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讲

【返回上级目录】

『不定罪了』

羅馬書81-4

 

有不少聖經學者認為羅馬書第八章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章,這章聖經以「不定罪」作為開始,最後用「不能隔絕」作為結束。有一位德國的解經家說,如果聖經是一枚戒指,羅馬書是戒指上的寶石,而羅馬書第八章就是寶石上最漂亮光澤的焦點。這章告訴我們基督徒得救之後的特點是「受苦」,而不是享福,如果您期待成為基督徒之後,所有的問題就能迎刃而解,你可能會失望,甚至你會信心崩潰。

 

這幾天一位姐妹的電話讓我很得安慰,因為不久之前這位姐妹說她不要信耶穌了,我想辦法跟她連絡卻一直聯絡不上,沒想到他主動跟我聯絡了。當他來電話時,我問他為什麼不要信耶穌了,他說:「有信耶穌跟沒信耶穌沒有什麼差別。」我知道他的意思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困難並沒有因為信耶穌而不見;另一方面是期待也沒有因為信耶穌而得到成就。我相信這是許多基督徒放在心裡不敢講出來的問題。楊腓力有一本書,我們中文翻譯為「無語問上帝」,這個翻譯有點太含蓄了,那本書原本的名字叫「Disappointment With God」,直接翻譯應該叫做「對神失望」,這本書整理出人對神失望時最常問的三個問題,神公平嗎?神沉默嗎?神隱藏了嗎?也許有太多人體會不到神,所以教會慢慢的往解決問題的方向發展。

 

最近在網路上聽香港建道神學院梁家麟牧師在華神的講道。他說在香港的教會有一個趨勢,有越來越多機構或個人提供教會專業的服務,例如如果某一個教會缺乏詩班指揮或司琴,只要付鐘點費就能找到具有音樂訓練背景的人來幫忙;如果教會要開成人主日學,也可以從外面找到老師,這些人專門研究某些課程,也到不同的教會上課,他們的上課內容絕對比教會傳道人精彩;還有辦婚禮、辦喪事、辦訓練會、甚至探訪工作,都有所謂的「專業服務」人才可以找,如果有人覺得靈命需要復興一下,也有「名嘴」講員可以找來開培靈會。這些「專業服務」都比教會傳道人更能滿足弟兄姐妹的某一項需求。但是這麼多能滿足各種不同需求的專業服務,卻無法提供「牧養」。

 

我們最大的需要是什麼,問題得到解決,困難消失掉嗎?還是心裡想要的,都可以得到滿足呢?保羅說,我們最大的需求是不被定罪,在羅馬書第七章保羅毫無隱瞞的把他心裡面的掙扎說出來,他摸著自己的良心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保羅幫我們把裡面那些不敢被別人知道的思想講出來了,他不是要我們沒面子,而是要把神恩典的福音告訴我們。不管我們的問題是不是過去了,錯誤是不是會再犯,「福音」要傳達給我們的最重要信息就是「不定罪了」,神不把我們定罪了。

 

在這裡,「定罪」有兩方面的意義,它可以指「罪的刑罰」,也可以指「罪的權勢」。從羅馬書三章21節到五章21節,保羅說耶穌做了「挽回祭」,代替我們受罰,凡相信耶穌的人就不需要再為所犯的罪受罰了。而羅馬書六、七兩章告訴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對罪如同是死去的人,罪的權勢不能夠繼續轄制我們了。這兩方面的意義,在羅馬書八章1-4節同時表達出來。

 

v1-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裡講到兩種律,一種是「賜生命聖靈的律」,另一種是「罪和死的律」。

 

這兩種律是不是同一種律,在教會歷史中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們把這兩種律用神的律法來解釋,可以說神賜給人的律法具有一體兩面的功能,第一個功能是保護人不因為犯罪而受到傷害,另一個是叫人為所犯的罪付出代價。律法的這種兩面功能是很弔詭的,同時在保護人也在傷害人。

 

聖經中有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場景,表達出這種律法會同時傷害人,及保護人的作用。約翰福音第八章有一個我們都很熟悉的故事。耶穌從橄欖山下來進入聖殿的時候,有一群文士及法利賽人等在那裡,他們不是來跟耶穌作辯論的,他們設了一個局等著耶穌陷進來。他們抓到一個犯姦淫的現行犯女子,他們問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按照律法,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只有抓到那個女子是不能成立罪案的,他們應該還要有兩三個見證人,最重要的還要有跟那女子犯姦淫的對象,當這些證人都到齊時,犯姦淫的兩個人無法抵賴,圍觀的群眾就可以拿起石頭把他們打死。

 

預備陷害耶穌的這些人是這麼計畫的,如果耶穌說不該用石頭打死那婦人,他們就可以控告耶穌違背了摩西律法,如果耶穌同意按照律法來處置那女子,這些人就會質疑耶穌說,你不是說你要把豐盛的生命賜給人嗎?你怎麼同意奪去人的生命呢,可見你的話跟你的行為有矛盾。這樣的質疑會把耶穌的公信力破壞掉。

