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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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的結果─脫離罪(六1-23

洗禮與罪的關係(六1-14

前面說到:上帝的恩典夠大、夠用,我們是在恩典之下,保羅就來應用了。這也是要回到第三章,對上帝的一個指控:「如果我們做錯了,可以顯出上帝的義、愛、能力,那我就繼續做錯、繼續犯罪嘛?」這雖然是個幼稚的說法,但也是很合邏輯的想法,很多世人這樣想,甚至也影響到基督徒。我們今天活的生活實在是不夠屬靈、不夠良善、不夠健康。基本上,就是對上帝「因信稱義的恩典」認識不夠。在認識不夠之下,的確會說;如果上帝這麼好,如果我們是活在恩典的權柄之下,不是活在律法的權柄之下,那我們就犯罪嘛。第六章第1節: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仍在罪中」就是常常在罪惡裡

「仍在罪中」就是常常在罪惡裡。這各位也可以想到《約翰壹書》講到說:凡是神所生的就不犯罪;又講到: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說謊的。神所生的、神的兒女、基督徒就不犯罪,意思就是我們不繼續犯罪;我們不以犯罪為樂。當然我們還會犯罪,就是不是連續不斷的以罪為樂,而是以犯罪為痛苦,我們會認罪悔改。這是《約翰壹書》的觀點,這裡有類似的情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我們可不可以繼續不斷的在罪惡裡,叫恩典顯多?不可以!我們承認我們還是會犯罪,但是,我們不可以因為繼續不斷的犯罪可以顯出上帝更大的慈愛、憐憫、赦免,我們就做上帝的文宣隊:上帝,我是為你好啊,這樣大家都知道你多寬大、多憐憫、多愛罪人了;我就繼續犯罪,你還很愛我,也繼續愛我,這樣人家就知道我不聚會你也讓我考上大學、我不奉獻你也讓我生意更好等等。那保羅說:斷乎不可!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神學理論可以在生活中實踐

保羅說:斷乎不可!絕對不可以!雖然你可以有這樣的邏輯的推論,但是,是因為對上帝的認識不清楚才會這樣。那怎麼才是清楚的認識呢?「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現在又有一個很頭痛的問題。我們以前講的非常理論:怎麼跟幾百萬年前的一個人亞當連在一起?很抽象。但我也說了,那非常抽象的,要很實際的跟耶穌連在一起,在生活中活出一個得勝的生活。恩典藉著義作王,叫我們得著、活出永生。這裡就很實際的講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我們怎麼過一個恩典中的生活、怎麼不要過一個罪惡中的生活。這非常實際的問題,也非常的抽象,也就是有很多的學理在那裡。真的,神學跟實踐應該密切相連。我也完全同意今天華人教會的不理想,就是神學不好。但我剛講了,最好的神學要跟生活連結,還是要在生活中操練才行,所謂十字架的神學,就絕不會是只在課堂裡讀而已。

「在罪上死」是可以在生活中操練

我們現在就有一個理論上很頭痛的問題:「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在罪上死了」跟第10節「向罪死了」原文是一樣的。什麼叫「在罪上死了的人」?這我先要講遠一點的事情:在我高三時,看倪柝聲的《羅馬書註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看得簡直是狂喜得不得了。高中生男孩子,腦袋中(不是行為)一天到晚都有很多的罪惡、不聖潔、不善良的思想,那也很痛苦。因為重生得救,知道那是不好,但擺脫不了,怎麼樣過一個聖潔生活?不只是這些思想上的淫亂,也有驕傲、嫉妒這些,十分痛苦。我想我們每個人都是如此,被罪折磨得很痛苦。我們信靠耶穌,罪被寶血洗淨了,很好,可是我還在犯罪,還在想這些,還在小氣、暴躁,怎麼辦呢?看了倪柝聲的這本書,其中有一段:有個弟兄也是有這個不能過聖潔生活的毛病,很痛苦。別人跟他講:你已經與基督同死了,你已經向著罪死了,你已經在罪上死了,對罪來講,你已經是個死的人,你不會再犯罪了,可是這弟兄始終沒有辦法。他說,我能做得最好的就是求神赦免、求聖靈加力量。天天跟他講這道理都沒有用。你知道聚會所常常喜歡講:我們已經死了、己要死、主要活這些道理;甚至是:己已死,主已活。說是這樣說,可是這弟兄沒有辦法接受。後來有一天這位痛苦弟兄跟倪柝聲談話,倪柝聲說他好像被聖靈感動一樣,看到一個熱水瓶在那裡,就說:「弟兄阿,如果這個熱水瓶向上帝禱告說:主啊,求你讓我成為一個熱水瓶,你覺得這個禱告怎麼樣?」弟兄說那很荒唐啊,因為他已經是一個熱水瓶了,他不必求神讓他變成一個熱水瓶,他應該感謝主讓他已經成為一個熱水瓶就好了。倪柝聲說,你也是這樣,我們今天不必求神讓我們向罪死、在罪上死,我們應該感謝主,我們已經與主同死了。這話一講出來,那痛苦的弟兄就像死人被光照一樣,恍然大悟。哈利路亞!原來我已經死了,我已經向罪死了。然後倪柝聲說,這弟兄以後的生活有極大的不同、大大的得勝。我那時看到這裡非常高興,原來我們基督徒已經與主同死了,已經得勝了。各位,我的高興,不超過三秒鐘。對不起!我認為倪柝聲這種觀點完全錯誤!但這完全錯誤不是他錯而已,蓋恩夫人、開西會議、宋尚節(他寫的《靈裡生活》:不是自己掙扎,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都有同樣想法、講法。這講法對那些希望善良、聖潔的人,是很好的消息,他們都把聖經裡的信息,包括《羅馬書》第六章這裡第2節開始講的,解釋成:基督徒在今生裡,可以達到一個地步,就是我們犯罪的能力和意志死掉了;也就是不會犯罪了。因此下一個結論,我覺得很可怕。很多寂靜主義(Quietism),包括倪柝聲自己(你們看過梁家麟那本書就知道他是犯淫亂的人),可以順其自然的生活,像宋尚節所說的:不是掙扎,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個成聖的地步。各位,不是的!聖經裡從來不是這樣講的,包括《羅馬書》第六章,我們完全靠著上帝。宋尚節我很佩服,他的生活聖潔多了,不像倪柝聲實在是很罪惡。宋尚節、王明道都非常的好,尤其宋尚節。但是宋尚節那詩歌說,我們靈裡生活沒有掙扎,這不合我們的經驗;當然我們的經驗不重要,這也不合聖經。我剛講這麼多,不主要是在談神學,而是在談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很多基督徒的痛苦:我們希望過得聖潔,但罪在那裡轄制我們。但保羅提出一個答案。我們「在罪上死了」,是什麼意思?

「死」的負面意義:

1. 「死」是罪惡的行為

「死」這字的意思,原來是負面的,但在保羅或聖經的用法裡,有正面的意義。「死」本來是罪行;罪惡的行為。《羅馬書》第八章6「體貼肉體就是死」、《歌羅西書》第二章13「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以弗所書》第二章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死」不是一個不動的狀態,「死」是一種行為,「死」是犯罪的行為:《提摩太前書》第五章6「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那麼第一個,「死」是罪惡的行為。

2. 「死」是罪惡的結果

第二個,「死」是罪惡的結果:五章12「死是從罪惡來的」、《羅馬書》第六章2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第七章5「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馬書》第八章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22「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所以「死」是罪惡的結果。

以上都是「死」的負面意義。但「死」也有正面意義。

「死」的正面意義:

1. 「死」是耶穌的代贖

在聖經裡,「死」的正面意義,當然是跟耶穌基督連在一起。「死」是指一個恩典;一個代贖的恩典:代受刑罰、使人脫離罪惡權勢、使人免去律法轄制,這是「死」的意思。如《約翰福音》第十一章50「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一個人替百姓死,是通國的福氣。當然大祭司說這話時,不了解他就在應驗了耶穌的工作。《羅馬書》第五章8「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這個死讓我們蒙福。《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10「他替我們死」。《希伯來書》第二章9「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死是一個上帝的恩典。《彼得前書》第二章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這段經文更清楚的可以跟《羅馬書》第六章這裡接在一起,就是:耶穌在罪上死;耶穌向著罪死了;因著我們的罪,耶穌代替我們死了,我們就得以在義上活。祂死,我們活;祂成為罪,我們成為義。因此「死」的第一個正面意義,就是耶穌的代贖。

2. 「死」是我們對祂的信心、安息

「死」的第二個正面意義就是:「死」是「信心」、是一種「安息」。比較熟悉的是《以賽亞書》第3015「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36「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一定要死,才能夠生。這死當然是因著耶穌的代贖,但也是指著我們對耶穌代贖的信靠,我們就在死中得生。《哥林多後書》第一章9節保羅說他「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所以當我們碰到難處的時候,很困難,非常困難,越困難,已經是困難到好像要死了,(事實上,在我們生活中需要就是即使你一點困難都沒有,你也要看自己像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

為什麼我說死是一種安息?不僅聖經裡這樣用:信心的偉人死,常常就說是睡了;《希伯來書》第四章10節也講到「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不是說我們不勤快,我們非常勤快、努力,但我們心中對上帝有個絕對的信靠。《希伯來書》第十一章1112「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來」我的身體的爛、環境的艱難,讓我知道我是必死的、我是不能靠自己的。那個死是一種對自己徹底的絕望,和對上帝的依靠。所以這種「自己認為必死,而對上帝有絕對的依靠」就是信心,而且也產生很大的能力。

「死」從這兩個正面的意義(一個耶穌的代贖,一個我們對祂的信靠),就繼續有很多正面的意義了:順服、十字架、受洗、立志、受苦、危難、捨己,這些聖經都多多少少用「死」來形容,例如:

「死」就是捨己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24「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捨己deny yourself,雖然原文和我們都沒有說是把自己殺死,但捨己實在是把你自己否定,跟你自己不活著不是一樣嗎?捨自己就是不靠自己、不為著自己做事,那種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產生的能力。

「死」就是受洗、洗禮

聖經上也用「死」來作洗禮:《馬可福音》第十章38「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那不是指十字架嗎?《哥林多後書》第四章12「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路加福音》第十二章50「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事實上,當耶穌受洗的時候,那個「死」的含意就已經有了,因為受洗就是一種順服、一種試煉。你記得耶穌受洗的時候,施洗約翰說:我用水給你施洗,後面要來的,要用火給你施洗?那固然是講末世的審判,也是講我們今世當中,那受洗的人會被耶穌用火來煎熬和磨練。耶穌自己也是,一受完洗就被聖靈催到曠野受試探和磨練。

「死」就是順服、信靠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24「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那當然也就是為你們死的。然後呢?「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這當然是指聖餐,但豈不也是指我們在生活中對天父的順服、對弟兄姊妹的愛,會也要到這個地步:就是我們被賣的時候,我們也祝謝,也如此行?《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31「我是天天冒死」我們中文翻冒死,原文就是死。天天要去經歷艱難,而且天天要去信靠上帝。《哥林多後書》第十一章23節保羅也說他「死是屢次有的」,這更是一個metaphor形容的說法,哪有死是屢次的?可是我們基督徒就是天天死,就是天天需要有信心,天天也有艱難,天天需要靠主。《加拉太書》第二章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不也是死,也是順服,也是對上帝的信靠;這也不把十字架跟洗禮連在一起嗎?今天很多人在教會裡受洗,受洗完就獻花、拍照、恭喜、是一個大喜的日子、第二個生日什麼的,以後有人受洗完,你就送個十字架給他,表示開始要死了、開始要有很多的艱難了。當然是非常喜樂,但,是有艱難!

