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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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的身分:傳神的福音(一1)
一1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耶穌基督
「基督」的意思,是上帝所使用的器皿,或者是上帝所膏立、所設立的那位;現在變成一個專有名詞,就是指耶穌基督。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道成肉身,在人間的名字(Name),基督則是祂的頭銜(Title)。

僕人
聖經中的「僕人」,或譯作「奴僕」。原文是「奴隸」,很難聽,但原文所要表達的就是一種「不好」的含意。

一、負面的、壞的意思:
奴隸,是懼怕的:「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

奴隸,是沒有自主能力的:「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加五1-9)

人是給神作奴僕的;但是不認識神的人,卻給不是神的(也就是偶像)作奴僕:「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加四8)

我們從前是把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19-23)今天全世界無論是媒體或生活上,我們常常看到的就是人都在給罪惡作奴僕,被那些罪惡、撒但、死亡所約束。但是《羅馬書》六章所講到的,恐怕不只是被轄制而已,而是有一種敬畏事奉的態度,所以用「獻」。

我們會作人的奴僕:「因為作奴僕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七章22-23)因此,我們不要被人轄制,也不要把自己獻給任何一個人。獻給國家、父母,固然是我們的文化傳統,但恐怕都是不合聖經的。相反的,我們每一個被耶穌基督賜放而得自由的人,就是要作耶穌基督的奴僕。這個觀點跟以色列人「出埃及」是一樣的。以色列人在埃及作法老奴僕的時候。神對摩西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三12)耶和華多次要法老釋放他們,不是說:「容我的百姓去,好進入迦南流奶與蜜之地。」而是「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出四23,出七16,出八1、20,出九1、13,出十3)意思就是作神的奴僕,這是生活裡面正確的態度。

作奴僕的也有一個特點,就是做給人看:「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6-7)我們服事不是在做給人看,而是打從心裡做給主看。

二、正面的、好的意思:
我們是被主釋放,成為自由的人。《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22-23節,「因為作奴僕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我們的自由不是叫我們放縱、行惡的。《彼得前書》第二章第16-17節,「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借著自由遮蓋惡毒(或譯:陰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我們被主釋放以後要作的事是:棄絕那些暗昧可恥的事,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哥林多後書》第四章第1-15節[1]。第1節,「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這職分是使徒,也是僕人(奴隸)。第5節講得很清楚,「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現在很多人故作姿態,自稱僕人。有一本暢銷書《僕人:修道院的領導啟示錄》(詹姆士·杭特著),講到作一星期的僕人,這都是作秀;我們是一輩子作主的僕人——從心裡,從主的愛,從聖靈來作。這些我們都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看到。當然,我們也知道即使我們盡一切可能的行良善,這個世上的人還是可能拒絕。因為他們也拒絕了耶穌。耶穌基督的奴僕也要知道自己不過是個瓦器,但這瓦器裡面是有寶貝的——是聖靈、耶穌基督、福音,可以發出莫大的能力。雖然發出莫大的能力,還是可能四面受敵,或心裡作難,或遭逼迫,甚至會被打倒。但是我們身上是帶著耶穌的死。死的意思,不僅包括肉體的死亡,也包括十字架上捨己的觀念——不能有自己的意念。奴隸哪有自己的意思,哪能說自己的話呢?主人要他作什麼,他就作什麼。而且主人要他作別人的奴隸時,他也要喜悅的去作。甚至作的結果是死在他的身上發動,生在其他人身上發動,因此你非有信心不可。你因信,所以如此說話。你因信作奴隸作到死,就要跟耶穌基督一起復活,而且一同站在祂面前,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

耶穌基督的僕人
是榮耀的
當保羅講到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時,恐怕受舊約裡「神僕人」的觀念影響,認為這是一種尊榮。聖經裡喜歡講到「上帝的兒女」是祂的僕人,如下所列:

「列祖」是耶和華的僕人。《創世記》第二十六章第24節,「我僕人亞伯拉罕」。《以西結書》第二十八章第25節,「我僕人雅各」。《約伯記》第一章第8節,「我的僕人約伯」。《撒母耳記下》第七章第26-29節、《以西結書》第三十四章第23-24節,「我僕人大衛」。

「大衛的後裔」也是耶和華的僕人,記在《哈該書》第二章第23節,「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啊,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

「耶和華的先知」也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耶利米書》第三十五章15節、《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第18節,「我僕人眾先知」。先知是說神的話;僕人是不能說自己的話,也不能加減主人的話。

「約書亞」本來還不能稱為耶和華的僕人。在《約書亞記》開頭的時候,第一章第1節是說「摩西的幫手嫩的兒子約書亞」;《約書亞記》結束的時候,第二十四章第29節就說「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

「迦勒」是耶和華的僕人(民二十四24)。

在舊約裡面有兩個很有名的僕人:一個是《五經》、《約書亞記》裡多次講到的摩西;一個是《以賽亞書》裡「受苦的僕人」(四十二1-4,四十九1-6,五十4-9,五十二13,五十三12),祂像無辜的羔羊被殺。「受苦的僕人」,基本上是指耶穌基督,以及我們這些跟隨基督的人;當然,有些解經書會說是先知,或以色列人,都對。在新約《使徒行傳》第八章32-33節[2]也引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8節[3]的話,說耶穌基督是受苦的僕人。另外,有一種普遍的說法:《馬太福音》講耶穌是王,《馬可福音》講耶穌是僕,《路加福音》講耶穌是人,《約翰福音》講耶穌是神。但我覺得《路加福音》也常常講耶穌是僕,為人作事[4]。

另一個非常好的範例是《馬可福音》十四章8節,耶穌稱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是謙卑的
很多人會在名片上印滿了光耀的頭銜——「某某董事長、總經理、主席……」;但是,沒有人會印上他的職業是「奴隸」。從舊約、新約來看「僕人」的使用,我們大概可以知道保羅在書信的開頭,是很歡喜快樂的表明他的身分——「耶穌基督的僕人」、「耶穌基督的奴隸」。他把這名稱用在自己身上的時候,不僅是覺得榮耀的,而且是謙卑的。

如果我們依樣畫葫蘆,卻也可以學得惺惺作態。例如:教宗說:「我是基督的眾僕之僕」。政客說:「我是人民的公僕,來服務百姓的。」牧師也可以很虛偽的說:「我是來服事弟兄姊妹,為人洗腳的。」大奮興家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在「論謙卑」中說:「有些偽君子為顯明他的謙卑,就說自己「是聖徒中最小的」,「是貧窮可鄙的受造物」,甚至「比撒但還壞」。但是當人家用同樣的話說他時,他立刻勃然大怒。這是假謙卑、真驕傲。」我們基督徒每一個地方,如果不是不斷地被神的愛、神的主權、十字架所對付、破碎和建造的話,也會流於虛假和無力。

奉召
召,就是神發出祂的命令,或聲音,或呼召。

創造世界
神用祂的聲音、祂的話或祂的呼召創造了世界。

《以賽亞書》四十章26節,「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祂一一稱其名;因祂的權能,又因祂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

《創世記》一章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第9、11、14-15節,神說:「……」事就這樣成了。

《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詩篇》三十三篇6節,「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

護理世界
上帝也用祂的呼召照管、護理這個世界(providence)。《希伯來書》第一章第3節,「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拯救人
上帝也用祂的呼召拯救世人。

《羅馬書》八章28-30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保羅是蒙召的,我們也是蒙召的。凡基督徒都是蒙神呼召而重生得救。

作使徒、先知、祭司
保羅是奉召在外邦人中使徒,把福音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加拉太書》一章15-16節,「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使徒行傳》九章15節,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加拉太書》二章7節,「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阿摩司是南國牧人,奉召作先知,向北國以色列說預言。《阿摩司書》七章15節,「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亞倫是奉召作祭司的。

《希伯來書》五章4節,「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應用在今天:有人奉召作傳道人、牧師,就來神學院接受裝備。

任命或職業
召,也是一種任命或職業。祂召我們,不僅是給我們生命,也給我們責任。《哥林多前書》七章17-21節,「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哩,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哩,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就把神的呼召跟人的任命,也就是工作、職業連在一起。德國的社會學家馬克思·韋伯Max Weber(1864~1960),在《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書中講到,神對人的呼召成為職業。這種「天職觀」是從路德開始的。路德說,不是傳道人才是蒙召的;基督徒的每一個職業都是蒙召的。即使是為奴、為婢,作家庭主婦,也是蒙神呼召的,他(她)的工作仍然是神聖的。因為,我們是靠著上帝、為了上帝而作每一件事。講得更明白些,基督徒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或吃或喝,或嫁或娶,或作老師或作學生,都一樣是蒙召的,也都一樣要有奉獻的心。因此,不能講傳道人更是蒙召的。

職業與蒙召,外表一模一樣的,不同的是人在作事的時候是不是靠著上帝的能力,榮耀上帝。所以,對基督徒而言,我們的職業就是蒙召。因為,我們是靠著上帝、為了上帝而作。對非基督徒而言,他們的職業不是蒙召。重點在於人對呼召他的上帝是否信靠、順服、忠心。

我們常常以為蒙召有多高貴,其實每個基督徒都是蒙召的,沒有那麼高貴。講得難聽一點,我們都是奴隸,都是應召的。神叫我們來,我們就要來。但是,我們每個蒙召信祂的人,因著上帝的權柄和慈愛,都會有一個改變——在工作的時候,我們的態度是歡喜的。不是生活中就沒有抱怨或生氣了,但是我們靠著主可以勝過。

使徒
保羅奉召作使徒。使徒的意義,有狹義和廣義:

狹義而言
狹義的,使徒就是見證耶穌的人。這要從耶穌的十二門徒講起。《馬可福音》三章13-15節講到,「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耶穌召十二門徒來,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依格那修(聖伊納爵)Ignatius of Loyola(1491~1556)創辦「耶穌會」的時候,取其名為「耶穌會」(Jesuits),意思是「我們是耶穌的朋友,我們常和耶穌同在」,也就是「以瑪內利(神與我們的同在)」。這是神的恩典和主權,但希望造成一個結果——有人喜歡跟祂同在,這就是門徒。當然,要常親近耶穌,跟祂在一起,領受祂的教悔,作祂的朋友;也要常離開耶穌,聽從祂的差遣,去醫病、趕鬼、傳道——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使萬民都作主的門徒(太二十八19)。

到《使徒行傳》的時候,「使徒」的意思更清楚了。《使徒行傳》講到,猶大死後,要選一個人來取代他使徒的職分。一章21-22節,彼得說:「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這就是使徒的資格:

第一,常跟耶穌一起的:
不只這十二個人,包括七十二個門徒和一些婦女,都親眼見過耶穌、常聽祂講道。事實上,參加禱告會的一百五十人都是有這樣的資格。只是這十二個人跟耶穌特別親近。

第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
耶穌復活的早上,先是一些婦女(太二十八9),包括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二十14-18)遇到耶穌。但是,按當時猶太人的觀念,女人是不能作見證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8節,「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這五百多個弟兄都有資格。

《彼得後書》一章16節,彼得講到耶穌在變像山上的事,「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祂的威榮。」我們今天只有復活節的時候講耶穌復活的;可是在《使徒行傳》裡,幾乎每一篇都講到耶穌復活的資訊。保羅後面就會說到:耶穌是神的兒子,一個重要的見證就是「祂從死裡復活了」。

第三,見證耶穌的受孕、降生、受洗、生平、受難:
但是,講到耶穌的復活,就要講到祂的受難;講到祂的受難,就不能不講到祂受難的原因和祂的罪名;講到祂受難的原因,不多講到猶大的出賣、猶太人的成見、祭司長的嫉妒、彼拉多的膽怯,主要是講上帝把祂交到不法之人的手裡,好完成救贖的工作;講到它的罪名——被釘在十字架上[5],就不能不講到祂的生平——不僅沒有罪,還作了相當多的好事;講到祂的生平,就不能不講到祂的出生。初代教會,使徒不見證耶穌的出生,但見證耶穌的受洗。也就是《馬太福音》三章16-17節說的,「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看到上帝為祂作見證。所以,從耶穌的受洗開始,直到祂從死裡復活為止,都見證祂就是那一位要來的彌賽亞(徒一21-22)。只是我們今天再推廣一點,一直見證到耶穌的降生;甚至教會的『信經』還講到祂的受孕——是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

第四,親耳聽過、親眼看過,親手摸過耶穌:
《約翰福音》一章1-4節,約翰很強烈的告訴讀者:「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基督教傳講的,不是一個捏造的事情;而是歷史上實際發生過的事實、人五官可以經驗到的事實。非常遺憾的是,「新派神學」不斷的在影響人對上帝的信心,說耶穌的道成肉身,和祂所行的神跡奇事,甚至舊約的過紅海、降嗎哪的歷史並不重要。實際上,他們的心已經肯定這些都是虛假的;但礙於這些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部份,就姑且把它們當作眞實的。這些詭詐的思想,今天普遍的發生在教科書、神學院,禍害教會不淺。我們要說:不僅這些事情是眞的;作事的上帝,今天也不斷的在作同樣的事情。

廣義而言:
廣義的,每個基督徒都有使命,都是使徒。但在聖經裡不這樣用,在教會歷史上也很少這樣用。當然我們也很遺憾:今天我們都是「使徒」,但往往我們不是在見證聖經中這一位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上帝,而是在見證我們信主後很發達、富裕、病得醫治。這些見證不是壞事,但是我們忘了主角是誰。

蒙召作使徒
保羅蒙召作使徒,見證耶穌。從永恆中來講,祂在萬有以先就計畫、呼召、預定了保羅(羅八28-30)。從歷史上來講,保羅的得救信主和蒙召作使徒是一件事,而且是同時發生的。他在大馬色的路上認識了耶穌,也領受了使徒的使命——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耶穌的名(徒九1-16、二十二3-16、二十六16-23)。這是我們要思考和小心應用的。

例如:《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句話引起很多的紛擾。因為很多人沒有全家得救,這豈不是經上的話沒有應驗呢?於是有各樣的解釋出籠,想要淡化這問題。其實,這是很簡單的一句話,是保羅、西拉對獄卒講的,不是對每個人說的。因此,這應許不是適用於每個人。如同天使告訴馬利亞:「不要怕!妳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聖靈要臨到你身上,妳要懷孕生子,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不是每個姊妹都會童女懷孕。當然,我們仍可以用「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一句話來勉勵自己。如果沒有成就,也不必覺得詭異或神不信實。

因此,在應用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也不能就保羅的經歷,說:每一個人重生得救之時,就是蒙召作傳道人的時候。但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應當在得救的時候,就已經把自己獻給上帝。所以,蒙召不一定是作傳道人、宣教士。當你得救成為基督徒的時候,就是你蒙召獻給上帝的時候,以後你作的任何事情、工作都要因著主、靠著主、為著主在作。

蒙召,也不是特別屬靈的基督徒才會有的反應;而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有的。往往我們會覺得一個清楚的蒙召應該是有強烈的感覺,或特別的經歷。事實上,基督徒的工作和職業就是蒙召——這精神是合乎聖經、路德和加爾文的神學。無論是生活與工作的蒙召,或作傳道人的蒙召,二者應該是同等的嚴肅和神聖,那平安和喜樂也是一樣的。

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11-12節講得很清楚,「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這不是出於人的,而是出於神。但我們也很遺憾的說,一般好像都是出於人的。例如牧師說:「弟兄啊,我覺得你很合適當傳道人、宣教士。」不是說這些不對或不好,我們承認神會借著人或環境作事;但我們必須更肯定保羅說的話「這不是出於人」,也就是「這不是出於我自己的意念」——這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講的,《哥林多前書》九章16-17節,「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是出於不得已的;不是你出於自己的興趣喜好,也不需要作那些心理問卷,也不一定是一種特別的異象或超自然的經歷;有沒有上帝的愛在你心裡,和神的話、神的拯救、神的主權借著十字架上的愛,在你心中越來越強烈,這才是重點。服事的時候,雖有很多的挫折和不願意,但你是願意喜悅的、忠心的、堅定的繼續作下去。

特派傳神的福音
特派,就是分別出來。《加拉太書》一章15節,保羅說到,他從母腹裡即被神分別出來。分別,就是與萬民有所分別的,歸給神為聖,作神的子民(民二十24、26)。《耶利米書》一章5節,耶和華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神的福音
特派傳神的福音,就是分別出來傳神的福音,使徒其實就是在傳神的福音。

倪柝聲有一本書,就叫做《神的福音》。我也很希奇,今天我們因著《福音書》的關係,我們會喜歡說「天國的福音」、「神國的福音」、「耶穌基督的福音」;但我們很少看到「神的福音」。當我們講「耶穌基督的福音」,是在講這福音是「關乎耶穌基督的」,福音的重心就是「耶穌基督」;當我們講「神的福音」,不是在講這是「關於神的」;而是說,這福音是「神所計畫、構思、執行、作成的」,福音的源頭就是「神」。

福音:是應許(一2)
一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福音
專有名詞
福音,作「專有名詞」時,英文是Gospel,主要是跟「基督教」、「耶穌」連在一起的。例如:我們會說,喜歡講道和強調釋經及神學的基督徒,就是「福音派(Evangelical)」。

好消息
福音,通常並不是一個「專有名詞」,意思是「好消息」,希臘文  “euangelion”,英文Good News。在舊約裡面最多好消息的是《以賽亞書》,從第四十~六六章就不斷的講到「福音」、「佳音」、「好信息」。

五二章7節,「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你的神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這好消息是耶和華作王了。用在生活中,對某些人而言,誰當選總統就是福音。這是人在一種迫切的、期待的心情中,渴望得到的。

四十章9節,「報好資訊給錫安的啊,你要登高山;報好信息給耶路撒冷的啊,你要極力揚聲。揚聲不要懼怕,對猶大的城邑說,看哪,你們的神!」福音是以色列人回歸故土。

六十章3-7節,「萬國要來就你的光;君王要來就你發現的光輝。你舉目向四方觀看;眾人都聚集來到你這裡。你的眾子從遠方而來;你的眾女也被懷抱而來。那時,你看見就有光榮;你心又跳動又寬暢;因為大海豐盛的貨物必轉來歸你,列國的財寶也必來歸你。成群的駱駝,並米甸和以法的獨峰駝必遮滿你;示巴的眾人都必來到;要奉上黃金乳香,又要傳說耶和華的讚美。基達的羊群都必聚集到你這裡,尼拜約的公羊要供你使用,在我壇上必蒙悅納;我必榮耀我榮耀的殿。」福音是錫安被高舉。

這背景是:以色列人因為不尊耶和華為王,落得被擄轄制羞辱。在這非常可憐的景況中,他們聽到了三個好消息,就是耶和華要來作王治理他們、以色列人要回歸故土、錫安被高舉了。

福音,不是新約獨有的;在舊約就有了。注意!聖經從舊約到新約,得救都只有一條路,就是信靠上帝——這就是福音。舊約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所有得救的人都是信心的偉人;不是行律法的偉人。《希伯來書》十一章講到的信心偉人——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以色列人、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都是舊約裡的人物。又《希伯來書》四章6節,「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在曠野的那些以色列人,不是在西乃山底下聽到律法嗎[6]?可是,《希伯來書》卻說:他們聽到的是福音。因此,舊約就有福音。路德在當時就很遺憾的說:人不會區分「律法」和「福音」[7];那我們今天的人就更不會分了。

有一種錯誤的講法:「舊約不是律法,如同新約不是沒有律法。」今天的「新保羅觀(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裡更加重了這種異端,好像上帝有兩套救人的方法,對猶太人是因律法稱義,對外邦人是因信稱義[8]。我不討論「歷史神學」,但我們要知道:舊約就有福音;如同新約的時候,律法也不被廢掉。舊約就有福音;如同到了「新約」,律法也不會被廢掉,都被耶穌基督來所成全了(太五17[9])。

福音的4P
福音是什麼?我喜歡用「四個P」來講:

第一,福音是應許(Promise)
福音在舊約裡是應許,還沒有實現。以色列被擄的時候,聽到「耶和華作王、以色列人可以回歸故土、錫安被高舉」,這是一個福音。就算沒有用「福音」這個字,以色列人在埃及作苦工的時候,當他們聽到「可以離開埃及,到流奶與蜜之地」,這也是一個福音。當年老無子的亞伯拉罕聽到他會得兒子,這也是一個福音。

第二,福音是命題(Proposition)
這應許是用文字構成的,所以是個命題,是個話。現代的神學家非常不喜歡講到文字,都有一種反文字的傾向。我不知道這跟反神有沒有關係。像哲學家維根斯坦(Wittgenstein,1889~1951)就講:「語言只是一個遊戲。」[10]在今天的神學院裡面,大概多少都承繼了這一百年來哲學界的思想:「語言不能夠表達真理,不能夠傳遞真理。」這根本的否定了「真理」,骨子裡全是反基督教的。

我們相信語言就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元「道」(WORD),本身就是真理,也能傳達真理。當然也被魔鬼和墮落的人使用,扭曲。但不能因此就否定語言是從上帝那裡來的。文字、語言能夠表達;福音就是用文字、語言來表達的。我們也常常講:「口傳不重要,要用生活和行動傳福音。」這常常是給自己找藉口,不講「我是罪人,耶穌是救主」。傳福音一定要有話。愛的行動很好,醫病、趕鬼很好;但是不能沒有字句去描述、傳達這資訊。詩歌單有音樂,沒有歌詞,也是不理想的。

