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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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好的契機』

羅馬書56-11

 

很多人做事要看時間,當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就去找一本「黃曆」來看,按照自己的生辰八字或生肖找一個所謂的吉日,然後再進一步看哪個時辰是最好的。不相信這一套的人,有人根據自己的心情好壞作決定,如果心情不好就不做事;也有人做決定講究「預備」,如果覺得還沒預備好,就不願意開始行動。「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是獲得成功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不過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時候是「正確的時間」,哪些是「正確的事」,常常感嘆錯過了好多機會。

 

最近有人轉寄一個在網路上流傳的文章,我覺得很有意思。有一個太太在先生二十五歲時問丈夫說:「你今天錯過了什麼?」丈夫沮喪的回答她說:「我今天錯過一個好的工作機會。」三十五歲時,有一天太太又問同樣的問題,丈夫生氣的告訴她:「我今天錯過了一班公車。」四十五歲的某一天,太太又問這個問題,丈夫很傷心的說:「我錯過和親人見最後一面。」五十五歲時,太太看見丈夫悶悶不樂的下扳回家,她又問:「你今天錯過了什麼?」丈夫失望的回答說:「我錯過了退休的好時機。」六十五歲時,有一天太太看見先生急著去醫院,再問同要樣的問題,丈夫匆匆的答說:「我錯過了看牙醫的時間。」七十五歲那年,先生坐在病危的太太旁邊,想起太太每隔一段時間,就問他的問題,他反過來問太太:「你這一生,有錯過什麼嗎?」這個太太的微笑著回答:「這一生,我沒有錯過你!」

 

如果現在問你這個問題,你想,你的人生到現在為止曾經錯過了什麼呢?

 

我們今天所看的這段聖經,談到神愛我們,讓基督為我們死,使我們能夠與神和好,被神稱義。我們中文聖經的翻譯,有三個地方用「時候」來加強幾個形容詞的表達,第六節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第八節說:『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第十節:『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事實上這一段聖經中有四個形容詞,都是用來形容我們還在什麼情況的時後。除了三個中文聖經翻譯加上「時候」的地方之外,在第六節的下半節:『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這一句話裡面的「罪人」,跟第八節的「罪人」,在聖經原文中不是同一個字,第六節的「罪人」在原文字面上的意思是「不敬虔的」。所以在這段經文中,保羅舉出人在四種情況下,是與神和好的契機。

 

我們按照這四個形容詞,在這段經文中出現的順序,來思想與神和好的契機。

 

一、軟弱的時候

 

第一個就是「我們軟弱的時候」,當我們承認自己軟弱的時候,或者感覺自己是軟弱的時候,就是與神和好的時候。

 

軟弱有兩種,一種是有條件的軟弱,例如,我剛跑完一場馬拉松比賽,我的體力已經完全耗盡了,這時候叫我再跑一次馬拉松的距離,除非讓我有足夠的休息恢復體力,不然這是不可能的。另外一種軟弱是無條件的軟弱,這種軟弱就是先天的限制,不管我們怎麼努力或操練,永遠不能做出我們能力限度以外的事。例如,陸地上跑步速度最快的動物是豹,牠們跑步最快的速度大約是時速110公里,人類跑步速度最快的應該是百米賽跑的世界冠軍,目前跑一百公尺最快的人只需要十秒不到的時間,換算成時速大約是36公里,這種用不到十秒可以跑完一百公尺的人,其實也不多了,但是這些人的速度永遠無法超過豹的跑步速度。

 

當我們自以為還有力氣的時候,不會想到需要外力的幫助、當我們只滿足於自己有限的力量時,也不會接受外力的幫助。保羅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是指被神稱義這事說的,他的意思是,在我們還沒想到,甚至不願意與神和好的時候,神已經給我們與祂和好的契機了。

 

二、不敬虔的時候

 

第二個與神和好的契機是,在我們還不敬虔的時候,神還是把得救機會給我們。「不敬虔」在原文的字面意義是「不敬拜」,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8-19說:『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這意思就是,人故意的不把神當成神,卻喜歡按照自己的選擇,挑一個神以外的對象來拜,在羅馬書一章21-23節說:『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有一位中國大陸的學者,做了一個關於中國人宗教意識的研究,他認為中國人的宗教意識中,有一個實用風格,就是為了解決眼前實際的問題,願意跟任何神鬼打交道,所以在中國民間信仰中,各種不同的神管著各種不同的需求,這種意識創造出各式各樣的敬拜對象來。這種觀察,也就是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所描述的現象。如果我們從嬰兒或幼兒來觀察,其實也可以看見這種現實的態度。

