律法的話,割禮也沒有不算割禮。我不去爭執這些,就講保羅沒有犯這錯誤,他這大方向講得很對。

你如果是一個遵守摩西律法的,割禮就與你有幫助。割禮是什麼意思?講得廣一點,在中東其實不只有以色列人行割禮,其他民族也有行,就如同不是只有以色列人守安息日,其他民族也有守安息日的。不過現在講到割禮,就是神跟亞伯拉罕立約的一個記號,是每個以色列男人都要行的。行這割禮就表示我是一個以色列人。

「是以色列人」又很複雜,割禮當然是從創世記17章,亞伯拉罕跟神立約開始,後來約書亞又帶領了一次以色列人,在除皮山那裡跟神立約,行割禮表示他們是上帝的選民。

割禮為什麼要特別在人的這個部分割下一塊皮,是不是跟性、罪惡有關?這「割」跟神對性的不滿意有沒有關係?割禮跟「性是不是一個污穢的東西」是否有關?這都有很多討論,不是那麼簡單。割禮跟我們的洗禮有沒有關係?切一刀是不是表示(在教會裡很多人這樣解釋,連猶太人都是這樣解釋)就是「性」基本上是神不喜悅的邪惡事情。不過這些不是我們現在要進入討論的,現在我們就知道一件事:割禮是一個立約的記號,表示這群人是屬上帝的,甚至上帝也是屬他們的。

當你受了割禮成為一個以色列人(或亞伯拉罕後裔)時,你就有福氣了(創17),更大或更清楚的福氣是在出埃及記,雖然那裡沒有講到受割禮。出埃及記在廿章以後,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底下就跟耶和華立約。那一次立約沒有提到割禮,以色列人整個在曠野四十年,生下來的人應該也都沒有受割禮,雖然有這樣的規定,不過好像沒有怎麼執行。

那一次在西乃山底下的立約,跟割禮好像有一個地方有點像,創世記17章的立約是給小孩子行割禮,有血,割禮一定有血。在出埃及記神跟以色列人立約的時候也有血,是灑血在他們身上(出248)。這在希伯來書都有一些解釋。

把這兩件事連在一起,如果跟神立約就是要受割禮,受割禮就表示你是一個以色列人,有血的見證。更重要的,在創世記還沒有那麼清楚,但在出埃及記有,就是受過割禮的表示你要守上帝一切的律法。如果你是以色列人,割禮表示你在這約裡就蒙福,但如果你犯了律法,沒有行律法的話,割禮就與你沒有益處。

這很多猶太人反對,但我想猶太人也很難反對。你有上帝的律法,違反了,不是更嚴重?在聖經裡講得很清楚。所以你有割禮卻不去守律法,這特權就沒有意思了。就跟我們今天基督徒一樣,你是一個受洗的基督徒,但從來不遵守神的話,那不是跟前面講的「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一樣,那就對你沒有什麼益處。所以這裡是責備猶太人,但可以用在我們基督徒身上,我們需要思想,生活中需要悔改。

「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那更是這些同情猶太人的基督徒認為保羅在亂講,割禮沒有不算割禮。「割禮不算割禮」聽說在馬克比時代,那時已經是希臘化越來越普遍,有些猶太人就抗拒這個。希臘化的普遍包括男人在公共浴室洗澡時就會看到你是一個猶太人還是非猶太人,有些猶太人就覺得這很羞恥,還想辦法動些什麼手術讓這看起來好像沒受過割禮。有人這樣講,「割禮變成不算割禮」就是把那割禮消失。

但保羅在這裡完全不是講這件事,他的意思是說如果你犯了律法,受割禮、立約的那些祝福就沒有了。也就是你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們基督徒知神而不認神。是不是也罪加一等?好像有這應用,不過這裡保羅應該沒有想到基督徒。

226-27,「26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7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這一點可能也很多猶太人不同意,就是還是要受割禮。就像我們基督徒,可不可以講這句話(我覺得可以這樣應用,雖然應該不是保羅的意思):一個沒有受洗的人如果遵守上帝的話(新約、舊約),他雖然沒有受洗,豈不算是有受洗嗎?各位能同意這句話嗎?「一個人沒有受洗,但他的行為都非常好,我們算他受洗。」你一定不同意的,所以猶太人不同意保羅這句話,受洗、割禮還是給你一些權利。

