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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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猶太人的勸告(二1~三8

自己不悔改卻論斷人的(二1-5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你這論斷人的

論斷,就是審判。這在教會裡,也常常有很大的錯誤。因為耶穌叫我們不要論斷人(太七1-5[1]),所以很多人就講到說,我們不能作判斷的事情。再敬虔一點的人,就像後現代一樣,不要說是非對錯;不要吃分別善惡的果子,要吃生命樹的果子。這些出自敬虔,卻是錯誤的。有知識並不是錯誤,知識就是分別是非對錯美醜,這是應該的,甚至神也要我們如此。《詩篇》八二篇講到「神的兒子(地上的審判官)」沒有秉公施行審判,因此詩人求神親自審判。判斷、審判是曠野中的摩西、也是士師、所羅門、審判官,都要作的事。神要我們選擇上好的福分,所以不是不要我們判斷,也不是不要我們選擇對錯。

伊甸園發生的錯誤不在果子。凡神造的都為美好,怎會有錯呢?錯誤在於他們沒有聽神的話。神要人在順服神、聽神的話之下,越來越像神,能作判斷和管理;而不是在違反神之下,作判斷和管理。所以我們需要有判斷。

當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那重點在於:第一,我們不要把自己當作神一樣,論斷、定罪別人,這是最重要的。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只有上帝能看到真正的對錯,能作最正確的判斷。所以我們在判斷的時候,一方面要謙卑,想到自己的有限,和自己不是神。一方面我們作父母的、作老師的、作法官、作員警的也都需要判斷是非;甚至我們在生活中開車要選擇對的方向;購買東西也要判斷東西的好壞,價格的昂貴和便宜。因此,讓我們先有敬畏的心,隨時隨地的承認自己看得不准,好叫神給我們智慧,好像所羅門一樣能夠判斷。

第二,要把自己當作一個蒙恩的罪人,使我們在作判斷的時候是除掉罪惡的。所以耶穌最後說,「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3-5)很多人看到這裡就和希泥了,你的刺也不去,我的梁木也不去,就在所謂的愛和接納中,縱容罪惡。這是所謂的官官相護,你不要講我,我也不要講你。這哪裡是愛心,這根本是在保護自己,縱容罪惡。耶穌是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弟兄眼中的刺。因此,是非、對錯、善惡的判斷是需要有的。

所羅門在《詩篇》七十二篇1-3節,向神禱告說:「神啊,求祢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祂要按公義審判祢的民,按公平審判祢的困苦人。大山小山都要因公義使民得享平安。」他自己向神求判斷。但是神兒子、王、至高者的特點就是有神的智慧,能夠有公義、公平的判斷。摩西在曠野天天所作的事,最重要的不是這些獻祭的事,例如葉拓羅所作的事,還有五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和七十個長老所作的管理,就是審判的事。士師、撒母耳大衛所羅門都是作這事。這不是不重要,一個管理者需要有判斷的權柄和智慧,我們也求神把這權柄和智慧給父母、老師、總統……。

所以論斷本身不是一個錯誤;但當你自高自大,自以為是神,或忘記自己是蒙恩的罪人,也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梁木,就論斷別人,那真是淒慘了。因為,你非常清楚什麼是對錯,而你自己所行的跟別人一樣,你就是在定自己的罪。這其實是順著一章32節講的,你明明知道上帝的心意,卻故意去犯,這罪就更重。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第一章是對外邦人說的,第二章是對猶太人說的。

一章21-32節,保羅特別斥責外邦人的兩大罪狀:一、故意不認識神,拜偶像;二、因為不認識神,而在性上面放縱;然後,三、再加上諸多的小罪的時候。猶太人很看中家庭的生活,他們百分之百的阿門保羅對外邦人的批判。保羅卻責備他們,因為當時有猶太人也是這樣——「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換句話說,保羅這句話也可以用來責備我們。因為我們也常常講到,臺灣社會的拜偶像和縱情聲色,投機取巧……。可是我們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或許外在我們沒有如此作,但我們的內心卻沒有比別人良善到哪裡去。

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照真理審判

審判,就是定罪。「審判」和「定罪」在原文裡,常常是一個字。當然在今天社會則有所不同,因為審判的結果可能是判你無罪。可是聖經講,在神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一四三2)。所以神對人的審判,結果都是定罪的。只是我們這些蒙恩的罪人,因著信,這罪的懲罰是在耶穌身上,而不是在我們身上。

神會照真理審判,也照真理定人的罪。意思就是按照內心真實的狀況來判斷;而不是看外表,或憑口說的。《創世記》十八章25節,亞伯拉罕為了羅得,等於是在審判上帝,他按著上帝的公義對上帝說:「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意思是祢不可以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消滅。《利未記》十九章15節,「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審判百姓要公平,這裡特別講不可偏護窮人和有勢力的人。有錢人、窮人,有勢的、無勢的,都不可偏護。

聖經裡,包括《先知書》都講到審判官、司法的、行政的,凡有權柄的人一定要公正。以色列的王國也顯出神對他們是很公平的,沒有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就網開一面。在《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但以理書》裡的第九章特別有認罪禱告,神對他們的懲罰是非常公義的審判。

《耶利米哀歌》二章18節,「錫安民的心哀求主。錫安的城牆啊,願你流淚如何,晝夜不息;願你眼中的瞳人淚流不止。」這也是講到神的審判是非常公義的。

教會一樣也要被神審判,《彼得前書》四章17節,「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因此當我們看到別人錯誤,要定別人罪的時候,我們要知道我們若不悔改,也不能逃脫審判的。神會按著真理和我們內心的狀況來審判我們,當然也跟我們外在的行為有關。因為陳于內,形於外,內心是會影響行為的。

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當我們在論斷別人的時候,行為卻跟別人一樣,這就加倍定自己的罪。當我們在罵別人,表示自己很正義的時候,往往我們是在安慰自己不是這樣的人。我聽一個宣教士說,他在非洲的一個村子宣教,有一次一個小偷被抓到了,打這小偷最厲害的就是一個小偷。這叫做投射心理,我知道我作的是錯的,我也厭惡,但我自己不悔改,我把言語、拳頭、義怒加在跟我犯同罪的人身上,告訴自己我已經責備這樣的罪惡,好讓我有一個比較平安的良心。神說,這要受到更重的責備,因為你知道得非常清楚。