第三,福音是人(Person)——耶穌
福音是耶穌,這在第3節。

第四,福音是能力(Power)
福音是神的大能,這在第16節。

神借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借著眾先知
這裡,「眾先知」代表舊約聖經的所有寫作者。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神默示作者講出來、寫下來,使人知道神的話。李常受翻譯聖經的時候,把「先知」翻作「申言者」。這翻譯比較正確,但是太文鄒鄒了,因此現在很少有人能夠明白它的意思。其實,「先知」就是「講話的人」(申言者),或「替上帝講話的人」(呂譯,神言人)。今天我們翻譯成「先知」,常常我們一看到這字眼就想到「未卜先知」,把先知當作「算命先生」。先知(prophesier)和預言(prophesy),它們的原文、英文都非常的相近類似。在聖經裡,先知(prophesier)的確也發預言(prophesy),預告將會發生什麼事。因此,我們今天在教會裡一講到先知,就想到將來會發生什麼事;靈恩派更有「先知預言」的特會。這都錯過了一些重點。因為,無論舊約或新約,先知的重點都不是向人發預言,說未來要發生的事;而是在傳述上帝所要講的話——多半跟過去有關。包括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先知,他們對以色列人的責備,常常重點不在將來而在過去,「你們違反了過去神給你們的律法。」只是,在違反以後會有的結果,他會預言處罰,或處罰以後的復興。

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先知,是在講上帝的話。福音,是神從前借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第2節)——耶穌基督(第3、4節)。

靈意
我實在覺得今天真道在教會和神學院裡,沒有好好的被傳講。其中一個包括:「千萬不要靈意解經。」好像用靈意解經,就要下地獄一樣。當我們聽到這些話,我們要先作個判斷,「聖經是不是這樣講?」所謂「靈意」,就是話中有話,跟字面不一樣,又叫「寓意」。可是我們單單就這一句話來講,整個舊約應該是充滿靈意。舊約聖經沒有一個字說到耶穌,可是這裡講到舊約聖經都在應許耶穌。我們在新約聖經也看到許多的話,「這舊約聖經的經文是指著耶穌基督說的。」(太二十六24;可九12)包括必有童女懷孕(賽七14),包括神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應許,我們怎麼能說裡面沒有屬靈的含意,只有當時字面的意義。當然我們也承認有許多濫用靈意的私意解經,是不對的;可是我們不能因此就認為,聖經裡面的字句沒有屬靈的意思。

現在的「語言哲學」講,語言文字是可以用來代表語言文字後面的東西。這裡就是一個例子——神在整個舊約裡講的就是耶穌基督。現在有一個現象,很多神學院的教科書或解經書,不管是解釋《以賽亞書》[11]或《詩篇》[12],即便新約聖經有講這樣的話——「如經上所記……」、「這是要應驗經上的話……」、「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也都不大提到耶穌基督。新派不用講,就是保守派也慢慢地不提耶穌了。或者是像《詩篇》二十二篇和其他的「彌賽亞詩篇」[13],很多的現代福音派解經書在講的時候也不太提,甚至輕描淡寫的帶過去。因為這是靈意解經,一提,在學術界就站不住腳了。於是,《詩篇》二十二篇就成了一篇——詩人描述自己當時的苦境,與耶穌基督沒有任何關係;新約引之[14],也只是要穿鑿附會而已。我們不可以有這種不敬虔的想法,更不是輕看文法、歷史和理性。但是我們只有在尊重上帝的話之下,我們才可能在文法、歷史和理性的解釋上有一個正確的解釋。

在舊約聖經上不是只講到摩西,也講到耶穌基督。當講到摩西或迦南地的時候,也有它屬靈的意思。《希伯來書》四章說,「迦南地」的屬靈意思,就是「安息」。甚至我們要說,那屬靈的意義才是更重要的。

應許
第2節講到,福音是個應許。

神應許亞伯拉罕會有子孫和土地,而且萬民會因為他的子孫得福[15](羅四章;加三章;來六、七、十一章)。神應許摩西那一代的以色列人進去迦南地,得到安息。得到安息,是特別針對他們原來是奴隸,沒有得到安息而言的(來四章)。神對大衛也有應許,就是王位(撒下七章[16])。神也應許以色列人,要給他給平安(詩八五8)。

上帝的應許就是一個福音,這也表示我們的現況並不好,上帝要在將來成就這美好的事情。《哥林多後書》一章20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所以當我們今天在傳講,信耶穌,神應許我們有平安、喜樂、健康、得醫治……等等時,都只能把這些當作一個得到耶穌基督的媒介物。今天我們在教會裡面都不太能夠把上帝的應許實現——為人按手醫治,結果沒得醫治;為人代求工作,結果也沒得到。我希望我們的這些祈求,神都實現他的應許。但是因著我們不一定瞭解的理由,這些東西可能不會實現。或因著我們瞭解的理由,當我們希望得到任何世俗的東西——金錢、工作、健康、妻子、兒女、丈夫時,我們要知道神給我們的應許,最重要的或唯一的是我們的耶穌基督。所以,應該在我們尋求婚姻、家庭、幸福、事業的時候,但求要得到上帝、榮耀上帝的;即使這一切都沒得到,只得到耶穌基督,那也是美好的。

福音是應許誰?感謝主,保羅不是引到所有舊約聖經中關於耶穌的事;他立刻轉到新約——祂的兒子耶穌基督。

福音是耶穌基督(一3-4)
祂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
一3  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福音的應許就是耶穌基督。事實上,整個福音就是在講耶穌基督所成就的事情。耶穌基督是誰?第3-4節,就講到耶穌基督的身分:祂是神的兒子——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祂兒子:耶穌是神
在《希伯來書》一章,就講到耶穌遠超過一切,包括天使,因為祂有「兒子」的名分(來一4-5[17])。原來所有的應許都是論到祂的兒子。三章6節,「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這兩處經文都很明顯的是講到祂的「神性」——祂就是創造萬物的那一位。雖然天使也有「神兒子」的名分(詩八二6[18],就講到「神的眾子」是指天使);不過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19],跟天使不一樣。

再者,我們也不要介入太多教會歷史上的錯誤——「耶穌是神的養子」[20]、「耶穌是被造的」[21]。要知道:一、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由於祂的本性,而不是因為被神領養。二、耶穌不是被造的,祂在被造以先就有了。祂就是那位「創造主」,那個「道」。三、祂是受生的,祂跟父神、聖靈永遠是同榮、同尊的,甚至沒有一個時候是不同在的,因為祂是在永恆中被生的。在這裡我們肯定一切事情:「祂兒子」這一句話,就清楚的表示了「耶穌是神」。神生的就是神,神的兒子當然就是神。祂就是那三位一體的神:就體來講,是一體;就位來講,不一樣——一個是生的,一個是被生的;一個是父,一個是子。

我主
祂是兒子,祂是主。保羅在很多地方看起來很大膽——「我主」[22]、「我的福音」(羅二16[23])。「我的福音」,意思當然是「我所傳講的福音」——我跟基督有一個親密的關係了。

當保羅用「我主」的時候,也是很多正統的神學家和解經家會解釋的:也就是「主」這個字常常跟「神」同等。當然,我們同意這個字有的時候並不是指「神」,很多時候就是指「主人」、「官長」。但聖經裡,的確是把「主」等同於「神」。在猶太人的習慣,特別是用「主」(Adonai或Lord)來稱新約裡的「神」,和舊約裡的「耶和華」(Jehovah)和「神」(Elohim)。「我主」就是「我神——耶和華」。

但是在新約裡,「主」這個字在耶穌自己、門徒和來向祂求助的人口中,所代表的意義更是深遠和複雜。尤其是當耶穌越來越清楚地表明自己的身分,門徒和人們越來越明白神所啟示的彌賽亞在他們當中的時候。耶穌復活後,婦女和門徒肯定耶穌的身分是神,更用「我的主」來稱耶穌(約十三13,約二十13、28[24]),特別是《使徒行傳》(徒二34、35,五31,十36、42,十七31,二十28)和《新約書信》,保羅更是如此。因此,在這裡保羅明顯的是在講「耶穌」,祂有神的位格。就體來講,三位一體的父神、子神耶穌和聖靈是一樣的。

《使徒行傳》二章25節,彼得引大衛的詩:「大衛指著祂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祂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所以,我心裡歡喜,我的靈(原文是舌)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祢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祢的面(或譯:叫我在祢面前),得著滿足的快樂。』」但聖經中很多的「主」都是指「耶和華」,《詩篇》十六篇8節,大衛說:「我見耶和華主在我的右邊」。所以,主就是耶和華,就是耶穌,就是那一位神。

另外,在《詩篇》一一○篇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到新約《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4節,耶穌引用這經文時是說:「主對我主說,……。」當然,第一個「主」是指「父神耶和華」;第二個「我主」是指「子神耶穌」。[25]耶穌用這段經文來問猶太人說:「彌賽亞是誰?」「基督是誰?」他們回答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耶穌就說:「如果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大衛怎麼會叫祂主呢?」怎麼會有祖父叫孫子主呢?當然,現在社會有很多祖父這樣叫孫子;可是以前重視輩份的時候,不可能這樣叫。耶穌提醒他們:按肉身來講,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按本性來講,祂是大衛的根(賽十一10;羅十五12[26])。當然講到耶穌的神性,主要是在講祂的主權、降卑、高升、統管萬有。

耶穌是神,是大衛的主,是保羅的主,也是我們每個基督徒的主。當人願意稱耶穌是主時,也是他的認信。《哥林多前書》十二章3節,「所以我告訴你們,……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羅馬書》十章9-10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肉體(the flesh),就是肉身、身體(the human)。耶穌的肉身跟大衛的後裔有關嗎?耶穌的肉身跟約瑟有關嗎?耶穌的DNA跟約瑟的DNA有關嗎?你若相信童女懷孕,就必須相信耶穌的肉身跟約瑟完全沒有關係。那這句話——「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是甚麼意思呢?[27]

第一,馬利亞生的
我同意一個解釋:就是《路加福音》三章23-38節「馬利亞的家譜」——因著馬利亞也是大衛的後裔,所以,耶穌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第二,約瑟生的
不過我相信:保羅還是在講大衛的後裔「約瑟」,而不是在講「馬利亞」。就習慣來講,我們會說約瑟是耶穌肉身的父親,而這個肉身的父親他是大衛的後裔,《馬太福音》第一章就講到「約瑟的家譜」。

第三,總之,祂是有肉體的
這裡很強烈的強調一件事,耶穌是有肉體的,而且是大衛的後裔生的,祂是一個完全的人。當然,祂也是一個完全的神。但是在教會歷史上,有些異端會講祂不是一個完全的人[28];有些異端會講祂不是一個完全的神[29]。我們不要犯下這些錯謬。

大衛後裔
「大衛後裔」,通常有「彌賽亞」的含意。在《撒母耳記下》七章11-16節[30],大衛要為耶和華建殿,耶和華說:「你不必為我建殿。我必為你建立家室,你的後裔裡面有一個人會接續你的位。但我的慈愛永不離開他,他要永永遠遠的坐這國位。」《詩篇》八十九篇29節也講到,「我也要使他的後裔存到永遠,使他的寶座如天之久。」36-37節,「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恒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再一次,我們怎麼能不用靈意來瞭解?因為,大衛的後裔(原文是「大衛的兒子」[31])就是所羅門。所羅門的權位怎能到永遠呢?所羅門哪裡是永永遠遠被上帝所愛的呢?當然,就祂的拯救來講,是這樣;但就歷史來講,大衛的後裔沒有一個人應驗舊約聖經上所講的。因此,這話當然是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

在《福音書》上,人稱耶穌是「大衛的子孫」時[32],多少有「彌賽亞」的含意。因為,在猶太人的稱呼裡,「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就如同中國人等待很久的「真命天子」。因此,那些不信耶穌的猶太人,到今天還在等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大衛的後裔。

人性的高升
一4  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說,因錯誤! 找不到參照來源。,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這句話不容易解釋。甚至在教會歷史上,異端以這句話來支持「耶穌是受造的」。

按聖善的靈
「聖善的靈」,比較好的翻譯應該是「聖潔的靈」,就是「聖靈」。按肉身說,耶穌是從大衛後裔生的。但耶穌不是只有肉身。從聖靈這方面來講的話,祂是神的兒子。

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祂是神的兒子
如何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呢?這在《使徒行傳》裡也常常講到,不是因為祂是從童女受孕;不是因為祂行了神跡奇事。在《福音書》裡常常因為耶穌行了神跡奇事——醫病趕鬼、平靜風海、五餅六魚……等等,所以人稱祂為神的兒子。《使徒行傳》裡說,因祂從死裡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十三33[33])。但保羅在這裡並不是這樣講。這句話若要接近原文的意思,恐怕應該翻作,「因死者的復活,在大能中被立為神的兒子。」死者,就是指耶穌。「因耶穌的復活,在大能中被立為神的兒子。」

從死裡復活
「因死者的復活」與「從死裡復活」,沒有太多的不一樣;但比較強調「死者的復活(耶穌的復活)」是「聖善的靈」的工作(羅八11[34])。若翻作「從死裡復活」,則對耶穌比較恭敬一點,《使徒行傳》二章24節,「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也就是強調耶穌從死裡復活,是靠「祂自己」的能力;但的確也是神叫耶穌復活的。聖經很少講是聖靈叫祂復活的。可是,父神藉聖靈叫耶穌復活,也是很正確的講法。

在大能中被立為神的兒子
「以大能顯明祂是神的兒子」,原文是「在大能中被立為神的兒子」。曆世歷代的異端都喜歡講這句話,「耶穌原來只是一個人,因為祂順服至死,神就叫祂復活,立祂為神的兒子。」我們承認原文是這樣的講。

耶穌是神的兒子,一般從生裡的觀點來講,我們會說「從祂被生的時候,就是神的兒子」。這裡保羅把「耶穌的復活」跟「神的兒子」連在一起;而不是「從馬利亞生的時候」跟「神的兒子」連在一起。《使徒行傳》十三章33節說,「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說法跟保羅的觀點很像。因此,叫我們非常的擔心和難過——原來耶穌不是神的兒子,就像曆世歷代很多異端講的:「耶穌不過是一個人。祂很聽話,神就叫祂復活了。」現在的新派也喜歡這樣講,他們更是能言善道,說:「這復活不是肉身的復活,而是精神的不朽。我們也是這般,我們施慈愛、行公義、好憐憫,也就成為上帝的兒女。然後我們結婚生子,教導兒女,兒女也成為神的兒女。如此生生不息。」這種信仰沒有一點超自然的或屬靈的地方。

異端這樣講,好像《腓立比書》也是這樣的講。《腓立比書》二章6-13節,「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從《腓立比書》二章11節來看,這「名」應該是「主」。如果是《希伯來書》第一章講的,這「名」應該是「兒子」[35]。

與亞當對比
不管是「主」或「兒子」,保羅在《羅馬書》第4節這裡講的,應該是把耶穌跟亞當作一個對比:亞當有神的形象,卻不順服神。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反倒驕傲,不順服神的話,按自己的意思來作,最後反倒失去了神的形象;耶穌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一生卑微、順服至死,神就把祂升為至高。

效法耶穌的順服
聖經如何講,我們都要同意。雖然我們不喜歡異端、新派曲解聖經;但我們也不因此就亂改,來護衛聖經。在聖經的抄傳史上,就有一些人大發熱心,把那些危險的經文改一改。聖經講的,我們一點也不必擔心。祂怎樣講,我們就怎樣信。我們完全相信聖經在這裡所講的話。保羅對腓立比教會講的,是特別提醒基督徒——我們成為神兒子的道路也是這個樣子。也就是我們在上帝的救恩中,我們需要學習信靠、順服、捨己;越在信靠、順服、捨己中,就越有神的樣式和神兒子的名分。

耶穌人性的高升
那耶穌神性的問題在這裡如何解決?第3節,第一句話「論到祂兒子」就講出耶穌的神性——祂是神的兒子了。第4節,最後講到「在大能中被立為神的兒子」,是指祂人性的高升;至於祂的神性,祂永遠都是神的兒子。所以第3-4節,其實就是一個完整的神學,把基督的神性、人性和人性的高升都講出來了。既肯定耶穌的神性,也講到我們基督徒蒙恩得救以後,還需要有的一個成聖的道路。

當保羅說「聖靈的工作使耶穌復活,顯出祂是神的兒子」的時候,這是描述耶穌人性的一面;也是針對我們來講的。耶穌跟我們一樣是完全的人,除了祂沒有犯罪以外;我們的人性也需要越來越有神的樣式。如果我們的人性要越來越有神的樣式,我們這受造之物就要跟神相連。但人跟神之間,因著罪有巨大的鴻溝,如何能相連呢?

倚靠聖靈
保羅在這裡按舊約和新約的傳統,把「靈the spirit」跟「血氣the flesh」作對比。從《創世記》六章3節我們就看到,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我們知道人的死亡是因為離棄了上帝的話,所以「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不過在《創世記》第六章那裡所表現的是:人越有血氣,就越沒有聖靈;越沒有聖靈,就越會死——把死亡跟血氣連在一起。

《詩篇》五六篇4節,講到「我倚靠神,我要讚美他的話;我倚靠神,必不懼怕。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血氣」,可以翻成「會朽壞的」。有血氣的要存活,不可能靠自己存活,必須靠著上帝。《詩篇》一三六篇25節,「他賜糧食給凡有血氣的,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凡有血氣的活下去,就要靠上帝賜糧食。

《約珥書》二章28-32節,「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神把祂的靈澆慣凡有血氣的,這些凡有血氣的人就能作出一些非凡的事情來。

更明顯的就是《以賽亞書》四十章6節,「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血氣的特點就是他會枯乾、死亡;相對的,有靈的話,就有美善,就能不朽。這也提醒:我們每個基督徒「成聖」、「得救」的道路,都是靠著聖靈來把我們這必朽壞的人改變過來。連我們的主耶穌在祂人性的這個部份,也是一樣會死亡,然後在聖靈的大能中被立為神的兒子。我們也要走這條道路。只是這個經文,更恰當的應用我們身上。

總而言之,第3-4節,把耶穌的二性(two nature)都講出來了。從神學來講,一個是神性(divine nature),一個是人性(human nature)。第3節講,祂有完全的神性,也是完全的人。第4節講,祂是在經過死裡復活後,被立為神的兒子。

耶穌的恩典與保羅的祝福(一5-15)
從第2節開始,保羅就在講福音是什麼?第2節,福音是應許;第2-4節,福音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第16節,福音是神的大能。第4節之後,應該直接跳到第16節。但是當保羅在講耶穌的時候,耶穌的每一件事都叫他想到耶穌的恩典和他與羅馬教會的事情,於是就岔出去一下。當然,這岔出去也是在聖靈的默示和帶領下。

一5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
「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這意思應該是,我們從祂受了使徒的職分,不僅這個職分是個恩典,而且我們也領受了完成這職分的恩典。使徒要作什麼呢?就是傳福音,傳耶穌基督的復活。

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
這個職分是「在萬國中」的:也就是使徒有宣教的責任,要到每個地方傳揚福音,叫大家為祂的名信服真道。這跟耶穌的大使命「到普天下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36]是類似的。

為祂的名
「為祂的名」,就是高舉主的名、榮耀主的名。我們所作的每件事,就是要高舉主的名、榮耀主的名。

信服真道
保羅作耶穌的使徒,他的責任就是在萬國之中,高舉耶穌的名,叫人認識耶穌,也讓這些人因為信靠耶穌而產生順服。《羅馬書》五章19節,「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六章16節,「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保羅希望人信靠耶穌,在順服中表現出他的信靠——高舉耶穌的名、榮耀耶穌的名。

一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屬耶穌基督的人
神呼召我們讓我們成為祂的兒女、祂的僕人、祂的使徒。也就是,我們是屬祂的。《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我們是被主重價買來的,也就是屬耶穌,因此不僅是要聽祂的話,且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七章23節,「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不要被人轄制,把榮耀、喜悅歸給人。

一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羅馬書》是寫給羅馬的教會。羅馬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至於何時建立?有一說法是:五旬節的時候,有人把福音從耶路撒冷一直帶到羅馬。實際如何,我們不知道,但我們感謝主有這樣的一卷書。

在羅馬為神所愛
保羅在這裡特別強調他們是為神所愛的一群人,很可能是要把外邦人和以色列人畫一個等號。因為,羅馬的基督徒多半是外邦人,當然也有以色列人。但是在基督裡都不分這些了(林前十二13;加三28[37]),都是為神所愛的。

在舊約裡,以色列是為神所愛的。《申命記》七章7-13節[38],「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節,「古時耶和華向以色列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何西阿書》三章1節,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即使以色列人成為淫婦,神還是愛他們。《瑪拉基書》一章2節,「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神單單愛他們。

當然,神的一般恩典也臨到萬邦。《羅馬書》九章25節,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以色列人和教會蒙恩的重點,就是他們會使萬國萬民也都蒙到神的愛。我們都是神所愛的,領受福音,而被祂拯救。內容就是《羅馬書》八章32-39節[39]要講的,我們是被神所愛的,因為祂讓祂的兒子為我們死。

《約翰壹書》三章16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人間任何的愛欲,都不是眞的愛。若不知道耶穌是為我們捨命的,就不知道什麼是愛。很遺憾的,今天教會常以物質豐富、病得醫治……作為神愛我們的證據;其實聖經不是這樣說的。我們被神所愛,最重要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的這件事情。

奉召作聖徒
我們被祂所愛,我們也奉召作聖徒。保羅奉召作使徒,他有神特別的使命;我們則是奉召作聖徒。廣義來講,我們也是使徒;但是當我們說「我們是聖徒」的時候,是強調我們跟這世界是有分別的。


「聖」的意思,不是「道德」的,而是「獨特的」。只有祂有能力,有智慧,能創造;只有祂非受造,其他都受造。我們這些因著神的恩典,被神領養的兒子,也成為聖了。

這個「聖」,包括我們單單的、專一的認識信靠祂,也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祂(可十二30)。這裡面當然也有道德上的,但更重要的是我們的信仰。