 

耶穌的處理後來沒有留下把柄,按照律法,如果那個女子被證明有罪,第一個拿石頭丟她的是證人,耶穌沒有問群眾誰能證明那女子的罪,而是問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都離開了,最後只剩下耶穌和那女子。耶穌沒有違背神啟示給摩西的律法,他也沒有違背神差遣他到世界來的使命。當耶穌看見群眾都離開後,他問那女子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女子說『主阿、沒有。』耶穌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對婦人說的最後這句話,有一個地方中文聖經很難翻譯出他的意思來。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聽起來好像耶穌跟那些離開的群眾一樣,覺得自己有罪,而不敢去定別人的罪。原文聖經用一個很強烈的「不」,來表達耶穌的意思,用我們中文「還不」來表達雖然顯得有點不夠強的感覺,不過耶穌的意思真的是這樣,耶穌很清楚的讓那婦人知道,他知道她是有罪的,他也有資格丟出第一塊石頭,不過他不會拿起石頭來。

 

保羅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只有基督耶穌能讓人從最和死的律法中得到釋放。「我也不定你的罪」是耶穌對每一個人講的,耶穌沒有對那個婦人說:「你先離開犯罪的生活,這樣我就不定你的罪了。」按照人的邏輯,這樣才對,如果一個人悔改過來,必須有行為來證明,才夠資格得到赦免。但是神不是用人的方法處理我們的罪,祂先赦免了我們,讓我們不需要提心吊膽的害怕祂什麼時候會來跟我們算帳,我們可以釋放的過日子。

 

保羅在3-4節告訴我們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有些時候我們並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有多嚴重,如果要我們親自彌補所有的過犯,我們這一輩子可能永遠都沒有辦法還清罪債。我們需要「不定罪了」的恩典。

 

人是很容易犯錯的,但自己並不會覺得有什麼嚴重性。許多弟兄在服兵役時,都看過犯錯的人受處罰,甚至自己也會犯錯被逮到。二十多年前我在軍艦上服兵役,當海軍的阿兵哥有不少人喜歡喝酒,據說喝醉的感覺跟暈船差不多,也許這給很多人喝酒的理由,要適應海上的風浪,從平常喝酒開始。不過很多人酒品不好,喝了酒就會鬧事,一鬧事就會關緊閉或接受其他的處罰。我當兵時被處罰過一次,那一次被罰禁足三個月,我當然不是因為喝酒鬧事,而是寫文章被查到。那一次我真的佩服軍隊的郵件檢查,我相信那時候是每一封信都檢查的。

 

其實現在說起來,我寫的內容也沒什麼,我只是把覺得有趣的事寫出來,寄給我母會一個刊物使用。在二十多年前大部分的人都沒有機會跟大陸同胞接觸,但我們軍艦在台灣海峽巡航時,常常會跟大陸的漁民在海上捉迷藏。大部分的情況是,他們越過台灣海峽中線到我們這邊來捕魚,我們需要把他們趕走。有一次遇到一組大陸的漁船,我們趕他們離開,但他們苦苦哀求不要趕他們走,因為他們出海幾天,好不容易才剛開始撈到魚,他們丟了一些魚到我們甲板上來,說要送給我們加菜,我們艦長很客氣,就回送他們兩條長壽菸。這種情況是我第一次看到,覺得很有意思,就寫成文章寄出去了。

 

信寄出去兩天以後,副艦長把找我去談話,他問我知不知道為什麼把我找去,我笑笑的說是不是有什麼電器要修,他板著臉拿出我寄出去的信,他問我記不記得寫了什麼,我說當然記得呀!他有點啼笑皆非的說,我犯了洩密罪,我一下子嚇呆了,但心裡卻想哪有這麼嚴重。後來我仔細回想那文章的內容,我好像有說,「我們跟大陸漁民從事海上貿易」之類的話。後來我才知道,那時候我們艦長正在爭取國軍英雄的榮譽,他為了得到國軍英雄,所有能爭取到的勤務都拼命去爭取,老實說,我們被操的很厲害,在海上除了航行值班之外還要維修机器。而我那一篇文章,可能會讓我們艦長當不成國軍英雄。

 

那一天,副艦長罰我禁足三個月。通常海軍不出海時,每天傍晚到晚上都可以輪流出去逛街,禁足三個月包括週末在內也不能上岸。一開始我不覺得怎樣,不上岸就在船上,但是當一個禮拜、兩個禮拜過去後,連船上那些百家姓由來的書都看完了,開始覺得很沮喪。我撐到一個月快受不了了,跑去找副艦長求情。他總算取消掉我還有兩個月的禁足,我們艦長後來也有當上國軍英雄。

 

這個世界其實並沒有那麼冷酷無情,犯了錯低頭求一下,多少能得到原諒。其實神並不打算懲罰我們的過犯,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都已經為我們付出代價了。祂隨時等候人轉向,任何人、任何時候決定接受耶穌基督做主,祂就對我們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