4  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4節,這種藐視,不要只把它瞭解成輕視,其實就是不夠重視。沒有把上帝豐富的恩典——恩慈、寬容、忍耐,看得夠重、夠清楚。現代的神學非常喜歡講上帝的恩慈,特別喜歡講上帝的寬容、忍耐,可是完全講反了。講上帝的恩慈、寬容、忍耐,就是講上帝赦免我們。但在應用的時候,常常我們卻是講犯罪沒關係,上帝很慈愛,祂接納你、包容你。神是接納和包容,但我們千萬不要停在那裡。因為神的接納和包容,是引你悔改。但是今天教會一味的講,我們不要像浪子的哥哥沒有愛心,要像浪子的父親一樣接納浪子;卻沒有講到浪子的悔改。浪子若沒有悔改,他的父親沒有一天會接納他。

神的恩典絕對不是縱容我們作惡的,更不是讓我們去定別人的罪,而自己繼續的犯罪,雖然可能多半是心裡在犯罪。神的恩典是領我們悔改的,給我們寬容的日子也是要我們悔改的。但保羅比較少用「悔改」這個字,因為「悔改」很容易造成一種誤解——以為是改變行為而已,所以保羅比較多用的是「信心」。

很遺憾,現在教會走的方向是安寧病房,意思你得的是不治之症,我們也治不了你了,但你可以在我這裡吃吃喝喝、很舒服的死掉。所以,犯罪的、生病的、缺乏的……都來,我接納你,你也不用改。教會不是安寧病房,而是會醫治你,且把你的病給醫好的地方。神所有的恩典都是叫我們悔改,如果不悔改,就是在積蓄神的忿怒。

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憤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任著」原文是「因著」,並不是像我們文翻得有點順從的意思。你因為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你自己積蓄忿怒。

剛硬

剛硬,就是作錯了,不肯悔改。《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3節講到,「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都是悖逆神。《希伯來書》三章13節,「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剛硬,是以色列人一直有的兩大毛病之一。有關的經文:《申命記》九章27-29節,《以賽亞書》四十八章4-5節,《詩篇》七十八篇8節,《耶利米書》三章7節,五章3節,七章24節,《以西結書》二章4[2],這些經文都講到以色列人的心硬和頑梗——他的頸項是鐵的;他的額是銅的;他的臉剛硬過於磐石。《詩篇》八十一章11-12節,《以賽亞書》六三章17節,《耶利米書》十一章28[3],則講到他們棄絕神,神就使他們心裡剛硬。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三章14節說:「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人向神剛硬的結果:《約伯記》九章4節,「祂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箴言》二十八章14節,「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以弗所書》四章18節,「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

悔改

悔改的重點不在難過和懊惱。如果悔改只是難過和懊惱,賭徒就有很多的悔改。因為每輸一次,他們就後悔、懊惱,甚至難過到痛哭流涕。我們也反省一下自己,有的時候我們因作錯事而悔恨交加時,這悔恨有是哪一種的?中世紀的神學,特別是天主教對這方面的討論非常多:有時候我們的悔恨是一種奴畏,奴隸式的害怕,只是怕處罰。那懊悔不是為罪行傷痛,也不是為得罪上帝難過;只是為了被處罰而難過。這是一種錯誤的難過。當然這種錯誤的難過,也可以導致至於死的憂愁和不至於死的憂愁,也就是有沒有信心,是不是歸向上帝兩種結局。不至於死的憂愁,是正確的、有益的,使人得救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七章10節說:「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如果我們做錯,悔改了,不管刑罰如何,願意回到上帝那裡,這就是正確的悔改。

《以賽亞書》九章13節,《何西阿書》七章10節,《阿摩司書》四章6-13[4],都講到「任憑神的管教和擊打,這百姓還是都不歸向我」。難過半天、哭了半天、錯了半天,還是不歸向上帝,這就不對。所以施洗約翰在施洗的時候就對猶太人發出責備:「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不是一種撘便車的心態,也不是一種為了利益的損失,痛苦的加添而有的難過;而是恨惡罪的難過,最後竟能歸向神的難過。

為自己積蓄忿怒

因著剛硬不悔改的心,不肯歸向上帝,就是為自己積蓄忿怒。「積蓄忿怒」,剛好可以跟耶穌說的「積財寶在天上」作一個對比。

積蓄忿怒的意思,就是上帝給你恩典,包括給不信的世人和基督徒恩典,如同在埃及對法老的剛硬、在曠野對以色列人的試探,祂忍怒不發,就是等待人心悔改。當你一直執意不肯悔改的時候,神就跟你算帳,把每一次機會連本帶利的加在你的身上。這是我們生活中,都可以經驗到的。例如:母親對孩子的頑劣寬容已經到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步,孩子不肯見好即收,還惡行惡狀,不肯悔改,這就積蓄忿怒,惹母親怒氣大作,連本帶利的痛打孩子一頓。神的寬容既不是愚昧,也不是不公平,也不是祂睡著了;而是祂在等人悔改,好將前帳一筆勾銷。但人一直心硬不肯悔改,就等於是積蓄忿怒。

從上文來看,明白上帝的話卻不遵行的時候,就是為自己積蓄上帝的忿怒。當我們看到別人錯了,卻一直批評論斷,而自己照樣在作的時候,我們也是在積蓄忿怒。我們相信神是在一切的事上定好了旨意,不會改變;但從我們這邊來看,好像一切又是操之在我們的反應。就像從這裡和審判尼尼微城的事來看(見《約拿書》),好像神定了一個發怒的日子,這個發怒的日子是可以完全不發作的,甚至可以提前或延後臨到,加重或減輕發作。例如尼尼微城的惡達到神面前,神定好再等四十日就要傾覆這城,但尼尼微城的人悔改信服神了,神就不發烈怒,取消這滅城之事,使他們不致滅亡。如果尼尼微城的人跟所多瑪額摩拉的反應是一樣的,他們譏俏的心和硬著的心比沒有聽到先知話的時候還要強烈,可能四十天就提前三十九天了。

審判的日子

積蓄忿怒,就是神的怒火已經發作了,但你繼續在惹火祂、幫祂煽火,使火勢上騰,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審判的日子,就是神懲治惡人、獎賞義人的日子。聖經有多處的經文講到:

《西番雅書》一章14-15節,「耶和華的大日臨近,臨近而且甚快,乃是耶和華日子的風聲;勇士必痛痛地哭號。那日是憤怒的日子,是急難困苦的日子,是荒廢淒涼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

《詩篇》一一○篇5節,「在你右邊的主,當祂發怒的日子,必打傷列王。」

《啟示錄》六章15-17節,「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裡,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憤怒;因為祂們憤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以賽亞書》十三章913節,「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忍、憤恨、烈怒,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我萬軍之耶和華在憤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