恩惠
有的時候翻成「恩典」。恩惠、恩典是我們白白得到的好東西,也是我們不配得到的好東西。

我們蒙恩惠的最高證明,就是「耶穌基督的救贖」。《羅馬書》三章23-24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五章6-8節,「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這是神對罪人(特別是選民)絕對的恩典、無條件的慈愛和白白的賞賜。《羅馬書》二章4節,「……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加拉太書》二章21節,「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平安
是一種完善的狀態。平安、和平、安息、和好,都有類似的意思。這是人跟神和好的結果。《歌羅西書》一章20節,「既然借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人若不悔改,跟神和好,就在神的震怒之下。《羅馬書》二章5節,「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9-10節「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平安是彼此之間的和睦,不會是個人的、單方面的。如果是個人,也是自己跟自己之間的。人跟人之間要有這種和睦、和好、友善、友誼,是因為人先跟神和好,或說神使人跟祂和好了以後,才能夠有的情形。《羅馬書》五章1-2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以弗所書》二章13-17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平安,也是我們內心中的一個狀況。也是因為認識上帝,跟弟兄姊妹和好的情形。《腓立比書》四章6-7節,「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這也慢慢的變成基督徒間的一個問安語。通常我們會講平安是神恩惠、恩典的結果。是從父神來的,是從耶穌基督來的。《雅各書》一章17節,「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這些是我們不配得到的,但我們渴慕生活中滿有恩惠、平安,希望神賜給我們,所以有這樣的一個問安和祝福的話。

一8  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第一是保羅的一個慣用語,強調是很重要的事情。

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
除了《加拉太書》、《提多書》和《提摩太前書》以外,保羅在寫信的時候都是先表明他的身分;然後問對方的安,也說到對方的身分;再說,我為你們感謝。《提多書》,是因為保羅想在很短的時間內,把設立長老的是講出來,就沒有多講這個事情。《提摩太前書》,保羅急切的想要提摩太注意那些謬誤的事情,所以就沒有提感謝的事情。至於《加拉太書》,保羅對加拉太教會有極大的忿怒,所以也沒有提及感謝。對其他的教會,保羅多有感謝。

感謝是靠著耶穌基督。每個作傳道人的都知道,我們心懷感恩,實在是因著主的恩典。意思是,若因著教會,我毫無感謝,就只有感慨;但是,靠著主的恩典,我們或在教會的身上,或感謝的物件身上,有所感恩。我們在生活中要凡事謝恩,謝恩的基礎眞的是因為上帝。我們看人看事,實在很少有值得感謝的,但我們信靠上帝、仰望主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恩典,就會感謝。我們若真是仰望神,依靠神走十字架的道路時,我認為我們能在任何一個艱難的環境當中和一無是處的人事物當中感謝神。一個例子: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辛苦是一無感謝的,但因著信靠順服,就在其中產生捨己,凡事謝恩。《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18節,「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我的神
第3節,「我的主」;這裡是「我的神」。簡單的三個字,卻很重要。耶穌在十字架上也喊了這句話:「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二十七46)表示關係的親密。

在神學上,這也是有意義的。約的意思就是「我作你的神,你作我的子民。」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我們是屬神的,表示我們是祂的僕人,被他保守。祂的一切恩典、慈愛、權柄、能力在我們身上。祂是我的,表示我們的一切敬愛、信靠,都歸在祂的身上。無論怎樣,這裡面都是一個親密的關係。

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我靠耶穌基督感謝神;但也的確在這些人的身上有感謝的理由——就是他們的信德。「信德」,是天主教的翻譯法,就是「信心」的意思。「信德」比較強調「人的德行」,也就是「信心的行為」。「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天下」是文學上誇大的寫法,指羅馬教會的信心產生很多美好的事,這些事傳到很多地方,使很多人都知道了,就連保羅也風聞了。

一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祂兒子福音
第1節,保羅說:我的工作就是傳「神的福音」。這裡,他說是「祂兒子的福音」。「神的福音」,強調神作的;「祂兒子的福音」,強調「關係祂兒子的」,這福音的內容就是耶穌基督。福音的內容不一定是神,我們很少談到三位一體,但福音內容的確是耶穌基督的過去、現在、將來,和祂的本性、祂的工作。

我們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壹書》三章16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就知道祂是如何的為我們死。

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不僅是保羅,我們的工作也是傳揚福音——用這個工作來事奉人;也是事奉神,讓人因為這個福音信靠順服上帝。也就是,不管我們的工作是在加油站工作、或是打字小姐、作家庭主婦、當老闆、作學生,也是在服事神。這些事情看起來跟福音、跟服事神沒有關係;卻是要連在一起的。

羅馬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他傳福音的工作,可能過去跟羅馬教會沒有關係;但他現在寫這封信要鼓勵、安慰、幫助他們的時候,他們之間就有關係了。

保羅作的工作是傳神兒子的福音,如何作?作的時候必須要用心靈事奉神。事奉的意思,就是服務。傳揚福音的時候,怎麼是傳揚上帝呢?最多我們可以說,我們傳揚福音的結果就是叫人能夠信靠順服神,高舉主的名。即使現在他還沒有看到他們高舉主的名;但他知道他傳福音、造就信徒的時候,是在服事上帝。

用心靈
「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原文是「在靈裡所事奉的神」。「在靈裡」的意思,就是「用靈」。這「靈」,應該是指「聖靈」;但也有人說是「心靈」(例如:馮蔭坤先生)。如果是「用心靈」,那就跟靈、魂、體的一元、二元、三元有關。今天神學院看到「三元」,就好像看到一條毒蛇。我認為聖經裡面用了許多「靈、魂、體」的字眼,未必就像「主流派」講的「沒有靈、魂、體的三分」(馮蔭坤先生贊同三元的分法)。

「在靈裡事奉」和「用我的靈事奉」是什麼意思?我覺得保羅在強調,不是用我的肉體在事奉,而是用我的信心在事奉。《約翰福音》四章24節,「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用原文來講,「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理拜祂。」有人喜歡把「靈」瞭解成「信心」,也就是「用信心和真理拜祂。」我覺得這是可以的。可能這裡也可以這樣來瞭解,也就是「我是用信心來事奉神的」。

為什麼「用我的靈事奉」跟「用我的信心事奉」,可以是相等的?因為用信心事奉,就是不憑著我的肉體、血氣,看環境和感覺;而是對主的一種倚靠,這就只有聖靈能作到。

很感慨的,今天我們在教會裡的服事,常常是盡其可能地用我們的血氣、肉體、口才,像哥林多教會一樣,是爭風吃醋、鉤心鬥角、分門結黨、突出個人、明爭暗鬥的,既不純潔,也沒有把榮耀歸給主。

肉體不是不重要,如果我們的喉嚨、聲帶很好,我們可以用來唱詩,服事上帝。如果我們身強體建、籃球打得很好,也可以用它來見證主。甚至包括我們的意志、聰明、才智、口才,都需要被主的信心或主的靈來約束,用一個謙卑、信靠上帝的態度來事奉。

事奉
保羅在傳福音的時候,是用他的靈來事奉神。但我們一定要先蒙了上帝的恩典、拯救,才能事奉。《使徒行傳》第十七章講到,神實在不需要人的事奉——不需要人給他吃、給他喝,幫他作這、作那;祂反而在幫助人作任何的事,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40]。當我們要服事人的時候,不要忘記先讓神來服事我們——潔淨、安慰、賜能力、加力量給我們。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重點就是要事奉上帝。但舊約裡面所有的事奉都只是一個預表。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神就在曠野頒佈律法,設立祭司和利未人的制度,要他們事奉祂。當我們看這些經文的時候,我們要想清楚,有的時候不能照本宣科的用。

神不需要吃牛羊
以色列人在埃及作苦工四百三十年,神很生氣的對法老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就是「我的百姓天天服事你,我這個神很不高興,我要他們來服事我。」這是甚麼意思呢?是神嫉妒法老,所以要以色列人一出埃及到了曠野,就要服事上帝,為上帝預備吃的嗎?《利未記》所講的獻祭制度,不就是要預備東西給上帝吃嗎?獻祭,基本上有兩種:一個是犯了罪,陪不是獻的;一個是平安祭,因感謝獻的。這跟我們人間一樣,我們得罪了人,除了割地、賠款外,最後就是擺桌酒席吃吃;滿月、結婚、高興,也是請人來吃吃喝喝。好像上帝也是如此,殺只牛來吃吃。當火把祭物燒盡了,就代表上帝悅納那祭物(利七5,九24,二十二27)。

這些當然是比喻的說法。我們看《詩篇》五十篇[41]就知道,神哪需要牛羊,祂要的是人的感恩。所以,眞的服事上帝其實不是給祂吃喝,而是感謝祂。但這是一個擬人化的講法,是從人這方面來講的,也就是加爾文說的「俯就論」或「適應論」(Accommodation)[42]。這是對我們人的一個提醒:如果我們真要服事上帝,不要單用口說,實惠不至。

看來那些牛羊是給神吃的,但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沒有一口肉是上帝吃掉的,而是祭司、利未人和孤兒寡婦吃了(出、利、申)。就像我們今天的奉獻,哪有一毛錢是電匯到天堂給上帝用的,不都是用在牧師、同工、服事、濟貧……和我們的身上嗎?但是神希望人能夠甘心樂意的把這些錢、東西、才幹、能力奉獻給教會和弟兄姊妹,這就是事奉神。因此,奉獻是很嚴肅的一件事情,包括金錢、能力、代禱,我們服事教會,就是事奉神。事奉也是非常辛苦的,宛如服事一個殘障老人一樣,是非常需要愛的。若不是神先愛我們,先供應我們,我們是什麼服事也作不了。

神不需要住人手所造的殿
另外,我們除給神吃,給教會吃;還要給神住。神住在哪裡呢?曠野的形容,上帝就住在會幕裡。不管是上帝出現的會幕或西乃山,律法明文的定規,只有服事祂的祭司和利未人可以接近。當然在今天,不是只有牧師才能接近上帝,凡是被耶穌寶血洗淨的,都可以、也應該喜悅的、恐懼戰兢(敬畏)的接近祂。

在曠野時,上帝住在會幕裡,這都是形容的說法。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大衛蒙上帝的喜悅就是——神使他安靖,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他對先知拿單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耶和華怎麼可以住在帳棚裡呢?」他就想要為上帝建殿。上帝說:「你豈可為我建造殿宇?……我會為你建立家室。……不過你的兒子會幫我建殿。」(「殿宇」與「家室」,希伯來文是同一個字。)同樣的,不是我們幫上帝建造,而是上帝幫我們建造。我們骯髒得不得了,根本就不能作聖潔的人,除非主的寶血來潔淨我們(舊約用牛羊的血來作象徵)《希伯來書》九章14節,「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我們是因為主先洗淨我們,我們才有無虧的良心,可以去事奉神。若不是神先拔出、拆毀、毀壞、傾覆我們,然後又建立、栽植我們。否則,我們也沒有力氣服事。

上帝又對大衛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所羅門獻殿的時候,就知道耶和華其實沒有住在殿裡(王上八27[43])。大衛接約櫃到會幕裡的時候,就像今天廟宇在迎神明一般,是那麼的歡喜快樂、手足舞蹈,好像上帝就要住進去了似的。這些都是形容的說法,叫以色列人知道敬畏上帝,就像上帝就在他們當中。今天我們已經知道上帝無所不在,神在敬畏祂的人的心裡。

神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
《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4節,「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原文是貧窮)、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裡喜悅行可憎惡的事。我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答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虛心、痛悔,因神的話而戰兢,就是服事神,也會被神所看顧。虛心,就是願意依靠祂的力量,被祂所服事;虛心,就是因著神的話願意服事弟兄姊妹,這就是服事神了。

《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5節,「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神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祂住在虛心的人(謙卑的人)心裡。

神不需要人唱詩歌給祂聽
在異教的世界也好,在我們生活中還會如何服事神呢?《詩篇》一○○篇2節,「你們當樂意事奉耶和華,當來向祂歌唱!」大衛用詩班唱詩讚美神;在以色列的歷史、在《詩篇》、在基督教的歷史上,我們也都用詩歌來歌誦神。但我們有沒有想到,當我們唱詩歌的時候,不是抒發我們的感情,而是唱給上帝聽,服事祂,使祂愉悅。當然,上帝不需要人給祂吃、不需要人供祂住,也不會需要人唱歌給祂聽。甚至,當我們生活不聖潔,假冒為善,不愛我們的弟兄姊妹時,《阿摩司書》五章21-23節,神特別說:「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44]《以賽亞書》一章13-15節[45],《耶利米書》十四章12節[46],也有類似的話。我們不是用歌聲、祭物,也不是用會幕、聖殿,或敬拜儀式服事祂。上帝不需要這些,上帝希望我們依靠祂、求告祂、敬拜祂、高舉祂的名的情形下,彼此在服事。服事的基礎就是人認識耶穌基督,這就需要傳福音。

我們不要服事別神,要盡心盡性的服事我們的神。《申命記》十章12-13節,「……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遵守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這話約書亞和撒母耳也一直提醒以色列人,不過以色列人的毛病就是不喜歡服事自己的神,喜歡把神賜給他們的財富獻給別神,敬拜事奉別神。就像《羅馬書》一章25節說的,「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歷代志下》七章19-22節,「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祂,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事奉的方式:
這裡保羅說:「我不住地提到你們。」就是用禱告來服事人。《路加福音》二章37節,女先知亞拿,「現在已經八十四歲,並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

我們只能單單的、專一的事奉神。《馬太福音》四章10節,耶穌被魔鬼試探的時候,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馬太福音》六章24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

我們事奉神不要隱藏不好的動機,要坦然無懼,用聖潔、公義、虔誠、敬畏、喜悅的心來事奉祂。《路加福音》一章75節,我們要「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提摩太後書》一章3節,「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神。」《希伯來書》十二章28節,「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詩篇》二篇11節,「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我們服事弟兄姊妹,要像服事神一樣,不是作表面功夫,討人的喜歡,乃是甘心樂意。《以弗所書》六章6-7節,「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我們事奉人,要像奴隸一樣。《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7節,「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耶穌講這話的時候,作了兩件事:一個是剝餅,一個是洗腳。洗腳是奴隸作的事;剝餅呢?祂作到替你捨命,一樣是奴隸作的事。

見證
見證,就是證明,基本上就是宣告「我知道這是眞的」。

神,可以見證我
這裡保羅說:「神,可以見證我……」也就是「神,可以見證我是眞的……」《哥林多後書》一章23節,「我呼籲神給我的心作見證,我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你們。」《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5節,「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0節,「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

神為外邦的基督徒作見證。《使徒行傳》十五章8節,「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神為大衛王作見證。《使徒行傳》十三章22節,「神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耶和華要為人的詭詐作見證。《瑪拉基書》二章14節,「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三章5節,「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耶穌作我們的見證。《以賽亞書》五十五章3-4節,「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我已立祂作萬民的見證,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

神借著聖殿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彌迦書》一章2節,「萬民哪,你們都要聽!地和其上所有的,也都要側耳而聽!主耶和華從祂的聖殿要見證你們的不是。」

人見證神或耶穌
「神,可以見證我。」反過來就是「我見證神」、「我見證神是眞的」,或「我為神作見證」、「我是神的見證」。例如:我們會用病得醫治,或某一樣的經歷,來告訴人「這個上帝是眞的」,或「這個福音是眞的」。這就是「證明神」。我們相信神是眞的、上帝是存在的,是因為神賜給我們聖靈和信心作為憑據,倒不一定是有什麼明顯的確據。但現在神學從巴特Karl Barth(1886~1968)[47]開始,就不太講「證明神(prove the God)」,而喜歡講「證據(warrant)」[48]。我覺得基本上沒有那麼大的差別。

神所揀選的人是神的見證。《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節,「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是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眾先知為神作見證。《使徒行傳》十章43節,「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

施洗約翰來要為耶穌作見證。《約翰福音》一章6-8節,「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約翰福音》五章33節,「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十二門徒要為耶穌作見證。《馬太福音》十章18節,「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使徒為耶穌作復活的見證。《使徒行傳》一章22節,「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使徒行傳》四章33節,「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使徒行傳》十章41節,「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祂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祂從死裡復活以後,和祂同吃同喝的人。」

保羅為耶穌作見證。《哥林多前書》一章6節,「正如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裡得以堅固,」

基督徒要為耶穌作見證。《使徒行傳》一章8節,耶穌對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提摩太後書》一章8節,保羅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

使徒約翰為耶穌的死和復活作見證。《約翰福音》十九章35節,「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4節,「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有人作假見證害耶穌。《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9-61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神的自證
神見證耶穌
神見證耶穌是祂的兒子。《約翰福音》五章37節,「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象;」《約翰福音》八章18節,「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耶穌受洗的時候,神說話見證耶穌是祂的愛子。《馬太福音》三章16-17節,「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佛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在聖山的時候,神說話見證耶穌是祂的愛子。《馬太福音》十七章4-5節,「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祢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祢!」」《彼得後書》一章17-18節,彼得說:「祂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祂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

神所賜的永生見證耶穌是基督。《約翰壹書》五章9-11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該領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

神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見證基督的救恩是眞的。《希伯來書》二章3-4節,「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聖靈見證耶穌
《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壹書》五章6-8節,「這借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使徒行傳》五章32節,「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希伯來書》十章15節,「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

聖經見證耶穌
《約翰福音》五章39節,「你們查考聖經(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耶穌所作的事見證祂自己
《約翰福音》五章36節,「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約翰福音》十章25節,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八章18節,「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耶穌見證真理
《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人見證人
《路加福音》九章5節,「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

《約翰福音》三章28節,「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約翰參書》一章12節,「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

我們的心見證我們
《羅馬書》二章15節,「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羅馬書》九章1節,「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

我們的過犯見證我們的惡。《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2節,「我們的過犯在祢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何西阿書》五章5節,「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故此,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

一10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裏去;

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
保羅要花多少時間認識教會,或為人禱告。禱告和傳福音,都不是光說不練就行的。加爾文在他的《基督教教義》(Institute)裡說,基督徒的生活就是禱告。我覺得現在的神學家或牧者都不是這樣。我們基本的生活,不是在禱告,不是在傳福音,也不是在服事人。加爾文說:「我們要不住地禱告。」路德說:「我太忙了,以至於不能不禱告。」他們會有好的神學,不僅是他們頭腦好,有學問,對聖經熟悉,重要的是他們有個敬虔的心。這都在我們身上太缺少了。我們是反其道而行,輕看這些敬虔的事,什麼都跟著世界走。若不是現在的佛教、新紀元都喜歡提坐禪、靈修,恐怕我們基督提也不會學著靈修禱告了。

保羅常常禱告,是不住的、常常的提到羅馬教會。神可以為他作見證。問題是一個不認識的教會,保羅怎麼會花這麼多的時間為他們禱告呢?因為基督的愛。

提到什麼呢?第一,就是第8節的感謝。第二,為他們的需要,求神加力禱告。但這可能不是太多;比較多的應該是第三,也就是求神讓他或者照神的旨意,能有個平坦的道路,到他們那裡去。

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
「或者照神的旨意」,這是個很恭敬的話。保羅要去羅馬看他親愛的弟兄姊妹,有什麼不對呢?保羅說的跟雅各說的「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四15)是一樣的。再屬靈,再正確的事,我們仍然有個心——這不一定是主要我做的。傳福音,神不要保羅留在小亞細亞,要他到歐洲傳。即使是一件對的事,我們也要學著捨己,背十字架;主如果不成就,我們感謝主,我們順服。所以,這裡保羅要到羅馬教會,即使不是為了一己的私利,是要把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是要堅固他們,自己也得安慰。但是,他不知道這是不是神的旨意?或者照著神的旨意,他終於有平坦的道路可以去。

在過去旅行是非常危險的,江河有風浪的危險,路上有賊寇打劫、旅店就是黑店的危險,甚至到了中世紀,旅行等於是找死。感謝主,在羅馬的世界有個平坦的道路,因為羅馬政府把社會治安治得相當好,以致盜匪肅清得很多。保羅希望神給他一個通達平安的道路。這當然包括屬靈的意義,不受魔鬼差役的攔阻;也包括物質上不要受到任何風浪、盜賊……的攔阻。

神的旨意
常有人問:「我如何知道神的旨意?」我的回答:「這是一個錯誤的問題。」例如:神學生會禱告:「神啊!祢帶我去哪裡牧會?」弟兄姊妹會禱告:「神啊!祢帶我去哪裡工作?」「神,祢要我跟誰結婚?」通常我都叫他不要禱告了。我認為:一個神學生,如果是合神心意的人,到哪裡,都合神旨意;如果是個慵懶、不合神心意的人,到哪裡,都不會合神的旨意。神的旨意不會叫你道某某教會,害他們。同樣的,你是個溫柔體恤、合神心意的人,娶任何人都合神的旨意;是不合神心意的人,喜歡打老婆,娶這個打這個,娶那個打那個,那你娶哪個都不會合神的旨意。

不是人間沒有配合的事,而是在聖經裡,神的旨意大多數不是我們平常在問的這些問題。聖經講到神的旨意時,百分之九十九是我們已經知道的大原則和大方向。例如:十誡、登山寶訓、信靠祂、捨己、背十字架、傳福音、彼此相愛、過聖潔生活……,這些都是神的旨意。或許聖經的翻譯不是神的旨意……,而是神所喜悅的是……。遺憾的是,這些我們已經知道的大原則、大方向我們不去做,卻在問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當然,我們不覺得這些是小事,但這些事神通常不跟人講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十九29)

聖經裡面有講到一些特定的事,例如:大衛求問耶和華說:「我去攻打那些非利士人可以不可以?」耶和華對大衛說:「你可以去攻打非利士人,拯救基伊拉。」……大衛又說:「基伊拉人將我和跟隨我的人交在掃羅手裡不交?」耶和華說:「必交出來。」(撒上二十三4、12)這些事情,一般來講神並沒有告訴人。新約也是如此說:「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雅四14)