 

我們說小孩子天真無邪,並不全都正確,我認為小孩子是天真沒有錯,但絕對有「邪」在裡面,這個「邪」不是邪魔的「邪」,而是邪惡的「邪」。小孩的天真是直接和沒有修飾的表達,這種直接不經過修飾的的表達,就是把心裡的想法直接表現出來。上個禮拜四我們跟教會年長的弟兄姊妹去安養院參觀,林懇已經去過很多次了,其實他並不喜歡那個地方,每次去他都很不安份,所以那天我需要隨時帶著他。離開之前,我帶著他搭電梯找其他人,剛好跟一個坐著輪椅年紀很大的老婆婆一起,那個老婆婆一看到林懇就很開心的說,好漂亮的小孩,然後要伸出手來摸他,結果林懇馬上退後,然後說:「好噁心」,那個老婆婆原本很開心的表情,馬上消失掉。我在旁邊不但尷尬,同時也很難過。小孩子通常按照外表來決定他的感覺,然後直接的把感覺表現出來時,常常是不應該的態度。

 

人面對神的時候,如果以自己的感覺做決定,就會產生不敬虔的後果,按著自己的需要去決定拜誰、相信誰。保羅說,在我們還不敬虔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我們死。神知道每一個人的需要,雖然人對神的反應錯誤,但祂還是為人預備了與祂和好的契機。就如同上次高傳道分享,那一位信了二十幾年日連宗的姊妹,還是有機會信耶穌的。

 

三、做罪人的時候

 

第三個與神和好的契機是,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

 

沒有人喜歡被稱為罪人,所以談罪的問題時,也是不討好的。不過保羅要我們面對自己罪的問題,每一個人其實都是罪人,羅馬書323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當我們的生活不能榮耀神的時候,就是犯了罪,什麼叫做犯罪呢?簡單講意思就是「該做的沒做,不該做的反倒去做了」。有一些基督徒對罪很敏感,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就趕緊的做認罪悔改禱告,很害怕下地獄,但也有一些基督徒神經太粗了,已經陷入罪中還渾然不覺。

 

我們不需要過度緊張,也不能太過有把握,保羅在第十節說:『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在羅馬書中,這裡第一次出現「得救」這個詞,在聖經中,「得救」的動詞有三種不同的時態,分別指過去的事、現在的事、將來的事。如果有人問你:「你得救了沒有?」你可以有三種回答,第一種回答說:「是的,我已經得救了。」你所想到的是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為你的罪代贖了,這是過去已經成就的事。第二種回答,你可以說:「是的,我正在得救。」代表你承認你隨時可能會犯罪,每時每刻都需要基督的救贖,幫助你勝過罪。第三種回答是:「我還沒有得救,但是我知道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我一定會得救。」這是一個對將來盼望的回答,你知道你一直都是罪人,但願意堅持信耶穌到祂再來的時候,你就得救了。

 

我們不需要把自己貶低成一個萬惡不赦的大罪人,但也不應該昧著良心說,我沒有罪。人只有看見自己是一個罪人的時候,才能把握與神和好的契機。

 

四、作仇敵的時候

 

最後一個與神和好的契機就是,當你察覺到自己正在做神仇敵的時候,你才會轉變為與神和好。每當我們做事想到神的誡命就感到為難時,你應該為此感謝神,因為神的話語對你是有作用的,跟你的慾望有衝突,才會讓你覺得不舒服。

 

我們都喜歡有好朋友,不喜歡敵人,但有一句話說:「最好的朋友是敵人,最壞的敵人是朋友。」這個話的意思是,對你最好的朋友,實際上是你的敵人,因為他只會討好你,卻不會幫助你,而常常跟你作對,找你麻煩的人,被你當成敵人的人,往往是刺激你,讓你成長和學習的朋友。很多人把神當成仇敵來看,因為神的戒命常常不許我們隨著慾望做事,比較起來,魔鬼常常受歡迎,因為牠鼓勵人追求情慾的滿足。我們應當懂得分辨,誰才是敵人、或朋友。

 

再問一次:「你有錯過什麼事嗎?」如果你錯過了賺錢的機會,卻沒有失去神的同在,對你來說是沒有損失的;我們可以錯過不義之財、也可以錯過不能被人知道的情慾滿足、更可以錯過做被人稱讚的事,但千萬不要錯過得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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