「耶和華審判的日子」特別在《以賽亞書》和《先知書》裡常常出現,就是「耶和華的日子」、「末後的日子」、「末日」。這日子就是「上帝發烈怒的日子」,也就是「主再來以前的日子」。事實上從聖經裡來看,每天都是末日,因為每天都可以是耶和華發怒的日子。那日子,耶穌也說了,我們不知道;每天也都可以是耶和華拯救的日子。「末日」、「末後的日子」,就是耶和華作大事的日子。基本上來講,特別是《以賽亞書》,耶和華作大事拯救以色列人,也是耶和華作大事刑罰外邦人;是作大事刑罰悖逆的人,也是作大事拯救有信心的餘民(就是在神的工作中會悔改的人)。

我相信有「末日」,有耶穌再來前大災難的日子,不管是三年半或怎樣;但更須注意的是:從創世以來,人的每一天都是末日;從耶穌第一次來就是末日,都是神作大事——行刑罰和施拯救的日子;當耶穌再來就更是末日了。但是在這裡比較明顯的是指「末後審判的日子」。保羅說:「你好像是要積蓄神的忿怒,讓要神審判的日子提前臨到你。

不管是上帝全盤的拯救或全盤的審判,在神學有一個「已然未然(Already / not yet)」的觀念,就是已經有了,卻又還沒有。在《約翰福音》三章18節就講到,「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或可以翻譯為「不信的人,已經被審判,而且定罪了。」《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九章39節,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現在這個世界就已經被審判,而不是等主再來之時才被審判。《哥林多前書》五章3節,保羅說:「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雖然保羅還沒有去哥林多,可是他已經審判定這淫亂之人的罪了。

神對個人、對國家、對教會、對我們,都有一個最後的公義審判的日子,這個審判是將來的;不過這個審判也是將來的。基督徒並不反對現世報,我們並不反對義人在今生會蒙福,惡人在今生會受禍。但這跟身體上的、物質上的祝福,並不一定會成正比。我們今生並不一定會看得很清楚,但是是有的——神在今生就有各式各樣對義人的祝福,和對惡人的管教。

神公義的審判(6-11

6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看起來好像跟保羅講的因信稱義相反。不是該照各人的信心報應各人嗎?不過我們也知道,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如果是真正的信心,就一定會有真實的行為。而神是看內心的,也是看那信心所活出來的行為來報應人。這從舊約到新約都有講到:

《約伯記》三十四章11節,「祂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詩篇》六十二篇12節,「主啊,慈愛也是屬乎祢,因為祢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箴言》十二章14節,「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飽得美福;人手所作的,必為自己的報應。」

《箴言》二十四章12節,「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祂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嗎?」

《馬太福音》十六章27節,「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哥林多前書》三章8節,「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

《啟示錄》二章23節,「我又要殺死她的党類(原文是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保羅這位因信稱義的大師,他一再講「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講得更明白一點:基督徒因信稱義,重生得救,因著聖靈的能力,活出良善的行為來。雖然這行為百分之百的出自神,但也是我們這些器皿所活出來的。神就用我們所活出的行為來報應我們。我們都感恩,因為我們知道這不是出自我們的良善,乃是神白白的恩典。

而當人拒絕上帝不願意信靠的時候,神也用這個人的行為,也就是他自己的惡行來報應他。即使是十字架旁邊的強盜,最後一秒鐘信主,看來好像沒有任何的行為;但同樣的,神也是用他的行為來報應他。他因信靠耶穌,就披戴上耶穌為他所作的一切,神就把這個義算在他的身上。我們自己因著耶穌所活出來的,看起來似乎不是很多,但我們真是信靠祂,神也都照著耶穌在我們身上所作的行為,來報應我們。

怎麼的報應法呢?下面就講得更清楚。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恒心行善

我們也再一次強調,恒心行善是上帝的恩典,是聖靈給我們能力,去尋求那美善的事,不像那墮落中的人只會尋求現實的利益,或不義、邪惡、貪婪、惡毒、嫉妒、兇殺……,結果尋什麼就得到什麼。人要什麼就得什麼,因此上帝眞的是非常公平。上帝也是充滿慈愛和憐憫,祂所揀選的人,祂就給他這種渴慕的心,和恒心尋善的能力——這寫只有享有永生的人才能有的。因為永生就是上帝的生命,這在《約翰一書》五章12節特別有講,「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永生不要把他想成在天堂裡吃喝玩樂。固然在天堂裡我們有很大的幸福和享受,但純粹那樣想,就實在是短視了。尤其用回教徒的想法,天堂裡有很多的水果和四個太太在旁伺候,這種想法實在是庸俗不堪,且忽略永生的意義是有神的良善、真實、能力、慈愛的生命。

尋求

「尋求」,我們所尋求的不是世人的賞賜,也不是世人的稱讚。但是包括基督徒在內,常常我們所尋求的也是世界上的這些東西,而忘記上帝。再一次,十字架的道理就是叫我們把這些顛倒過來,我們要尋求的是神的稱讚。一個人的稱讚是從神來的,是一個有信心的,並不愛這個世界的。當然你會說,我們也不是只尋求世界的,我們也尋求神的。這就是腳踏兩條船。當然你有可能不會沉下去。在舊約、新約裡面都不是說這世上就沒有榮華富貴,你看亞伯拉罕很富有,君王,人在世上是可以非常的有成就,但他必須有個心,就是單單的信靠上帝,看萬事如糞土,看耶穌為至寶(腓三8)。

常常十字架就是一個試金石,或者說十字架始終是一個試金石,十字架把東西奪掉了,叫我們更多得到基督的時候,使我們很喜悅的願意順從祂的帶領。

榮耀、尊貴

榮耀、尊貴不是從人間來的,是從神來的。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8節就有一個見證,「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沒有神的光照和引導,我們是不會看到祂的寶貴的。對一個非基督徒而言,要對那至善、至尊、至寶的上帝有渴慕的心,真是很難,甚至根本不可能。連我們基督徒也還常常活在血氣和肉體之中,我們仍然尋求這世上給我們的安慰,而不單單的依靠上帝,但是如果神憐憫我們感謝主,這樣的人神以永生報應他們。

不能朽壞之福

「之福」二字,原文並沒有,我比較贊同去掉。因為這世上沒有不朽的東西;你或說,永生和真理是不朽的。說得對,不過這二者都是從神而來的。因此,我說:「不能朽壞的」,就是在指上帝。