現在有很多人說,神的旨意要他做這、要他做那。我想要說,連保羅這樣屬靈的人,尚且不太知道神的旨意是不是要他去羅馬?或什麼時候去?即使他到羅馬的目的不是為了一己的私利,是要把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是要堅固他們。那我們更不知道明天會如何。直到耶穌的靈一再的禁止他,他才知道神的旨意是要他到馬其頓、到歐洲傳福音。讓我們學習,再屬靈,再正確的事,我們仍然有個心——這不一定是主要我做的:學著捨己,背十字架;主若不成就,我仍順服感謝主,因祂的旨意最美的:「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20)「祂的道路高過我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賽五十五9)

如何分辨神的旨意呢?
傳統我們通常會說:第一,有聖經的根據。這很好,但聖經不會說你要到哪裡上班,或嫁娶誰。第二,內心有平安。這很好,但這也只能參考。因為,約拿違背神的心意逃往他施去躲避時,海上狂風大作,船幾乎破壞,他還是沉睡不起,平安得不得了。良心死了的人,即使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內心還是有平安。第三,與屬靈長輩的建議符合。這也不一定,當大衛告訴拿單要為神建殿的時候,拿單就不知道神的心意是不讓大衛建聖殿(撒下第七章)。第四,環境的應證。這最不可靠,因為人可以製造環境。而且從聖經來看,很多走在神心意中的僕人,都是備受逼迫、折磨的。因此,我覺得這些的參考價值都不高。況且聖經的帶領也不是叫我們問這些事。

《馬太福音》六章31-34節,耶穌說:「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當然我們也可以問,像基甸就要求神給他一個應證。他不應該問,因為上帝已經說了:「要借著他的手去打。」但神允許他問,為的是加強他的信心。

我們需要在神已知的旨意上遵行和操練。這遠比求神指引迷津要重要得多了。

一11    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

切切地想見你們
我們想見一個人,通常是他對你有好處;但保羅想見羅馬教會,不是要從他們得好處,而是為了給他們好處。這都像耶穌基督的生活,祂見你,就是要把好東西給你。

屬靈的恩賜
這屬靈的恩賜的恩賜是什麼?保羅沒有講,可能是把福音的內容更多告訴他們,讓他們有上帝的話更加堅固。

堅固
神使人堅固
《羅馬書》十六章25節,「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

《哥林多前書》一章8節,「祂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

《哥林多後書》一章21節,「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

《彼得前書》五章10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

《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3節「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或譯:脫離兇惡)。」

人使人堅固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使徒行傳》十四章21-22節,「保羅同巴拿巴往特庇去,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恒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

《羅馬書》十五章1節「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2節,「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作神執事的:有古卷是與神同工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

自己靠主堅固自己
《羅馬書》四章20節,「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雅各書》五章8節,「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

《彼得前書》五章9節,「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

《啟示錄》三章2節,主對撒狄教會說:「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原文是死)的;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神會藉弟兄姊妹堅固我們,但我們也不因此減少對自己的堅固。

我們常會動搖,所以需要堅固。即是建立在磐石上,發大水時,我們還是會動搖,需要繼續不斷的紮根在主的磐石上,更仰望主,,更領受屬靈的恩賜更有福音的真理在我們心中。

一12    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同得安慰
馮蔭坤先生說,較符合文理的譯法應該是「同得鼓勵」。我覺得也是,恐怕「鼓勵」比「安慰」恰當多了。因為「安慰」是比較是針對困難講的;「鼓勵」則比較正面一點:彼此在信心的交通中,同得鼓勵,更積極的傳福音、認識福音。

保羅去是要給人幫助,但是當人家得幫助,被堅固的時候,保羅自己也得到鼓勵。了尤其是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作神僕人的,當我們越來越像主的時候,我們不是為自己的私利高興,而是看到弟兄姊妹堅固了,我們也得到鼓勵。

一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願意你們知道,是正面的。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是負面的。保羅常用這些話,來講到他的一個強烈的希望,但這希望一直沒有實現,所以他就用語重心長的說「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得些果子
一個意思是「愛心的果子」,就是在你們當中得些「捐獻」,給耶路撒冷教會(羅十五28)。

第二個意思是「工作的結果」,就是《腓立比書》一章22節說的「工夫的果子」。

第三個是「使人歸主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5節,「弟兄們,你們曉得司提反一家,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並且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約翰福音》十五章4、8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領人歸主,好像初熟的果子,獻給上帝一樣。

第四個是「生命的果子」,就是使人的生命有所改變。《馬太福音》三章8節,「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或《以弗所書》五章9-10節的「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第五個是「嘴唇的果子」,就是頌贊主。《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贊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第六個是「成聖的果子」,就是永生。《羅馬書》六章22節,「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保羅希望去羅馬教會,給他們一些屬靈的恩賜或教訓,在餵養中,使人在福音的真道上,更認識主;生命也結更多的果子,成為能奉獻的人,捐錢給耶路撒冷。

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8節,「所以我們有意到你們那裡;我保羅有一兩次要去,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常常我們看到撒但攔阻神的事;但這裡恐怕是上帝的攔阻,撒但只是神的工具而已。有的時候,我們作的事是最合神心意的,也許神就是不要你這個時候成就它,或你去成就它。我們不知道,但一個僕人學習順服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不是為了把其他教會的捐獻帶去給耶路撒冷教會,保羅可以早一點就到羅馬教會了。神也要保羅先去耶路撒冷,這一去也就耽誤了很久。不過感謝主,保羅實在很柔軟,可以任神調整他,打消他熱烈的想法。

一14-15       14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5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我都欠他們的債
如果你要得果子,怎麼能不先給呢?如果你不連於基督又怎麼給呢?很多傳道人憑著血氣和肉體在服事,給了一切,自己累死了,人家卻不領情,也沒有成長。你眞的連於基督,被十字架破碎、對付,靠著聖靈的力量服事,他們就會改變,且有所成長,結出果子——對人有愛心、能奉獻、傳福音。

保羅到羅馬去的心意,就是從他們得些果子;但得果子前,必須先給他們福音。這福音還沒有給,保羅就覺得自己欠他們的債。這裡用「欠」,表示保羅傳福音是抱著一顆還債的心態,這是一種領受上帝恩典和使命的態度,是謙卑的、迫切的。這是一種你不想欠人福音的債,因此迫切的想要還債,把福音傳給人的心態。可惜,今天我們對傳福音所抱持的態度,卻是一種逃債的態度。

今天,沒有人先給我們一個福音,以致我們要還他一個福音;也沒有人先給我們一個靈魂,以致我們就要還他一個得救的靈魂。我們之所以說「欠」,是因為這是上帝給基督徒的責任;甚至我們要說,這是也不是人所配得的。所以,當你說「你欠非洲人、或中國人的債」的時候,是因為上帝給你的一個愛的命令,固然沉重,也急迫的需要去完成。就像《哥林多前書》九章16-23節講的,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就像戴德生向中國人,就作中國人,穿長袍馬褂、留辮子傳福音,只為得著中國人。我願意受各樣的委屈和犧牲,因為這是上帝要求我去作的。

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
希利尼人,就是希臘人。化外人,是一個概括之詞,就是野蠻人,指侵略羅馬的那些蠻族。是不是希利尼人,是聰明的;化外人,是愚拙的?也不重要。總之,「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是指「所有的人」。福音不是單給某一種人,而是所有的人都需要福音,都要給他們。

福音也不分初階、進階。福音可以是給沒聽過福音的人,也可以是給聽過福音、已經信主的羅馬教會——他們的信德已經傳遍天下了,但他們還是需要聽。即使是最偉大的神學家,已經明白福音了,也需要再聽福音。福音,就是神的愛,就是十字架的道理。即使聽上千遍萬遍,如蒙聖靈的光照,你一樣可以在這無限的美善中看到更多的豐富和恩典,叫你更愛主、更謙卑、更像主。不信主的也好,信主的也好,他們更明白福音,就更可以把福音在羅馬城中傳開。

續論福音(一16-17)
一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什麼是福音?

一章1節,「保羅傳神的福音」。2節,「這福音是個舊約的應許」。3-4節,「這福音是關乎耶穌基督的。」16節,「這福音是神的大能。」

我不以福音為恥
福音,就是耶穌;「不以福音為恥」,就是「不以耶穌為恥」。這也就暗示著有人「以福音為恥」、「以耶穌為恥」。可能是在羅馬,也可能是在猶太人當中;就算在今天,世界的潮流還是抵擋福音的。

現在很多教會與神學家都沒有看懂尼布林·利查H. Richard Niebuhr(1894~1962)的《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香港:東南亞)[49],也沒有對照聖經看看那種五種關係與聖經講的符合嗎?結果每個人都喜歡講「基督改變文化」。我認為「改變文化」的前提是「基督敵對文化」、「基督敵對這個世界」。這些經文在聖經裡不勝枚舉。今天教會,甚至教會史上的大異端——新派之父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 Friedrich Daniel Ernst(1768~1834),常常想要作一件事,就是讓福音能更廣泛的被人接受。這不是壞事,甚至是衛道學者(Apologists)作的——在惟理主義攻擊基督教的時候,把福音打扮一下,讓人能接受。可是,往往打扮的結果,福音就不再是福音了。太多數的基督徒說:「我們必須使這個世代的人能聽進去福音。」我不知道,從該隱開始,有哪一個時代的人,憑他未受割禮的耳朵能夠聽進福音。即使是耶穌的時候,那些猶太人,那些熟悉舊約聖經的法利賽人願意聽嗎?在聖經上,我們有沒有看到耶穌或哪個先知把上帝的道給修剪了,好適應那個時代的潮流?我們一方面講要作這世界的鹽和光(太五13、14),一方面不斷的想要適應這世界,與世界妥協——這是自掘墳墓,叫上帝和魔鬼都看不起;也像失了味的鹽一樣,要被丟棄踐踏(太五13)。這是我們每個基督徒都需要省思的。

有人以福音為恥
很遺憾,在《羅馬書》一開始,我們就看到有人會以福音為恥,以耶穌為恥。當然,反省一下,我們自己不也是常常如此,恥於在眾人的面前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也不削於見證主的名。彼得就是一個例子,不認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八章38節說:「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在《馬太福音》十章33節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不是說我們平時要囂張或挑戰別人,乃是我們要非常謙卑的,用人能懂的言語方式來講道,使人明白。這都是耶穌和保羅平時所抱持的態度。例如:耶穌很會用比喻讓人瞭解,講到「撒種」、「撒網捕魚」、「牧人」、「迷羊」、「面酵」的比喻,都是農、漁、畜牧業、家庭主婦能懂的。我們是要讓人能懂福音,但我們一點也不削剪福音的真理。

有人看不懂耶穌所講的話,以為耶穌像孩子似的、賭氣的說:「你不認我,將來在天上我也不認你。」耶穌絕對不是在賭氣,而是要求我們的信仰真實——要以這信仰為榮耀,不僅不藏起來,還要主動地去傳講。人點燈不是藏在鬥底下(太五15-16[50]),常常我們會說「基督徒是世界的光」,卻不知道光就是要把福音給傳出來,顯出人的罪惡和神給人的盼望。

不要以福音為恥
《提摩太後書》一章8節,講到被保羅視為兒子的提摩太,保羅看到他的缺點,對他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有的時候我們以傳福音為危險,或被關、被殺,或被瞧不起;有的時候我們以福音為恥,不把福音告訴人,或讓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哥林多前書》一章21節,「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十字架的道理,就是福音的道理,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但對外邦人而言,它卻是愚拙的道理。因此,當我們向人傳講福音的時候,無論物件是猶太人或外邦人,所有人的反應應該都是負面的。《提摩太後書》一章11-12節,保羅說:「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師傅。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譯:祂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

福音的價值觀不同
我們也想一想《馬太福音》「登山寶訓」的八福或九福,或《路加福音》的「平原寶訓」,那個福氣是不是也跟這個世界有很大的不一樣。《路加福音》六章20-21節,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你們饑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喜笑。」24-26節,「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饑餓。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我們不都在為經濟復蘇、人人飽足禱告嗎?什麼時候對一個失業的人,或對衣索匹亞饑餓的兒童,或對死了親人的人說:「恭喜啊!你有福了!」又什麼時候對升官發財的人說:「你有禍了!」聖經裡的價值觀跟這世界是大大不同,徑相回異的。常常我們口說「不愛這個世界、不體貼肉體」;但實際上我們是非常的愛這個世界和體貼肉體,也不懂耶穌講這些話的意思。不是耶穌反對人富貴顯達、飽食飯足、歡喜快樂。總之,祂要我們不以錢財和受造之物為樂、為榮、為依靠;而要我們以神為榮、為樂、為依靠。並不是錢財和受造之物不好,而是當我們身在其中的時候,我們容易被絆跌不起。求主讓我們有一個單純愛上帝的心,以致這些都好像糞土一樣。當我們在看這些的時候,我們要反省自己的價值觀是不是跟世人有太多的一樣。

今天在教會裡,我們很喜歡問:「好人為何會受苦?」也就是有關神義論(Theodicy)[51]的事。一討論起來,好像大家都是約伯一樣,有很多的苦水。不是不能討論,《約伯記》和《詩篇》七十三篇就專門討論這個問題。但我們的討論常常跟聖經所講的,有很大的不一樣。例如:當一個人信了耶穌以後,為主大發熱心傳福音,甚至禁食禱告,結果受苦了,或妻子得了癌症,或兒子沒考上大學,於是就信心軟弱了。這時我們會說:「求主安慰你。」可是聖經會說:「恭喜,你有福了!」《彼得前書》四章12-14節,彼得說:「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駡,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雅各書》一章2節,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可是,我們今天遇到試驗、艱難,我們都以為奇怪,和大憂愁。不是我們有被虐待的習慣,我們的上帝也絕對良善和慈愛,而是我們以與主同受苦難為榮耀。但是,我們今天常常是以福音為恥。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福音是神的能力。靈恩派會講得比較多的——福音叫我們有能力,特別是脫離疾病、貧窮……。這些都很好;不過從聖經來瞭解,神的大能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一、二章)。這能力就是耶穌的死,從人來看是最沒有能力的;卻是神的大能。這能力就是神叫自己的兒子死,從人來看是最愚拙的;卻是神極大的智慧(林前一18、21、23[52])。這大能和大智慧(林前一24),為要救一切相信祂的人(羅一16;林前一21)。

要救一切相信的
人願意被救,就必須承認自己是在一個悲慘的狀況中。但這個世界不願意承認這件事;這個世界希望任何一個人、事情,都是可以來幫助他、鼓勵他,或讓他更高升的;卻不希望自己是需要被拯救的,因為這暗示自己是在一種淒慘的景況中,不管以後我們是要服事祂,或稱義,或成聖,或因著祂得榮耀,但我們總歸需要祂的拯救。「人文主義」,認為我們應該高舉人;而福音貶低人,打擊人的士氣,所以就以福音為恥。那蒙恩的人不但不以自己在神面前的卑下、微小為恥,反而以此為榮。


神的大能是要救我們脫離什麼?這是我們在傳福音時,一個非常大的忽略,這也是教會的錯誤。幾百年來,我們都不有這種想法,也就是福音是救我們脫離上帝的忿怒。我們想到福音是救人脫離魔鬼、地獄、死亡、罪惡,卻沒有想到這一切都在神的手中。在《羅馬書》五章9-10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53],都有講到神的忿怒。但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借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五9),叫我們不致滅亡(約三16[54])。

神對每一個祂所揀選的基督徒的安排,是讓他跟神和好,能夠稱義、成聖,得生命,得兒子的名分,進天國——這是神為我們預備的一個完整的救恩。但這裡面的每一個步驟,都在神的拯救之中。也就是,我們在作天路客的每一個時刻,都需要神的保守。保羅在最後一封書信《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我們需要上帝不斷的保守,因此,拯救不是只在死亡、疾病、痛苦,也不只是脫離神的震怒;拯救也包括使我們成為一個美好的、光明的狀況。我們也承認很多人的得救就像《哥林多前書》三章15節講的一樣,「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總是一個不光榮的、勉強的、僅僅的得救;我們希望我們的得救,是像聖經中講的那樣豐富。

相信
神的大能,包括祂創造萬物、管理萬物、祂有極大的智慧,祂無所不在、無所不能。我們今天講一個救生員能夠救滅頂之人,一個救火員能夠救大火之中的人,一個特種部隊能夠救被擄的人質,要有非常大的能力。神有無窮無盡的大能,當然就可以救一切的人。但是這裡說,神只救那相信的人。這是很奇特的事情。不管是不能,或不願意,總之祂那巨大的能力,就沒有救那不相信的人。這也是我很喜歡「路德神學」的地方。各個神學家都有他不同的側重之處:路德側重「因信稱義」;奥古斯丁(Augustine,354~430)側重「上帝的恩典」;加爾文側重「上帝的主權」;聖伯納多(St. Bernard of Clairvaux,或譯作聖伯爾拿,1090~1153)側重「對上帝的敬虔」;或有人側重「上帝的榮耀」,當然各有各的特點和缺失。但是講到「相信」,這是每個基督徒都懂的。路德講到上帝一切恩典的時候,很強調「你要去信」。強調「上帝的主權和恩典」的「巴特神學」,就常常會有意或無意的把人的責任——相信和悔改的這個層面給忽略掉了。

保羅很強調要救一切相信的。這裡我們也可以用一個比方來說明。基督教所講的福音就是真理,我們所講的這個福音真理,之所以人會以為恥,或厭倦,就是因為我們把人的狀況描述成極悲慘、極可憐。並不是人在一個不錯的狀況中,需要一個良師、益友、佛陀、法師……,讓你的心更安靜,更上一層樓。我喜歡用的一個比喻:好像船沉了,我們人掉在大海裡,其他的文化宗教所能提供的,只是我教你如何游泳、換氣、踢水,和往哪個方向遊。我要說這是沒用的:第一個,現學現賣已經來不及了;第二個,即使你已經會游泳,但你又能遊多久、多長,你無法勝過鯊魚的攻擊、大海的遼闊和體力的耗盡,遲早會滅頂。基督教所提供的是你在一個最壞的狀況中,他不是來幫你游泳,而是把救生艇開到你旁邊,拉你一把。你所需要作的一件事,就是高喊救命。這就是相信。人不願意承認自己無能,需要被救,所以喊不出救命來。

加爾文對「信心」下了一個定義。他定義得很好,簡單的說,信心是因著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使人因著祂的話和應許,或因著聖靈的感動,對祂有一個正面的反應——就是依靠祂。因此,信心跟自信,是相反的,是背道而馳的,彼此差得十萬八千里。信心是對上帝;自信是對自己。這個世界所講的信,無論是對丈夫、對國家、對父母、對一種制度,都是屬乎偶像的,不同於基督教所講的信。在我們的信仰裡,信心是對上帝絕對的依靠。而這個依靠,不是人的心理作用。當然我們不否認心理的作用,不是你自己想出來的就是偶像了。信心是出自神和神的話。所謂「盲目的信心」(blinding faith)就不是信心;信心一定要有神的話。

那麼一個文盲,或一個小孩不認識神的話,他就不能有信心嗎?當我們講神的話,就是指耶穌基督,因為神的話就是道,道就是耶穌基督,而整本聖經所講的重點也在耶穌基督。也就是你在讀聖經,你所思考的重點應該是聖經所見證的那位主——耶穌基督。即使是一個不認識字、沒讀過聖經的一個小孩子,或老太太,他(她)也可以有巨大的信心。當他(她)聽傳道人傳講一兩句耶穌基督的話,因著聖靈的感動,他(她)可以有一個正面的反應,願意去投靠,這就是信心。因此,福音就是要救一個聽到福音而願意去依靠主的人。也有人擔心因高舉信心,把信心當成魔術一般,就強調神的恩典、神的主權、神的揀選。我也同意這種想法,的確有這種危險。不過聖經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強調。

我們什麼時候才可能相信呢?
通道,一定是從聽道來的。因此信心必須與環境、感覺毫不相干的。我們必須勝過這一點,讓上帝的話、上帝的靈比這個世界還要大,好叫我們的信心能克服環境的艱難和肉體上的軟弱。

我們什麼時候才可能相信呢?當然我們會說,因著神的揀選和神恩賜我們信心,我們才能夠相信。這都對,但我們先不談這些。到底什麼情形我們才能夠相信呢?念哲學的人和知識份子會說:「笨人才會相信。」所以信就是迷信,是一種跟理智沒有關係的事。在這二、三十年,很多的神學家和信主的哲學家從哲學上和理性上來討論信心,認為信心並不是一種對上帝的絕對信靠。這並不是一個荒唐的事情。信心在這世界,甚至在基督徒當中也有盲信和愚昧的現象,可是我們會說,如果是出自聖靈和神的話,信心就不是盲目的和愚昧的。

但是的確在聖經裡和我們的生活中,有一個很矛盾的現象,你有信心的時候,就是你需要被拯救的時候。百分之八、九十的人是因為失學、失戀、失意、失敗、失去自信的時候,就去信了。什麼時候我們對神的依靠比較強烈呢?要講道了,要去短宣了、要進入災區了,或發現自己困苦、無助、無力的時候,就依靠神多一點。常常在越軟弱的人身上,他的信心就越大。當然,相反的更多。有人因著軟弱或病痛,更沒有信心更抱怨上帝。聖經中講到因為困苦艱難就產生信心的有:《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浪子在連豬吃的豆莢也沒有的時候,就省悟了。另一個是《路加福音》十八章「無助的寡婦」,她被對頭欺負,無人幫助,只好求告不義的官。第8節,耶穌說:「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這比喻我們要看懂:不是說,我們要有信心,就必須是個寡婦,或有人欺負你,或幫你伸冤的人必須是不義的官;而是我們要知道自己是走投無路的,唯有神是我們的幫助,我們要求告祂,這就是信心。

當然依靠上帝是神的恩典,是祂使我們在走投無路的時候,還能信心堅定,仰望祂、依靠祂;否則,我們早就離棄這不聽我們禱告的上帝。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從救恩的歷史上來看,神的拯救的確有一定的次序: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希利尼人,當然就包括了猶太人以外的所有人。雖然是簡單的兩句話,先……,後……,也產生了很多的問題。包括我們很喜歡問的「為什麼猶太人是選民?」「為什麼福音不先傳到中國?」

從負面來回答,就是當我們看到猶太人的歷史,就會慶倖神沒有先啟示我們,福音沒有先傳給我們。因為,知而不行,罪加一等。從歷史上來看,神的震怒在猶太人的身上,遠遠勝過法老、迦南人、非利士人、亞述人、巴比倫人。因為,上帝先施恩把啟示、諸約、律法給他們,拯救他們,而他們卻棄絕祂,以致他們所遭到的震怒是更可怕的。

從正面來講,第一,神有祂做事的次序。從人間來講,祂總要先拯救一個民族,借著這個民族的事奉和傳揚,使其他民族蒙福。因此,神先揀選其他任何一個民族也好,別人都會說同樣的話。當然有人會說:「何不一起開始?」這也希奇,神作事總是借著人開始。神有能力叫每個人都信耶穌,叫天使傳福音;但神偏偏就叫聽到福音,有聖靈感動,甚至領受了裝備的人去傳揚服音。第二,神也必定是公平的。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如果我們要繼續挑戰神的主權,問神:「為何要先拯救猶太人?」「神為何要把你造那麼好,把我造那麼壞?」……再多的問題也沒有答案,也不是一個信靠主的態度。因此,如果我們是基督徒的話,首先、我們求主讓我們先有一個敬畏、信靠神的心來問。第二,我們一定是從聖經裡面找到答案。第三,當我們請教人時,我們要知道:人的瞭解和解釋,總是有不完全的;我們的領受和聽,也不會沒有走樣的。但我們隨時隨地願意被合乎聖經的教訓所修正。

福音是要救人的,總會臨到每個人的。當然我們又會問:「耶穌以前的人,例如孔子,沒有聽到福音的人怎麼辦?」對這一類的問題我們沒有很好的答案,但我們不能說沒有答案,因為神一定是公平公義的。當我們問這樣的問題時,我們也要想到:傳福音是多麼重要的事,我們能得到福音是多麼有福的事。我們不能回答神為何定意某些人有,某些人沒有;某些人多,某些人少。在這大千世界裡,每一件事情都不同,我們相信神有祂的旨意,我們信靠、順服。也不是說我們就不去理解,我們是在信心之下能夠理解的。

一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保羅說:「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就令人困惑了。從常理來想,我們會說:「神的義在律法上顯明出來;神的愛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因為,福音是讓我們得到拯救的。通常慈愛帶來拯救;公義則帶來定罪。《腓立比書》三章6節,保羅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對路德來說,這世界上如果有人行律法就可以稱義的,他也是其中一個。但是,路德一直有一個敏感、不平安的良心。他從小就有強烈的宗教情操,知道有上帝;也很小就知道神是可畏的。當然也有人說是因為他的父親很凶,自然而然的把天父和地上的父親作某種層度的相連,所以對天父有極大的懼怕。路德覺得上帝非常公義、聖潔、善良,對人要求很高。進到修道院後,他就立志作一個最刻苦的修士,希望守全上帝的律法。當他知道自己是如何的污穢,就痛苦不堪,以致看到「神的義」就懼怕、怨恨上帝。因為一個貪贓枉法的人如何能在神的面前伺立呢?

