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罗马书3:19-31 基督是新心的创造者和保护者 本课的基础为罗马书第三章后部分,从19节开始."我们晓得律法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个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 21-23节以压缩的形式包含了本章其余章节所有内容.本章的余下部分是前面的扩展.在这一章中还出现了本书信观点的高潮.本章的第一部分强调上帝公平待人;在审判时只考虑人的行为.凡树木结果子就可以认出他来,这虽是真实的,然而判断果子不在人的权限价之内,这也是真实的.上帝是唯一的审判者,他监察人心,而人只从外表审判人.;因此人的行为在他们同伴看来似乎是好的,然而在那看透人所不能看透的上帝,就认出他们是朽坏的. 再者:义人要因信得生.人的一生有多长的时间是义的?-----全部,每一刻;因为义人要因信得生.但藉着行律法不能称义.这话说得严厉,但人必须相信,这是经上讲的. 我们能作的没有一件能单靠律法称义,人或人的行为能称为义.律法按着人的行主审判人.且律法之伟大是如此不可想象,以致人的行为不能达到其高度.必须有一位中保,通过他,义就将临到,并且义合法地属于那些因信而得应允的人. 没有重生的心是极为险恶的,处于邪恶之心的只有罪恶.要行了良善的行为主必须有良善的心,只有良善的人才有良善的心.但是,由于众人都犯了罪,有亏缺,因此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败坏的. 律法本身是完全公义的标准,但基督是道理\真理\生命,在基督里面有律法完全的义,藉着信心行到他的义的恩惠.论到这一点,众先知本身就是见证,因他们传讲因信,藉着基督称义. 当一个人寻求用他的行为替自己辩护时,只会越发不完全,直至像保罗一样,将这一切看为有损的.因除了基督以外没有义. 在这世上,人需要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称义----称义是一个事实,不是一个理论,它也是福音.不趋向义的,是无效的,不配传讲的.只能通过信心获得义;总之,一切配得传讲的,必须趋向因信称义. "因为世上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我们过去的行为没有一样能称为义,但可以悔改使过去的行为完全,我们现今在任何行为上称义都不能强过它,这是同样真实的.我们需要用基督的义证明目前的义,并使过去成为完全.无论税吏或是法利赛人,不靠自己行为回去的倒算为义了,但那渴望靠自己称义的,反而得不到义,凡求的人就能得着,但个人必须是同等的,在那里所有的人都接受,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何为"救赎"?就是赎回.义是一种无限的恩赐,但需付出代价.基督的宝血为之付出了代价.我们极力思想上帝的伟大,就能明白,虽然将要成就的事是超乎我们能理解的,要成就这事的能力也同样超乎我们的知识."显明他的义"除去我们的罪.是上帝除去我们的罪,我们将全然得到赦免.基督没有承认(天主教的)特赦,但他的义赦免过去一切的罪,只要他的义充满你的心,现今就保守你的心远离罪恶. 信心是所有智慧的开端;是众知识的根基,孩童如果不信人告诉他的,就什么也学不到.肉体上的事既是这样,在属灵的事上也是一样. 救赎藉着基督创造之能临到,这就是为什么我喜爱思想基督是万物的创造者;因他从空虚中造出诸世界,以他能力的话立定万物,就能藉同样的话,在我里头造一个清洁的心,并保守他所造的.一切权柄\荣耀都归给他. 是在你里头做工的上帝要定意,按他美好的旨意行事.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了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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