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我們千萬要記住這句話,如果不是靠著神的恩典,沒有一個人能這樣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得神以永生報應。單單看這句話,我們可不可以把它用在慈濟的身上呢?可不可以用在這世界上的好人好事身上呢?這世界上有沒有人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呢?用認識上帝的觀點來講,這世界上的人包括孔夫子、小孩子、江洋大盜,都認識上帝,凡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他都知道了。因為神已經給他顯明了。人有沒有尋求呢?有,每一個人都有這種心。但是我們又要說,如果沒有神的特別恩典,那個普通的恩典和我們常常在心中吶喊,可是不是尋求錯了,就是正在尋求對的,也沾到一點邊的時候又被其他的東西熄滅了。如果不是神的恩典,我們不能夠不斷的行善和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

所以我們可以把這句話用在基督徒的身上,當你在尋求的時候,你是已經得到了。當你在渴慕上帝的時候,不是已經得到神的人,不會渴慕神的。不是已經信靠神的人,不會想更去繼續信靠神。我們不把這解釋太用心理學或心裡的狀況來瞭解,我們只是從神的恩典或權柄來瞭解,就是神施恩我們才會對那良善的主有渴慕,對罪惡有厭惡。而且在行善的時候,因著神的施恩我們才能夠恒心,也就是把榮耀歸給上帝。

報應

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人,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我們也可以把這些連在一起:恒心行善、榮耀、尊貴、不朽,其實就是永生。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人,神就以恒心行善、榮耀、尊貴、不朽報應他們。因為你尋求的是這些,給你的就是這些。你得到這些、活出這些,也就更多的加給你這些。

但是,因為世人都墮落了,這世上沒有人會主動的尋求神,除非是在神的恩典之下;當人願意尋求祂,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第一章我們也講過神會報應,這報應不必等到最後審判的日子。當你在享受罪中之樂的時候,這樂就是神的刑罰,就是你的報應。是你所求的,神就給你,你就得到妄為的報應,當然還有最後的地獄火湖的刑罰。換句話說,今天我們靠著主在行良善的時候,我們今生就能有那種喜悅的報應,當然將來還有更美的、永生的盼望。

8-9   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報應他們。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結黨

「結黨」,跟一章32節一起看——我們常常是喜歡跟人結黨犯罪的。當然我們更希望我們是連結在一起行善,但這就不算結黨了。我們想到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就是我們是合群的,有一個肢體的生活,團契的生活;而不是徇私。不過現在教會的團契和小組也難免有結党的心理,希望自己是最棒的,而別人是差勁的,這都是一種黨同伐異的心,不好的心態。要知道:真理比小圈子的感情更重要。

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

這裡所講的經文背景都是《利未記》二十六章或《申命記》二十八章。如果以色列人跟隨上帝,恒心尋善,尋求榮耀、尊貴,順從真理,神就會以永生報應他們,不斷的祝福他們,那個福氣會追著他們的;相反的,他們一再的不肯聽勸的話,神就讓他們心想事成,享受罪中之樂,所得的就是忿怒、惱恨、患難、困苦。

這好像一個人在吃喝漂賭的時候,不必講到他得性病而死,或山窮水盡饑餓而死。得性病而死,或饑餓而死,這是審判;但當他在享受罪中之樂的時候,也是審判,而且這審判是更可怕的。因為直到最後的審判之前,他在罪惡之中沒有受到不好的待遇,他就會持續地執迷不悟,更深的陷在罪裡不會悔改,以致永遠沒有得救的盼望。所以我們必須說,今天一個人在享受罪惡的快樂時,這就是一個積蓄忿怒的審判已經臨到祂了。舉個例子:當一個人賭博或買樂透,如果屢賭屢輸,他就不賭的話,那他真是有福的人;萬一他贏了又贏,每次贏的錢都加倍於前次的,那這人可就慘了,真是神把他交在魔鬼的手裡,讓他敗壞下去,他一定會繼續地買。幾乎所有賭博輸錢的人,他們的心態都是如此——這次我一定可以連本帶利的贏回來。因此,當一個人因為犯罪而有所折損的話,真是恩典;當他因為犯罪而有樂可享的時候,真是報應。所以,當我們做錯事的時候,不管是駕車超速,或違規被逮的時候,不要有一個反應——真倒楣;應該感謝主,如果不被抓到的話,我們就會繼續抱著僥倖的心態,接連的犯錯下去。

「神會以忿怒報應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也許這句話,今天我們不一定會看得那麼清楚;但是有信心的人,我們都會「阿門」上帝的帶領。如果我們有信心,也願意在聖靈的帶領之下,甚至也可以用理智很清楚的說明,為什麼他們實在是得到上帝的報應;相反的,當我們看到很多信靠上帝、遵從神的話,卻得不到榮耀、尊貴、平安,或物質的享受的基督徒時——不管是馬時代的基督徒或許多為主受苦的基督徒,我們也再一次說,信心會叫我們看到永生的盼望,相信神的話是信實的;錯的是這個世界,不是上帝的話。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再一次我們又看到救恩有它的次序,神不偏待人。神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公義的。

10-11   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因為神不偏待人。

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

「尊貴」通常是講到「兒子的身分」。當然最尊貴的,就是上帝。但是人不可能作上帝;當我們是上帝的僕人,就已經是尊貴的了。上帝不僅讓我們作祂的僕人,也讓我們作祂的兒女——就是繼承祂的產業,也就是跟祂有一樣性情的。這個尊貴和榮耀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44節講到,「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當然這是指復活,但是傳統的神學也喜歡講復活是兩個階段:第一個就是重生的階段,第二個就是見主面的時候,整個人改變的階段。因此當我們重生了以後,聖靈就讓我們相信——神已經在我們信靠得重生的時候,把榮耀尊貴的兒子名分給了我們;和因為我們不再神的震怒之下,而在神的恩惠慈愛之下,也就把平安加給我們一切的人;這一切信靠的人,也因為信靠上帝,因著聖靈的工作,我們能夠有良善的心。