神的義
「神的義」是什麼?

第一,從字面上來看,「神的義」是「神的屬性和特質」——祂是公義、正直和聖潔、合理的。「神的義」也是「神對人的要求」——「因我是聖潔的,你們也要聖潔。」(利十九2)神的義是神忠於自己的話,也就是祂說話算話,凡罪惡必定刑罰。這是路德和我們一般人在理性上所理解的,也是我們上「系統神學」開宗明義要瞭解的。我們認為神像酷吏一般,一絲不茍,甚至比包青天還嚴厲。

第二,「神的義」是「神的恩賜」,是神要給人的恩典。就是《羅馬書》三章26節說的,「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神把祂的義當作好處賞賜給人。路德到後來才看到神的義不只是講神的屬性正直、聖潔;更不只是正直、聖潔的神要求人也要正直、聖潔;而且神的義是一個恩典,祂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第三,在這裡,「神的義」不僅只是「神的屬性和要求」、「神的恩賜」,同時也指「神的能力」。可以說,與16節的「神的大能」,幾乎是同義字。這也是路德後來有的領受。原來,神的義是神的恩典,白白的給我們。當然,神的義也是祂對我們的要求,但那要求是在祂先給了我們恩典,使我們能作到。祂用一個極大的力量和智慧,把祂的義給我們,好拯救我們。往往神想救我們的時候,我們卻像貓咪一樣,總把祂當成壞人,越害怕就越往裡頭鑽,因此就越難救了。《申命記》一章27節,以色列人就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到今天,這個世界上不信主的人,包括我們這些信主但屬肉體的人,也常常認為上帝恨惡我們。信心,是不能看環境,憑肉體的感覺的。從我們墮落的理性和感覺來看,我們常常覺得神是恨我們的,神給我們的十字架是我們承受不了的。其實,神是愛我們的,祂拯救了我們。

原來「神的義」,就是「神拯救的行動」,或說是「神拯救的能力」。因此,我們要說:「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就是「神拯救的行動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但是,神對人的拯救,也不是把人從大海之中救起那麼簡單。救我們的那一位,同時也是要把我們淹死的那一位,也是對我們發怒的那一位。在神學裡面,包括這「救恩論」,實在是很值得我們去深思的。

在這福音上
在十字架上
因著「福音」,就是「耶穌基督」,就是「十字架的道理」。因此,「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也就是「神的拯救在十字架上顯明出來了」。十字架,就是神最大的智慧,讓我們在祂最大的軟弱中,看到祂最大的能力。這個能力,是借著十字架來拯救我們;這個能力,也表現在耶穌的道成肉身和被釘十字架。

在舊約聖經中
因著「福音」,就是「舊約聖經的應許」,就是上帝的話。因此,「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也就是「神的拯救在舊約聖經中就已經顯明出來了」:

《以賽亞書》
《以賽亞書》四五章以後,有很多經文講到「神的公義」是和「神的拯救」相連的:

四十五章8節,「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公義降下的時候,好像恩雨降下一樣,也是神救恩的臨到。

四十六章13節,「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必不遠離,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當神要行公義的時候,是一個拯救。

五十一章5-8節,「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海島都要等候我,倚賴我的膀臂。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地;因為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舊了;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如此死亡:或譯像蠓蟲死亡)。惟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知道公義,將我訓誨存在心中的民,要聽我言。不要怕人的辱駡,也不要因人的譭謗驚惶。因為蛀蟲必咬他們,好像咬衣服;蟲子必咬他們,如同咬羊絨。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當然,神的公義臨近,也就是那烈火般的神臨近,是一個令人害怕的事。包括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個晚上,是神的公義臨到:神拯救了以色列人;神也審判了埃及人,殺了他們所有的長子。包括在紅海邊神使海水分開也是一樣,是一個拯救的臨近——以色列人下海走幹地,平安的過了紅海;也是一個審判的臨近——神用海水淹沒了埃及全軍(出十四章)。

五十六章1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六十一章10節,「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祂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

六十二章1節,「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祂的公義如光輝發出,祂的救恩如明燈發亮。」

六十三章1節,「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穿紅衣服,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行走的是誰呢?就是我,是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

當上帝的公義臨到的時候,的確是拯救罪人,但這個拯救又沒有廢掉祂的公義。這就是我們在《羅馬書》要去講的。通常拯救和赦免的特點是不公平的,就是神不計算你的罪過。這種不公平我們很喜歡,看來卻似乎是違反上帝的原則。但是《羅馬書》三章26節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所以,當神稱罪人為義的時候,祂並沒有不義,祂沒有違反祂的原則——罪惡必定懲罰,只是這個懲罰不在罪人的身上,而在祂獨生愛子的身上。這就是《羅馬書》以後要講的。

《詩篇》
另外在《詩篇》,詩人對「神的拯救」的讚美,也是和「神的公義」相連的:

四十篇10節,「我未曾把祢的公義藏在心裡,我已陳明祢的信實和祢的救恩;我在大會中未曾隱瞞祢的慈愛和誠實。」

五十一篇14節,「神啊,祢是拯救我的神;求祢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祢的公義。」

七十一篇15節,「我的口終日要述說祢的公義和祢的救恩,因我不計其數。」

九十八篇2、10、13節,「要向耶和華歌唱,稱頌祂的名!天天傳揚他的救恩,……人在列邦中要說,耶和華作王!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他要按公正審判眾民。……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

一一九篇123節,「我因盼望祢的救恩和祢公義的話眼睛失明。」

這裡都講到,神的正義是祂拯救的行動,這行動是出自祂的能力。在這裡,馮蔭坤先生比較強調「神的義」就是「神的大能」。不過我認為,在這裡,「神的義」不僅僅是神的能力而已,的確神也把祂要求人公義聖潔的屬性也加給了我們。因此,神的義不僅是「神的拯救」;也是神拯救後,我們能活出的「良善」,這是「神的恩典」。

顯明
「顯明」,相對的就是「隱藏」。是不是暗示著原來是看不清楚的。因此我們會問什麼時候是隱藏的?看來也沒有哪個時候是隱藏的。

如果說,「福音」與「律法」是對立的。是不是「在福音上顯明出來」,是暗示著「在律法上是隱藏起來的」。也就是在舊約的時候是隱藏的,在新約耶穌基督來了就顯明出來。這個推論和答案是錯誤的。因為,在舊約的時候,神對亞當、夏娃[55]、挪亞[56]、亞伯拉罕,就有福音的應許。律法頒佈的以後,那信靠神的人也可以在律法裡面看到福音。甚至對信靠神、有信心的人而言,每一句神的話都是福音,都顯出神對人拯救的能力和賜下聖潔、良善的恩典。對有信心的人而言,神的義都顯明出來。當然我們可以說:新約耶穌基督來了以後,人對神的拯救看得更清楚;五旬節聖靈來了以後,叫人對神的公義看得更明白。

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
「本於信,以至於信」:比較好的解釋是,如果人要得到上帝的義(也就是上帝拯救的能力和行動),沒有其他的辦法,只有憑著信心,信靠耶穌。對照第16節,「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本於信」,就是本於人對上帝的信靠,強調「人的信心」。有人說這是神的信實,當然人的信是建立在神的信實上;但這裡是講到在神的信實上,我們人是要有信心的。「以至於信」,是福音要達到每一個角落,把神的義顯明給一切相信的人也就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的原則是適用在每個人的身上:「本於信」,是指個人;「以至於信」,是指全體。

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舊約就有福音。所以保羅引舊約《哈巴谷書》二章4節的話,「義人必因信得生。」來證明他在聖靈感動下所寫的福音的真理——神的義顯出來是因著信心得到的。

我們在讀新約的時候會發現一個問題,常常新約作者引舊約經文的詩意,有的時候是漏了幾個字,有的時候是改了幾個字,有的時候看起來好像有些問題。當然對新派的人來講,就是新約引錯了。這裡就是個例子。

《哈巴谷書》二章4節,「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必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義人,就是持守神話語、律法的人。生,就是活下去,就是生活。我們是因信稱義的義人,因信繼續的活下去。從這裡來看,甚至從舊約字面的觀點來看:那個時候宛如挪亞的世代,犯罪的人滔滔者皆是。如果一個正直的人要想得到上帝給他的生命,繼續的活下去,必須要信實。但這信實不是指對上帝的信靠,而是指他必須繼續的遵守律法,持守他的信實。也就是一個正義的人要持守他原有的信實、公正或善良才能繼續活下去。這看起來跟保羅在《羅馬書》所講的剛好相反。《羅馬書》講的是一個罪人在最淒慘的狀況中,他不能自救,只能仰望上帝的拯救。當然保羅不會引錯。保羅所引的《哈巴谷書》,的確是在一個非常黑暗的世代,大家都在罪惡混亂當中,但神最終一定會消滅這些惡人,也一定叫那信靠上帝、持守信實的人繼續活下去。

《創世記》十五章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我們的良善、信實,豈不是來自對上帝的信靠。《希伯來書》十一章4節,「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亞伯因著認識神的正直、慈愛、良善,他在獻祭的時候就不是苦毒的,而是幸福的、感恩的。也就是,信心是因著上帝的主權、上帝的恩典和上帝的啟示、上帝的話,讓我們產生一個正面的反應——不是苦毒的,而是喜悅的、平安的。我們承認環境常叫我們難過。亞伯和該隱時候的環境更是艱難,叫人痛苦極了——地上被咒詛,長滿了荊棘,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7-19)。這情形直到挪亞時候洪水退了,因著挪亞的獻祭,上帝不再咒詛地,才得以停止(創八20-22)。因此,不管是任何一個時候,包括《哈巴谷書》那世代的人,我們的內憂外患都多得不得了,你能不能夠讓上帝的啟示、上帝的話、上帝的靈、上帝的主權、耶穌的救贖,在你身上產生一個正面的態度和蒙福的反應——信心,是重點。

在那四圍充滿罪惡和艱辛的環境中,信心叫你能持守你的正直、善良、喜樂、不抱怨。若沒有這種信心,你就會因著人家的嘴臉、環境的艱難、汗流滿面、荊棘刺傷,而咒詛、抱怨、發愁。我們常引《哈巴谷書》三章17-19節,「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的這些經文。可是教會裡,包括你我在內,我們常常是沒有歡欣,沒有喜樂,也沒有力量。要知道:凡是不信上帝,或信了卻沒有仰望祂的人,都是靠著環境、稱讚、成就、感覺在生活;自然而然,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一切都那樣不順利的時候,就會哀傷以至於心死。彷佛《哈巴谷書》說的話是胡言亂語,不切實際。

《哈巴谷書》是比較強調人在蒙恩以後必須要有的正直,在艱難之中仍不被環境所影響,持之以恆。但這內心的基礎就是信心。是因著神的話、神的啟示、神的靈、神的權柄、神的恩典,而產生一種正面的、積極的態度。這個信心叫你稱義;這個信心叫你活下去。這個信心叫稱義的人繼續稱義;這個信心叫活下去的人繼續活下去。因此,《哈巴谷書》所講的話與聖經其他地方,還有《羅馬書》都是相符的。

對外邦人的勸告(一18-32)
神的忿怒(一18)
一18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從一章17節可以直接接到三章21節「神的義」。義人因信得生,神的義顯出來了。但18節開始,這裡又是一段「離題正文」(Excursion)。保羅先要偏離正文,講一段非常長的批註。看似偏離主題,但沒有偏離,而是刻意的先離開有關「神的義」的事情,好把因信稱義的道理更明白的講出來。

神的忿怒
一章18節直到三章20節是一段很重要的注釋。在「神的義顯出來」之前,保羅先要告訴大家,「神的怒顯出來了」。你如果要知道我們是被福音、神的大能所拯救的,你必須先知道我們原來是在一個很可怕的、可憐的狀況中——因為,上帝的忿怒在我們身上。

現代神學的趨勢——不談神的忿怒,甚至沒有神
在任何一個世代,恐怕在二十世紀中以後,越來越多的教會不講到上帝的忿怒。包括福音派所寫的暢銷書,上帝是慈愛、憐憫、有恩典,從不生氣的。上帝是很好,但也不是我們想的聖誕老公公式的。

現在神學,還有我們平常聽道、講道,都越來越不按照聖經,而是隨世界的潮流和自己的喜好去講。一個十九世紀的無神論(Atheism)哲學家費爾巴哈Feuerbach, Ludwig Andreas(1804~1872)說:「所有的神都是我們人造出來的。」[57]我完全同意他這句話,當然除了基督教的神以外。費爾巴哈Feuerbach說:「神從來沒有創造人,因為根本就沒有神。」他的理論結合了佛洛德(Freud)的心理學(depth psychology),神就成為人的心理投射,也就是人因著心理的需要,把自己的理想昇華為神,來滿足自己的心靈需求。因此,宗教成為一種迷信,一種幻想——不是神造人,而是人造神。

我覺得神學的發展也常常是這樣,尤其是聖經在教會失去權威以後,神學家和牧者就不根據聖經來講道、作事、省思,而是根據世界的理論和自己肉體的想法來思考。當世界說:「神死了。」六十年代的美國神學家也如此說[58]。到了八十年代,人對資本主義和物質的發達反感了,希望回歸心靈世界,東方宗教開始在西方流行了;這時候的教會也開始流行講「靈修神學」、「心靈復蘇」。令人遺憾的是,現代社會,包括基督教在講「靈修」和「環保」,常常不是從聖經來的,而是從世界——所謂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綠色運動(Green Movement)、環保運動(environmental movement)來的。

在六十年代或二十世紀的中葉,一直有一個很強烈的趨向——「上帝是不會忿怒的」,甚至說「忿怒的上帝是一種迷信的、落伍的觀點」。像新約學者威廉·巴克萊William Barclay(1907~1978)和陶德Charles Harold Dodd(1884~1973)都是這樣講的。

聖經中的例子
神怎麼會沒有忿怒?神有極大的忿怒。從舊約到新約講到「神的怒」比「神的愛」還要多。

新約
《以弗所書》五章6節,「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歌羅西書》三章5-6節,「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約翰福音》三章36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是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啟示錄》裡面我們也看到不少羔羊的忿怒。十四章10-11、19節,「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那天使就把鐮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丟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

《啟示錄》十五章1、7節,「我又看見在天上有異象,大而且奇,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災,因為神的大怒在這七災中發盡了。」「四活物中,有一個把盛滿了活到永永遠遠之神大怒的七個金碗,給了那七位天使。」

《啟示錄》十六章1、19節,「我聽見有大聲音從殿中出來,向那七位天使說:「你們去,把盛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那大城裂為三段,列國的城也都倒塌了。神也想起巴比倫大城來,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遞給他。」

《啟示錄》十九章15節,「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

舊約
舊約中,從《摩西五經》開始到《先知書》,講到上帝的憤恨、烈怒、忿怒、怒氣、大怒,就不知道有多少。通常在《摩西五經》裡,講到惹上帝忿怒最多的,就是拜偶像。當然神的怒氣在埃及人手中比較大的就不是拜偶像,而是不讓以色列人出埃及去事奉他們的神。以色列人後來惹上帝的怒氣,甚至主要不是發怨言,而是拜金牛犢。在《歷史書》裡,以色列從士師到亡國,都是因「不信神」惹了上帝的怒氣,神就把他們交在外邦人的手中。

在《先知書》裡面,特別是《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和《何西阿書》、《阿摩司書》、《彌迦書》、《那鴻書》、《西番雅書》、《哈巴谷書》都大篇幅的講到上帝的忿怒。

《詩篇》則講到神的怒氣在作者和以色列人的身上。

三十二篇3-4節,「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祢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無論是先知、耶穌、保羅,他們都講出神的個性。神有強烈的慈愛,隨之而來的有強烈的憤恨;神有強烈的憐憫,隨之而來的有強烈的聖潔。神的忿怒是真實的。而「神的能」、「神的義」、「神的怒」,都有密切的關係。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我們會講遍地都有上帝的智慧(詩一○四24[59]),在所造的萬物、原子、分子、星雲……,到處都顯出祂的慈愛與憐憫(詩三十三5)。但保羅在講福音的時候,不是先講「神的智慧」、「神的慈愛」,而是先講「神的怒氣在你身上」。聽起來好像不符合「佈道學心理」;但就這封信而言,保羅是先從「神的怒」講起。他先講到人是在一個多麼悲慘的狀況中,神已經顯明祂的忿怒出來。

很多聖經神學家喜歡講到「保羅觀」、「約翰觀」、「馬可的觀點」和「Q的觀點」,好像彼此都有衝突。我承認他們都有各自的特點;但在聖靈的感動下,仍是一致的。保羅在這裡講「顯明」,其實也跟約翰的講法很像。常常約翰講到:神越把自己給「顯明」出來的時候,也就是神越把自己給「隱藏」起來的時候。這是一個非常吊詭(paradox)的事情——耶穌是上帝把自己顯給人看;可是當人看得越清楚,就越看不見那位是上帝。誰會說:「那木匠的兒子是神呢?」誰會說:「那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是神呢?」路德也在這方面講得非常淋漓盡致。神在啟示當中,對那不信的人而言,都是隱藏起來的;神在隱藏當中,對那信靠的人而言,都是顯明出來的。

神的怒氣顯出來了嗎?神的忿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並不太明顯。《詩篇》七十三篇3節,詩人說:「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因為神的忿怒沒有顯明在惡人和狂傲人的身上。《約伯記》更是討論這件事,神的忿怒沒有顯在壞人身上,反而顯在好人約伯身上。其他如:《路加福音》十三章4-5節的西羅亞樓塌了[60],《約翰福音》九章2-3節的生來瞎眼的人[61],還有彼拉多殺耶穌的事情,看似神的怒氣沒有顯出來,或顯錯了物件。

「神的怒氣」和「神的慈愛」和「神的權柄」和「神的一切」,唯有蒙恩的人才能看到。這是聖經和「正統神學」講的。神的怒氣即使顯出來了,只有蒙恩的人看得到。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1703~58)也講得非常好:「沒有人比站在十字架下的那群人,更強烈的看到上帝的兒子為我死的那一幕。可是那一群人既沒有流一滴眼淚,也沒有感謝讚美。」古今中外,再沒有人有那麼大的福氣——親眼看見耶穌為罪人流血、死。我們所有唱的詩歌、聽的道或見證,都是非常間接的。可是這很令人吃驚、刺激的事情,未必很叫我們感動,眞的需要聖靈在我們裡面工作。因此,神的忿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只有被聖靈光照的人才看得到。這就是《約翰福音》十六章8節,「保惠師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被聖靈光照的人會看到自己被定罪,和神的怒氣在我身上。