「死」就是效法主

《加拉太書》第五章2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這裡面的意思遠比一些培靈的、讓人很興奮、激動的字眼要深,這裡面包括從前面所講到「死」的意義,就是罪行、罪果、耶穌的代贖、我們的信靠和跟隨。《加拉太書》第六章14「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意思就像我們唱的詩歌一樣:我以死對世界。《腓立比書》第三章1011節我們「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我們什麼時候效法過祂的死?我們效法什麼偉大的先賢先烈,效法他們的生。或許有效法先烈的死,那也是獨裁者的手段。我對中國歷史上這種要效法人家為國盡忠的,我都很不齒,因為常常都是愚民政策,獨裁者要人家替他效命。我們不應該效法人的死!我這特別是打破一般人的觀念,生命是很寶貴的。但是我們為了主,那的確一切可以放掉。事實上,我們的生活就是一個死;就是一個捨己;就是效法基督,效法祂的順服、祂的死。包括在聖餐當中,仍然是祝謝、感謝上帝、效法祂在面臨死那麼多艱難時仍然順服。

「死」就是治死身體的邪情私慾

《歌羅西書》第三章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我們的身體,即使是基督徒,(這一點我是跟馮蔭坤先生解釋不一樣),那個邪情私慾,還是需要被治死的。即使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即使我們已經有聖靈了,那個還是會在我們身體中常常發動,所以是一場生死之戰:如果邪情私慾得勝了,我們就死了;如果我們治死了那個邪情私慾,我們就活了,這是看起來的一個矛盾。因此我們看到不管是台商也好,這個世界上政客也好,當他在「生」龍活虎的玩女人、賭、咒罵人的時候,我們會說他真是最生動、最有生命力的表現出他是一個「死」人,他正在死亡當中。

我們把上面所有死的正面意義放在一起的話,就是《羅馬書》第六章2-12節這段話。等一下再解釋,先看一些其他類似的經文:《路加福音》第十七章33「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約翰福音》第十二章24「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我在大陸鄉下一個小教會他們唱了一首詩歌說到:種子就是要撒在地上就是要死的就會結出許多子粒。《哥林多後書》第四章10「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提摩太後書》第二章11「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

「在罪上死了」

這一節「在罪上死了」,意思非常豐富。前面講的六點在這裡通通有。不過若狹義一點講,「我們在罪上死了」絕對有一個跟這句話剛好相反的意思。(這些需要清楚一點的頭腦,因為保羅有的時候,會有一些看起來相反的觀點。)「在罪上死」或「向著罪死」,我們通常會說這意思是:我們因著罪而死亡。今天所有的死亡,就是因罪,人死就是因為犯罪,犯罪人才會死,不管戰爭中疾病中,總之就是亞當夏娃犯罪了,死就臨到這個世界。

因為與耶穌的聯合我們「在罪上死了」

可是這裡「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這句話的意思,就絕對不是我們犯罪死。這話原文的形式是跟第10「他死是向罪死了」一樣,耶穌絕對不是犯罪死的,耶穌死是代我們死,是正面的。「我們在罪上死」是太濃縮的話,裡面包括了:最早是我們犯罪死,然後耶穌替我們死,然後因著耶穌替我們死、因著我們對耶穌的信心,我們跟祂聯合,我們也分享到祂死的利益。祂死的利益,就是我們可以活;就是我們都在不能犯罪的狀況中,就是死亡。這個不「能」犯罪,需要解釋:就是死人是不能犯罪的。這裡第六章2節要跟5節連在一起,就是聯合:我們因著信心,跟耶穌連在一起,好像葡萄樹上的枝子跟樹聯合一樣。這路德講得很好:就是我們跟耶穌的聯合,叫所有壞的都歸到耶穌身上;所有好的都歸到我們身上。所有壞的,包括罪惡的刑罰,歸到耶穌身上,耶穌成為罪,替我們受刑罰、受死;所有好的,就是所有的祝福,都歸到我們身上。因為耶穌替我們死亡,我們不必死亡,這兩個是密切聯合。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並不是自動的就不會犯罪了

在這一節:「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我們向罪已經死了的人,怎麼可以仍然在罪中活著呢?我不同意倪柝聲、蓋恩夫人、開西會議、宋尚節的《靈裡生活》、甚至馮蔭坤先生講的,就在這裡:就是我認為保羅是說我們怎麼「可以」,而不是說我們怎麼「能夠」;也就是說,我認為重生得救的人,即使我們是重生得救了,甚至就神的恩典的意義來講,我們已經脫離罪的權勢,可是我們在今生還是會犯罪。你看先生的解釋,六章12節他也是這樣解釋:他說這一節經文不解釋成我們不會再犯罪了,可是他在後面,包括到第八章的解釋,他又傾向基督徒重生得救以後就不犯罪了。當然倪柝聲也好,包括最樂觀的聖潔派也好,我想都不太敢說我們不會犯罪了。這裡我不知道我們每個人的心理狀況要佔多少成分。各位,我不知道你的心理健不健康,我覺得我很不健康,因為常覺得心中負面的、灰色的、骯髒的思想很多,也很重。我的經驗一直是這樣,我當然相信神的大能,我更相信神的話,我也常常講到說,我們人的經驗算不得什麼,沒什麼了不起,只要有神的話就可以,神的話跟我們經驗衝突時,我們當然相信神的話。可是我猜這些還是多多少少會影響到我們解經,因此我就始終不大覺得,我當然也相信聖靈的大能、耶穌的救恩、我們重生得救的喜悅、更新、披上新人,我都相信,也有經驗,也看過。但我始終覺得,我們在世寄居的日子裡面,我們還是會犯罪,有時還會犯得厲害無比。那如果我是不健康的,我看一些屬靈偉人,也有同樣情形,像奧古斯丁、加爾文、路德都是一樣。可是我也不否認,有一些基督徒天性比較健康,好像比較不會那麼容易嫉妒,不會有那麼多情慾,不會有那麼多不聖潔。我不知道我這樣講是不是錯了,我們大家其實都彼此彼此,都很爛,都裡面一大堆虛偽。可是我自己感覺,像衛斯理、馮蔭坤先生,還有他在Manchester的老師Bruce,都有個特質,就是心理很健康。當然都是罪人,我不否認,但他們認識耶穌以後,是樂觀,是進取,是比較不大感覺到那罪惡的轄制。我看他們解這段經文說: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得釋放,就基本上來講,我們向罪死了。你要逼他講,他說:就是不犯罪了。你再逼他講,他說是:不能犯罪了。當然他們立刻又否認不是,可是他們在整個第八章的解釋,還有倪柝聲(他不是健康的人,他是犯淫亂的)他們的解釋通通都是:我們重生得救以後,就得到釋放了。五旬節派或有一些靈恩派有另外一個解釋,但方向還是一樣:就是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還是會犯罪,但是如果你經過了第二次的祝福:你被聖靈充滿了,對他們來講就是說方言了,就可以過一個聖潔生活。可是我看這些五旬節派或這些靈恩派的歷史裡面,說起來不太好聽,他們這些領袖好像犯罪的紀錄更明顯,尤其是淫亂。我之所以說這麼多話,就是我希望我這一段的解釋,不是因為我自己的心理狀況,是根據聖經,但我也承認有可能受影響。我的結論就是:重生得救了,有聖靈了,我們還是會犯罪,而且會犯非常巨大的罪惡。我認為這有聖經的根據,包括彼得在《加拉太書》裡,他可以同樣再犯,(那是已經十幾年後的事情了),他同樣犯了十幾年前的大罪,就是不認主。對,他在使女面前不認耶穌,跟他在雅各那裡來的人隨伙裝假,看起來不一樣,基本的作用是一樣的,所以保羅當面嚴格的責備他,我覺得這就是一個例子。在保羅書信裡,對重生得救的教會、基督徒,要防範罪惡的提醒和警告,我覺得那是非常真實。因此我認為重生得救的人,還是有強烈犯罪的可能,甚至就會犯罪。也從這裡我覺得路德實在是很正確的了解聖經,也了解人性。而這種了解不是負面的,這種了解,像奧古斯丁說的:這種會成為一個政治的現實主義,也就是說我們不會覺得這個世界上可以有個烏托邦;也不會覺得我們人可以成為一個無誤的教宗,或任何一個聖徒;不會產生聖徒崇拜;也會叫每一個聖徒有謙卑的心。「在罪上死」就講到這裡。

我們不應該仍在罪中活著

「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我們不可以仍在罪中活著。我們可能還是在罪中活著,但我們不可以、不應該!因為基本上,我也不否認先生(他說我們不會犯罪了),因為聖經也是這樣講:我們已經脫離罪的權勢。但問題就在這裡,脫離了罪的權勢,為什麼還會犯罪?還會被罪控制?這我們等一下再談。我們不可以在罪中活著,就跟《約翰壹書》講的:我們重生得救,就不犯罪了。那當然我們不犯罪的意思是:不繼續犯罪,不以犯罪為樂,不是活在那種享受、喜悅罪惡當中;是偶爾會被過犯所勝,但偶爾也可以是很頻繁,那些過犯的力量也可以是很巨大的。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用洗禮來表明基督徒得救後的生活過程

下面就用一個東西,就是洗禮,來講。我剛不是講了嗎?洗禮跟死,跟基督徒的生活,跟基督徒受試煉的生活,可以劃等號的。你從耶穌受洗前,施洗約翰講的話,還有《羅馬書》第六章這裡就可以看到。保羅用洗禮來表明基督徒得救後的生活過程。我們受洗或受浸,(的確浸在這裡,更能表示保羅要說的),就是好像我們的舊人都已經死在那水裡,不出來了,所以用浸很恰當。我們也知道不是水的果效,是信心、聖靈、耶穌寶血的功效。