但保羅的意思又很清楚,我們真的追究起來又不能不同意,或用反面來講就不能不同意。一個人受了洗,卻生活、行為處處都很敗壞,他受洗對他有用嗎?他是基督徒對他有用嗎?我們可以找很多經文好像沒有用。就像我們來上這課,是個神學生、執事、長老、牧師,卻那麼多敗壞,恐怕神的審判在他身上更嚴重。在聖經裡明顯的是這樣講,所以耶路撒冷有禍了,比所多瑪、蛾摩拉、撒馬利亞還糟糕,所以我們這些律法師、祭司有禍了。

當然這一點我們是要小心點,因為有人說這都是神學家講的,(我聽了很生氣,但有它的理由),因為他們看到很多教會的人很敗壞,看到很多外邦人很好,所以很多人就說:你看那些人不是基督徒,可是他活得真像基督,真美好。我認為說這些話的人其實都不知道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在這些不信的人身上是有讓他們有一些好的氣質,這我們承認都有,但這些人因此拒絕上帝的恩典,不把這榮耀歸給上帝,他的罪就更大。所以慈濟的功德好,我們可能也可以同意,或起碼有些人是很好,但他沒有把這榮耀歸給神,就更是無可推諉。當然你們會說「他不知道」,但我們已經討論很多,他是知道的,神已經給他啟示了。

我們承認外邦人有一些好行為,更承認也羞愧的說基督徒有很多壞的行為,不過我們不會說那洗禮或割禮一點用處都沒有。保羅在這裡倒不是談這些,保羅就是說他如果能行,就算有割禮,也就是他如果能行,他就是上帝的兒女。這些論點在前面都講了,一個沒有受割禮、受洗的外邦人,如果能行律法上的話,即使他沒有律法,他照著心中的良心去做,他不但算是神的兒女,他還會審判我們這些猶太人、有上帝儀文和律法竟犯法的人。所以我們繼續推下去,就是有一天可能好人、慈濟會審判我們,他的行為比我們更好。但各位,我可以先跟你保證沒有,因為「一個行善的都沒有」。保羅在這裡講的都是原則上可行,也一定是這樣,神公平,外邦人、猶太人都有對神的認識,因為神給他們律法,他們都知道神,但沒有一個人能夠行。只是我們這些猶太人如果要靠我們的行為,我們還要被人家審判。

 228-29,「28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這問題有一點嚴重了,外面的猶太人不是猶太人,外面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當然如果要講的話,在聖經裡也有這些根據,甚至保羅在這裡講的也是舊約裡的根據,就是要有真的精神。

什麼叫做「真的精神」?就是不是外表的儀式。申命記1016「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你除掉的污穢不是性器官上的污穢。這「除」是割掉,你要除掉的是心裡的,只有外面性器官的割禮不算,你心裡除掉污穢才行。申命記306,也是說你要把你心裡的污穢除掉才行,外面的不算。耶利米書44「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當自行割禮,歸耶和華,將心裡的污穢除掉」。這些人都受過割禮,為什麼還要講?就是說你其實心裡很多的污穢,當然也就帶來行為上的污穢。以西結書447-9,尤其第7節,「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幸好有個「心」。我們就這樣講,你沒有受洗是不得救的,你受洗了不一定得救,受洗了要真正信了又活出來,才是得救。所以沒有受洗不行,沒受洗但活出來,也不行,因為我們相信沒有受洗就不能真實、有恆的活出來。

這是猶太人舊約裡就有的,不過我們今天還是要說,這其實用在其他的事上是不恰當的,我們今天都是外面看得到或肉身的。這個人不是有道德的人,我們是看他外面的表現,他裡面怎麼樣,我們不能說。就像一個好人好事,他腦袋裡天天都在想殺人、搶銀行、奸淫擄掠,但他從來沒有做出來,我們還是會覺得他是好人,我們不誅心。你心裡想什麼,我們沒有辦法管,這世界一切都看你外表做的,即使在顯微鏡下、解剖,看的還是外表做的這些,或用康德講的,是「現象界」的事情,不會談到「本體」裡面的。所以你是不是猶太人,就看是不是有受割禮。你是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第一個看血統是不是,第二個是你是不是歸化、宣示等等。

