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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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身子上的肢體』

羅馬書123-5

 

我們今天接著上禮拜羅馬書123節的思路,繼續看4-5節。保羅在123節告訴我們,人不是太高估自己,就是過於低估,不是驕傲,就是自卑感太重,一個把自己獻給上帝當作活祭的人,為自己做正確的評估是很重要的事。上個禮拜我們看見有三個方法可以幫助我們做合乎中道的評估。對基督徒來說,在教會中有上帝預備的恩典,這些恩典包括透過年長的人、有經驗的人、還有能力比我們強的人幫助我們,藉著別人做自我評估的時候,通常能夠得到客觀的看法。另外我們也當以上帝兒女的身分看自己,我們是有靈的活人,我們的存在有上帝設定的目的,如果我們用上帝所揀選的身分看自己的存在,我們的人生不會只像其他活物一般活著。第三個用來評估自己的方法是「信心」,我們已經有把握的事是憑著經驗和能力去做的,我們用「信心」評估自己的意思是,相信上帝會幫助我們經歷未曾經歷過的事,也相信自己擁有上帝給的許多還沒有使用出來的恩賜、能力,我們用「信心」評估自己,才會有長進的空間和機會。

 

保羅在加拉太書2:20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既然我們已經不再是靠自己活著的人了,上帝在我們裡面掌管著,我們把自己當成活祭獻給上帝的基督徒,還需要對自己做什麼評估呢?

 

羅馬書123節和4節中間有一個連接詞,在我們中文聖經沒有翻譯出來,這一個字是「因為」,基督徒之所以需要對自己做正確的評估,因為我們都是在一個身體上的肢體。有許多解經學者用教會論的角度談這一段聖經,把重點放在「合一」上面。每一個基督徒都是教會中的一份子,就如同身體上的不同肢體;每一個個別教會,都是普世教會中的一份子,基督徒到不同教會聚會,不能算離開某一個教會,因為每一個奉耶穌基督的名聚會的教會,都是整體教會的一部份。用教會論來解釋羅馬書124-5節,可以這樣的應用。

 

不過在上下文的關係中,我們不可以忽略保羅在這裡談論的焦點,還是針對每一個個別的基督徒。羅馬書從第一章到十一章,描述了人類犯罪的情況,也分析了人在罪裡面的掙扎和痛苦,最後只有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中,人類才得以改變過來。借用這幾年來很多教會在用的一個詞說,我們這些原本活在罪裡面的人,靠著耶穌基督的大能「翻轉」過來。

 

我以前聽到「翻轉」這兩個字,就想到體操表演。那些體操選手經過多少年日的訓練,吃了多少的苦頭之後,終於他們在單槓、雙槓、高低槓、跳馬、甚至在地板上都能「翻轉」自如,而且這些人表演「翻轉」的時候,姿勢不但優美,而且還可以面露微笑。最近這幾個月來,有兩個人讓我看見「翻轉」的另一種情況,「翻轉」不但是痛苦的事,而且非要有別人幫助不可。一個是我父親,另一個是跟林懇差不多大的孩子。

 

我父親過世之前大約一年開始無法走動,他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躺著的,我們知道一直躺著的人一定要有人幫他翻身,否則身體一直壓著的部位會長褥瘡。過去幾個月的時間中,我們回去看他,不管是在家裡、醫院、或安養中心,每當別人幫他翻身的時候,他都會顯出痛苦的表情,幫他翻身時動作要很輕,也不可以太快,有一兩次我看見他痛到掉眼淚。另外那一個跟林懇差不多大的孩子,在出生兩個月左右打預防針後,就變成類似植物人的狀況,他已經在醫院躺四、五年了。他的外婆說,這個孩子從五公斤重,養到現在已經有十七公斤了,這個孩子每天也需要別人幫他翻好幾次身,不然一樣會長褥瘡。

 

如果要用「翻轉」來形容一個人的生命改變,恐怕病人的「翻轉」比體操選手的「翻轉」,是更適合一些的。聖經常把罪跟病相提並論,有一些神學立場說,生病跟犯罪有相當的因果關係,有很多人生病是導因於做了不該做的事。不過我們不能否認一件事,犯罪的人和生病的人,他們的共同點是,需要有人幫助他們。

 

