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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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

一、     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顺服掌权者(17

保罗充分的认识到基督徒的生活与工作不仅仅是局限在教会内部,它的工作和生活

已经延伸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是无法割舍的。因为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基督徒是不能脱离世界脱离人群而独立存在的,他要进入世界进入人群之中。保罗在罗马书中涉及到这一类的问题特别是与政府与执政掌权的之间的关系问题特别在当时乃至今日有其重要性。首先,在早期的罗马基督徒的聚会他们的宗教活动被误认为有密谋叛乱的嫌疑。我们在绪论中已经讲到罗马的基督徒好几次被政府迫害和驱逐,所以在使徒行传182记载了革老丢下令所有的犹太人都要离开罗马。因此,基督徒在公众场合的态度和表现在那个时间短里面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基督信仰里自由的思想在早期的基督教的信徒生活中是需要澄清的,以免引起误会。误会的原因是是否基督徒的自由就意味着任何外在的世界政权都无法与之发生关系?特别在罗马这样一个司法体制极为严密和发达的社会中,基督徒怎样来面对他所处的社会、国家和政府,怎样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中来把握自己的信仰?这成了保罗在这一章里面所要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因为在现实之中基督徒已经受到了逼迫,已经受到了误解,已经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无论怎样,基督徒自己观念的正确性是首要的和必须的。即使保罗在自己的命运中受到官府的不公正对待,但他对于世界政权的态度还是积极的、正面的。保罗鼓励、教导信徒与政府即在地上执政掌权的保持和谐。一个基督徒应该是一个好公民,因为单单从基督教的伦理层次来说是大大优越于世界的伦理标准的。比如外在的杀人就构成犯罪,但基督教的信仰上升到心灵的恨人。所以这样的标准是高层次的,但保罗还在这章里面进行论述是因为现实中基督徒还会有出格和越位的可能,而且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要顺服的是按着神所命定的制度中所给予他的权柄,而不是掌权者本身;也就是说一个合法的政府,按法律执行他的权柄时我们有责任使自己去顺服他,这就是奉公守法。保罗所要教导的是作为一个基督徒去作我们应该所作的。用彼得前书2131441516节的话来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惩恶赏善的臣宰……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若为做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我想这也是保罗最基本的态度和产生这个态度的出发点。这个问题我就不再复述,因为我们都很容易理解。接下来我们所要提醒的一点是,保罗的意思不是要所有的基督徒去顺服一切作恶的败坏的执政掌权者的作为。我想这不会是保罗的意思。我想这不仅是保罗的意思,也更不会是政府本身的意思,不然的话也就不会出现惩治那些贪官污吏和恶霸的事了。整个社会的秩序是必须需要由政府部门来维持的,包括人们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等等,所以保罗即使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他没有因为这一点而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不公正的态度,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客观的论述。相反不客观的乃是那些非法的执政者,所以保罗在这一点上是泾渭分明的。在这一段的末了让我们看得更加的清晰,第七节里反复出现了一个字就是“当”,这代表了基督徒所作的是有标准的,是合情合理的,是正当的。因此基督教是一个与社会和谐的宗教。

    二、基督徒与他人的关系——彼此相爱(810

爱永远是基督徒生活的表现主题。第八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前半节经文说明了一个人可以完成地上公民的要求,但爱是没有结束的,也就是说要永远的爱下去,要常常以为亏欠。当一个人常常认为自己对别人有亏欠的时候就会萌发爱与付出的行动。保罗要我们知道基督徒有一种债是无法付清的,理由是我们永远没有偿还的能力,这债就是我们爱的义务,我们永远不能停止爱人这一行为。下半节经文说到了爱与律法的关系,爱完全了律法。前面我们已经讲解过,律法主要是神对罪恶的一种约束的途径和方式,但它始终是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和完成上帝最终的目的。但藉着圣灵的工作,爱可以完成了。因为保罗在第九节里面所提出的律法的要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和其它的诫命在事实上是无法完成的,但是我们看到了凡是有爱的地方即爱所到之处这一切律法所规定的不法之事就不会发生了,因为爱与这些被禁止之事是不能同时出现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藉是一个爱的使者,又是一个杀人犯,这样的事实是不存在的。总之爱完成了律法所要求而有无法完成了,即爱完全了律法。并且爱的标准是爱自己一样的去爱你所爱的对象。

三、急迫的呼吁(1114

我们又一次听到了保罗他那积极而又急切呼唤的声音,呼吁基督徒即刻开始正常的基督徒的生活努力的装备自己。其理由是“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得救”意味着救恩的完全或全部的实现,这一个时刻正向我们走来,而且是一个必定在将来的某一时刻既定发生的事件。在保罗的语调中我们发现有一种紧迫感,这一种紧迫感所包含所指向的要求的在上面保罗所要求于基督徒在生活中的基督伦理和道德的生活不是在将来的行为乃是即刻的一个行动。所以基督教的教导是现实的可见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的端正、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不要为肉体安排放纵私欲,都是对于基督徒的生活要求。那么行使这些要求的最好的一个途径就是披戴主耶酥基督即凡事表彰基督活出基督,住在基督里面从而隐藏自己,使我们达到活着就是基督的信仰境界。当奥古斯丁读到1314节的时候他说“我没有再读下去,我也不需要再读下去;读完这句话之后,我的心如被明光照耀,所有怀疑的黑荫都一扫而空”奥古斯丁就是读到了这段经文之后彻底的改变了他的一生,道在他的心中产生了莫大的功效,足足影响了他的一生,影响了他之后的许多个世纪的人们,这样的影响力在今天许多人的生命中产生作用。当我们读到使徒在一世纪发出对我们的呼吁,当我们听到了使徒那遥远的但又极为清晰的呼唤声的时候,不知对我们信仰的生活对我们的内在生命产生怎样的影响力呢?让我们一起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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