保羅說,外面的不是真的,要裡面的。猶太人會反駁,保羅就會舉出很多我們剛才看到的經文,你裡面沒有怎麼行?這問題後面第9章還會再討論到,什麼是真正的猶太人、以色列人,現在就暫不去看它。

在乎靈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也不太容易講,其實我們中國人種族主義的觀念也很重,我也看過有宣教士在中國,他非常愛中國人,想要歸化中國籍,但1949年共產黨來了,他被關在監獄裡,最後是被共產黨迫害死了。他真是愛中國,吃中國人的飯,穿中國人的服裝,夷狄入華夏則華夏之,也講中國話,納的稅也歸到中國,算不算中國人?就法律來講我不知道,可能可以,但可能很多中國人還是會覺得你是個老外。以此類推,每個國家都是一樣,猶太人不是也是?

保羅在這裡講到真正的猶太人是「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我們就不太懂,就像:你是不是一個中國人?在乎靈,不在乎中華民國的法律。這很難懂,但保羅講這個就是要提醒猶太人:你們能懂,因為剛才看的那些經文是要你們從心裡面的。

這「在乎靈」應該是在乎聖靈,簡單一點講就是在乎神的工作是不是在你的心裡。「不在乎儀文」就是不在乎你外表的宗教儀式和文字。這在耶利米書3134也講,這約是寫在人心裡面的。

「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有人說保羅在玩文字遊戲,因為「猶大」的意思就是「稱頌、讚美」。猶太人是不是真的能夠讚美神,要看他是不是被神稱讚,他如果從裡面做,就真是一個猶太人了。

保羅在講什麼?他在講人都有罪,都該死,然後被上帝拯救,猶太人、外邦人沒有分別,(各位若每次覺得太複雜想不通時就回到這最簡單的),所以猶太人跟外邦人都一樣。但猶太人認為他們是選民、天之驕子,所以保羅要討論這問題。

猶太人的長處

31,「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我再次說,割禮幾乎可以跟猶太人畫等號,如果那割禮是表示你接受摩西律法的一個儀式,割禮就讓你成為猶太人。當然在中東其他外邦人也有人受割禮,但他沒有受這律法,所以就不算猶太人。有了律法又遵行的話,就在神的約裡面,就有非常大的祝福了。

各位想想,「猶太人有什麼長處﹖」一般覺得猶太人很聰明。盎格魯撒克遜Anglo-Saxon的人有什麼長處?他們皮膚比較白。就種族主義來講,包括日耳曼民族,希特勒就認為是最優秀的。我們漢族、河洛人、客家人、原住民是不是最優秀的?這很複雜,也很多的悲劇,包括在黑人當中也有哪一種族類才是最優秀的。中國人有什麼長處?我們都知道三大發明、聰明,但有時候又覺得不大有長處,起碼西方人比較高,我們鼻子比較塌,輪廓沒有那麼深。我在講保羅在問一個民族有什麼長處。

割禮有什麼益處?比較衛生,聽說猶太人女性得子宮頸癌的比較少一點,就是因為他的丈夫都受割禮,乾淨一點。我在講字面的意思,割禮有什麼益處。保羅用這字面的意思在講很深的事。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2,「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凡事大有好處」這倒不是說凡事,就是這件事,在每一方面都有好處,但你已經知道第一就是唯一,他不再講第二、第三。猶太人的好處在哪裡?就是上帝的話給了他們,「神的聖言交託他們」。那就很棒了,他們是領受上帝話語的器皿,這就夠了。