神不偏待人

神非常的公平對待每一個人。凡祂所作的,都是公平的。

律法不能叫人在審判上得以倖免(二12-29

有律法與沒有律法(自然法)的,犯罪都要被定罪(二12-16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現在講公平,就是根據一個法則來說。因為無論是以貌、以血統、以金錢來取人,都是不公平的。客觀的來講,依照上帝的律法、上帝的話,來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不能朽壞的,就因此得到這些。不過人都在墮落、犯罪當中,所以保羅比較少講到正面的這一部份——你遵守律法,就按著律法得福;比較多講的是律法負面的作用——你不遵守律法,就要按著不遵守律法,受各樣的禍患。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這律法是指《摩西五經》,若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成文的律法」。所謂不知者無罪,外邦人大可跟上帝說:「我沒有聽過十誡,你不能定我的罪。」這就好像我們常問的問題:在耶穌以前沒有聽見福音的人,他們的下場如何?答案在這裡講得很清楚,就是下地獄。他們不是因為拒絕耶穌下地獄,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聽過耶穌;而是因為沒有遵守律法下地獄。他們或說:「我沒有聽過《摩西五經》。」但他們有其他的律法。沒有《摩西五經》的外邦人,他們犯罪,你不能說他們不知道什麼是罪,因為他們心中有罪。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就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犯罪了,他們不會按《摩西五經》的審判滅亡;但是不是不滅亡,神會按祂放在人心裡的「是非之心」、「良心」(不成文的律法)來定他的罪。

我們一定要相信神的公平,《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耶穌講:「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我們相信那沒有聽過福音就滅亡的人,他們地獄之火的溫度沒有那麼高,咬他的蟲也沒有那麼痛(這只是一個形容的說法)。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你知道《五經》、神的話,你犯了罪,你會按這個律法受審判。這當然很公平,不過對猶太人的自誇來講,保羅就再多講幾句。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這是一個假設的說法。如果我們說,有人可以因律法稱義,那不是就跟因信稱義相衝突嗎?答案是沒有人能夠行律法稱義。沒有聖靈的光照,你既不知道要愛神,也不知道要愛人;你看舊約的十誡、新約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你可以去行。但是我們很多人不在聖靈的光照下,都自以為自己行得很好,就跟那少年官一樣,說:「這些我自小就遵守了。」可是,如果你沒有愛人愛到一個地步,好像什麼東西都願意跟人分享的時候,你就不是在愛神。很多人都不知道這一點,以為他聽到了律法就是義的了。猶太人就一直以他們有神的律法為傲,彷佛這是他們蒙福的一個記號。的確,聽到律法、知道律法,是一個非常榮幸的事情(第三章),但不代表你就是義。

保羅這話是對猶太人講的,意思你光聽不練是沒有用的。這講法跟雅各、耶穌和舊約的眾先知都是一樣的。很可惜,他們聽了卻沒有去行。你聽到神的話的確是一個福氣,這福氣不是每個人都有的。但是聽到了,卻不去遵行,那禍患就更大了。從這一點來講,每上一堂神學課,每念一章聖經,每多懂一個真理,就更危險。因為你知道而不去遵行,就罪加一等。聽道也是一樣:我們常說今天這道講得真好,讓我們既爽快且飽足。但你聽了不去行,就是有禍了。因為上帝很不爽。

14-15   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保羅所講的這個良心、是非之心、或自然法的觀點,是現代人所反對的,尤其是學術界裡的社會學者、法學者。不管是希臘的哲學家,或中國宋明儒家,都有講到:「東方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西方有聖人出,此心同,此理同。」[5]人對是非、對錯、善惡的基本觀念,無論是東方、西方,都是一樣的。現在社會學家、教育心理學家,都喜歡講:在人心中沒有一個先天是非對錯的道理,一切都是後天的教導。即使全世界的學者,起碼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學者都這樣教,但聖經不是這樣講的。聖經說,人有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而且這是非、對錯不會因時、因地、因人就不同的。我承認會有很多的不一樣,但是一些上帝基本的法則是一樣的。例如:偷是一件不對的事情。即使一個人在賊窩裡長大,天天看到他的父親、他的兄弟以偷為榮,但有一天他的東西被人偷了,他還是會很生氣。因此,我們相信聖經的話:外邦人即使墮落了,他心中還是知道一些律法。他們是沒有《五經》,但他們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因為神已經把這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了,他們是有「是非之心」或「良心」的。

是非之心

簡單的談一下「是非之心」,也就是「良心」或「自然法(Nature Law)」。希臘人的哲學裡常有這個字的討論;我覺得即使保羅用了這樣的字,甚至是用了這樣的觀念,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因為,這很符合神的心意。我們知道:對於離棄上帝的人,上帝還是有一般的恩典,普通的啟示在他們心中,使他們多多少少還是知道一些上帝的事。雖然這個知道不足以讓他們得救,卻足以讓他們知道對和錯。也就是在每一個人心中,不管是多墮落、多無知的人,都有一些是非對錯的觀點在他們裡面。即使現在的社會學家完全否認這樣的話,但是聖經這樣講,我們就這樣的肯定。

每個人都有良心,是因為神把這功用放在人裡面,使他們可以去判斷。我們在教會的歷史上,在外邦人的生活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實在很多外邦人的生活行為是比我們好——這是我們需要反省的。甚至在《約拿書》裡我們就看到,每一個外邦人的表現好像都比大先知還好。相比之下,約拿對神的敬虔,就比那些船員差多了;尼尼微城的人對上帝話的順服度,也比約拿好得多了。當外邦人憑著良心行事的時候,我們就再一次的看到神一般恩典、普通恩典。可惜他們沒有因此認識上帝、歸向上帝,這會讓他們在審判的時候被定更大的罪。因為他們知道祂,卻沒有歸榮耀給祂。

聖經如何說

良心好像可以跟我們自己分開,然後對我們自己作見證或提醒。《羅馬書》九章1節,「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

良心能夠作判斷。《哥林多後書》四章2節,「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五章11節,「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良心是外邦人,甚至我們基督徒,行事的動機。《羅馬書》十三章5節,「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哥林多前書》十章25節,「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良心會軟弱,意思是過度敏感。《哥林多前書》八章7節,「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我們需要有一個清潔的良心。《提摩太前書》三章9節,「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提摩太前書》一章5節,「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摩太後書》一章3節,「我感謝神,就是我接續祖先,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神。祈禱的時候,不住地想念你;」

清白的良心。《使徒行傳》二十三章1節,「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6節,「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提摩太前書》19節,「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良心會邪僻。《希伯來書》十章22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良心可以被污穢。《提多書》一章15節,「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

良心會像熱鐵一樣被烙死了,也就是天良喪盡了。《提摩太前書》四章2節,「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以弗所書》四章17節,「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欲,貪行種種的污穢。」

良心要潔淨,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希伯來書》九章14節,「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希伯來書》的作者特別說,良心被潔淨是舊約的祭物辦不到的事,這就是救恩論的部份。