從教會論的觀點看羅馬書第12章,除了教會的服事需要具有各種不同恩賜的人一起做之外,我認為這一章聖經更重要的是要告訴我們,在基督裡成為一身的各個不同肢體,其實就是在教會中的每一個蒙上帝恩典的罪人,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蒙恩的罪人,在教會中的差別只是誰比較早蒙恩,誰比較晚蒙恩罷了。不管是早一點或晚一點信耶穌得救的人,每一個人都是因為得到別人的幫助,生命才「翻轉」過來,信了耶穌成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保羅說:『正如我們一個身子有好些肢體。』保羅把教會跟基督徒比喻為,在一個身體上的好些肢體,這樣的比喻就是在告訴我們這些基督徒,其實在教會中的每一個人都差不了多少。也許在外表上,有的人像腳,有的人像手,但在一個身體中,不管是哪一個部位,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在一個身體上的不同肢體,裡面流的血液是一樣的,同一個身體上的不同肢體,都會感染一樣的細菌病毒而生病軟弱。

 

所有的人都喜歡看體操選手在「翻轉」,卻很害怕看見病人的「翻轉」。事實上,我們的生命如果曾經有過「翻轉」,其實都是像病人那樣的「翻轉」,若不是有別的肢體在我們旁邊扶一把、推一下,有時候也讓我們靠一下,我們在屬靈的生命上是很難改變過來的。不要忘記你像病人時的景況,我們都是在別人的愛心及耐心中,慢慢「翻轉」過來的。

 

基督徒因為共同點而聚在教會中,彼此之間卻有很大的差異。保羅說:『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應當為彼此之間的差異感到慶幸,如果一個人的某一個肢體,能做出別人沒辦法做出來的事,這一個人有兩種可能。第一、他可能是在表演,就像馬戲團裡面的藝人,有的時候會把手當成腳來用,倒立著走路。第二個可能性是,他是一個殘障的人,不得已才會用某一個肢體去做原本別的肢體該做的事。例如有一些所謂的口足畫家,他們因為沒有手,他們不得已用牙齒咬著筆,或用腳趾頭夾著筆劃畫。

 

在一個教會裡面,大部分的事情集中在少部分的人身上,代表這一個教會是一個殘障教會,有些肢體沒有作用。如果一個教會,所有的人都只會做同樣的事,這樣的教會也是一個殘障的教會。

 

在教會中有疲憊的肢體,有生病的肢體都是很正常的,但在教會中不應該有永遠都沒有作用的肢體。或許我們沒有辦法像司琴、或帶領詩歌的弟兄姐妹有音樂方面的能力,但我們可以在唱詩歌的時候,用上帝給我們的喉嚨發出聲音來讚美;也許我們不大懂得講安慰鼓勵人的話,但我們可以常常為別人禱告。我們實在沒有必要因為別人在某方面比我們強,就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每一個人的存在,都是有目的的,而且每一個人都不一樣。

 

保羅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其實,「在基督裡」就是在教會裡。我們在教會中成為一身,卻能夠在彼此有很大差異之下,連結在一起,跟我們的「看法」有很大的關係。我們怎樣看自己,和怎樣看別人,會影響整個教會是否能互相聯絡。

 

在前面第三節,保羅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其實我們看別人,也常常看得不公道。我們常常用先入為主的眼光去看別人,把一些行為或個性,跟沒有重生得救畫上等號。例如把有抽菸喝酒習慣的基督徒,當成沒有重生得救的人;把感情豐富,在情緒上起伏比較大的人當成沒有聖靈充滿的人。這種看別人的眼光叫做偏見。我常在網路上收到一些小故事,有一個小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位先生到美國不久,某個早上去到公園散步。當他看到一些白人坐在公園裡面的草坪上聊天、曬太陽,他心裡面想:「美國人生活真是悠閒,有錢又懂得享受生活。」他對那幾個白人露出笑容後,然後繼續散步下去。走了不久,看到幾個黑人也很悠閒地坐在地上,這位先生嘴巴開始滴滴咕咕的說:,「唉!美國黑人的失業問題還真是嚴重,這些人大概都領社會救濟金過活的。」然後皺著眉頭,掉頭離開那裡。

 

我們要小心自己看別人的眼光是什麼,你用什麼眼光看人,就會讓你露出什麼樣的表情來。當別人皺著眉頭看你的時候,你不是覺得自己有問題,就是覺得對方在批評你,遇到這樣的人,你大概不會喜歡跟他在一起。

 

如果你確定今天跟你一起坐在這個天花板下面聚會的人,是你的肢體。好不好,我們看自己的時候,要注意到自己原本是一個罪人,是一個有很多缺點、毛病的人,跟別人比起來沒有好到哪裡去。當你看別人的時候,要多去注意你不會做,做不好,別人卻會做、或做得比你好的地方。我相信你會發現,上帝在這個房子中,安排了很多比你親人還要親的人,他們都是上帝為你預備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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