神的怒氣顯出來了,而人看不到,這也是一個顯明。就好像以利的兒子一樣,神的怒氣顯在他身上,就是叫他看不見他得罪上帝,上帝的怒氣在他身上,以至於他繼續犯罪,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就死掉了(撒上二12-27,三11-14,四章)。如果一個得罪上帝的人,不義的人,他眞的遭遇很多橫逆與不幸,恐怕神對他還有一些恩典,他可能還有反省的機會。如果他像法老一樣,當摩西、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時,他不把這事放在心上(出七23)。對那敬畏上帝的人來看,就會說:「上帝的怒氣在他身上顯得更深更大。」所以,「顯明」這事,要有屬靈的觀點來看。你有沒有看到神的怒氣從天上顯明在這個世界。

現在一旦有什麼災難,例如臺灣的九二一大地震、美國的九一一事件,流行的講法或第一個反應,就是牧師和神學家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他們沒有犯罪。凡說他們犯罪,就是不懂聖經的人,就是神經緊張、迷信。」所以,我們沒有看到,因為牧師和神學家使我們看不到。聖經眞的這樣講嗎?誰是沒有罪的?誰是無辜的?一個都沒有[62]。耶穌在這幾件事上講的重點是——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我們所知道的就是神的怒氣顯出來,但是在今生我們所經歷得到的這些上帝的怒氣,好像跟人的信實、良善、信仰不一定成正比,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大奸大惡之輩大享福氣,可以看到愛主之人大受委屈。我們更承認在災區的人或受難的人不比我們有罪,但如果就說他們就沒有罪,這是太污辱上帝了。更嚴重的是,如果上帝所作的這些事,居然在神學家和牧師的提醒下,讓我們失去悔改的心,那神學家和牧師真是該死。如果這些地震、天災、SARS、禽流感不能叫我們悔改,那真是要像那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被砍下來。每一個災難和不幸的事發生,我們當然對災民寄于同情、幫助,但是我們怎麼可以不跟人家和自己說「我們要悔改」呢?我們怎麼可以不說「我們是在上帝的震怒之下」。我們承認我們要說得很有技巧、智慧,但我們怎麼可以說「上帝不會發怒」,或「我們遭遇這些事跟我們的罪惡、跟神的忿怒沒有關係」呢?不是沒有關係,那關係也不是按照數學的正比來講。神是有震怒的。

求主讓我們看到神的忿怒顯明在人的身上。求主讓我們看到臺灣在神的震怒之下,世界在神的震怒之下,教會、基督徒在神的震怒之下;求主讓我們看到臺灣、世界、教會、基督徒也在神的慈愛和神的公義之下。我們是活在神的面前的。可惜我們今天對神的觀念太淡。我們只覺得我們是活在病菌、不好的政府、魔鬼的權勢下,沒有想到上帝。保羅就講到「神的事情顯出來了」,但很明顯的,我們沒有看到。

不虔、不義的人,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一般人,包括《合和本》的翻譯,大概會覺得:不虔,是指對神的不信;不義,是指對人的不好。恐怕這兩個字是同義字,意思類似。因此,這兩個字的區別,不是很重要。不虔、不義的人,就是指一切的人都是不虔、不義。你不認識神,你對人也不會好;你對人不好,就顯出你不認識神。不虔、不義的人,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從上下文,或從《創世記》看起,「阻擋真理」的意思,就是「曲解真理」。包括夏娃,包括蛇在伊甸園把上帝的話稍作扭曲,這是一個很有技巧的阻擋真理。我們也要小心,反省自己是不是在阻擋真理,有沒有把真理完全的講出來、活出來。

我們常說:「神恨惡罪,神愛罪人。」但這句話顯然不太合乎聖經,這裡明明講「神的怒氣在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身上」,神是恨惡罪人的。《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3節,「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

人的無可推諉(一19-20)
一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神的救恩、神的福音顯出來了,表示我們需要被拯救。我們需要被拯救,表示我們是在一個很可怕、很可憐的狀況之中。我們怎麼會在這麼一個很可怕、很可憐的狀況中呢?因為我們行不義,阻擋真理。我們在何事上行不義,阻擋真理呢?我們可能會想到殺人、放火、欺騙、貪污、舞弊……;但保羅講到一個最深的事情——「甚麼叫做罪惡?」或「罪惡從哪裡來的?」保羅說:罪惡,就是人故意不認識神。罪惡跟認識神有直接的關係,或說罪惡跟人不認識神有直接的關係。

人是明知故犯——明知神故不知神、明知神故不信神。神的事情——神的義、神的怒……,人該知道的,人都知道了。因為,神已經把它顯明在人的心裡。保羅這裡的意思是「人知道神、認識神」。這句話是不是跟聖經其他地方有衝突呢?如下幾個地方說「外邦人不知道神、不認識神」:

《詩篇》七九篇6節,「願祢將祢的忿怒倒在那不認識祢的外邦和那不求告祢名的國度。」

《加拉太書》四章8節,「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5節,「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8節,「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使徒行傳》十七章22-31節,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借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人所能知道的:一般啟示
我們如果念過神學就知道:人認識上帝,是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啟示,這就是「一般啟示」、「普通啟示」、「自然啟示」,也就是神借著自然界,或宇宙萬有,把神的事情顯明在人的心裡了。

在這幾年許多的非基督徒物理學家講:這個宇宙是一個微調的宇宙(Fine Tuned Universe),是一個恰到好處的宇宙,是一個精密設計下的宇宙,是一個配合人本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量身剪裁的宇宙。他們發現牽動著宇宙的形成,是一些關鍵的物理常數。只要其中一個數字沒有微調好,那怕是0.00000000000000……1的一點點差距,就會讓這個宇宙不能形成,地球不能形成,生命不能形成,人也不能形成。[63]

然而藉著天地的創造、宇宙萬物的形成,可以知道一定有一位創造主——上帝。這位上帝,跟最通俗的佈道會和見證書裡講的一致,也跟最正統的神學和保羅在這裡所講的都沒有兩樣。當然,科學家所推測的人本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是錯的,這宇宙的形成不是為人而造的,也不是為生命而造的;這宇宙的形成是為了神的榮耀而造的,而人也在其中享受了神的豐富。因此,借著宇宙萬物的自然啟示,人已經知道神的事情。

審判時,無可推諉
根據這裡,特別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喜歡說:「不信上帝的人知道這位上帝,可是在人的墮落和不信之下,這個知識所造成的結果——只是人在審判的時候無可推諉。」神的話既是這樣說,就是真實的、可信的。

羅素不信上帝,有人問說:「如果真有上帝,當審判的時候,上帝質問你的不信,你要如何跟上帝辯駁?」羅素答復:「我會向上帝說,祢所顯的證據不夠多。」對羅素所提出的這話,從《羅馬書》來看,當審判的時候,對每個不信上帝的人,上帝會顯明他心裡明明知道的事,使他無話可說。這原則也可以用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雖然外邦人對上帝的認識和知道,不足以叫他們得救;卻足以叫他們在被審判的時候,無可推諉。也就是,這不是使人得救的知識;而是使人定罪的知識。這也是哲學家柏庭格(Alvin Plantinga,1932~)常常講的:「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對神有些認識。」因此,包括我們在傳福音給人的時候,我們肯定一件事——他知道一些關於神的事情。

一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0節,就把19節講得更清楚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從上帝的創造以來,神永遠的能力和神自己的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當然根據經驗,很多人對這話會有所反彈,保羅也知道我們的反應,於是就說「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這就是我們強調的「自然啟示」——借著大自然的所造之物,就足以讓我們知道一定有位造物主,而且這位造物主是智慧的、善良的、仁慈的。

愛因斯坦(Einstein)在他普林斯頓(Princeton)的辦公室裡有一句名言,「神費解,但是不懷惡意。」這句話非常重要,卻出自一個有高度智慧,但不是基督徒的人。有高度智慧的人,包括科學家看這世界,實在有太多費解的事了。當然很多人看天是無情天,看世界是莫名其妙的,在佛教來講就是虛空的、無意義的。「神費解,但不懷惡意。」我覺得這話非常接近真理,很多基督徒都說不出這話來,反而抱怨神,覺得神惡、不好。神是費解,但祂不懷惡意。不但不懷一絲惡意,而且我們看到祂善良、慈愛的大能借著所造之物都顯出來,這是無可推諉的。」

我們看這些「達爾文主義者」跟「創造科學者」的爭執,就越來越知道一件事情:如果你以為達爾文主義者的重點在進化,那就錯了。當時的人不瞭解,我們中國五四運動的青年也不瞭解,只是把達爾文主義當成一種樂觀的想法。其實,達爾文主義主要是給高舉理性的無神論者一個很堅強的基礎,好推翻「這個宇宙的存在,跟一個全能全智的上帝是有關的」。我覺得達爾文對上帝有極大的絕望和忿怒(可惜這方面的研究很少)[64],所以他在看到這個宇宙和生物的奇妙時,不得不採取一個最荒唐的解釋,給不信上帝的人。達爾文主義者相信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和合適的自然過程,無須一個超自然的設計者,生命也可以自然產生;而簡單的生命再經過隨機突變和天擇,可以進化成複雜的生物。

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的支持者英國生物學家赫胥黎(Sir Julian Sorell Huxley,1887~1975)說:「在演化的過程中,馬發生的可能性是一千的一百萬次方分之一(1/10001,000,000)或十的三百萬次方分之一(1/103,000,000)。」也就是,突變造成物種的進化是不可能的。既是如此,我們也試想看看,生命的起源有可能是一堆原子、分子隨機碰撞的結果嗎?把它的原則用在生活上,我們可以舉出幾千幾萬個例子,說明它的離譜和不可能。例如:一隻猴子在那邊打字,打打打……,就打出一本大英百科全書;一團龍捲風吹過一個汽車廢料場,風停了,卻組成了一輛完整的汽車。你說這樣的機率有多少呢?任何一個東西都是經過精心設計而造出來的。連一個最簡單的生物細胞都比飛機、太空船要複雜的多,怎有可能是原子、分子碰撞出來的?連不信主的科學家也說,這是不可能的事。那麼宇宙偶然產生的機率更是不可能了。然而這宇宙發生了。他們拒絕這個明明可知的上帝;甚至到今天還有很多正統派的基督徒,也不相信上帝的創造和祂有智慧的設計。實在故意不認識上帝。

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這類的經文也非常的多:

《詩篇》八章3節,「我觀看祢指頭所造的天,並祢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詩篇》一○四篇24-26節,「耶和華啊,祢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祢的豐富。那裡有海,又大又廣;其中有無數的動物,大小活物都有。那裡有船行走,有祢所造的鱷魚游泳在其中。」

《詩篇》一三六篇5-9節,「稱謝那用智慧造天的,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稱謝那鋪地在水以上的,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稱謝那造成大光的,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祂造日頭管白晝,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祂造月亮星宿管黑夜,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耶利米書》十章12節、五十一章15節,「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

不過這的確是出自一個信上帝的人,當他再看這天地萬物,就看到智慧的上帝。不信上帝的人一點也看不到智慧的上帝。當他看到所造之物,只會故意的不承認。因此,當我們用「自然啟示」來跟人家傳道的時候,我們心裡要有個預備,雖然他無可推諉,但他還是有可能不信。

人故意犯罪(一21-32)
一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知道神
再一次,保羅很肯定的說,他們知道神、認識神[65]。

我們看巴刻(James I. Packer)的《認識神》,甚至在主日學或神學院裡上「神學」的課程,目的就是要認識這位神。我們也會說,這種認識不是頭腦上的認識,而是生命的認識。聽起來很玄,不過我想頭腦和生命沒有那麼大的距離。那到底什麼是認識神?這種認識,跟我們的生活有關係嗎?我們說,太陽系有九大行星,或八大行星,或十大行星[66];宇宙中有1022顆的星星[67];……這跟我們好像沒有什麼重大的關係,除非我們是天文學家或老師。但假如我是個營養師,我認識營養,這跟我的生活有密切關係,我會在吃喝的事上有所注意和改變。相反的,我們認識某一個人,發現他真是知人之面不知心,就會造成我們對他的疏遠。

我們對神的認識,也會造成我們生活上的不一樣。路德的學生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講得很好,他說:「認識神,就是認識神的恩典。」也就是,我們認識祂,發現祂全在、全智、全能、聖潔、公義、美善、慈愛、憐憫、誠實,乃是無窮的、永恆的、不變的;又祂的恩典是一生之久,祂的忿怒是轉眼之間……。我們就會渴慕祂、親近祂、投靠祂,以祂的信實為糧。但保羅在這裡說:我們認識神以後,一定會有的反應是——在生活中更多的去榮耀祂、感謝祂。這如同:我認識父母費盡心血撫養我,我就有更多的感恩;我認識沙漠中的嚮導,我就越來越佩服他的智慧。

榮耀祂、感謝祂
榮耀和感謝有關,但不一定相等。榮耀,就是讚美。榮耀祂的意思,就是常常訴說祂的美好;也在生活中顯出認識祂以後所帶來的美和善。以至於人家也認識這個上帝的好,就把榮耀歸給主。感謝祂的意思,則是因為領受了祂的恩典。

舉些例子:當你看到「蒙那麗莎的微笑」,它的美讓你讚不絕口;當達文西把這畫送給你的時候,你會感謝他,因為它的價值不斐。當你到大峽谷,看到嶙峋的岩層和蒼勁的巨穀,你會歎為觀止。雖然它不是你的,但因它的鬼斧神工,你會讚美。當你看到一個風華絕代的美女,你會因她的美麗讚美她;如果她願意嫁給你,你就會感謝她。我們姑且把讚美、榮耀、感謝作這樣的區分,好讓我們更明白它們之間的密切。這包括我們在敬拜讚美,或平時禱告,或與主相交的時候。

《詩篇》中,有許多詩是詩人知道神,就對神發出頌贊。八篇1-9節,「耶和華我們的主啊,祢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耶和華我們的主啊,祢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一三五篇5-21節,「原來我知道耶和華為大,也知道我們的主超乎萬神之上。……你們要讚美耶和華!」當你知道祂的偉大、全能、智慧、良善、慈愛和公義,莫不發出頌贊的。

《韋敏斯德大要理問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第一條就說,我們人生最崇高的目的是榮耀祂(羅十一36;林前十31),完全以祂為樂,直到永遠(詩七十三25-26)。當然感謝祂也很重要,但我們不一定是因為得到什麼東西才感謝,也可以是因為神的話和神的靈,讓我們單純的看到上帝的美善而感謝。但我比較強調榮耀是把頌贊都歸在祂身上;感謝,比較是得到好處後的反應。不過實際上也不太能夠分得清楚。總之,我們認識神、知道神,就會由衷的頌贊祂、榮耀祂;也會在領受祂的法則和能力後,活出良善的生活。知道祂白白賜恩典給我們,我們就會感謝祂。

「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雖然保羅的這句話是用在外邦人身上;但是知道神、認識神更多的我們,不也是沒有把神當神來榮耀,也沒有絲毫的感恩。如果按照保羅的話來講,這正是證明我們還不認識祂。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思念變為虛妄
如果你說,我如何如何的辛苦、可憐、倒楣、疼痛……,怎麼能感謝祂?這不是理由,保羅也知道,因為我們是墮落的人性,身在罪惡的世界。再一次我們要說,神的恩典和慈愛是明明可知,我們也明明的領受了。但我們不要像《使徒行傳》十三章中的猶太人一樣,明明看見了、知道了一件神跡——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了,可是他們不去信靠祂[68],而是像法老和其他心裡剛硬的人一樣,於是思念變得虛妄了,無知的心也昏暗了。

人在神的恩典下都會改變——要麼像神,有祂的良善;要麼就不像祂,缺乏祂的美善。這是路益師(C. S. Lewis)在《夢幻巴士》中說:「在神的國度裡,連影子都是很重的(solid);就是一片葉子打在身上,也是很痛的。不信神的國度裡,看起來很漂亮,裡面卻沒有實質(substance)、內容。」我以前喜歡看禪宗的智慧語錄,例如:一個小和尚看見風吹旗,就問道:「究竟是風在動?還是旗在動?」師傅說:「不是風動,也不是旗動;而是心動。」乍聽之下,覺得妙哉;其實哪是智慧。我承認佛教、禪宗都有一些世界的智慧,就在矛盾之中讓我們想出很多歪理。保羅說,這是虛妄。

《耶利米書》二章4-5節,「雅各家,以色列家的各族啊,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見我有甚麼不義,竟遠離我,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的呢?」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們也可以說,近酒色財氣者酒色財氣,近虛妄者虛妄。你天天近虛假的偶像,就變成像偶像一樣虛空、不真實;你天天跟真神在一起,你的愛、智慧、能力越來越真實。

你故意的不去認識上帝、榮耀上帝、感謝上帝,這就是罪;你想法就越來越虛妄了,你的心也越來越昏暗。《詩篇》三十六章9節講到:「因為在祢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我們越認識神的光,神也越光照我們,我們就越有神的光。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路十九26)。越親近主,就越來越豐富;相反的,越遠離主,就越來越黑暗。

無知的心就昏暗
《約伯記》十一章12節,「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箴言》十二章11節,「追隨虛浮的,卻是無知。」本來已經無知,追隨虛浮之後,心就更昏暗了。這裡的心,看起來是一種頭腦的作用。雖然「頭腦」在華人教會不是一個好字,但既然是上帝所造的,就沒有不好的,祂能叫我們分辨是非、對錯、善惡、好壞、美醜。「無知」不是一件好事情。有人以為我們華人教會有「反智」的心態。我也承認,我們並不是要有多棒的神學知識,而是對神要謙卑的認識。

無知
在《詩篇》三十二篇9節,神勸我們:「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無知,就是要神管教了才會聽。用康德的話來講,我們要自律一點。10節,「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惡人就像無知的騾馬一樣,要用嚼環轡頭勒住。

《耶利米書》四章22節,「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愚頑,不認識我;他們是愚昧無知的兒女,有智慧行惡,沒有知識行善。」五章21節,「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十四章18節,「連先知帶祭司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百姓、先知、祭司都不認識上帝,是為無知。

《耶利米書》十章14節,「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但以理書》五章23節,「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靠近無知的偶像,就成為無知。

《以賽亞書》五章13節講到,「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他們的尊貴人甚是饑餓,群眾極其乾渴。」二十七章11節,「枝條枯乾,必被折斷;婦女要來點火燒著。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所以,創造他們的必不憐恤他們;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與他們。」四十五章20節,「你們從列國逃脫的人,要一同聚集前來。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這百姓的無知是因為離棄真神、敬拜偶像。

無知的人下場悲淒,這在《箴言》則講到很多。六章32節,「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七章7節,「見愚蒙人內,少年人中,分明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十章13節,「明哲人嘴裡有智慧;無知人背上受刑杖。」十章21節,「義人的口教養多人;愚昧人因無知而死亡。」

《何西阿書》四章6節,「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四章14節,「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她們;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七章11-12節,「以法蓮好像鴿子愚蠢無知;他們求告埃及,投奔亞述。他們去的時候,我必將我的網撒在他們身上;我要打下他們,如同空中的鳥。我必按他們會眾所聽見的懲罰他們。」神的百姓因無知而滅亡。

《路加福音》二十章有一個財主,像很多的金主和憶萬富翁一樣,糧食、財物都多得不得了。他決定拆掉舊的倉庫,另蓋更大的,好收藏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對自己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從人來看,他非常的「有知」——很有眼光,看得遠;也很會打算,能未雨綢繆。20節,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我們不知道我們每天會發生的事。這智慧唯神獨有。

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虛有其表。這不是真的認識神、信靠神。《路加福音》十一章40節,「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

《提多書》三章3節,「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欲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彼得前書》一章14節,「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無知,就是不得救、不認識上帝;不是說他們的IQ太低。

得救以後,我們仍要繼續有知識、有智慧,要因著信心、敬虔,敬畏神的啟示(神的話),而知道怎麼生活。《以弗所書》五章17節,保羅說:「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我們知道主是聖潔的,就要依靠他成為聖潔。

聽主的話不去行的人,是無知的人。《路加福音》七章24-27節,「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耶穌也責備門徒是無知的人,因為他們信得太遟了。《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5節,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保羅責備加拉太人,既已信了成為有知的人,怎可再受迷惑,成為無知。《加拉太書》三章1、3節,「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一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我們相信神在不信的人身上還是有很多一般的恩典(自然的恩典)。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所以,我們也相信祂賜智慧、愛心給這些不信的人。當他們比我們有智慧、有愛心、有良善的時候,我們一點也不稀奇,反而感謝上帝在這些得罪祂的人身上,還有這麼長的寬容和忍耐,和特別大的恩典。《路加福音》十六章8節,耶穌不也說:「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基督徒在這些事上都是可以學習的,所以應該是越來越謙卑的。但這些的心就是越來越昏暗,自以為聰明。

人的稱讚,必須是從神來的;自稱聰明的,就是愚拙。很多人有自我膨脹的毛病,只是裝得很謙卑的樣子,這是自以為聰明。《哥林多前書》一章18-25節,「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神的智慧對世界上的人而言是愚拙的,也是神使他愚拙的。因為他們故意不信,神給他們的咒詛和攻擊,就是在他們的不信和不愛神中自得其樂。這是一個最可怕的咒詛,因為,若是神叫他們病痛、災殃……,可能還有悔改的機會;若他們更是富貴暢達,恐怕連悔改的機會都沒有了。世人成為愚拙,從神來講,是神使他們的智慧成為愚拙。從人來講,也都是人咎由自取。

古代希臘智者不論是柏拉圖、亞理士多德、蘇格拉底都喜歡說:「愚昧的人是不道德的。」因為,如你真有智慧,是不會去犯罪的。所以,從他們來看,沒有智慧型罪犯這一回事。這觀點從某個角度來講,我們也可以接受。你不認識上帝就是愚昧。《詩篇》十四章1節、五十三章1節說:「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從我們基督徒來講,愚頑人並不是IQ低的人,而是不信的人。神是那麼的明明可知,他又是那麼的明察秋毫,卻因為自己的驕傲自大,成為一個愚頑人。