這句話也不知道我們可以接受或明白多少,這句話可以很悲哀。基督教會有什麼長處?我們有什麼長處?你可以想到很多,我們是世界的鹽和光,我們將來要享受天上的福樂,凡是在教會(或無形教會)裡面的人都是得救的,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有聖靈充滿,有永生等等,教會也辦了很多學校、孤兒院,做很多善事,這都是教會的長處。這當然也是長處,我們不能否認,如果教會成為世界的良心、中流砥柱,辦了很多學校,我們也可以說,其他的宗教也可以辦,這些長處,國家也可以做,不管國家做得好不好。教會的長處其實就是我們有上帝的話,所以教會如果不是在傳講上帝、活出上帝的話,就沒有什麼價值,就會被吐出來。

不過我們再一次不要把教會跟猶太人比,因為雖然這樣比、應用、引申是可以的,但保羅那時候沒有想到這些,他就是在講猶太人的好處。

這裡同樣有個很深的問題,也不太好解決,就是一個猶太人受了割禮,是不是就得救?你說,沒有得救,甚至罪更大。我們再次說,如果一個基督徒受了洗禮,就得救?你說,沒有,主要是你的信心,那麼我可不可以不要洗禮?原則上,貴格會早期時是沒有洗禮的,因為要的是靈,有靈洗,心裡真的相信;就是說這儀式是不是還需要?

保羅在這裡沒有講到儀式,就是那割禮或洗禮的儀式,本身似乎是不重要的,但就一個角度來講,本身又是很重要的。因為在講到割禮時,雖然一處是在創世記,一處在出埃及記,兩處時間相隔也很久,但有個相連的,就是神的話託給他們。割禮本身,如果跟神的話連在一起,還是有意義的,割禮是什麼?就是我遵照神的話在做。洗禮是什麼?就是我遵照神的話在做。因此,雖然不是那水、儀式來救你,但你遵守神的話。一定要講是那水和儀式拯救了你,我們也不太能夠說錯,就跟道成肉身一樣,肉身沒有用嗎?耶穌非成為肉身不可。但這肉身的重要性,耶穌的肉身比起其他億億兆兆人的肉身,沒有任何優秀之處,除非這個肉身是道成的,就是裡面有道,有神的話。這還可以很複雜的講,但我先講到這裡,就是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是有上帝的話在心中,我們必須是一個傳揚上帝話的人。

人的不信不廢掉神的信

3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這句話也要非常小心的講。就是我們的不信會不會廢掉神的信?保羅說:「斷乎不能!」各位想想,我們的不信,能不能廢掉上帝的信?我們的敗壞能不能叫上帝的榮耀受羞辱?答案當然可以有兩個完全相反的,而兩個都是對的。一個是:你的不信當然可以廢掉上帝的信,你的敗壞當然可以敗壞上帝的榮耀,整個聖經都在講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不是嗎?我們的罪惡就在不信,我們不信不是好像改變了上帝許許多多的事?但保羅又說我們的不信不能廢掉上帝的信,這是什麼意思?

我們就講猶太人,先不要講基督徒是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講猶太人。上帝揀選了猶太人,揀選了亞伯拉罕,說我跟你立約。然後在西乃山又再一次重複這種揀選,就是立約,「我要作你的神,永永遠遠」。神的信實有沒有廢掉?廢掉了,你在聖經裡看到太多。「我要永永遠遠愛你」,但在先知書裡常常看到「我要丟棄你」,整個詩篇裡很多就是耶和華丟棄了耶路撒冷,不是嗎?尤其在撒母耳記下耶和華對大衛講的,「你的子孫永遠會坐我的寶座」,這應許不是完全廢掉了嗎?所羅門獻殿時的應許,不是完全廢掉?那殿後來不是沒有了,以色列人這國家不是沒有了嗎?到今天都沒有。今天的以色列國家,應該不是大衛那以色列國,今天統治以色列的是一個世俗國家,不是大衛的子孫在作他們的國王。今天統治以色列的也是他們的憲法,不是聖經,雖然有些保守的人想要恢復。以色列這國家已經亡了。

我可以找出很多這樣的應許:神曾經說過如何、如何。就看詩篇891-2「我要歌唱耶和華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要用口將你的信實傳與萬代。因我曾說:你的慈悲必建立到永遠;你的信實必堅立在天上。」第2節這「我」可以說是詩人,也可以說是耶和華,因為第3-4節,「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28節,也是與他立約,堅定,要讓他的寶座如天之久。然後他的子孫如果離棄、背棄我,我會責打他們,「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我永遠、絕對不會說謊。「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38節,丟棄他,39節,「你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你們怎麼都沒有看到這些經文,同樣一段經文裡完全矛盾的話,永遠不改,卻丟掉了。