聖禮的意思

華人教會認為聖禮是恩典的「記號」

「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洗禮是什麼意思?在天主教、包括奧古斯丁、甚至路德,都有一個很強烈的想法,我也覺得從字面來看,好像比較正確,而我們今天一般華人福音派的想法,好像不那麼正確,就是:聖禮是什麼?姑且不談那麼多,就用洗禮和聖餐來說,在我們華人教會,聖禮是恩典的記號;是一個記號、一個象徵的東西。好比結婚戒指是個記號,但他完全不能保證婚姻的美好幸福(婚禮也一樣,都不能保證)。我們華人通常把聖禮當作一個記號,就好像婚禮是一個婚姻的記號。所謂的記號,就是可以跟實質一點關係都沒有。再舉些例:紅綠燈,紅和綠本身,跟走或停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它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記號;包裹的包裝箱上畫了一個雨傘和一個缺了一角的玻璃酒杯,就是裡面的東西是易碎怕水的;有毒的東西上面會畫有一個骷顱頭。那記號本身跟裡面的實物一點關係都沒有,但那記號可以叫看到的人知道該做什麼事,或代表了什麼。婚禮代表你跟一個人結婚了,你們住在一起,理論上你愛他、他愛你、幸福快樂等等,這是個記號。我們通常也是把聖禮當成一個記號,我受洗就表示我信耶穌、歸入基督了;我吃聖餐表示我在紀念耶穌為我死,那是個記號。

另一個好的觀點:聖禮是恩典的「媒介」

可是天主教就講:聖禮不僅是個恩典的「記號」,也是恩典的「媒介」。也就是說,恩典藉著這個禮,傳到你身上;也就是說當你受洗時,你的罪因為那個禮儀被洗掉了;也就是你吃聖餐的時候,那恩典,講得直接一點,就是耶穌基督的生命,被你吃進去了。我猜你們都沒有這樣的想法。可是聖經是支持哪一邊?這當然就是說來話長,我們在這裡不詳細討論。在聖經裡面,從《羅馬書》這裡第3節開始,保羅講的通通都是記號,象徵性的,但是你又為什麼說(包括時代主義最強調聖經不能講象徵,一定要照字面講,但時代主義都是福音派,我猜他們這裡也是用象徵性的來講。)就是洗禮使我們真的跟耶穌一起死、一起埋葬、一起復活。那我們不要討論說聖餐了,你吃、喝就把耶穌吃進去。我們這裡不是在上聖禮論或教會論的課,有關經文我略提一些:《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16「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洗去你的罪!《提多書》第三章5「藉著重生的洗」,講到洗禮造成重生。我們說耶穌的血使我們被洗淨;聖靈的工作使我們重生,這裡就說:洗禮讓你重生。周功和老師在他的書<榮耀光中活水泉>裡,特別討論這事。這也很稀奇,本來是重禮儀的教會強調這一點,可是最反對或最不重視禮儀的靈恩派,有的也有這種傾向。認為聖禮是記號或媒介,都不是異端,我只是給各位一個觀念,這觀念是我們一般沒有的。我在這件事上接近加爾文,就是有點折衷:聖禮不純然是個記號,有某種意義的恩典的傳遞 。路德對他的聖禮觀還勉強可以接受,或可以不把他當敵人。路德的聖禮觀跟天主教非常接近,可是路德對慈運理(Zwingli)的聖禮觀就絕對反對,說那是異端了,因為Zwingli(慈運理)的觀點跟我們一樣:那只是一個象徵、不重要。基本上,我還是用象徵來了解,但提醒各位,看看這字的意思,是不是除了象徵以外,在實質上我們是不是就領受到了恩典。通常我們說恩典的領受是憑信心,可是這裡是憑你的肉體被洗就有了。

受洗歸入基督

保羅這裡說「受洗歸入基督的人」,你今天也不會說受洗歸入基督,都是說信耶穌歸入基督。好,我們就說象徵,受洗是你順服耶穌、表現你的信心,因此不是你受洗使你歸入基督,是信心、是上帝的恩典使你歸入基督。你要這樣解釋也可以,只是這裡字面上是說受洗使你歸入基督。

受洗歸入他的死

那麼,什麼叫做「受洗歸入他的死」?我看教會慕道班講洗禮,大概講的人跟聽的人都莫名其妙,很多人還不知道什麼叫洗禮。洗禮講得嚴肅一點的話,有幾個重點:第一就是生日,重生了。第二個是婚禮,跟耶穌結婚了,從此要過一個愛耶穌、順服耶穌的生活。第三個是喪禮,要準備棺材,宋尚節講道很有名的打開棺材,所以下次洗禮要準備這麼多東西來教他。還不只這樣,洗禮你也可以給他一張車票或機票,或一根柺杖或一匹驢子,洗禮也表示你要開始走一段路,這段路要一直走到天家,所以你也要給他一本地圖,那就是聖經了,還要給他很多同伴。洗禮的意義非常豐富,我們不講那麼多,這裡講到:洗禮就是一個喪禮,「受洗歸入他的死」。你受洗就歸入祂的死,就跟祂的死連接在一起,這個「歸入祂的死」,如果我們從象徵性來講,耶穌受洗不是就指祂的十字架嗎?「我有當受的洗」(路十二50)、「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可十38)就是我要在十字架上死,你們能嗎?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可十39)當然不是我們任何一個門徒可以再做耶穌受的洗,或上十字架的代贖工作,沒有一個人可以做。但是就某種意義來講,我們也在做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就是在順服上帝、捨己、聽話,甚至我們也可以在《歌羅西書》講的:「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哪裡還有不足的,要我們去補滿呢?這當然並不難解釋:耶穌並沒有在台灣建立教會。在台灣建立教會有多少的患難我們也知道,以此類推,人類歷史上,億億兆兆建立教會的那些苦難,耶穌沒有直接的來做;是耶穌以後的門徒,因為信靠耶穌、背十字架做的。那當然我們說他們能背十字架、為主受苦、受難,也是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你要知道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事,不僅對舊約的人有幫助,(舊約的人還沒有十字架,就因為信神的話,預先支取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功勞,包括罪得赦免)也讓十字架之後的人,也都經歷了耶穌的祝福。不過我們仍然也是在跟隨耶穌、背十字架來做。就歷史上,人來看,耶穌沒有親自做的,包括我們今天在台灣所做的每一件事,因此每一個受洗的意思,就是願意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繼續做耶穌所做的)。受洗就是接受我們是一個罪人的事實,而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我們接受這樣的愛。或者你再講到受洗,最簡單就是施洗約翰時講的:就是悔改「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悔改」跟「相信」是密不可分的,後面第九章我們也會討論到救恩的次序,到底是先「悔改」還是先「相信」?我覺得那是不必要的討論,從神來看,一切都在神的旨意中發生;從人來看,有人這個先,有人那個先,不必太爭執。不論如何,受洗時是表明我們的信心,是表明我們接受上帝的救恩、上帝的義,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祂為我們死,也表明我們是惡性重大的罪犯,該死的。然後,不只是祂為我們死的美好意義,還有第4節接著說的。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受洗後就是新人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這句話照字面來看,更是:你跟基督同死,是因為洗禮。以前在英國創辦時的貴格會,他們反對一切的聖禮,覺得有聖靈就好了(現在台灣的貴格會有受洗),他們覺得不需要洗禮,一切是聖靈的工作,有靈洗就夠了,不需要水洗。但從這裡來看,可是需要的,除非你把這段解釋是靈意。我們藉著洗禮才能跟基督同死,不但同死,跟祂一起埋葬。這個埋葬不只是耶穌死了的那個形像,還有洗禮的形像,還有第三個就是我剛提到的「種」。耶穌死的形像,是到了墳墓裡,然後第三天復活;洗禮,是到了水裡,然後出來;種,是麥子種下,好像埋起來、爛掉了,然後又長出新的生命來(都有「死」到「生」的形像),因此聖禮也可以跟復活連在一起,《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就把復活跟種子和收成連在一起。

在新生命中行

好,我們現在長出來了,「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原文就是:在生命的「新」中而行。我們跟祂一同埋葬,然後在生命的更新裡行走;行在聖靈中、行在恩典中、行在光中。這裡說我們行在生命的「新」裡面,這個「新」的意思,一個是嫩、不成熟;一個就是好。我聽說在美國的廣告詞,用得最多的就是新New,人都喜新厭舊,要新的東西。聖經也的確用「新」來表示那個美好。不過我們承認在生活中,「新」有時不是美好,有時也表示生疏、不熟悉。這裡是講美好。聖經裡一般在講「新」的時候,都是正面的,有一些不同的希臘文或希伯來文的字,基本上是好的。《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29「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那是一個幸福的日子、新的日子。因此這裡面也有末世的意思,末世就是除舊佈新:舊的表示壞的、衰老的、不好用的、沒有能力的,要被好的、長存的、美的取代。在末後的時候,我們會看到《彼得後書》第三章13節講的:新天新地「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這在舊約就有講,《以賽亞書》第六十五章17節,《啟示錄》更是多次講到新天新地。也看到不同有關「新」的字眼,包括: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7節、《加拉太書》第六章15節。這都是好的意思,我們現在有生命,而且這個既是生命,就不是死亡,不會衰老、衰殘。因此我們從今天來看肉體的生命,其實都是死亡,這個死亡可能有七、八十年;這個死亡也有一個階段看起來是成長,從小嬰孩開始,然後以後才衰老,可是我們也知道:從生下來,就越來越走向死亡。如果要脫離那個死亡,脫離那個記性不好、能力不好、有皺紋、衰老的光景,不能從肉體得到,要從聖靈來得到。聖靈之所以會降下,就是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除掉了罪。