一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變為」,比較好的翻譯是「用……取代」。也就是,將神的榮耀用偶像來取代。神是那麼的豐富榮耀,怎麼是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能取代得了。這在印度教裡特別多,連一條蛇都被人所膜拜。理由總是因為人喜歡看得見的、摸得到的東西;如果神真是那麼的偉大,人希望是一個看得到,摸得到的神。這是一種罪惡、軟弱、小信,直到今天我們還是有的。要知道:信心是因為上帝的話,而不是憑眼見的。

這種愚昧的行為,聖經記載得很多。《申命記》四章28節,「在那裡,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

《詩篇》一一五篇4-8節,「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它一樣;凡靠它的也要如此。」

《以賽亞書》四十章18-20節,「你們究竟將誰比神,用甚麼形象與神比較呢?偶像是匠人鑄造,銀匠用金包裹,為它鑄造銀煉。窮乏獻不起這樣供物的,就揀選不能朽壞的樹木;為自己尋找巧匠,立起不能搖動的偶像。」

《耶利米書》十章3-5節,「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他們用金銀妝飾它,用釘子和錘子釘穩,使它不動搖。它好像棕樹,是旋成的,不能說話,不能行走,必須有人抬著。你們不要怕它;它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

《哈巴谷書》二章18-19節,「雕刻的偶像,人將它刻出來,有甚麼益處呢?鑄造的偶像就是虛謊的師傅。製造者倚靠這啞吧偶像有甚麼益處呢?對木偶說:「醒起!」對啞吧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這個還能教訓人嗎?看哪,是包裹金銀的,其中毫無氣息。」

偶像的特點就是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不能言、不能摸、不能動、不能走,也毫無氣息、生命;還要你扛、你抬。這是連拜偶像之人都不得不承認的。如果你真要拜它,還不如拜造它的手。因為這手比它有能力、偉大。人的愚昧就是去拜一個你手所造的東西。《詩篇》一一五篇說:「造它的要和它一樣。」也就是你拜它,你也要成為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不能言、不能摸、不能動、不能走,也毫無氣息、生命,也就是會死亡。它不能賜你生命氣息,只能讓你走在死亡之路。也許因為神的憐憫,你在世上的日子或許長久,但終極還是死亡的。

一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任憑
「任憑」,這個動詞應該翻作「交付」,是一個主動的作為。「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我懷疑這是比較敬虔的亞米念派的翻譯,目的不要把罪惡的作為歸給上帝,所以說「是神任憑他們犯罪」,而不說「是神使他們犯罪」——神把他們交付在情欲和行污穢的事。

《馬太福音》五章25節,「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送給、交付都是這個字。

《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哥林多前書》五章5節,「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在《七十士譯本》講到耶和華把敵人「交在」以色列人手裡,也是用這個字。《申命記》二章33節,「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約書亞記》十章18-19節,約書亞說:「你們把幾塊大石頭滾到洞口,派人看守,你們卻不可耽延,要追趕你們的仇敵,擊殺他們盡後邊的人,不容他們進自己的城邑,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已經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士師記》三章28節,以笏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撒母耳記上》三十章23節,大衛說:「弟兄們,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不可不分給他們,因為他保佑我們,將那攻擊我們的敵軍交在我們手裡。」以色列人能夠得勝,是因為耶和華把仇敵交在他們手裡。《列王記上》五章3節,「你知道我父親大衛因四圍的爭戰,不能為耶和華他神的名建殿,直等到耶和華使仇敵都服在他腳下。」

一切的事是上帝交給你的,如果你離棄上帝的話,上帝會把你人交在仇敵的手裡。《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12節,拿單對大衛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4節,「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以西結書》二十三章9節,「因此,我將她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就是她所戀愛的亞述人手中。」

這都在講到「神的全能」:祂可以把好東西交在你手裡,也可以把壞東西交在你手裡,或把你交在別人手裡。一切都是祂在掌權。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
「神把他們交付在心裡的情欲和行污穢的事」:從這經文來看,神也在掌管這事。既是你在作的,也是神在掌權的。都是從祂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但在審判的時候,人到神面前真是無可推諉,因為你喜歡,神就把你交付在這裡面,你得到你想要的,你能說神不公平嗎?你拒絕上帝,卻得到自己情欲想要的,也在這裡面接收今生罪中之樂的禍害和來生地獄的火。

因此,23-24節主要是講到人因為不認識上帝,結果第一是拜偶像,第二是放縱情欲。人因為喜歡放縱情欲之事,神就把他交在情欲裡面,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比較好的翻譯是「就是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性的犯縱不是快樂,而是污穢自己,玷辱自己的身體。這個身體是上帝所造的,起初的時候人並不覺得羞恥;但在人犯罪以後,這個身體就是犯罪的工具,當我們生產兒女的時候,也好像是生產罪惡一樣,所以也會有羞恥感。並非性就是壞事,而是人心裡知道我們是在製造罪惡一樣。人喜歡作惡,神就把他交在罪惡裡,這真是人生最大的懲罰。即使你吃了罪惡的苦果,又怎能抱怨上帝,因為這是你所想要的。

一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同樣的,我們可以把它翻作「他們用虛謊代替了神的真理」。不認識上帝,跟拜偶像、性行為的犯縱,是多密切的連在一起。長遠的來講,拜偶像的人不會是道德的;如果有一些道德,包括無神論者和佛教徒,我們說這是神的憐憫、恩待托住他。但就一般的狀況,你離開了正直、良善的源頭,又怎麼會正直、良善。更何況你選擇罪惡,神就把你交在罪惡的手裡,當然就越來越多在罪惡之中變為虛謊,越來越多在愚蠢、愚昧當中,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其實也敬拜事奉自己的身體。(我們也說過,敬拜與事奉事非常接近的字,意思是類似的。你事奉它,就是敬拜它。)這是不認識上帝的結果。

縱然萬人都不事奉上帝,縱然在訴說外邦人的罪惡的時候,保羅還是正面的講到說,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我們也說阿們。我們不要因為這世界的黑暗,就忘記上帝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神。

一26-27       26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這「任憑」也是「交付」的意思。神把他們交在情欲裡。

我們也想到保羅在這件事上,為什麼先從女人談起?這裡沒有比較好的理由。有解經家說:是因為夏娃先犯罪。不過保羅喜歡講的是男人先犯罪,亞當是個代表——《羅馬書》五章12-19「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也可能是因為在性的放縱上,常常男人是利用女人作這些事。

「顛倒真神」的結果,就是「顛倒性」——性上面的放縱。本來神的心意是一夫一妻的,在這婚姻上放縱就已經是顛倒性了;這裡保羅又講到「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我覺得這就是在講同性戀。

馮先生說:「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不是指女人的同性戀,而是指女人的縱欲。」我不知道他的根據是什麼?但從翻譯來看,就是同性戀的意思。

同性戀是不是罪惡?有許多基督教的神學家、新派、不信派的神學家,常常著書立言說:「聖經從來沒有反對過同性戀。所謂反對者都是對原文不認識的人。」除此之外,更有「同志神學」之說。我們不要被這些引經據典給唬住了[69]。我大膽的這麼說,原文不是那麼的重要,因為聖經的翻譯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真理一定可以用我們聽得懂的語言,按聖經全文講得清清楚楚的。校園書房有一本書,《當代基督徒與同性戀議題》就引原文說:聖經很清楚的反對同性戀[70]。不過我覺得我們大可不必跟這些同性戀者和支持者大打筆戰,因為就算駁倒了他們,他們還是一意孤行,又奈何呢?這只是叫他們被定罪,在神面前受更可悲的審判而已。

同性戀是個罪,聖經已經講得很清楚,今天教會要為這事討論那麼多,就是一個變態的現象。就像有一天我們要討論「謀殺是不是罪?」表示這社會有問題了。我們也相信在末世,這種是非顛倒的現象會越來越多的。

但我們要說,我們也是罪人,我們不特別定同性戀的罪。我們沒有同性戀,也一樣是罪不可設的罪人。所以即使是同性戀者,也不必說教會不接納他們。同性戀和說謊、偷盜、嫉妒、驕傲……一樣都是罪。重點是要回到主的面前,認罪悔改,主就赦免、更新。但罪的特點就是「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四7)。我們認罪悔改了,但我們還是會有犯罪的時候,甚至一輩子都是這樣。例如:我嫉妒、驕傲,我也為此痛哭、求神憐憫,但還是會有;因此你同性戀認罪悔改了,仍然有這傾向,我也不覺得這是特別希奇的事。有人以為重生得救以後就再不會犯這罪了,結果不管是當事人或旁觀者就會給他很大的定罪,造成很大的失望。我覺得這不僅是在生活中不老練,對聖經的瞭解也不夠。我們不是重生得救就馬上成聖不會犯罪。我們仍然會與罪掙扎,但是靠著聖靈,我們可以治死身體的惡行。這是要背十字架的,在不斷的對付當中,我們逐漸老練,越來越勝過罪惡,越來越不受它的捆綁。這在第七、八章,我們會再講的。

今天所謂的同性戀基督徒圈子裡常常會有一個現象,就是「同性戀不是罪。是品味的問題,無關道德法則。」再大的罪只要承認是罪,都不嚴重。只要認罪悔改,主都能夠拯救。你不承認是罪,最小的罪也變成一個最大的罪,這就叫硬心。

27節,講到這是一個罪惡。Oscar Wild是一個同性戀者,他講同性戀是一個高貴的情操,跟性欲沒有關係。這是謊言,同性戀的目的,就是要在性上面得到滿足。這在他們的刊物書籍都可以看到——越是在性上不滿足,就越要在這裡面得滿足。這是永遠也滿足不得了的,因為神定義人要在一個異性的婚姻裡得到滿足。我們承認在罪惡世界裡面,我們都是一個缺乏扭曲的生命。即使重生得救,有一些罪性就是一直隨著我們。有人好色,重生得救以後還是很好色。我也不是要減輕罪惡的嚴重性;也不是因上帝的恩典,就不敢去承認罪惡還會在我們身上發動。我也覺得同性戀是先天造成的或後天影響的導論是多餘的。不管是先天或後天因素,總之在罪惡世界這就是罪。不會因為是先天的,就減少罪,或不是罪。

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都要認罪悔改,否則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保羅沒有講到這報應就是將來地獄的火;事實上,這行為就是今生的報應。英文喜歡講 “Virtues is own reward.”(美德是自己的報答)。你作一件美善的事,不用等到人家頒獎給你,才算報答。你行美善的事,就是一個報答。因此,我們也可以說 “Vice is own Punishment.”(作惡是自己的刑罰)。你驕傲、作弊、偷盜、行淫……,本身就是一個處罰。當然,惡人就會覺得「我要多多這種懲罰」,那在神面前又是無可推諉了,因為這是你自己選擇的,自己要被選處罰的。

一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故意,就是不是一個隨便的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要這樣作的。人的罪是因為自己一再定意要如此作的——寧不認識神,而要罪惡;神就把他們交付邪僻的心。不是上帝作惡,上帝只是讓惡人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於是就在這上面惡上加惡,痛上加痛。每一個惡或每一個痛,都像自己花錢買毒品來打一樣,既是飄飄欲仙、又覺痛苦不堪。

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不合理的事,就是罪惡的事。

25-28節的這段經文也可以與《詩篇》一○六篇20、41節,對比的來看。「如此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將他們交在外邦人的手裡;恨他們的人就轄制他們。」你把上帝換成偶像,上帝就把你叫交在罪惡裡面,然後就收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耶利米書》二章11節,「豈有一國換了他的神嗎?其實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就是耶和華)換了那無益的神。」很悲哀的,我們在生活中常常看到近似的事情,就是一個丈夫不愛自己的妻子,而換去愛別的女人。當然人間的妻子也許有不近完美的地方;但我們的上帝卻是全然的美善,我們卻換了祂,祂就把我們交在這些罪惡裡面,我們就在自己的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神完全的公平、正直,你得到的是你自己找的。

一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譯: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這一段罪惡的清單,我們就不一一解釋了。我跟辯護士蔡斯特敦(Gilbert Keith Chesterton,1874~1936)的想法一樣——當我們在講罪惡的事情時,我們講得特別好,因為我們特別的熟悉。大概所有有名的作家,路益師(C. S. Lewis),托爾斯泰……等等,都有這樣的想法——寫惡棍時揮灑自如,寫良善時困難重重。這些聰明能幹的作家都有一個很敏銳的心智,知道能洋洋灑灑地把邪惡表現出來,是因為這是自己很熟悉的。因此,寫邪惡比較多;寫良善比較少。因為,人間不容易有良善。如同,寫悲劇比較容易,寫喜劇比較困難。因為,人間沒有什麼喜劇。人間只有暫時的快樂,哈哈一笑就過了;沒有完美的大結局。

這裡讓我們也想想看,我們這些重生得救的人是不是還常常有這些邪僻的心,常常行不合理的事。不合理性的事,就會產生不合道德的事。我們不是還常常有貪心嗎?不是也有惡毒嗎?或滿心的嫉妒呢?教會裡爭競的事又有多少呢?包括在培靈會裡面,可以講很屬靈的事,心卻很邪惡地想著我是不是主要講員。真是求主赦免。

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我們哪一天不是在犯這樣的錯誤?

「詭詐」,就是一種虛假、假裝。你看到人,卻假裝沒有看到,就是一種詭詐。

「怨恨神的」,或譯作:被神所憎惡的。我們說過,神怨恨不悔改的罪人的;這裡我要講,人怨恨神。的確,常常我們是怨恨神的。因著不認識祂的美善,我們就會把祂當成法老一樣,認為祂是折磨我們的。當我們心中不知道感恩的時候,不也是在怨恨祂嗎?那不信主的人的特點就更是「怨恨神」。或說「無所謂。」這也是怨恨神,因為無畏於上帝的公義、忿怒,或不在乎祂的慈愛,就是怨恨祂。《箴言》八章36節,「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

「狂傲的」,對人不愛,對人不敬。

「無知的」,對上帝不知,對良善的不知。

「背約」,說話不算話。

「無親情的」,不體恤家人。往往在結婚以後,這情形就更強烈,對丈夫、對妻子不體恤。

「不憐憫人的」,神的特點就是憐憫,祂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何六6;太九13,十二7)。但我們卻不喜歡憐憫。我不知道為何把不憐憫放在最後,是不是當我們比別人好的時候,我們看到那些比我們差的人,我們就毫無憐憫之心,就像法利賽人。常常我們很公義的時候,我們就不憐憫了。

一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在《羅馬書》裡面講的「知道」,除非是我們相信聖經,否則從我們的經驗和看別人來講,我們都會有一點懷疑。第一,不信主的人知道神、認識神嗎?我們只能相信聖經上的話說,他們明明知道。第二,行28-31節這些不合理之事的人,他們知道神判定他們會死嗎?好像有的人不知道。好像有的時候我們也競爭、詭詐、嫉妒,我們也覺得無所謂,甚至有人說這罪不致死。在聖潔的上帝面前,最微小的一點罪都會致死,即使是天使也一樣。保羅在聖靈的感動下說,人知道他自己作的每一件事是足以叫神定他死罪的。

《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從哥林多教會來講,他們已經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既是重生得救了,就要活出義來,否則不能承受神的國。

《加拉太書》五章19-21節,「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這也是講因信稱義的人再行這樣的事,不能承受神的國。

《馬太福音》五章27-30節,「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從「登山寶訓」來看,當我們心裡動淫念的時候,就已經犯了淫亂,怎麼夠承受神的國呢?怎麼能不常常求主的寶血潔淨?怎麼能不常常重複主禱文的禱告「免我們的債呢」?

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作弊希望別人一起作,犯罪希望別人更多的犯,這都是定你自己罪的。我不知道保羅在講這個的時候,是不是想到《創世記》三章6節伊甸園的那一幕,「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不但自己吃,也要別人吃。不但要自己死,也要拖著別人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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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後四1-15「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凡事都是為你們,好叫恩惠因人多越發加增,感謝格外顯多,以致榮耀歸與神。」

[2] 徒八32-33「 他所念的那段經,說:「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原文是他的審判被奪去);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

[3] 賽五三7-8「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4]

[5] 這是「十字架神學」,《使徒行傳》沒有講很多,但保羅講得最清楚。

[6] 申三十二46-47「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因為這不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在你們過約但河要得為業的地上,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

[7] 路德認為:神的道以律法和福音向人顯明神的救贖。首先神藉著創造,把自然的法則寫進人的良心,可惜人的理性之光因墮落而黯淡。神再藉著十誡,向祂的選民闡明人心中的律法。律法是神的慈愛,是生命的道,顯明瞭墮落之前神所喜悅的人之樣式。律法世俗的作用:藉著世界的法律,約束罪惡,保護好人;律法屬靈的作用:要求人的心對神有完全的愛、敬畏和順服―這只有在基督的國度裏,人才可能完全。律法的宣講解釋人的責任,也譴責人的罪惡,揭示神的忿怒、死亡和地獄,目的是使人覺醒,認罪悔改。福音的宣講則帶來上帝的恩典,宣佈律法的要求在基督裏可以得到滿足,也就是藉著基督,罪惡可得赦免,罪人可以重新被神接納。福音具有律法的雙重功能,凡宣告人在罪中,或指明人的責任,就是律法。

律法和福音彼此對立:律法是死亡的工具,帶來神的忿怒和審判;福音是聖靈的工具,帶來神的救贖之恩和生命。律法和福音也彼此關聯:福音以律法的頒布為前提。因為,不站在律法之下,人永遠不知道自己在神的忿怒之下,和需要福音,被神赦免。律法以福音的解釋為成全。因為,沒有福音的律法,則只會帶來地獄的絕望和更深的罪惡。因此,律法藉著福音,引人進入基督,完成拯救和帶來生命。人要悔改,必須明白自己的罪和基督的救贖。因此,律法和福音二者缺一不可。但次序上總是要先有律法宣告罪,後有福音赦免罪。人領受福音的救贖後,既是新人又是舊人,既是義人又是罪人,既在天國又在世界;因此既是無需律法又需生活在律法之下。也就是,當人有信心的時候,因著聖靈,他無須成文律法來約束他,即可自由地服律法、行善宮。就整體而言,他已經稱義,不被咒詛;但就肉體而言,他仍有要完成的任務―舊人徹底滅亡,成為完全聖潔。

[8] 1977年,桑德斯E. P. Sanders否定猶太教是一種以守律法來賺取救恩的「律法主義者」;相反的,猶太教是一種「約下的律法主義者」,以謹守律法來回應神「恩典之約」,維持他們「立約的名分」(Covenaltal Nomism )。桑德斯(森達士)的這一席反傳統、反路德、反更正派的「新保羅觀」,為一群學者所接納和跟進,是為「桑德斯革命」。主要的支持者是雅各·鄧(James D. G. Dunn),湯姆·賴特(N. Tom Wright),George Howard,戈登·費依(Gordon D. Fee)等。他們認為傳統教會對「保羅思想──因信稱義」的解釋,是造成基督教和猶太教互相杯葛的主因,因此以保羅的猶太情境來重新詮釋保羅思想,試圗藉此化解兩教間的恩怨情仇,以求合一和宣教的意圖。賴特Wright和鄧Dunn更認為保羅在講因信稱義時,並不是針對猶太人的律法主義,乃是針對猶太人的種族傲慢和對外邦人的排擠而言,這說法並不合聖經所講的。

賴特(N. Tom Wright)在《再思保羅神學爭議》(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中提出:一、保羅思想的中心是「福音」,而不是「因信稱義」;二者關係雖密切,卻不相等。二、所謂福音就是「耶穌作王」的資訊,祂就是彌賽亞,要帶領人進入一種新的立約關係。三、「福音」藉著耶穌顯明瞭「神的義」――凡信基督,與祂同死、同復活,就是與基督聯合,就被神稱為義,享受在基督裏面罪的釋放。四、因此,領受救恩的方法與次序是:人聽到「福音」,因聖靈的「恩典」,「信」基督,被神「稱義」,得「約的名分」,再藉洗禮成為「神家的一員」(在基督裏)。之後,還要按神所定規的生活方式生活,才能繼續留「在約(基督)裏」,維持「約的關係(與基督的關係」);反之,缺乏善工,將失落在末後的日子得著完全的救恩之機會。也就是,人的得救不是完全憑著恩典、藉著信心,逐漸成聖,活出神兒子的樣式;而是憑著恩典、藉著信心,進入約的關係,得約的名分,再藉著遵行律法得救。

鄧(Dunn)在"Israel's Law And Church's Faith"中強調「立約的名分」和「律法的功夫」。所謂律法的功夫就是作工的得工價,這是立約之民的標誌。他說:立約之民是因好行為得神喜悅。

George Howard在"Paul, Law, And The Jewish People"中說:保羅所講的信(believe in),包括作工(works)和信心(faith)兩種。作工意味人的價值在於行律法稱義;信心則是神給人的恩典,使人能作祂所定規的工。戈登·費依(Gordon D. Fee)在《認識保羅的聖靈觀》中強調人因信稱義後,靠著聖靈的能力和恩賜,是可以行全律法的義。

總之,「新保羅觀」所說的「福音」,不是叫人得救的好消息,雖然它的結果可以是叫人得救的;所說的「信心」,是「約的標記」,包括恩典和行為。恩典,使人「稱義」,得「約的名分」;守律法的行為,使人作成「得救」的功夫。也就是一種神人合作說:得救是憑神的恩典,卻也是看人的行為;或說是在約的恩典中,靠行為賺取救恩。美其名是肯定人的價值,也給人一個行公義好憐憫的理由;實際是不願意承認人在救恩上是無能為力,也捨不得把全部榮耀都歸給主。

[9] 太五17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0] 現代哲學家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哲學,一般分為兩個時期:

