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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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屬什麼?』

羅馬書85-8

 

上個禮拜一我們開車回高雄看我父親,通常我長途開車都會打開收音機,那天聽到一個關於防詐騙的節目,在節目中談到最近有一些詐騙的手法是在網路上「安太歲」、「點光明燈」,只要把錢寄過去,就有人會幫你做這些事。這種詐騙方法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應該是完全無效的,不過只要有人相信的事,就會被拿來當作詐騙的工具。

 

什麼是「安太歲」呢?「安」是安撫的意思,「太歲」是指中國民間信仰中的神明,按照天干地支來算,每六十年為一輪,每年都有一個當值的神明,這些當值神明的工作是記錄人的善惡表現,他們會特別注意屬當年及隔六年生肖的人,例如今年是雞年,所以今年的值班的神明會特別觀察屬雞(當年)和屬兔(隔六年)的人,而這些神明的觀察目的不是為了獎賞,而是為了懲罰,所以犯太歲的人要趕快去巴結神明,預備供品到廟裡面拜拜,好避免犯錯時被懲罰。每一年農曆過年時,台灣大大小小的廟宇最多人做的就是「安太歲」,可見有不少人對自己新的一年沒有不犯錯的信心,寧願先「安」撫一下「太歲」,就像幾百年前天主教的贖罪卷一樣,先付出一些代價存起來,以備犯錯時使用。

 

上個禮拜我們從羅馬書八章1-4節看到,神在基督耶穌裡不定我們的罪,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可以免去將來的刑罰,也可以擺脫罪的權勢。不過我們不要忘記保羅在第七章所談到的掙扎,雖然心裡面都知道要做神喜悅的事,但做出來的往往跟心裡所願意的相違背,對於這種衝突,有人把基督徒分為兩類,一類是屬肉體的基督徒,另一類是屬靈的基督徒,屬肉體的基督徒就是還沒有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按照今天的經文來看這種分法,我們會發現沒有所謂的「屬靈基督徒」跟「屬肉體基督徒」,第七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第八節:『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既然與神為仇的人,怎麼能稱為基督徒呢?嚴格來說,只有「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區別,而不是基督徒另外再分為「屬肉體的」和「屬靈的」基督徒。在我們今天所看的經文,保羅用「隨從肉體的人」、「隨從聖靈的人」和「屬肉體的人」,明顯只分兩種人。

 

今天這段經文從四種角度談兩種人的差別。

 

一、思想

 

v5: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我們常用「體貼」來形容那些令人窩心的舉動,當我們正感覺很冷的時候,有人給我們一件穿起來很溫暖的衣服,我們說那個人很體貼。但是這裡說的「體貼」意思不是這個,這節經文在新譯本聖經的翻譯是:「隨從肉體的人,以肉體的事為念;隨從聖靈的人,以聖靈的事為念。」和合本聖經的「體貼」在聖經原文中的意思是指「心思意念」。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第一個差別是「心思意念」不同。人的行為跟心裡面的想法有直接的關係,而人的想法常常會受到「肉體」的影響。在聖經中常把「肉體」這個字跟罪一起用,包括淫亂、醉酒、貪財、驕傲這一類的事,都是被描述為出於肉體的表現。不過除了那些在一般道德要求所不容許的事情外,屬於「肉體」的事情還包括許多世人引以為傲的表現。

 

保羅曾經在腓立比書三章談到他的「肉體」,他說:『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34-6)保羅這段自我介紹從他的血統、傳統、教育、對信仰的熱誠、在法律上的標準,都是一個非常傑出的人,但這些都是屬於「肉體」方面的,是他還沒有接受耶穌基督之前最關心的事,保羅的描述可以說是一個道德高尚之人的描述,但也顯示出他原本是一個強烈自我的人,就如同所有嚴謹猶太人所追求的一樣,他們要靠著自己的努力,讓自己成為盡善盡美的人,這樣將來就能夠進天堂。

 

每一個人都一樣,我們最重視什麼事情,不但會花最多的時間去做,也會花最多的心思意念去想那些事情。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第一個差別就是在心思意念上,基督徒把跟神有關的事當成最重要的,而非基督徒把跟自我有關的事放在第一位。

 