良心要對得起主。《彼得前書》二章19節,「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保羅這話的意思是:「外邦人心中的律法,或良心,或是非之心,在審判的時候就更明顯的顯出來,叫人知道自己是無可推諉的。這話是按著我所說的福音講的。」耶穌基督再來,會有審判的日子,祂會顯明人心中的動機。《哥林多前書》四章5節,「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無論是外邦人和猶太人、基督徒通通一樣,外邦人犯罪故意不認識神,他們會被審判;猶太人、基督徒認識神,不去遵行,他們也會被審判。

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保羅很大膽的說,我的神、我的主、我的福音,這是因為他知道他從神那裡是有所領受的。

我們真是越信靠上帝就越謙卑,因為我們真是知道我們都是罪人,求神憐憫;但我們不可以謙卑到一個地步,就羞辱上帝。例如當你知道這是上帝的話、上帝的心意,你就不要來個大概、也許、或者是、不過,或支支吾吾的我也不知道。在神學上,最多這類的事情了。人問:「耶穌是不是救主?」答:「可能吧。」「也許吧。」或「以前的人是這樣講,但我們今天未必要這樣說。」這就是污辱上帝了。

人問:「慈濟是不是下地獄?」答:「如果她沒有信耶穌,她就一定下地獄。」你當然不必故意的說這話沖人,但是你必須要有這樣清楚的認識。這不是自傲,你是在愛人——是把上帝的話告訴人。任何人間所有的義,在神的面前都是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這就如同一個人得了癌症,你對他說:「你再不醫治,就會死了。」這不是驕傲自大、冒犯人,而是愛人、救人。

人不信主,你卻說:「你這樣也很好,我相信上帝會接納你。」這是叫他和你都下地獄了。現在教會裡的走向就是這樣子,你有罪,你不用悔改;你來,我接納你。在舊約的《先知書》和保羅的書信裡,很多地方都這樣講:「有人不聽我的話,那就是拒絕上帝。」當然現在我們應用這話,就更要小心了。你要清楚自己講的是不是上帝的話。因為有太多傳道人利用講臺的機會,發洩自己的私欲和自卑,這是應該悔改。但是如果是福音就好好的講:「這話是眞的,是聖經裡所講的,也是我自己所領受的。」

知法犯法,罪過更大(二17-24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倚靠律法

猶太人這個宗教以自己有律法為自誇。我們通常會以「法律」為一個重擔,而不會以它為一個恩典。但猶太人認為律法是他們蒙恩的一個記號,割禮是他們立約的一個記號。為什麼是蒙恩的記號?因為萬民之中只有猶太人有這樣的特權——知道上帝的心意和祂清清楚楚的法則。外邦人也有,就寫在心中;但不像猶太人寫在石版上那麼清楚,但也足以定他們的罪了。

在《詩篇》一四七篇19-20節說:「祂將祂的道指示雅各,將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祂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祂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你們要讚美耶和華!」猶太人有律法,有法則,這太有福氣了,這是一個蒙恩的記號,唯有他們有這特權。所以猶太人很高興,自以為只有他們知道行事為人的準則。其實神有一般恩典,也使別人知道,只是寫在心中,不是那麼明確。

誇口

「誇口」的英文,就是boasting;如同「跌倒」,就是摔一跤,都是一個形容式的說法。「跌倒」的意思,就是不信上帝了,或者就是犯罪了;但「誇口」的意思,是正面的,就是把榮耀歸給誰,是一種榮耀的、得意的態度。

自誇,就是指著自己誇口,就是歸榮耀給自己;「指著神誇口」,就是歸榮耀給上帝,也承認自己在上帝的恩典之下,因著上帝的恩典也覺得很自豪,因為上帝把這個恩典給我。《哥林多前書》一章28-31節,「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哥林多後書》十章15-17節,「我們不仗著別人所勞碌的,分外誇口;但指望你們信心增長的時候,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就可以因著你們更加開展,得以將福音傳到你們以外的地方;並不是在別人界限之內,借著他現成的事誇口。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

《耶利米書》九章23-24節,「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人自己沒有可誇之處,不要以自己的智慧、勇力、財物覺得了不起,這些東西都不足以帶給你榮耀,也不足以依靠;人要誇口、依靠的是上帝所作的事。

猶太人覺得他們自己有可以依靠的。《彌迦書》三章11節,「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有人的解釋是:猶太人以為有了律法和約,就等於有耶和華在。災禍必不臨到他們。可是保羅已經講了,事實上在舊約的時候,猶太人就知道神給他們這律法,固然是一個很大的福氣,唯有他們知道上帝的心;但不去遵行的話,禍患就更大了。

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分別是非」,或譯:「也喜愛那美好的事」。這在《腓立比書》一章10節也出現過,「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譯: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分別是非」,就是能夠選擇或認出哪一個是美好的、寶貴的、重要的。舉凡有成就的人,領袖型的人,他會比別人還要早看清楚什麼是美好的、正確的,就知道應該選什麼。因此,猶太人因為有了律法,從中受了教訓,就當知道神的旨意,就選擇神所喜悅的。

神的旨意

我們講過神的旨意,在聖經上主要是一種原則,這原則是大家都知道的,譬如:十誡、登山寶訓,我們要聖潔、良善。不過聖經上也有提到,這種我們最看中的,屬個人的,連保羅都不知道,耶穌也說:我們未必知道。若把整個聖經綜合起來,神的旨意就只有一個,就是要信靠祂。這是最最重要的、唯一重要的。當我們信靠他就等於領受祂一切的祝福。因此當我們問,「我到底要不要這樣,要不要那樣?」如果你對神有個信心,你就在信靠當中,憑著信心,用頭腦去思想,我應該如何作最合神的心意。但是我們不以成果、成敗論英雄,我們是因信稱義。不要以為我所選擇的讓我立即好的結果,這就是正確的選擇;有一個立即壞的結果,這就是錯誤的選擇。這都是世俗的想法。我們只知道我們在慈愛的上帝手下,我們把榮耀歸給祂,依靠祂行事,這就是曉得祂旨意了。

事實上,我大膽的提出一點,當我們在選擇的時候,如果實在很困惑,但是我們有信心,知道主是愛我們的——我們可以用理智判斷一下,哪一個好,哪一個不好,這些都可以參考;但最重要的,十字架總是神的旨意。意思不是你選擇比較苦,比較痛的,比較難的;但的確是一個捨己、信靠神該有的一個反應。也就是,我知道神給我最好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我就希望在這事情上學習順服祂;是可能有艱難,但那艱難是建立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苦受難受死的基本上。在這種愛的前提下,我們生活中也需要被修剪、磨練。一般華人教會一講到十字架,就以為是我要受苦受難。這是不對的。如果我們知道上帝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的,我們在平常中會選擇那捨己的路,這通常是比較合神的心意的。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這裡是指以色列人。《以賽亞書》四二章6-7節講到,「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使徒行傳》十三章47節,保羅巴拿巴安提阿傳道時,對猶太人說:「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這是指以色列人有宣揚上帝的責任。