就如基督的復活一樣

「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現在有個新的樣式;我們活在生命的新裡面,在這裡面行、生活,就好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當然我們的復活跟耶穌的復活也有些不一樣,耶穌原來就是生命的主,祂本不能被死拘禁。只是這裡我們不細討論:在神學上,耶穌又是神性、又是人性,這兩個缺一不可,在神學歷史上討論了幾百年。感謝主,我們今天還是在正統裡面,雖然你不知道什麼是正統。我自己教了幾十年的神學,到今天才越來越了解。基督的復活跟我們的復活不一樣,祂在復活前,祂也是神,並不是復活之前祂就不是神。那,神又怎麼會死?因為祂是神、人二性。這二性怎麼集合在一個人身上?那這有得吵了,我們這裡不去講這耶穌神人二性的問題,就這句看得到的經文來說,就是祂復活了以後,的確有跟祂復活前不一樣:祂的身體不受限制;牆、時間、空間,不能限制祂。《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講到,我們以後的復活就是這樣,我們跟祂是類似的,我們有一個復活的身體。會類似到什麼程度,我們不知道,也不需要多去想。就這裡可以講:我們如果跟祂一起復活,就會有復活的樣子。這一點我們又要很公平、誠實的說,像先生、宋尚節、倪柝聲他們講到:重生得救的人就不犯罪。不管怎麼樣來了解不犯罪:不論是從罪的權勢得釋放,或者更聖潔,或者完全不犯罪,總之我們在用這樣的字眼時,我們又承認聖經有這樣的根據,因為從死裡復活,應該就是不但不犯罪,還應該有各樣的能力。但我們也從這裡又看到說,我們就相信基督徒在世上生活時,這裡所描述的,應該是個象徵性,應該是「就如」,因為「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但我們今天沒有一個基督徒,包括倪柝聲、宋尚節,我們可以穿牆。我有在教會歷史上看到天主教的聖徒有這樣的經驗,但我不敢說,最起碼這不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所以耶穌復活的身體,跟我們還是相似的。那個相似,如果在能力上是相似,在道德上是不是也只是相似?耶穌不犯罪,我們是不是還是會犯罪呢?但也許我們不要討論得這麼深,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跟耶穌從死裡復活一樣,這個復活是帶來極大的能力。耶穌的復活,這裡講是藉著父的榮耀。我們講過耶穌是父用大能大力讓祂復活的;甚至可以說好像是聖靈叫耶穌復活的。這裡是說「榮耀」,沒有用「能力」,但聖經從舊約開始,常常把神的能力,跟神的榮耀連在一起,可參看《出埃及記》第十五章6節,當以色列人過了紅海時,他們的歌頌是:這個把紅海分開、把埃及人淹死、拯救以色列人,是神的能力,也是神的榮耀做的。《歷代志上》第十六章28節,大衛獻上建殿的材料時讚美主,他唱的內容也有說上帝的榮耀等於上帝的能力。《詩篇》第六十三章2節在殿中見到主的能力和榮耀,是一起的,有榮耀就有能力;有能力就有榮耀。在我們人間不是的,「榮耀」你把他了解成美和善的話,有能力的人,有的時候很醜陋的;那美女可能一點能力都沒有,當然傾城的能力有。《詩篇》一四五篇11「傳說你國的榮耀,談論你的大能,」我們要傳揚神的能力和榮耀,兩個可以互相解釋,是相連的。《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30「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主再來的時候,有能力也有榮耀,這在《啟示錄》也看到。榮耀這觀念這幾十年談得多一點,在Jonathan Edwards的神學也常常講,他用榮耀,也用美。真、善、美這三個,有人說基督教比較強調真、真理;天主教比較強調善,因為比較強調善功;東正教比較強調美,看他們的建築。我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解釋,當然神是集真、善、美於一身。不過我們的確可以想到上帝的榮耀和祂的能力連在一起。如果真、善、美,再加第四個:能力的話,那靈恩派比較強調能力,當然在神身上,這些都不能分開。《歌羅西書》第一章11節也講到主的榮耀和能力:「照他榮耀的權能」。《彼得前書》第四章11節,服事主是來自祂的榮耀和能力:「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啟示錄》第一章6節、十九章1節,也是把神的榮耀和能力連在一起。

「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這我們也要跟十字架連在一起。耶穌的死,「你不能從十字架上下來」,這不是顯出神的無能嗎?我們不是天天用十字架、捨己,不是也顯出我們的無能,被人笑嗎?十字架不是顯出神或基督不為自己嗎(「你如果為自己就可以怎麼樣怎麼樣」)?基督不為自己for yourself、不靠自己by yourself,只靠上帝的十字架。這世界上,有能力的都要靠自己;聰明的都要為自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十字架叫我們不靠自己、不為自己,所以從世界上來看,十字架既愚拙又軟弱,可是在這既愚拙又軟弱裡,因著順服上帝,就產生既強壯又有能力。我們也可以說十字架真是一個最大的醜陋和羞辱,因為神也受羞辱,耶穌也受羞辱,整個神所有的計畫好像失敗了;好像羔羊死掉了,祂無能、羞辱,但在這裡顯出祂最大的榮耀,因為祂復活了。而且因著祂的復活,把魔鬼也擊敗,把我們人也救回來。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就是「背十字架跟隨主」:捨己

我們如何「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我感覺這就是十字架。如果我們在祂死的形狀上跟祂聯合,那當然不是像天主教有些人講的:像在受難日就釘十字架、或背十字架走一段路,這都是形式上的。我不能說形式上的一定沒有價值,不過我想更重要的,是我們在生活中背十字架跟隨主。這也是我一直在提醒各位的,我們非常熟悉的字眼,常常卻一點都不了解他的意思。什麼叫做「背十字架跟隨主」?「與主同釘十字架」?都是太熟悉的字眼,起碼你知道不是我們背個十字架上班,應該也不是戴十字架項鍊、耳環。什麼叫做「背十字架、釘十字架」?你絕不會幼稚到真的釘在一個十字架上,更不是找出耶穌的那個十字架,跟祂一起釘在上面。那,是什麼意思?還是要用整個耶穌的生平來講。像耶穌說的:若有人要跟隨主,就要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主。重點就在捨己了。背十字架、釘十字架就是捨己;就是信靠上帝、順服上帝,這叫「死的形狀上跟祂聯合」。而不是說某年某月某日,我們背個十字架走一段苦路,走幾步被鞭打一下,不是那個意思,而是在生活中我們隨時願意順服上帝。那個順服上帝,我們真是非常痛苦,很多時候被折磨得很痛苦,但是我們因著信心,願意順服。我們如果能夠信靠耶穌、順服耶穌、知道祂為我們死,而我們信靠祂,就跟祂聯合,就在死的形狀上跟祂聯合了。信靠祂、信靠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甚至信靠祂、聯合祂,到一個地步,就是在十字架上死的就是我;耶穌為我死,就是我已經死了。真的我不怕魔鬼的控告,因為我已經受了地獄、上帝的震怒,一切的痛苦我都在十字架上受了,我們可以很厚臉皮、很大膽的講,因為我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了,我已經被處罰過了,你不能罰我兩次,我跟祂聯合。這聯合是個非常緊密的聯合,是一個代表性和代替性的聯合。

保羅勸勉我們「必要」也「應該」如此

「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這個「要」,先生特別講是邏輯上的要;也就是說有前面,就有後面;我們與主同死,就必定同復活。先生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因著信耶穌,耶穌替我們死(記得:死的一個意義就是祂替我們死),我們相信祂替我們死,信到一個地步,好像跟祂連在一起,我們就是死在十字架上,因為祂替我們死。如果我們信,那就一定有一個結果,就是我們也會跟祂一樣的復活,而且這個復活不是將來的而已,而是現在就有,我們現在就與主一起復活了(這等一下還會再看)。這我也同意,先生特別講到:這是個邏輯上的,不是個道德上的要求。什麼叫「道德上的要求」?就是如果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死,我們與祂同死,那我們就「應該」從信耶穌、受洗以後,活出一個聖潔、良善的生活。或者說,我們就「必須」、就「要」這樣做,這有個道德上的要求。所謂「邏輯上的要求」就是說(宋尚節也這樣講)如果神已經做成這事,我們就不費吹灰之力,甚至什麼都不必做,就自動的1+1不必努力就會=2,因為這是邏輯的必然。三角形的三個內角加起來一定是180度,不必你擠我、我擠你,擠出180度,這是一個必然。我也承認是這樣,因為上帝的救恩是這樣的,如果我們講神的主權,的確我們不必費吹灰之力。但如果從人性這邊來看,我覺得這句話也有一種勉勵或勸告的意思,就是如果祂給我們這樣的恩典,為我們死,我們跟祂同死的話,我們也要、也應當有一個復活的樣式。聖經中也看到這樣的勸勉:我們已經重生得救,不應該再像以前一樣的生活。事實上,死和復活都既是上帝的救恩,是個必然的事,是上帝必然做成的,沒有人能攔阻,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就一定會成就。但也是一個我們人要去做的選擇,我們要信祂,要在信靠當中,跟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在復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就是效法耶穌

不過我認為,第5節很重要的是那個「形狀」,特別是指十字架;特別是指在生活中大事、小事的信靠和捨己。這裡信靠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也有效法的含意,我們要效法祂。基督徒的生命,不是只是為主受苦。我講過,也一再講:十字架,基本上,主要不是為主受苦,但我們中國教會喜歡講是為主受苦,因為我們有那禁慾主義的傾向。十字架,基本上,是主為我們受苦!在主為我們受苦的這個恩典下,我們才是為主受苦,那樣你的受苦才有意義,否則就不但沒有意義,甚至可以變成一個異端(就是我們在苦中,好像就可以成就上帝的美意。)。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非常重要的就是我們順服祂。這也是我們今天在生活中,沒有復活大能的最基本原因,就是我們沒有因信稱義,沒有十字架生活,我們不信祂為我們成就的一切,我們也不願意效法祂。沒有這種折磨,就不能得勝。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

5節講的「聯合」和第2節講的「在罪上死」因為是「同」。這個「同」當然不可能是時間、空間、肉身上的同,我們從來沒有跟耶穌在時間、空間、肉身上連在一起過,我們只有憑著信心,相信聖經上的記載,聖靈就叫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舊人就是全體犯罪之人的個人和全體,不只是我個人,也是所有人得救唯一一條道路;不是只有我是個特例,每一個人都是,我們都是。舊人要同釘十字架,我們這些老我要死的,跟祂同釘十字架。

「使罪身滅絕」

「使罪身滅絕」,這是表示我們的身體是被罪控制的。「使罪身滅絕」當然並不是說我們的罪身就消滅了,我們的罪身並沒有消滅,而是更新了。這更新也是憑著信心,使我們不再被罪控制,就是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再作罪的奴僕」就是罪好像一個拿著鞭子兇狠的主人,叫我們做什麼,我們就要做什麼,沒有辦法脫離。心裡知道賭博不好,恨人、嫉妒,這些都不好,但我們沒有辦法控制地就會賭博、嫉妒、驕傲、自大,我們被罪控制。這也是先生特別講到說,重生得救的人應該是,他不敢講是不犯罪,但至少是不在罪的權勢之下。這我也完全能同意,因為我們有這樣的救恩,有這樣的能力,我們不在那惡主人之下,好像非犯罪不可了;我們已經脫離,不再做罪的奴僕了。但我們怎麼脫離的呢?這又是很奇妙的說法:在下一節。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脫離罪」包括稱義和脫離罪勢

「脫離」原文有「稱義」的意思;「已死的人」就是稱義的人,我們在神面前已經稱義了。「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有兩個含意,一個是:我們稱義、不被處罰了;另一個是:我們不再被罪轄制。我們稱義、不被處罰,因為耶穌已經替我們被處罰,我們是義人,而且我們已經脫離罪的權勢。這已經講過,這裡還要提一下:很多詩歌,包括〈萬古磐石為我開〉,講到耶穌的死,使我脫離罪的兩點:一個是罪疚、罪的刑罰(guilt of sin 、一個是罪惡的權勢(power of sin)。guilt of sin就是我們不必下地獄了,不必被上帝處罰了,祂替我們承受了上帝的處罰,因此我們是因信稱義。但是如果上帝只是我們犯罪,信靠祂,祂就赦免,我們因耶穌已經替我們受處罰了。一次、兩次、十次、八次、一千次、一萬次,如果上帝的救恩就總是一直在饒恕,像一個丈夫一直有婚外情,妻子總在饒恕他。各位,這種饒恕也不太好吧?我們希望妻子對丈夫饒恕的結果,是有一天這丈夫不僅罪的刑罰沒有了(太太不拿鞭子打他),還希望有一天他能脫離那罪惡的轄制,不會再花心了。這就是萬古磐石、好的神學、還有保羅在這裡講的:基督的死代替我們受處罰,也使我們脫離罪惡的轄制。像我前面所舉的例子:我們所得到的拯救,不是我們什麼工都不做就得到一百分而已(我們連有一百分的念頭都是神給我們的),而且是有一天我們能夠有考一百分的能力和意願。這就是成聖了,不過基礎還是在稱義。就是耶穌替我們受刑罰,這在十字架上看到的、十字架上所做的,基本上是一個受刑的事情。