聖經上很多,前面有講,後面有講,摩西五經有講,先知書也有講;有時用別人的口氣,有時用耶和華自己的口氣講,到底上帝有沒有改變?其實一直延續到今天,是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都是這些經文,你會看到兩個剛好相反的。

我的答案已經講過了,就是從神那邊來講,祂沒有改變,從我們人這邊來講,有很多變化,我們只能看到外表。先簡單的把這答案講了,神的話沒有改變,神立約就永遠立約,在改革宗神學裡會講到有「工作之約」、「恩典之約」。「工作之約」憑著人的行為會廢掉,「恩典之約」永遠不會廢掉。亞伯拉罕的約是永遠、無條件的約,摩西的約是有條件的約,如果不遵守律法就會廢掉,所以神也沒有廢掉祂的話,你永遠遵行,就永遠得到這約的好處,沒有遵行就得不到。但這樣的解釋我覺得可能還不是最完整的,你要把他分成「恩典之約、工作之約」也許可以,不過我覺得所有的約應該還是一個約,甚至新約、舊約都是一個約。

保羅在這裡也有這樣講。保羅(或舊約)講到的上帝立約說我永遠愛你,永遠不改變的,不是肉身的以色列人,也不是肉身的基督徒,是真正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徒。這樣理解,神的話就一個字都沒有廢掉。

那些不屬祂的,聖殿也只是一個象徵的意思,國土也只是個象徵或預表、代表的意思。那代表的裡面不是沒有實質,所以大衛一定是個得救、在永約之間享受的人,還有千千萬萬我們不知道、有名、沒有名的這些人,神的慈愛永遠不會離開他們,也絕對不會離開他們。就跟我們一樣,如果你是神所揀選的祂的兒女,就永遠在神的恩典裡,絕不會改變,這沒有錯,但你是不是一個呢?那我們就不知道了,因為外表你有割禮、敬拜讚美、律法、受洗,都不保證你真的是一個,只有聖靈生的才是。

改革宗神學或加爾文、路德神學也非常強調的就是你要在聖靈的帶領之下確實知道你是一個得救的人才行,這給你很大的保障。天主教的重要教義說人不能知道,這有它的道理,基本上我當然是同意基督教的正統講法,但我們也承認我們人憑著自己,實在是常常會動搖。我相信你們現在都很堅定,但可能在各種情形下我們也會動搖:「是這樣嗎?」

所以,神的信實會不會廢掉?不會廢掉的,神定意要怎麼做就會怎麼做,不管是要拯救或滅亡的,只是在我們人這邊來看,誰是被拯救,誰是滅亡的,我們看不太出來,因為有很多變化。彼得不認主的時候他應該是個被棄絕的,你怎麼知道他後來不但悔改而且被神重用。猶大被主呼召時一定看起來是個得救的,而且可能很長一段時間非常棒,所以他才能作管錢的,但我們不知道時候他離棄了。底馬我們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在曠野的那些以色列人,不是通通都出了埃及、過了紅海?不是在哥林多前書說他們通通在雲裡、海裡受洗、吃了靈食、喝了靈水?但他們多半在曠野倒斃了。

神的話沒有後悔,也沒有改變,神說我揀選、愛的是哪些人,就愛他們到底,棄絕的是哪些,他終究會被棄絕的。但我們只能看到過程,不太能看到永遠,我們只能模模糊糊的。所以,你的不信沒有廢掉神的信,神的信實,信用可靠,是絕對的,不會變的,祂愛誰就愛誰到底,棄絕誰就棄絕到底,這愛和棄絕的過程裡,就我們肉體來看有時好像,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是被棄絕的,但神是永遠愛祂的;包括很多肉身的以色列人是被神揀選的,但最後是被棄絕的。就是人不能廢掉神的信。希望我這樣講算是有個說明。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