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知識和真理都是清楚的規定在律法裡面。既然猶太人知道律法,就清楚的知道什麼是知識和真理。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22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姦淫、偷盜都是罪,恐怕今天的傳道人、基督徒和當年的猶太人都會犯同樣的錯誤,起碼我們心裡會犯。

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這到底在歷史上是怎麼樣的一件事情,我們不知道;但它畢竟發生了。也有很多解經家在考據「猶太人會偷廟裡的東西」嗎?我沒有看到任何歷史的證據,但因這是在聖靈默示下所寫的,我們就相信它是眞的。即使不是神所默示的,我相信保羅也不會去捏造事實。這必定是一個我們現在都不大知道的事情,我也覺得猶太人在道德上應該是很嚴謹的;但從聖經來看,也好像有一些蛛絲馬跡可循——

《使徒行傳》十九章37節,當保羅在亞西亞的時候,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該猶亞裡達古被抓,那城裡的書記安撫了眾人,就說:「你們把這些人帶來,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謗讟我們的女神。」

另一個例子是以利的兩個兒子搶獻給耶和華的祭肉(撒上二12-17);

或像《阿摩司書》[6]裡的祭司滿心希望人犯罪,甚至這也有點像中世紀天主教的赦罪劵(補贖卷)的情形。因為你多多犯罪,就多多獻祭,我就多多打打牙祭。是不是祭司有這樣的心,也叫做偷竊廟中之物呢?但這裡是講廟中之物,而不是聖殿裡的東西,所以我們推斷保羅講的是一個現象,甚至有些普遍。

是不是像亞幹犯罪一樣,把外邦人的偶像拆掉,然後取裡面的金銀?這些在歷史上如何應用,我們都不知道;但我們知道一件事情,就是猶太人知法犯法。

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誇口的意思,是依靠它,成功了,就把榮耀歸給它。

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了褻瀆

神的名被褻瀆,在舊約的時候,我們看了很多。

起假誓,是褻瀆神的名。《利未記》十九章12節,耶和華說:「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犯姦淫、殺人,是褻瀆神的名。《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3-14節,拿單衛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阿摩司書》二章7節,「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偷竊,是褻瀆神的名。《箴言》三十章9節,「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

使兒女經火歸與偶像,是褻瀆神的名。《利未記》十八章21節,耶和華說:「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以色列人拜偶像,是褻瀆神的名。《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1節,「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六五章6-7節,「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就是在山上燒香,在崗上褻瀆我的罪孽,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我先要把他們所行的量給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瑪拉基書》二章11節,「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或譯: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祭司不潔的獻祭,是褻瀆神的名。《瑪拉基書》一章7-812節,「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以西結書》二十二章26節,「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

先知和祭司,褻瀆神的名。《耶利米書》二十三章11節,「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西番雅書》三章4節,「她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她的祭司褻瀆聖所,強解律法。」

摩西曾求耶和華為自己名的緣故,領百姓進入迦南。《民數記》十四章13-16摩西對耶和華說:「埃及人必聽見這事,因為你曾施展大能,將這百姓從他們中間領上來。埃及人要將這事傳給迦南地的居民,那民已經聽見你耶和華是在這百姓中間,因為你面對面被人看見,有你的雲彩停在他們以上,你日間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在他們前面行。如今你若把這百姓殺了,如殺一人,那些聽見你名聲的列邦必議論說:『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他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

《列王記下》十八章35節,亞述王的僕人說褻瀆神的話:「亞述王說:『這些國的神有誰曾救自己的國脫離我的手呢?難道耶和華能救耶路撒冷脫離我的手嗎?』」(王下十九6亞述說狂妄話,是褻瀆神的名。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

這裡主要是指以色列人因為悖逆,神使他們被擄,使自己的名在外邦中受褻瀆。《以西結書》三十六章17-20節,「人子啊,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污那地,就把我的憤怒傾在他們身上。我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按他們的行動作為懲罰他們。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以賽亞書》五二章5節,「耶和華說,我的百姓既是無價被擄去,如今我在這裡作甚麼呢?耶和華說,轄制他們的人呼叫,我的名整天受褻瀆。」耶和華的百姓被擄,就好像以利的時代,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打敗了,約櫃被取去了,放在大袞廟一樣,神的名被羞辱了。

甚至後來聖殿被燒掉了,好像上帝無力保護祂的百姓一樣,神的名被羞辱了。《以西結書》七章21-22節,「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

在《以賽亞書》和《先知書》都告訴我們,以色列人的失敗,不是耶和華的軟弱;相反的,是耶和華把他們交在仇敵的手裡。只是百姓還是不斷的作惡,使神的名不斷的被羞辱。《以賽亞書》四十七章6節,「我向我的百姓發怒,使我的產業被褻瀆;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今天我們很遺憾,教會也有很多這樣得罪神的事情,因為我們有各種違反上帝話的地方。

肉體割禮的,不是真猶太人(二25-29

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割禮,是立約的記號。割禮,表示你是神的子民,是一個猶太人,神把祂的律法給了你。我覺得,割禮和行律法是可以畫等號的。所以割禮的好處,就是你得到神的律法。但保羅說過了,你得到了律法,如果你不去遵行,於你就沒有好處;相反的,如果你遵行律法,割禮就于你有益。這就好像人家給你一個減肥秘方,照吃三個月就可以減肥成功,且身強體健。你得到這秘方,於你並沒有好處;除非你照著去作,才能有好處。所以,你割禮,表示你是猶太人,你領受了神的律法。但你沒有去遵行,於你就沒有好處。如果你不遵守律法,你就跟沒有律法的外邦人是一樣的。事實上,從上下文來看,如果你犯律法,你的割禮、你的猶太人身分,還會給你更大的定罪。

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7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那未受割禮的」,就是指外邦人了。

2627節,純粹是一個假設的語氣。就跟前面的6-11節一樣是假設語句,「如果……,神就……。」可是,這個如果的結論是沒有人能這樣。例如:人可以用光速旅行的話,人可以在幾光年後到達某一個星球。但這是不可能的,起碼照現在的科技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這是不可能的。