「已死的人」是因為我們與基督同死

「已死的人」是因為我們與基督同死,所以就脫離了罪的刑罰,也脫離了罪的權勢。脫離了罪的權勢,又是一段很長的故事,包括我們在背十字架的生活中,靠著聖靈,越來越聖潔。這些字眼都非常的濃縮,但「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除了跟前面連在一起就是;耶穌為我們死,我們因為信靠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因為聖靈的大能,我們免去了罪惡的刑罰,也免去了罪惡的權勢。

憑信心接受「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此外,還能不能更簡單一點看「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是什麼意思?上面講的那些都是肯定的,不過因為那是神學家看整本聖經得出來的結論,我們能不能就單單看這句話的意思:「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這就容易懂了:死人不能作弊、不能貪污、不能殺人、嫉妒;然後死人也不能罰。你怎麼伍子胥鞭屍,那也是自己心裡愉快一點而已,對死人一點作用都沒有了。因此我又說,聚會所的弟兄姊妹很可愛,在他們尤其受《正常基督徒生活》那本書的影響,就常常講:己要死、主要活、我已經死了。可是你也看到,你、我和他們每一個人的老我沒死,活得好得很。「已死的人」從字面看,就是我們一個信靠耶穌的人,藉著洗禮和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已經死了,不會犯罪,也不會再被處罰。不會再被處罰我們可以同意,主在十字架上做的,讓我們可以有這確信。可是我們不會再犯罪了,這你、我都應該不阿們吧?是誠心所願,但不能說我們現在已經辦到了。因此這「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自己認為是憑著信心。什麼叫憑著信心接受「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已經講過,信心不是一種自信,是因著上帝的話、上帝的啟示、上帝的愛,特別是祂在十字架上所做的,讓我們對祂的認識而產生的一個正面的態度。信心跟環境、感覺,常常是衝突的。記得我問學生喜樂嗎的事?是真喜樂,還是憑信心喜樂?憑信心就是假的。我們的信仰,既有「信」這個字,就從肉體、理性、世界來看,很多時候人會認為是假的:你的神在哪裡?人會對你說、魔鬼會對你說、你自己懷疑的時候也會說,那我們要求主幫助有信心。這也是很奇妙的事,我們這些人,差勁的、很爛的人,其實都有信心,到今天還在信。你說我好像沒那麼大的信心,對,比芥菜種還小一點,但是只要有聖靈在我們裡面,希望我們能繼續、穩定的成長。

我們是「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基本上的意思:最早是我們犯罪而死,然後是耶穌替我們死,然後是我們憑著信心知道我們跟祂同死,然後是我們領受了這樣的救恩,知道我們沒有罪的刑罰了,也因此脫離了罪惡的權勢。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還是一樣,「與基督同死」是相信耶穌在十架上所做的事情,我們就會「與祂同活」。有相當多的經文可看。這個「同」是過去、現在、將來,都有「同」的:

過去

我們過去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因為耶穌釘十字架是兩千年前,是過去的事,《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們也在過去(雖然我們今天還沒有死但耶穌在兩千年前死了)與祂同死。

《歌羅西書》第二章20節、《提摩太後書》第二章11節:我們也在過去跟祂同埋葬,雖然我們今天還沒有埋葬,但耶穌已經埋葬了,我們憑著信心跟祂同埋葬。

《歌羅西書》二章12a節:我們也在過去就跟耶穌同復活了,因為耶穌復活是一個過去的歷史。

《以弗所書》二章56節:我們甚至在過去就已經跟耶穌坐在天上了。因為跟祂「同」。

現在

現在也是,現在我們跟祂一同藏在神裡面:《歌羅西書》第三章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我們生命跟耶穌一起藏在神裡面,「藏」的意思第一個是被保護;第二個是不明顯、藏起來就看不到。因此我們生命跟耶穌一起藏在神裡面,對別人或對我們自己,很多時候並不明顯,倒反而很多時候,我們好像跟魔鬼在一起。顯在魔鬼那裡,藏在神那裡。

我們也在現在跟耶穌一起同活:《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0節。

我們也在現在耶穌一起受苦:《羅馬書》八章17節。

我們現在也跟耶穌一起得(同得)兒子的名份:《羅馬書》八章32節。各位這些都不是神學和解經而已,這些跟你的生活、牧養、教導、幫助別人有關的。

我們現在跟耶穌同在:《腓立比書》一章23節。

將來

這個「同」有過去,有現在,也有將來的,我們將來要跟祂一同復活:《哥林多後書》第四章14節。

我們將來會跟耶穌一同來到這世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14節。

我們會跟祂一同顯現,剛才是說藏,現在是說顯現,將來要跟祂一同顯現:《歌羅西書》第三章4節。

我們將來會跟祂一同活下去:《羅馬書》第八章6節。

我們會跟祂一同有榮耀:《羅馬書》第六章8節。

我們會跟祂一同作王:《提摩太後書》第二章12節。

我們會跟祂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17節。

這些經文各位可以再去思想、分析一下,可以做勉勵弟兄姊妹,或勉勵自己的證道。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我們知道。這是上帝的啟示,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讓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祂不會再死,這意義很重要。拉撒路也從死裡復活,但後來也死了;所有新舊約裡死裡復活的人,後來都死了。但耶穌復活就不再死,我們以後的復活,也不會再死了。「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提摩太後書》第一章10「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祂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當然,這在人間顯現還沒有完全,但我們已經先憑信心支取這樣的事情了。

10   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

 「祂死是向罪死了」這又是一句非常濃縮的話,我們要從頭講起,簡單的說:祂死不是因為祂犯罪而死,祂死是因為人犯罪而死。「只有一次」是太棒的一件事情,因為我們根據《希伯來書》第七章27節,看到的就是歷世歷代,以色列的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每天,年年、月月、日日,流那麼多的血,越獻越表示那血沒有功效,那只是一個象徵性的東西。主耶穌祂一次把自己獻上,後來在《希伯來書》第九章26節也說「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我也提一下像New Age或受佛教影響的,常常會說基督再來會以什麼這個人的身份、那個人的身份、東方閃電出現等等,這都是異端。我們知道耶穌道成肉身只有一次,一次就做成了一切的工。當然祂還會再來,但祂的第一次來,和祂的再來,也不會有任何的重複。祂寶血大有功效,救恩大有功效,一次就成就了。

「祂活是向神活著」,祂永遠跟神同活。當然這是指祂的人性,祂的神性沒有任何過程。基督是這樣,我們呢?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基督徒生活沒有秘訣,就是憑信心去磨練

從這裡開始,還有從第八章5節以後,對我自己來講,常常是需要看、需要想的。恐怕不是理智上不能解決,而是在生活中的應用問題。記得講過我非常希望過一個聖潔生活,但就是過不來,我重生得救後,還是過不來。同樣的,看了倪柝聲和其他弟兄姊妹講的秘訣,我自己覺得基督徒生活沒有什麼秘訣。我不覺得有什麼東西或經歷,比方你看過一本書,或明白什麼道理,然後你就豁然開朗。我不覺得有這種秘訣,讓我們知道了以後,就可以活得非常的好。諾斯底主義也有這種傾向,得到了什麼秘方之後,就無往不利。我覺得人間沒有這個東西。

另外,我也不覺得基督徒可以經過一次的經歷:被聖靈擊倒、或聖靈充滿、或說方言、或一次的痛哭流涕。我自己擊倒、方言沒有,但痛哭流涕許多次,被神大大的感動,以後絕不要做卑鄙的人;神的大愛這樣感動我,我絕對不再嫉妒、驕傲、好色、淫蕩,可是快則一天,慢則三天,又回來了。我不覺得我們可以在一次的經歷後就成聖。我並不輕看經歷,很多人的經歷讓他一生專心跟隨主;我更不輕看一些屬靈、很好的書籍,讓我們豁然開朗,但我不覺得上帝的真理是我們看了一本書,或經過一次經歷。這也違反因信稱義,因為這樣就是神偏待人,沒有看過那書或沒有那經歷的人,他就不能過聖潔生活了。我們還是憑著信心,信靠神的話、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也很多人講「算」自己是死的:我已經是個死人了,死人哪能嫉妒別人、驕傲、自誇呢?當這些罪惡來引誘我時,我就跟自己講:我已經死了。當然,說容易說,其實你沒死,他很輕易的就讓你又活起來了。

「在基督耶穌裡」就是與主相連

「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在基督耶穌裡」這也是保羅很喜歡用的。有人說這是一種神秘主義,就是我們可以跟神相連。我覺得基本上,意思是:我們的信心是跟基督相連,但那相連是像上面講的聯合,或是枝子和葡萄樹相連。是關係密切,但枝子是枝子,葡萄樹是葡萄樹,如果兩個混在一起,會變成神秘主義或泛神論。中世紀很多屬靈人,到最後走入異端,就是這樣,到最後就是我是神。我不覺得基督徒可以在任何一種狀況說這種話,我聽到一些用第一人稱替神發言的時候會有點擔心,我不否認聖經有時有這樣的情形,但正統神學還是講:神是神,人是人。我們總是個蒙恩的罪人,總是個受造物,祂是造物主。

「向罪看自己是死的」:相信我們有良善的能力和意志

我覺得這裡「向罪看自己是死的」,也就是憑著信心,相信聖經所記載的,知道耶穌為我們死,知道因著聖靈的工作,我們跟基督相連,我們已經脫離罪的權勢、得釋放,我們有那個能力、意志可以良善。我覺得我們只能這樣。至於在生活中,怎麼樣在不斷的操練、擊打、失敗中又得勝,那是我們每個人不同的經驗。但我覺得不可能是個沒有失敗的經驗,而且不可能說就是一帆風順到底。我覺得這種屬靈的爭戰,我是說靈、肉的爭戰;罪惡跟上帝給我們的生命的爭戰,我自己覺得是一直到見主面為止。這也是正統的講法,也是倪柝聲、先生,他們有點偏的地方。當然我不會說他們是異端,我也不會說衛斯理是異端,我覺得他們也有正面的,像梁家麟老師也常常說:這樣強調罪,會不會不好?這跟伯拉糾的想法一樣:強調我們非犯罪不可,一方面會叫人喪失行善的志氣,第二個好像會讓人給犯罪者藉口,反正我非犯罪不可。但是我認為因信稱義,我們都是罪人,直到見主面前,總還是有罪性;甚至有時候可能不小心會有更大的罪惡出來時,我覺得應該還是個正面的,讓我們更謙卑、更依靠上帝。所以「看自己是死的」,的確是我們只能當罪惡來引誘我們時,我們會說我們已經是主的人了,就犯罪的生命,我已經死了,我不能給你用。但是我們在這種看自己是死的,不給罪用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每次都能得勝呢?你看到色情鏡頭,你說我眼睛已經瞎了,哪裡瞎?閉起來都腦子裡還是。不過正面的就是:我們總是想到耶穌、思想主,不一定是在碰到試探的時候,就字面上是在思想十字架的事情,而是聖靈把神的話活活的放在我們心裡。有時危急時,或試探來時,沒有時間去想十字架上的耶穌,真的很迅速的時刻,但我們希望我們是一個在信心當中的人。我們一想到神的恩典,一想到我們與主相連,「向著神」也就是我要成為神的僕人,我要做神要我做的事,我就知道我是一個活著的人。接下來,爭戰就很明顯了。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秘訣還是不斷地操練!

