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猶太人的罪 羅2:1-3:8 引言:Paul將〝箭頭〞從外邦人轉向猶太人
2:1「你這論斷人的….也無可推諉」
2:2「上帝必按真理審判」(雅4:11-12)
2:3「論斷人….以為能逃脫審判嗎?」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路12:48) 一、自以為義的罪
2:4-16
※上帝所看重的義
1.實際行動的義
4/11 *
要結出〝悔改的果子〞(4/5)(太3:8) *
上帝乃根據人所〝行〞的來審判(6)(約壹3:7) *
那真心追求〝不朽之福〞的,上帝以〝永生〞報應(7) *
公義的審判:8-10 A.行惡的: B.行善的:
(約5:27-29) *
「上帝不偏待人」(11) 2.心存善良的義
12-15
A.有律法的標準
12-13
B.無律法的標準
14-15
※若依此標準:猶太人就不如外邦人 3.將來上帝的審判是會根據人的〝存心〞(16)
─顯出〝隱情〞(林前4:3-5)(撒上16:7) 二、自以為之的罪
2:17-24
1.猶太人的自誇─比別人有智慧
17-18 ※
其實(林前8:1-3,2:8) 2.猶太人的自信
19-20
A. 給瞎子領路 A. 暗中人的光 B. 蠢笨人的師傅 C. 小孩的先生 D. 真理的模範 ※其實(雅3:1)
3.保羅的指責
21-23
(一)不知自己:
※五個〝自己〞
A.
B.
C.
D.
E.
(詩19:12)
(二)褻瀆上帝:
(賽52:5,詩36:20) 三、自以為聖:25-29 *
猶太人自誇〝受割禮〞 *
保羅強調〝真割禮〞須〝行律法〞(加5:3) 1.問題在乎是否行律法
25-26 2.猶太人反受外邦人審判 27 3.誰是〝真猶太人〞 何謂〝真割禮〞 4.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四、自以為尊
3:1-8 *
猶太人的反駁,及保羅的回答: 1.
駁(1) 答(2) 2.
駁(1) 答(2) 3.
駁(1) 答(2) 4.
駁(1) 答(2) 結論:猶太人的罪─優越感所產的驕傲 ※
外邦人─否定上帝而犯罪 猶太人─利用上帝而犯罪
─不知自己是〝瞎子〞(約9: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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