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會遵守律法。這裡只是要定猶太人的罪,就假設那外邦人,沒有受割禮,卻謹守律法的,豈不是比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猶太人還義?(雖然猶太人或外邦人在神面前都不能稱義。)就如同我們在《約拿書》裡看到的外邦人,和在《使徒行傳》、《福音書》裡的羅馬人和百夫長,常常比那些有律法的猶太人還要更遵守律法。固然不信靠上帝、不信靠耶穌都不能得救,但是外邦人有些時候表現得更好,有讓這些猶太人羞愧;如同今天為信主的人比我們基督徒表現得還好,也叫我們基督徒羞愧。神也可能借著他們來羞辱我們。

《馬太福音》十二章41-42節,耶穌也講過:「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那我們也可以說,在審判的時候,恐怕很多外邦人和不信主的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我們好像有更多的機會去知道,卻沒有去遵行。

「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神很公平,那未受割禮的人遵守他心中的律法(良心、是非之心、自然法),就領受了受割禮之人遵守律法當得的福氣。這是神給的祝福,起碼在今生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事情。例如:一個基督徒如果他夠聰明,但他不好好讀書;一個佛教徒一樣聰明,但他好好讀書,那個佛教徒的成績一定比基督徒好。這是很公平的事情。神不會因為是基督徒就比較偏心。

甚至守全律法的人會得到福氣。這福氣就是算他為有割禮的,而得到行律法的益處;而且他還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

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這裡就不是假定的了,而是神實在的心意。

什麼人才是猶太人?猶太人是裡面作的。當然我們也可以說,什麼人才是基督徒?基督徒是裡面作的。如果洗禮相當割禮,那我們也可以說,外面受水洗的不是眞基督徒;惟有裡面有受聖靈洗的,才是真基督徒。因為神總是看內心不是看外面。

重生得救,在乎靈;我們事奉上帝,也是在乎靈。《先知書》一再的責備這些嚴肅會、安息日、月朔,這些牛羊、祭禮、歌聲,因為這些都是外表的,神是看內心的。神的恩典也是叫人有一天能從內心來遵行上帝的話。《申命記》三十章6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

《申命記》二十九章4節,先講到:「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這是舊約。舊約不是沒有人得救;但基本上,它的工作是在外面的,它的約是字句的,也是寫在外面的,要謹守這些字句。我們看二十九章後面一直到三十章的發展,當他們不遵守神的話,神的刑罰使他們被擄了,待他們重新認罪悔改,神就會使他們歸回,把他們心裡的污穢除掉,叫他能盡心盡性愛神,得以存活。餘民,這通常是指在以色列人被擄以後,以斯拉尼希米所帶回來的那群人,認罪悔改了;但更好的,是指每一個世代,神的兒女在任何一個災難中,神還讓我們存活;或者是,在任何一個災難中,肉體死亡以前有悔改的心,雖然死了,但心已經被潔淨了。

在《耶利米書》四章4節,「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當自行割禮,歸耶和華,將心裡的污穢除掉;恐怕我的憤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所以真正的割禮是從心裡除去污穢。這就是新約,神要潔淨我們的內心。是神的工作;但也是借著我們的被擄、受害、失戀、失學……而悔改歸向祂,心就被潔淨了。

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更是講新約是怎麼樣?「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新約的內容和舊約是一樣的,都可以用一句話來表達,就是「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把一切的神能和恩典給你們;你們要盡心、盡性的信靠我、愛我」。只是,舊約是寫在石版上的,基督的救恩和聖靈的工作還不是那麼的普遍和清楚,所以多數的人不是那麼深入的認識上帝。

在新約的時候,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和聖靈的工作,神就把這話寫在人的心版上,使人能更深的信靠上帝。在《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也是這樣講,「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希伯來書》更是這樣講[7],新約的功效遠勝過舊約。

在《哥林多後書》三章3-11節,「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也講到,舊約是用墨寫在石版上;新約用聖靈寫在心版上。舊約的執事是定罪的執事;新約的執事是稱義的職事。舊約的執事是憑著字句的執事;新約的執事是屬靈的職事。舊約的執事是屬死的執事;新約的執事是叫人活的職事。舊約的執事是有榮光的,但會漸漸退去的,被廢掉的;新約的執事是更大的榮光,不會退去,且永遠長存的。

在《羅馬書》的第一章、第二章講到,「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被定罪」。第二章結束也特別講到,「肉體的猶太人,不是真猶太人」。這話是惹動猶太人憤怒的。保羅在後面第九章又講到這問題。



[1] 太七1-5「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2] 申九27-29「求禰記念禰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免得禰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祂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其實他們是禰的百姓,禰的產業,是禰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賽四八4-5「因為我素來知道你是頑梗的,你的頸項是鐵的;你的額是銅的。所以,我從古時將這事給你說明,在未成以先指示你,免得你說,這些事是我的偶像所行的,是我雕刻的偶像和我鑄造的偶像所命定的。」詩七八8「不要像他們的祖宗,是頑梗悖逆、居心不正之輩,向著神心不誠實。」耶三7「那時,人必稱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寶座;萬國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他們必不再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耶五3「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禰擊打他們,他們卻不傷慟;禰毀滅他們,他們仍不受懲治。他們使臉剛硬過於磐石,不肯回頭。」耶七24「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結二4「這眾子面無羞恥,心裏剛硬。我差你往他們那裏去,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

[3] 詩八十一11-12「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使他們心裏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賽六十三17「耶和華啊,禰為何使我們走差離開你的道,使我們心裏剛硬,不敬畏你呢?求禰為禰僕人,為禰產業支派的緣故,轉回來。」耶十一28,「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4] 賽九13這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也沒有尋求萬軍之耶和華。」何七10「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雖遭遇這一切,他們仍不歸向耶和華他們的神,也不尋求他。」摩四6-13「我使你們在一切城中牙齒乾淨,在你們各處糧食缺乏,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在收割的前三月,我使雨停止,不降在你們那裏;我降雨在這城,不降雨在那城;這塊地有雨,那塊地無雨;無雨的就枯乾了。這樣,兩三城的人湊到一城去找水,卻喝不足;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以旱風、黴爛攻擊你們,你們園中許多菜蔬、葡萄樹、無花果樹、橄欖樹都被剪蟲所吃;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降瘟疫在你們中間,像在埃及一樣;用刀殺戮你們的少年人,使你們的馬匹被擄掠,營中屍首的臭氣撲鼻;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使你們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他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

[5] 列子有言:「東方有聖人,西方有聖人,此心同,此理同。」陸象山先生曾說過:「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此理同也;至西海南海北海有聖人出,亦莫不然。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焉,此心同、此理同也;至於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此心此理亦無不同也。」

[6] 4-5「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五21-23「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7] 來八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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