這一點,也是先生裡面的矛盾。他既說這節經文說的是:真實的罪還會在我們身上作王;他又說我們已經完全脫離了那個罪的權勢,這是個矛盾。我覺得,對,靠著神的恩典,罪一定不可以在我們身上作王,如果我們犯罪,我們就必死。「必死」我們已經在罪中,已經死了,如果犯罪,會繼續「必死」。但若我們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我們在當時就活過來了,因為犯罪就是死。記得剛講的,死的第一個定義:犯罪就是死。如果我們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我們就真的活過來了。我們不要「順從身子的私慾」這真是好難哪,我們就喜歡聽他的。我到今天都會說,聽上帝的話要背十字架,要跟人家打招呼,要跟不喜歡的人笑,真是需要用力(應該說是用信心);但要體貼肉體,看喜歡的人,看喜歡的電視,這不要用力;每天要看聖經真的要用點力氣,而看電視不用,我們還在爭戰。當然我們應該一定可以得勝的,因為主已經得勝了。再一次,秘訣就是操練!不斷地操練!包括操練信心。這操練裡有很多會失敗的,操練也不是叫我們因行為稱義。我剛才一再反對經過特別的經歷或看什麼好書就可以一帆風順,其中的危險就是減輕了我們在生活中十字架的操練,也減低了因信稱義的操練。

我們是常常讓罪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作王,讓我們順從身子的私慾;我們也常常把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這是強烈的爭戰

「器具」翻成「武器」更好。「器具」也沒有什麼不對,就是來使用;「武器」甚至可以說是成為不義的軍人。那伯拉糾或衛斯理,或強調人自由意志的,會在這裡強調我們的責任。我一點不反對,因為聖經在這裡有講,只是我要強調:如果我們能夠不容罪在我們的身上作王、如果我們能不順從身子的私慾、如果我們不高高興興將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是因為神的恩典。伯拉糾就是忘記講這是因為神的恩典;衛斯理不是異端,就是他始終會講這是神的恩典。但我們講得完全一點,既然這是神的恩典,我們怎能說這不是神的權柄呢?我們願意說:「主啊,求你給我恩典,讓我能夠遵行你的話」。我們怎麼能夠說我們這種意志不是來自上帝呢?就是如果要把恩典都歸給主,我們就不能不把揀選的主權也歸給主。當然從我們人來看,我們不但可以是個伯拉糾,甚至可以是個人文主義,就像我以前講的,一切是我們人做的,我們信神,就救我們;我們拒絕,神就不救我們。從人這邊來看,是人在做的;只是從神那邊,我們的一切好的也好,壞的也好,是神!在這裡我們求神給我們看到一件事:這個爭戰真的很強烈!我們對罪並不是只是很勉強的、不得已的順服祂,我們是把自己恭恭敬敬的獻給他,他真是個很可怕的王,真是個很會迷惑人的人,讓我們把自己獻給他。獻給祂是發怒、去嫉妒、去做各樣邪惡抵擋上帝的、也傷害我們自己的事,可是我們就在做。當然你這裡可以很快的再想到後面十二章說的: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保羅在後面都好多次講到「獻」,所以「獻」,把自己奉獻給主,是很偉大、很感動的,但我也要說,這是建立在主為我們所做的事上,建立在信心上,否則又是一種苦修、功德。

我們有能力了,現在是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讓祂來使用。在這種爭戰裡面,我們是不是真的能得勝呢?我認為14節是個很重要的事。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對我來講,我也常常在這節經文裡提醒我自己:「罪不能做你的主」。他講得很重:罪「必定」不能做你的主。也就是說:罪的權勢不能控制你。我們今天不在法老之下,在摩西之下。當然《加拉太書》如果在摩西之下,變成律法主義,就也是法老了,就是變成奴隸。我們今天不要再被法老的鞭子打了,我們今天是在一個自由的地方生活,罪不能做你的主。是嗎?所謂「罪做你的主」,就是罪要你嫉妒,你就嫉妒;罪要你好色,你就好色;罪要你怎樣,你就怎樣。我真是苦啊!你嫉妒了、驕傲了、自大了、看了不該看的電視、想了不該想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你對你親愛的丈夫或妻子或兒女亂發脾氣,後來真的是覺得很難過。像魯迅講的:我背後好像有人拿著鞭子打我;好像我不由自主,因為有個鞭子在打我。那當我做一個好一點的事時,我也不由自主,前面有一個紅蘿蔔在吸引我Carrot and stick。我們人在做事的時候,都是外在的,要不就是外在的鞭子打你;要不就是利誘要你去做;威迫利誘叫我們去做。(他律)

我們基督徒能達到一個康德想到的理想:就是我們是自主的、自律的,不是威迫利誘叫我們行善。但我們跟康德不一樣,康德是說我們純粹是憑著實踐理性頒佈的命令而做,不是外面的命令叫我們做。這一點我們不同意,基督徒之所以能夠很純粹的,不是為了威迫利誘來愛人、來行善,是因為基督的愛激勵我們。還是外在的,從神那裡來的;但又是內在的,這恩典在我們裡面,常住在我們心中。

「罪不能作我們的主」,可是罪常常做我們的主,不管是因為有罪中之樂,或者是行善、遵行主的話有很多的痛苦,我們就聽那個罪惡的話。罪不能做我們的主!各位,這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我希望每個人看到這句話時會歡呼,會比中國人知道太空人上太空、比我們知道少棒得了世界冠軍更喜樂。今天在台灣好像沒有這麼歡呼的事情了,因為大家都太多滿足,所以就很無聊。姑且說吧,你是阿扁陣營的,聽到阿扁當選真是高興;你是連戰陣營的,聽到連戰當選真是高興等等。你有沒有什麼事叫你那麼歡呼?我覺得你看到這句話,應該非常非常的歡呼。當然保羅也有這樣的歡呼,在第八章1節,這是世界最好的好消息:我不再被定罪了!我甚至也不會再犯罪了!我已經脫離罪和死了!罪不做我的主了!我不會天天為了罪做。我們常講的例子就是:賭博的不再賭了、吸毒的不再吸了,知道兩個最壞、最強烈沒有人能擺脫的習慣,靠著主能擺脫了!我們雖然沒有賭博、吸毒,但天天有多少的罪在轄制我們呢?

「罪不能作你的主」必須在恩典之下,不能在律法之下

罪怎麼可以不轄制我們,不作我的主?很重要:不要在律法之下,你要在恩典之下;換句話說,你一在律法之下,罪就作你的主了。這非常重要,你不能忘記因信稱義,你一想到說我要靠著行為遵守律法:我立志從今天開始要好好讀聖經、要過一個聖潔生活、要愛主、要愛我老婆了,你這個立志若不是因著恩典來立志,而是因著律法來立志,就一定失敗。非常稀奇,「罪不能作你的主」,他的理由是:你「在恩典之下」。因此今天太多的基督徒,罪仍然作他的主,理由就是他仍然在律法之下。包括在台灣我們所謂的福音派,因為福音派實在不太懂因信稱義,都很律法,對不對?一講到福音派就是:規矩,不可以這個、不可以那個;一講到清教徒就是:規矩。各位,你要得到釋放、罪不作你的主,你不要跟律法連在一起,你要跟恩典連在一起。但是跟恩典連在一起,很多人說:「不行啊,現在弟兄姊妹已經夠犯罪、夠隨便、夠不讀經、夠不禱告了,你再說沒關係,你在恩典之下,他們不是更犯罪了?所以要嚇一嚇他們!」,我知道很多牧師這樣講。不行啊!你越嚇他,他越犯罪,因為在律法之下,你就會被罪作主。這我們只能希望更多的把十字架的道裡講得清楚,也希望各位更願意在信心中被操練。

主權的移轉(六15-23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的確,如果你在恩典之下:神赦免你,神拯救你,從過去、現在、將來,通通都是祂做的,沒有一點是你做的,你就輕輕鬆鬆、歡歡喜喜的依靠祂,以祂的信實為糧吧!祂赦免你、祂愛你,但是你可以就因為祂這樣的赦免,你就犯罪嗎?你不可以!我還是說:你不可以犯罪,不是你不可能犯罪,我們在世上還是可能會犯罪的。看《加拉太書》第五章18節,16節開始也都是講一樣的事。我們怎麼過一個聖潔生活?我們沒有辦法過,除非你被聖靈引導,18節:「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你看,還是跟我剛剛講的一樣,我們會以為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罪以下、就不在情慾以下,但這裡說你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各位,你要從律法中間被解救!從律法中間被解救,千萬不要以為我們沒有律法,而是說:你不要想靠著你的肉體去行律法的字句,你要想到是耶穌道成肉身,為你成全了律法上一切的要求,然後把聖靈賜給你。你憑著信心、靠著聖靈,你來遵守律法上的話。所以遵守是遵守,絕不是靠著你,也絕對把榮耀歸給主。就算你靠著聖靈,行了律法,榮耀也歸給主,因為那個不是你稱義的條件,稱義的條件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情慾的事顯而易見,你要順著聖靈行就好了,你不要被情慾來引導。

