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稱義的例證 羅4:1-25 引言:保羅預想猶太人的反駁: (1) é 如此說來,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é亞伯拉罕?乃最適宜舉例引證的對象(創26:4-5) 本章的中心信息:證明亞伯拉罕被稱為義, 非因”行” , 乃因”信”
一. 消極方面的證明: 亞伯拉罕非因”行” 稱義
2-16
二. 積極方面的證明: 亞伯拉罕乃因”信” 稱義
17-25 一. 亞伯拉罕非因”行” 稱義 :
2-16
1. 非因”善行”被稱為義 2-3
*亞伯拉罕的失敗
(創2:10-12. 20:1 )
*亞伯拉罕的信心
(來11:8 )
2. 非因”功勞”被稱為義
4-8
*大衛犯罪後的懺悔 (
詩32:1-2. 詩51:16-17)
3.非因” 割禮”被稱為義
9-12
* 亞伯拉罕受割禮之時-99歲 (創
17:24) y相差14年 亞伯拉罕被稱義之時-85歲
(創
15:6 ) ※“信仰之父” ( 加3 : 6 – 9 )
4. 非因”律法”被稱為義
13-16
*上帝賜 “應許”給亞伯拉罕
BC2090 y相差545年
*上帝賜 “律法”給摩西 BC1445 二. 亞伯拉罕乃因”信” 稱義
17-25
1.所信的上帝
17 é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
2.信心的堅定
18-21
A. 不絕望
18
B. 不軟弱 19
C. 不疑惑
20 D. 滿心相信21 3.信心的例證
22-25 22.
é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
以上所言, 乃證明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之證 23.
é算為他義的,這一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 “因信稱義”的例子,不只亞伯拉罕一人 24.
é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 -
不只”過去”,也為”現在””將來”的人 只要我們”有信心”仍可得到 *甚麼信心? é信上帝…主耶穌從死裏復活? 25.
神”信心”之重要:
A. 耶穌被殺-為我們的過死
B. 耶穌復活-為叫我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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