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讲

【返回上级目录】

『報應神對罪的判決』

羅馬書26-11

 

「報應」是一種很普遍的觀念,從宗教信仰到法律的層面都有「報應」的思想。「報應」的觀念有兩種基本的用法,第一個是用來對某些情況的解釋,例如有一次耶穌和門徒遇到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約翰福音9:2),門徒問耶穌的問題顯示這種用「報應」來對苦難或缺陷錯作解釋;另一種用法是期待某種結果的出現,大衛被掃羅王追殺的期間,寫了不少詩篇,他在詩篇59:10說:『神要叫我看見我仇敵遭報。』大衛期待逼迫他的掃羅受報應。

 

不管是解釋或期待,人的「報應」總是不公道的,因為人會以主觀而且片面的立場去做解釋或期待,人所做的「報應」往往會過頭了,只有神的「報應」最公正。保羅說:『神不偏待人。』他這一句話在摩西律法及耶穌的教導中都有根據,申命記1017說上帝是:『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保羅以「報應」的觀念談上帝的審判是公正的。

 

不過今天這段經文從字面看起來似乎是在告訴我們,神將來要根據我們的行為做審判。如果單單按照這樣的解釋看這段聖經,我們可以說,只要做個好人,不要做壞事,根本不需要信耶穌,將來在上帝審判世界的時候,我們還是能過關的。但這樣的想法和整本羅馬書的主旨因信稱義是背道而馳的。按照保羅在羅馬書論罪的段落來看,今天我們看的這段聖經不能單獨理解,從羅馬書一章18節開始,保羅從神的憤怒談到人犯罪的情況,接下來談神對罪的處理,所以今天這段聖經有一個不能忽略的前提,就是「每一個人都有罪」,在這個前提之下保羅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因為 神不偏待人。』這句話的中間有兩件我們應該知道關於神審判的事情。

 

一、神審判的基礎

 

7-8節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這兩節經文談到兩種人,一種是得到永生的人,另一種是遭受神憤怒惱恨的人,這兩種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報應,原因在於他們是怎樣的人。保羅說得到永生的人,就是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遭受神憤怒惱恨的,就是那些「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從這兩節的中文翻譯,會讓我們比較注意到行為的層面,不過從聖經的原文來看,保羅並不是在講這兩種人做了什麼,而是說這兩種人是怎樣的人。

 

能夠得到永生的人,是「恆心行善」的人,我們中文聖經翻譯為「恆心行善」這四個字在原文聖經中是一個四個字片語,按著字面直接翻譯是「藉著忍耐做出好事」的人,這個片語是用來描述將來在審判中得到永生的人,這種人能夠為了神所喜悅的好事而忍耐。通常我們需要忍耐的時機,都是在我們必須犧牲自己權益的時候,我們沒有把自己看為最重要的時候下才能有忍耐。

 

得不到永生的人,是「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我們中文聖經翻譯作「結黨」的這個字,可以翻譯為「被自私野心轄制的人」,這一個字原本用來形容那種「專為金錢而工作的人」,中文新譯本聖經翻譯為「自私自利」的人。

 

從保羅用來描述將來得到永生及遭受神憤怒惱恨兩種人的用字,我們可以明白將來神審判我們的基礎不在於行為,而在於我們是怎樣的人。只有不自私自利、不自我為中心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好行為。

 

耶穌曾經說過一個關於審判的比喻,在馬太福音2531-46節,這一個比喻談到基督再臨時要做的審判就像把山羊及綿羊分開來,綿羊代表得到永生的人,山羊代表遭受神憤怒惱恨的人。當基督把山羊跟綿羊分開來以後,分別對他們解釋為什麼,這兩段話都是用第一人稱說的,他對綿羊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對山羊說:『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綿羊和山羊的反應是一樣的,他們都不了解什麼時候遇到耶穌有這六種需要,耶穌回答他們說:『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這一段聖經很多人把「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解釋為需要幫助的人,然後把這一段聖經作為關懷事工的基礎。這樣的解釋並不能說不對,不過如果我們注意一下綿羊及山羊所問的話:『甚麼時候見你…』,就不會把「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解釋為需要幫助的人。以聖經的內容來解釋「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其實就是指耶穌自己。我們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這一段聖經時,都知道綿羊及山羊分別比喻在審判時得永生和受永刑的人,所以也要用解釋比喻的原則來解釋馬太福音254045兩節中的「作」,這一個「作」應該解釋為「遵行主的旨意」。在審判時得到永生的人,就是平常的生活都一直在遵行主旨意的人,這種人不需要特別告訴他們,誰餓了、誰渴了、或誰沒得住、沒得穿,也不需要提醒他們誰病了、誰受綑綁,他們會很自然的注意到誰需要關心和幫助,這種人按照主的旨意過日子,而不是只會顧自己的人。

 

所以我們回到羅馬書保羅所說的「報應」,這不是說上帝在審判的時候看我們的行為,而是看我們是一個怎樣的人。有許多行出好行為的人,不一定代表他就是一個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有許多好行為的背後動機事實上是自私自利的。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為「粉飾的墳墓」,說他們外表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太2327),今天這種情形在社會上非常普遍,有許多所謂的慈善基金會,事實上是財團和有錢人的逃稅工具;有許多人行善是為了得到好名聲。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8-10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我們應當留意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我們每一個行為的背後動機只有自己最清楚,將來面對神審判的時候,神會按照我們是怎樣的人做審判,而不是根據我們做多少好事報應我們。

 

二、神審判的結果

 

關於神的審判我們應該知道的第二件事情是神的判決內容。羅馬書27-8節是關於永恆的判決,9-10節告訴我們,神的審判跟我們每天過的日子有關,保羅說神的報應是:『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是指所有人,猶太人代表被神檢選,先領受真理(律法)的人,希利尼人指保羅當時世界(希臘文化)的人。

 

上帝的審判包括永恆和現世的,也就是將來和現在的,將來的審判跟得不得到永生有關,現在的審判和我們生活是否有平安有關。也許我們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上帝對我們要一罪兩罰?其實在法律上面也常常採取這種手段,例如我們看見法院判決刑事案件的時候,除了判幾年的徒刑之外,同時會判褫奪公權多少年。

 

所謂的褫奪公權就是剝奪被判刑的人的參政權,被褫奪公權的人不可以當公務員、不可以當公職候選人、也不可以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權力。被褫奪公權的人除了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以外,還要在心理層面上受懲罰,讓他的社會地位比普通人不如。這種做法的目的是為了要讓被認定危害社會的人,沒有機會繼續危害社會。

 

「患難」和「困苦」這兩個字的字根在原文中都有「狹窄」的意思,上帝對於罪人的現世懲罰就是「狹窄」的生命,用一般人的說法就是疑神疑鬼,這是犯罪者最普遍的反應。四個月多前發生在台中龍井的女保險員命案,最近案情有一些突破,昨天有一篇關於兩個被收押嫌犯的報導,其中一個在被收押後,每一天晚上都會作惡夢或發生所謂的「鬼壓」的現象,報導說這是拘禁之外更大的懲罰。我們用聖經來解讀這些現象時,其實就是保羅所說的「報應」,除了永恆的刑罰之外,還活在世界的時候隨時隨地要受現世的懲罰。不管是得罪神或得罪人的,生命會變得狹窄,犯罪的人不敢面對神,也不願意見到被得罪的人。

 

我們今天讀這一段聖經,要求神幫助我們誠實的面對自己,如果現在就是神審判的時刻,我們是否有把握進入永生?如果我們在世界上還有許多年日可以活,我們的人生是狹窄的或是有平安的?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