從信心走十字架道路

保羅在那裡講的話,跟在這裡講的話,跟我前面講的:《詩篇》一一九篇:「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對我來講都是廢話。什麼叫廢話?你被聖靈引導就不放縱肉體,問題就是我不被聖靈引導怎麼辦?我就是一個被血氣引導的(這是我們的痛苦),或者說我就是一直在爭戰、在衝突!我再說:這不是廢話,沒有更好的答案!你相信主,然後從信心走十字架的道路,有很多的掙扎、衝突。犯錯了,認罪、悔改,求主赦免,主的寶血一定塗抹;做對了,感謝主,榮耀歸給祂,然後就繼續在生活中行,我認為就會越來越聖潔。在越來越聖潔時,也可能一個不慎你又跌倒失敗,但沒關係,再回到主那裡。我認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是這樣,沒有什麼一下子就變成一個聖徒,不犯罪了。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我們繼續不斷的把自己獻給上帝。你如果把自己獻給罪,那就是死,就是死路一條;如果你學習因著神的恩典,順命、順服上帝,那就可以成義。不僅稱義,也可以成義,也可以成聖。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這也是一個歡呼:「感謝神!」。這「道理的模範」有很多解釋,有人解釋就是基督,但這裡「道理的模範」應該就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原則。我們也不要把他說成律法,就是神的話。因為這「道理的模範」若說成律法,好像又是一個靠律法稱義的情形。但我們不是沒有法的,我們是有這個模範,是有基督徒該行的準則,只是這一定是信靠上帝而去遵行這些準則,我們要從心裡來順服。我們可以做的到的,因為18節:我們已經從罪裡得到釋放了。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不能事奉兩個主,但你得事奉一個主

 我們已經「從罪裡得到釋放」,我們現在是義的奴僕了。保羅在這裡講的,跟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生活,跟耶穌說的: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都是一樣的意思。各位,我們固然是被拯救,固然是被救贖,我們固然不再做人、律法、罪、死亡的奴僕,也就是我們不被他們控制、不再怕死了(來二15:祂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我們不是罪、律法、死亡的奴僕了。但是我們也不是像尼采講的:我們就是個自由人、超人,我們可以為所欲為。記得耶穌講的:一個人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3)你不能又作瑪門的奴僕,又作神的奴僕。耶穌的意思是:你不能夠事奉兩個主,但你得事奉一個主,你不可能自由到一個地步,不事奉任何人,我只事奉我自己,我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我是我自己的主人。從啟蒙運動,或從古典希臘人文主義就這樣講,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既不要奴隸人,也不要做人的奴隸。聽起來很高貴,但是就聖經來講,過去、現在、將來都不可能。我們不可能不作奴隸,你要就作義的奴隸,作基督的奴隸,作上帝的奴隸,以至於在自由中事奉祂;要就作罪的奴隸,肉體的奴隸,死亡的奴隸。你不可能不作奴隸,也就是說,你不可能沒有主人。在現代,尤其在台灣這些後現代的,好像他是自由的人,他誰都不甩,就是街上那些年輕人(當然我也不是罵年輕人,我們年老人都是一樣)我誰都不甩;他也很尊重你,我們誰都尊重,你也別干涉我,我也別干涉你,我們自己是自己的主人。沒有的事!當我們自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時,對不起,我又要說了:現在這種異教的思想進到神學院,進到心理學,進到我們教會的心理學。「給自己一點空間、給自己一點自由、多愛自己一點」各位,這都是地獄之聲!可能很多心理學老師也這樣教的:「你們基督教不要那麼禁慾,多愛自己一點,多體貼自己一點」這是地獄之聲!聖經沒有這樣的話!聖經說,如果人要成為上帝的兒女,要恨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兒女、以至於自己的生命。這是路加福音的話,不是我講的,這個就叫捨己。你知不知道,得救要恨自己?你在聽任何一個神學院老師、看任何一本暢銷書流行書時,你要看聖經怎麼講的。各位,我們當然不恨自己,我們也不恨任何人,我們連敵人都要愛,我們還會恨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可是當我們在跟上帝比較的時候,從亞當夏娃、從亞伯拉罕獻以撒、從任何舊約到新約,上帝要我們絕對的、無條件的愛祂,以至於其他所有的受造物,所有祂給我們的恩典,如果跟上帝比較,用動詞來講,就是我們恨那些;用名詞來講,那些東西就叫做糞土。像亞伯拉罕獻以撒,那不是就像恨自己的兒子嗎?你會殺人,不是很恨他嗎?對父母也是這樣,亞伯拉罕不是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嗎?各位,得著生命的,要喪失生命;為主喪失生命的,要得著生命。信靠上帝是我們得救、是我們自我成全,唯一的一條路。可是這條路,世人不知道,就是在捨己當中。這個捨己也不要了解成我們常常講到的什麼,像共產黨那種特別多,像雷鋒啊,一切都完全沒有自己。我一再講,我很討厭那獨裁者叫我們犧牲什麼的,然後用這些自肥他。我們對國家、對領袖、對父母、對任何人,我們沒有這種忠心,因為他不配,也不應該,但是我們對上帝有!上帝是我們絕對忠誠、信靠的對象。你說,那上帝真是個暴君?沒有!上帝對每個人的要求,包括亞伯拉罕,我給你的兒子,我要你獻上,你就獻上。理由是什麼?你認不認識上帝?認不認識祂是獨一的主?如果沒有祂,就沒有你;沒有祂,一切都沒有,所以理當把一切獻上。這我們其實應該在《羅馬書》十二章再講。「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不是什麼高貴的行為,這樣是理所當然的。我講這些你們都聽得非常刺耳,但是這是《羅馬書》講的。因為上帝有絕對的權柄,甚至到後面有講:「是誰先給了祂以至於祂要還呢?」。

回到這裡,保羅在講一件事:上帝把祂的兒子給你了,而且是你在做罪人的時候,你沒有任何的好,祂給你了,祂救你了,所以祂要求你把一切獻給祂,這是理所當然的。你被祂的愛感動,你對祂有信心,你就把一切給祂,你的自我才能得到成全哪。一粒麥子要長出許多,要捨,要信靠上帝。我自己看聖經裡,還有教會歷史,以及在我們當中的每一個聖徒,(各位,你們也都是聖徒,雖然我們實在不配,但願意信靠上帝就都是)我發現越是願意捨己,越是願意依靠上帝,我們每個人那個真正好的特質,才活得出來。你就看到保羅跟彼得不一樣;摩西跟大衛不一樣;我們不是一個模子。

可是這個世界裡,越是像《士師記》:「那時,以色列沒有王,各人偏行己路。」我要 I have done my way,以前Frank Sinatra唱過這首歌My way,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那My way 就是地獄的way。各人任意而行,舊約、新約都是一樣:以色列人、新約的大家要照著自己所喜好的去行,那就是地獄之路。不只是在《士師記》講;不僅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隨著自己的私慾而行;《以弗所書》也這樣講:第二章講到說「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可是那個時候,我們肉體還是活著的,我們「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靈。」(「靈」沒有「邪」字,就是一種精神)「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下面這句話,我想對今天所有說:「你多愛自己一點、多給自己一點空間、多體貼自己一點、多對自己說你很漂亮、你很好、你很聰明的」的,你聽聖經上的話:「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聖經講,這叫做悖逆之子;這叫順服空中的邪靈。各位,我們並不是沒有自我,你的自我在最大的成就中,就是背十字架,就是信靠、順服上帝;就是每一件事不靠自己、不為自己;靠著主、為著主,你的真我才活得出來。當然應用上面,在夫妻、在家庭、在工作都是。這我就不舉例,因為例子太多了,而且有太多的誤解,以為我們就是唯唯諾諾、唯命是從的奴才,不是的!我們是對付自己的肉體,但不是做奴才,好像怕法老、怕這個、怕那個。不是!我們是信靠上帝!你也再一次從舊約到新約,看到所有的屬靈偉人,包括但以理、大衛、保羅,他們什麼時候是一個奴才了?他們什麼時候在巴比倫、在羅馬、在任何的威迫利誘下是奴才?不是!他們有最大的勇敢、智慧、能力。真正自我能夠發揮,是跟主同死、同埋、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所以求神幫助我們。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我們從前不信主、不認識主時,你是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放縱。以前台灣在白色恐怖中,這個也不可以,那個也不可以。現在在不知道什麼恐怖中(我也不能說綠色,現在選舉我不能說支持或反對任何一個黨)姑且說在黑色恐怖中吧,就是什麼都可以,一樣,放縱!以前的白色恐怖,讓人覺得順服、聽話,是個非常醜惡的字眼。不是說以前而已,不是說這五十年而已,我想在恐怕從中世紀一直到今天,順服一直是教會裡很強調的一件事。我們可以套個羅蘭夫人的話,她說:自由,自由,多少罪惡藉你的名在做?我們也可以說:順服,順服,多少罪惡藉你的名在做?我們甚至可以說:十字架,十字架,多少罪惡藉你的名在做?很多那種自己有權,然後要轄制別人的教會領袖,包括在歷史上,也是用十字架、你要順服,來轄制人,所以我們不喜歡聽順服和十字架。但是你不要因為魔鬼用了這個字眼,你就不用這個字眼;你不要因為魔鬼曲解了這觀念,你就也曲解。

在《提多書》第三章3節保羅說:「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這話跟剛看到的 《以弗所書》二章,和《羅馬書》六章、八章講的是類似的。以前我們做人奴隸、聽人話,我們覺得這很痛苦。可是如果我們像尼采,或《士師記》,或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一樣偏行己路,任意妄為,我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那叫什麼?那叫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你在服事、你在做你自己私慾的奴隸。我們最明顯的例子還是賭博和吸毒,這兩個是壞的東西「我們實在不應該聽我們賭博、吸毒的慾念,但是我沒辦法,我傾家蕩產、作妓女、把女兒都賣了,我還是要賭、我還是要吸毒」這我們知道很可怕,可是把這原則用在每件事上,也是一樣!你的私慾並不只是賭博、吸毒叫私慾,你的嫉妒、驕傲、競爭、好名、好利、把自己的兒女當作神、一心想要拿到博士學位、一心想要把全班每個人都比下去、一心希望我的教會增長比別人都快都好,都可能是在服事私慾,那就都是在做奴隸。而我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之主動、之積極啊!跟那好賭的想要賭、吸毒者被毒癮吸引時的強烈,沒有差別。各位,我們都把自己獻給不義,而且不斷的在獻。

現在因為上帝的拯救,保羅說,我勸你們「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是,罪多麼的叫我們喜歡呢?義又是多麼叫我們困難呢?所以你這裡每次要獻上、每次要做的時候,又一次都要想到我們《羅馬書》一開始講到:我們原來在罪中的痛苦,以及神的義,如何藉著福音和耶穌的十字架,白白加在我們身上;也要想想「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這死不要想成將來在地獄,硫磺火湖裡的死;也不要想到我們肉身的死而已。再一次,記得我們剛講到的(上禮拜講,剛也複習的)死的兩個定義嗎?就是「罪行」和「罪果」。我們以為(甚至我們心中都以為)羞恥的事情,我們還是去做,定我們罪就在這裡。這也跟《羅馬書》第二章連在一起:我們的是非之心,讓我們知道什麼是該做,什麼是不該做的。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我們能勝過罪,但也必有爭戰