二、結果

 

v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第二個差異就是生命的結果不同。生命的結果分成兩種,一種是肉體生命結束後的結果,另一種是肉體還活著,過得卻像死了一樣。肉身死亡以後的結果怎樣,我們沒有一個人能自己選擇,只有上帝能判斷我們可不可以得到永生,但肉身活著的時候,我們卻能夠選擇要怎麼過,我們可以活得充滿生命平安,也可以活得像死人一樣。

 

「死人」是一種負面、灰色的描述,在活著的「死人」眼中,所有的事情都是虛空的。聖經中講虛空最多的書卷就是傳道書,一開始就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虛空」這個字在傳道書中用了二十幾次,傳道書作者所謂的「虛空」包括了人生中所有的好事及壞事,努力追求所得的學問、勞力工作所得的財富、心裡的欲望、別人的毀謗、病痛、煩惱….等等,如果在人的生命中沒有上帝,任何事都是虛空的,但是有了上帝的人生是不一樣的人生。在傳道書5:18說人生最棒的事:『就是人在 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喫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而最糟糕的情況是:『人蒙 神賜他貲財、豐富、尊榮、以致他心裏所願的一樣都不缺、只是 神使他不能喫用、反有外人來喫用?這是虛空、也是禍患。』(傳62)能夠擁有一切卻不能使用,這是一個非常悲哀的事。

 

傳道書最後兩節說:『總意就是敬畏 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 神都必審問。』(12:13-14)如果人活著不曉得敬畏神,生命就是虛空。

 

三、順服

 

v7: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信仰最重要的是順服,沒有「順服」的人不可能有純正的信仰。有人預測將來最多信徒的宗教,將會是一種「雜燴宗教」,這種宗教會存在於各種傳統宗教當中,這是一種沒有絕對真理的宗教,它的特色就是,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歡構建出他自己的宗教系統。例如以台灣來說,有人會在聖誕節時到教堂去享受溫馨的氣氛,而在農曆春節時到廟裡安太歲,結婚的時候到教堂舉辦簡單莊嚴的婚禮,去世的時候希望有道士跟和尚幫他念經,好超渡他去西方極樂世界。那些與神為敵的人,不會「順服」於神啟示的真理,他們把信仰當成一種投資,投資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不要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選擇式的順服不是順服,如果做父母的容許自己的孩子自己做選擇,會養出什麼樣的小孩呢?如果是林懇的話,我估計他大概滿四歲時牙齒就蛀光了,而且還會戴著一副近視加上散光的眼鏡,因為他最喜歡吃的是糖果、最喜歡看的是電視。愛兒女的父母不會容許自己的孩子按他自己的喜歡做選擇,不管他們喜不喜歡、高不高興,有些事要禁止、限制、有些事要強迫接受。身為基督徒必須有順服「絕對真理」的觀念,為了順服神的心意,願意放下自己的私慾。

 

四、關係

 

v8: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第四個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有所差別的地方是,與神的關係。保羅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按照聖經原文直接翻譯,「屬肉體的人」就是「活在肉體裡面的人」,活在肉體裡面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當然相對的意思就是說,活在聖靈裡面的人,能得神的喜歡。神喜不喜歡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有多好,如果神的喜歡決定於我們人的狀況,我們只要努力讓自己更好就可以了,但這樣的話就落入到行為主義裡面。神看重的是關係,祂看我們願不願意親近祂、與他建立關係,比我們是怎樣的人更重要。

 

耶穌時常遭受文士跟法利賽人的批評,有一天耶穌在一個稅吏的家中吃飯,文士和法利賽人在旁邊問耶穌的門徒,耶穌怎麼可以跟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飯呢。耶穌聽見了,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稅吏、罪人跟精通聖經的文士法利賽人比起來,就好像是剛從爛泥漿裡面出來的人,和剛洗完澡的人站在一起一樣,文士跟法利賽人對稅吏跟罪人是厭惡而遠之,他們覺得這些人不配跟他們在一起。耶穌卻樂意接納願意親近祂的人,只要肯,任何人都能夠到神面前來。

 

基督徒跟非基督徒最大的差異,在於是不是願意向著神。我們承認有許多不信耶穌的人,有非常好的成就、有很高的品德、有很大的愛心,但是這些並不能讓人得到神的喜悅。只有願意親近神的人,才能得神的喜悅。

 

願神幫助我們,在心思意念上把神擺在第一位、在生活中存著敬畏神的心、凡事順服神的心意、隨時隨地願意親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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