維根斯坦早期的思想致力於「邏輯的研究」,以《邏輯哲學論》為代表:認為語言是一種描述的工具,用來傳達思想。但由於語言的多重涵意與缺乏精確,使人容易錯用語言邏輯造成哲學問題,令人不能理解,因此哲學的目標是邏輯的澄清。他認為語言只能解釋事實的情況或事物,對於神秘的事物並不能解釋。他指出所謂神秘的事物是倫理、生命的意義、自我、世界的存在,也包括世界的意義──有關上帝的概念。

維根斯坦晚期的思想主要是「哲學的反思」,他放棄前期對語言的批判──就是有關神秘事物的主張,認為沒有任何東西是隱藏的;他以哲學的問題與困惑在於語言的誤用與模糊,因此致力於「語言的分析」和「語義學的研究」,這時期以《哲學研究》為代表(為二十世紀西方語言哲學開創了一個嶄新方向):強調只要瞭解語言,正確的使用語言,一切的哲學問題都當消逝無蹤。他提出「語言遊戲」的觀念,被學者應用在釋經學上。所謂的「語言遊戲」是由語言與表達時的語境(場景、動作、表情、音調……)互相交織的整體:當字詞和語句以不同意義的形式出現,是為不同的語言遊戲,不同的語言遊戲有不同的遊戲規則(例如:一段經文的語詞、語句、語法、語調、文體、符號、圖像……構成了這段經文的遊戲規則)。人若要理解它的意義,就要先掌握它的遊戲規則;若要正確的使用它,就要遵守它的遊戲規則。對維根斯坦而言:「哲學不是闡釋無法解決的問題,而是純粹的使用語言來描述。」

[11] 賽四2「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七14「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參:太一23)九1-2「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路一78-79;約八12)九6-7「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太二十八18-25;弗二14)十一1-10「1從耶西的本〔原文作墩〕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2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3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4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帖後二8)5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啟十九11)6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10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羅十五12)」十二3「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約四10-14,七37)四二1-4「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太三17,十七5)四二5「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他如此說,」(徒十七25)四二6「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作外邦人的光;」和四九6「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路二32;徒二十六23)五二13-15「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譯: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腓二9)許多人因他(原文是你)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這樣,他必洗淨(或譯:鼓動)許多國民;君王要向他閉口。因所未曾傳與他們的,他們必看見;未曾聽見的,他們要明白。(羅十五21)」五三章「僕人之歌」:1-12「1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約十二38;羅十16)2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3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可九12;路二十三11)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太八17)5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彼前二24)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太二十六62-63,二十七12-14)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彼前二22)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太二十七57-60)10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約一29)11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羅五15-18)12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路二十二37)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林前五21;路二十三34;來七25)」五五3「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徒十三34)五九20「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羅十一26)六一1-3「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塵、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使他們稱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的、叫他得榮耀。」(路四18-19)六二11「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對錫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說、你的拯救者來到?他的賞賜在祂那裏、他的報應在祂面前。」(啟二十二12)

[12] 詩二2「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參:徒四25-28)二7「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徒十三33;來一5)八4-5「便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譯: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來二6-7)6-8「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林前十五27;弗一22;來二8)十六9-11「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原文是榮耀)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禰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禰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禰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禰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徒十三35)二十二1-18、22「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22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太二十七46;可十五34)四五6-7「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來二8-9)六九7-9、21「因我為你的緣故受了辱罵,滿面羞愧。我的弟兄看我為外路人;我的同胞看我為外邦人。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約二17)21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太二十七34、48;可十五23;路二十三36;約十九28-30)」七二17「祂的名要存到永遠,要留傳如日之久。人要因祂蒙福;萬國要稱祂有福。」(路一48)八九3-4「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太一1;路一33)」27「我也要立祂他為長子、(西一18)為世上最高的君王。(啟一5)」28-29、36-37「我要為他存留我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與他立的約、必要堅定。我也要使他的後裔、存到永遠、使他的寶座、如天之久。」「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太一1;路一33)一一○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太二十六64;弗一20;西三1;來一3,八1,十12,十二2)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林前十五27;弗一22)」一一○4「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五6、10,六20,七17)一一八22「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太二十一42;可十二10-11;路二十17;徒四11;弗二20;彼前二7)一三二11「耶和華向大衛憑誠實起了誓、必不反覆、說、我要使你所生的坐在你的寶座上。」(路一32;徒二30)

[13] 「彌賽亞詩篇」又分為「君王詩」:詩二,十八,二十,四十五,七十二,八十九,一一○,一三二篇,和「受苦的僕人」詩八,十六,二十二,六十九,一一八

其餘有關的「彌賽亞經文」:耶二十三3-6,「耶和華說:「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他們也必生養眾多。我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也不缺少一個。這是耶和華說的。」5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參:太一1、17)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林前一30)」耶三十一15「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咷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太二13-18)耶三十三15-16「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結三十四11-24「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牠們尋見。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的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我必從那裏救回牠們來。我必從萬民中領出牠們,從各國內聚集牠們,引導牠們歸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溪水旁邊,境內一切可居之處,牧養牠們。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牠們。牠們的圈必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牠們必在佳美之圈中躺臥,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場吃草。』15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牠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要秉公牧養牠們。』(路五32;十九10)17我的羊群哪,論到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羊與羊中間、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施行判斷。(太二十五32-33)你們這些肥壯的羊,在美好的草場吃草還以為小事嗎?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你們喝清水,剩下的水,你們竟用蹄攪渾了。至於我的羊,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喝你們所攪渾的。』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肥羊和瘦羊中間施行判斷。因為你們用脅用肩擁擠一切瘦弱的,又用角牴觸,以致使牠們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我也必在羊和羊中間施行判斷。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把大衛與牧者和君王的觀念連在一起,指向將要來的彌賽亞。)亞九9-10「9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太二十一5;約十二15)10我必除滅以法蓮的戰車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必除滅。他必向列國講和平;他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管到地極。」彌四2-4「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3他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4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無人驚嚇。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親口說的。」(描述彌賽亞的國度是和平的國度。)

[14] 太二十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引自詩二十二1「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太二十七43「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引自詩二十二7-8「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約十九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引自詩二十二15「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太二十七35「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路二十三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約十九24「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以上引自詩二十二18「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來二12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引自詩二十二22「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

[15] 創十七4-8「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16「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16] 撒下七8-13「現在,你要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跟從羊群,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無論往哪裏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不再遷移,兇惡之子也不像從前擾害他們,並不像我命士師治理我民以色列的時候一樣。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

[17] 來一4-5「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祂的父,祂要作我的子?」」

[18] 詩八二1、6「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19]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太三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十七5「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羅八29「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弗一6「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西一3「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來一6「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或譯:神再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彼後一17「祂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20] 七、八世紀的嗣子說(Adoptionism):就神性而言,基督是神的兒子;但就人性而言,耶穌受洗時,被神所領養,成為「神所領養的兒子」。聯合兩段經文:《希伯來書》一章5節和五章5節兩次引用《詩篇》二章7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與《馬可福音》一章11節,耶穌受洗時,父神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來假設耶穌受洗之時,即是神性臨到人身上的時候。

[21] 亞流派或亞利烏派(Arianism):耶穌是首先受造的,在地位和尊榮上比其他被造之物更優異。其他的受造物是為祂所造的,靠著聖靈在祂身上的大能造的。

[22] 羅五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羅十六20「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林前一2「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十五31「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裏,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加六18「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阿們!」腓三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帖前五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8「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同在!帖後一8「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提前一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

[23] 羅二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24] 約十三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約二十13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裏。」約二十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25] 太二十二41-46「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26] 賽十一10「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羅十五12,「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

[27] 詳細可參閱馮蔭坤先生《羅馬書註釋》的精湛解說,p.176~179,校園出版

[28] 不是完全的人:幻影說(Docetism):否認基督的人性。認為聖潔的神不可能成為敗壞的人,因此耶穌的人性和身體都不是實質的。亞波里拿留派(或阿波林派Apollinarinism):承認耶穌是人的肉體和神的靈的聯合體。祂有真正的神性;但祂的人性並不完全,缺乏真正人的理性、意志(魂)。猶提乾派(或歐迪奇派the Eutichian Party):認為基督一位格、一性。道成肉身以後的耶穌,祂的神性替代了人性,祂的身體也不同於人,並非完全的人。基督一性說派(Monophysites):基督一性,就是一種神人混合性―神性和人性合為一,是神人一性。但派系分歧,人性相似派(Phthartolatrists):以耶穌神人一性中的人性與人相似,所以同樣會受苦、受試探;人性相反派(Aphthartolatrists):以耶穌神人一性中的人性與人不同質,因為含有神性,所以無罪。

[29] 不是完全的神:純亞流派(或純亞利烏派the Full-Arians):神與基督異體,也不同質,無神性可言,只是人間的聖者。涅斯多留派(the Nestorian Party):認為基督二位格:道成肉身的耶穌不是神,是神的靈和人身體的聯結,神以人的樣式出現―神在祂裏面,祂在神裏面;但神沒有成為人,人也沒有成為神,只是互取了對方的形式,二者不相混淆。基督二性:祂的神人二性也是分開的,但在崇拜中連結。

[30] 撒下七4-16當夜,耶和華的話臨到拿單說:「你去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豈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呢?自從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今日,我未曾住過殿宇,常在會幕和帳幕中行走;凡我同以色列人所走的地方,我何曾向以色列一支派的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以色列的說,你們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現在,你要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跟從羊群,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我必使你安靖,不被一切仇敵擾亂,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原文是你)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

[31] 太一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後裔、子孫:原文是兒子;下同),耶穌基督的家譜:」

[32] 太一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九27「耶穌從那裏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著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太十二23「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太十五22「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太二十30-31;可十47-48;路十八38-39「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太二十一9「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稱頌的話)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太二十一15「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裏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

[33] 徒十三33「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34] 羅八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35] 來一2-5「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36] 太二十八18-20「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可十六15-18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徒一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37] 林前十二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加三28「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38] 申七7-13「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榖、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

[39] 羅八32-39「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譯: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或譯: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40] 徒十七22-28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

[41] 詩五十8-15「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42] 詳細參閱:楊牧穀編著,《當代神學辭典》,p.4,校園出版;趙中輝編著,《英漢神學名詞辭典》,p.4,改革宗出版

[43] 王上八27「神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

[44] 摩五21-23「」

[45] 賽一13-15「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46] 耶十四11-12耶和華又對我說:「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他們禁食的時候,我不聽他們的呼求;他們獻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饑荒、瘟疫滅絕他們。」

[47] 巴特認為人是一個不完全的本體,因此無法證明一個完全的本體——神的存在。所謂的「證明神」不過是一種臆想,只能用在一般的神祇;至於聖經中談及上帝,祂並不需要人來證明祂。因為祂本是不能證明,也無稽可查的那位;祂在各方面都自己證明自己就是上帝,祂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這就足以證明祂是神了。無論是先知和使徒都是根據上帝的自我證明而說話。因此,聖經就是一本上帝的自我證明的書,祂向人啟示祂的存在、祂的行為、祂的工作。(巴特著,《教義學綱要》,P7、45-46,基督教輔僑出版)

[48] 近二十多年來新興起的「改革宗知識論」,認為人的某些認知功能是為了取得真理、認識神而設計的。而這些認知功能在適當的環境中若能正常地運作,所提供的信念就是具有確據。領導者之一的柏庭格(Alvin Plantinga,1932年生)就主張人的認知功能在正常的運作下所取得的信念,是具有確據的。而具有確據的信念,就是知識。這就是所謂的warranty of proper function,反駁傳統的基礎主義(classic Fundationalism)「所有的知識必須有充分證據」、「信仰是沒有確據」的講法。。柏庭格是一個宗教哲學家,不是基督徒。他的論證不是要證明基督教的信仰是眞實的;而是要證明,如果基督教是眞的,那基督教的信念就是有確據的。事實上,我們要說:信仰這東西並不需要凡事非藉著明顯的證據來確認不可。這就是挪威籍的司務道教士就對共黨政委王大人的見證:「我跟我的上帝說了二十多年的話,我知道祂是真實的。」(司務道,《陜西羚蹤》,基道)我們不需要哲學家、神學家給我們一堆證明說神是存在的,才去相信上帝;我們信上帝,因為聖靈放在我們心中的確據(林後一22,五5),使我們知道上帝是真實的,這就是信心。

[49] 尼布爾·利查在《基督與文化》中,描述基督與文化的五種可能的關係︰1.「基督反乎文化」:極端派以文化充滿罪惡,跟隨基督者從文化社會中退出,自組一個神聖的群體,過著孤立的半修道生活,拒絕屬世的政治、藝術、軍事、娛樂,忠於天國誡命的實踐。2.「基督屬乎文化」:文化派視基督與文化為一體,美其名基督是文化的救主,祂的福音有助於文化改革。可是,當人對文化的效忠勝過對基督的效忠時,神國與世界的分野不再,救恩成了一種「道德影響力」,所謂世俗化的文化基督徒也不再是個基督徒。3.「基督超乎文化」:綜合派以文化為「自然律法」,啟示則「超越自然律法」,二者都是神的恩典。被救贖者靠著恩典,理性與信仰互相配合,既在文化中生活,也在基督裏生活。4.「基督與文化相反相成」:二元論派以文化是絕對的敗壞,在神的震怒之下。然罪人屬乎文化,卻不為神所棄,祂以恩典扶持,使罪人因信得稱為義――雖在罪惡世界,實在神的國度;雖在律法之下,實在恩典之中;雖有試探,卻不憑眼見,只憑信心;雖在肉體之中,卻向己死,向主活;雖有軟弱,卻依靠基督成為剛強――這就是人在文化中過著在基督裏的生活,是一種基督教文化的倫理觀。5.「基督為文化的改造者」:改革派以世界雖然墮落,仍有聖潔的盼望。無論就個人或全人類而言,都有今生得以改造的可能。因此,所謂的上帝國就是被改造的文化。我們要說基督的救贖所帶來的靈命更新,對文化改革不無莫大的貢獻。然改革之先卻是破碎與拆毀。因為,基督與文化本是敵對,不能相合的。祂來到世上並沒有稱許猶太的固有文化,反而是打擊文化、破碎文化。在拆毀後,再重新建造,是一種不間斷的更新與改革。

[50] 太五14-16「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51] 神義論(Theodicy):是萊布尼茲Leibniz在一七一○年第一個使用,他推論神是良善的,所以不可能把有害的事物帶給世界,可惜這推論不夠嚴謹,也小看神的權能。按彌爾頓(Milton)的解釋,神義論是「為神在這世界的作為辯護」──也就是:證明神是絕對的良善和公義,雖然神所造的世界後來有了罪惡的存在。它的核心的問題是︰在世界種種邪惡的存在下,我們怎能相信神是良善又有權能的神呢?哲學家的看法:傾向泛神論(Pantheism)的黑格爾(Hegel)說:「那一切看來是邪惡的東西,原本都是善的;如今它們之所以是惡,是因為它們原為善的特性還未完成。」進程神學(Process Theology)則認為有限的神仍在努力掙紮,希望有一天可以控制邪惡。──然這些說法都限制了神的權能。奧古斯丁對邪惡提出了他的意見:邪惡是欠缺了善,或說,是本來的善墮落變壞了,包括︰A.神所造的都是美善的,包括他所造的世界、萬事萬物和人都是美好的(創一章);祂並不是罪惡的創造者,但祂的確創造了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罪惡和美善的人。B.但人類始祖意志的墮落卻帶來了後代子孫與這世界的罪惡和敗壞。C.神的救贖就是讓這世界有律法,能審判人的罪惡過犯,叫人預知罪惡的後果是苦難。然苦難的本身卻不是邪惡的,它可以煉淨人,叫人道德成長,且尋求、歸向祂永恆的救贖。因此,現代神學家堅信凡神所作的盡皆美善:第一,神容許罪惡的存在是一個奧祕(參申二十九29),但必有祂美善的旨意──也就是,罪惡的存在是可以達到更高的善:對一個信靠上帝的人而言,一切看來是壞的、惡的事物,都可以萬事互相效益,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第二,神負起救贖人類脫離罪惡的代價,讓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這十字架顯出神的公義和聖潔,罪惡必受審判;也顯出神的慈愛和恩典(羅五8,八32;約壹四8~10),主耶穌為信祂的罪人承受神的震怒。我們相信神是義的,祂配受一切的讚美。

 

[52] 林前一18「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21「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23「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53] 羅五9-10「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帖前一10「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裏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憤怒的耶穌。」

[54] 約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55] 《創世記》三章15節,神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對亞當、夏娃而言,不也是個福音的應許。

[56] 方舟,對挪亞而言,也是個福音。《創世記》六章13-19節,神指示挪亞未見之事:「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這聽起來是個禍因,是個恐怖的事情,但對那信靠神的挪亞而言,仍然產生福音的效果―動了敬畏(害怕)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得救,就是福音。他的得救,也表示那個世代的人受禍了,因此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

[57] 費爾巴哈Feuerbach, Ludwig Andreas(1804~1872)否認神聖啟示(Revelation)、神蹟(Miracle),及神的超越,主張宗教或神是人類經驗的投射。他在1841年寫道:「神本身是人心願望的落實,是人把自己的願望提高到必然成就的肯定……神學的奧祕不過是人類學,神的知識不過是人對自己的認識!」換言之,神並未真實存在,只是人的想像而已。費爾巴哈的哲學對馬克斯(Marx)的影響相當深遠。對馬克斯來說,人相信有神,是基於人類「錯誤的意識」形成的,神不過是人的理想;神學就是人類學;真正的神學精神,是惟物主義的,不是把人理想化,而是要重視他所處的真實景況――即是他的經濟和社會關係。反對費爾巴哈的神學家最著名的是巴特(Barth),他極力強調神的超越,否認基督教是一種宗教,來回應費爾巴哈的理論。

[58] 現代人用「神死了」來表達神的不真實。早在十八世紀末尚保羅Jean Paul就說:「沒有神。」1802年哲學家黑格爾Hegel亦說,現代人宗教意識最重要的是受難節的「神死了」。1883年尼采透過《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Thus Spake Zarathustra,),戲劇化地宣告「神已死了」,人從此可以靠自己的意志敞開一條又新又廣的道路。1960年代美國神學界興起一個思潮,稱為「神死神學(God-is-Dead Theology)」,它是一個世俗化運動(Secularization)下的產物,以聖經的神不是事件的原因(first cause),而是整個宇宙的維持者。幾個支持「神死神學」的重要神學家:提哲(Thomas J. J. Altizer)受東方神祕主義的吸引,認為傳統超越的神已不存在,現有的是一個遍在的神,與人不能區分,與世界亦完全等同。韓米頓(William Hamilton)認為超越的神只是一個神話,信徒必須接受這個事實,並且肯定人能管理一個只會愈來愈好的世界。範培倫(Paul van Buren)認為我們不單要接受無神論者宣判神已死了,而且在倫理上也要當神已死了一樣來生活。二十世紀末,後現代的「解構神學」則企圖讓已經夭折的神死神學死灰復燃。

[59] 詩一○四24「耶和華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

[60] 路十三4-5「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61] 約九2-3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62] 詩十四1-3「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汙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五三1-3「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罪孽;沒有一個人行善。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他的沒有?他們各人都退後,一同變為汙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傳七20「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63] 芮斯Sir Martin Rees著,《宇宙的6個神奇數字》(Just Six Numbers),「第一章 宇宙及微觀世界」:Six Numbers;「第十一章 巧合、天意,還是多元宇宙」:Fine Tuned Universe,天下文化出版;加拿大天文學家Hugh Ross,《混沌初開─從科學的觀點論創造》,「第十四章 一個恰到好處的宇宙」:Anthropic Principle,中信出版:

[64] 達爾文在《物種的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一書中,解釋進化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不可能是一個全智全愛的神的作品,因此他寧可把它歸根於自然淘汰。

[65] 聖經中,有關認識神、知道神的經文,非常的多。

《歷代志上》二十八章9節,大衛對所羅門說:「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祂,祂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祂,祂必永遠丟棄你;」

認識神、知道神是對神的愛的回應。《申命記》七章7-11節,「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認識神的人,會看重祂的命令,喜愛祂的法則。

神喜愛認識祂的人。《何西阿書》六章6節,「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藐視神,是不認識神。《撒母耳記上》二章12-16節,「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不認識神,是悖逆,是罪惡。《以賽亞書》一章3節,「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耶利米書》八章7節,「空中的鸛鳥知道來去的定期;斑鳩、燕子與白鶴也守候當來的時令;我的百姓卻不知道耶和華的法則。」《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2-13節,「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人務要從神的管教中醒悟過來,認識祂的恩典。《何西阿書》六章3節:「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凡有信心的人,神的靈要在他心裏,使他認識神。《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34節,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將來新天新地的時候,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以賽亞書》十一章9節,「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巴穀書》二章14節,「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66] 近年來,由於天文學家在海王星外,發現了不少軌道和其他特性皆類似冥王星的天體,通稱為超海王星天體(Trans-Neptunian Objects,簡稱TNO)。這使得「冥王星」(1930年發現)的行星地位屢受質疑,有人認為應該將它改為「小行星」之列。不過目前國際天文學聯會(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尚且無意把冥王星剔除於九大行星之列。1999年10月11日美國天文學家發現太陽系一新的巨型行星(the largest currently known minor planet)――「創世者(Quaoar)」。這顆冰封星體就在冥王星以外約16億公里,直徑為1287公里,約「冥王星」(直徑不超過2300公里)的一半。香港天文學家潘振聲博士坦言太陽系的九大行星數將從此修正為「十大行星」。

[67] 星星就是本身會發光的恆星:從地球肉眼可見的恆星約有六千顆,銀河系中有二千億(2 x 1011)顆的恆星,宇宙中則約有1022顆的恆星。

[68] 徒十三33「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45-47「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

[69] 有關同性戀者的辯解,詳細可參考http://hk.geocities.com/logh_98/page6.htm

[70] 利十八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二十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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