感謝主!剛才 19節那「肉體的軟弱」指我們對屬靈的事情不了解。再回到這裡22節:我們現在因著耶穌基督的拯救,我們從罪裡得了釋放。就是不只是我們罪惡的刑罰不必有了;而且罪惡對我們的綑綁和權勢也在我們身上沒有了。這個基本上是對的,就是我們基本上,靠著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靠著聖靈在我們身上,我們可以勝過罪惡。我在這裡一直強調,就是我覺得那個爭戰是不能少的,而且那爭戰裡面,我們是有失敗的時候。基本上,我們應該可以得救,因為我們現在是神的奴僕。

我們被釋放是要作神的奴僕

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多麼怕作奴隸啊,那奴隸的主人是這麼的壞,是這麼的叫他們痛苦,要他們做磚,不給他們草。因此當他們聽到他們可以被釋放,不再作奴隸時,好高興。也因此如果當他們聽到摩西講說,你們被釋放是要做另外一個的奴隸時,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很害怕。我們在看《出埃及記》時,通常都忽略了這一點,我們以為出埃及,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可是耶和華對摩西,甚至對法老,常常講的,不多講「到流奶與蜜之地」,多半講的是「到這個山上來祭祀我」。那也就是說,以色列人,你們是被拯救了,不過你們的被拯救是換了一個奴隸主人,以前的奴隸主人是法老,現在的奴隸主人(記得我們講過的奴隸,沒有翻錯,就是僕人;僕人就是奴隸)不是自己,而是上帝。《出埃及記》三章12「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事奉就是服事,服事就是奴隸的工作,絕對地靠著主人給你的東西、給你的工作來做,不照你自己的意思。後面也有講到獻祭,要祭祀。祭祀上帝是《羅馬書》第六章一再用的字,就是「獻上」,把你一切的都獻上;甚至我們看到第十二章的話,連你自己也獻上。

作神的奴僕才是真正得自由:是良善的自由,不是放縱

我們現在是神的奴僕,我們聽祂的話。你們今天聽到的這些字眼,恐怕都非常不舒服,尤其我特別用奴隸這個字。就跟我們第一次講的一樣,我們是神的奴隸,這奴隸才是真正得自由的;真正在上帝的愛中得自由的;就不是罪的奴隸;不是死的奴隸;我們不犯罪;起碼不在罪的權勢之下;起碼不以犯罪為樂。我們不怕死,我們在愛中行在光明裡,願意事奉,願意犧牲,而且滿有喜樂。我們是真正自由的人,沒有什麼東西奪走我們的喜樂。你也看現在的這些年輕人,為所欲為,他們最缺少的就是喜樂;就跟最大的君一樣,一天到晚找個東西來刺激自己一下;怎麼樣讓自己更快樂一點。但是不快樂!你不走捨己的路,不走十字架的路,什麼事都隨你的意願的話,那個就是地獄!我們能夠捨己,作神的奴僕,我們就有成聖的果子。

有「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

「成聖的果子」可能比較好的翻譯是:有果子以至於成聖。就是果子有助於我們成聖,那最後的結局就是永生,這邊都是互補的。如果我們作神的奴僕,也就是靠著神的恩典順服祂,我們就會越來越聖潔、越來越有聖靈的果子。這在《加拉太書》第五章22節都有。我們也越來越有仁義的果子,這在《腓立比書》第一章11節,那果子就是我們辛勞(是辛勞。因信稱義,自己不是不辛勞)我們是辛勞,但是一切是神在做。靠著神的恩典,我們的生活、我們的個性(這果子應該是個性),就讓我們在聖潔的路上越來越好。所以這兩個是互補的,最後的結局就是永生。

基督徒生活就是操練

「永生」我們講過就是永遠的生命、神兒子的生命。是互補是什麼意思?我有時在教會講道人家聽不懂,問我:「康牧師,耶穌信不來怎麼辦?」信不來?就信祂嘛!「愛老婆,愛不來怎麼辦?」愛不來?就愛她嘛!「順服不了怎麼辦?」就順服嘛!「不想讀經怎麼辦?」就讀經嘛。這人家聽不懂,其實我覺得我的答案都是非常合聖經的,就是我在這兩堂課一再講的。各位,沒有秘訣!如果真的要講秘訣,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十字架、因信稱義、我們信靠上帝,然後信靠上帝,我們就是操練!這講得一點都不難懂,各位,你要英文怎麼說得好?就說英文嘛;你要鋼琴怎麼彈得好?就彈鋼琴嘛;你游泳怎麼游的好?就去游泳嘛。你可以有最好的老師教,你可以看一些書,但不能代替你自己的操練。怎麼過聖潔生活?就是聖潔嘛!你不是突然經過一個什麼東西以後就跟天使一樣,我們在生活中不斷的在聖潔中更聖潔;結果子中更結果子;傳福音中更願意傳福音;喜樂中更能喜樂。整個基督徒生活,我看很多失敗的基督徒,第一個不知道因信稱義的道理,不知道上帝這麼愛他、白白的愛他。第二個不喜歡應用十字架,就是我剛說的,有毒的因素進到我們神學院,進到教會:多給自己自由一點、多體貼自己一點,結果就完蛋了,就自己越來越不快樂。我在教會看到不快樂的人都是很自私的,我就是要照自己的意思做。奇怪,你有沒有發現一點?他就更不快樂。你看看那最快樂的聖法蘭西斯,歷世歷代這些聖徒,包括我們今天在教會可以看到的,包括你自己生活中可以看到:我們的喜樂建立在信靠十字架,而且在信靠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之後,我們也學習捨己,就流淚撒種,歡呼收割。這一層我認為是不可以少的一層。我是不喜歡做什麼婚前輔導這些,我常常講你頭腦夠清楚的話,一句話就夠了,頭腦不清楚,我輔導你二十個鐘頭也是一樣,而大部分人不大頭腦清楚,所以沒辦法。其實頭腦清楚,我們都不清楚,我覺得重要還是你認識真理,然後願意去操練,包括在夫妻的生活裡面,我深深體會到你真的要有十字架的愛。你如果看那些好萊塢電影,當然你永遠不會有個幸福的生活,那只會有很多的婚外情;那就是照自己喜歡去做的,想要上床就上床,然後最好有很多的錢,可以玩很多的女人或男人,你看這沒有快樂的。你真的看到從一而終的夫妻中間有很多的辛苦,真的辛苦,觀念什麼都不一樣。我也不是說我們就忍辱負重,我一再講我們不在忍辱負重、不是唯唯諾諾,我們是信靠上帝的恩典,在信靠上帝的恩典裡面,我們是有很多的操練。我從來也不覺得我跟太太的生活就是天天莫札特、喝法國來的白酒、燭光之下我看她她看我,真是相愛啊。各位,我知道很多姊妹還有這種夢呢,很多弟兄大概也有,你真的一大堆洗衣服、尿布、養孩子、發脾氣、因為聚會爭吵,在當中還是相信上帝,順服,那種成聖的果子真是好難哪!思想上帝的愛、上帝的主權、上帝對你的拯救;學習著對付自己,越操練就越自由了。當然基礎不是我們的操練,基礎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基礎是聖靈、基督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自由。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自由,這個自由是一種良善的能力和意願,不是世界的放縱。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罪的工價乃是死

我們回到老話,罪的工價是死;罪的結果是死。不只是肉身的死亡,不只是最後要下地獄,罪的工價就是你現在犯罪,就產生一種極大的空虛和無聊。我絕對相信這件事,我絕對覺得今天生活中,再一次你去想《以弗所書》第二章講的,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下面說「他叫你們活過來」這原文沒有的,就是我們在任意而行當中,就是在死亡當中。死亡不是肉體不動而已,我甚至覺得死亡是肉體不動,只是我們從人間來看;從聖經來看,我們肉體的死亡也不是不動、沒有思想。肉體的死亡,不信主的人立刻也是在陰間受苦,如同信主的人死後,立刻在亞伯拉罕的懷中、跟耶穌在樂園裡,我們是喜樂的。將來在地獄硫磺火湖裡,也不是不動的。但是我要說,在今天,我覺得我們活在罪中的時候,那個工價或快或慢就給我們;那或快或慢的工價就是死:一種極大的空虛和痛苦、一種從亞當夏娃墮落後就看到的情形:夫妻就不相愛了,「你給我的女人」叫我吃,而不是說「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推責任、不相愛、仇恨,還有一個最大的就是空虛。我看到我兩個兒子,他們也還好,也重生得救,也認識主,但也是被這個世界影響很多。就是潮流是這樣嘛,也不能不讓他們要什麼就有什麼。常常他們講的一句話就是:「無聊」;越年輕的人越是講無聊boring。我說我們那個時候連電視都沒有,你們現在有一百台選,怎麼會無聊呢?我兒子還問我:「你們小時候有沒有玩具?」我說沒有,「那你們怎麼辦?」我說我們跟人玩啊,玩躲貓貓、捉迷藏,好得很。我們知道人是什麼,人最好玩;會吵架,但好玩,人會爬樹。你們現在都跟非人、模擬的世界在玩。對,我知道有刺激,我也不是排斥這些,但是你看看現在人的特點就是不斷的找刺激。現在我們假期越來越多,週休二日(以後可不可能三日,我不知道)自動化越來越多,我們不要洗衣服了,有洗衣機;不要走路了,有汽車。我們假越來越多,可是我們越來越無聊,然後我們越來越累,對不對?奇怪?假越來越多,怎麼越來越累?都沒有回到十字架!各位,我不要講了,這些應用的不是我們在這裡《羅馬書》要講的。

神的恩賜:在主耶穌基督裡給我們永生

罪的工價是死,那種空虛、仇恨、無意義;那種沒有愛、自由、體貼,公義、善良、智慧。有的是神的恩賜: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裡,給我們永生。這裡有些對比:第一個是永生和死的對比如果我們作罪的奴僕,或上帝的奴僕,那個結果一個是死,一個是永生。另一個對比就是罪的奴僕,和義的奴僕;或者說我們作神的奴僕,和撒但的奴僕;或者說我們作耶穌的奴僕,或做我們自己情慾的奴僕,這都隨便你講,類似的。我們非常知道:作情慾的奴僕、作撒但的奴僕、作罪的奴僕、作世界的奴僕,我認為會有暫時的快樂,而且通常是先樂,但後有長期的苦。作神的奴僕、義的奴僕、耶穌的奴僕,我認為因著十字架,是會先苦,但是後甜;而且苦是短的、甜是長的。當然,如果沒有信心,我們也常常覺得:我們現在也在服事法老。我們的上帝也是叫我們做磚,不給我們草的,祂是很苛刻的:要我們饒恕七十個七次、要我們愛仇敵、要我們不要為生活憂慮(包括不要為你的肥胖、膽固醇憂慮)。你說,這怎麼辦得到?我認為上帝的話,你沒有信心的話,每一句話不僅都是謊言,而且是法老,叫我們做磚、不給草。所以你不能沒有信心,你靠那加給你力量的才能做事;你不隨時隨地靠那加給你力量的,基督徒的生活就真是苦啊!壓啊!挫啊!但是感謝主,如果我們信靠主,我們有永生,而且現在就活得出來這種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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